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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合同

时间:2023-07-14 13:32:56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优】民间借贷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民间借贷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民间借贷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1

  《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但因合同无效将导致社会或者当事人利益遭受损害,因此,当事人必须对合同无效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使之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根据民间借贷合同的特点,借贷合同无效后,一般要承担如下后果:

  (一)借款人返还借款

  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依据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返还财产并不是违反民事义务所直接产生的法律后果,它的存在也不是法律对当事人主观状态予以否定性评价的表现。因此,返还财产不适用无过错原则,即无论当事人对缔结合同是否有过错,依据无效合同取得、占有的财产因无合法根据,都应当返还对方。换言之,即使是无过错一方占有了对方财产,也应当返还给对方。所有物的返还,是以物在法律上和事实上能够返还为条件。因为民间借贷合同主要以金钱为标的,故返还借款并不存在法律上的不能返还和事实上的不能返还之情形。因此,针对无效借贷合同而言,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尚未履行,则不得履行。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已经履行,取得借款的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返还借款。

  (二)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过错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过错,有单方过错和双方过错,无效借款合同的损害赔偿,也适用过错相抵原则。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将给当事人带来损失,这里的损失,一般指贷款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息损失,如果有其他损失,还应当承担赔偿其他损失的责任。如果贷款人已经提供借款,返还借款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借款人应当赔偿损失;如果贷款人实际未提供借款,但合同无效是借款人过错造成的,则由借款人向贷款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如果合同是双方过错造成的,则由双方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三)追缴财产

  《民法通则》第61条第2款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合同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在民间借贷合同中如何适用追缴财产的责任方式,我们认为,应注意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对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收缴。对于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般不能追缴;

  (2)如果借款合同约定借款用于赌博、贩毒等非法行为的,对借款本息应当收缴。因为这种借款行为的当事人在主观上属于恶意,且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从事的是非法行为,因此,应当予以收缴。

  民间借贷合同部分无效的处理标准根据《合同法》第56条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从此条规定可知,合同部分无效,其无效可以及于合同整体,也可以不及于合同其他部分。合同部分无效如果是决定性的.,以致影响合同整体的,导致合同整体无效。这主要是指一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合同。在民间借贷合同中,部分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息4倍的,高出的部分无效;

  (2)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200条规定,约定借款的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该约定无效;

  (3)当事人约定的计收复利的,复利的计算结果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息4倍的,高出部分无效,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借款合同的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民间借贷合同2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月利率为2分。(借款人按期归还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时,不计算利息。到期未归还本金的按本条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自出借之日起至还清之日止)

  第五条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

  第六条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七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3、按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权。

  第二部分担保条款

  第九条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出借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出借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担保产品其它机械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3、出借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

  5、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出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出借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民间借贷合同3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

  地址: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 )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 4保证担保方式: 向甲方提供担保。

  1.6 甲方进账方式:出借人甲方按借款人乙方要求于 年 月 日通过账户 (账号 : 、开户银行: )转账人民币 万元至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中: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支行。

  2.还款方式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3.担保

  3.1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3.2 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3.3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4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3.5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6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7 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乙方权利、义务

  4.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4.2 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4.3 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4.4 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4.5

  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5.违约责任

  5.1 甲方应按约定日支付借款,否则乙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支付的违约金。

  5.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不变。

  5.3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3.1 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5.3.2 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5.3.3 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5.3.4 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债权遭受严重损失的;

  5.3.5 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5.4

  乙方逾期不归还借款本金和不足额支付利息的,或者丙方接通知后,拒绝履行担保责任的,则甲方有权选择按未归还的借款本金加未付利息的总额以每日1‰计收逾期罚息,或者选择按未归还的借款本金加未付利息总额的30%计收违约金,直至乙方或者丙方承担完全部偿还责任为止。

  6.合同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6.1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6.2

  本合同项下之担保人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离婚、失业、死亡、失踪及担保人名下财产涉及法律纠纷被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形),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借款。

  6.3 本合同经三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签订新的补充协议方可变更,未经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变更本合同。

  7.争议解决

  7.1 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任一方均可通过诉讼解决。

  7.2

  发生争议是通过诉讼或者其他非协商方式解决争议的,则乙、丙方除要承担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等的赔偿责任外,还须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必然产生的文印费、差旅费、交通费、律师费等费用。文印费、差旅费、交通费等费用,三方约定按300元/天计算支付;律师费按律师事务所收费开具的票据为依据承担支付。

  7.3

  若乙方在借款期间或者债务偿清前突发疾病或遭遇交通事故、地震、海啸等意外事故而受伤、失踪或者死亡等导致丧失赔款能力的',则甲方可不受借款期限的限制,随时收回借款本息并可直接向保证人丙方主张要求其全额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还本付息及违约金的偿付责任,也可直接起诉丙方主张上述债权,丙方自愿承担偿付责任无异议;若丙方在借款期间或者债务偿清前突发疾病或遭遇交

