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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合同

时间:2023-06-13 16:29:19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企业劳动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劳动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劳动合同

企业劳动合同1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企业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进入了用工阶段,在用工前,企业一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将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一是,企业将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双倍工资。如:企业超过________年未签劳动合同,企业就得多支付员工11个月的工资。

  二是,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超出________年,将致使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条件成立,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企业就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无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风险提示: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民法典》中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根据合同期限的来规定,如: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违反以上规定进行约定的,若被员工投诉,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单位还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甲方应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

  乙方的工作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制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劳动时间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四、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月。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元月。

  五、保险福利待遇风险提示:

  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即使是员工自己同意不缴纳社保,还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这也不能规避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因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须而为的行为,否则,当员工以此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用人单位就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企业劳动合同2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

  日立公司(下称公司)承认日立公司工会(下称工会)为公司唯一的工会组织。公司与工会尊重各自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缔结如下协议并真诚地予以遵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职工除下述各款的人员均为工会会员:

  1.课长以上以及担任相当课长以上职务的人员。

  2.从事劳动、人事、培训以及福利工作部门的主任和负责计划的人员。

  3.从事经营信息管理调查工作部门的主任及负责计划的人员。

  4.从事订货记帐及营业调查工作部门的主任及担任相同职务的人员。

  5.从事会计、秘书、总务及股票工作部门的主任。

  6.公司领导及各工厂厂长的秘书和司机各一人。

  7.负责警卫部门的主任及组长。

  8.公司与工会支部协商指定的人员。

  第二条被工会开除的人员公司原则上给予解雇。但解雇将对公司企业带来不便时公司将与工会协商。

  第三条公司制定就业规则及其他有关职工劳动条件的各项规则时,听取工会或工会支部的意见,不制定与本协议相抵触的条款。

  第四条公司与工会或工会支部为和平地解决一切争议,应按第九章及第十章规定的程序,迅速地解决公司与工会、工会支部或工会会员之间出现的不满或纠纷。

  第二章工会活动

  第五条工会、工会支部及会员的工会活动由本章规定。公司不以工会会员参加正当的工会活动为由给予不同待遇。

  工会、工会支部及会员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工会活动时,应充分考虑公司的意见,尽量不给公司业务带来障碍。

  第六条工会、工会支部或会员必须在工作时间内举行工会活动时,除下列各款外,应事先递交书面报告,以得到公司谅解:

  1.工厂工会委员和工厂申诉受理委员在处理及其调查本协议规定的申诉时,一周为8小时以内。

  2.谈判委员及专门谈判委员出席委员会及专门委员会。

  3.中央经营审议会委员及其专门委员以及工厂经营审议会及其专门委员出席审议会及专门委员会。

  4.执行委员出席执行委员会。

  5.评议员出席评议员会。

  6.工厂委员会及其专门委员出席工厂委员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7.其他工会支部应参加的相当于上述各款的劳动团体的会议。

  第七条工会会员因工会活动离开公司工作时,应事先按规定的报告书通过所属上级向公司申报。

  第八条公司允许工会有工会支部从会员中选任专门从事工会工作的脱产干部和书记。

  公司对专职从事工会工作者除按第十八条细则外,按下列条款对待:

  1.不支付工资。

  2.不支付交通津贴。

  3.可与其他工会会员同样利用工厂卫生福利设施。

  4.公司不负担各种社会保险及养老年金基金中雇主应负担的保险费,但如有申请,公司可为其代办交纳保险费手续。

  5.在适用有关就业规则方面,除因不从事公司业务而部分不能适用外,其余与会员相同。

  6.在专职从事工会工作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7.专职从事工会工作期间的基本工资的变动与会员相同。

  8.专职从事工会工作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9.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结束后恢复原来工作。

  第九条工会及其支部应通告工会干部的名单,所属部课名、就任离任的日期及其书记的名单、录用退职的日期。

  第十条工会及其支部为进行工会活动,使用工会事务所及公司的设施、物品、场所时应事先征得公司的认可。

  使用公司的设施等时不能用于工会业务以外的宣传、广告以及政治目的。工会及其支部需要宣传、报道、通知等可使用规定的布告栏。

  第三章人事

  第十一条公司按本章规定的基准对工会会员进行公正的人事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需要录用职工时,从15岁以上的志愿者中经过权衡决定录用者。

  第十三条新录用者经过3个月的试用期,以正式职工身份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间公司可取消录用。试用期满14天后取消录用时,应提前30天通知本人或支付30天的平均工资。

  第十四条公司由于业务上的原因,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会员或改变会员担任的工作。公司决定后应迅速与工会支部联系。

  公司在决定调动时应充分考虑会员本人的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因业务上的原因认为有必要时,可派遣会员去公务部门、公共团体及其他公司工作。公司决定后应迅速与工会支部联系。

  第十六条公司录用大量员工时,应事先与工会、工会支部联系,听取意见。

  第十七条公司当会员大量调动、派遣、转任时,应就有关基本事项与工会、工会支部协商。

  第十八条工会会员有下列情况时,给予不同期限的休职:

  1.因疾病、伤病(不包括工伤)长期缺勤者的休职(见下页表)。

  2.因事故缺勤已达1个月继续缺勤时给予2个月休职。

  3.派遣在外时为整个派遣期间。

  4.就任国会议员、都道府县知事、市町村长等公职给予必要的休职期限。

  5.就任上款以外的公职,且公司认为必要时给予必要的休职期限。

  属第1款、第2款的休职,当公司确认其休职原因消失时,可提前让其复职或根据情况予以延长。

  属第3款、第5款的休职期限后给予复职。

  休职期限

  缺勤开始时的连续工龄

  休职开始日期

  结核性

  疾病

  高血压、癌、神经系统疾病及跌打损伤疾病

  其他疾病

  1年以内

  缺勤已达4个月

  17个月

  14个月

  12个月

  1年至3年

  缺勤已达6个月

  20个月

  14个月

  12个月

  3年至5年

  缺勤已达6个月

  21个月

  14个月

  12个月

  5年至2019年

  缺勤已达6个月

  23个月

  16个月

  14个月

  2019年至20年

  缺勤已达6个月

  29个月

  24个月

  18个月

  20年以上

  缺勤已达6个月

  33个月

  30个月

  24个月

  第十九条会员符合下列各款时,经审查后给予褒奖:

  1.工作诚恳为人表率。

  2.工作效率显著出类拔萃

  3.提出有益于业务或发现业务上问题的重大报告。

  4.事业上有发明创造及刻苦钻研。

  5.防止了灾害事故的发生或在紧急情况下建立功勋。

  6.当他人遇难时积极抢救。

  7.参加与业务有关的进修、教育、比赛活动,成绩优异。

  8.为国家、社会作出功绩,成为公司职工的荣誉。

  9.其他被公认为有必要给予褒奖的事迹。

  第二十条会员工龄满2019年、满25年以及满35年时给予褒奖。

  第二十一条褒奖按下列方式授予:

  1.奖状;

  2.奖品;

  3.奖金;

  4.奖励休假。

  褒奖将在公司内张榜公布。

  第二十二条对有特殊功绩的人给予特别奖励。

  第二十三条会员犯有第二十五条之事由,被认定程度轻微或有情可原或有明显悔改表现时,免于惩戒处分,予以警告。

  第二十四条会员犯有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事由,可给予惩戒。

  惩戒分为谴责、扣罚工资、停止工作及惩戒解雇四种。

  1.谴责时交付处分说明书以戒将来。

  2.扣罚工资时交付处分说明书,每次扣罚金额为一天平均工资的50%,一个月的总额为月工资总额的10%以内,以戒将来。

  3.停止工作时交付处分说明书,停止其30天以内的工作时间,不支付工资。

  4.惩戒解雇不需事先预告,随时解雇。惩戒处分在公司内张榜公布,公司事先通知工会支部。

  公司事先通知工会支部有关解雇和停工处分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会员犯有下列各款事由,根据情节给予停止工作、扣罚工资或谴责处分:

