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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4-01-05 07:58:45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工程合同(锦集6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程合同(锦集6篇)

工程合同 篇1

  摘 要: 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的重要合同,是工程建设实施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的重要依据。处于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建设市场的主体之间都是通过合同构建的相互权利关系,施工合同对建设单位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还存在一定问题,导致施工管理效果不佳。本文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理风险的表现形式进行分析,探讨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合理风险管理的策略。

  关键词:建设工程;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合同风险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逐渐增多,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促使建设市场的飞速发展。在建设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施工合同是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开展施工建设的重要依据。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风险管理是科学施工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做好项目建设的必要手段。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1.合同的主观性风险

  合同主观方面的风险,指的是由于人为因素引起的风险,且通过人文干预能够起到控制风险作用的合同风险。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主观性风险主要来自发包人或业主。包括发包人或业主能否按照合约履行自身的义务,是否是真正的项目业主等,同时考虑其能否按照合约支付工程款项、项目手续办理是否合法、是否会结算工程款等。另外,有些发包人和业主双方都无法确定对方是否能够履行合同,如业主没有依照合同履行义务,导致发包人难以进行正常的工程建设,资金不到位致使建设材料也难以到位,进而影响施工的开展,这些潜在的不确定性均会给施工合同带来很大风险。除此之外,有些业主凭借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常常在合同拟定中很多苛刻的条款,而承包商为争取项目,只能忍气吞声接受合约条件。有些承包商仅考虑工期和价格,而忽视了其他条款,如保险、索赔、风险担保、经济损失赔偿等条款,签订合同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较大。处于这类不平等的合同条约中,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施工合同的风险。

  2.合同的客观风险

  客观风险与主观性风险刚好相反,客观风险指的是难以通过人为因素进行控

  制,且风险无法确定的一种风险。如市场波动(例如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动)、法律政策调整、天灾人祸等,这些都属于不可预知的客观性风险因素,且无法或难以进行防范,只能面对风险。客观性风险对项目的顺利实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就目前而言,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这类型的风险,但在具体的施工合同中,不能仅依靠这一防范手段,需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应对。

  三.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策略

  1.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由于施工合同的管理环节比较多且较为复杂,如需进行合同洽谈、草拟、签订、交底、分解责任、跟踪履行情况、变更、解除、终止等环节。因此,建立和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非常重要。建设单位可在原有合同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首先,对合同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可操作性强的合同管理制度,以使每个环节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然后进一步强化合同管理机制,包括责任分解制度、合同交底制度、进度款审查制度和批准制度、每日报送制度等。强化责任分解制度,将责任分解到各小组、个人,明确其工作的内容和责任,以促使各方互相配合并落实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交底制度,则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对各工作小组、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的交底工作,交底内容主要是向其说明和解释合同内的主要内容。强化进度款审查和批准制度则要求制定详细的审查和批准步骤,要求合同管理部门严格遵循这一机制进行进度款的`审核。每日报送制度的建立主要是为了让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建筑工程的相关信息,因此,要求各职能部门每日总结工程信息并上报合同管理处。通过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可为实现统筹整个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鉴定基础。

  2.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首先是配备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管理业务,进行系统的控制和管理,做好合同管理人才的配备和组织保证,是抓好合同管理的重点。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只有合同管理人员增强其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系统性,才能真正做好合同管理,从而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效果。其次是完善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体制,规范建设工程市场秩序,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应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合同条款 ,并建立健全合同管理

  制度,严格按照合同的签订、审查、授权、公证、监督的程序来执行,进而提高合同的管理水平。再次,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3.合同赔偿管理,保证合同签订双方合理的经济利益

