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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

时间:2023-06-12 07:24:17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热门】分包合同3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分包合同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门】分包合同3篇

分包合同 篇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xx年8月

  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实验楼消防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并包含灭火器的配置、消防泵、喷淋泵及相应泵房内的双电源控制柜、屋顶消防水箱、室外水泵结合器及消防桥架等);

  2、以上系统的调试和负责有关消防的各种检测;

  3、组织对整个消防工程的报验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消防局相关报批手续并取得报批文件; 4、负责培训并按相关规定对所施工工程进行保修;

  5、以上虽未载明,但为完成工程竣工交验,以上消防系统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供应及办理相关手续的工作;

  6、分包人应确保系统功能满足消防部门要求,并顺利通过验收; 本次工程范围不包括:

  1、油配电室引来的双路电缆,此部分电缆由其它配电专业负责引入泵房内的水泵控制柜; 2、消防水池、设备基础、水泵结合器井的土建施工;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消火栓系统需预埋(留)的管、预埋件、预埋套管及预留洞口的施工。此项工作分包人配合承包单位施工完成单;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需预埋(留)的管、箱、盒、桥架及穿引丝的施工,预埋预留、墙面与预留洞的封堵等施工,由分包人配合承包单位施工完成。

  5、不包含消防室外工程,消防水系统管道出墙1.5米以外的管道; 6、不包括地下消防水池进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装。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月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

分包合同 篇2

  发包方:(下称甲方) 承包方:(下称乙方)

  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则,就兰州老街的砖砌体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本工程采用乙方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在内。

  四、 承包内容:本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形式,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砖体砌筑,门过梁制安,构造柱,外墙窗台压顶,所有圈梁,卫生间返边装模,捣砼等。不仅限于以上内容的所有工作在内,甲方验收成品,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范施工及验收。

  五、 现场施工要求,及材料机械设备配置

  1、 甲方仅提供垂直运输、机砂浆机一台,其他一切大,小型工具由乙方包干(单价已含此部分费用在内)

  2、 甲方负责提供主轴线,各层柱提供水平点,乙方负责墙体施工放线工作

  3、 因设计图纸变更或小量修改返工,一次改动在二个工日内的(或不超过2m3工程量的)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结算按实际施工图计算工程量。

  4、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认真节省材料,当天砂浆要用完,当天下班前一定要把场地清理干净,砖块整齐堆放,做到文明施工,每天下班未清理的,违者按每次处罚200元,并承担甲方派人清理的一切人工费(合同内甲方扣乙方人工费小工按元/天,大工按元/天计算)。

  5、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有带班负责人在现场,要提前熟悉图纸,如有疑问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避免返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 乙方做好配合水电,消防等部门留置预留洞,线槽等工作 施工脚手架补砖灰缝应填满砂浆。 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应许偏差,用2m检查尺检查不得超过5mm;超过6mm的处罚100元每处;严重超过10mm的'要求返工,并处罚500元每处

  9、 砌砖前应充分淋水,未淋水的罚款50元每次

  10、 为保证砌筑的墙体外观美观,整齐,要求砍砖必须使用专业工具锯刀,不得随意拿砖刀直接乱砍,如发现一次处罚50元每次.

  11、 乙方施工过程中所需钢管架子的搭拆均由乙方包干(或乙方自行钉木凳),甲方不提供门字架等.