  1.无正当理由,随意旷工。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早退或缺勤。

  3.在厂内修理、制作私人物品或委托他人在厂内修理制作个人东西。

  4.工作时间未经许可离开岗位或有消极怠工行为。

  5.无正当理由,妨碍生产。

  6.伪造欺骗有关工休、外出的手续、报告。

  7.因喧哗、酗酒、风纪不整等不良行为扰乱工作场所的秩序。

  8.对公司和公司内人员进行中伤诽谤、败坏他人信誉等不当行为。

  9.不认真管理火源或未经许可私自点火。

  10.违反有关预防灾害及保健卫生的规则或指示。

  11.因消极怠工、管理不周或工作不认真造成破坏性灾害、重大业务事故或影响了公司的信誉。

  12.在公司的设施内(除公司宿舍或公司住宅)未经许可张贴传单或广告等。

  13.在业务上欺骗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

  14.严重损害公司职工的名誉。

  15.类似上述委不得体的行为。

  职工对上述行为给予帮助、共谋、教唆或煽动者,与上述处分相同。

  第二十六条会员属下列各款时给予惩戒解雇处分,但可酌情给予停工或扣罚工资的处分:

  1.无正当理由,无故连续7天以上旷工。

  2.对公司的人员施行暴力威胁或绑架关押他人。

  3.未经许可拿走或企图拿走公司物品。

  4.未经许可携带对公司秩序、安全卫生有害的物品。

  5.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破坏、丢失、滥用、藏匿公司的设备、动力、资材、机械、工具、产品、文件或宣传物等。

  6.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做了自己权限以外的行为或无故不遵守上级指示。

  7.在工作中,接收不正当的礼品或诈取钱物,以谋私利。

  8.依据刑法被判为有罪。

  9.泄露或企图泄露公司的重大秘密。

  10.伪造经历、采用欺骗手段进行公司。

  11.未经公司同意,受雇他人。

  12.经常受到惩戒处分、警告,但无悔改之意。

  13.属前条各款,情节严重。

  14.类似上述很不得体的行为。

  会员除上述第8款和第12款外,对其他各款的行为提供帮助、进行共谋、教唆或煽动的,与上述处分相同。

  会员作出上述行为,公司认为其出勤将给工场秩序带来很坏影响时,在作出惩戒或处分决定前,令其休职。

  第二十七条会员属下列各款的可给予退职:

  1.因本人原因申请退职。

  2.到达退休年龄。

  3.调任所属公司。

  第二十八条会员属下列各款的给予解雇:

  1.根据第二十六条给予惩戒解雇处分的。

  2.神经和身体残疾或因老弱疾病等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3.业务能力或业务成绩明显低下的。

  4.第十八和第1款、第2款的休职期满后的。

  5.就任第十八条第4款公职,没有办理休职或休职期满后没有复职的。

  公司在根据本条第3款作出解雇决定前,为激发其工作能力,应先考虑调换其工作岗位。

  第二十九条公司在不得已情况下解雇会员时与工会或工会支部协商。

  第三十条属第二十八条第2款和第4款的解雇,应提前30天预告或支付30天的平均工资。如支付工资可相应缩短预先的日期,按第二十八条第2款和第3款,公司向本人预告解雇时,如本人提出申请,可按所剩预告天数支付平均工资后随即解雇。

  第三十一条属第五十四条第4款公伤休假期间及第五十四条第9款生育休假期满后30天内不可解雇。

  公伤休假者治疗3年尚未痊愈,须取得公伤保险年金待遇后给予解雇。

  第三十二条退休年龄为60岁。

  第四章勤务

  第一节勤务

  第三十三条会员每天就业时间为8小时45分。分为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和休息时间45分,每天工作起始和终了时间的分配与工会支部协商。

  公司因电力、煤气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可以在平均一周的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范围内调整每天的工作时间。

  就调整工作时间的上下班时间分配与工会支部协商。

  总部和分店的就业时间另与工会协商确定。

  第三十四条由于业务上不得已的原因,公司可与工会协商延长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实际工作时间(提早上班、加班、临时召回上班),延长实际工作时间一天不超过4小时,一周不超过12小时。但是,确有紧急业务情况时,届时与工会支部协商确定延长实际工作时间。从事有害业务延长实际工作时间一天不超过2小时,一周不超过6小时。

  第三十五条18岁以上的女子超时劳动及深夜劳动事项按劳动基准法及有关法令执行。从事第三十八条交接班工作不受上述规定限制,工作至下午10时30分。

  第三十六条公司不让未满18岁的会员超时劳动或深夜(下午10时至上午5时)劳动。

  从事第三十八条交接班工作不受上述规定限制,可让16岁以上男子深夜工作。

  第三十七条因灾害等不可避免的事故及紧急情况下,可不受前3条和第五十二条第1款规定的制约,在必要的限度内延长实际工作时间或在休假日工作。

  延长实际工作时间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三十八条公司因业务上的需要可让会员交替上班。

  交替上班的就业时间及交接方法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三十九条因业务的需要,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不按常规的工作时间上下班,而采取特殊的时间上下班。

  上述特殊工作时间制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四十条警卫人员、汽车驾驶员、宿舍管理员等属劳动基准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3款规定的人员,不适用本章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之规定。上述工作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及休假日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四十一条因业务上的关系,需要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原则上每周工作6天。

  上述每周需工作6天的`工作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四十二条公司因业务需要,可安排会员出差。出差期间作为工作时间,但如有上级的指示,可不受上述的限制。

  出差旅费另与工会商定。

  第四十三条公司因业务需要,可派遣会员外出工作(依据劳动者派遣法的派遣)。

  第四十四条因业务需要,可安排会员值班,有关值班规定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四十五条对给未满1岁的婴儿哺乳的女子如有申请,可去哺乳场所一天两次,每次有30分钟的哺乳时间。

  第四十六条会员出勤、下班、因公外出必须办理规定的手续。

  迟到、早退或工作时间需办私事外出时,应得到公司认可。

  第四十七条会员缺勤时应通知规定的手续得到公司认可。

  因私伤病达7天时,应递交医师诊断书,这时应由公司指定的医师出具证明。

  因伤病以外的原因缺勤时应说明具体的理由。

  第四十八条会员因下述事由不得已迟到、早退时,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1.行使选举权等其他公民权。

  2.因工负伤,治疗疾病。

  3.执行公务。

  4.天灾事故。

  5.交通中止等其他事故。

  6.为预防传染病而切断交通或公司认为有必要停工的情况。

  第四十九条会员属下列各款时,不允许进入工场或退出工场:

  1.被认为风纪不整或有碍于卫生。

  2.携带不属业务用的火器、凶器及其他危险品。

  3.其他类似第2款的事例。

  第五十条会员出入工场时除经过规定手续、得到许可外,不得将日用品以外的物品带入或带出工场。

  第二节休假日、年休假日和工休

  第五十一条会员的休假日为下列各款:

  1.星期日。

  2.星期六。

  3.年末年始(12月31日至1月3日)。

  4.国民节日。

  5.7月16日(公司创立纪念日)。

  6.劳动节。

  7.本条第1款与本条第4款的国定节日重叠时为星期一。

  8.5月4日。

  因业务关系不能休息时,根据与工会支部的协定给予倒休。

  第五十二条因业务工作需要,根据与工会的协定可让会员在上条休假日里劳动。但不安排未满18岁的会员在上条第1款的休假日里劳动。

  18岁以上女子的假日工作依据劳动基准法及有关法令办理。

  会员在休假日劳动后,应在2周内给予相应天数倒休。

  第五十三条根据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常规工作时间结束后至第2天工作时间开始止连续工作8小时以上,第2天为休息日。

