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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协议书

时间:2025-12-24 11:07:56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责任协议书(集锦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责任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责任协议书(集锦15篇)

责任协议书1

  为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确保 分队所承担的 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明确如下安全协议:

  甲方:中铁四局武广经理部二项目队 乙方:分队

  一、乙方的安全环保目标

  无重伤及以上事故,无管线、机械设备、压力容器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环境纠纷。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组织和督促乙方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关安全和环保精神和要求,听取乙方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

  2、甲方负责组织对乙方安全规范作业、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对乙方及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制止教育、责成其限期整改。

  3、甲方协助乙方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禁止实习、学习人员单独现场作业。督促乙方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要严格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2、乙方要按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方案、要求施工。

  3、乙方要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4、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

  5、凡工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的.,乙方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向甲方报告,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事故由乙方负责统计上报。

  三、奖罚

  责任期内乙方实现了安全目标,甲方应根据相关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奖励。对乙方发生的各类事故和严重隐患,甲方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乙方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其它需要补充的条款:无。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责任协议书2

  甲方:

  乙方:____

  为了确保威尔士商务酒店建筑、装修工程的顺利完成,切实突出“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经甲乙双方协商,共同遵守下列规定:

  一、甲方责任:

  1。由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进场施工登记,并为乙方施工人员制作胸卡。每个胸卡收取工本费五元,押金二十元,丢失损毁照价赔偿,无丢失损毁,待施工结束后退还押金。

  2。甲方根据乙方提出的申请,负责为乙方办理《动火证》、《出门证》等正常的施工手续。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施工人员,甲方可对其采取劝阻、警告、罚款直至驱逐出场的处罚。

  二、乙方责任:

  1、交纳进场施工安全保证金5000元。(施工结束后,甲方扣除违章罚款后,退还剩余部分。)

  2、督促本单位施工人员携带胸卡进入酒店。在登记的区域内施工,施工结束后应立即撤离现场。

  3、督促本单位施工人员按规定时间和路线出入酒店,不得进入营业场所和其他非施工区域。

  4、督促本单位施工人员文明施工,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吸烟、饮酒、和随地便溺,随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

  5、安全用电,因工程需要动用明火时,要根据规定到酒店工程部门办理《动火证》,操作者需持证上岗,并在动火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6、从施工现场运出任何物品均要按规定填写《出门证》,不得私自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进入酒店。

  7、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及其它项目按照双方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以上规定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责任协议书3

  此文件为有关责任的豁免、权利的放弃、风险的承担和赔偿的协议。通过填写此文件,你已经完全获知和理解以下的条款和内容。你放弃了某些的法律权力量,包括向活动策划人和同队成员提起诉讼的权利。

  请仔细阅读此合约。

  首先说明本次活动为非赢利性质自助游活动,不是商业活动,也不是旅行社组团旅游。全程遵循“自助,互助,AA,环保”的原则。

  一、风险的承担

  我自愿参加此次活动:“麦径徒步”活动。我理解、我必须同意和签署此有关责任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承担的协议,方可参加本次活动。我知道活动的策划者只是活动的联系人,并不是职业的领队、向导或有许可证的急救人员。我知道他和同行的队友可能并没有参加过户外领队的课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训和经验。我知道他们并不对我安全负责。

  二、关于豁免责任,放弃权利和赔偿的协议:

  1、参加此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徒步、登山、负重远行、山路乘车等。在此我同意,如果因为参加此活动(包括途中)和在活动中使用装备而收到伤害的话,我放弃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免除同队其他成员的法律责任。

  2、我理解户外活动可能对身体和精神方面都有严酷的要求,可能包括在崎岖地带和恶劣天气中进行活动,可能远离救助和医疗服务,我理解可能要24小时后才能获得救援,所有救援和医疗的费用将由我自己承担。我理解当参加户外活动时,我有可能面对真实的风险而受到伤害,甚至死亡。这些风险包括跌坠,落石,冰崩,雪崩,闪电,过河,失温,霜冻,冻伤,咬伤,刺伤,犬咬,野兽袭击和各种意外。我理解装备可能会缺陷,而这些缺陷可能会导致我受伤甚至死亡。我清楚获知活动计划的联系人无法全面预见该活动中所有的风险和不利,我理解以上所列的风险并不完全含括了此次活动中的所有可能的风险,并且同意免责和放弃权利的协议并不仅限于以上所列的风险中。

  3、我理解并清楚知道身体活动和装备的使用是有潜在危害的。我也理解健身和休闲的活动也包含有导致受伤,心脏病和甚至死亡的风险,我知道有可能涉及危险,我自愿参加这些活动和使用活动的装备。因此,我同意承担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伤害的风险,甚至死亡的风险,并且,我永远免除此次活动的联系人和同行伙伴们的法律责任。

  4、我同意承担所有的个人收到伤害的风险,包括瘫痪和死亡,这些风险是可能发生在往返参加活动的途中,或者是在参加活动的时候。我清楚获知我已经被提供了自由选择的权利,可以选择往返活动地点的交通方式。我同意承担由于我选择了自己的交通方式往返活动地点而引起的相关的风险和责任。

