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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

时间:2023-05-05 18:41:03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关于保管合同汇总五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保管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保管合同汇总五篇

保管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仓库并委托甲方负责其成品仓储保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范围

  1、甲方同意将位于广州天河棠下,计租面积为100平方米的仓库,提供给乙方使用,并由甲方负责保管。

  2、甲方负责乙方所储物品的仓储管理。

  第二条服务内容

  1、甲方提供的仓库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对商品储存的要求。

  2、甲方对乙方产品的仓储管理,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按照生产日期及乙方的指令发货。

  第三条货物保管条件及要求

  1、货物进出仓,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仓库管理制度。

  2、甲方严格按通常仓储要求堆放货物,乙方有特殊要求除外。

  3、甲方接收入库的同时应检查货物包装是否有损坏,核对实际数量、品种规格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任何异常情况,应与送货方共同制作记录并签字认可,并在24小时内传真通知乙方,乙方应保证在三日内做出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考虑仓库的最大利用率问题。

  5、甲方应在每次乙方提货及乙方转运货物到仓库后,次日以传真形式通知乙方相应的库存报告。

  6、甲方凭乙方的进货凭证、提货单办理进、出仓手续。进货凭证、提货单原则上当日有效,过期作废。

  7、每月由甲、乙双方共同对乙方委托甲方保管的货物进行盘点,具体日期由双方商定。对账人由乙方每次指定专人负责。程序如下:

  乙方指定之盘点人持有乙方指定签字人签字和印章之盘点表及当月所有货物转运单,双方核对数目无误后签字(甲方签字人员为指定负责人),各自保留一份留底。如有差异,甲方应在盘点后做出说明或做出相应处理。

  8、除甲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外,原则上其他人员不准进入仓库参观、拍照;甲、乙双方以外人员进入仓库应得到乙方负责人的认可。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妥善保存有关单据,以备必要时协助乙方查询。

  9、甲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仓储保管的规定及乙方的仓储要求妥善保管乙方货物,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货物不受潮、虫蛀和鼠害等损坏,保证仓库及货物干净整洁。

  10、甲方仓库必须保持清洁干净,不能有漏雨、水浸现象,所有产品不得露天堆放(乙方认可的可露天堆放的产品除外)。

  第四条其他配套服务及设备

  1、甲方负责货物的装卸,如遇乙方急需的,确保乙方货物随到随装随卸。

  2、甲方所有储存货物的仓库甲方必须配备足够消防、灭火设备。消防设施要符合公安部门的`消防条例规定。

  3、甲方保证乙方所有货物进仓都要按厂家生产批号堆放且数量准确。

  第五条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1、在库商品的盘盈、盘亏(自然损耗及合理损耗不应由甲方承担)由甲方负责;非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人为因素造成乙方货物损毁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在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前,货物出现盘亏、损失、毁坏等情况,甲方按乙方当次货物声明价值赔偿。

  第六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1、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15元人民币。

  2、甲、乙双方同意 1个月结算一次,以银行转账(或其他)的形式向甲方支付。

  3、甲方在每个结算期满后的头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所付房租之正式税务发票,乙方在收到发票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交付房租(以乙方银行转账日期为准)。

  4、收款账户由甲方指定,具体资料如下:甲方对其指定账户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其它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1、装卸费,重货按每吨20元,轻货按每立方米7元结算(含一装一卸);

  2、装卸费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凭国家正规发票及符合乙方要求的进出库存货、装卸凭证办理结算。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发票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以乙方银行转账日期为准)。

  3、合约签订后,乙方必须预付一个月仓库押金以及一个月租金,共计人民币2400元(贰仟肆佰元)整。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 对货物保管期间及装卸期间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执行所造成货物被盗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入库时有货物损坏除外)甲方负责赔偿;

  (2) 对危险品和腐蚀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所规定储存所造成的损毁、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 乙方的货物因不能及时装卸而造成的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4) 由混堆而错发货物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 未经乙方同意而擅自移运乙方货物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 甲方擅自将乙方租用的面积部分或全部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甲方负责赔偿;

  (7) 甲方负责赔偿是指应当依据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货物价款、包装费、保管费等)赔偿乙方,并支付实际损失的万分之二点五违约金。

  2、乙方责任

  (1) 货物进仓前应将货物名称、批号及数量提前一天通知(初次入仓应提前七天)甲方,如乙方未尽到通知义务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 因乙方储存危险品未在材料单上注明并向甲方提供装卸储存的技术资料及储存办法,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 货物储存超过有效期,乙方不及时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 由于乙方单据上的差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装卸费等累计达一个月的(以乙方银行转账日期为准),应按拖欠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的提前终止