  12、 乙方必须配合外架拆架,并做好零星修补工作。

  13、 乙方须服从项目部的其他管理条例,因施工场地紧张,安排加班的必须到位,确保材料进场不受耽搁,如安排加班不执行的,处罚1000元每次。

  14、 进场施工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乙方人员进入工地后不得闹事,斗殴,造成影响的处罚5000—10000元每次。

  六、 工期要求

  1、 乙方必须按甲方项目部排出的进度计划,组织足够的人力进行施工,

  2、 不论发生任何情况,乙方不能用停工或变相停工来要求甲方处理任何事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故停工一天,乙方同意甲方处罚乙方5000元/天作为赔偿,停工超过3天的,甲方视乙方自动退场,余账不结。

  3、 乙方必须完全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配合日常质量检查,有拒不整改的或辱骂、威胁施工人员的,将处罚班组负责人1000元每次。

  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随时清退乙方所有人员,工程款按实际完成量的80%支付,乙方需无条件配合。

  5、 乙方自行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大、小工伤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全部费用,单价已含此风险在内。

  6、 工地严禁施工电磁炉,热得快等高功率电器,每发现一台处罚200元一次,乙方必须自购液化气在制定地点煮饭等

  7、 进场人员必须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填好三级教育表,未填写好三级安全教育表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发现未带安全帽的处罚50元每人次,穿拖鞋上岗的处罚100元每次。

  8、 乙方人员因任何纠纷聚齐到项目部闹事的,按照每人罚款1000元/次处理,如有问题需解决的,乙方只能派3个以内的代表负责协商解决。

  七、承包单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元/立方米(单价已包含安全,质量,进度,风险费在内),施工单价不做调整,工程量按图计算,甲方每月按照乙方完成的成品60%支付工程进度款,当月工程款在下月15号前支付,工程全部完成后支付至750%,余款25%在修尾工作完成后半年内付清。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字生效,款项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责人: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现场负现场负责人: 身 份 证 号: 银 行 账 号:电话: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3

  发包方: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

  2.工程地点:? 山东省

  3.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主厂房12.6米层的集中控制室及锅炉电子设备间、工程师室、交接班室、更衣室、过道、洗手间等相应附属工程的装饰装修,

  乙方服从甲方因工作需要而做出的具体安排。

  4. 开工、竣工日期:开工、竣工日期据业主提供条件及甲方的施工需求。

  第二条 分包方式

  双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分包本工程,但门窗、灯具由甲方购买乙方负责安装,除此之外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提供。

  第三条 合同价款

  本工程结算依据:96版的<<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和与其配套的<<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济南地区价目表>>(20xx年版)以及94版的<<全统定额山东省单位估价表>>及相应的费用定额, 人工单价21元/工日,按 Ⅲ? 类工程? 丙 级取费,取费后总结算值下浮? 5? %。材料价格依据施工时由甲方材料科签字认可的采购价格按实调整。

  本合同价款中已包含乙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工器具使用费 、管理费 、利润等完成本工程所需费用,但税金不在其中由甲方代扣代缴。同时,下述费用也应被认为包含在乙方承包价款中:

  (1) 与工程有关的风险、责任等;

  (2) 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3) 办理进入工程所在地施工的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暂住证、施工人员上岗证、通行证等证件的费用;

  (4) 因停水、停电、设计变更、质量检验、机械维修、天气影响、图纸、设备和材料迟供、施工协调不及时等其他任何因素可能造成的窝工、停工、待工费用;

  (5) 现场材料、机械的保管发生的费用,施工用水用电的费用以及材料、机械的检测试验费用。

  (6) 与工程有关的零星用工费用;

  (7) 劳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费用;

  (8) 政策性调整;

  (9) 其他不可预见费。

  另外下述费用也已在费率下浮中充分考虑,不再另行计取:1)各种不可预见的施工措施费用.2)各工种交叉作业施工费用.3)成本保护及修复费。4)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必须达到甲方和业主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工完场地清.5)材料二次倒运费用.6)职工劳动保险费。7)场区内(围墙内)设备、材料运输费。8)施工竣工期延长人工机械降效费。9)现场垃圾清理费。10)施工机具拆装费及进出厂费.11)二次打孔打洞及修补费用。

  第四条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1. 下列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 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如果有);

  (2) 中标通知书;

  (3)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遗;

  (4) 乙方的投标文件;

  (5) 标准、规范、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

  (6) 其他有关文件。

  2. 上述各合同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应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审。