  第五十四条会员能够申请下列的休假,但是,会员应在当天工作开始前申请预定休假的天数:

  1.年休假

  连续工龄1年内每年10天

  连续工龄1年以上2年以内每年12天

  连续工龄2年以上3年以内每年13天

  连续工龄3年以上4年以内每年13天

  连续工龄4年以上5年以内每年14天

  连续工龄5年以上6年以内每年15天

  连续工龄6年以上7年以内每年15天

  连续工龄7年以上8年以内每年16天

  连续工龄8年以上9年以内每年17天

  连续工龄9年以上2019年以内每年18天

  连续工龄2019年以上每年20天

  休假年度为3月21日至第二年3月20日,年末如有余数则转入第二年,但仅限于第二年,不能再续转。

  如会员申请休假时间有碍于业务正常进行,则更改其休假时间。

  2.庆丧休假

  (1)婚姻(包括结婚日) 5天

  (2)妻子生育2天

  (3)丧假

  ①父母、配偶、子女死亡7天

  ②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5天

  ③配偶父母死亡3天

  3.调动休假

  因工作调动,公司认为有必要搬家时给予下列时间,但不包括旅行所需的天数:

  单身赴任

  携家属赴任

  家属阻挠

  外地

  3天

  6天

  4天

  附近地

  2天

  4天

  3天

  市内

  1天

  2天

  2天

  4.工作休假

  因工负伤或患病为医师的诊断书所提出的时间,这时应由公司指定的医师出具诊断书。

  5.公务休假

  (1)就任都道府县市区町村会议员的会员出席议会或执行其他业务的时间。

  (2)根据劳动工会法、劳动基准法、职业稳定法执行公职以及根据公安委员、教育委员、农业委员、民生委员等法令执行公共性职务的会员执行公务所需要的时间。

  (3)作为证人、鉴定人、旁证人出席法院或相应的机构活动时所必需的时间,但与私人有关的出庭不予公假。

  (1)(2)(3)款规定的休假如不妨碍公务,公司可依其申请更改其休假期。

  6.遭灾休假

  遭受天灾(火灾、地震、风灾、水灾等)给予公司认为必需的时间,与会员分居的受到会员抚养的家属也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7.交通中断休假

  因天灾或其他事故交通中断不能出勤时给予必需的时间。

  8.防病休假

  同居住者或居住地附近发生传染病患者时,为预防传染病,禁止通知或公司认为必要的歇工时间。

  9.生育休假

  预产期8周(多胎为10周)以内以及产后8周为产妇休假时间。但产后6周,本人申请复工,且医师认可时,公司可准许复工。

  10.其他休假

  经期劳动有显著困难的女子如提出休假每月可给予2天。但是如有必要休假2天以上,可以给予延长。

  第五十五条因天灾、电力限制、机械故障或公司方面的原因,给予必需的工休。

  第三节连续工龄

  第五十六条连续工龄以月为单位计算(未满月舍去)。从会员录用之月算起,至解雇或退职之月止。经过试用期后正式录用者连续工龄从试用之月起计算。

  第五十七条因合并等原因,公司接收其他公司的人员将原公司的工龄与本公司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培训生、技校生及临时职工被录用为正式职工后,计算其正式职工前的工龄。

  第五十八条第十八条规定的休职期间按下列方式计算连续工龄:

  1.第1款(长期病假)的休职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2.第2款(事故缺勤)的休职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3.第3款(派遣者)的休职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4.第4款及第5款(就任公职者)的休职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第五章报酬

  第一节总则

  第五十九条会员的报酬均由本章规定。但与公司本部和分公司所规定的实际工作时间与就业天数不同时,另与工会商定。公司不对非工会会员给予不同的有差别的待遇。如工会有意见,将听取之。

  第六十条公司不以女子为由给予女子比男子差的报酬。

  第六十一条报酬分为工资、退职金、年金、休业津贴及其他报酬。

  第六十二条有关退职金与年金另与工会商定。

  第六十三条工资分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职务工资(除计划职员)、抚养和地区津贴及其他津贴。

  第六十四条标准内工资水平另与工会商定。

  伴随标准内工资水平的变化,必要时可修改本章有关工资的规定。

  第六十五条公司根据成绩原则上每年支付两次奖金。

  第二节基本工资

  第六十六条基本工资作为月工资每年增薪一年。

  第六十七条中学、高中、工业中专、大学毕业后直接进入公司初次基本工资与工会商定。

  除上述以外的人员的初次基本工资可个别决定,但其最低额度另与工会商定。

  第三节附加工资

  第六十八条附加工资按职务种类、职务等级及特种职务确定。计划职务的附加工资分为定额部分和考核部分。定额部分根据出勤天数支付,考核部分经考核后支付。

  特种职务、监督指导职务、主要职务以及间接或直接技能职务的附加工资经考核后支付。

  工师、主事的考核率等同。

  第六十九条附加工资按下列公式分别计算:

  1.定额部分

  定额

  ------×出勤天数(以规定工作日为准)

  20.58

  休假日、节日等参照第七十七条及第七十九条。

  2.考核部分

  基本工资×考核率

  第七十条上条的定额及考核率的平均数和最低数与工会另行商定。

  出勤天数为工场平均出勤率以上时,考核率不低于最低数。

  计划职务的考核项目为职务、技能、勤懒;特种职务、监督指导职务、主管职务及技能职务的考核项目为技能、勤懒。

  第四节职务工资

  第七十一条职务工资支付给监督指导职务、主管职务及技能职务的人员。

  职务工资率根据对职务的评价后制定的职务等级确定。

  第七十二条职务工资按下列公式分别计算:

  1.监督指导职务主管职务

  职务工资率

  ------×实际工作时间

  164.66

  2.技能职务

  非承包者

  职务工资率

  ------×实际工作时间

  164.66

  间接承包者

  评定基准(一)人员

  职务工资率×1.06

  ----------×实际工作时间

  164.66

  评定基准(二)人员

  职务工资率×1.06

  ----------×实际工作时间×有关工场工作效率数

  164.66

  直接承包者

  职务工资率×1.12

  ----------×实际工作时间×效率数

  164.66

  效率的计算方式等承包制的实施细则与工会支部商定。

  3.特种职务

  根据职务内容参照上述各款。

  第七十三条职务工资率与工会另行商定

  第七十四条暂行职务工资率如下:

  1.职务等级

  职务等级第1级至第4级的人员被任命下术职务以下者,适用下述工资率:

  职务种类

  职务等级

  主管职务

  技能职务

  1级

  2级

  3级

  4级

  4级工资率

  4级工资率

  3级工资率

  3级工资率

  5级工资率

  5级工资率

  4级工资率

  4级工资率

  2.年龄调整

  (1)技能职务年龄在23岁以上,为4级以下职务者适用4级工资率。40岁以上5级以下职务者适用5级工资率。

  (2)主管职务年龄在25岁以上,为3级以下职务者适用3级工资率。

  第七十五条初任工资率如下:

  (1)主管职务

  学校毕业后直接进厂者为2级工资率。

  (2)技能职务

  技校或日立工业专科学校毕业后直接进厂者为3级工资率。

  中学毕业后直接进厂或相当于上述者为2级工资率。

  第七十六条职务变动时按下述办法办理:

  1.职务提升时直接适用提升后的职务级。

  2.职务下降时下述期间仍适用原职务级,期满后改为下降后职务级:

  (1)因本人责任为3个月。

  (2)因公司原因(包括工伤)为6个月。

  3.支援厂外派遣外了时为外出全部时间。

  第七十七条公司对监督指导职务、主管职务及技能职务非承包者属下列

  情况作为100%出勤对待支付职务工资,对技能职务的承包作为100%实

  际成绩效率对待支付职务工资:

  1.第六条第1款至第3款公司认可的工作时间内的工会活动。

  2.第四十五条的哺乳时间。

  3.第四十八条第1款、第2款行使公民权、因工负伤及因疾病治疗迟到、早退或外出时间。

  4.第五十一条的年末开始、国民节日、公司创立节、五一节。

  5.第五十四条第1款的年休假。

  6.第五十四条第3款的调动休假。

  7.第五十四条第6款的遭灾期间为下列时间(略)。

  8.其他与工会支部商定的期间或时间。

  第七十八条公司对监督指导职务、主管职务及技能职务的非承包者属下述情况作为50%出勤支付职务工资,对技能职务的承包者作为50%实际成绩效率支付职务工资:

  1.第四十八条第4款至第6款因天灾事故、交通工具中止等其他事故,以及预防传染病而迟到、早退的时间。

  2.第五十四条第6款遭灾期间中超过前条第7款的时间。

  3.第五十四条第7款的交通中断休假。

  4.第五十四条第8款的预防休假。

  5.第五十四条第10款及其他的休假期间2天以内的期间。

  6.上述各款以外的与工会支部商定的期间或时间。

  第七十九条公司对下列时间的情况不支付职务工资:

  1.第五十一条第1款、第2款、第7款、第8款的休假日及缺勤日。

  2.迟到、早退及因私外出时间(不包括第四十八条的第1、第2、第4、第6款及第一百零七条的情况)。

  3.第四十九条的禁止进入工厂的时间。

  4.第五十四条第2款的庆丧休假。

  5.第五十四条第5款的公务休假。

  6.第五十四条第10款及其他休假超过2天的期间。

  7.第一百二十七条禁止就业的时间(工资计算月达一个月的期间)。

  8.第一百二十八条因限制就业被缩短的时间。

  第八十条公司对会员不从事本职工作而从事零杂工作时,对从事零杂工作时间的效率作中下处理:

  1.因无工作(本工作没有的状态)命令从事的零杂工作作为90%的实际效率对待。

  2.有本职工作,被命令从事零杂工作作为100%实际成绩效率对待。

  第八十一条公司当会员无工作可做时,对无工作时间的效率作为82%实际成绩效率对待。

  第八十二条承包者的效率的支付不低于82%。

  第八十三条公司对会员从事重劳力、危险、有害、高热等属特殊工资率的工作或属临时特殊工资率的工作时,根据其程度支付特殊工资率。

  有关特殊工资率及属特殊工资率的工作以及属临时特殊工资率的工作种类与工会另行商定。

  第八十四条公司于基准月内当承包者的工厂平均效率超出107%时,调整为107%,低于93%时,调整为93%。

  效率为107%至93%之间时,不进行调整。基准月原则上为增薪的实施之月。另外,是否把工资表修改之月作为基准月与工会协商后决定。

  第五节津贴

  第八十五条公司向会员支付抚养地区津贴。抚养地区津贴与工会另行商定。

  第八十六条抚养亲属指以下所述亲属,与会员一起生活、依靠会员的收入维持生计者:

  1.配偶(包括事实配偶)。

  2.60岁以上的直系亲属。

  3.18岁以下的直系亲属及弟妹。

  4.患重残疾的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

  5.此外,由市区町村长证明被抚养者属3代亲属以内的亲属,且公司认为合适的人。

  第八十七条会员符合下列各款时,直接履行规定的手续向公司申报:

  1.成为新职员或复职后有抚养亲属。

  2.有了新的抚养亲属。

  3.抚养亲属死亡。

  4.抚养亲属中有人不具备抚养条件。

  第八十八条抚养地区津贴从前条第1款或第2款的申报之日所属之月开始支付;从前条第3款和第4款的申报之日所属之月的第二个月起停止支付。

  第八十九条公司对下述会员超时工作10小时以上给予10小时、不满10小时给予相应的超时津贴:

  1.总公司及分公司从事主管职务的营业员及相当于营业员的计划职务人员。

  2.总公司及分公司从事主管职务的营业技术员及相当于营业技术员的计划职务人员。

  但不包括进厂1年以内的人员及常驻国外的人员。

  第九十条公司对会员根据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七条加班时对其加班每1小时支付下述加班津贴: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属规定的劳动日)+营业津贴

  -----------------------

  164.66

  +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小时工资×30%

  第九十一条公司对会员根据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二条,在第五十一条规定的休假日加班时,双休假日加班每小时支付休假日加班津贴。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属规定的劳动日)+营业津贴

  -----------------------

  164.66

  +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小时工资×40%

  对第五十一条第3款年末年始出勤的待遇另定。

  第九十二条属前2条会员在深夜(下午10时至上午5时)加班时,除支付前2条规定的加班津贴外支付深夜工作津贴。

  深夜工作津贴对每小时支付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小时工资的30%。

  第九十三条公司对会员从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交接班工作时支付交接班津贴。

  交接班津贴的标准另与工会商定。

  交接班津贴根据上述的标准,在考虑交接班的种类和内容的基础上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九十四条公司对会员从事第三十九条的工作,根据工作的内容及期间支付津贴。

  津贴额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九十五条公司对会员从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交替工作时支付交替津贴。

  交替津贴对交替工作每小时支付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小时工资的30%。

  第九十六条公司对会员从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日值班或深夜值班时支付日值班或夜值班津贴,其金额另与工会商定。

  第九十七条公司除本节规定外,按需要另设津贴时,其津贴的种类及额度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六节工资的计算及支付

  第九十八条公司向会员明确说明其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止工资的明细科目、在该月的工资支付日里予以支付,但工资支付日为休假日时提前一天支付。

  工资支付日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九十九条公司在支付工资时扣除下列各款的金额:

  1.所得税、都道府县及市町村民税。

  2.各种社会保险费。

  3.公司宿室修理费或宿室租用费。

  4.每月规定的工会费。

  5.日立公司互助会会费及个人负担费和贷款的月归还费。

  6.厚生年金的个人负担费。

  7.住宅贷款及特别贷款的偿还费。

  8.住宅分期付款费及银行分期付款费。

  9.向职工销售物品费。

  10.其他与工会支部商定的费用。

  第一百条公司在会员遇下列各款情况需筹集费用时,对其申请可在工资支付日之前,支付既往的工资:

  1.本人或抚养亲属结婚、生育、丧葬。

  2.本人或抚养亲属遭遇天灾或其他灾害或受伤、患病。

  3.本人或抚养亲属因不得已的事由返回故乡一周以上。

  4.其他与上述各款相应的情况。

  第一百零一条公司对会员符合第五十四条第4款时,停止支付那个期间的工资,而支付第六章规定的工伤休假补偿费。

  第一百零二条公司在会员取得第五十四条第9款的生育休假时,不支付休假期间的工资。

  第一百零三条公司对第五十二条的倒休日或第五十三条通宵加班后的倒休不支付工资。但抚养地区津贴不受此限制。

  第一百零四条公司根据第五十五条让会员休息时不支付工资而支付休业津贴。

  休业津贴的金额如下:

  1.因天灾事故、电力限制、机械故障等原因休业,休业1小时支付工资的75%。

  2.因公司业务原因休业,1小时支付小时工资的82%。

  但是由于经济形势急剧变化,造成减量生产时的休业,在同一个工资计算月份内,第2次前,休业1小时给予小时工资的90%,第3次以后,给予小时工资的95%。

  第一百零五条会员缺勤时的工资按下列处理:

  1.出勤天数不满工资计算月全月时,基本工资、抚养地区津贴及其他津贴全额支付;附加工资、职务工资按第六十九条及第七十二条处理。

  2.从工资计算月第1天起对月终连续缺勤时,不支付该月的工资。

  第一百零六条公司对会员属于第十八条第3款或第5款时,不支付该期间的工资。

  第一百零七条公司对会员缺勤开始后7天内没有申请请假或没有得到公司同意的缺勤、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私自外出时,不支付该时间的工资。

