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合同

合作合同

时间:2022-10-31 09:33:52 合作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合作合同集锦六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作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华】合作合同集锦六篇

合作合同 篇1

  甲方: 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鉴于:乙方拥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优质的宣传平台,甲方特邀请乙方以形象代言人的方式与甲方进行合作,经过甲乙双方的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达成以下合作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内容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本人的生活素材,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 朋友圈、 、 、 等社交平台或公共媒体。

  2、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拍摄小视频作为IP打造包装,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不限片数。

  3、乙方为甲方拍摄平面(静态)照片,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不限张数。

  4、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酬金。

  二、合作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壹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与乙方重新签订协议使用,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签约权。

  三、合作方式

  (一)甲方有权在所有媒介以版本编辑形式,在内容上使用含有乙方肖像、姓名的广告及相关的素材。所有媒介包括但不限于: 朋友圈等社交媒体,电视,录像,广播,电影,网络,广告牌,海报,印刷品,标贴,推广,传媒,营销、报纸、杂志、户内外灯箱、内外包装、手提袋、VCD、促销物、纪念品,店头和公共媒体等其他传播媒介。

  (二)甲方在产品、品牌、公司形象的推介和广告宣传的商业用途中,可以使用以乙方名义注册的网络账户,肖像图片、影像视频、姓名、签字、声音等可传播信息。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对上述内容的使用形式、次数和发布载体,在符合国家法律、行业规定和不损害乙方权益和形象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行进行合理安排。

  第四条、形象代言酬金支付及结算

  本合同代言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自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3日内支付订金人民币 元。余X 元,于 年 月 日支付完毕。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账号: 户名:

  代言服务费的所应缴纳的税款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所拍摄的照片、视频等宣传材料拥有排他性的使用权,非经甲方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拍摄的视频、照片或制作的其他宣传材料进行选择,决定使用或不使用或如何使用之权利。

  2、甲方有权对乙方拍摄的照片、视频或制作的其他宣传材料进行制作加工,包括裁剪、缩放、色彩调整、细节美化或其他保留人物面部特征,且不损害人物形象的技术处理。

  3、甲方有权在视频、照片或制作的其他宣传材料中就乙方的肖像、姓名和乙方的个人资料予以结合性使用。

  4、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酬金。

  5、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从事违反法律法规之活动。

  6、协议有效期间,乙方根据甲方需要,须真实提供书面个人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资料等,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泄露其个人隐私资料或将身份证资料用做他处。

  7、乙方根据甲方需要,须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提供拍照,拍摄视频,书写文字,提供音频或出席线下活动等相关事情,上述活动的时间安排事宜,双方应本着相互协商、相互尊重的原则。

  8、乙方有依据本合同约定获得报酬之权利。

  9、在本合同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的 年内乙方不会从事与甲方相竞争对手的.广告宣传活动。

  10、在乙方肖像权或姓名权受到侵害,并影响到甲方利益时,乙方应采取积极的维权措施。

  11、乙方有义务和责任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合法权益,甲方以乙方名义注册各类网络账户使用权和所有权归甲方属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否认,也不得索要网络账户账号和密码,双方协商同意除外,甲方使用乙方肖像、言论、视频等,不得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有损乙方形象。

  12、在本合同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的任何时间乙方不得发表对甲方及甲方经营项目的任何不利言论。

  13、乙方在合作期间获得的甲方非公开的产品信息或其他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该保密期间不受本合同期限限制。

  14、乙方保证勤勉敬业,按约完成甲方要求的拍摄作品,专业、高效配合甲方完成合作项目。

  15、乙方有责任维护自身健康的公众形象,不得有损害个人形象波及甲方产品。如乙方发生被证实有违社会公众道德的负面新闻或受到刑事处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追回已支付的报酬。

  16、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署时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如在本合同约定形象使用期限内,乙方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重大疾病等意外事故,乙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如实告知,双方以最诚恳的态度及方法处理一切本协议内事宜之解决方法。