  (2) 甲方应及时检查隐蔽工程,办理工程量签证,协调联系。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资料等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甲方提出的整改建议,乙方应予以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4) 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和付款。

  (5) 为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6)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乙方的工期、质量、安全管理、履约能力、信誉等方面进行动态评价,公布评价结果。甲方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对乙方实施奖惩。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如乙方未能遵守此条款,一经发现,根据情节的轻重,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5万元-50万元的处罚直至终止本合同。如甲方对乙方实施了处罚,乙方无条件接受,并将转包或分包的工程按本合同的要求及时整改达到甲方满意为止。如甲方终止了同乙方签订的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同意对已完成的工程量按80%向甲方结算,另外的20%用于对甲方的补偿。

  (2) 在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或甲方指定的日期及时开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乙方接受甲方依据第五条第一款(6)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的评价。在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出现事故时,按事故的责任大小,甲方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其额度分别为结算额的3%-8%,乙方无条件接受。

  (3) 严格按照施工图及其他技术资料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

  (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5) 执行甲方的指令和变更。

  (6) 乙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驻工地代表易人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7) 乙方应将其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甲方。

  (8) 及时向甲方报送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通知、结算资料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9) 随时注意当地气象部门的预报,做好预防风、雷、雨、震等自然灾害的措施,以保证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的安全。

  (10) 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前,乙方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修复。

  (11) 遵守甲方的《质量 环境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与体系程序》的要求,遵守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卫生、质量、治安等管理规定,接受甲方对违反规定的乙方人员所做出的任何处罚,接受甲方的安全、质量、治安的监督检查,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及质量缺陷。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的安全和质量责任。

  (12)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的法令和规章,禁止实施有损甲方声誉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3) 乙方应及时向其雇佣的农民工支付工资,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应遵守《承包方员工工资支付协议》(详见附件一)。

  (14) 乙方应配备本项目施工的规程、规范、和验评标准。

  (15) 乙方自购材料质量和价格必须在采购前报甲方相关管理部门备案,经签字认可后方可购买。

  (16)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包括材料采购、租赁设备和材料等业务在内的一切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并根据情节的轻重对乙方实施5万元-50万元的罚款,乙方无条件接受。罚款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17) 乙方负责小型设备及车辆、材料的装车、倒运、卸车、保管及设备的防风、防雨、防火以及脚手架、安全设施、自用材料仓库的搭设拆除及其他辅助用工,上述费用包含在承包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18) 乙方自备施工人员需要的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及必需的安全设施,且必须合格有效且符合安规要求,同时施工人员必须配有本工种必须的合格安全防护用品,上述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承包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第六条 材料管理:详见材料管理协议(附件二)。

  第七条 工期管理

  1.乙方应按约定工期完成本工程,并接受甲方根据工程总进度提出的任何工期计划修改。除不可抗力或甲方代表认可的其他原因,工期相应顺延外,其余不予顺延。

  2.乙方在施工中应根据甲方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技术、管理人员和足够的施工人员。如甲方认为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完工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机械、加班加点赶工,因赶工增加的费用乙方自负,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仍不能按时完工时,甲方有权从乙方承包范围内拿出部分工程,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或终止合同,另择施工单位施工。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从乙方的已完工程费用中全额支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质量标准及其他要求

  1.本工程适用的规程、规范、标准: 《火电施工质量检查及评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及甲方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乙方应严格按照规程、规范、标准进行施工。

  2.工程的质量应达到? 优良? 标准,确保工程项目达标投产,实现省优部优工程,争创国优工程。

  3.其他质量要求:乙方应努力提高自身施工工艺水平,消除质量通病,严格贯彻彻执行甲方质量保证体系程序文件及相关文件

  第九条 质量管理与验收

  1. 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合同约定规范标准及其他要求。

  2. 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自检合格后交甲方验收;经自检或甲方验收不合格时,乙方应立即返工,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合同工期不予顺延。两次验收不合格,给予乙方一次性罚款 1000元。

