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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

时间:2023-04-24 18:51:31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实用】采购合同模板汇编九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采购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采购合同模板汇编九篇

采购合同 篇1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

  商品种类、商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质量要求、包装要求、单价、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其他事项: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甲方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其购买价格有权保密,乙方不得以此拒绝接收相关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___________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其他事项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委托代理人

  1、甲方指派___________为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___________为委托代理人。

  2、本合同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3、双方如变更或撤换委托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委托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___________个工作日或___________个工作日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传真___________(2)订货合同___________(3)其他____________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___________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___________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发现质量问题___________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_____:

  (1)不接受退换货。(2)可接受全部退换货。(3)有条件的退换货。(4)在商品总价值___________%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

  在第____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2)其他___________

  在第____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2)产品存在质量问题。(3)其他。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一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特殊商品另行约定)。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通知后___________个工作日或个工作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___________个工作日或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___________个工作日或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帐结算时予以扣除。

  七、对帐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_____:(1)扣率结算方式。(2)货款和有关费用收取分开结算的'方式。

  2、采用第1条第(1)(2)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_____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_______日。对帐日前_______个工作日,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帐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A、10日,B、15日,C、30日,D、45日,E、60日。

  3、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作本协议附件或在《附件》中列明。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其他_______。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_______个工作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_______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_______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___________个工作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_______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___________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乙方不予返还;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不予返还;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2、3、4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或陷入无力偿付债务或资不抵债的状态,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认为财务状况恶化或有该可能性时。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3、合同解除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帐和结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促销服务费

  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项目___________内容___________期限___________;乙方收取促销服务费的项目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数额___________用途方式。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合同 篇2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名称﹑型号﹑数量﹑价格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与行业内质量标准,符合淮南站前广场项目要求的质量标准。

  三﹑供货时间﹑地点﹑方式:(淮南站前广场项目部)。运输﹑过路过桥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风险承担:自货物交付时起由甲方承担。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所购石子数量达到一千五百吨结算一次,每次结算付至总额的百分之七十,余款待停止供货后分三个月分期付清。

  六﹑违约责任:

  1﹑因乙方延迟到货或者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不得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对甲方及其他工作人员有腐败﹑威胁﹑伤害或欺诈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货款,平有权对甲方处以5000-20000元罚款。

  3﹑乙方不得恶意减少送货数量,否则少一罚百并不予结算货款。

  七、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加以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争议解决办法: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乙方: 委托人: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采购合同 篇3

  买方:

  合同编号:

  卖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名称、数量、价款、品牌及交货时间

  第二条、交货地点:送到买方指定卸货地点。

  第三条、交货时间:需要供货时,买方应提前 7 个工作日通知卖方,将本批次需

  供货数量清单传真至卖方,卖方在接到通知后 7 个工作日内将油漆送到交货地点,油漆用量以需方的实际需求量为准。如因供方供货不及时而影响需方生产的,每延误一天按人民币200元/天累计扣罚供方。

  第四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卖方严格按照标准供货和检验,确保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标准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2、卖方对其所供的油漆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修),如因合同标的物因其质量等与合同规定的不符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则要赔偿买方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3、合同标的物的质保为确保漆膜表面颜色在室外条件下一年内不退色、不变光产品质量从使用之日起“三包”一年。

  第五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并送到需方指定仓库内,费用由供方负担。

  第六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简易包装 ,不回收 ;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正常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出卖方承担。包装物必须是无污染可回收利用的,需要卖方回收包装物的,卖方不得拒绝,也不得向买方索取任何费用。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货到指定地点后 3 个工作日内,买方通过第 ① 种计量方式进行数量验收:①点件;②检斤;③检斤理论换算。

  2、在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买方对产品外观进行检查,并根椐本合同第三条条款约定的质量、技术要求核对卖方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中各种技术参数的符合性。买方的收货验收仅作为感观合格的依据,不能解除卖方对产品内在质量所负的责任。

  3、买方有权随时将出卖方所供材料送到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如检测合格,检测费用由买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全部退货,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卖方须随货提供真实的、针对本批次产品的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说明书、产品资料,否则不予验收。

  第八条、结算及付款方式、时间:

  1、合同签订后预付货款的 30% ;合同标的物验收合格开据总额17%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30 天内支付货款的 65%。留货款的 5 %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无质量等争议存在,在质量保证期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付清。如有争议,保证金有效期延长至争议解决且所有理赔结束时止。

  2、付款方式: 电汇或承兑汇票 .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供货,则自逾期之日起按日承担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 2 ‰的违约金(按日计算)。

  2、卖方提供的合同标的物因质量原因导致不能如期交验,则支付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并赔偿全部损失;

  3、买方应及时接收并验收卖方齐全的产品,不得无故拖延、责难;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5、如买方未能如期足额支付款项的,卖方有权拒绝继续供货或依法主张权利。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送货单上所标明的单位与本合同签订的卖方不一致时,买方有权拒绝其供货;

  2、卖方送货清单上的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

  3、卖方及委托的送货人员在进入买方的施工现场时要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4、供货价格以一次性定价为准(合同期限内不变价),价格不随市场价格而改变,供货数量以需方实际需求量为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承担给需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并且足量换货,退换货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失效和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6份,各方各执 3份(传真件经事后书面确认也有效)。

  2、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则合同的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补充协议,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买卖双方确认的文件(包括技术协议、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函件等)均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合同 篇4

  甲方: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乙方:海盐信谊空调电器总汇

  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经过招标,确定 乙方 为 科龙、三菱重工空调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采购产品的种类

  型号、规格和主要质量

  基准价

  优惠率

  单价

  见投标文件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

  乙方负责在海盐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XX年9月30日期间空调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与采购单位签署《空调协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 5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

  乙方将空调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由县招投标中心负责代收代退。协议到期后,无违反盐招服(XX)a3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凭中标单位收据无息退回质量保证金。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货款的支付采用财政直接拨付办法,海盐县财政局收到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出具的《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海盐县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乙方开具的合法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公章)、合同副本,经审查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海盐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2.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空调采购情况。

  3.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地对协议供货情况进行检查。

  4.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空调采购业务联系人:

  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第十九条:违约处理

  1.在采购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报请甲方同意后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协议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

  (4)乙方无故不提供协议供货范围内部分型号的产品;

  (5)违反本协议和《浙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

  2、甲方在执行协议时,可按如下方法对乙方处罚:

  (1)供货价格高于县协议供货价格,高于其他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或市场平均价格,每发现一次,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第三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2)在协议供货期间及以后的售后服务中,采购单位投诉一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1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二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2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三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3.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采购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假借政府采购之名为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不得向供货商提出超越协议供货范围的其他要求,如有违反,甲方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对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破产终止协议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布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协议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协议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第二十二条:协议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盐招服(XX)a3);

  (2)乙方投标文件;

  (3)询标纪要。

  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的为准。

  2.本协议经甲乙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一份。

  第二十三条:协议修改

  若有修改,必须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修改内容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协议附件

  (一)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汇总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时间:XX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5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实施条例。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标准要求。

  三、交货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运至龙口环海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运费由供方承担。

  四、验收标准方法:按第二条验收。

  五、结算方法及期限:货到现场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供方开具全额发票后需方支付全额货款。

  六、违约责任:由于供方质量和工期不能达到需方要求,由供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交货时间:20xx年12月31日前。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其他约定事项:根据供方提供的数据,需方现场验收合同交货。供方延迟交货按合同总金额每日向需方支付3‰的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在中国.共同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系3C产品终端零售连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现因业务发展而需要通过报刊杂志发布广告。

  二、乙方系具备甲方要求的物料供应企业,经营范围为 ,营业执照号码: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码: 。

  三、乙方对售后服务的承诺:

  四、验收标准、方法:

  五、质量异议及其他异议:甲方若对(物料)外观、品种、数量、规格型号等存有异议,应在收货之日起 贰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解决方案,否则视为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料)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六、货款结算:以买卖双方在签收单上所确认的品种、数量、价格、金额、付款期限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货款结算。

  七、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甲方通过《物料采购业务联系单》(附件一)的形式确定乙方采购物料,由双方通过该联系单具体约定物料送达的日期、地点、规格或范围、特殊要求、价格等,但甲方一般需留给乙方充分的时间以安排生产或采购物料准备事宜,乙方对甲方的物料要求予以优先保证。

