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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19 10:06:29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企业合同10篇(优秀)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合同10篇(优秀)

企业合同 篇1

  由于企业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界限,使之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了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所以,企业应专门成立法律顾问部门,来统一审核管理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合同的履行。那么,作为一个企业的合同审核,到底该如何来审核和管理合同呢?笔者根据自身的从事法律顾问和法律纠纷处理的经验,对合同的审核和管理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企业应成立一个合同管理部门,统一归口审核和管理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的模式。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操作上,对合同实行分级、划块管理,各业务部门(主要有供销、基建、技改等)和所属各单位(主要有各个分公司、驻外机构)作为合同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并向法律顾问部门定期汇报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要使该统一合同管理模式有效运行,则必须要建立健全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分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在这个统一合同管理模式中,着重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其一,对企业公章或合同章的保管。根据我国当前对企业公章和合同章的使用规定,企业的公章和合同章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力。换句话说,企业公章等于企业的签字。在合同中,就算没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的签字,只要盖上了公章或者合同章,也可以认为,该企业已经认可了该合同的有关条款,该合同对该企业就有了法律的约束力。当然,如果是企业内部职工私自使用公章为自己谋取利益,则企业无须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职工利用本单位公章为自己实施的民事行为担保企业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问题的函》(1992年9月8日法函〔1992〕113号)对此有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对如何界定职工的私自使用行为,企业对此负有举证的义务,这点在实际上是有相当的困难的。

  其二,对企业职工合同签订授权的管理与控制。几乎所有的企业都会存在这个问题,由于市场经济的各类信息变幻莫测,许多机会瞬间即逝,因此,企业不可能将所有的合同签订都集中于企业的某人身上,这就会产生权力授予与权力控制的矛盾,如何来制衡该矛盾,是企业管理机制的问题,不是法律问题。这里要讲的是如何来制约和约束职工签订合同的权力,以避免表见代理的产生,避免对企业带来被动的局面。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往往是给那些驻外的销售代表或者驻外的销售分公司预先给于相当数量的盖有企业公章的空白介绍信或者盖有企业公章的格式合同,以方便其在适当的时候签订合同。这其实就是企业的一种授权行为,但是很不完善的。因为,企业在授权的同时,对其的权力行使的上限并没有公示,这就会很容易产生狭义无权代理或表见代理行为。因此,笔者建议,企业应在空白介绍信中明确规定该销售代表或该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的金额上限,以及该销售代表或该分公司有权独立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这样就可以有效防止狭义无权代理或表见代理行为的发生。在他们的职务停止或者调整岗位后,一定要确保将原先预先给他的空白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空白的盖有企业公章的格式合同及时上缴,同时务必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和他有业务往来的关系客户。

  其三,对企业的被解聘主要负责人的防范。如果企业解聘企业的负责人比如说总经理,则应在解聘的同时在公开化的媒体上公告,并应及时明确告知与企业有主要或者重要经济往来关系的客户,以防止表见处分的发生。

  第二,把合同分类,对重要的合同要做重点审核和管理

  一般地说,企业的重大合同主要有:合作发展合同、企业购并合同、联营合同,独家代理协议、重大技术改进或技术引进合同、涉及担保的合同、房地产开发与交易合同、金额巨大的购销合同等。由于这些合同涉及到企业的重要经济利益,对企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一定要把这些合同挑出来,做为合同的重点审核和管理对象,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对方当事资信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修改、签约、履行或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的全过程,都应有法律顾问部门的主要人员的参与,严格管理和控制,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三,合同审核的主要内容

  合同内容丰富多样,合同的条款可以从几条到上百甚至上千条。因此,对任何一个合同的审核,都应做到有的放矢,对主要的内容和重要的条款作主要的审核。合同的主要内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主要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合同要履行的标的物;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标的物价款或者需要支付的报酬;履行期限,履行的地点和履行的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笔者以为,重要的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对合同当事人身份和资格的审查。这是合同审核中首先要确认的问题,也是防止合同诈骗的最有力的防范措施。因为合同当事人的身份和资格直接关系到合同签订后是否有效是否能真正履行的先决条件。

  首先,应要求对方出示企业营业执照,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还要对企业的生产资格进行审查。比如说,房地产项目的,则一方必须要有房地产资格;特种机电设备生产的,则需要特种机电设备生产许可证;如果是药品的,则需要相应的国家药品生产的许可证,否则,就算合同签订了也常常会无效。

  其次,如果是重大的合同,那么,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派遣相关人员去对方所在地进行审查,考察团的人员应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主管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法律人士+财务人员等的综合组成。这种审查并不仅仅是对对方企业表面化的考察,而是应对对方提供的各类执照、证件、资格证、许可证、财务报表等进行仔细的审查。