  5、我清楚获知此次活动的成员都和本人一样是自愿的参与者,其并不承担法律责任,意外保险和健康保险等。我了解自行购买保险的意义,以防任何的伤害。

  6、我理解我能够通过以下措施来减少我的风险:更加注意环境,注意我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注意所有与安全相关的衣物和装备的适用状况,和只参加哪些自己精神和身体能力之内的活动。我清楚获知我已经被鼓励发展一种好问和怀疑的心态,去询问活动的领队以要求解释任何我觉得不适的决定。我同意我将不会参加任何的活动,除非我已经仔细考虑过,相信它是安全的,和接受所有的相关风险。我清楚获知道,我的安全是我个人的责任和取决于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断。我同意和保证,如果,任何时候我相信条件是不安全的,那么我会立刻中断活动的进一步参加。

  7、在此我谨宣布我自己身体健康,没有那些会影响我参加活动或使用装备的不适,损伤,病痛或其它疾病,除了以下声明的情况。我清楚获知,我已经被知会,我需要医生批准才能参加活动或使用装备。我也获知,我应该进行年度或更频繁的身体检查,并咨询我的医生有关我参加体力活动,练习和装备使用的情况,以便我可以获得他/她的有关健身活动和装备使用的建议。我清楚获知,我要么就进行身体检查并获得医生的批准去参加活动;要么就决定在没有获得医生批准的情况下参加活动,并谨在此承担所有的`由参加活动引起的责任。

  8、我完全理解,在同伴需要协助的时候,我可能会尽力协助我的同伴,但这只是在以下情况:在我的判断中,这是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并且不会给自己带来不合理的危险。我进一步理解到,我没有法律上的责任去协助别人,同时,任何我的同伴或者其他成员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责任来协助我。

  9、在此次活动中,如果由于我的行为和我的参加而导致了第三方的财产损失或个人伤害,我同意免除所有其他人的赔偿责任。

  10、我理解,对由于我参加活动而导致的我个人的意外事故,病痛和财产损失,活动联系人和其他承员不应承担责任。我同意,一旦签署,此责任豁免协议将生效。此协议同样有效于我的继承人、近亲、执行人、管理人、个人代表和转让人。

  由我签署,我保证:

  1)我已经阅读和理解以上声明和其条文。

  2)我理解参加此次户外活动相关的风险。

  3)我承担由于选择了参加此次户外活动而随之来的全部责任。

  4)我在此特意和有意的声明,对于由于参加任何和所有户外运动、旅行和户外活动而引发,或与之关连的,任何和所有的法律要求,需求,伤害,活动(包括第三方的法律要求)和无论任何形式和性质的损害,无论这些法律要求是基于某方的疏忽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我免除活动联系人和同行其他成员的责任。

  5)我已经年满18岁。

  承诺人:

  承诺时间:

责任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为了搞好工程项目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项目名称是珠海市京华奥园小区高层煤气管道加装防盗器材。

  第二条:甲方安全责任: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条:乙方安全责任

  (一)乙方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二)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场所。

  (三)需使用甲方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和承担安全责任。

  (四)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以及对参与该工程作业的所使用的全部人员的安全负责。

  (六)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严禁酒后上班。

  (七)乙方负责此项目生产的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在生产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文明施工作业。

  第五条: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责任协议书5

  为加强科室管理,强化科主任责任,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院,根据医院发展规划现由恒生龙安医院(甲方)与科主任(乙方)签定科主任任期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乙方任期: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0日。

  二、乙方作为科室工作第一责任人,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行政、业务、经济管理等工作,积极完成医院指令性任务。

  三、乙方要加强对本科室的医德医风教育,督促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恒生医院规章制度xx》,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团结协作,构造和谐医患关系。

  四、乙方要督促科室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常见病诊疗操作规范》、《卫生部关于医师外出会诊规定的通知》和各种相关的医疗制度及法律法规,确保医疗安全,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及时处理纠纷。

  五、乙方要督促科室人员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抗菌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努力减轻病人经济负担。

  六、乙方要监督科内人员严格执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

  七、乙方要每周组织一次全科人员业务学习,努力掌握国内外本科新进展,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并向科内人员推广,积极开展科研及论文撰写工作。

  八、乙方要认真履行科主任职责及任期管理目标责任,坚决执行

  九、甲方根据签定的科主任任期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科主任考评方案,每月对乙方的.管理工作进行测评,并结合业绩、科室评议等综合考评,对乙方的管理效果进行验收。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严格执行。若未履行责任,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聘任。

  (甲方)代表(乙方)科主任

  签名:签名:

责任协议书6

  第一条施工现场应围挡整齐,沿街及重要部位须按建设单位要求设置,并保证安全美观,施工标语内容须征得建设单位认可;现场布局合理整洁,无杂草、积水、异味,场内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并保证畅通;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第二条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严格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避免扰民;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用厕所,并有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大小便;生活、生产废水及施工降水未处理合格,不得排入北航下水;不得破坏树木、绿地;土方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校内外遗洒,同时应有避免扬尘的措施。

  第三条外地施工人员必须办理相关证件,禁止非施工单位人员在工地留宿,施工现场禁止聚众打牌、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禁止施工人员在非施工区随意走动,严禁和学生、教职工发生冲突。

