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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加工合同

时间:2023-06-12 22:12:29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外协加工合同(集锦1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外协加工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外协加工合同(集锦15篇)

外协加工合同1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 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 bga为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当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 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 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外协加工合同2

  甲:设备有限企业 合同号:20xx-6-27

  乙: 常州市华夏机械加工厂 单号:20xx-6-27

  一、甲:因为生产需要订购 以下配件材料经过乙:承接达成以下协议:

  乙:收到(甲) 资料(包括图纸)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要报价并复回货期。

  二、生产技术要求:所有零件要按照图纸要求进行生产加工。

  如果加工数量很多,请先试做一组,(材料及加工费用由乙承担)。

  三、交货规定:

  1、所有零件必须按甲要求时间内送到甲工厂。

  2、超过合同期3天之内未送到货扣5%货款。

  3、超过合同期3天以上6天之内未送到货扣15%货款。

  4、超过合同期7天以上货物未送到货扣30%货款,并支付因超期送货导致

  甲生产拖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送货时 乙必须将图纸一同送回甲,如果缺少一张图纸扣50元。

  6、送货时必须在送货单上注明:甲(单号)和材料名称,如果对不上甲

  方订购单:一律不付款。

  四、验收标准:(以图纸为最终验收标准)。

  五、收货规定:

  1、所有零件货物经由甲质检人员统一验收入库,全部合格者收货,如果出现

  有次品且由甲自行返工处理扣10%货款。

  2、如果退回返工处理必须在3天内送回甲,超期者按交货规定扣罚货款。

  六、付款方式:现金预支付(500元订金),其它每月月底进行结算一次。

  以上协议在双方同意下签订,如有违约按合同处理。

  单号:20xx-6-27 ***

  甲:玻璃设备有限企业 乙:常州市华夏机械加工厂

  经 手 人: 经 手 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年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

外协加工合同3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包加工单为凭。

  第二条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

  第三条乙方所交的加工品应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四条材料由______方负责。

  第五条若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时,废料率为__________。

  第六条验收时的'检验方法是采用□MIL-STD-105D,正常检验,二级检验水准。一次抽样计划,ALQ为____或□MIL-STD-414D正常检验,四级检验水准。一边规格界限,形式____,ALQ为_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外包加工单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一)过期5日内,每逾1日,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_违约金。

  (二)继续逾期五天以上至10天以内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违约金。

  (三)继续逾期10天以上至20天以内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违约金。

  (四)继续逾期20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价款的倍数计算。

  第八条通过验收的货品在甲方再加工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第九条乙方送交加工品,因不良导致甲方生产线停工,其工时损失要由乙方负责,如果甲方发生非常严重不良后果,则甲方有权取消外包加工单。

  第十条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100%,给予总价________奖励金。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95%,给予总价______奖励金。

  第十一条试用厂商的试用期间为3个月,每月接受甲方外包质量管理检查一次,试用期满,视其考核评分到达70分以上者,才能正式成为甲方的加工厂商。

  第十二条加工厂商每月接受甲方外包质量管理检查1次,每月考核:

  1、质量,

  2、交货期,

  3、价格。这三项每年总考核1次,划分等级。

  第十三条付款条件:

  乙方交来的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开据合格验收单和进仓单,乙方才能凭此单按合同规定时间内向甲方取款。

  第十四条保证人:

  乙方应找(拥有乙方资本额两倍以上的)殷实铺店或公司作连带保证人,以保证乙方履行本约。

  甲方:(签章):

  地址:

  电话:

  乙方:

  乙方连带保证人:

外协加工合同4

  外协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协加工单为凭。

  第二条:乙方须按照外协加工单(附图)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图纸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保质交货。

  第三条:乙方所交的加工品应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四条: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时,废料率为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件不合格时,乙方应赔付甲方材料费。

  第五条:付款方式为每加工完一批工件,由甲方在工件交付时付乙方50%加工款,待甲方回款完成时交付乙方剩余50%(两笔款项间隔不得超过6个月)。

  第六条:验收时由甲方派专职人员负责检验,产品检验不合格时由乙方负责重新加工(含材料)。

  第七条: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外包加工单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一)过期5日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每日处5%违约金。

  (二)继续逾期20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价款的一倍计算。

  第八条:乙方送交加工品,因不良导致甲方生产线停工,其工时损失要由乙方负责,如果甲方发生非常严重不良后果,则甲方有权取消外包加工单。

  第九条:乙方每月接受甲方外包质量管理检查次数由甲方决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协加工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方生产过程中因部分工件需要喷漆处理,经考察,确定乙方为加工合作单位。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必须具备喷漆加工的所有资质。