  在对企业本身审查的同时,还应去法院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诉讼案件,去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核实该企业的年检注册和历年的奖罚情况,去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不动产的抵押担保,去税务局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拖延缴纳税费或者是否还有税费没有及时上缴情况,去环保局调查核实是否存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等。以上几个方面的实地调查核实的信息,都是公开化,因此,企业只要稍微认真,就不难对此进行实地审查,但对企业银行帐号的查询则是不容易的。

  当然,以上几个方面的调查核实,因合同的内容侧重也就不同。比如说,如果是合作发展项目,那么对缴纳税费的情况调查是必要的;如果是引进生产线,那么对该生产线的环保限制调查必须要详细化。如果是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那么对该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审批的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和是否设立过抵押担保的调查则要尽可能详细。

  二、对合同标的物符合国家各项标准(产品质量、卫生防疫等)的审查。这种审查主要是帮助企业对对方产品质量的一种表面化理解。企业不应该只相信对方提供的各类许可证和证件,而应根据对方提供的相关证件,通过电话咨询、委托异地审查或者实地考察等方式予以实际审核。

  三、价款的支付审查

  对价款的如何有效的约定,会直接影响到对方履行合同的心态,直接关系到合同是否会顺利履行。产品销售方,则应审查对方是否有按时支付合同款的能力,应避免出现先供应产品后收款的情况,尤其应注意避免出现“货到后付款”之类的低级错误。产品买受方,则应要求价款的支付应与产品的供应量和供应时间相配应,应尽可能避免出现价款先支付后提供产品的条款。

  四、违约责任的约定

  我们可以说,违约条款的如何约定,直接反映出该合同的质量如何,也直接反映了该合同可以顺利履行的可能性。根据笔者多年的法律服务实践,合同对违约条款的约定越简单,就越容易出现法律纠纷。我们经常会看见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这么约定: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有违约,则另一方根据法律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稍微懂法律知识的人,都知道,这样的约定,对于保障合同的履行是起不了任何积极意义的。合同法早就有规定,合同违约,违约方当然必须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这是法定义务,无须要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但如果赔偿、如何计算经济损失等这些最重要的问题都没有涉及,则会对守约方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造成很大的障碍,而这也是违约责任的审核的核心所在。

  在前面合同的概念中,我们就讲到过,如果当事人没有在合同约定明确的违约金或着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那么,一旦违约,守约方就无法直接向对方索赔。守约方如要想对违约方索赔,那么,他首先要证明自己确实受到了经济损失,其次他还应证明自己的经济损失是因为对方的违约而导致的,再次他还应计算出自己受到经济损害的具体数额,该数额必须用货币价值来反映。满足以上三个方面,他才可以向法院主张违约方的承担违约责任。而在法庭上,他还要面对违约方的质证和抗辩,这些都无疑大大增加了他索赔的难度。

  这里举个例子:如某甲公司因乙公司延期交付某设备而导致其错过了一次绝好的市场机会。于是,甲公司向乙公司索赔他的经济损失(包括可得利益),他提供的索赔理由如下:(1)如果乙公司按期交付该设备的话,那么根据该设备的日生产量,每日可以生产1000个产品;(2)该产品在8月、9月、10月这三个月中,市场处于供不应求,每个可以销售的利润为100元。(3)根据以上数量乘加得到200万的利润。如果甲公司要让法院支持他的索赔理由,那么他至少还应提供以下证据:(1)该设备自交付起至正常开工调试日期需要多长时间;(2)该设备每日生产1000个产品是正常状态、满负荷、超负荷下生产:(3)该设备每日生产1000个产品的参照值依据;(4)该产品三个月的市场供不应求的依据;(5)甲公司的市场营销售能力、市场占有率、市场影响力、企业的知名度等,即证明生产出来的产品可以销售出去多少的依据。因为,如果消费者不知道你或者不熟悉,那么,即使再畅销的产品,你生产的的产品再好,也会存在无法销售或者销售障碍情况。(6)每个产品销售利润的依据,是甲公司的生产利润还是社会平均利润率。等等。以上6个方面的取证,甲公司自己说了不算数,还必须获得社会相关权威部门的认可。这样,对甲公司来说简直是比登天还难。当然,法院在审判时通常会利用自由裁决权,很少会如此精确审判。但假如你的证据无法做到真实无误,让对方难以反驳,那么,你在法庭上,就很难面对对方的质证,这显然会使自己处于不利之地。

  要解决该问题,最简洁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比如,在以上案例中,甲公司可以在签订合同时,根据该设备交付后每日生产的数量,结合销售市场,大致估算下每日可以获得的毛利润,然后约定:如乙方逾期交付,则每日应向甲方支付多少元的违约金。这样,只要对方一旦违约,甲方就可以直接向对方索赔该违约金。只要该违约金的约定不是过高,法院是很难不支持的。而且就算是违约金过高实际利润,那也是要对方来举证。法院在调整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是很谨慎的,但不会判定说,因违约金过高或过低而该条款无效。这就是为什么合同的违约条款的约定的越具体越详细,越可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的关键所在。