  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应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等。工程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如甲方未能按时参加检查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当甲方提出重新检验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要求,费用由乙方承担;检验结果符合合同要求,费用由甲方承担。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质保文件《TM16工程质量管理办法》《TM17 外包队伍质量管理办法》《TM19焊接管理办法》和甲方或其项目工地的《工程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及其它有关质量规定中的要求组织施工并承担其责任。

  5. 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中的要求,施工中杜绝质量通病的发生,施工工艺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6. 对于原电力部《火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和《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要求的质量监督项目,乙方应实施内部施工全过程质量监督活动。工程完工自检合格后编写自检报告,提请甲方及质监站检查验收,并积极配合。

  7. 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及监理的一切与质量有关的质量抽查、监督和中间检验,严格执行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并履行在质监检查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并配合甲方或监理履行工程开工、停工、复工有关程序和手续,实施甲方或监理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要求。

  8.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根据甲方和业主的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给甲方,未提供资料的不予结算。

  9. 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如工程施工质量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择施工单位施工,因另择施工单位施工而增加的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

  10. 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项目工地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11. 因乙方的工期、质量问题使甲方被业主罚款时,甲方将按双倍罚款对乙方进行处罚。

  12. 乙方应建立技术、质量管理网络,配备合格的人员常驻现场,满足技术、质量管理要求。

  第十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但不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有关损失。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保修

  1. 在本合同条件中,“保修期”一词指:

  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2. 建筑工程保修期:按建筑法及建筑条例新规定执行。

  本工程保修期为2年。建设工程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应立即赶到现场无偿予以修复,否则甲方有权选择其他施工队伍进行修复工作,修复费用自保修金内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支付

  1.乙方承担的`工程完工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资料(包括经甲方施工负责人确认的工程量表),甲方审核确认后向乙方支付结算值的 95%,留 5%作为保修金。如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年内无质量问题,甲方将在此后30天内无息支付保修金。

  2. 进度款支付: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工程人员核实工程量及经甲方批准后,合同价款扣除保留金后的金额乘以当月完成工程进度百分比得到的金额的70%支付,支付程序执行甲方规定。

  第十三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结算以具体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第十四条 安全管理:详见安全管理协议(附件三)。

  第十五条 环境管理与文明施工

  1.为保护工程建设环境,乙方应当遵守国家环境法律法规,应接受甲方项目工地环境管理职能部门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环境管理目标,以保证甲方环境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粉尘、噪音。乙方不能随意丢弃施工垃圾、含油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应将这些废弃物放置到指定地点。乙方不能随便排放污水,应将污水排放到指定地点。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尽量避免已完工程的二次污染。

  4.在生活区,乙方应节约用水、用电,禁止“常流水”、“长明灯”。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 工程竣工后,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时间及时无偿修理,乙方不能修复的应支付甲方的修复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按合同结算总价款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的总额不超过合同结算总价款的20%。

  3. 乙方单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对已完成的工程量乙方同意向甲方结算已完成的工程量80%,另外的20%用于对甲方的补偿。

  4. 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超出违约金的损失仍由乙方赔偿。

  5. 乙方的违约金或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合同价款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向甲方支付。

  6. 当乙方有下列行为或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未能提供足够的、熟练的劳动力满足施工要求;

  (2) 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3) 安全管理存在较大隐患并拒绝整改的;

  (4)?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

  (5) 乙方破产或处于清算中;

  当上述行为或情况发生甲方解除了同乙方的合同时,对已完成的工程量乙方同意向甲方结算已完成的工程量80%,另外的20%用于对甲方的补偿。

  第十七条 争议与处理:

  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发生后,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的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除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均同意停工外,不得停止施工,否则视为违约:

  (1)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 司法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 其他:

  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8份,甲方7份,乙方1份。

  甲方:? 公司 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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