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大全

单位合同

时间:2023-06-10 09:03:46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推荐】单位合同范文锦集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单位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单位合同范文锦集5篇

单位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 公司

  乙方(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及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工作内容

  第一条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从事 地点 (职务)工作,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条件下的工作需要调整或变更乙方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二、合同期限

  第二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_____年,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约定试用期为: 个月。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止(详见岗位说明书)。

  三、工作时间和作息休假

  第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乙方采用以下第 种工时制。

  1.实行标准工时制。本合同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正常的分配和安排。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月工作不超过26天。

  2.甲方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

  3.甲方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四条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除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部分甲方给予乙方相应调休补偿。

  第五条 甲方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依法安排乙方休假。

  四、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

  第六条 甲方按《武汉市工资支付规定》和有关政策以货币形式每月支付乙方工资。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乙方采用以下第 种工资计算方式。

  1、月度包薪制。乙方试用期的标准工资为元/月;试用期满后的标准工资为元/月。

  2、非包薪制。乙方试用期标准工资为元/月;试用期满后的标准工资为/月。另外因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同意加班安排的,甲方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相应加班费(计算标准:平时加班1.5倍,正常休息日加班2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3倍)。

  第七条 甲方于每月 支付上月工资。甲方因故不能在上述时间支付工资的,可以顺延5日。

  第八条 甲方在上述工资待遇之外,另行自愿给予乙方下述福利待遇(包含但不限于全勤奖、福利、补贴、特殊岗位津贴、加班补贴等):____。该些福利待遇不属于工资范畴,其实施和发放完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详见薪资制度、入职职位申请表、薪资调整表、每月工资表及签收单)。

  第九条 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场所和工作所需设备及工具,乙方应妥善维护和保管,丢失、损坏有关工具按使用年限折旧赔偿。

  3、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5.乙方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业绩以及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乙方违纪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赔偿金可以在乙方的工资中直接扣除。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1、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甲乙双方经协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乙方在试用期间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根据这些规章制度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虽然这些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性质严重的。

  3.在本合同期间内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企业内工作,否则甲方可以立即终止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因此造 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4.法律、法规或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劳动行政部门确认需裁减人员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前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在孕期、产期和哺育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乙方同时有第十一条所列情形之一,不受本条限制。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或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按国家规定的每工作一年计算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因法律法规对于“一个月工资”的概念并不确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为一个月的标准工资。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和中止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甲方可以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甲方因经营状况改变,企业停工、停产2个月以上的或依法被宣告破产的;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销;

  3.乙方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乙方非因法定理由,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达30日以上的;

  5.乙方死亡;6.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合同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可以中止本合同。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暂时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中止劳动合同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而甲方又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3.非因乙方原因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的;

  第十八条 甲方应在解除或者中止/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中止/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好工作交接后支付。

  十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十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要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同时,按照国家和武汉市的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违法或违反本合同、保密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的约定及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2.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未提前30日通知的,另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乙方1个月工资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相应损失(包括财产、商誉的直接受损和期得利益的丧失)。

  3.其他违约责任:合同届期未满乙方离职或与甲方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乙方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结清甲方代垫的各类费用及办理完所有交接手续方可离职。否则乙方须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其未结算的工资、提成等中予以扣除。

  十三、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获悉甲方的管理制度(以培训签到为准)并愿意遵守各项事宜。

  十四、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依照国家规定处理。本合同未约事项,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双各执一份,约定事项违背国家规定或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公司颁布、公示之一切规章制度; (二)工资发放条及签收单; (三)补充协议等;

  甲方: 公司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签证机关(盖章):

  合同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合同 篇2

  购货方:合同编号:供货方:签定地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签定时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一等品生产,颜色、手感、品质按我司确认的为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供货方仓库。

  四、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合同数量交货,短溢装范围为0~+3%.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卷筒布包装不定码,内衬塑料袋,段长30米以上,交货数量允许0~+3%.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购货方在收货后发现质量问题立即通知供货方,供货方在得到通知后立即解决并保证不影响购货方的交期。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购货方仓库后天凭全额增值税发票结款。

  八、违约责任:交货期每延迟交货壹天,每日按合同总价的.2%计算违约金,由供货方支付购货方。如因数量/质量等问题因供方原因造成客户拒收货物/退货/索赔或扣款等,由供方承担一切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购货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购货方: 供货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单位合同 篇3

  一、解除劳动合同能要赔偿金吗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具体还需要看实际是因为什么原因解除的劳动合同,是哪一方解除的劳动合同。