  二、 加工合作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三、 合作期限内,甲方对乙方承揽加工件的.质量、供给能力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下达的生产订单进行生产,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转由其他单位生产。

  五、 乙方为甲方加工工件,原则上实行包工包料的方式。

  六、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的价格,按照甲方订单核实的价格或双方协商的价格表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七、 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每一批次完工结账。

  八、 本协议双方盖章或签字生效,一式二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外协加工合同6

  甲:________合同号:________

  乙:________单号:________

  一、甲因为生产需要订购以下配件材料经过乙承接达成以下协议:

  乙收到(甲)资料(包括图纸)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要报价并复回货期。

  二、生产技术要求:

  所有零件要按照图纸要求进行生产加工。

  如果加工数量很多,请先试做一组,(材料及加工费用由乙承担)。

  三、交货规定:

  1、所有零件必须按甲要求时间内送到甲工厂。

  2、超过合同期3天之内未送到货扣5%货款。

  3、超过合同期3天以上6天之内未送到货扣15%货款。

  4、超过合同期7天以上货物未送到货扣30%货款,并支付因超期送货导致甲生产拖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送货时乙必须将图纸一同送回甲,如果缺少一张图纸扣50元。

  6、送货时必须在送货单上注明:甲(单号)和材料名称,如果对不上甲方订购单:一律不付款。

  四、验收标准:(以图纸为最终验收标准)。

  五、收货规定:

  1、所有零件货物经由甲质检人员统一验收入库,全部合格者收货,如果出现有次品且由甲自行返工处理扣10%货款。

  2、如果退回返工处理必须在3天内送回甲,超期者按交货规定扣罚货款。

  六、付款方式:

  现金预支付(500元订金),其它每月月底进行结算一次。

  以上协议在双方同意下签订,如有违约按合同处理。

  单号:________

  甲:________乙:________

  经手人:________经手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传真: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外协加工合同7

  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包生产图纸为凭。

  第二条: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

  第三条:乙方所交的产品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四条:材料由_____方负责。

  第五条:若材料由乙方负责供应时,废料率为____。

  第六条:验收时的检验范围是。①炉胆内板焊接检验。②炉胆外板焊接检验,③外壳体检验,④上料部分检验

  第七条: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合同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一)过期5日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违约金。

  (二)继续逾期5天以上至1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违约金。

  (三)继续逾期10天以上至2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违约金。

  (四)继续逾期20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价款的一倍计算。

  第八条:按期交货合格率为100%,给予总价_____奖励金。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95%,给予总价_____奖励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协加工合同8

  甲方(定作方):

  乙方(承揽方):

  甲方(定作方)就年度委外加工事务,与乙方(承揽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明确业务往来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就双方协作业务项目标出年度《20xx年外协件价格核算表》作为业务核算依据,向乙方下达《20xx年度委外加工通知单》,约定乙方在20xx年按照甲方提供的加工图样、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到货时间以及约定加工范围,为甲方加工外协件。

  第二条 甲乙双方签署年度协议后,甲方每月15—18号向乙方下达约定加工范围内的月度加工计划。甲方指定外协管理员每月将加盖采购部鲜章的《20xx年x月(外协件负责加工)公司订单计划》以QQ、微信、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传送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单后需在8小时内签字回复,确认收到计划并同意条件。

  第三条 乙方每月按甲方下达的计划生产并如期保质保量交付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附件1《20xx年外协件价格核算表》确认的单价核算乙方加工费(含运费),该价格自确认之日起生效。因市场价格的变动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需要调整价格的,须重新签订《价格调整补充协议》确认,且此协议必须经由采购部指定管理员申报调整原因,由采购部经理调查复核确认,再报请公司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同意才能执行。

  第四条 乙方如期完成加工计划,须按甲方的要求将零部件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送货时应堆码整齐、包装完整、标识明确、规格统一,并在《送货单》上注明甲方制订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检验证明等内容。甲方收到乙方加工的外协件,经检验后在《送货单》上注明“合格、让步接收、返工、报废”等数量,并由双方授权的经办人签字,数量按双方签字的《送货单》结算。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合格的坯件(材料),乙方接收坯件(材料)时应对其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以书面形式三天内反馈,否则甲方默认为合格品,乙方对于轻微可弥补的缺陷,应给予处理,使之成为合格品。若坯件(材料)由乙方负责供应时,送货时应向甲方提供材质证明书。

  第六条 乙方必须遵守委外加工单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规格不合、质量不良等原因造成交货期延误的情况时,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处罚,罚款金额不得超过该笔委外业务费用的100%,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第七条 产品质量控制:

  (1) 乙方须先按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首样等要求,制作样品送交甲方技术和质量部门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小批量生产。小批量质量经甲方检测合格确认后,才能进入批量生产。

  (2) 甲方有权向乙方派驻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对乙方的材料、零部件及生产过程随时进行抽检,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及时将每次抽检、验收结果通报乙方,以帮助乙方解决质量问题。

  (3) 通过验收的零部件在甲方再加工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第八条 加工物资管理

  (1) 月计划执行中,乙方须有甲方指定委外管理员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QQ、微信等方式送达乙方到甲方公司领取坯件进行外协加工的通知,才能到甲方领取坯件进行外协加工,若接到非指定的外协管理员的通知,须与采购部确认。

  (2)甲方发料必须填写《xxxxxxxx有限公司产品发运单》,乙方在甲方领料必须在甲方指定委外管理员处双方签字确认。此单既作为委外加工的订作单,又是加工坯件出厂的原始记录凭证。

  (3)甲方指定的外协管理员每月25日与乙方盘存乙方在甲方领取的加工坯件,乙方应适时将现场在制和未加工的毛坯件数量核对清楚并如实报与管理员,若有误,须及时查找原因。工废和料废按甲方规定处理,遗失则照甲方购进毛坯件价加上到乙方领取加工坯件加工前所有工序加工价的价格赔偿。

  第九条 加工费的结算

  1、 加工费的结算方式为:每月二十五(25)日前双方对账当月加工明细清单并签字确认,乙方即为甲方开具 增值税发票,并于当月二十八(28)日前交与甲方,甲方于次月三十日(30)日前付出当月为乙方安排的外协件加工费,付款类型:承兑或现金。

  2、 为了保证甲方的物资安全、技术保密,甲方滞付乙方部分加工费作为保证金。保证金于双方终止业务来往的第4个月起计一年内结清。

  第十条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的,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 乙方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造成作废、让步接收或返工、挑选的,按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相关规定。

  (2) 乙方因违反技术保密协定的,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相关规定。

  (3) 乙方未能按期、按量交货及不合格返工等造成出货延误,按本协议第六条规定。

  (4) 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协议项下加工事项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廉洁条款;乙方同意乙方及其关联公司的股东、管理人员以及普通员工不得为业务、结算等事项对甲方以及员工及亲属请客、送礼或暗中给予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他形式的好处,否则不论数额大小,乙方应承担伍万元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若有甲方任何工作人员因任何原因向乙方索要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他形式的好处的,乙方可向甲方主管领导举报,甲方一经查实严厉处理。

  第十二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

  1、 协议期内,甲乙任何一方经协商一致均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如有《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出现,均可解除本协议。

  2、 乙方因自身产能连续或累计二个月未能按时交货的;加工的零部件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乙方与其他同项目外协加工厂家串联,为哄抬加工价格而无故延时交货、停工胁迫等恶劣形为发生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 协议因任何原因而解除,乙方应在30天内将甲方所有为履行本而协议提供乙方使用的物品和材料,以及工装、量具、技术资料等,归还甲方。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自_ _年 月 日到_ 年_ 月_ 日。

  甲方(定作方):

  乙方(承揽方): x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外协加工合同9

  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包生产图纸为凭。

  第二条: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

  第三条:乙方所交的产品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四条:材料由_____方负责。

  第五条:若材料由乙方负责供应时,废料率为____。

  第六条:验收时的检验范围是。

  ①炉胆内板焊接检验。

  ②炉胆外板焊接检验。

  ③外壳体检验。

  ④上料部分检验。

  第七条: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合同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一)过期5日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违约金。

  (二)继续逾期5天以上至1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违约金。

  (三)继续逾期10天以上至2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违约金。

  (四)继续逾期20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价款的一倍计算。

  第八条:按期交货合格率为100%,给予总价_____奖励金。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95%,给予总价_____奖励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协加工合同10

  甲方(需求方,委托方):

  营业地点:

  乙方(供给方,受托方):

  营业地点:

  第一条 总则

  1.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1.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2.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2.2、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或双方协议沟通出具相应的书面通知)。

  2.3、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3.1、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3.2、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3、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3.4、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3.5、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3.6、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项目约定

  4.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平板电脑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4.2、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4.3、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4.4、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4.5、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4.6、SMT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5.1、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5.2、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5%,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3%,BGA、IC及贵重元件等平均为0,FPC、连接器、接插件平均损耗率为0.1%,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5.3、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5.4、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5.5、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6.1、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3天开始分批交货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6.2、结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6.3、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6.4、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6.5、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6.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6. 7、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7.1、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7.2、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乙方送到甲方公司。