  1、甲方只承担乙方提供物料的单价、数量、其它费用扣除优惠折扣后的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另外付费。

  2、鉴于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对于甲方物料乙方按附件二《物料价格制作表》的优惠价格收费。

  3、在甲方对采购物料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物料专用发票》和《物料采购业务联系单》及《入库单》向甲方结算费用,甲方在收到上述凭证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

  八、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同的约定,则甲方有权拒收该物料并且有权拒付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价款);

  2、如果乙方连续两次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向甲方提供的 物料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时间交货,则每逾期1小时,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如果乙方逾期交货达到或超过六个小时,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必须按本次合同总费用的'300%金额赔偿给甲方;

  4、五一、十一、元旦三个节假日,乙方需提前为甲方采购物料留置时间,若此期间发生延误交货事件发生,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需赔偿甲方延误交货赔偿金五万元,甲方保留追索乙方其它责任的权利。

  5、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则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此项违约金上限为逾期付款总额的百分之十。

  6、乙方无权将为甲方采购的物料内容透露给第三方,如甲方证实乙方有透露甲方采购的物料内容的情况存在,甲方有权扣除未结算的货款作为赔偿金,并保留追述乙方责任的权利。

  7、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法: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规格型号等方面的书面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有冲突时,以合同正文的规定为准。

  4、本合同如有与双方以前就同一主题所达成的书面(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备忘录、合作意向书)或口头的意见相抵触、不一致之处,除本合同有明文规定者外,均以本合同规定为准。本合同生效后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必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后才生效,未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合同变更、修改或补充不具有法律效力,对合同双方没有约束力。

  5、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7

  采购方:(简称甲方)

  供货方:北京光海伟翔商贸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为保障甲方正常用煤需要,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燃煤采购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20xx年到20xx年冬季取暖用煤全部由乙方供应,乙方应在20xx年11月15日前将把煤供应到甲方锅炉房煤场。

  二、保证供应。乙方具备大小车辆,及时运输,能确保锅炉正常运行,甲方库存煤少于50吨,提前1-2天通知乙方代表,乙方将把煤及时送到甲方煤场。

  三、乙方保证所供燃煤必须是山西大同低灰、低硫、高热量煤,应符合北京地区锅炉取暖用煤标准,如果供应不合格燃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所供燃煤实际计量为准,按每吨660元人民币的价格与乙方结算,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合同执行,如有违反,双方皆可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强制履行合同,同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作为违约金。

  六、付款方式:分明与批付给乙方煤款。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全同一式两份,甲乙双各执一份。

  购货方:(盖章签字) 供货方:(盖章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采购合同 篇8

  关于下发《伊利集团低值易耗品采购作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事业部、分(子)公司、总部各部(室、中心):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低值易耗品采购管理,实现资源整合优势,发挥规模采购效应,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此办法。请遵照执行。

  主题词:易耗品 采购 办法 通知

  伊利集团公司行政管理部 xx年xx月xx日印发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低值易耗品采购管理,实现资源整合优势,发挥规模采购效应,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生活服务公司、各事业部(包括受集团委托管理的集团分子公司)、集团其他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称集团其他分子公司)的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低值易耗品指单位价值较小或使用年限较短的物资,包括生产辅助工器具、包装容器、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集团公司低值易耗品采购本着“年度整合定价、日常分散订购”的原则开展,由各整合定价单位牵头组织低值易耗品的年度定价工作,年度内整合定价单位所辖范围内各单位或部门根据日常需求实施订购。

  第五条 集团公司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定价权限:

  (一)集团供应保障部负责整合集团公司总部、生活服务公司、各事业部(包括受集团委托管理的集团分子公司)、集团其他分子公

  司的驻呼办公单位的低值易耗品采购定价工作。

  (二)各事业部管理的外埠分子公司(含销售区域)由事业部依据本办法在“资源整合”原则下,结合实际情况实施分级授权定价管理并建立相关办法予以规范。

  (三)集团其他外埠分子公司自行组织整合本单位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定价工作。

  (四)集团供应保障部可以根据外埠分子公司的区域分布及需求特点等情况确定牵头单位进行区域整合定价。采购金额较小的外埠分子公司可以自主参与同区域规模较大单位实施的整合定价,或沿用其采购合同实施采购。