  3

  通事故、地震、海啸等意外事故而受伤、失踪或者死亡等导致丧失担保能力的,则甲方可立即要求乙方重新提供担保人或者提供其他担保方式,以确保甲方债权的安全。否则,甲方可不受借款期限的限制提前收回借款本息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利息、罚息、违约金等计算至收回借款当日止。

  7.4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有两个以上担保人的,相互之间对本合同债务负连带担保责任。

  8.其他

  本合同一式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丙方(签字捺印):

  年 月 日

民间借贷合同4

  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_)字号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镇)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房间之房产(地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三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被担保的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 抵押合同的登记

  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第三章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第七条 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四章 抵押物的保险

  第十二条 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日内,到甲方指定的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第十三条 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金用于修缮该抵押房屋的损毁部分或清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可撤销。

  第十五条 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五章 抵押物的处分

  第十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1.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3.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十九条 乙方保证,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 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2.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3.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二十一条 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第六章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1.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2.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抵押房产,以便检查;

  3.乙方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4.乙方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章 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四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十五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协助乙方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房产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乙方。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_____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抵押权人住所:_________ 抵押人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民间借贷合同5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 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号:

  第一条 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到期应还款额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_(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当甲方信用较高时,可无保证人)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最低为到日期本息和的10%;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民间借贷合同6

  借款协议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住址:贷款人(出借人):(以下简称乙方)住址: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住址:

  因甲方资金需求,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借款并担保协议,供各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万元(大写:元整)人民币。

  二、借款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如甲方按期归还乙方借款,乙方按月息%收取甲方利息,利息按月支付,支付利息时间为每月号。

  2、如超过借款期限甲方未按时、足额还款付息,乙方可立即宣布债权提前到期,甲方应无条件立即返还借款本息,同时,利息计算标准变更为:自借款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

  3、如甲方未按期还款、付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含连带责任保证人)立即还款、付息,如导致诉讼的,因诉讼所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包含但不限于法院收取的保全费、乙方为采取诉讼保全而由担保公司或担保人提供担保物而产生的担保费等)、执行费及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简称实现债权费用)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对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四、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将借款万元支付给甲方。

  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万元,甲方指定收款帐号,开户行,开户名(甲方指定收款人):;现金支付万元。乙方按照上述付款方式、金额,将款项支付到甲方上述指定账号和将现金支付给指定收款人后,即视为乙方履行付款义务完毕。

  五、资金保证为保证乙方的资金安全和甲方按时、足额还款,担保方特为甲方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方的担保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担保期限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六、争议解决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合同解决。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

  附件:甲、乙、丙三方身份资料

民间借贷合同7

  1、从签订合同的主体看,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合同。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这些人只能从事与他们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超出这个范围从事民事活动须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认可,否则属于无效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2、从合同的形成过程看,以下合同为无效合同。

  (1)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民间借贷合同。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民间借贷合同。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

  因为这些合同违背了作为有效合同须具备的`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的条件。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而形成的借贷合同。

  3、从合同本身内容上看,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民间借贷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无效的民事借贷合同有损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当事人在签订借贷合同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不要签订无效的民事借贷合同。如果您还要了解其他的相关内容,请登录网站进行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民间借贷合同8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贷款为借贷双方和保证人共同协商的民间贷款;

  第二条:本贷款用于借款方的个人经营活动;

  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利息,即月利率为%,年利率%;

  第五条:借款期限为壹年( 年月日至 年月日),逾期按月利率%计算;

  第六条:还款方式为到期本息一次结清。即 年月日借款方一次性还给贷款方本息共计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4、保证人担保有向借贷双方追偿的权利,借贷双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利息加收罚息。

  2、贷款方中途不得收要本息,如违约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相同计算。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

  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

  电话号码:

民间借贷合同9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 籍贯 身份证号:

  借贷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籍贯 身份证号: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姓名 籍贯 身份证号:

  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上列

  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第201条;《担保法》第2章21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精神,经

  方充分协商共同达成如下民间借贷担保合同诸条款,供 方保证遵守履行,终不反悔。

  一、甲方将权属归已的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整)借贷给乙方作 使用,利率为 ‰,于 年 月 日准时一次性以人民币结清本息金。