  17、本协议之签订与履行,不代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关系、雇佣关系或类似关系,甲方不向乙方承担任何雇主或用人单位性质的责任。乙方除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以外,无需在甲方处坐班出勤。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违反合同之规定或拒绝履行或无法履行合同所确定的义务致使甲方无法实现本合同之目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甲方未在本合同确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酬金,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10日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出现意见分歧,双方应协商解决。

  2、如果乙方因非不可抗力而未能完成甲方合约期作品,每出现一次的,甲方有权扣除应支付费用及报酬的 %。如果乙方非因不可抗力而三次未能完成甲方合约期作品,则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不再支付未支付的费用及报酬。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所确定的支付酬金之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酬金,并有权就迟延支付数额的5%主张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2、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期限及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或盖章日期为生效日,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作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丁方: 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商量,就共同经营 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范围包括 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四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资, 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

  大写: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丁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

  大写: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丁四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担负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担负: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担负。

  第七条 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四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担负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担负连带责任。

  (二)退资

  1. 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担负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 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 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十一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担负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担负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担负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担负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担负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商量,如商量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商量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合作合同 篇3

  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建立合作经营的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合作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号。

  第四条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

  (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____。

  (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

  第十条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或资源开发权和建筑物不计入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甲、乙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甲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现金_______________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__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天内交付合作公司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乙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_____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_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注:应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乙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公司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______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注:乙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投资时,甲、乙方必须另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章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第十四条甲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二)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三)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四)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五)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六)协助合作公司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七)协助合作公司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八)协助合作公司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九)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乙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

  (二)办理合作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四)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六)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合作经营期限

  第十六条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

  合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期限。但必须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提出申请批准。

  第八章利润分配和偿还乙方投资

  第十七条合作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__________%作为合作公司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发展基金;

  (二)以____________%偿还乙方的投资,预计____________年还清乙方的全部投资;(注: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

  (三)其余部分按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分配。

  第九章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合作公司的产品,大部分在中国境外市场销售(或全部外销),其中:

  (一)向外销售________________%;

  (二)经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内销________________%。

  (注:销售办法可灵活多样,可由公司或乙方负责向外销售,也可由公司与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代销;对内销部分也可由公司或甲方经销。)

  第十章董事会

  第十九条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改;决定公司转让、合并、停业和解散;决定公司经营决策、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办法;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职工工资和制定职工奖惩办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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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董事________________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________________名,由乙方委派。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任期四年,经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

  召开董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是合作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

  合作公司设经理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经理部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_人。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____人,另一方推荐____人,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三十一条

  合作公司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个,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甲、乙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二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设审计师一人,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四章纳税与保险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公司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仍应赔偿履约一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合作条件时,以逾期的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________元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注:或按出资额的百分比计算)如逾期____个月仍未提供,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十七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九章文字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条合作公司对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方各____份,合作公司一份,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__份,分报有关机关。

  第五十条本合同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省____市签字。

  甲方:____公司乙方:____公司

  (加盖公章)(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____(签字)法定代表____(签字)

合作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自愿签订协议。本协议宗旨在于保护双方权益,实现双赢。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水上舞台作为乙方演出场地。演出场地的搭建、灯光、音响等一切设施设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演出要求作出适当的调整,包括以下内容:

  (1)演出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表演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表演场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对乙方的演出节目有权严格审核、经审核后达不到甲方要求的节目质量,乙方需作出调整。经甲方确认后,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演出形式。乙方将审核后的节目作为固定节目进行演出。如有更换需书面报请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作为违约处理。

  3、甲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护乙方的正当权益。

  4、甲方应无偿向乙方提供演出用电。

  5、甲方不提供乙方演出人员的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达到甲方对表演节目水平和质量后,有权获得本协议商定的`报酬。

  2、乙方有权援引适当法律及法规条文拒绝不适当的表演内容,且该拒绝事项不在违约之列。

  3、乙方不得耽误甲方所制定的与乙方相关的工作进度并应积极配合。

  4、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表演,包括以下内容:动作、协调等具体内容和感情处理、投入程度等抽象内容。

