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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公司合同

时间:2023-12-11 07:52:22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收购公司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收购公司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收购公司合同

收购公司合同1

  转让方(以下简称为甲方):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为乙方):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共同称双方。

  鉴于:

  1. 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 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法定代表人为: ;工商注册号为:。

  2. 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 年 月 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法定代表人为:;工商注册号为:。

  3. 甲方拥有10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4. 甲方拟通过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的方式,将甲方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出/受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先决条件

  1.1 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 甲方向乙方提交转让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的决议之副本;

  ② 甲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③ 乙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甲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1.2 上述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日内,尚未得到满足,本协议将不发生法律约束力;除导致本协议不能生效的过错方承担缔约损失人民币 万元之外,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任何其它责任,本协议双方亦不得凭本协议向对方索赔。

  第二条 转让之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各股东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及其他全部资产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股权和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股权和资产后,依法享有 公司10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

  第三条 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 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RMB)。

  第四条 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4.1 将 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将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全部工作人员更换为乙方委派之人员);

  4.2 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办理 公司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4.3将本协议第十六条约定之各项文书、资料交付乙方并将相关实物资产移交乙方;

  4.4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的 公司股权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股权及资产转让价款之支付

  第六条 转让方之义务

  6.1甲方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6.2 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6.3 甲方将依本协议之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 受让方之义务

  7.1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全部转让价款。

  7.2 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 公司及时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3 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 陈述与保证

  8.1 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 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③ 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④ 甲方保证其就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之背景及 公司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⑤ 甲方拥有该等股权及资产的全部合法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 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⑥ 甲方签署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⑦ 本协议生效后,将构成对甲方各股东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文件。

  8.2 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③ 乙方保证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④ 乙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对于本协议项下甲方之义务和责任,由、、 承担连带责任之担保。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①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

  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② 乙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转让价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10.2 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1.1 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11.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

  除非为了遵循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本协议的存在、内容、履行的公开及公告,应事先获得乙方的书面批准及同意。

  第十四条 协议之生效

  14.1 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报请各自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并经 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14.2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 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五条 其它

  15.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签署: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收购公司合同2

  甲方:

  乙方: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丝绸行业市场疲软,企业运行困难,z县蚕桑产业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为了稳住z县的蚕桑产业,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甲方根据董事会的指示精神,将z县境内官坝、石黄、碾盘 、丰收、双龙站的蚕桑生产、蚕茧收购实行经营承包给乙方,甲方双方就承包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限

  20__年1月1日---20__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利。

  二、承包原则

  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承包金、承包保证金

  承包金为 6.5 万元,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承包金。

  承包资产保证金为叁万元,保证金不计息,不抵作承包金。合同终止时,双方账务、资产交接清楚后,甲方一次性退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甲方有监督乙方进行蚕桑生产、蚕茧收购经营的权利;

  (2)甲方发现乙方违约时应及时指出,乙方拒不改正甲方有终止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3)甲方有对乙方制定监督管理办法的权利。

  2、义务

  (1)组织规划全县的蚕桑生产发展,争取国家和政府对蚕桑产业的扶持政策、协调县政府、县级各部门的关系,维护好z县境内的收购秩序;帮助协调好边界关系。

  (2)提供所辖蚕茧站(点)的收购资格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等文件;

  (3)提供所辖蚕茧收购站的现有房屋、收烘设施设备;

  (4)提供统一的鲜茧收购联票和干茧销售增值税发票;

  (5)及时传达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蚕茧收购政策,合理制定好全县各季的收购价格和质量标准。

  (6)承包区域比邻的乡镇收购时间、收购价格双方协商,甲方不得高于承包区域内价格和单方面提前开秤。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乙方实行全额经营承包,自负盈亏;

  (3)乙方有自行组织、销售蚕药蚕具等蚕需物质的权利;

  义务

  (1)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与蚕桑生产、蚕茧收烘无关的经营活动;保证全额收购承包区域内农民所生产全部蚕茧,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收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提供内部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监督;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声誉和形象的事情;

  (3)按时足额向甲方上缴承包金,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所需蚕种必须向甲方订购,其价格按z统一定价标准执行,现款现货;

  (5)乙方在蚕茧收购经营中,必须如实填写鲜茧收购联票和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由甲方提供,税金由乙方交甲方上缴国家),不得虚开、漏报、不得有偷税漏税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刑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6)争取承包区域内乡镇政府的支持,尽最大努力搞好蚕桑生产、蚕茧收烘工作,搞好科技养蚕和养蚕新技术的推广工作,把提高蚕茧质量,增加蚕农效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7)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认真执行国家的茧价政策;

  (8)管理好甲方提供的各种证照,资产设施设备。在合同期内各种证照换证,房屋、设施设备维修,各种物资的添置,收购称的检修等概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承担经济责任。合同期满各种证照完好交还甲方,房屋、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必须达到90%以上;

  (9)做到安全生产,承包期内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承包人全权负责,并承担安全方面的法律责任。