  五、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的审核

  一旦发生违约情形,采用何种方式来解决争议纠纷就显得非常重要。根据前面讲到的,当前解决合同争议纠纷,主要是仲裁或诉讼。由于我国当前的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因此,仲裁或诉讼的地点尤其显得重要。笔者建议在合同中,应尽可能选择在企业本地诉讼或者仲裁,宁愿在其它方面作出些让步。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地的,那么,一旦双方争议无法协商一致,企业就应尽快先向有利自己的法院提起诉讼,以求得有利于自己的法院管辖权。

  四、合同签订后监督和管理

  1、应充分注意合同的.法定期限和约定的期限。主要是指企业因超过法定规定的期限而丧失合同法规定的一些法定权利的行使权。合同法中有许多法定权的行使都有明确的期限的,超过该期限,行使权也就丧失了。而实际上,所有这些期限的规定,对企业履行合同都是有相当大的影响的。因此,企业应定期经翻阅和审核合同备案件,一旦发现问题就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比如合同法第5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或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在54条中又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则该撤销权消灭。

  比如合同法第158条关于对产品数量和质量检验的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再比如合同法第192和第193条对赠与权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如果企业在合同签订后,就把合同束之高阁,那么,显然不会注意到以上撤销权的时间限制。以上几个方面的撤销权期限,其实都是国家从法律上对受损方的一种法定的救济权的规定。由于合同本来就是双方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的合意,双方都有义务审查对方的身份和资格,都有义务仔细审查相关的条款。因此,这种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是不可能无时间限制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双方自愿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法第93和95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如何解释该合理期限,法律并没有规定,法院一般是根据日常履行期限来推算。比如说:如甲方交付产品逾期3个月,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这是有效的合同条款。也就是说,如果乙方不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则该权利就自动消灭了。

  2、要妥善保管好合同的原件,注意保密合同的具体内容

  合同的原件保管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但是合同的履行的必要条件,更是索赔的最直接最有力的原始证据。如果企业把合同的原件弄丢,则会多企业索赔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甚至会导致无法进行索赔。许多合同的内容是企业不愿意公开的,也有些合同中会涉及到商业秘密或者技术秘密。对这些合同的保管,格外显得重要。笔者建议将这些合同保管员列入企业商业技术人员中加以管理,以防止泄露重要的内部信息。至于该将合同原件保管多少期限,笔者以为越长越好,最短不应少于2年期限,这2年期限自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计算。之所以是2年期限,主要是我国的民事纠纷期限也是2年。当然,有些合同2年期限显然过短。尤其是那些重要的设备、工程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等等,这些合同的保管期限至少应等于或大于它的使用年限。比如说房屋,根据我国规定,一般的民用高层建筑的安全通用期限为50-100年。如果在使用60年后发生倒塌,开发商单位仍然负有承担违约责任之可能。这时候如果开发商与相关单位的勘察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设备安装合同等已经毁损了,那么就会陡然增大开发商向这些相关单位索赔的难度。

企业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为在开发区设立 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供给乙方经营用房 平方米,用于该公司经营之用,该房屋坐落于 。

  二、该房屋租金经双方商定为每月 元。该房屋总租金为

  元。

  三、租金于 交付,每延迟一天按总租金的 计罚。若 天内仍未交纳,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按实际迟付天数依上述计罚比例向乙方收取罚金。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双方共同认可并经公证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合同 篇3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标的的状况_____(包括赠与标的的名称、数量、质量、所在地等)

  2.赠与方的`权利_____

  3.赠与方的责任义务_____

  4.赠与物交付的时间、地点_____

  5.乙方应于_____之间做出是否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否则,赠与不发生效力。

  6.其它

  甲方: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合同 篇4

  摘要:油田企业是我国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营活动的进行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直接影响。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合同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为企业从事各项经济活动提供了法律保证。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有效规避经营中的风险,为企业提供安全、稳定的经济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油田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

  一、引言

  合同是现代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依据,也是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更是产生纠纷的根源。在市场经济不断深化的今天,合同已经是必不可少的管理手段,依法实施合同管理,杜绝合同管理漏洞,已经成为企业有效预控和积极消化市场风险的有效措施,能为企业和谐、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二、合同管理分析

  1.合同作用

  合同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企业在法制市场中进行经济活动的重要表现形式。合同能体现合同当事人自治的意愿,当事人依法享有根据自己的意愿定制合同的权利;同时合同也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公平性,合同当事人制定合同权利和义务时,应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公平体现合同参与方的权利,合同执行主体也应按照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依法制定的合同,一经签订立即生效,受法律保护。

  2.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包括管理内容和管理手段两部分,管理内容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制定、旅行、变更、解除、转让和终止;管理手段包括合同审查、监督和控制。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合同当事人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以维护企业在市场中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的各方利益。合同管理具有全过程、系统、动态的特点,全过程是指合同由洽谈开始,在草拟、签订、生效以及失效过程中都需要实施合同管理;系统性是指对合同内容的各项条款进行统一管理;动态性是指针对履约过程中的动态变化情况,对自身利益不利的因素进行分析,及时修正、变更、补充、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维护自身的利益。