  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因合同文件对施工期间发包人提供条件不到位而造成的补偿问题没有约定补偿方法,或补偿细致不完善造成的双方补偿纠纷问题,为促进补偿纠纷问题的处理以及控制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工程筹建单位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保证合同签订双方合理的经济利益。具体做法如下:

  a.对于因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补偿问题,应对国家、地方、行业等关于调差的相关规定进行全面收集和整理,系统分析出人、材、机的权重,参照主标调差条款对补偿问题予以处理。

  b.对于因工程变更引起的补偿数量的确定问题,应对施工方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并结合招投标文件进行对比分析,从补偿的概念和法律释义人手,详细分析补偿主体的构成要素,在明确双方责任的基础上,提出一套指标分解体系和具体的计算方法,确定补偿数量。

  c.对于补偿问题的处理应高度把握主动控制、及时处理的原则,对可能出现的补偿问题,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处理,避免造成工程成本的增加。同时,避免将所有补偿问题拖延至后期的综合处理,这样往往牵涉利息、利润补偿、工程结算等一些问题,导致合同双方矛盾的进一步复杂化,大大增加了协调处理的难度,因此必须及时处理索赔。

  4.做好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管理及评价工作

  由于建设工程的合同内容非常丰富,能够很好地反映整个项目的建设过程。在项目完成后,对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价有助于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开展工作有很大帮助。合同终止后,管理人员应收集、整理、保存、登记相关建设工程的合同资料,并做好资料的编号、装订及归档等工作,使建设工程的合同资料管理走向规范化、程序化。与此同时,比较分析建设工程的实施计划与合同履行情况,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作出客观评价。通过评价工作,不断提高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四.结束语

  施工合同对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具有重要作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十分注重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通过多种手段防范风险的发生,包括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做好合理管理工作、选派高素质的合同谈判人员以及做好合同的履行管理及评价工作等,以切实保证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

工程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资质等级: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审核乙方的装修资质后,签订本装修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名称:———地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承包内容

  三、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工程造价:

  六、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七、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八、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九、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为违约金;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

  十二、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工程合同 篇3

  【摘要】在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投资决策以及设计阶段虽然是对工程造价影响的最大阶段,但施工阶段却是工程项目的真正投资主要发生的阶段。施工阶段是一个具体实施投资的过程,其占用的时间比较长。工程建设的主要合同就是施工合同,因此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合同在工程造价管理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从工程造价各阶段的控制重点入手,阐述了施工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相关应用。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 工程造价管理 应用

  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及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确定的。因此,在建设领域施工合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施工合同价款,是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标准计算,用以支付承包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是合同当事人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可以从根本上规范建设市场,降低工程风险,控制工程造价。

  施工合同的管理是一门多方面的科学,需要造价人员掌握有关施工、造价、经济、法律等大量相关知识,同时需要足够的精力"责任心和耐心,才能处理好计价、变更、索赔等问题,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

  1.工程造价各阶段的控制重点

  1.1.项目决策阶段

  根据拟建项目的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做出项目定义,包括项目投资定义,并按照项目规划的要求和内容以及项目分析和研究的不断深入,逐步地将投资估算的误差率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

  1.2.初步设计阶段

  运用设计标准与标准设计、价值工程和限额设计方法等,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被批准的投资估算为工程造价目标书,控制和修改初步设计直至满足要求。

  1.3.施工图设计阶段

  以被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控制目标,应用限额设计、价值工程等方法,以设计概算为控制目标控制和修改施工图设计。通过对设计过程中所形成的工程造价层层限额设计,以实现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1.4.招标投标阶段

  以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为依据,结合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如现场条件、市场价格、业主的特殊要求等,按照招标文件的制定,编制招标工程的标底价,明确合同计价方式,初步确定工程的合同价。

  1.5.工程施工阶段

  以施工图预算或标底价、工程合同价等为控制依据,通过工程计量、控制工程变更等方法,按照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严格确定施工阶段实际发生的工程费用。以合同价为基础,考虑物价上涨、工程变更等因素,合理确定进度款和结算款,控制工程实际费用的支出。

  1.6.竣工验收阶段

  全面汇总工程建设中的全部实际费用,编制竣工决算,如实体现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并总结经验,积累技术经济数据和资料,不断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2.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2.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我国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目前由于很多施工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施工合同未按工程自身特点和示范文本的要求进行签订,在实施工程中,一旦遇到经济纠纷,由于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甲、乙双方互相扯皮、推卸责任,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展。