  第四条施工车辆进出北航时注意校园交通安全,必须缓速行驶,大型机械进出场应提前和建设单位协商,避开校园交通高峰期,必须封路施工时,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在路口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第五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固定式配电箱应设置围栏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非专业人员接拆电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妨碍现场安全的用电设备。

  第六条现场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配备齐全、位置合理,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挪用,保证消防道路畅通;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动火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七条现场施工人员须统一着装、佩带胸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红色为业主专用颜色),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工人酒后上岗,严禁攀爬脚手架,高处作业严禁向下抛掷物品。

  第八条脚手架搭设、基坑支护及塔吊、升降梯等大型机械安装必须有上级主管安全部门审批的施工方案,各种施工机械的合格证、检测证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杜绝发生高空坠物、土方坍塌等一切施工安全事故。

  第九条工人食堂必须干净整洁,无蝇无鼠,操作人员证件齐全,认真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严防工人食物中毒;施工人员宿舍要求卫生整洁,严禁随意拉扯电线,冬季取暖严防工人煤气中毒。

  第十条施工单位现场应有专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其他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必须积极配合,认真履行。

  建设单位:_____规建处

  签字: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责任协议书7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增强企业活力,拓展云南省经营业务,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政策法规,结合建筑市场形势,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分公司的设立

  甲方在云南省设立分支机构,即云南分公司,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为确保分公司经济效益,充分挖掘分公司人员的潜力,经双方协商同意将云南分公司承包给乙方经营。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五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合同期满,根据乙方经营信誉,项目管理情况确定是否续约及续约时限,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续约承包经营权。

  第三条:承包方式

  1、由乙方承包经营云南分公司,乙方按“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原则实施承包经营。对分公司的经营方式、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拥有自主权。

  2、乙方应认真履行所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承担工程合同的全部义务和法律责任,工程实施所需要的资源投入由乙方自行解决。

  3、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确保施工安全,如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所有责任与赔偿均由乙方自行承当,并积极配合劳动部门的调查接受处理。

  4、甲方根据工程施工情况,派人对所建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检查指导,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承包管理费用

  1、乙方承包管理费按当年中标金额多少交纳管理费:当年中标金额在_______万元以下(含_______万元),管理费按_______万元计提。当年中标金额超过_______万元时,管理费按A=(B—_______)x1%+_______万元。

  2、管理费每半年交纳一次,每半年缴纳的承包经营管理费为该承包年度保底承包经营费的一半,每个承包年度终结时的七天内进行该年度承包经营管理费的结算,结算后七天内支付完毕。以上费用仅属上交甲方的管理费。

  3、除上交甲方前项管理费外,其他收益全部转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经营者有权自行支配。

  4、除双方另有商定外,甲方不再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收取其他款项。

  第五条双方的责任与权限

  1、甲方责任与权限:

  ⑴、甲方负责提供在地区设立分公司所需的办理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指定或委托文件和加盖公司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以及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等有关资料,并以其现有施工方面的技术优势对分公司予以支持。

  ⑵、协助乙方组建项目经理部,如需甲方派驻项目主要负责人和技术骨干甲方应予支持,派驻人员由甲方统一管理,其工资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⑶、为维护甲方形象与信誉,甲方有权对项目的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

  ⑷、当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出现严重问题,危及或将要危及甲方的经济利益和信誉时,视情节严重程度罚款万元,直至甲方有权接管全部项目并采取更换施工队伍等必要措施。

  ⑸、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对项目进行管理,保持与业主的联系,协助办理与项目相关的事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⑹、办理经双方协商认为需要甲方或以甲方名义办理的其他事宜,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责任与权限:

  ⑴、项目中标后,乙方应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尽快组建项目经理部,选派得力的项目管理班子和精干的施工队伍,提供实施工程所需资金,人员、机械和材料物资,全面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责任和义务,直到工程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保修期满、保修责任完成为止。

  ⑵、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以及现场文明施工,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与业主签订项目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服从甲方对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按甲方规定及时报送各类相关报表和资料。

  ⑶、乙方应承担甲方派驻工地或派出人员处理分公司有关事宜的工资、交通、办公、食宿等费用,各类人员工资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议定。

  ⑷、乙方应负责分公司所有工程施工合同中所缴纳的一切税费和费用(税金、印花税、定额管理费的复印件交甲方一份),按照税法规定,交清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的税款,如分公司无法承担,由乙方承接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⑸、分公司的证件及印章由乙方负责保管,未经甲方同意,分支机构的各种证件不得转借、丢失,否则造成损失及后果,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⑹、办理经双方协商认为必须由乙方办理的其他事宜。

  第六条:其他约定

  1、合同一经签定,甲方不在云南设置其它分支机构。特殊情况,甲方其它分支机构需在乙方经营区承接工程,须事先通知乙方,且不得与乙方有冲突,如乙方发生配合费用,甲方应按实承担费用。

  2、乙方承接工程的工程款必须全额进入总公司指定的分公司帐户上,先行缴纳总公司费用。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自己的经营区以外的区域再成立分支机构;如有发现,甲方将根据公司的规定进行处罚,并勒令立即取消该分支机构。