  三、油田企业实施合同管理控制方法

  1.油田企业实施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油田企业是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勘探阶段、生产阶段、销售阶段、物资采购阶段都需要依靠合同完成各项经济活动,因此,油田企业的经营管理离不开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和科学的控制方法。合同管理控制方法的实施,不仅影响企业的经营状况,还会牵涉到职工的利益,对于企业稳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2.油田企业实施合同管理的控制方法

  (1)规范合同签订行为油田企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中,生产经营活动主要依靠上级部门计划指令进行,缺少合同管理的经验,更缺乏足够的合同意识,对合同中的风险意识不足。企业要推行体制改革,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需求,就需要加强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对合同风险的意识。第一,要加强法律普及力度,人事部和企业法规部联合组织法律普及培训,通过《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的培训学习,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第二,风险案例培训,企业可收集企业风险案例,尤其是加强企业经济纠纷的案例收集,利用真实案例展示合同的重要性;第三,利用合同法律审查、企业年检等机会普及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企业和员工的合同签订行为。

  (2)合同内容标准化随着石油企业的经济业务的逐渐发展,经济活动对合同的依赖性越来越强,合同种类和级别不断丰富,对合同的制定和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为避免合同文本形式不一引发的内容争议,减少不严谨的问题,企业可推行标注化的合同文本,统一内容形式,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合同标准文本不仅反映了法律要求,还是防范交易风险的有效途径。规范化、完备性、普适性的合同文本,简化了签约程序,有效避免了行骗渠道,消除了盲点。

  (3)审批程序简约化油田企业生产任务重,且工作量极不均衡,若前期签订合同的周期过长,就会影响生产周期,导致因生产急需引发的时候合同矛盾。为解决这一问题,企业应从整体利益出发,对合同审批程序进行合理简化,按照“不重复、不冲突、不断档、不给基层单位添加负担”的原则,提高审批流程的效率,删减不必要的`程序,调整不合理的程序,全面提升合同审批人员的办公效率。

  (4)加强合同履约监督力度签订合同前,要对合同签约双方的资信和履约能力进行严格审查,但审查内容仅是对签约方当前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对以往的履约行为进行搜集和评价,没有形成动态的监督体系。履约行为是一个不断变化,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要对签约、交货、验收以及结算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提高合同履行质量,形成动态的信息反馈机制,为后期的合同草拟、签订积累经验,不断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

  (5)出台合同规章制度合同管理应融入到企业日常管理中,以达到落实制度的目的。企业在日常的合同管理中,除要遵守《合同管理规定》各项要求外,还应根据企业自身的状况出台合同签约管理规定、规范合同管理、简化合同程序以及合同验收等相关内容的规章制度,形成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为合同的签订、履行、验收环节提供操作依据。

  (6)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中国石油合同管理系统》自推行以来,不断完善,制订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操作培训,为合同管理提供了参考。《系统》具有快速存储资料的特征,在合同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能辅助企业全面掌握合同签订流程,及时跟踪合同审批状况,缩短了合同签订周期,为企业后期的合同履约、生产经营提供了充足的时间,有利于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结语

  企业合同管理即包括管理内容,还包括管理手段,是一项复杂、系统、综合的管理工作,且贯穿于合同制定、执行、验收的全过程,加强企业合同管理能有效避免经营风险,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法律保证。企业要加强对合同管理的重视力度,通过不断培训,提供企业的合同管理意识及管理水平,为企业创设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参考文献

  [1]李峰.依法治国形势下油田企业合同管理风险与控制对策探析[J].中国管理信息化,20xx,(18):117-119.

  [2]刘俊.油田企业实施合同管理的控制探讨[J].时代金融,20xx,(8):168,174.

  [3]李晶.大庆油田公司合同风险防控体系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xx.

  [4]刘遵亮.基于油田企业实施合同管理的控制[J].管理观察,20xx,(15):111-112.

  作者:林冬娟 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企业合同 篇5

  ________市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市____外贸公司(下称外贸公司)与____国______________市公司(下称公司)签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和价格

  ________外贸公司在____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________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____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

  根据附件1由________国向____国供货的总值为________美元。

  ________公司相应地在____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2________向外贸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____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

  根据附件2由____国向____国供货的总值为________美元。

  第二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交货。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定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供货。购方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接收货物。

  第三条结算

  本合同所供货物之价款,在易货基础上以美元计价,不通过银行记帐。货物交接后,由售方商务代表到购方结算,或将结算凭证寄给购方进行结算,并凭下列单据办理:

  1.发货帐单2份;

  2.盖有发货站戳记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2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购方接到上述单据核对无误后给售方出以等值易货贸易结算凭证予以确认。