  第一百零八条公司对会员在工作时间组织工会活动或争议行为时,除第六条第1款至第3款外,不支付该期间的工资。但属第六条第1款至第3款时,不支付加班津贴。作为争议行为的明显的对抗手段,公司关闭工厂时与上同。

  第一百零九条根据第二十四和第3款或第一百零一条至一百零八条不支付工资时,对每小誓明显的对抗手段,公司关闭工厂时与上同。

  第一百零九条根据第二十四和第3款或第一百零一条至一百零八条不支付工资时,对每小时,按下列公式调整工资额度: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除去额定部分)+营业津贴+其他津贴

  ---------------------------

  164.66

  其他津贴指常驻津贴、驻在津贴、调整津贴、冲绳特别津贴、支援津贴、宿室勤务津贴

  第一百一十条日工资额的计算将1个月就业天数定为20.58天,小时工资额的计算将1天工作时间定为8小时。

  第一百一十一条本协议的小时工资如下列: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职务工资+特别工资率营业津贴+其他津贴

  --------------------+---------

  164.66 164.66

  第一百一十二条本协议的平均工资为劳动基准法规定的平均工资。

  第七节其他工资

  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司对会员上下班所需交通费,每月超过300日元的费用以交通补助费支付。但是利用一站不到的交通工具时全部由个人负担。

  第一百一十四条按前条公司为会员购买月票,当会员在月票有效期内退职时,收回月票。

  第六章灾害补偿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当会员负伤、患病或死亡时,依据本章规定,给予补偿或救济。

  第一百一十六条根据劳动灾害补偿保险法及其他有关法令,会员因业务负伤或患病时,给予必要的医疗费用;治愈后如留有残疾时给予补偿;如因工死亡时给予遗属必要的补偿并提供丧葬费。

  第一百一十七条公司对第五十四条第4款的工伤休假职员每天支付扣除所得税以后的平均日工资。如职员依据劳动灾害补偿保险法,享受病假补偿待遇、伤病补偿年金以及依据劳动灾害保险特别支付金规则享受病假特别支付费、伤病特别年金,根据其金额限度,不支付本条规定的补偿费。

  在享受工伤休假期间,如工资水平提高,上述病假补偿费也相应增额;工资水平降低时,将按劳动基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减额。

  第一百一十八条有关工伤疾病及医疗补偿的范围、残疾补偿的残疾等级、遗属补偿费的范围及顺序等,均按劳动灾害补偿保险法及其他有关法令。

  第一百一十九条会员非因工负伤、患病留有残疾时,根据残疾程度作如下区分给予支付残疾救济费:

  残疾程度

  残疾补助费

  终身生活不能自理

  40天日工资+(工龄×3天日工资)

  终身丧失劳动能力

  30天日工资+(工龄×2天日工资)

  只能从事轻便劳动

  20天日工资+(工龄×1天日工资)

  上述残疾补助费在会员伤病治愈后立即支付。

  第一百二十条会员因重大过失负伤或患病时,公司不支付全部或部分病假补偿费、残疾补偿费或残疾补助费,但只限于行政官厅认定的因工负伤或患病的情况。公司依据本条,在接受行政官厅认定时,听取劳动基准法规定的安全卫生委员会的意见。

  第七章福利卫生

  第一百二十一条公司为了提高会员的福利卫生,努力改善充实公司宿室、食堂、哺乳室、运动场等其他福利卫生设施。

  第一百二十二条公司与工会及工会支部努力发展福利互助会。

  第八章安全卫生

  第一百二十三条公司为工厂的安全卫生采取必要的措施。

  公司为实现上述目的,在每个工厂设立安全卫生委员会,必要时,建立设施;贷款购置安全卫生用具;配备医生。

  会员为防止危害、预防灾害及保持卫生,遵守公司制定的必要的事项。

  第一百二十四条安全卫生委员会由工厂长指名的委员及选任的委员组成,但委员中的若干名由工会推荐。

  委员长招集安全卫生委员会,就审议的内容向工厂长申报。

  其他有关安全卫生委员会的工作的必要事项由工厂制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公司为防止危害,预防灾害及保健,对会员进行有关安全卫生的教育培训。

  第一百二十六条对会员每年进行一次以上的健康诊断。

  除上述规定,认为有必要时,对全部或部分会员进行健康诊断或采取预防接种等防疫措施。

  第一百二十七条公司对患传染病及精神病或劳动将导致病情恶化等医师认可的人员,停止其就业。

  第一百二十八条公司对下列人员作为健康照顾者采取限制就业、缩短工作时间、改变工作内容、治疗等保健需要的措施:

  1.年龄20岁以下,就业6个月以内者。

  2.结核病毒转化阳性反应不满1年者。

  3.因病或身体虚弱需要一定保护者。

  4.孕妇。

  第一百二十九条按照劳动基准法及有关法令,公司禁止或限制不满18岁及孕妇、产后不满1年的女子从事有毒有害工作。

  公司不让缺乏经验和未掌握必要的技能的人员从事有危险的工作。

  作为培训对象的人员不受上述的限制,给予必要的技能培训。

  第九章申诉处理

  第一百三十条申诉指对劳动待遇、作业条件,以及人事管理等与劳动协约、就业规则有关的各项规定的解释或运用有不平不满的意见。

  第一百三十一条会员对公司的申诉均按本章的程序予以解决。

  第一百三十二条工厂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公司代表和工厂申诉处理委员(以下称工厂委员)双方各3人组成。

  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公司代表和工会方面的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及有关的工厂委员双方各4人组成。

  工厂委员原则上从100名工会会员中挑选2名以内,然后以每增加50人至100人递增1人的比例从工会会员中指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工厂委员接受工厂会员有关申诉处理的委托后,对事实进行调查并认为妥当的话,向公司该课长提出申诉。

  课长应对申诉迅速向工厂委员答复。课长的答复未能解决问题时,课长可以直接召集工厂申诉处理委员会会议与工厂委员协商,在3天内努力解决。

  第一百三十四条该申诉通过上述阶段仍没有解决时,工厂委员可将对该申诉协商的经过记载书面向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

  某申诉涉及两个课以上的问题或牵涉到整个事业所的问题,实际上在工厂申诉处理委员会无法处理时,可将该申诉提交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当工厂申诉处理委员会意见一致和本人有异议时,可通过工厂委员向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

  第一百三十五条对上诉的申诉,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应迅速召开会议,努力在7天内予以解决。

  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多数工厂内存在同一种类的申诉或事业所处理委员会正在审理的申诉有同一性质问题从另一工厂提出时,经过核实可以合并处理。

  第一百三十六条通过上述阶段仍解决不了的申诉可移交事业所谈判委员会。

  第一百三十七条申诉的处理得到本人认可或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意见一致时,表明该申诉已最终解决。对该事项不能再通过其他形式作为申诉提出。

  第一百三十八条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必要时安排书记员作记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申诉处理委员姓名及所属单位名称双方互相通知。

  公司为处理申诉安排申诉处理委员出差时,对出差费用公司给予工会支部以补偿。

  第十章团体谈判及争议处理

  第一百四十条公司与工会及工会支部互相间的团体谈判均在本章规定的谈判委员会内进行,双方应真诚努力解决问题。

  团体谈判原则上在工作时间内进行。

  第一百四十一条团体谈判在下述事项内进行:

  1.有关劳动待遇事项制定协议协定。

  2.根据协议协定,公司与工会或工会支部决定的协议协定的内容。

  3.修订协议协定。

  4.公司与工会或工会支部之间有关第一百三十条规定的申诉。

  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工会或工会支部计划举行团体谈判时,通过书面或口头将谈判事项及出席谈判人员相互进行联系,协商谈判时间、场所等为顺利开展谈判工作的事项。