  第七条:合同解除

  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包方未按第一条规定的承包内容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

  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私自开立银行帐户的;或者承包方的财务报表【含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与事实不符的;

  3、未按期上缴承包费或工程管理费,逾期3个月以上。

  4、乙方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信誉事件,且乙方未能拿出有效的整改措施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除政府部门的罚款外,乙方并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市级通报批评罚款5万元,省级通报批评罚款10万元,建设部通报批评罚款20万元。

  5、承包方向银行以外的机构或公民借款融资的;

  第八条争议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额以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为限。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承包期满合同所载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责任协议书8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为了明确乙方工作责任义务,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期间对所经手的公司业务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公司员工责任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乙方的工作岗位

  乙方在甲方处所从事的工作岗位依据甲方需要确定。

  第二条 岗位责任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所经办的相关业务,因乙方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同意作为担保人承担有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 责任的期限与终止

  乙方的责任期限为在甲方处工作期间至所经办的业务安全终止之日止。在责任期间内,**论乙方是否在同一工作岗位,不影响责任期间和范围。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要求

  鉴于乙方应该对该责任所负的要求,乙方在办理和开发工作领域时应当着实审查对象的本身诚信度,并对业务对象的调查落到实处,且严格按甲方工作流程办理,严禁虚构材料,由此产生的'后果直接由乙方承担**限连带责任。 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根据损失程度可直接扣除乙方应得的劳动报酬。

  第五条 责任免除

  1 、乙方的责任在其所经办的业务连带责任期满后自然免除。 2 、经与甲方协商且同意后,乙方的连带责任也可以免除。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责任协议书9

  工程名称:_______

  甲方:_______

  己方: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工程实施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依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用地、合格的施工设施和真实、准确、齐全的地下管线资料,组织勘察,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

  3、甲方有权随时进行监督、监督,并有权责令乙方清除不安全隐患的权利。

  4、甲方可以委托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实行全过程监控。

  5、甲方有对乙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取得的突出成绩给予奖励的权利。

  6、甲方有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管理政策、法规,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章,不服从甲方管理等行为进行处罚直至单方解除合同和权利。

  7、甲方安全责任人员应检查乙方自带或外租机械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临时用电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并进行验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施工单位承接工程业务应当具备相应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责任制度,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和特性配备足够专职安全员。

  2、施工单位对现场和作业面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技术防护措施费用于安全防护,符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

  3、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工作人员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乙方有权制止违章行为,并提出批评、拒绝执行以及检举、控告的权利;乙方明知甲方人员违章指挥而不制止并造成损失,乙方承担责任。

  4、因甲方过错,造成己方人员或财产的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乙方负责人必须履行对其招收的全体务工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的义务。

  5、乙方必须为其招收的外地务工人员办理所需的一切必要手续和证件,在项目开工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6、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法纪,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本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在为甲方工作期间,乙方自带或外租的设备、设施,确保性能完好,进入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应当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和设备履历书。经甲方安全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凡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投入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持证上岗。

  9、乙方在施工期内,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经常维护保养。严禁偷盗、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10、在施工期内,乙方得生活区要符合甲方文明工地的要求,搞好并保持宿舍、食堂等处的环境卫生。

  11、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冬季,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等电器设备。

  12、夜间施工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做到不扰民。

  13、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古迹时,要立即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严禁破坏、私自收藏、倒卖或隐瞒不报。

  1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交通、施工、机电、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采取措施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现场,积极主动的配合甲方处理事故。

  三、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四、奖励与处罚:按照工程项目所在项目部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协议为劳务合同的从合同,随劳务合同生效而生效,劳务合同解除之日起,本协议自然失效,但因乙方违背协议,造成主合同终止,不影响本协议责任条款的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签字)

  负责人:_______(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责任协议书10

  所谓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就保证责任承担形式,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或效力,分为三类:连带责任、代偿责任和赔偿责任。《担保法》第二章“保证”这一个章节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章“关于保证部分的解释”中,都比较明确的规定了免除保证责任的类型。现对现行法律、司法解释中有关免除保证责任的类型作一简单归纳,以期在实务操作中能有所帮助。

  一、法律禁止的保证人主体

  保证人应当是具备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是公民。保证人即使不具备完全代偿能力,仍然应以自己的财产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下列几类社会组织作为保证人的主体资格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在大多数情况下以它们作为保证人可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这在实践中也较为常见。

  1、国家机关

  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06条第二款:“国家机关不能担任保证人”,《担保法》第八条也有近似的规定,但也有例外的情况,即“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公益性的社会组织

  益性的社会组织是指主要向社会提供公共利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担保法》第九条规定了该类社会组织不得为保证人。立法宗旨是保障这些机构能为社会更有效地提供正常的公益服务,避免陷于困境,确保社会秩序稳定。需要说明的是,在实践中私立学校、私人诊所等非事业单位仍可以作为保证人。

  3、法人的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

  从《担保法》第29条规定来看,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作保证,法人是否承担责任或承担多大责任,应该结合保证人是否经法人授权、是否超出授权范围以及债权人有无过错的各种因素综合分析来加以确认。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他人提供保证时,保证合同效力的认定需要区别对待。对于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支行和未经总行书面授权的各级商业银行对外提供保证,则该保证合同无效。但信用社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对外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应为有效。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债权人所订的保证合同应认定为无效,《民法通则》第58条第一项对此有明确的规定。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行为人和无处分权人与债权人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则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分别须经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和权利人的追认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保证人在意思表示不真实情况下实施的无效民事行为