  7.3、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8.1、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8.2、付款方式:月结30天。

  8.3、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9.2、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10.1、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 仲裁原则

  11.1、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1.2、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

  12.1、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 其他

  13.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13.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外协加工合同11

  甲方: 电子厂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畴

  1、甲方与乙方达成外协加工关系,乙方负责加工生产调节器配件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双方确定的《加工订货单》要求进行交货。

  2、所有书面签署的《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之处,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3、对此协议的任何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加工订单

  1、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加工订货单》。

  2、《加工货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订单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4、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的型号产品,进行确认。

  第四条 技术要求

  1、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技术图纸、技术标准等技术资料,是乙方组织配套件批量生产和供给甲方产品时的技术质量依据,也是甲方验收乙方所供产品质量的依据。

  2、乙方应自觉执行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技术资料,如不执行技术资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如确实需要更改相关文件,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及时更改相关文件。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在生产制造过程中质量受控,保证产品质量特性符合共同确认的技术要求。

  2、如果甲方需要对产品进行鉴定、复验、试装,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样件,以供鉴定、复验、试装,具体数量由双方协商解决。

  3、如果乙方的生产场地、生产工艺、主要材料发生了改变,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必要的质量保证措施证明,必要时甲方将对产品重新进行鉴定、复验、试装。

  4、乙方供给甲方的产品必须是经乙方检验合格,并带有合格证的产品。

  第六条 产品质量的三包赔偿

  1、甲方发现的不合格品,由甲方质量管理人员将信息反馈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人处理。

  2、因质量问题需要赔偿的,由甲方签署《质量损失索赔单》,通知乙方。

  3、乙方如对赔偿有异议,可按《质量损失索赔单》中提供的产品损失计算表和品质检验报告中进行查询,如需要对故障件进行分析,甲方对此要提供必要的方便和协助。

  第七条 订货与供货

  1、交货期:按加工订单的要求时间交货;

  2、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3、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

  第八条 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乙方提供产品所需的包装,免费送货。

  第九条 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加工订单》为准。

  2、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加工定货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

  2、违约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二条 仲裁原则

  1、协议包括《加工订货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三条 协议有效期

  1、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长期有效,若合同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电子厂 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20 年 月 日

  日期: 20 年 月 日

外协加工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甲方:因为生产需要订购以下配件材料经过乙方:承接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收到(甲方)资料(包括图纸)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要报价并复回货期。

  二、生产技术要求:所有零件要按照图纸要求进行生产加工。

  如果加工数量很多,请先试做一组,(材料及加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规定:

  1、所有零件必须按甲方要求时间内送到甲方工厂。

  2、超过合同期3天之内未送到货扣5%货款。

  3、超过合同期3天以上6天之内未送到货扣15%货款。

  4、超过合同期7天以上货物未送到货扣30%货款,并支付因超期送货导致

  甲方生产拖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送货时乙方必须将图纸一同送回甲方,如果缺少一张图纸扣50元。

  6、送货时必须在送货单上注明:甲方(单号)和材料名称,如果对不上甲

  方订购单:一律不付款。

  四、验收标准:(以图纸为最终验收标准)。

  五、收货规定:

  1、所有零件货物经由甲方质检人员统一验收入库,全部合格者收货,如果出现

  有次品且由甲方自行返工处理扣10%货款。

  2、如果退回返工处理必须在3天内送回甲方,超期者按交货规定扣罚货款。

  六、付款方式:现金预支付(500元订金),其它每月月底进行结算一次。

  以上协议在双方同意下签订,如有违约按合同处理。

  甲方:玻璃设备有限公司乙方:某市某某机械加工厂

  经手人:_____经手人:_____

  电话:_____电话:_____

  传真:_____传真: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外协加工合同13

  甲方: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为甲方加工处理原矿石,加工成精矿,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公平公正的.原则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责任自选厂收到矿石开始计算,外矿运费、铲装费等由甲方负责。

  2、过磅以双方认可过磅数据为准。

  3、原矿和精矿品位,以乙方取样,甲方监督其过程,留公样原则执行。甲方对品位结果又异议的,可以到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化验,公样。公样费用由输方支出。锌精矿误差在______%内,以乙方数据为准。

  4、锌精矿由甲方自主销售。

  5、加工费包括破碎、浮选、尾矿排放、锌精矿上车费,加工费按原矿石处理吨位计,按______ 元/吨。

  6、乙方保证原矿石加工处理回收率为。达不到回收率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加工费预支比例为得货款后一次性付清。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到花垣县人民法院协调和仲裁解决。