  1、如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甲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无需补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因业务需要而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无需补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不可抗力事件使乙方不能继续经营的,乙方可立即提前终止本合同,将仓库交还甲方。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09月10日至20xx年07月26日。

  第十一条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方提交有关有权出租该仓库的有关书面材料并获得乙方书面认可,及双方在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出租方、承租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二、产品重量及声明价值表

  附件三、预留乙方指定签字人员签名及印章、甲方指定签字人员签名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保管合同 篇2

  立协议人寄托者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兹将所属商品寄放于受寄者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仓库内,双方并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下列商品寄放于乙方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的仓库内,并请乙方代为保管。

  商品内容:_________。

  第二条前条寄存物以寄放于乙方仓库东南角十平方米面积内可以容纳的数量为限。

  第三条甲方对前条寄存物可自由进出搬运,但若因而受损,乙方概不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保管费的计算及交付方式如下:

  不论寄存物品数量多寡,每月寄存保管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甲方须于每月底之前将保管费送交乙方办公处所。

  第五条甲、乙双方如欲解除本协议,须于一个月前通知对方。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寄托人(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寄人(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寄托人):法定代表人:住址:邮编:联系电话:

  乙方(受寄人):法定代表人:住址:邮编:联系电话:

  鉴于寄托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兹将所属商品寄放于受寄人x x x(以下简称乙方)的.仓库内,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商品保管有偿寄托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下列商品寄放于乙方位于x x市x x路x x号的仓库内,并请乙方代为保管。商品内容:一般家庭电器用品,但限于能装箱者。

  第二条 前条寄存物以寄放于乙方仓库东南角十平方米面积内可以容纳的数量为限。

  第三条 甲方对前条寄存物可自由进出搬运,但若因而受损,乙方概不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 保管费的计算及交付方式如下:不论寄存物品数量多寡,每月寄存保管费为人民币x x元整。甲方须于每月底之前将保管费送交乙方办公处所。

  第五条 陈述和保证 5.1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5.2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 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的责任

保管合同 篇3

  当事人:

  保管箱承租人:_________

  保管箱出租人:_________

  承租人向出租人租用位于(地址)_________之_________型_________组第_________号保管组_________个,双方约定遵守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 合同的性质

  本保管箱的利用关系为租赁。

  第二条 对价缴付方式

  承租人同意就下列方式之一择一打“√”,租用保管箱:

  (1)租金及保证金。

  (2)押租金(免再缴付租金及保证金)。

  (3)_________。

  第三条 租用期限

  1.保管箱租用期限(以下简称租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算,以_________为一期。

  2.承租人于期满时依第四条第二款或第五条方式缴足租金及保证金或押租金,本租约展延一期。

  3.原采缴付对价方式如有变更者,均自变更日起重新算租期。

  第四条 对价之缴付、补缴及退还

  1.租金应于起租日及续约日,保证金或押金应于起租日,由承租人依当时出租人公告的租金费率标准或者当事人特别约定的租金费率缴付。保证金于续约时如有调整,其差额应由承租人补足或由出租人退还。

  2.以押租金方式承租的,承租人于租期届满愿意续租,而出租人费率标准变动时,出租人应于租约到期前,以书面列明调整后的费率及应补缴或退还押租金的差额及补缴的期限(至少三十日以上),通知承租人自下一租期起适用新费率。在书面通知补缴押租金差额期间尚未届满前,或出租人未为书面通知时,视为依本租约条件续约。

  3.前项情形于下一租期届至前,费率有调降的,仍应适用新费率。

  第五条 转账授权条款

  1.本租约每期应缴的租金以及应补缴或退还的保证金及押租金差额,承租人委托出租人于到期时:

  (1)不通知承租人;

  (2)通知承租人后;

  (3)通知承租人后,承租人未于七日内通知出租人有关差额的退补方式;

  2.同意就承租人开立于出租人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_________存款第_________号账户存款,自动转账代缴或将退款径行存入,并以本租约为授权证明。

  3.本租约存续期间,有第三条第三款情形者,其差额应由承租人补足或由出租人退还。

  第六条 保证金或押租金的抵扣

  承租人因违反本租约约定致对出租人负有损害赔偿责任者,于损害赔偿金额确定时,同意出租人得径就所缴保证金或押租金抵扣,抵扣不足的,仍由承租人负责补缴。

  第七条 承租人开箱手续

  1.承租人开启保管箱应凭钥匙、原留签名或其他约定的辨视方法(注一),填写开箱纪录卡经出租人核验后会同开箱,至开箱后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出租人不得继续会同办理,其或存或取,由承租人自理。但入库人数众多时,出租人有权合理限定同时进库开箱的人数。