  保证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法定的条件,对此,《民法通则》第55条作了具体规定。债权人、主债务人、保证人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如果出现《担保法》第30条规定的内容,则保证人可免除保证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

  主合同当事人是债权人和主债务人,双方恶意串通,使保证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保证合同当然无效,保证人不应当负保证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出现上述情形较为常见,保证人被骗承担保证责任,损害了其合法权益。

  2、主合同债权人或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

  前者规定于《担保法》第30条第二项,后者规定于最高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0条,在这两种情况下,保证人是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因此保证合同无效,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3、以贷还贷的情况

  以往的观点认为“以贷还贷”是一种欺诈行为,保证人不应承担保证责任。最高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9条在肯定上述观点的同时,明确在两种情况下保证人仍然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一是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是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

  三、债权人与主债务人实施的行为而引起的

  在实践中,债权人与主债务人未经保证人同意而设立、变更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使保证人免除了保证责任。一般包括下列几种情况:

  1、主合同当事人变更主合同

  债权人与主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内容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若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应视为成立了新的法律关系,从而解除了原来的保证合同,故免除了保证人保证责任。

  2、债权人许可主债务人转让债务

  保证人仅对主债务人负保证责任,因主债务人转让债务而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与新的债务人确立债权债务的法律关系,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保证合同自然解除,保证人也就免除了保证责任。但是,如果债权人只是许可债务人转让了部分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债权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如果保证人与债权人已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也就免除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4、主合同无效

  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作为从合同也应属无效,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但保证人明知主合同无效仍提供保证的,即保证人有过错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保证责任期间问题

  保证责任期间问题,《担保法》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

  1、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责任期间

  合同中有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应从其约定。债权人在保证责任期间内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责任期间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对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对保证期间进行了规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应当在此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否则,保证人免除了保证责任。

  五、催告权和追偿权的行使

  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责任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如果在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书面要求债权人向主债务人提出诉讼上的请求,而债权人在收到保证人的书面请求后一个月内未行使诉讼请求权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该保证人的催告权出自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决定》第11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保证人在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六、双重担保(既有保证又有抵押)

  债权人为确保债务届满后得以偿还,有时设置双重担保,针对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而言,往往遇有免除保证责任的可能。

  1、债权人放弃抵押物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抵押物价值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

  2、保证人的抗辩权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此类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代偿责任,先清偿抵押物,不足部分债务由保证人承担,否则,保证人有权拒绝履行债务,实际上此类情形往往最终免除了保证责任。

  3、债权人怠于行使担保物权

  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七、主合同属刑事犯罪案件

  主合同系刑事犯罪案件,主合同的标的物实质上是赃款或赃物,属刑事犯罪案件中的追赃问题,保证人不该承担赃款或赃物的保证责任,故免除了保证责任。

  保证人:

  年 月 日

责任协议书11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余杭供电局(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自觉履行合同义务。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筑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 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

  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责任协议书12

  第一条 施工现场应围挡整齐,沿街及重要部位须按建设单位要求设置,并保证安全美观,施工标语内容须征得建设单位认可;现场布局合理整洁,无杂草、积水、异味,场内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并保证畅通;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第二条 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严格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避免扰民;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用厕所,并有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大小便;生活、生产废水及施工降水未处理合格,不得排入北航下水;不得破坏树木、绿地;土方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校内外遗洒,同时应有避免扬尘的措施。

  第三条 外地施工人员必须办理相关证件,禁止非施工单位人员在工地留宿,施工现场禁止聚众打牌、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禁止施工人员在非施工区随意走动,严禁和学生、教职工发生冲突。

  第四条 施工车辆进出北航时注意校园交通安全,必须缓速行驶,大型机械进出场应提前和建设单位协商,避开校园交通高峰期,必须封路施工时,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在路口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第五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固定式配电箱应设置围栏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非专业人员接拆电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妨碍现场安全的用电设备。

  第六条 现场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配备齐全、位置合理,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挪用,保证消防道路畅通;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动火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七条 现场施工人员须统一着装、佩带胸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红色为业主专用颜色),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工人酒后上岗,严禁攀爬脚手架,高处作业严禁向下抛掷物品。

  第八条 脚手架搭设、基坑支护及塔吊、升降梯等大型机械安装必须有上级主管安全部门审批的施工方案,各种施工机械的合格证、检测证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杜绝发生高空坠物、土方坍塌等一切施工安全事故。

  第九条 工人食堂必须干净整洁,无蝇无鼠,操作人员证件齐全,认真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严防工人食物中毒;施工人员宿舍要求卫生整洁,严禁随意拉扯电线,冬季取暖严防工人煤气中毒。

  第十条 施工单位现场应有专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其他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必须积极配合,认真履行。

  建设单位:_____规建处 施工单位: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责任协议书13

  甲方:

  乙方:

  乙方受甲方指派对 工地进行全面综合管理,待签定此责

  任书,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详细内容如下:

  一、 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及项目的全面管理,协助公司与各施工班组签订劳动合同,

  并代表公司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行使管理权,所有工地工资,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下,由乙方签字,凭考勤表甲方统一发放,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停工、返工、客户投诉等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产生的费用。

  二、 资料交底记要:乙方在收到甲方整套资料的情况下,如遗失或资料缺页需补充者

  则按市场价购买。乙方应详细记录施工日记,并认真填写《管理与控制手册》及其他相关的资料,在工程竣工时将全部资料交回公司工程部(包括各分部分项验收单,竣工报告、施工联系单、电路图、管理与控制手册)。

  三、 安全、文明施工内容:因乙方是甲方派出的对该工地全面负责的直接责任人,乙

  方需负责对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及公司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如出现安全事故则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及产生的费用。

  四、工期的约定:此工地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并在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做好工程资料及表格上报工程部备案,并由乙方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甲方应予以配合。如拖延工期(含工程竣工决算),按“投标书”的约定进行处罚,如延误60天以上,甲方有权处理工程决算事宜,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工艺流程:

  1、水电系统必须单独施工必须做好隐藏工程的验收及资料整理工作,并提交水电竣工图一份。

  2、油漆工程必须单独施工并做好施工现场的清洁和成品保护工作。

  3、泥工工程成品完成必须对成品保护。

  4、其余工程可由乙方按照规范要求及根据现场施工需要自行合理安排施工作业。

  六、施工进度表:乙方根据制定的工程进度表及相关资料负责实施,做好计划、落实、调整工作,必须确保工程按计划要求保质保量的竣工(包括决算工作),报工程部备案。

  七、经济指标考核:

  1、乙方的经济指标必须控制在公司的内控标准以下,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

  2、人工工资不得超过公司额定指标,遇特殊情况,乙方自行开工资单的由乙方

  在甲方的质保金中代发。

  3、本工程合同价元,责任价元。

  八、施工质量的约定:乙方应严格执行公司的规范和控制手册的各项指标,按受并配合公司质检人员现场检查工作。如质量不符合公司控制手册的指标及要求而造成返工的,质检人员要求乙方大面积返工,需经工程部、质检部及项目经理会审后确定。一切返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现场文明施工状况的约定:乙方必须做到材料堆放整齐有序,现场工作应着装统一,现场必须做到日落日清工作,如发现不达标者则公司管理人员有权现场开具罚单,并要求进行整改或停工整顿,由此引起的损失乙方承担。

  十、协调的约定:乙方必须积极主动的协调和处理好施工中的各项工作的工和间的相关事宜,最终以书面的`方式上报甲方工程部审签证。

  十一、分项工程报验的约定:乙方在分项工程完工时必须进行自检,合格后提前通知甲方质检部、工程部、业主,组织分项工程验收,并做好整改工作。如未经验收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未经验收的工程停发人工工资及乙方的奖励金。工人工资必须事先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金额,凭单项验收单发放50%,凭整体验收合格后,收回工程决算款后发放至95%。如二次验收不合格,扣乙方责任金200元。

  十二、工程款回收的约定:乙方确定收款日期,通知甲方财务人员一同收取,若乙方擅自收取工程款,作挪用公款处理,并没收乙方的全部保证金,情况严重者交公安部门处理。增加工程量,超过预算金额部分,凭联系单,利润部分甲乙双方各得50%,资金到位后增加金额予以立即兑现。若工程款未能按时收回,乙方有权对工地进行停工处理,并立即通知工程部及财务部,并由乙方负责追款,直到工程款到位为止,方可恢复施工。

  十三、材料的进场约定:

  1、乙方必须确保材料配送单的真实性,乙方擅自变更甲方规定的品牌,乙方除

  负责本工程的直接损失外,甲方有权追罚原品牌的三倍价罚款,材料配送必须经工程部审批、盖章、备案。

  2、所有材料单必须由项目经理填写,并立即进入工程成本并严格按投标书条款

  执行,如因以上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及时核实材料款项,逾期止付的款项,乙方予以认可。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内控指标,遵守主材配送的原则,维护公司客户的正当权

  益,强制性定点配送的材料为:电线、空开、水管、瓷片、板材、油漆、五金及定做的楼梯、橱柜。小批量的玻璃、大理石、花岗岩、钉、膨胀管、玻璃胶、挡

  水板、PVC线管、实木线条等可由乙方自行采购,费用在分部分项验收合格后,酌情以一次性报销。

  十四、保修期的约定:乙方承诺负责在保修期内的各项维修工作,如不履行者甲方有权动用乙方的风险责任金、质保金对该工程进行维修。

  十五、奖罚的条件约定:

  1、乙方在确保工程质量、工期按期(以决算款全部收回日期为准)竣工的情况下,按“投标书”的约定,甲方在30天内兑现奖金。项目经理必须交纳20xx元以上的质保金,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可在质保金中扣除罚款,质保金积累数封顶为20000元,以后不再留取质保金,如离开公司,待最后一个工地验收交付一年期满后,无质量返修事项,一次性退回质保金。如质保金未交足甲方可在奖金中扣留。