  2.2.由于施工时间紧,来不及签订合同,导致纠纷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停工、误工、窝工、返工等增加的费用,以及一些工程造价上很容易产生分歧的项目(例如材料价格、品种、档次以及一些由市场因素决定的项目单价),由于没有合同依据,甲、乙双方各自为政,使结算无法顺利进行,极易产生经济纠纷,使企业蒙受损失。

  2.3.合同管理不到位

  在合同的签订、审查、执行过程中监督和检查的力度不够,由于合同管理未形成系统化,对于合同中一些细微条款及规定没有一个系统的认知,使合同内容不严谨、全面,为今后导致合同纠纷、工程结算无法顺利进行埋下隐患。上述情况的发生可能导致工程造价的不合理和不准确,同时给人们的造价管理工作也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3.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措施

  3.1.建立合同管理队伍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关键在于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合同管理人员必须选用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专业人员。合同管理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经济管理专业知识,有条件时还要进行各种专业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学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合同的履行即实施过程实行监督管理。作为合同管理人员,要认真审查合同条款,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项条款把关,特别注意材料价格、取费依据、计价方式、索赔处理等,均应作明确约定,使合同中约定的承包内容具体化,也为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和材料调差提供单价依据,防止因错漏或产生歧义而造成浪费和损失,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掌握主动打下基础。

  3.2.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使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规范,避免缺款少项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防止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也有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真实意愿,对合同价款、标的物、计算方式、方法、验收标准和质量评定等级等重要内容做到文字表达严谨,应特别注意专用条款及补充条款的`约定是否严密,避免留有漏洞为将来埋下隐患。

  3.3.加强工程变更索赔管理

  施工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因此,加强工程索赔的研究也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接的联系,合同是索赔的依据。整个索赔处理的过程就是执行合同的过程,从项目开工后,合同管理人员就必须将每日实施合同的情况与原合同进行分析,若出现索赔事件,就应当研究是否提出索赔,若需进行索赔,就要及时掌握、整理索赔证据,以备进行索赔之用。索赔的依据在于日常合同管理的证据,要想索赔就必须加强合同管理,做好日常证据的收集、整理、汇总。除此以外在日常工作中要深入研究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使管理正规化,做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工作。

  3.4.总结经验,加强合同管理的学习

  合同签订后,在实施过程中一定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我们要及时进行总结,为下一个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及工程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对以前签订的合同中过时、不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内容不严谨、容易让对方钻空子的条款加以改正;对合同中经常遇见的普遍性问题及解决方法整理成册,以备查询使用;对合同中存在的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进行标识,在合同管理的学习中,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或预防措施,避免以后工程合同签订中出现同样的问题。

  4.结束语

  由此可知,施工合同管理对施工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控制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主要和有效的措施,严格工程管理控制工程造价是一项复杂而又具有现实意义的系统工作,不仅要在工程管理上下功夫,而且还要得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才能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最大限度地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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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何伯森.国际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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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张俊强.对我国目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现状的分析[J].建设监理.20xx.(6)

  [5]余宜林.张海东.合同管理在施工企业中的重要地位[J].交通标准化.20xx.(10)

工程合同 篇4

  [摘 要]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决定了工程造价不可能是固定不变的,为了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履行合同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合同履行过程中必然会发生各种干扰事件,使招标、投标确定的合同价款不再合适,合同价款必须作出一定的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合同状态。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价款;施工合同;合理调整

  1 为使采用的合同价款形式,以便投标人考虑风险,合理报价

  合同价款形式通常有以下三种:

  (1)固定单价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以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承、发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超出风险范围时的综合单价调整办法,具体调整办法可按下述原则执行:

  主要材料价格涨跌超出有经验的承包商可预见的范围时,材料单价可以调整。调整方法为:在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上涨超过开标时材料指导价的10%,10%以内部分由承包人承担,10%以外部分由发包人承担;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下跌超过开标时材料指导价的5%,5%以内部分由承包人受益,5%以外部分由发包人受益。分部分项单项工程量变更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发生工程量变更时,其措施项目费用中相应的模板、脚手架工程量应作适当调整。

  (2)固定总价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一般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但工期在一年以内,合同总价在500万元以内,并且施工图设计深度符合规定的工程,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招标人应给投标人提供足够时间,在投标前复核确认清单工程量的准确性,修正招标文件中的缺陷或者错误,否则,不得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

  (3)可调价格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一般不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形式。确实需要采用的,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

  2 合同价款的调整范围及调整方式

  (1)按综合单价的包干形式结算,在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承包项目的单价是按综合单价包死,不能调整,不论市场涨跌均不能调整,如合同约定钢筋制安费按5000元/吨,那么竣工时就只能按5000元/吨结算,不管你实际购买时的费用是4000元/吨还是6000元/吨,均只能按5000元/吨结算,这就是按综合单价包干。

  (2)工程量按照竣工图调整是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是可以调整的,而且是按照实际竣工图所示的工程量给予调整。该条款表达的'意思是原合同内约定的工程量只是概算,并非最后结算的依据。比如,原合同约定需完成100吨的钢筋制安工程量,但实际竣工时经计算发现实际完成了110吨的工程量,那么,结算时就可以按照110吨进行调整,而不是按照100吨结算;需要指出的是,工程量按竣工图调整,作为工程量调整依据的竣工图,必须是经过合同双方确认的,才能作为工程量调整的依据。

  (3)属于措施项目费按照该部分合同包干形式结算,无论实际情况如何结算时均不能调整,该条款表达的意思是合同内约定的属于措施项目费的项目的费用是包死的,即价格与工程量均不能调整,不论你赚还是亏!那么,在合同签订前,你就要仔细看看合同内哪些是措施项目,它的费用是高是低,还有,工程量是真是假,有没有多算或少算,这些项目的费用在合同签订前就要好好算算,否则,合同签完之后就不能调整了,结算时就要按合同约定结算,哪怕是你被人多算,或漏算,都不能调整。

  3 现场施工条件的变化下的合同价款调整

  (1)地质条件的变化。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根据其影响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引起工程变更、设计变更,都要按照变更的程序来处理,当需要进行重新设计时,应该由承包人根据新的设计方案,给出报价,由工程师根据相关资料来决定费用的增加,而由于地质条件变化导致的人工工时增加、人工效率低、施工机械台班增加、效率低、管理费增加等都应该给予补偿。

  (2)不可抗力。我国工程领域对于可抗力发生后的处理原则是各自承担自身损失,合同双方对于这种处理方法已经都默认了。在此,建议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处理仍然可以采取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各自承担自身损失,工期给予顺延。

  不可抗力的发生,对合同双方都有一定的影响,对工程本身必然也有很大的影响。因而合同双方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减少由此带来的损失,使损失达到最小。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的大小,可能导致的结果也是不同的,它可能导致工期拖延、施工方案改变、施工顺序改变、合同终止等情况。不可抗力的影响在不是很长的情况下,承发包双方可以在该事件发生后仍然履行合同,对工期给予一定的顺延。当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比较大,在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停工后合同规定时间内还不能够复工,对于合同的某一方继续履行合同情况下可能导致更大的损失,该方可以根据合同规定要求终止合同的履行。对于不同情况下的处理价款调整的方法是不同,可以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不同的结果进行调整。

  4 外部条件的变化下的合同价款调整

  (1)工程所在地法律、法规的变化。我国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该种情况有仅仅在可调价格合同中的调整因素中提出,其余合同形式下的调整因素都由双方的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时,如提出进口限制、外汇管制、税率提高、劳动法的改变等,都可能引起承包商施工费用的增加。此类风险是承包人难以预料的,应该纳入发包人的风险范围内,不管合同类型如何,合同价款都应该做出调整。