  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与工会及工会支部进行团体谈判通过中央谈判委员会及事业所谈判委员会。

  上述谈判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和事业所所长指定的公司方面的谈判委员和工会、工会支部指定的工会方面的谈判委员各15名以内的人员组成。谈判委员会必要时,可设专门委员会处理特定的事项。

企业劳动合同3

  甲方:_______

  乙方:__;性别__;出生__年__月__日;

  住址;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项。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终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

  第九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条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十五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第7、8、项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第十七条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八、其他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社保所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劳动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为明确公司与员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促进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健康有序的开展,本着公司与员工之间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公司与员工既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又承担相应的.义务,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以下劳动合同书。

  一、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_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为甲方有权按需要在不降低工资待遇的情况下,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工作区域。

  三、劳动报酬:________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基本工资为_____元,现金提成按_____%计算,铺货提成按__________%计算(月内无退货现象)。

  四、乙方销售任务、返利与销售奖罚标准乙方在完年销售任务的_____%给予奖励_______________。超额完成销售任务_____%给予奖励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责任和义务:____________

  1、乙方每月向公司提供市场月报表,否则扣减该业务员本月工资__________元。

  2、乙方必须将全年销售回款任务分配到各个季度,每季度必须按照以上所定回款任务按时打款提货,超过任务部分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若未完成季销售回款_____%,罚款连续两个季度没完成任务的_____%罚款一个月的工资。

  3、乙方每月以文字形式向甲方提供客户名单、销售数量、产品流向、库存数量和市场对酒质量、包装、价位进行考察,并对竞品信息进行调研汇总。

  4、乙方必须积极维护和管理好自身的市场,保证不向协议约定的经销区域范围外的市场进行倒货、串货等,若在乙方当地发现有其它区域总经销商的倒酒,甲方有义务与乙方一同将其全部收购,收购的酒按收购金额可享受甲方合同返利政策,但乙方不得捏造事实,诬陷其它区域总经销商,或夸大数量,一经甲方调查核实,给予罚款。

  六、本协议壹试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或盖章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企业劳动合同5

  乙方:

  乙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在与甲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前,乙方必须向甲方出示乙方原用人单位出具的正式证明,证明其已解除或终止与乙方的劳动合同,除非与乙方签订原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仍是本劳动合同的甲方,且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乙方出具虚假证明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经双方协商,本劳动合同固定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试用期:

  1.没有试用期。

  2.试用期从(日/月)至(日/月)开始。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该岗位工作。在本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接受甲方根据其相关规章制度不定期进行的考核,并同意甲方可以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调整乙方在甲方公司的岗位,同时调整工资及相关待遇。

  (2)甲方根据其岗位职责赋予乙方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所有任务,履行所有职责(详见岗位说明书和绩效考核方案)。

  (3)乙方工作地点为。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实行定额计件承包制度。

  (2)在企业特殊发展时期,甲方可安排乙方加班协会调整休息时间。。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标准,按时上班。

  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工资按以下方式执行:

  年薪制()

  1.乙方年度基本工资为人民币/年(大写:人民币元整/年),即每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元/月(大写:每月人民币元整),附加工资根据年终考核结果计算。

  2.除上述乙方年度基本工资外,乙方还享有以下未计入年薪的费用:a) b) c)非年薪制()

  1.乙方试用期工资总额为人民币/月(大写:。

  2.乙方试用期满,经甲方考核仍在职后,甲方确定乙方在聘用期间的工资总额为人民币/月(大写:)。

  (2)乙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乙方月收入中代扣代缴

  动词(verb的缩写)社会保险

  (1)本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费,乙方应缴纳的比例由甲方从乙方月收入中代扣代缴。

  (2)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不及物动词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卫生设施和工作条件,以保证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定,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双方签订的本劳动合同、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标准对乙方进行管理、奖惩。

  (4)乙方应全面、及时地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职责,达到规定的目标。否则,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标准和工资考核办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乙方未能支付规定的经济违约金,甲方有权根据本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从其工资中扣除罚款。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否则,如因自身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按照甲方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全额赔偿,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对于乙方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照本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从乙方工资中合理扣除经济损失的全额赔偿,并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变化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解雇

  1.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如乙方提供虚假学历证明,经查证属实);

  (2)乙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甲方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乙方采取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手段,使甲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效的;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如按第(六)、(七)、(八)项规定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在履行规定程序后,按照规定裁减人员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甲方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

  (2)甲方生产经营存在严重困难的;

  (三)甲方变更生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调整经营方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其他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劳动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

  5.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不可撤销的劳动合同,甲乙双方不得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终止

  本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时终止。

  (三)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程序

  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八、特殊培训和服务期

  (1)如甲方在本劳动合同期限内向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进行专项培训,则甲乙双方应签订专项培训服务期合同,明确乙方接受专项培训后的服务期及其违约责任。

  (2)经过专门培训后,乙方同意在甲方服务年。如不能满足此条件,乙方应赔偿甲方专项培训费用,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额外违约金。

  九.机密

  (1)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并与其岗位履行保密义务。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乙方还应谨慎、诚实地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对属于甲方或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对其信息保密的任何保密信息进行保密。

  2.乙方承诺对甲方拥有或第三方拥有但甲方承诺的技术秘密、档案和图纸、生产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财税资料、工作流程标准、业务信息、管理信息、财务信息以及乙方在聘用期间知悉的任何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并在任职或离职后不得泄露。乙方辞职、被辞退、终止或解除合同后,其保守公司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义务一直有效,直至甲方向公众充分披露。如果没有,乙方仍有保密义务。

  3.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披露、告知、公布、出版、传递、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属于甲方承诺保密的他人的技术秘密和/或商业秘密,不得在履行职责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乙方承诺,在聘用结束后,乙方仍将承担与聘用期间相同的保密义务,对于属于甲方或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保密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和资源,乙方有义务不擅自使用相关保密信息,无论乙方离职的原因如何。

  5.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责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不得擅自实施任何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

  如乙方违反上述承诺,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甲方应诉所支付的全部费用;甲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索赔..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从乙方工资中扣除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

  6.乙方因履行职责而持有或保存的所有文件、数据、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软盘、电子数据、硬盘、软盘、仪器及其他形式的载体,无论保密信息是否具有商业价值,均归甲方所有。

  如因任何原因终止雇佣关系,乙方应立即归还从甲方处获得的所有甲方文件、记录、设备和其他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开发成果、图纸、蓝图、备忘录、客户名单、公式、财务报表或促销材料等。如因乙方未能返还上述所有物品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7.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是指属于甲方或其客户、客户、顾问、特许或关联企业的所有技术信息、专有信息、商业信息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数据和信息,受甲方保密措施的约束,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拥有、使用或拥有的知识产权,包括与商业相关的发明、专有技术、技术解决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和制造

  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实验数据、测试结果、图纸、样品、原型、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件、相关函件、工艺方法、材料特性,以及任何其他甲方或其任何客户、客户、顾问、被许可方或附属企业均应视为或视为机密

  8.本合同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属于甲方或其客户、客户、顾问、被许可方或关联企业的所有商业信息、专有信息及其他数据和信息,由甲方保密,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和想法、发展计划、客户名单、客户数据、市场数据、营销计划、采购数据、定价政策、财务数据、采购渠道及任何其他甲方

  (2)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或对甲方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甲方有权在本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六个月内,以任何理由调整乙方工作,变更本劳动合同相关内容,乙方应予配合。

  十、非竞争限制

  (1)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以下第一项竞业限制义务;乙方是否承担以下第二项竞业限制义务取决于第十条第(2)款:

  1.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借口参与任何第三方的经济活动;乙方不得自营或参与与甲方相同的业务;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类似产品或提供类似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工作(& ldquo竞争性组织& rdquo),包括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员工等。;不向竞争管理机构提供任何形式的工作支持;不得对竞争机构进行任何长期或短期投资。

