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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合同

时间:2023-05-05 08:47:42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精选单位合同3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单位合同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单位合同3篇

单位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房屋座落 、面积 平方米、结构 、用途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两年,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出租房屋季租金肆万伍仟元,租期租金总额叁拾陆万元。承租方将租金以转账或现金方式,分别于合同期内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号前将本季度房租肆万伍仟元一次性付清给出租方。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方的义务。出租方对房屋应每隔一定时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方维修房屋时,承租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五条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方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方将租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并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4、合同届满,租赁双方及时办理清结。承租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壹个月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原承租方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

  第六条 合同终止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或水、电费)累计达壹个月的;

  4、承租方擅自改变门窗及房屋结构的。

  承租方在租期内,自行负责装修、经营、安全、防火、环保等一切事宜,并按期据实交纳门前三包费,垃圾处理费等公共服务性费用。

  承租期满或合同终止,承租方自行装修、经营等设施设备按能带走即带走的原则处理,出租方一概不予补助或补偿。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七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方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应偿付一定的违约金;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方使用的,负责偿付一定的'违约金;

  3、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伍百元;

  4、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应负责赔偿;

  5、单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如由此造成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应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第八条 免责条件

  1、经有关部门鉴定,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如因市政建设拆迁,该合同自行解除。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和解,也可向庐阳区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和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

  1、向庐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承租方应交租赁保证金壹万元,期满退还;

  2、合同期内发生的水、电费,由承租方据实按出租方要求交纳;

  3、承租方如违反合同有交条款,出租方有权采取包括断电在内的相关措施;

  4、合肥市或出租方如对房屋作整体拆除,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安装的电动伸缩门等产权归出租方所有。

  5、承租方无偿提供两间房间供驾驶员休息。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合同副本壹份,送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说明:

  1.本样式适用于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性质的安置单位;

  2.合同相关内容由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与相应人员协商确定。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

  性别

  联系电话

  户籍类型(城镇、农村)

  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一 项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时止。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具体要求以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和岗位协议书为准。

  第四条 甲方将乙方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进行管理。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不得违规违纪。

  第五条 乙方月工资由甲方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进行测算,其支付项目 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所涉及的项目 执行。乙方的工资调整: 1.由甲方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的调资政策相应进行调整;2.比照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晋升技术等级的条件,由乙方自行申报并通过县人力社保局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培训且考试合格,经相关机构认定其技术等级后,甲方按照其相应的技术等级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对应调整落实其工资待遇 .

  第六条 乙方在婚假、丧假、探亲假、其他法定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 参照同等条件的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的待遇执行 .

  第七条 因甲方的原因停产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上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奖金以及特殊工作条件或环境下的津贴)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第八条 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第 二 项计算:

  (一)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工资标准基数;

  (二)按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计算基数;

  (三)按集体合同确定的计算基数。

  第九条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方式发放。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以及重庆市的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发生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除因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和乙方自己提出而外,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和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3)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二条 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合同 篇3

  用人单位能不能以职工隐瞒婚育情况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进行招聘时,为了招用合适的劳动者,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客观真实地告知用人单位。这是《劳动合同法》确定的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履行的。对于劳动者违反告知义务,尤其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的,将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可以据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上述劳动者如实告知义务的内容通常理解为与劳动合同履行直接相关的情况,一般包括劳动者的技能、工作经历、学历、健康状况等。你在入职时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填写职工登记表实际就是在履行告知义务。对于你的技能、工作经历、学历、健康状况等,你应当如实陈述,否则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你在婚育状态一栏,隐瞒真实情况而填写为已婚已育,无论动机如何都是不诚信的行为,应予以批评,但仅该项内容的不真实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我国的劳动法亦明确规定,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妇女权益保障法》更是规定了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企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形式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但是,在发生某些特殊情况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已经成为不可能、没必要以及会招致一方或双方利益受到重大损害时,双方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与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大致相同。

  法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在法定解除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以不与另一方当事人协商,也无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就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合同。

  约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经没有必要时,与另一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与法定解除不同的是,约定解除不能由一方自主决定,而必须是双方的行为,其解除的条件不一定是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出现,只要当事人双方在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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