  5、乙方与游客、演艺人员、其他演出公司等人员在工作场地内发生纠纷,所造成的民事、刑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款项支付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演出费用支付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演出费用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争议处理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就合同发生争议,在协商无果的条件下,可以诉至签约合同所在地具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或提交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2、任何一方违约需承担违约________万元。

  3、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演绎活动。当因天气、表演人员身体状况欠佳、设备、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发生时无法进行演艺活动,乙方若无书面请示甲方,造成演出场数的删减,乙方需承担_______/场的违约金。且缺席演出三次及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合同专用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合同专用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作合同 篇5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秉着共同长期发展、诚信合作的宗旨达成如下合作框架协议:

  一、合作内容

  双方本着相互合作、优势互补、利益共赢的原则,自愿结成合作伙伴关系。甲乙双方同意以甲方为统一受理平台,统一管理乙方______楼宇一切的通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移动通讯业务,固网通信业务等的拓展以及维护管理。

  二、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______楼宇内所有通信业务的支撑和运营管理工作,并负责向乙方楼宇内客户开展服务推广、客户跟进、客户签约等市场营销工作,收取相关客户使用该应用服务的费用。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楼宇内的通信线路以及工程施工准入审批等相关物业协助。

  2、双方就合作产品技术规范进行确认,以保证计费、对账等正常业务工作的开展。

  3、双方将建立专门的对口团队以保证双方的合作能持续有效开展,并指定专人进行业务支持。

  4、合作楼宇内的通信业务销售工作由甲方客户经理开展,也可由甲方允许准入的电信运营商人员开展,具体事宜由甲方统一负责统筹。

  5、由甲方负责销售或者合作销售的合作产品,由甲方负责宣传策划及业务推广。

  6、甲方负责按照楼宇内客户的要求提供高质量服务,向最终用户提供客户服务热线,解答最终用户提出的咨询及查询,受理最终用户和各运营商转交的投诉、故障申告和建议,解决因自身原因引起的相关问题。

  三、利润分配

  1、甲乙双方合作模式以楼宇综合电信业务总收入计提为基础,按年度对实际获得利润进行分配。

  2、如遇国家税收政策发生较大变化(甲方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且乙方为增值税纳税人时,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承诺与保证

  1、双方各自拥有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利归各方自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其进行侵害。

  2、乙方保证,如发生第三方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关联方提出任何形式的权利主张,乙方均应积极参与、协助甲方及其关联方解决纠纷。如因第三方向甲方及其关联方提出权利主张并因此导致甲方及其关联方受到任何损失或支出任何费用的,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甲方及其关联方受到的全部损失和支出的全部费用。

  3、双方应保证对所提供的数据、信息、应用系统、软硬件等资源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其他相关权利或已就使用该等资源获得合法的授权。双方保证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任何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4、双方保证将按照本协议约定内容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地使用对方所提供的数据、信息、应用系统、软硬件等资源。

  五、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具体内容,也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获知的对方任何尚未公开的信息、资料(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有权机关要求提供的除外)或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事项。

  2、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直至保密信息成为公知信息或一方以书面形式免除对方的保密义务之日止。

  六、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港、澳、台地区的法律除外)。

  2、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或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事项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

  3、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可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并应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但争议事项导致甲方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的除外。

  七、其他

  1、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协议的原则下,就具体合作模式、收入结算等另行签订书面形式的具体项目合作合同或协议。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传真、固定电话及邮箱等)若有变更,变更一方需在变更后的________日内将更新资料以书面形式提供给对方。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合同 篇6

  甲方:

  所在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服务内容:

  1.1甲方委托乙方在指定时间按照甲方安排,对婚礼过程中新娘的彩妆及造型负责化妆和处理。

  1.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通过电话、短信 、微信或QQ等方式通知乙方客户订单情况,乙方应以电话、 短信、 微信或QQ等方式进行确认,以准确快速的提高签单效率。

  二 费用计算

  2.1甲方按每单业务(公司派单)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整给乙方结算,乙方带来客户每单业务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整,其中包括乙方餐费、 交通费(市内四区),交通费超过范围按实际情况补贴或协商客户承担。

  2.2每次试妆需收取试妆费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

  元(次),(注:仅限于试妆当天没有下单的客户)。公司收取管理费(大写)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整。