  2.乙方离职后2年内(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关系后2年之日止),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

  (1)直接或间接参与以任何方式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2)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在甲方任何生产经营类似产品或提供类似服务的竞争性组织中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员工等。,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向竞争组织提供任何形式的工作支持;

  (3)以任何方式与甲方类似的自营业务;

  (4)提示、引诱、企图雇用或雇佣甲方的任何雇员或在雇佣期内可能被甲方雇佣的任何其他人;

  (5)与甲方的任何客户、供应商或合作伙伴,或与甲方有业务往来的任何其他实体进行交易,或与甲方建立竞争关系,或协助其他个人或实体的雇佣或竞争,或鼓励或教唆任何该等雇员终止其与甲方的雇佣关系;

  (6)鼓励和教唆甲方的任何客户、供应商或合作伙伴,或任何其他实体终止与甲方的关系;

  (7)以任何方式向已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或其他秘密信息的`任何人泄露和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或其他秘密信息(本条提及的保密义务不影响乙方在本劳动合同第九条项下的保密义务)。

  (2)乙方因故离职,应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承担本条第(1)款第2项的竞业限制义务。甲方支付的劳动报酬已经包含竞业限制补偿,乙方不会另行要求补偿。

  十一、双方的责任

  (1)甲方违反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规定或本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损害乙方利益,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赔偿或补偿乙方..

  (2)乙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第九条保密义务和/或第十条竞业限制规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篮子人民币万元整。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遭受的经济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获得利益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方(聘用乙方的单位)追偿损失。

  (3)在本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接受甲方出资的专项培训后,未按专项培训服务期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期的,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法律或本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在受聘期间执行甲方的工作任务或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与自身工作相关的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甲方应给予乙方适当的奖励,但其技术成果形成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所有权、专利使用权、专利收益权和著作权,均归甲方所有..如果乙方不能或不愿接受奖励,其技术成果形成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其专利申请权、专利所有权、专利使用权、专利收益权、著作权等。,仍将属于甲方,乙方对此无异议。

  十二.争端的解决

  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或与之相关的劳动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布告

  乙方的确切邮寄地址是:。乙方承诺上述地址为乙方的准确通讯地址,无论是在本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或因任何原因或解除而终止本劳动合同后,还是在甲方解除或自动离职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以挂号信方式将任何通知邮寄至上述邮寄地址的,视为已收到通知。

  同时,乙方承诺在上述通讯地址发生变更时,将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其在本条项下的义务,且未能收到甲方的通知,乙方应承担责任。

  十三.其他人

  (1)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劳动合同前,已仔细阅读了本劳动合同的内容,并完全理解本劳动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2)乙方确认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员工培训、劳动纪律等规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向乙方充分公示。

  (3)甲方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是本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口:乙方:

  代表签名:签名:

  印章:日期:

  日期:

企业劳动合同6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现聘用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工作部门

  职位(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试用期:乙方被录用后,须经过____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须付给乙方半个月以上的平均实得工资,作为辞退补偿金。试用期满时,若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即正式生效,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职工。

  第三条、工作安排: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安排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四条、教育培训: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生产、工作条件: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第六条、工作时间:乙方每周工作不超过____天,每日工作不超过____小时(不含进餐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甲方应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倒休或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费。

  第七条、劳动报酬:甲方每月按本公司规定的工资形式和考核办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所得,以现金人民币向乙方支付工资、奖金,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各种补贴及福利费用。

  第八条、劳动_____待遇:甲方按照国家劳动_____条例的规定为乙方支付医疗费用、病假工资、伤残抚恤费、退休养老金及其他劳保福利费用。

  乙方享受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共7天国家法定有薪假日。乙方家属在外地的,乙方实行计划生育的,分别按国家规定享受探亲假待遇和计划生育假待遇。乙方符合公司休假条件的,享受年休假待遇。

  第九条、_____: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_____用品和保健食品。

  甲方按国家规定在女职工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对其提供相应的_____。

  第十条、劳动纪律: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职工守则》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奖惩: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工作态度、劳动表现、贡献大小,按照本公司奖惩条例给予乙方物质和精神奖励。乙方如违反《职工守则》和甲方的其他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处分。乙方如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将予开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限期为_______年,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劳动合同7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乙方姓名:

  联系电话:

  根据《劳动法》、《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工作完成时终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招用乙方在工程中,从事岗位。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予以变更。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乙双方协商执行以下第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因施工建设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甲方需按约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甲、乙双方采用以下第种标准核算乙方工资:

  月工资元。

  日工资元。

  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约定为。

  二、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第种方式结算工资:

  按月结算。每月日前结算。

  按照“月预付,季结算”的方式结算乙方工资。每月日前预付工资元,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日前结算工资。

  三、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工资:

  乙方本人直接领取。

  甲方通过银行将预付或结算的工资划入乙方的银行卡账户。

  乙方银行卡开户行名称,账号。

  四、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待岗,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约定如下:。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威海市有关规定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第七条解除和终止

  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民法典》规定执行。

  第八条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专职劳资纠纷调处负责人姓名,办公地点。联系电话。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威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企业劳动合同8

  甲方)招(聘)用_____________(乙方)为职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____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个月;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________________为工作任务完成并终止合同的标志。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个月为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__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最低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

  2.计件工资: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基础工资为________元月,其余按乙方岗位计件单价及完成情况计发。

  3.岗位工资: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新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4.其他工资形式。具体办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条中明确。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____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退休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或医疗终结后的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____省、市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____市医疗保险规定和甲方的规定执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救 济费、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机构和甲方分别计发。

  (二)福利待遇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工作时间

  1.甲方经批准,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执行以下工作时间制度:

  (1)标准工作时间:乙方每天工作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天,每周总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2)不定时工作: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灵活安排;

  (3)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乙方的工作时间在____月年内综合计算,但每天总的工作时 间不超过11小时。

  2.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的工作岗位依法变更,按新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可给予乙方同等时间补休,但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资;无法安排补休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三)甲方执行国家____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失效;

  XXX;

  XXX.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除名、辞退条件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必须提前____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与乙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六)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职工而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所确定的程序进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以上第

  (五)

  (六)项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九)除上述第

  (八)项规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超过____日甲方应当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乙方依前款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以下经济损失:

  (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有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或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十二)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应当在____日内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八、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的发放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

  (三)

  (五)

  (六)项规定解除本合同,应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XXX号)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或医疗补助费。

  (二)乙方个人非因甲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不与乙方续订合同的,应按《____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乙方生活补助费。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不低于本合同终止前的标准的情况下,不与甲方续订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 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条第

  (四)项第

  2.