  六、其它

  1、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更改合同条款,否则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2、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按承包金20%支付乙方违约金,乙方违约甲方承包金、保证金不退。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

收购公司合同3

  养殖方(甲方):_______

  收购方(乙方):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羊栖菜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质量要求:

  产品符合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安全要求(GB18406.4)提出的无公害要求;

  第二条外观质量:

  颜色均匀,外来杂质≤5%;

  第三条收购保证金:

  甲方在_____年___月___日前可向乙方要求支付收购保证金______元、交货时保证金应(抵作收购款/返还乙方)、保证金支付后,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保证金、

  第四条包装标准及费用承担:

  由甲方自付

  第五条短溢装幅度及计算方法:

  双方收购时实秤重量为准;

  第六条交(提)货方式:

  甲方直接送货;

  地点:乙方仓库;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甲方承担;

  第七条检验方法:

  按GB18406、4进行;检验时间:收购当天;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双方约定收购保护价为最低____元/公斤、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的,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协商以市场价为基准价制定收购价、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交货或乙方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部分价款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按质论价,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合适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条件:

  双方协商解除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争议;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洞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养殖方(签章):_______

  收购方(签章):_______

  住所:_______

  住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收购公司合同4

  转让方: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注册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受让方: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注册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共同称“双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

  2、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

  3、甲方拥有白山东方制衣全部、完整的权利、

  4、甲方拟通过全部资产转让的方式,将甲方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出/受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先决条件

  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甲方向乙方提交转让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资产的决议之副本;

  ②甲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③乙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甲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第二条转让之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资产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资产后,依法享有白山东方制衣100%的权利、

  第三条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RMB)、

  第四条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1、将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

  2、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共同办理公司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3、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的公司股权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五条转让方之义务

  1、甲方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2、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资产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3、甲方将依本协议之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资产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六条受让方之义务

  1、乙方须依据本协议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资产之全部转让价款、

  2、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公司及时办理该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3、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1、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2、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③乙方保证受让该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

  ④乙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②乙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转让价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2、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2、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

  第十条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一协议之生效

  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二条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签署: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购公司合同5

  转让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共同称“双方”。

  鉴于:

  1. 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

  2. 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

  3. 甲方拥有白山东方制衣全部、完整的权利。

  4. 甲方拟通过全部资产转让的方式,将甲方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出/受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先决条件

  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 甲方向乙方提交转让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资产的决议之副本;

  ② 甲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③ 乙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甲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第二条 转让之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资产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资产后,依法享有白山东方制衣100%的权利。

  第三条 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 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RMB)。

  第四条 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4.1 将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

  4.2 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共同办理公司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4.3 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的 公司股权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六条 转让方之义务

  6.1甲方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6.2 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资产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6.3 甲方将依本协议之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资产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 受让方之义务

  7.1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资产之全部转让价款。

  7.2 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 公司及时办理该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3 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 陈述与保证

  8.1 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 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8.2 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③ 乙方保证受让该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

  ④ 乙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①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② 乙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转让价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9.2 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十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0.1 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10.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

  第十一条 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二 协议之生效

  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三条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签署: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购公司合同6

  转让方: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注册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受让方: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注册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共同称“双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元;法定代表人为:______;工商注册号为:______

  2、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元;法定代表人为:______;工商注册号为:______

  3、甲方拥有______10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4、甲方拟通过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的方式,将甲方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收购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出/受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先决条件

  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甲方向乙方提交转让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的决议之副本;

  ②甲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③乙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甲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上述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日内,尚未得到满足,本协议将不发生法律约束力;除导致本协议不能生效的过错方承担缔约损失人民币______万元之外,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任何其它责任,本协议双方亦不得凭本协议向对方索赔。

  第二条转让之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各股东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及其他全部资产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股权和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股权和资产后,依法享有公司10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

  第三条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______元整(人民币)。

  第四条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1、将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将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全部工作人员更换为乙方委派之人员);

  2、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办理公司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3、将本协议第十六条约定之各项文书、资料交付乙方并将相关实物资产移交乙方;

  4、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的公司股权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五条股权及资产转让价款之支付

  ______

  第六条转让方之义务

  1、甲方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2、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3、甲方将依本协议之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受让方之义务

  1、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全部转让价款。

  2、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公司及时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3、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陈述与保证

  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③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④甲方保证其就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之背景及公司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⑤甲方拥有该等股权及资产的全部合法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⑥甲方签署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⑦本协议生效后,将构成对甲方各股东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文件。

  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③乙方保证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④乙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第九条担保条款

  对于本协议项下甲方之义务和责任,由承担连带责任之担保。

  第十条违约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

  ②乙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转让价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收购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除非为了遵循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本协议的存在、内容、履行的公开及公告,应事先获得乙方的书面批准及同意。

  第十四条协议之生效

  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报请各自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并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五条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第十六条本协议之附件

  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书;

  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公司租房协议书;

  公司其他有关权利转让协议书;

  公司固定资产与机器设备清单;

  公司流动资产清单;

  公司债权债务清单;