  第六条 集团供应保障部对各单位通用型品牌类低值易耗品建立价格参考通路,定期进行价格信息的维护更新,保证各整合定价单位价格信息参考的时效性。

  第七条 低值易耗品整合定价单位在组织实施定价前应调查低值易耗品的市场行情,充分利用价格参考通路了解各单位的价格信息,并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相关采购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开展定价工作,有效控制同种物资采购价格在不同单位的偏离差异。

  第八条 低值易耗品整合定价单位负责组织所辖范围内低值易耗品的需求调研,建立低值易耗品数据库,并确定其品项、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使用要求等相关信息。

  第九条 低值易耗品整合定价单位应以年度为周期组织所辖范

  围内低值易耗品的定价工作,确定供应商及供货价格,签订年度采购合同后下发至所辖范围内各单位或部门予以执行。

  集团供应保障部于每年xx月xx日前牵头组织集团公司总部、生活服务公司及各驻呼事业部对呼市地区低值易耗品实施定价,签订采购合同后下发至各驻呼办公单位予以执行。

  第十条 低值易耗品整合定价单位所辖范围内各单位或部门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实施采购作业,对采购合同内的物资,各单位依据合同直接下达订单实施采购,如有成本更低的采购渠道,报相应所属整合定价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采购。

  对采购合同外的物资,各单位须重新邀请同类物资的.合格供应商实施比价,按照审批权限审批完毕后方可予以采购,且整合定价单位应留存相关比价记录备查。集团公司总部需求的合同外物资,由集团供应保障部统一实施比价并经审批后方可予以采购。

  第十一条 低值易耗品整合定价单位应建立样品图片档案,图片档案中详细描述产品编码、图案、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使用要求等信息,发放至所辖范围内各单位或部门作为日常供货的验收标准。

  对于适宜封存且须以实物样品鉴定质量异议的常用低值易耗品,整合定价单位应对其样品进行封存,集团供应保障部确定的中选供应商样品委托液态奶事业部代管,封存样品应采用借用形式,整合定价单位应妥善保存,合同期满后样品归还相应供应商。

  第十二条 供应商所供产品须与图片及其封存样品保持一致,或符合使用部门的质量标准或使用要求,否则,视为不合格,如使用部门认为可以或必须使用的,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可以进行让步接收,并按不高于合同单价×50%进行结算。

  合同外比价采购的非合同物资,对于重复性采购的单位应封存样品作为后续供货的质量验收标准。到货不符合要求,但使用部门认为可以或必须使用的,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可以进行让步接收,并按照不高于比价确认价格×50%进行结算。

  各整合定价单位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在本办法规定折价原则下明确让步接收的折价标准或范围,以规避违约责任追究的法律风险。

  第十三条 年度采购合同内的物资各单位在供货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异议的,已封存样品的物资优先根据封样实物进行质量验证,确属质量问题的应及时反馈整合定价单位,由整合定价单位与供应商进行违约责任的追究。

  属集团供应保障部定价的低值易耗品,各单位在质量问题确认3个工作日内反馈集团供应保障部,由集团供应保障部与供应商进行违约责任的追究。

  第十四条 低值易耗品实施月度集中采购制管理,各单位应提高低值易耗品订单的计划性,每月至多分两次集中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同一单位集中采购以外的特殊紧急订单不得多于2次/月。

采购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

  1.1本合同采购产品如下:

  1.2上述定制产品种类、数量等如有变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 价款及支付

  2.1本合同项下产品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人民币 元整)。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总价款40%作为定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元整),汇入乙方指定账户。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采购产品并验收合格之日起 5 日内支付全部价款。

  2.2如甲方根据需要按1.2条的约定进行产品及数量变更后,本合同的总价款以实际采购产品的总价款为准进行结算。

  第三条 产品制作要求及包装

  3.1如甲方需要定制包装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制作及外包装。具体制作及外包装标准为: 。

  3.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应将根据甲方要求制作的样品包括外包装通知甲方验收。在甲方认可后,该样品封存在甲方,作为乙方交货时双方验收的标准。

  3.3如乙方提供的样品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应在日内予以改进,并将重作样品通知甲方验收。

  3.4如乙方应甲方要求,在本合同项下的产品上添加甲方提供的商标、标识或图片、设计外包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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