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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建设合同

时间:2023-03-02 14:41:00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委托建设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建设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委托建设合同

委托建设合同1

  委托人(全称):

  代建人(全称):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 投 资(估算投资):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 20 -20 ,

  三、质量标准: 优良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 2% 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概算为万元,开班费等其他费用万元)。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 代建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建设合同2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负责 的建设工程管理,现将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工程总占地面积:约亩。  工程总建设期: 个月(自开工之日起计算)。 质量标准:合格。

  二、委托管理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设计、勘察、监理、施工、招标、施工管理、配套工程管理等各项管理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在合同履行期间,按月、季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2、负责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监理及建设过程的全过程管理;

  3、编制工程招标文件,组织建设工程施工及设备材料的招投标工作;

  4、负责项目施工阶段设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以及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计划的审核;办理现场变更及签证手续,并提出审核意见;

  5、制定工期、质量、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进行控制和检查;

  6、协调各承包人(施工、专业分包等单位)的业务活动;

  7、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其执行,并按各承包人施工进度报告提出付款计划建议;

  8、提出合理可行的施工技术措施以加快工程进度,保证现场安全;

  9、主持现场施工管理例会,解决处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整改措施;

  10、协助甲方办理工程决算审计。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乙方管理费依据财建〔20〕394号《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规定计取。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预支管理费 万元。

  3、剩余管理费依照工程进度,分批申请支付。

  4、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决算后一个月内,甲方按实际工程量付清剩余管理费。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名义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其中包括组织招投标、制定工程管理总体规划、组织检查验收、严格档案管理等。

  2、甲方有权对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指示乙方。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因特殊原因乙方无法执行或须变更执行的,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受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

  4、乙方在甲方委托的权限范围内,对工程管理拥有相对独立的管理权。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本工程施工形象进度、投资、质量控制报告。

  5、在工程建设中发生建材价格波动、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可能对工期、投资造成较大影响时,乙方应及时书面报告给甲方。

  6、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不能按时完工的,乙方应当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工期。

  7、乙方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规定,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工程完工后移交给甲方。

  8、因甲方决策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正常进行,拖延工期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请顺延工期。

  9、如乙方不按合同履行义务,严重影响本合同执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乙方做好该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科学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编制工程月进度计划并于每月 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报甲方;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和概算组织建设,不得突破总投资。按照批准的进度组织实施,保证项目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建成,并确保工程质量。  

  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组织各单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负责按竣工验收制度申报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将验收合格后的建设项目和完整的建设档案资料移交甲方和相关档案管理部门。  

  3、乙方应做好建设项目三控(三控指控制投资、质量、工期)工作,确保建设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实现。  

  4、乙方驻地管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工程项目任何参建各方的任何报酬或经济利益。乙方不得参加合同规定与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五、违约责任及奖励

  1、因乙方管理原因未能按期完工,应对乙方进行处罚,按以下方式计算处罚金: 罚金管理费用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最高罚金为50万元。

  2、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计算并支付乙方延长期工程项目管理费:延长期管理费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延长期管理费最高为50万元。

  3、提前完工奖励(保证质量前提下):奖励金额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提前工期(日)

  4、当甲方认为乙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项目管理业务时,可向乙方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乙方不能做出合理书面答复,甲方可予以经济处罚(1万----5万元)作为乙方的违约金,乃至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若甲方发出通知 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 日内发出终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起诉至人民法院。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八、本合同壹式陆份,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遇争议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日 年 月 日

委托建设合同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

  根据甲方项目建设的需要,现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开发建设的工程进行各项检测,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联系电话:

  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联系电话:送样员:联系电话:

  二、检测项目

  根据省建设厅认证颁发的资质证书认定的.检测范围及项目(具体项目详见附件)对乙方开展检测服务。

  三、检测收费

  根据云发改价格(20 )989号文件《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通知》标准收费并按实结算。

  四、付费方式

  检测费用支付方式如下:先预付人民币5000 00元,透支额度500 00元,透支期限15天。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义务:

  1 工程开工后,凡建设过程发生的相关检测均委托乙方进行。

  2 根据付款条件支付相应检测费用。

  (二)甲方权利:

  1 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协议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2 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三)乙方义务:

  1 根据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并及时提供检测报告。

  2 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实际检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等),及时向甲方通报。