  (2)物价的变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推行,施工图预算模式下的物价的调整方法已经越来越不再适用,承发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中约定合适的调价方法来减少工程结算时的争议。FIDIC合同条件是目前国际工程运用的最多的一种合同文本,其处理原则、方法已经得到了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认同,因而,在此建议对于物价风险的调整采用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运用调价公式来对物价风险进行调整。运用调价公式来对物价风险进行调整,其主要需要确定的有固定系数及各调整因子权重的确定、调价指数的选择和调价基数的确定等。

  根据物价风险调整合同价款的含义,物价风险下的合同价款调整是因资源价格的涨落而对承包商进行成本补偿,这一条是判定各款项是否应纳入调价基数的首要依据,其次应考虑到加入的价款是否影响原有调价公式的权重系数。工程合同价款按支付时间不同又可以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各种合同条件对于进度款的包含内容也不同,FIDIC合同条件中进度款不仅包含了工程量清单的支付项目,也包含了索赔款和变更款,计日工价款、违约金,奖金,扣除的保留金等,我国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度款内容则不包括索赔款。

  价格是合同成立的关键因素,合同各方对价格形成一致意见时,合同其余条款容易达成一致意见。工程合同中工程造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用、管理费和利润以及税收组成,是各方利益的主要抗衡点,且建设工程由于其标的普遍较大,履行时间较长,涉及方面较多,工程价款的支付作为发包方控制工程建设的重要手段,获取工程价款作为承包方继续进行施工,获取回报的保障,建筑工程合同价款与支付的约定比较一般合同应该更加详细、具体、明确,作到合同支付流程没有遗漏,违约发生时处理程序完善。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工程地址:

  乙方: 深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 资质证号:

  地址: 法人代表: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装饰设计,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设计工作概况

  1.1设计工作流程

  1.2 设计收费标准及工作范围表

  第二条 设计内容 本设计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方案设计

  2.1.1 根据甲方提供的主要委托思想(功能要求、个人喜好、投资计划等),乙方进行方案设计,并提供设计方案,此部分设计内容包括:

  ①效果图 壹张

  ②平面结构图 壹张

  ③天花平面图 壹张

  ④平面布置图 壹张

  ⑤地面材质图 壹张

  ⑥主要材料的确认

  2.1.2 乙方提供的方案图纸必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阶段工作;

  2.1.3 若乙方提供的方案,改变了建筑原有的结构、设备,则需经甲方和相关部门的签字认可;

  2.1.4若甲方要求改变建筑原有的结构、设备,则需经乙方和相关部门的签字认可;

  2.1.5设计周期: 天(日历天)。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阶段:施工图绘制

  2.2.1 在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后,乙方进行施工图绘制,并向甲方提供全套图纸;

  2.2.2 按甲方要求修改方案及施工图所需时间不计入设计周期;

  2.2.3 施工图绘制周期,签订施工合同后 天。

  第三条 设计费支付方式:

  3.1 乙方按套内面积 平方米,每平方米 元收取设计费,总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3.2 付款方式:

  3.2.1 双方签订本合同即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总设计费的60%作为订金,即:

  元;(注:若总设计费的60%总金额少于XX元的,则该订金为XX元,且则须一次性付清)

  3.2.2 签定施工合同时即结清设计费尾款。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4.1 甲方:

  4.1.1 确定一名甲方代表 ,在整个设计、施工过程中作为对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及材料给予确认;

  4.1.2 若甲方在已签字确定设计方案的情况下,需另外重新出方案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费用。若甲方对方案不满意,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做,若多次重做仍不满意,甲方有权终止设计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订金的一半,但不得带走任何形式的图文资料纸;(注:乙方不予返还的订金数额最少为XX元)

  4.1.3 配合施工图交底;

  4.1.4 配合材料的确定;

  4.1.5 参与竣工验收。

  4.2 乙方:

  4.2.1 根据甲方提供的主要委托思想(功能要求、投资计划、个人喜好等)进行方案设计;