  2、合同工期(以决算款全部收回日期为准),如提前或延误工期,按装修合同第八条2、3项执行。

  3、工程质量不达标,未按施工工艺规范施工的,未做好服务导致客户投诉提出更换项目经理的,工程部确定需要更换项目经理,资金一律不予发放,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标准,每查到一次,违规者罚50元。

  5、若乙方(客户服务)工作未做到位,设诉到甲方的,经核实投诉有效后,发生一次扣100元。

  6、工程增加项目:乙方必须编制工程联系单,并由业主签字认可,未编制增加工程联系单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收回的决算款低于合同款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7、工程量增加,客户签订工程联系单同意工期顺延的,工期按增加工程量幅度的一定比例给予顺延,顺延期不影响提前奖计提。

  8、乙方编制好决算及诚信家装工程决算单,经业主签字后必须报工程部、财务部备案。若低于预算的决算书,乙方无权单独进行决策。

  9、工程经验收合格后,达到内控投标书要求,收回工程款后,甲方在10天内无偿支付50%的考核差价。

  十六、其他约定:本责任书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所签定的责任书,如在实施过程中乙方无法全部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则自愿接受公司的有关处理。

  十七、在本协议期内,乙方应确保联络畅通。若无法联系,甲方作出的处理决定,乙方予以无条件接受。

  十八、各项目经理承担的所有工程必须按签定的完工期限(包括收回全部工程款)的顺序与公司结账,如前合同未按规定期限完工决算的,本合同需待前合同完工决算才能决算。

  十九、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责任协议书14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的一切工程(含零星工程)施工的安全责任问题,订立如下协议:

  一、凡甲方委托乙方的一切工程施工项目(含零星工程)适用本协议。乙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条款,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二、乙方人员进入工程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客户的安全规定。

  三、乙方在工程施工场地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悬挂安全警告标志,发现违章作业者要立即纠正并作出处理。

  四、乙方在实施“工程协议”期间,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且承诺为每位施工人员提供人身意外险保障,保费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的工具设备和施工不符合安全规定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事故而造成甲方或乙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伤亡的',其一切损失及责任一律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向其上级主管单位上报,组织调查,接受处理。

  五、由于乙方的工具设备和施工不符合安全规定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甲方或乙方第三人员伤亡事故的, 一切行政、民事、刑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负责向其上级主管单位上报,组织调查,接受处理。

  六、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含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他

  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要有专人负责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使用的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发现危险因素必须立即整治。

  七、乙方在厂房内动火或架设临时用电线,接取用电电源等,

  必须经用户有关部门批准才能进行作业,甲方有权按协议规定进行抽查和监督,发现违章作业(施工)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作业,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责任协议书15

  甲方:

  乙方:

  根据《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双方《全面委托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规定,就位于安全管理责任事宜,签订本协议书。以完善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管理职责,确保的安全。

  一、甲方责任

  1、确定本单位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与乙方人员联络,并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

  2、为符合消防设计要求的建筑物,并经消防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

  3、按时的将的大楼本体,内部的大型设备、设施等进行保险。

  4、甲方在乙方按照租户规约进行管理服务时,甲方需明确的公开的支持乙方正当合法的管理,不得以任何借口回避。

  5、支持乙方开展合法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作为负责安全管理的单位,直接负责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承担包括消防安全在内的各项安全责任。

  2、乙方派驻该项目的总经理是本购物中心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责任的管理。

  3、乙方应当履行下列全面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1)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2)日常治安管理和监督工作;

  (3)食品卫生和公共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4)红线区域内交通安全管理及监督工作;

  (5)建筑及设施设备(含运行)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4、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应做到:

  (1)制定并落实各类安全管理措施、各项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

  (2)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成立义务消防队伍,落实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按政府相关规定认真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建立并执行安全责任日常检查、考核和奖惩制度。

  (4)开展消防、治安、食品卫生(公共环境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房屋及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知识培训,定期进行技术训练。

  (5)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及早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5、针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做到:

  (1)按国家及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维护管理,保证正常有效使用。

  (2)按国家及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

  (3)保证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在营业和工作期间以任何形式封闭、堵塞安全出口。

  (4)消防值班人员、巡逻人员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得擅离职守。

  (5)火灾发生后,按规定及时报警,按照预案采取措施,迅速组织扑救和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瞒报火警火灾。

  (6)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接受调查。

  (7)对工作人员,至少每季度培训一次消防知识和技能。

  (8)严格执行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营业期间禁止动用明火施工。非营业期间使用明火施工时,要做登记,检查施工人员的相关证件。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用明火区域内易燃物,配置灭火器,保证消防安全。

  6、在治安管理中,要做到:

  (1)在主要出入口全天24小时派驻专人值守。

  (2)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处所之外适当位置设置明显的警示、提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24小时对重点部位和楼内、外通道进行巡逻及治安检查,做到有计划、有记录。

  (4)发生治安案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范事态的扩大,及时报警,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5)治安案件发生率低于投标文件规定。

  (6)对进出的物品及进出人员进行管理,如存在可疑物品及人员,应即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7、交通及停车管理中,应做到:

  (1)在红线区域范围内有完善的机动车行驶和存车管理制度和方案,并有效执行该制度和方案。

  (2)对进入车库的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凭证,凭证放行。

  (3)对长期存放的车辆应签订存车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8、对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安全)管理中,

  (1)应按卫生防疫部门的相关规定对餐饮行业进行证照资质检查。

  (2)定期查验从业人员健康证。

  (3)定期检查餐饮区内卫生及虫害情况。对不符合卫生规定的现象按规约进行查处。

  (4)制定并执行各项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5)按规定对公共区域内进行虫害消杀防疫。

  (6)定期督促租户查验厨房排烟机和烟道的卫生和油烟情况,防止火灾发生,并要求租户提供有消防部门审批专业资质的公司清洗烟机等记录。

  9,在相应设备,设施的免费维保期限内,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设备设施故障,乙方应及时通知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如维保单位未准时处理,则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法律责任

  1、由甲方原因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2、由乙方原因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由乙方在责任范围内承担行政、民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可按下列方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直至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次书面警告,限期整改;

  第二次收取违约金————元;

  第三次收取违约金————元;

  第四次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3、由于乙方管理、监督不善,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较轻时按物业合同条款由甲方收取乙方违约金;

  情况严重或导致政府管理部门处罚的,给甲方在安全方面造成不良记录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物业服务合同。

  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须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本协议第二条中所规定的管理制度、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等文件(需加盖乙方印章),并配置相应器材;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

  4、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尽到本协议第二条之责任及未按照依据本协议第二条所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等文件执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行政、刑事、民事责任。

  5、甲乙方所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则本协议在乙方实际退出之日终止。

  6、乙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每个月就本协议确定内容的实施情况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供甲方审查。

  7、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质询、改进意见及书面汇报工作情况,乙方应在甲方所要求的时限内给予改进并予以书面回复;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

  8、若因双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违约造成对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诉讼,或/及对其他第三方承担债务或赔偿,则应承担对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诉讼的费用(含受理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及对第三方承担的债务或赔偿。

  9、双方应当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披露或传播。否则,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的月包干物业费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给对方,并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应按照对方的要求限期消除影响。

  四、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执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由于乙方管理、监督不善,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较轻时按物业合同条款由甲方收取乙方违约金;

  情况严重或导致政府管理部门处罚的,给甲方在安全方面造成不良记录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物业服务合同。

  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须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本协议第二条中所规定的管理制度、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等文件(需加盖乙方印章),并配置相应器材;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

  4、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尽到本协议第二条之责任及未按照依据本协议第二条所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等文件执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行政、刑事、民事责任。

  5、甲乙方所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则本协议在乙方实际退出之日终止。

  6、乙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每个月就本协议确定内容的实施情况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供甲方审查。

  7、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质询、改进意见及书面汇报工作情况,乙方应在甲方所要求的时限内给予改进并予以书面回复;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

  8、若因双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违约造成对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诉讼,或/及对其他第三方承担债务或赔偿,则应承担对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诉讼的费用(含受理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及对第三方承担的债务或赔偿。

  9、双方应当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披露或传播。否则,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的月包干物业费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给对方,并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应按照对方的要求限期消除影响。

  四、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执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由于乙方管理、监督不善,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较轻时按物业合同条款由甲方收取乙方违约金;

  情况严重或导致政府管理部门处罚的,给甲方在安全方面造成不良记录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物业服务合同。

  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须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本协议第二条中所规定的`管理制度、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等文件(需加盖乙方印章),并配置相应器材;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

  4、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尽到本协议第二条之责任及未按照依据本协议第二条所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等文件执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行政、刑事、民事责任。

  5、甲乙方所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则本协议在乙方实际退出之日终止。

  6、乙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每个月就本协议确定内容的实施情况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供甲方审查。

  7、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质询、改进意见及书面汇报工作情况,乙方应在甲方所要求的时限内给予改进并予以书面回复;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

  8、若因双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违约造成对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诉讼,或/及对其他第三方承担债务或赔偿,则应承担对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诉讼的费用(含受理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及对第三方承担的债务或赔偿。

  9、双方应当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披露或传播。否则,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的月包干物业费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给对方,并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应按照对方的要求限期消除影响。

  四、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执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由于乙方管理、监督不善,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较轻时按物业合同条款由甲方收取乙方违约金;

  情况严重或导致政府管理部门处罚的,给甲方在安全方面造成不良记录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物业服务合同。

  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须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本协议第二条中所规定的管理制度、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等文件(需加盖乙方印章),并配置相应器材;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

  4、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尽到本协议第二条之责任及未按照依据本协议第二条所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等文件执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行政、刑事、民事责任。

  5、甲乙方所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则本协议在乙方实际退出之日终止。

  6、乙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每个月就本协议确定内容的实施情况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供甲方审查。

  7、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质询、改进意见及书面汇报工作情况,乙方应在甲方所要求的时限内给予改进并予以书面回复;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

  8、若因双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违约造成对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诉讼,或/及对其他第三方承担债务或赔偿,则应承担对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诉讼的费用(含受理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及对第三方承担的债务或赔偿。

  9、双方应当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披露或传播。否则,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的月包干物业费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给对方,并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应按照对方的要求限期消除影响。

  四、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执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年 月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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