  3 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乙方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情况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 后进行分包。

  4 提供检测咨询服务,若甲方需要时应指导甲方抽样送检工作。

  6 检测费用透支期限超过15天,中心将电话通知甲方,一星期内未来续款,则停发报告。

  (四)乙方权利根据相应服务内容收取检测费用。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签订日生效,若一方毁约,则毁约方应按本合同额的15%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七、未言明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建设合同4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负责 的建设工程管理,现将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工程总占地面积:约 亩。

  工程总建设期: 个月(自开工之日起计算)。 质量标准:合格。

  二、委托管理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设计、勘察、监理、施工、招标、施工管理、配套工程管理等各项管理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在合同履行期间,按月、季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2、负责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监理及建设过程的全过程管理:

  3、编制工程招标文件,组织建设工程施工及设备材料的招投标工作:

  4、负责项目施工阶段设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以及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计划的审核:办理现场变更及签证手续,并提出审核意见:

  5、制定工期、质量、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进行控制和检查:

  6、协调各承包人(施工、专业分包等单位)的业务活动:

  7、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其执行,并按各承包人施工进度报告提出付款计划建议:

  8、提出合理可行的施工技术措施以加快工程进度,保证现场安全:

  9、主持现场施工管理例会,解决处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整改措施:

  10、协助甲方办理工程决算审计。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乙方管理费依据财建〔20 〕394号《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规定计取。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甲方向乙方预支管理费 万元。

  3、剩余管理费依照工程进度,分批申请支付。

  4、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决算后一个月内,甲方按实际工程量付清剩余管理费。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名义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其中包括组织招投标、制定工程管理总体规划、组织检查验收、严格档案管理等。

  2、甲方有权对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指示乙方。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因特殊原因乙方无法执行或须变更执行的,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受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

  4、乙方在甲方委托的权限范围内,对工程管理拥有相对独立的管理权。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本工程施工形象进度、投资、质量控制报告。

  5、在工程建设中发生建材价格波动、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可能对工期、投资造成较大影响时,乙方应及时书面报告给甲方。

  6、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不能按时完工的,乙方应当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工期。

  7、乙方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规定,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工程完工后移交给甲方。

  8、因甲方决策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正常进行,拖延工期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请顺延工期。

  9、如乙方不按合同履行义务,严重影响本合同执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乙方做好该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科学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编制工程月进度计划并于每月2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报甲方:

  1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和概算组织建设,不得突破总投资。按照批准的进度组织实施,保证项目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建成,并确保工程质量。

  1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组织各单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负责按竣工验收制度申报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将验收合格后的建设项目和完整的建设档案资料移交甲方和相关档案管理部门。

  13、乙方应做好建设项目三控(三控指控制投资、质量、工期)工作,确保建设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实现。

  14、乙方驻地管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工程项目任何参建各方的`任何报酬或经济利益。乙方不得参加合同规定与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五、违约责任及奖励

  1、因乙方管理原因未能按期完工,应对乙方进行处罚,按以下方式计算处罚金: 罚金=管理费用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最高罚金为50万元。

  2、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计算并支付乙方延长期工程项目管理费:延长期管理费=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延长期管理费最高为50万元。

  3、提前完工奖励(保证质量前提下):奖励金额=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提前工期(日)

  4、当甲方认为乙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项目管理业务时,可向乙方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乙方不能做出合理书面答复,甲方可予以经济处罚(1万----5万元)作为乙方的违约金,乃至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若甲方发出通知7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1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起诉至人民法院。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八、本合同壹式陆份,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遇争议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建设合同5

  本合同由以下单位订立: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建设网站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定义

  1、网站建设: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站策划、设计、制作和相关服务。

  2、服务费:指因乙方为甲方建设网站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网站建设服务费用。

  3、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一年

  第二条 网站建设事项

  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建设网站。

  1、本合同网站项目建设完成后,甲方享有委托乙方创作的全部网页(包含文字、图画及其组合)的版权:网站项目中相关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甲方所有。

  2、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以及为乙方进行网站建设工作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条 网站建设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网站建设期限视工作量由甲方与乙方协商制定。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网站建设服务费:

  网站总建设费用的50%。

  2、上述网站建设服务费由甲方以现金或转账支票方式支付至乙方。

  3、网站建设细节:

  A、乙方以ASP语言作为网站开发语言,使用web2.0布局方式,以甲方提供的网站内容框架为基础,进行网站制作和程序开发。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按合同约定时间节点获得完整网站的所有权。

  1、本合同项下网站建设所需资料及内容由甲方提供或确认,甲方应在网站建设开始之日前2日向乙方交付。

  2、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网站建设服务费用。

  3、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放置网站的域名、服务器空间或需要乙方提供其他系统软件、网站推广等,双方应另行签署其他协议。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网站建设时必要的资料和协助并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

  5、甲方网站资料(如产品、商情信息等资料)由甲方自行上传或委托乙方上传(委托费用见附件)。

  6、甲方保证提供的所需资料等是真实的、合法的和正当的,并非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同时,不应对其产品或经营等各项内容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7、甲方保证对其网站或提供的内容所需资料等享有知识产权等或相应的许可使用权,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任何由该内容引起之争议、诉求、纠纷均与乙方无关,且应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甲方并应就乙方因此遭受之实际及预期损失给予补偿。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会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网站的设计开发理念,乙方不得用于其他网站的开发使用。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会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行为。

  2、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网页制作等网站建设工作。如果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预付款或提供发布相关的资料、内容等不完整、迟延、非法、不真实等,造成乙方设计、制作迟延或不能完成网站建设,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拒绝或迟延支付网站建设服务费,乙方有权停止制作网站,直至终止本协议,此举不影响乙方要求甲方继续付款义务之权利。

  3、指导甲方正确合理使用、操作网站后台。

  4、依合同收取网站建设服务费用。

  5、网站建设的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6、乙方如有需要须将本合同项目有关内容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应保证该有关内容的质量符合要求并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会受到影响。

  7、乙方网站开发设计人员,承担甲方网站开发与运作。数据库存储过程的编写、关系图的设计及相关文档的编写等等,代码编写过程中严格按照软件编写规范设计编写,要努力提高程序执行效率,增强可读性,同时为了二次开发人员快速理解展开工作,还需要有相应的程序注释。

  8、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设计方案和具体要求完成网站建设工作,对开发过程中出现的疑点,不明确之处应及时与甲方沟通。方案的变更需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9、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后,对内容进行修改。

  10、乙方应保证甲方网站的正常运行,如网站出现故障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应保证在24小时内恢复(经甲方受权后)。如因服务器故障、线路故障(部署在新疆的服务器)导致网站无法正常访问,乙方有义务尽快恢复。

  第六条 特殊免责条款

  1、因服务器提供商故障、维护此类情况造成网站短期无法登陆,甲方不对此追究责任,则乙方有义务尽力避免服务中断或将中断时间限制在24小时内。

  2、电路维修、系统故障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合同,甲方应给予体谅,乙方则应该尽可能将上述影响减少至最低程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中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十五个自然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网站建设预付款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6、如甲方逾期付款,则每逾期一个自然日,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款项的千分之三作为逾期违约金。反之,乙方应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将系统交付验收并交付使用。若因为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工程,应给予甲方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的日违约金。乙方应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将网站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7、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第八条 保密

  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网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故障。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及适用法律

  1、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该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第十一条 通知及合同变更

  1、本合同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均以书面形式、传真、专人派送(包括特快专递)或航空挂号邮件形式发送。

  2、通知及函件若为传真形式,则送达时间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之确切时间为准,除非发出该传真之时间为该日下午七时之后,或收件一方所在地之时间并非工作日,则收件日期应为收件一方所在地时间之下一个工作日:若为专人派送(包括特快专递),则送达时间应按收件一方签收之日期为准:若以航空挂号邮件发送,则送达时间应以邮局之发送单据为凭,自发送之日起七日为准。

  3、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均应以书面制成,经双方签署后方生效。本合同的提前终止,必须双方一致同意并签署书面的终止协议。

  第十二条 关于网站运行期间服务器使用的约定

  1、 乙方交付网站后,由甲方自行进行内容管理,如出现违反政策、法规的内容信息,由甲方负责。

  2、 乙方交付网站后,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登录甲方后台,或进行数据、文件的拷贝、复制及相关操作。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是为检索方便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同的含义。

  2、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理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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