  2.第三人持有保管箱钥匙及承租人原约定之辨识方法,申请开启保管箱,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同意视同承租人本人申请开箱,出租人不得拒绝。

  第八条 置放物的范围与限制

  1.保管箱由承租人自行置放有价证券、权利证书、贵重物品、纪念品及其他物品文件等,但不得置放危险物品、违禁品、易爆易燃品、有碍公共安全或卫生物品及潮湿有异味,容易变质的物品。

  2.承租人违反前款规定,致损坏保管箱或库房其他设备或使第三人放置的物品受到损害时,均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

  3.若有事实足令出租人怀疑承租人违反第一款约定,出租人得通知承租人于指定期限内处理,但为避免危害公共安全,或因司法、警察机关调查犯罪之需要,出租人得不通知承租人径行会同司法或警察机关依法搜索或扣押置放物;置放物被扣押的,出租人应将该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九条 保管箱钥匙的持用、留存与保管

  1.保管箱钥匙备有两把,一把交承租人持用,一把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共同加封后留存出租人,承租期满退租时,承租人领用的钥匙应归还出租人。

  2.出租人于租约终止前,不得使用上述封存的钥匙。但有第八条第三款但书、第十七条及第二十条情形的,不在此限。

  3.承租人不得自行依样配制钥匙,一经发现即由出租人无条件没收销毁复制钥匙;因此发生纠纷与损害的,应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

  4.承租人遗失钥匙应付赔偿金_________元,因而致出租人或第三人受有损害的,应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出租人的注意义务

  1.出租人对于保管箱及设置保管箱场所的安全、防护及修缮、开箱手续,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2.出租人提供保管箱及设置保管箱的场所,若未达到主管机关所订定的基本安全标准,或出租人对于进出开启保管箱的作业手续未完全依照其所订作业规章和本合同约定的程序操作者,推定出租人未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上述基本安全标准,附录于本合同之后,而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于该标准提高时,依新标准适用。

  第十一条 损害赔偿责任

  1.因保管箱的设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使承租人的置放物发生被窃、灭失、毁损或变质损害的,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同意依下列方式办理:

  (1)承租人于损害发生后申报其置放物品内容及损失金额,在未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之范围内,由出租人依据承租人申报损失的金额径予赔偿。

  (2)承租人主张其损害逾前款金额者,在承租人举证证明其置放物品的内容及价值后,由出租人按承租人的实际损害负金钱赔偿责任,但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前款第二项的情形,承租人能证明出租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不受最高赔偿金额的`限制。

  第十二条 承租人或其继承人的通知义务

  1.承租人或其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以书面或出租人语音服务系统或专线电话通知或其他约定方式通知出租人:

  (1)遗失钥匙或变更密码。

  (2)更换或遗失印鉴。

  (3)变更姓名。

  (4)承租人为法人团体,变更组织或代表人姓名。

  (5)因继承开始或其他重大情形暂停保管箱的使用。

  2.出租人于前款第一、二、五项通知到达后至承租人办妥各项作业前,应停止本保管箱的开启作业。对因未停止而导致承租人或其继承人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3.承租人或其继承人未依第一款规定通知出租人时,因此所受的损失,出租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租期届满未续租

  1.租期届满,承租人应到出租人处办理续租或退租手续。

  2.租期届满,于承租人办妥退租或续租手续并补缴租金或缴交逾期损害赔偿金和违约金前,出租人应停止会同开启保管箱。

  3.逾期办理退租的,自原到期日起,至办理退租手续之日或破封开箱之日止,计收逾期损害赔偿金及违约金。

  4.上述逾期损害赔偿金之标准,以办理退租手续当日租金费率为准,依同额之月租金,按月计收,未满一个月的,按日计收。违约金依逾期损害赔偿金加百分之_________计算。

  第十四条 未依约定缴足保证金或押租金的处置

  未依约缴足保证金或押租金时,承租人自逾期日起至缴纳日止依补缴_________利息,加计迟延利息。

  第十五条 租约终止的程序与租金的返还

  1.承租人可随时终止租约,但应亲自或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到出租人处办理。

  2.承租人终止租约时应按月计付租金,不足一个月的,按日计收,自承租人已缴租金、保证金或押租金中扣抵后,由承租人补缴不足的差额或由出租人退还溢付的租金、保证金或押租金。