  9、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 日

外协加工合同14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是甲方的供应商,为了保证乙方所供应商的SMT的品质及交期,明确双方责任,本着平等合作原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SMT质量要求:

  1.1无虚焊、无浮高/锡高、无斜偏、无立碑、无左右偏移、无上下偏移、无少锡、无余锡/多锡、无锡渣、无锡尖、无锡皱、无气泡、无分层、无烫伤、无短路、无脏污、杂物、无划伤、无侧位、贴反、元器件无缺少、贴多、无氧化,元器件型号和位置符合器件装配图纸,过回流焊不允许基材分层、起泡,等其它不良现象;

  2.质量保证

  2.1质量要求应满足甲方采购原材料、外协件检验标准及甲、乙双方确认的图纸或样本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标准要求; 乙方对出厂产品的以下项目:(1)外观,(2)规格,(3)功能特性,(4)包装,实施严格控制和检验。

  2.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上线合格率按每次进行统计,功能不良率不得超过外观不良率不得超过2%,; 不良率超标视为不合格产品将返回重工罚款处理。

  2.3甲方可随时到乙方的生产现场对生产工艺、外协件进行检查或对乙方所供产品随机抽样,进行常规或专项测试。若发现不合格项或被判为不合格,乙方收到不良改善通知书时,必须制定真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和不影响甲方生产及进度计划,并将实施结果向甲方报告。

  2.4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在甲方材料仓库库存期间,在规定期限(1年)内,其质量仍符合甲方要求,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和拒付货款.

  3.品检验与不合格的判定

  3.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验收采用 抽检检验;

  3.2每PC单位产品(专指送样品)若有一个检查项目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

  3.3不合格批的认定

  3.3.1按 (致命缺陷:0;严重缺陷;轻微缺陷正常单次抽样方案表抽检,按物料 品质(检验)标准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检验,不合格数超过允收标准,则可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3.3.2对乙方所供产品在甲方生产使用过程中,在任一单班发现不合格率大于本协议的第2.2条款的不合格率(1%)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4.包装方式:包装要求采用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包装材料包装。

  5.质量异常的处置

  5.1质量异常按批退、筛选、特采三种方式处置。

  5.2 检验发现不合格,填写异常联络单通知供应商改善,供应商在2小时内给出临时处理措施24小时内提供改善报告。

  5.3异常问题不能重复发生,按每单累计,同样异常从第二次开始对供应商采取扣款处理。

  a.批退,每次按元扣罚处理。

  b.筛选,由供应商派人来我司筛选或由我司按人员筛选,按/小时收取选别费用。

  c.特采,每特采一批按元扣罚处理。

  5.4 异常造成的我司交期的延误,每款按元扣罚处理。

  5.5如果甲方发现客户退回的PCBA是SMT贴片造成将以每块完成维修,还给甲方。

  5.5因SMT加工问题涉及到产品的报废或客户端的赔款,则由供应商承担所有损失。

  5.6结单才付款。

  5.7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协加工合同15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执行ISO/TS16949:20xx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强化企业管理,确保甲方为主机厂配套的产品按时、按期、按量满足顾客要求,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1.0协作内容:

  1.1乙方为甲方协作加工产品,具体以

  1.2乙方为甲方协作加工价格,具体为 2.0协作要求:

  2.1甲方于每月月底排出下月外协产品加工计划,并通知乙方。通知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生产计划等。

  2.2乙方凭甲方外协产品加工计划,提供符合相关标准的货源。

  2.3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要货时间、要货数量及时提供合格产品,按期交付。乙方如不能按指定的日期、要货数量交付,造成甲方受到影响将按下列规定执行:

  A:延迟发交,但未造成甲方生产秩序的'破坏,视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B:延迟发交,造成甲方必须调整生产计划才能避免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一次性处罚人民币500-1000元。

  C:延迟发交,造成甲方停线壹小时处罚人民币1000元。

  D:延迟发交,造成甲方客户装配线停线、生产停顿,每发生一次处罚人民

  币20xx-5000元,同时承担按甲方客户对甲方处罚的双倍赔偿。

  E: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于一周前通知甲方,须得到甲方同意,否则造成的

  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4乙方给甲方供货,运输工具和运输费用由一方负责。

  2.5有关技术质量问题,按技术协议(附录1)、质量协议(附录2)中的条款进行。

  3.0结算方式:

  乙方开具的发票,必须按甲方财务制定的票据,经甲方厂长批准后,交由财务部门办理有关结算手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1年。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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