  4.2.2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设计所需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资料;

  4.2.3 根据甲方签认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绘制;

  4.2.4 现场指导施工及疑难问题的解决;

  4.2.5 参与施工交底;

  4.2.6 根据甲方需要可提供1个工作日内的配饰物品的选择指导。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5.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拖延一日,按本合同总价款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3乙方未按时提交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的,每拖延一日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4合同生效后,若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将支付给对方总设计费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订金不予返还。

  5.5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人员错误造成工程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该免收的部分设计费作为补偿费用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6由于乙方设计的原因,遭成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者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设计费千分之三的赔偿金。

  第七条 附则

  7.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7.4 双方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签约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6

  发包方(简称甲方): 重庆市万盛区锦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简称乙方): 四川广安星河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着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合同承包条例》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名称:重庆市万盛黑山谷景区旅游蓄水坝工程

  二、工程地点重庆市万盛区黑山谷景区藻渡河支流的鲤鱼河上

  三、承包项目及主要工程量:

  1、黑山谷景区旅游蓄水坝、冲砂管、放水管、溢洪道、防洪堤、消力池、副坝等本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四、承包方式:

  五、开工时间:20xx年4月10日

  竣工时间:20xx年2月30日

  六、工程价款:捌百伍拾万陆仟柒百元正(850.67万元)。

  七、工程质量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工程总投资的10%,即 85.067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竣工验收 一年后如数退还乙方。

  工程差额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20万元作为工程差额保证金,方可进行施工,待乙方进场 30 天后如数退还乙方。

  八、工程付款办法:

  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组织工作人员、机械设备进场,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 10 %即85.067万元作为进场款,正式开工后每月按乙方所报工程月进度经核定后支付工程量的 60 %,工程竣工验收后,除按规定扣留工程总价 10 %即 85.067万 元,作为工程保修金(考验期 一 年)外剩余部分付给乙方,保修金待质量考验期满后付清给乙方。

  九、设计资料提供:

  合同签订后由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二份;(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

  十、施工中甲方职责:

  1、负责建设期内协调土地占用、青苗、树木赔偿等以及其他需甲方协调的事宜。

  2、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技术和图纸交底及有关地址和地下埋设、设施资料的交待。

  3、重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配合乙方进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技术指导、办理现场签证。

  4、工程竣工后,指导施工方编制工程竣工资料、组织竣工验收工程。

  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6、因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到位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赔偿乙方的误工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十一、施工中乙方职责:

  1、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重要工序及隐蔽工程完工后,需经甲方验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管理监督,听从甲方的合理化建议。

  3、施工所用各种建筑材料及设备等,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征得甲方认可,方能使用。

  十二、材料供应办法:商品混凝土由甲方提供,其它材料乙方自行组织

  十三、工程质量:

  1、乙方工程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要求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甲方施工技术负责人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部分有权提出返工要求,乙方必须服从。

  十四、工程设计变更和增减:

  施工如需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数量增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将工程量的增减变化计入工程决算,增减量大影响和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十五、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出验收报告,施工总结和有关资料报请甲方组织验收。

  十六、竣工决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有关规定和协议规定和协议条款提交工程量变化签证、有关质量检验报告、工程结算书及编制说明、施工总结、竣工图纸等,交由甲方审核,并配合甲方作好工程竣工资料整编,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审核部门审批,最后以审核部门审核为准。

  十七、违约的索赔:

  合同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付给对方违约金,违约金按预计工程总价的5%付给,计人民币42.5万元,如在施工过程中一方终止合同或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时,违约方还应向对方赔偿超出违约的金额。

  十八、工程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概由责任方承担和有关费用。

  十九、其他事项:

  甲供商品混凝土必须提供到施工场地内,乙方不承担混凝土的质量检查、保管、安全等责任,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二十、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工程竣工资料交清,费用结算付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自行终止。

  二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正本 陆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贰 份,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在合同执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相平等、实事求是的原则,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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