  第四条包装

  卖方应在包装货物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以保证货物在储存、海运、陆运、吊装时完好无损。

  第五条商品的品质和保证

  所供商品的品质应由品质证明书加以确认,该证书确认商品品质符合生产国的技术条件和国家标准。

  所供商品的品质性能应与标准样品相一致,标准样品在签定合同时交给买方,在保证期内留存买方并在对供货品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供双方使用。

  保证期为供货后9个月。

  第六条索赔

  购方可按________________(两国贸易文件或协定)所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在下列方面提出索赔。

  1.货物的数量

  如货物数量与明细单注明的数量不符,在包装完整和没有外部损伤(内部短缺)的情况下,购方有权凭检验证书提出索赔。 如果货物的发运系按发货人确定的重量发出,而国境交接站双方铁路交接中发现不足,并不属铁路方面的过失,可根据双方铁路方面编制的商务记录提出索赔。

  2.货物的质量

  如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可根据商品检证或无利害关系的权威机关的代表参与制成的记录提出异议。

  如售方所供货物的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或与双方确认的样品不符时,购方有权要求售方或者削价、或者更换货物。如果售方自收到异议之日起60天内不作最后决定,或不同意检验证书中确定的削价百分比时,则购方有权将品质不合格的货物按售方提供的地址退给售方。售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异议审理期限内将退货地址通知购方。

  如果在每批货物中发现残次品占20%以上,收货人则将退回全部货物。由于质量原因退回货物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售方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售方没有免除向购方补发数量相同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责任。

  在终点站检验货物的`数量和/或质量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第七条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售方对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部分义务或全部义务无法履行的责任不予承担。经双方协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也可相应推迟。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应自灾情结束之日起10日内将有关发生不可抗力的性质、毁坏程度及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有异议,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凭其所在国有权机关的认证书豁免责任。

  第八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提交____国对外经济贸易仲裁机关仲裁。

  第九条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____________________(两国贸易协定)办理。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 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地址

  发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发站: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合同 篇6

  一、合同管理职能的特殊性

  合同管理简单说就是指企业为实现合同目的,结合本企业实际,对本企业一系列可能产生法律后果的“合同行为”进行审查、控制、监督的过程。合同管理职能就是指企业从事合同管理的机构在合同运行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应发挥的作用。与企业其它管理职能相比,合同管理有自己的特殊性。

  1.合同管理主体的特殊性。

  合同管理的主体是指企业内部按照职权分工做出合同管理行为的各有关部门。企业其它管理职能的主体通常只是一个部门。而合同管理主体是以合同管理部门为核心构建的一个系统性、综合性整体,通常不是一个部门。

  2.合同管理客体的复杂性。

  合同管理的客体,也就是企业合同管理主体的管理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即企业的“合同行为”。企业的合同行为是指企业内部相关部门为了企业的利益,以企业的名义,依照职权实施的与合同关系相关的磋商缔约、实际履行、履行异动(变更、解除、转让等)、维权救济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所有的合同行为都涉及到多个职能部门、多个相关岗位、多个时间接点,是一个动态与静态结合的过程。企业其它管理职能行为相对简单,涉及到上述情况的行为相对较少。

  3.合同管理行为与法律后果的紧密性。

  企业合同管理直接作用于合同行为。合同运行过程中的各种合同行为其实质是民事法律行为,是企业为实现合同目的不断设立、变更、处分自己民事权益的过程,随时产生法律后果。企业其它管理职能通常只及于企业内部,不对外产生法律后果。

  二、合同管理职能的主要内容

  根据合同管理的内在逻辑,将合同管理职能进行归纳和划分,有助于合同管理的专业化运作。合同管理职能就是管理主体对合同行为进行计划、组织、领导(指导)、控制的过程。

  1.计划职能。

  计划职能是管理者为实现组织确定的目标对工作进行的规划和安排。合同管理的计划职能主要表现为制定合适的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在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时要根据企业现在所面临的法律环境和现在所处的合同管理发展阶段,确定企业合同管理的'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梳理合同管理业务,编制合同管理各个子项目的实施计划,安排相应的组织保障、资源保障,确保合同管理各子项目的顺利实施。合同管理制度要适度超前,体现对合同行为的引导。如果只是拘泥于现状则不利于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如果过度超前则会给合同管理带来太大的阻力,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2.组织职能。

  组织职能是管理者为实现管理目标和计划而对各种管理要素的相互关系进行合理安排的过程。合同管理的组织职能主要表现为建立有效的授权管理体系,即给所有的合同行为设计组织结构、分配权力、明确责任、配置资源、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网络等。有效的授权管理体系应当同时包括合同签订授权管理体系和合同履行授权管理体系。合同行为是不同合同业务部门发起的跨部门、分阶段实施的行为体系,组织协调难度较大。实际工作中要避免只注重合同签订授权体系的管理而忽视合同履行授权体系的管理;要授权给真正负责从事这项业务的相关人员,做到权责明确和权责相适应。企业的各级领导应当通过“合同管理”对合同行为进行指导与审核,少直接参与具体的“合同行为”。

