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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外贸服务合同

时间:2023-12-28 18:44:34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精华)商品外贸服务合同2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品外贸服务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精华)商品外贸服务合同2篇

商品外贸服务合同1

  甲方:______

  衣服:______

  一、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室内吊顶项目为______年;结构地台为______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年。灯具及卫生洁具为______年;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在非人为因素下,本工程所涉及的项目保修______年。(以上条款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除外)

  二、保修说明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及时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责任免责。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保修费用

  1、在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情况下,承包人无条件执行以上保修协议。

  2、如人为因素和不可抗力的情况下造成工程破损,承包人不承担保修。

  3、保修期限满后,承包方可继续为发包方进行工程维护,维护只收取相应的维护成本费用,不存在其他项目收费。

  四、其他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商品外贸服务合同2

  合同号: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定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对象

  依据一九__年__月__日双方签定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 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 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

  第二条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朗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 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 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所确认的____ 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 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英、俄两种文 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 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____ 年 ____月____ 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 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朗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帐单4份

  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明细单3份

  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 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 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 费用。

  第八条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 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 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 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 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它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 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 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 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其它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 ____年____ 月____ 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 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

  地址:

  电报挂号:

  购方名称:

  地址:

  电报挂号:

  第十三条运输地址

  发货人: 收货人:

  发站: 到站:

  售方签字 : 购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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