  第十六条 出租人终止租约的事由及租金的返还

  1.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书面于_________日前通知承租人终止本租约:

  (1)出租人因修缮、迁移保管箱或结束保管箱业务时。

  (2)出租人依第四条第一款约定,催告承租人补缴押租金差额,逾期_________个月后,承租人仍未补缴的。

  (3)承租人对出租人积欠因租用保管箱费用,届期未清偿,经出租人订_________日催告清偿,仍未清偿的。

  (4)承租人因使用保管箱或进出保管箱设置场所对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

  (5)有事实足令出租人怀疑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置放物的范围与限制的约定,经出租人通知于指定期限内到出租人处处理,承租人逾期未办的。

  (6)承租人违反本租约其他约定。

  2.出租人因前款第一项事由终止租约时,应按实际出租日计收租金,并依法定利率加计利息后,退还已预收而未到期的租金;若出租人系依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事由终止租约时,应无息按日返还承租人已缴的租金。保证金、押租金,在办妥退租手续时无息退还。

  3.上述应退还的租金、保证金及押租金可依法抵销。

  第十七条 破封开箱事由及方式的约定

  承租人在租期届满经出租人通知后,逾_________个月未办理续租,或本租约经终止,而承租人未在出租人通知期限内,配合办理停止使用保管箱事宜的,出租人可依法请求_________,会同办理破封开箱手续。

  第十八条 破封开箱后对置放物的处置

  1.破封开箱后,对箱内置放物依下列方式处理:

  (1)由出租人会同前条_________人清点置放物及编制清单后,暂行包裹签章封存,并立即通知承租人,限期_________个月内领回(注四)。

  (2)如承租人不于上述期限内领回,而所缴保证金或押租金不足抵偿逾期租金、破封开箱费用及其他损害赔偿时,出租人可以依法自行拍卖径行处分抵偿,有剩余时,另行存储候领,不足时,应由承租人负责补足。

  (3)承租人不于上述期限内领回,而置放物显无变卖价值时,承租人同意抛弃置放物所有权,任由出租人处置。

  2.前款第二项及第三项情形,出租人应将其处理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十九条 分租与转租的禁止

  承租人不得将所租保管箱分租或转租第三人或将保管箱租赁权作为质权标的。

  第二十条 第三人的强制执行

  第三人向法院申请对承租人的置放物实施强制执行时,出租人应依法院之命令开启保管箱,移交置放物品于法院;置放物经移交予法院后,出租人应立即将其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二十一条 文书的送达

  承租人同意以本租约所载的住所为相关文书的送达处所,若承租人或其联络人的住所变更,承租人应立即以书面或其他约定方式通知出租人,并同意改依变更后的住所为送达处所;如承租人未以书面或依约定方式通知变更住所时,出租人仍以本租约所载的住所或最后通知出租人的住所,为送达处所,于通知发出后,经通常的邮递期间即推定为已送达。

  第二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特约事项

  承租人与出租人特别约定事项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未尽事宜

  本租约如有未尽事宜,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另行约定。

  第二十五条 本租约一式_________份,由_________方各执_________份,以资信守。

  承租人(签章):_________ 出租人(签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管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

  寄存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的名称:_________。

  二、保管物的数量:_________。

  三、保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保管物交付的方法: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保管人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寄存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时,应该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

  五、保管责任:

  1.保管物在保管期间发生的损坏,由保管人员负赔偿责任;

  2.寄存人隐瞒保管物自身的'缺陷,导致保管期间发生损坏,由寄存人承担责任;

  3._________。

  六、保管费用及付款办法: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寄存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满,寄存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3.保管费总额为:_________。

  4.保管费用一律以现金交付。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保管人名称(盖章):_________

  寄存人名称(姓名)(签字):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

  ┌──────┬──────┬───────┬───────┬──────┐

  │保管物名称 │ 性质 │ 数量 │ 价值 │ 瑕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

  二、保管场所

  _________。

  三、保管方法

  _________。

  四、保管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保管费用及付款办法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寄存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满,寄存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3.保管费总额为_________;

  4.保管费用一律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六、保管物的交付

  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保管人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寄存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时,应该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

  七、寄存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八、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九、保管期限届满,保管人应当将保管物及孳息归还寄存人。

  十、保管责任

  1.保管物在保管期间发生的损坏,由保管人负赔偿责任;

  2.寄存人隐瞒保管物自身的缺陷,导致保管期间发生损坏,由寄存人承担责任。

  十一、声明及保证

  (一)保管人:

  1.保管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保管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保管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保管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寄存人:

  1.寄存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寄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寄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寄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寄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二、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四、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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