  3.领导(指导)职能。

  合同管理的领导(指导)职能主要是指对合同管理体系内相关成员的合同相关行为进行引导和施加影响的过程,使合同管理体系内的相关个体或者群体能够自觉地为实现合同管理相关目标而努力。这个职能通常由两方面组成。一是纵向的领导职能,主要指合同管理主体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内部涉及合同事务的相关人员进行的指挥、激励、考核等管理行为。二是横向的指导职能,主要指合同管理部门的合同管理员对合同业务部门相关人员从事的合同行为进行的指导,即对合同磋商缔约、实际履行、履行异动(变更、解除、转让等)、维权救济等一系列行为(包括这些行为的准备阶段)所进行的指导。

  4.控制职能。

  控制职能是指在管理计划的执行过程中,由于管理环境的变化及其影响,使人们的活动或行为与组织的要求或者期望出现偏差,管理者采取纠偏措施,使管理计划能按预定计划进行,或者适当调整管理计划从而达到预期目的。合同管理的控制职能主要表现为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的审查、检查和评价。合同审查主要包括合同的主体审查、合法合规性审查、商业性审查和表述性审查四个方面。主体审查是合同审查的前提。主体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的民事主体、合同代理人、经营资质的符合性、信用审查与履行能力等问题。合法合规性审查内容主要是合同效力、合同内容、合同订立程序与流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与企业内部相应的规章制度要求。商业性审查主要审查合同中约定的实现双方合同目的的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条款、解决争议的条款等是否清晰、明确、全面,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有利于实现企业权益最大化。表述性审查可能不直接涉及法律问题,但表述不精准的合同条款可能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甚至有损企业利益。表述性审查应当做到使合同体例严谨、内容齐备、表达精准、版面美观等。合同管理部门通过对合同行为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价,开展持续性的合同纠偏,促使合同管理水平循序渐近、螺旋式提升。

  三、加强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能建设

  企业合同管理职能建设工作的关键是加强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能建设,加强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能建设应当注意以下要点:

  1.合同管理要有正确的思维定位。

  合同管理的宗旨是为企业实现合同目的。在合同谈判和合同审查中要特别注意自己代表的是一方合同当事人,而不是处于“居中裁判”的地位。必须明白所代表的企业在合同谈判中所要追求的合同目的,在法律障碍与合同目的之间寻找平衡,要促成交易而不能破坏交易。不要片面地追求所谓的合同条款上的平等,应当充分考虑企业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追求一个效益、效率、权益、风险和企业形象的最佳组合。

  2.合同管理部门业务要向纵深发展。

  传统的合同管理部门仅仅满足于合法合规性审查、项目谈判和应对必要的诉讼等传统业务,法务人员缺乏对企业管理运营的兴趣,在企业职能部门中常常处于边缘化的位置。我们要突破传统法律思维局限,不只是关注传统法律事务范围内的事情,更多地关注与企业紧密相关的其它边际法律事务。服务要尽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服务形式要多样化,积极介入制度合法合规性审查、流程设计、合同信息化管控、纪检监察事务法治化运作等新领域,以传统法律事务推动边际法律事务的开展,以边际法律事务带动传统法律事务的深化。

  3.正确认识合同管理行为与合同行为的关系。

  合同行为主要由合同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完成,合同管理部门通常不是合同行为的直接参与者。合同管理职能的作用就是创造对合同行为相对的“体外监督”条件。与纪检监察部门的“体外监督”不同的是,合同管理更多地侧重于过程的控制与监督,即通过审查、盖章等方式对合同行为的运行过程发挥“控制职能”。所以合同管理部门要以“事前防范合同风险,事中控制合同风险”为工作重点,以“事后补救合同风险”为补充,扎实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四、结论

  企业合同管理职能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合同管理职能就是管理主体对合同行为进行计划、组织、领导(指导)、控制的过程。做好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能建设对于合同管理职能的发挥具有关键作用。

  作者:倪玉荣 单位:太钢矿业分公司

企业合同 篇7

  A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B 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 庭 住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AB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依据A方工作需要,B方同意从事_岗位工作。经AB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换工作岗位。

  第三条B方应按照A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四条 A方安排B方执行(选一)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B方每日工作时间_小时,每周工作_小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B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_小时

  第五条 B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休息休假的权利,A方应保证B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

  第六条 A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为B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七条 A方有义务负责对B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及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B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元。

  第九条 B方试用期满后,A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B方实行综合工资制:(1)基本工资为_元;(2)提成工资:按照月销售量考核,具体为_.