  3.4点情况的;

  XXX;

  (二)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

  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违约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违约责任:

  1.违约行为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____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____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 证 人: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劳动合同9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_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工作岗位及要求: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社区从事社区_________工作。乙方必须根据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保护条件,应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等规定。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按照社区工作的特点,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和休息制。

  第五条劳动报酬: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乙方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区有关文件执行,遇到工资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甲方不得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第六条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乙方的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由甲方委托_________劳动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第七条劳动纪律:甲乙双方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并接受区、街道民政部门监督及所在社区的领导。

  第八条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乙方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职责调整造成岗位取消的;

  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泄露工作机密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被依法罢免的;

  依法不再担任社区相关职务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到协议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3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内的;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甲方未按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除本条第5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7、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8、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终止。由于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定劳动合同。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约定的行业秘密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4、乙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其在职期间参加的由甲方或乙方所工作社区出资进行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33.3%。

  第十条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区民政局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下达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新法律法规为准。

  4、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存档一份,鉴证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

  鉴证机关:_________鉴证人员:____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鉴证日期: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企业劳动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户口性质:◇非农业◇农业

  联系电话:

  户口地址(包括所在区、街道、镇):

  一、试用期:期限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乙方如在报到后工作时间不满三个月主动提出辞职或者不能胜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将扣除招聘、培训等费用后,按照百分之六十的标准发放报酬。在试用期内,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雇,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或计件工资总额),依据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关内容(条款)结算。在试用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规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解雇。乙方应对造成的结果予以相应的赔偿责任。

  试用期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工作内容:乙方同意甲方先期安排到甲方指定的用工单位工作,并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如甲方及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变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安排。

  四、工作时间:依据用工单位的合法工时制度实行。

  五、劳动报酬:乙方按月完成用工单位基本任务的,每月__________日发放工资,(遇节假日往后退移)底薪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多余工资为补贴费用(如加班则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转正后的工资底薪调整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国家规定有变化的则按国家有关政策作相应调整。按国家规定需缴个人所得税的,由甲方或用工单位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由企业按国家规定负责为乙方按月缴纳社会保险:城镇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外劳力综合保险◇商业保险

  2.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享有用工单位工种相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用工单位的规定穿戴使用。

  3.乙方如在生产经营中发生工伤事故,在分清事故性质及责任后,由用工单位与乙方协商解决并按市有关规定处理。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方负责落实由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保障乙方在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并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其支付加班费(计件或同工同酬的不另外支付加班费)。

  八、劳动纪律:

  1.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保守用工单位的商业机密,如有违纪行为,甲方将会同用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或移交法院。

  2.乙方应服从用工单位的日常管理,参加甲方或用工单位安排的相关业务培训,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和解除:

  1.合同期满即终止。

  2.根据用工单位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劳动合同。

  3.在合同期限内,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并办理变更手续。

  4.乙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

  (3)乙方不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正常的.工作安排、管理、调动的;

  (4)乙方被拘留、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等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及用工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6)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甲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用工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2)甲方或用工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或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4)甲方或用工单位未提供必要劳动条件或劳动保护;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十、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1.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无过错,甲方如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辞职,如未能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则视作自动离职。

  2.乙方离开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所发的各种证件必须上缴,各类劳防服装等用品应按用工单位的有关处理规定办理;

  3.女性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按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禁止无计划生育,违者造成的后果(包括政府作出的经济处罚等)全部由个人承担,与劳务输出及劳务使用单位无关。

  十一、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因违反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而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可按规定给予追究(包括经济赔偿)。

  十二、劳动争议:甲方或乙方发生劳动争议,争议一方或双方可在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各项条款如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国家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所携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劳动合同11

  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局制用人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为 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 日。本合同 终止。

  第二条乙方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完成的工作数量 ,达到 质量标准。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乙方执行的工时制度为 工作制。

  第五条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及其标准。甲方负责对乙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的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甲方对乙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乙方执行 工资制,工资支付时间 ,工资支付按 执行;其中试用期工资为 元。

  第八条乙方的保险待遇按 执行。

  第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条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北京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乙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五条乙方有权依据北京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京劳关发〈1995〉45号),获得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给欢欣鼓舞方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的,按照北京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京劳关发〈1995〉163号)执行。

  第十七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 当事人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 本合同附件包括: 。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劳动合同12

  你与我单位订立了_______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从__年__月____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内从事工作,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下列第 条款规定解除或终止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__年__月___日

  甲方单位(章):

  劳动者(签名):

  送达时间:______年___月____日

  签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劳动合同13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质:主管部门:

  地址: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性别:民族:

  出生年月:参加工作年月:学历:

  何时毕业于何校何专业:

  何时获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何

  时获何技工等级任职资格: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温州市人事局关于规范市级事业单位临时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聘用制临时职工,并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接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工作(具体事项另行约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工作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1,试用期内每月工资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元。

  2,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和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合法。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经批评教育无效,旷工时间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3,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提出解劳动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3,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合同规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要付给对方违约金。违约内容和违约金数额在第九条中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负责人)

  乙方(签章):

  年月日

企业劳动合同14

  法律疑惑:

  有些企业在招工时,为了逃避自己的一些义务和法律责任,往往想方设法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很多劳动者据此就认为:唉!我没有劳动合同,没法告人家。但是果真如此吗?一个相反的情况是,有些企业想规规矩矩地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有些劳动者却躲着不签,企业遇到这种情况,又当如何办呢?

  典型案例:

  (1)20xx年10月,黄花花从老家来到北京打工,应聘到一家小超市当收银员。超市老板段天道承诺每月发给工资1500元,按月发放。但是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后来,段天道以超市效益不好为由,一再拖欠黄花花的工资。黄花花准备去找劳动局申诉。但段天道却说,我们根本就没有签订合同,你去了人家也不会管你的。黄花花迷惑了,老板的说法对吗?

  (2) 王小宝毕业后应聘到皇城媒体公司工作,因为该公司不用坐班,合同范本《企业不签劳动合同》。王小宝不久又到天地广告公司,做起了兼职编辑。但王小宝对两方公司均未提起在别处另有工作之事,也未与任何一家公司签订合同。王小宝以全职的身份在两家单位之间跑来跑去,倒也相安无事。20xx年1月,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皇城媒体公司的人事部门意识到,如果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企业将可能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于是,人事部门就要求王小宝与皇城公司签合同,但王小宝还想做兼职,怕签了合同自己就戴上了“紧箍咒”。于是,他就以种种理由推托。皇城公司的人事部门非常着急,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臧云律师说法:

  在案例一中,超市老板段天道的说法是不对的。虽然黄花花和超市之间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是无可争议的事实。因此,黄花花可以用劳动法来保护自己。况且,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超市不与黄花花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双倍的工资。所以,段天道虽然口头上说的.很强硬,但实际上法律的规定是对他极为不利的。

  在案例二中,皇城公司主动与王小宝签订合同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如果双方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皇城公司将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但是,王小宝以种种理由推托,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皇城公司有什么好的办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对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皇城公司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王小宝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王小宝再次拒签,则皇城公司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王小宝解除合同,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企业劳动合同15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

  身份:_________(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和省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_个月。

  二、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___任务,担任_________工种。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

  三、生产(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四、劳动纪律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五、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实行五天工作制后从新规定)。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须经工会和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三小时,连续加班不得超过三天。乙方如为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同行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同等条件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形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为:_________。

  3。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发放工资。超过当月发薪日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总额的1%赔偿乙方损失。

  4。甲方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

  六、保险和福利待遇

  1。按照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的规定,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按本人工资的_________%,按月缴纳退休养老基金。

  2。因第七条第2款第(3)项和第3款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合同期未满的,加发失业救济费,其标准为:工资每满一年或距合同期每差一年发给乙方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以一年计,工作时间(或合同期)超过十二年的,以十二年计。

  3。甲方参照国家或省的失业保险有关规定向就业服务机构缴纳失业保险基金,乙方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三至六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7。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为_________公休假为_________,婚丧假为_________,探亲假为_________。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的实施细则,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须征求工会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3。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3)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应征人伍,或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21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为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5。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试用期经发现不合格的、因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另外,符合第七条第3款(1)、(2)、(4)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7。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征求本企业工会组织的意见。

  8。解除合同,甲方应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9。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是否续订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同意续订合同,应办理续订合同手续。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手续,合同将视为自动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八、双方需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电费自理。甲方发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_________元)。

  2。甲方自办职工食堂,乙方伙食按饭莱成本收费(_________)。甲方负责乙方在外搭伙的管理费(_________)。发给伙食补贴(每月_________元)。

  3。甲方按国家规定,每月发给乙方各种补贴_________元。

  4。除第七条第2款外,属于_________等情况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第七条第3款外,属于_________等情况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_________年,否则,乙方须支付甲方所付培训费。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按本企业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旨在确定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权利。有关条文的具体实施,甲方在不违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制定实施细则。

  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本合同用钢笔或毛笔填写,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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