  公司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签署地点:______

  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

收购公司合同7

  转让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共同称双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 年 月 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法定代表人为: ;工商注册号为: 。

  2、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 年 月 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法定代表人为: ;工商注册号为: 。

  3、甲方拥有 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4、甲方拟通过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的方式,将甲方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出/受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先决条件

  1.1 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 甲方向乙方提交转让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的决议之副本;

  ② 甲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③ 乙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甲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1.2 上述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尚未得到满足,本协议将不发生法律约束力;除导致本协议不能生效的过错方承担缔约损失人民币 万元之外,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任何其它责任,本协议双方亦不得凭本协议向对方索赔。

  第二条 转让之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各股东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及其他全部资产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股权和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股权和资产后,依法享有 公司10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

  第三条 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 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RMB)。

  第四条 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4.1 将 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将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全部工作人员更换为乙方委派之人员);

  4.2 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办理 公司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4.3将本协议第十六条约定之各项文书、资料交付乙方并将相关实物资产移交乙方;

  4.4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的 公司股权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股权及资产转让价款之支付

  第六条 转让方之义务

  6.1甲方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 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6.2 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6.3 甲方将依本协议之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 受让方之义务

  7.1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全部转让价款。

  7.2 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 公司及时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3 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 陈述与保证

  8.1 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 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③ 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④ 甲方保证其就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之背景及 公司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⑤ 甲方拥有该等股权及资产的全部合法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 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⑥ 甲方签署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⑦ 本协议生效后,将构成对甲方各股东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文件。

  8.2 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③ 乙方保证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④ 乙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对于本协议项下甲方之义务和责任,由 承担连带责任之担保。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①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② 乙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转让价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10.2 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1.1 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11.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

  除非为了遵循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本协议的存在、内容、履行的公开及公告,应事先获得乙方的书面批准及同意。

  第十四条 协议之生效

  14.1 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报请各自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并经 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14.2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 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五条 其它

  15.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签署: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收购公司合同8

  转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共同称“双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 年 月 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法定代表人为: ;工商注册号为:

  2、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 年 月 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法定代表人为: ;工商注册号为:

  3、甲方拥有 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4、甲方拟通过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的方式,将甲方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收购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出/受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先决条件

  1.1 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 甲方向乙方提交转让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的决议之副本;

  ② 甲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③ 乙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甲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1.2 上述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尚未得到满足,本协议将不发生法律约束力;除导致本协议不能生效的过错方承担缔约损失人民币 万元之外,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任何其它责任,本协议双方亦不得凭本协议向对方索赔。

  第二条 转让之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各股东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及其他全部资产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股权和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股权和资产后,依法享有 公司10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

  第三条 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 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RMB)。

  第四条 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4.1 将 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将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全部工作人员更换为乙方委派之人员);

  4.2 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办理 公司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4.3将本协议第十六条约定之各项文书、资料交付乙方并将相关实物资产移交乙方;

  4.4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的 公司股权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五条 股权及资产转让价款之支付

  第六条 转让方之义务

  6.1甲方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 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6.2 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6.3 甲方将依本协议之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 受让方之义务

  7.1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全部转让价款。

  7.2 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 公司及时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3 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 陈述与保证

  8.1 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 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③ 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④ 甲方保证其就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之背景及 公司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⑤ 甲方拥有该等股权及资产的全部合法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 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⑥ 甲方签署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⑦ 本协议生效后,将构成对甲方各股东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文件。

  8.2 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③ 乙方保证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④ 乙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对于本协议项下甲方之义务和责任,由承担连带责任之担保。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①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② 乙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转让价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10.2 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1.1 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收购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11.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除非为了遵循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本协议的存在、内容、履行的公开及公告,应事先获得乙方的书面批准及同意。

  第十四条协议之生效

  14.1 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报请各自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并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14.2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 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五条其它

  15.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之附件

  16.1 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书;

  16.2 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16.3 公司租房协议书;

  16.4 公司其他有关权利转让协议书;

  16.5 公司固定资产与机器设备清单;

  16.6 公司流动资产清单;

  16.7 公司债权债务清单;

  16.8 公司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签署:

  甲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收购公司合同9

  养殖方(甲方):

  收购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羊栖菜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质量要求:产品符合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安全要求(GB18406.4)提出的无公害要求;

  第二条外观质量:颜色均匀,外来杂质≤5%;

  第三条收购保证金:甲方在_____年___月___日前可向乙方要求支付收购保证金______元。交货时保证金应(抵作收购款/返还乙方)。保证金支付后,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保证金。

  第四条包装标准及费用承担:由甲方自付

  第五条短溢装幅度及计算方法:双方收购时实秤重量为准;

  第六条交(提)货方式:甲方直接送货;地点:乙方仓库;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甲方承担;

  第七条检验方法:按GB18406.4进行;检验时间:收购当天;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双方约定收购保护价为最低____元/公斤。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的,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协商以市场价为基准价制定收购价。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交货或乙方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部分价款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按质论价,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合适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条件:双方协商解除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争议;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洞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养殖方(签章):收购方(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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