  二、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综上所述,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获得赔偿金的问题,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只有在上述十二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才能要求进行经济赔偿。

单位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事宜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暂定为12个月,自月日止;

  2、因工作性质特殊,乙方同意约定试服务期1个月,自月月日起至日起至年年月月日;正式服务期11个月,自日。年年年月日起至年

  第二条服务类型、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1、服务工作性质为厨师,服务方式为上门服务,服务地点为甲方临时食堂;

  2、服务时间:乙方服务时间采用固定式工作时间制度,上午7:00点至9:30;11:00至14:00;下午17:00至19:30点。(以上时间已包含菜品、配料及其它必备品采购时间,同时也包含了厨房、餐厅等用餐环境的维护清理时间)

  3、每天服务时长控制在8小时,每周服务时长控制在5-6天,根据甲方实际需要,适当调整确定,具体确定均以保障按时供应全体员工日常三餐及良好就餐环境等为前提。

  4、除定期物资采购外,乙方服务地点固定为临时食堂,乙方不得于工作时间在临时食堂或外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一切活动。(临时外出处理与工作相关事宜需提前征得甲方同意)

  5、本条所述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在下文亦可表述为“工作时间”,“工作地点”。

  第三条服务报酬

  1、乙方正式服务期报酬为:2800元/月(税前),试服务期乙方报酬为2500元/月(税前)。

  2、乙方每月报酬由甲方于次月5日前发放。若服务报酬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可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若甲方推后半个月未发放服务报酬,视为违约。

  3、乙方在服务期间,甲方除支付乙方服务报酬外,负责乙方工作餐的提供(注:与甲方员工一同在食堂就餐)。

  4、因服务性质特殊,乙方如在服务期间请假,甲方将聘用其他人临时顶替乙方工作直至乙方归岗,但甲方不支付请假期间服务服务。

  5、本协议甲方不提供住宿,乙方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第四条服务内容

  1、乙方主要负责甲方所有员工一日三餐供应,根据实际情况及甲方要求做好临时接待餐饮的供应,并负责日常菜品、配料、厨房餐具及其他日常必备品的采购工作。

  2、乙方负责甲方临时食堂餐厅、厨房安全、防火、卫生工作,不得有外人随意出入厨房重地,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3、乙方负责厨房食品的安全卫生,不得发生食品中毒等事件,如发生食品中毒等事件由乙方负责,并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责任。

  4、乙方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在服务过程中爱护设备、节约能源,避免浪费。做到科学组织、工艺合理,做出物美价廉,搭配合理,营养丰富,色、香、味俱全的高品质菜品。

  5、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及时结清乙方合理的采购报销费用。

  6、甲方应为乙方更好的服务创造必要条件,听取乙方关于伙食改善及卫生条件提升的合理性建议或意见。

  第五条服务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相关约定;严格遵守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2、乙方不得在工作或非工作时间在临时食堂从事一切非法活动,否则一经发现,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3、乙方于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甲方可视情节给予经济处分,乃至解除本协议。

  4、乙方保证:基于厨师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前)身体健康,精神状况正常,未有任何传染性、间歇性或其他一切不适于从事厨师服务行业的疾病,且未有任何隐瞒身体疾病的行为。如违反承诺,甲方一经发现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5、乙方不得于工作时间在临时食堂或外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一切活动,如由此造成乙方自身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自行负责,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自行赔付,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6、乙方发生其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管理要求的行为,甲方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乃至解除本协议。

  7、服务期内,乙方出现上述第四条第2、3款及第五条第4、5、6、7款约定情形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赔偿费用。

  8、无论何种原因,造成乙方非工作时间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均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每天必须按照甲方要求严格执行服务考勤记录工作。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未能按约履行协议约定义务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终止

  1、如乙方终止协议,必须提前半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终止协议。

  2、如甲方逾期支付服务报酬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包括服务报酬等在内的相关费用。

  3、试服务期内,甲乙双方均可根据实际情况单方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正式服务期内,如因乙方服务质量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经甲方督促改进后,仍未能满足需求的,甲方可协商终止本协议。

  第八条:其它

  1、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协议所发生一切争执,双方应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单位合同 篇5

  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上述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4、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前述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单位合同】相关文章:

单位向单位借款合同01-13

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劳务合同09-05

单位合同01-18

单位的合同05-07

单位向单位借款合同18篇01-13

精华单位合同05-30

单位聘用合同06-17

聘用单位合同06-17

单位就业合同10-01

单位房租合同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