  二、乙方若在还贷日不能全部归还贷款者,甲方有权向丙方如数追偿乙方的上述贷款,丙方无条件的.有义务按《担保法》第2章21条规定,向甲方还贷。

  三、丙方在本合同中的担保责任为连带责任担保,适应《担保法》第26条规定。

  四、乙方或者丙方在担保期内,若不能如期偿还借款时,可将权属归己的 实物作抵押物,甲方可以将抵押物折价清偿乙方的借款,不足部分,可另行向 (

  )方追偿。

  五、违约金支付方式: 方不按合同诸条款约定偿还贷款者,若超过一天者,每日除按本金的2℅承担违约金外,还必须承担如下责任:

  1、损害赔偿金。即:追款误工费、交通费。

  2、实现债权的起诉费,交通食宿费,聘请律师费及其他鉴定等费用,由违者承担。

  六、上述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产生约束力,至甲方收清贷款日止失效。

  七、该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平等协商,协商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合同发生争执无法协商处理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出借人: 借贷人 : 担保人:

民间借贷合同10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向贷款方申请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元。

  第三条、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

  第四条、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第五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保证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借款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第六条、不可抗力

  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和征得对方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在借款所在地提起仲裁或者诉讼。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合同。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以及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签章):___________

  借款方(签章):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

民间借贷合同1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于 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

  还款日期: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还款方式:现金__________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比例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 附身份证复印件):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 :xxx 合同签订日期:xxx

  正规民间借贷合同7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XX元(人民币,下同)。

  由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直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乙方下述指定账户。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

  2、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X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3、借款利息

  每月1日,乙方按借款金额的X%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由乙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转入甲方下述银行指定账户。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

  4、借款担保

  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选择下述第X种担保方式

  4.1丙方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两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等;

  4.2丙方以自已所的XX财产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等;

  5、甲、乙、丙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交付借款本金;

  5.2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利息。

  5.3乙方应按时偿还甲方借款;

  5.4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利息;

  5.5乙方保证借款用做于XX加工厂的注册资金;

  5.6丙方按本协议约定为本协议项下借款提供担保。

  6、违约责任

  6.1甲方到期不向乙方提供借款的,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十的违约金;逾期十日不支付,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按日万分之二十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6.2乙方到期不偿还借款本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二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6.3乙方不按期支付利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二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6.4乙方违反借款用途,或将借款用于非法途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民间借贷合同12

  借款人:

  担保人:

  贷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保证共同遵守,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贷款条款

  第一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贷款金额: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大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期内利率为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这是利率的4倍。

  第五条还款方式: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在约定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借款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灭失,不足以达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以接受的`其他担保。

  3、借款人或担保人的信用状况出现危机,可能导致贷款人无法收回贷款。

  第七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 、如实提供相关文件、证明等材料,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2、确保这笔贷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贷款本金,并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第八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确保资金来源合法;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贷款;

  3、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贷款本息,并有权按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二部分保证条款

  第九条担保人

  为保证借款人到期履行还款义务,保证人自愿以其拥有并有权处分的全部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向借款人提供担保,作为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财产为:

  担保人保证被担保的自有财产符合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但是,保证人承担的保证是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条担保范围

  是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和一切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为贷款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有其他担保,贷款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下列情况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如果借款人提供的文件和证明是虚假或非法的,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贷款及相应利息,并依法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向贷款人支付相当于贷款本金总额%的违约金,并承担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贷款人支付实现债权。

  3、保证人在签订本合同时隐瞒抵押物被分享、有争议、被查封、被担保或被出租,或故意隐瞒其无担保能力,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借条是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变更、解散和终止

  1、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意向表达均真实有效。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应共同达成书面合同。

  借款人(签名、手印或盖章):

  贷款人(签名、手印或盖章):

  担保人(签名、手印或盖章):

  签约时间:

民间借贷合同13

  甲方(保证人)

  姓名: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

  姓名: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出借人)

  姓名: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受乙方委托,愿意为乙、丙双方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以保证方式提供保证。丙方经审查,确认并同意甲方作为乙方的还款保证人。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根据主合同的规定,乙方向丙方借用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本金,相应的利息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甲方愿意为所有本金及其利息向丙方提供保证。

  第二条甲方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当乙方不能偿还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_____月/年,自乙方不能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本保证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免除。

  第四条甲方承担以下责任:

  一、甲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并不因甲方受到的任何指令、甲方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接受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甲方应按丙方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的有关资料。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保证,不得损害丙方的利益。

  二、甲方保证乙方能够按照主合同的规定就甲方保证金额内的款项到期向丙偿还。

  如发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合同到期的情况时,乙方不能及时还款的,甲方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

  第五条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甲方为乙方向丙方清偿债务后,有权立即向乙方行使求偿权,即有权要求乙方归还下列款项:

  (一)甲方支付的保证金额的本金及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

  (二)甲方其他费用及损失等

  甲方有权在代为清偿的范围内,取代丙方的地位行使乙方的一切权利,包括接管一切为丙方贷款债权设立的保证物,以及其他为乙方保证借款保证人的求偿权。

  第六条丙方如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保证责任,则应有权要求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应给予甲方60天的清偿宽限期。

  丙方违反第一款款约定,则甲方有权要求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丙方有权委托甲方开户金融机构从甲方账户中直接扣除。

  第八条义务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规定的各方的义务与责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示、命令或其地位及财力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的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文件或主合同的'无效解除而免除。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若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与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不因合同任何一方的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变更或免除。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方、乙方或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及时通知其他各方,说明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或部分义务或需要延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根据情况得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或延期履行。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

  (一)乙方已按主合同约定条件全部偿付借款本息;

  (二)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

  (三)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本合同;

  (四)主合同被宣告无效;

  (五)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甲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甲、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如本合同任何一方提出公证要求,则本合同应由_________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其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四条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同意,并由三方订立书面补充或修改协议。该补充或修改协议生效后,与本合同有任何不符之处,则以该补充或修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民间借贷合同14

  合同编号: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借款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xx万元整,(小写¥xx万元整)。

  第二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xx个月,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本合同所载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与贷款实际发放日期不一致的,借款期限起始日(即起息日)以实际放款日期为准,借款到期日根据借款期限相应调整。

  若甲方认为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的,在借款到期日前提前xx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后双方签订展期协议。甲方经提前xx日通知乙方,可以提前还款。

  第三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于xx。

  第四条借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xx。该利率为固定利率,不随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第五条利息的支付方式及双方指定收款账户

  5.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息的计收方式为按月结息,每月的xx日为结息日,结息日之次日为付息日。借款到期时未结利息随本金一并付清。借款人须于每一付息日当日付息,但付息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则付息日顺延至国家法定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5.2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且甲方办妥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手续及借款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直接将本合同项下贷款划至下述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5.3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其收取本合同项下利息和本金的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第六条借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采用如下第xx种方式担保:

  1.由提供还款保证,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为xx。

  2.其他。

  甲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担保,或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未完成法定的担保手续,乙方有权拒绝放款。

  第七条权利和义务

  7.1甲方权利和义务

  7.1.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7.1.2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

  7.1.3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归还借款本息;

  7.1.4甲方不得以本合同项下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7.1.5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司法程序,或发生其他事件,可能影响按期支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时,均应在该等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乙方;

  7.1.6甲方变更通讯地址、电话应于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7.1.7甲方应对在与乙方借贷交易过程中所知晓的'乙方私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7.2乙方权利和义务

  7.2.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发放贷款;

  7.2.2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进行调查了解;

  7.2.3有权要求甲方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有权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各项权利,要求甲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各项义务;

  7.2.4甲方应对在与甲方借贷交易过程中所知晓的甲方私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7.2.5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或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本合同签订后,各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2如甲方未按期偿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清偿为止。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终止和解除

  9.1本合同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9.2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各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9.3本合同至甲方清偿或担保人代为清偿全部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其他有关债务时,自行终止。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1.1按本合同约定由任何一方发给其他方的任何通知或者书面通讯,应以挂号邮寄、特快专递或者其他通讯形式发出,送至本合同之首页所列各方的地址;如采用挂号邮寄方式,上述文件或通知在投邮后第4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如采用特快专递方式,专递人员将上述文件或通知送达收件人地址之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如果联系方式之任何一项发生变更,相关方应在变更后5日内将更改后的联系方式按本条的约定书面通知对方。此后,本条约定的通知、文件应按变更后的联系方式送达。

  11.2本合同正本一式xx份,甲方、乙方各执xx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11.3本合同于20xx年xx月xx日在xx签订。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民间借贷合同15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放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出借人在将款项出借给借款人之前,应该明了借款人借款的用途。借款的用途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使用于非法活动。如果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与借款人串通一气或者明知故做而借款给借款人的,对于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总则》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为__________)已于_______年____月

  日全部还清,互不拖欠。双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立《借款协议》作废。

  二、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事由再次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为___________)。鉴于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额借给甲方。每日利息为本金的_______%。上述欠款及利息双方约定甲方必须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清给乙方。

  风险告知:上述条款约定了借款的利息,通常情况下借款合同的借款由当事人进行协商约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款;自然人之间约定有偿借款的,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

  三、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欠款。逾期未还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额的____%计算罚息;逾期每超一个月,在上一个月罚息基础上加收____%的罚息,直至还清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五、根据本协议的需要及双方发出的通知、往来联系的便利,双方在本协议确定的联络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变更联络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七、因解决本协议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注:

  1、说明:本协议内容经甲乙双方达成合意后打印成文,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行生效。

  2、上述协议双方已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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