  第九条 A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B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延。A方支付B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A方可根据其生产经营效益状况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B方工资。

  第十条 B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等假期期间,A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的标准,支付B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 A应按国家和海口市的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B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A方可从B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AB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A方应按有关规定为B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B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A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应向B方公示。

  第十四条 B方应做到:

  (一)严格遵守A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

  (二)服从A方安排,忠于职守,珍惜A方声誉,维护A方利益,保守A方秘密,全心全意为A方服务;

  (三)B方违反劳动纪律,A方可依据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积极参加A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B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 AB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六条 经AB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 B方有下列情形之一,A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A方规章制度,按照A方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A方经济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B方患病或者非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岗位工作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B方:

  (一)B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AB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B方可以随时通知A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A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三)A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A方未依法为B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B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三) B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AB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B方仍在A方工作,A方未提出异议,B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给对方经济损失的,应依据产生损害后果和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三条 A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B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人民币_元。

  第二十四条 B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A方解除本合同,且给A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B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A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六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A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其它

  第二十七条 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

  (二)______.

  第二十八条 A、B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认真地进行了阅读,其内容均已熟知,并积极自愿履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AB双方各执一份。

  A方(公 章) B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合同 篇8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委托乙方代为采购 设备事宜,在双方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设备的名称、规格、单价、原产地(设备详情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合同金额:本合同项下设备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将合同价款总额的 即人民币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内;余款即人民币装调试验收合格后 日内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四条: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内,有关运输费用由 支付。

  第五条:交货日期:第一笔货款入账后 内发货。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 将所需的设备详情及相关要求知会乙方,如所需设备的信息有所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为作出及时通知所引发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 合同设备到达甲方后,甲方有义务验收提货,如发现包装残缺,设备不符合合同的相关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与供货商协商相关赔偿事宜。

  (二)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签订相关购货合同,并保证合同的相关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货物叫甲方验收后,及时与甲方办理相关财务结算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 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所交付的设备品种、规格、质量、技术不符合本合同相关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收回已付货款,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总额的金;无特殊原因乙方逾期为交付设备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二)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乙方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甲方逾期支付设备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索赔:

  乙方应负责代理甲方向供货方进行索赔,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被告所在地法院解决。

  第十条:其他;

  一、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合同 篇9

  出租人:性别:,电话:,身份证号:住址:

  承租人:公司,联系人:电话:

  住址:

  出租人与承租人经过友好协商,出租人自愿向承租人提供车辆租赁服务,车牌号码为,车型为.现约定如下:

  第一条:租金计算

  租金为每月¥3800元(人民币大写:肆仟元整)。支付方式为每月15号结算上月租金。承租人承担服务期内(承租人乘用该车辆时)该车辆的实际汽油费用由出租人自理,过桥、过路、停车所产生的费用则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根据实际情况产生的报销。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xx年月日起生效,至20xx年月日止。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再签租用合同。

  第三条:出租人权利义务

  3.1.出租人在服务期间应该自行投入以下保险: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2)不低于1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3)不低于10万元的车上人员责任险(限司机即驾驶员);4)不计免赔。服务期间的一切风险、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出租人或保险公司承担,与承租人无关。如发生前述情形,经过公安交通部门或有权机关认定责任划分,是出租人责任的,出租人应对乙方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2.服务期间,相关的汽车维修、保养事宜由出租人负责,承租人在汽车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3.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4.出车事宜,由承租人统一合理安排,并说明情况,如人数,所需运送的目的`地等.

  3.5.因出租人的责任造成承租人需要用车而车辆不在位,或出租人维修车辆超过承租人认可的合理期限,承租人租用他人车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承担,且承租人有权扣除该期间对应的租金.

  3.6.出租人自行安排驾驶员完成承租人交付的工作任务,驾驶员须符合国家交通法规规定要求,并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在岗待令派遣.

  3.7.出租人保证拥有出租车辆的所有权或合同期间合法使用权,并保证拥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他有权机关要求的与承租人构成本合同关系的、服务内容的所有应有之法定证件材料。

  3.8.出租人保证在服务期间不从事任何违法、非法行为及与合作事项无关的不必要的行为,如违反约定从事前述行为,造成任何后果与承租人无关;如给承租人造成损失,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承租人权利义务

  4.1在行驶过程中,承租人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2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4.3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服务期间车辆必要的附加费用,如汽油费、过路桥费等。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方当事人如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人与承租人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本合同所需证件材料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承租人:

  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合同 篇10

  一、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铁路企业主要的合同类型有:购销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委托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工程合同等。合同管理模式为法律事务部门统一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分口管理的模式。法律事务部门作为企业合同的统一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在具体操作上依靠其他业务部门给予一定的配合,并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对合同进行分块,分级管理。同时,积极推行合同审查会签管理系统,强化了合同会签订立流程管理,提高了合同管理效率,杜绝了许多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但是,由于受到企业经营以生产安全为主的传统观念影响,铁路企业在合同管理中仍存在着不少问题:

  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虽然铁路企业大多已经建立一系列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然而由于某些规章制度过于强调原则而缺乏一定的针对性、操作性,某些规章制度则比较笼统,没有考虑到本单位实际工作的特点,造成合同的审查、签订、执行与监督的混乱。主要表现为:一是合同的签订程序不规范,合同法律意识不强,出现合同的补签倒签等不规范操作。二是对合同的履行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三是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流于形式,应付检查,并没有把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合同管理意识淡薄。一些铁路企业单纯重视企业生产指标与生产安全方面,忽视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对于合同管理在控制企业经营风险、保障企业合法经济利益方面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是虽然已建立了合同管理机构,然而由于对合同管理工作的不重视,造成合同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人员兼任其它岗位而无暇顾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等现象。二是合同管理理念落后,往往只注重合同的签订,认为合同的签订即为合同管理工作的结束,错误的合同管理理念导致铁路企业忽略对合同对方执行合同能力的动态监测,结果导致了损失。

  3.管理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目前铁路企业从事合同管理的人员,大多是非专业出身,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一是对法律知识掌握程度不深。二是法律意识不强,合同签订行为不规范,对合同条款的审查不仔细,忽视了主要条款不完备、权利与义务约定不明确、表述不清等合同漏洞,造成铁路企业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保障自身权益。

  4.缺乏合同履约有效监督机制。监督检查是规范合同管理、及时防范风险的重要措施。合同的履行是一个周期较长而且复杂的环节,不可预见的情况较多,最容易产生新情况、新问题。由于合同全方位管理意识薄弱,认为合同签订了就万事大吉,而忽视了对合同履行的过程动态监督,造成合同履行大打折扣,同时也加大了合同违约的风险。

  二、强化合同管理的措施及对策

  1.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是铁路企业提升其合同管理的基础与保障,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要本着层次清晰、职责明确、程序规范的原则,保障合同的签订、执行以及纠纷处理都有章可循。铁路企业应该在严格遵照《合同法》的基础上,逐步做到机构、制度、人员三到位、三落实,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管理机构的建立及其职责的明确界定;合同签订前的合同当事人资格、价格、质量与履约能力审查;合同签订的程序、权限设定、法人授权委托书办法、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的处理等具体内容。合同管理制度是不可能一步到位的,并且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否则就会显得刻板无力。铁路企业要在摸索中制定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不断加入新的合同管理条款,让它更加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真正做到切实可行。

  2.重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合同意识。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需要合同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业务素质。如果合同管理人员的水平不够,合同管理的质量就会受到严重影响。因此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显得格外重要。为此应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应完善持证上岗制度,真正让他们的业务水平得到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得到提高。铁路企业可以通过组织合同管理人员持续学习《合同法》、行政法规,合同示范文本,宣讲案例,提高认识,明确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培训使合同管理融入企业文化,变为员工的自觉行为。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员,聘请有多年执业经验的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负责重要合同的论证、谈判、起草、审查及合同纠纷的处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加强企业管理,推进依法治企中的能动作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知识支持,弥补本单位合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的不足。

  3.加强对合同当事人的审查。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信审查,包括签约资格、履约能力、以往的履约信誉等,主要看以下几方面:一是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额、法定代表人、企业性质、地址、经营范围等,这些能反应该企业的基本情况;二是授权委托书,大多数合同都是由企业派出的业务员承办的,此时应让业务员提供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三是看企业的业绩,要实地考察企业的业绩、广泛听取其他客户的回馈评价;四是其他相关证书,以便全方位了解合同当事人的情况。

  4.做好合同文本的审查。统一合同文本是加强企业合同管理的有力保障,便于消除由于业务人员专业素质不足造成的各种漏洞,同时有利于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在撰写与签订合同时,要仔细分析合同文本是否完备、清晰,谨防错漏,文字描述不明、数字大小写不注意、标点符号使用不准确甚至于在合同中多一个字或者少一个宇都会对合同的内容产生歧义。为保证合同文本的完备,可在洽谈前事先拟定,并在洽谈过程中根据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进行修改,并经相关业务部门会签,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

  5.强化合同履行的管理。首先要构建合同执行监督管理机制,合同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采取重点检查和抽查的方式了解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对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完全履行义务时,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补救措施,并与对方沟通协调,避免发生违约。对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合同履行义务是双方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仅要求对方要严格履行义务,同时自己也要严格要求,做到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不侵害他人的利益。如果合同需要变更,应当考虑合同变更的理由、依据是否充分,并本着协商的原则进行,依据要约、承诺等有关合同成立的规定,确定变更事项是否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这样能确保在发生纠纷时找到解决争议的依据。其次是加强合同档案管理,对已经生效的合同、变更的协议、会议纪要、往来书信电函、以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复印件要全面收集、汇总,统一保管。这些资料对于合同的履行、风险的防范具有重要的作用,能确保同管理步入正规化、规范化管理的渠道,防止因违规造成不良的后果。

  三、结语

  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合同管理不是僵硬的程序化管理,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铁路科学发展的形势下,加强和完善合同管理,提高合同法律意识,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对于铁路企业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有着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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