  2.3甲方处于人性化考虑,为乙方每年一个免费化妆造型名额(无需交到公司任何费用),一个半价化妆造型名额,公司统一收取管理费______元。

  2.4乙方每年接单数超过30单,甲方奖励_____元;乙方每年接单数超过40单,甲方奖励乙方_____元;乙方每年接单数超过50单,甲方奖励乙方_____元;以此类推多接单多奖励。

  三 甲方权利义务

  3.1甲方应该提前与客户商讨化妆风格,告知乙方客户对化妆的基本要求,以及简单的客户状况。

  3.2甲方在乙方执行每单业务完毕验收无误后按约定金额在三到四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者转账等方式给乙方结算,乙方应出具相关凭据。

  3.3在协作期间,甲方有对乙方婚礼档期或其它形式档期的监管权和优先使用权,并有对乙方肖像权及作品的无偿使用权。

  3.4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质量、口碑等问题进行监管和考核,如果乙方违反合作协议或者执行单中的任何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甲方损失给于赔偿。

  3.5甲方应当在执行单中明确乙方在每次化妆造型中应该提供的服务内容,若有流程的'变更或者其他方面的特殊服务,应及时以书面(包括短信、微信、QQ)或口头形式通知乙方,经乙方确认后执行。

  3.6甲方为乙方提供化妆场地,提供首饰头饰,如乙方对场地设施进

  行破坏,对首饰头饰不尽看管义务或损坏,甲方有权酌情要求乙方赔偿。

  3.7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年内不少于十次的免费培训和每周的公司内训,如乙方超过三次以上不参加,甲方通过批评且乙方不接受批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3.8甲方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国家政策等其他非人为因素)造成协议不能履行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 乙方权利义务

  4.1乙方有义务在协作期间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保持与甲方联系畅通,随时关注手机短信、微信或QQ等即时通讯的更新情况,以便于随时确认工作安排,并记录好已经确认的档期,非不可抗力等特殊事由,不得拒绝履行化妆职责。

  4.2乙方应当在化妆前到门店或通过微信、短信或QQ了解本单业务客户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配合策划人员与新人沟通,制定出化妆、配饰等方案。根据客户要求,做出具体跟妆流程和具体服务项目,并有义务主动跟进相关流程及进度。

  4.3乙方必须在通知客户化妆时间前10分钟到达所约目的地,做好化妆前准备工作。

  4.4如遇到本协议中未涉及事项,须及时向甲方提出,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如果未经甲方允许私自操作,造成损失的应给与甲方赔偿。

  4.5乙方在合作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将化妆档期调给其他个

  人或组织。若乙方私自调配,乙方应当给予甲方当天服务金额的双倍赔偿金,且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乙方为甲方进行有偿服务时,不得向甲方客户(包括所有到场宾客)擅留任何私人联系方式,如有客人主动索要联系方式,乙方只可发放甲方配发的官方名片。若在现场发现乙方给甲方客户(包括到场所有宾客)擅留私人联系方式,属乙方违约,甲方应扣发当天服务费用,并即行解除本协议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6乙方在为客户化妆服务过程中,应体现良好的专业素养,服务周到细致,不得破坏甲方的形象,损害甲方的利益。乙方在此承诺:热情服务,保证所用化妆品安全、无毒副作用,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客户推介附加服务,由此带来的负面作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

  4.7乙方如果因生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如约提供化妆服务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和客户,并有义务配合甲方更换同等或以上价位的化妆师完成化妆工作,在约定日期前___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及客户更换。乙方承诺愿意承担因化妆服务环节客户不满意造成的客户不付化妆费的100%责任和影响甲方收费的相应责任。

  4.8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在营销方面的相关活动,甲方视情况可给予相应的报酬。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在公司进行特殊活动时,给予无偿服务。

  4.9乙方不得向客户索要红包或以其他手段变相收取其他费用或向客户提出无理要求,甲方除可追究乙方相关责任外,情节严重者甲方有

  权单方解除协议。

  4.10乙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可以将本协议中乙方的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如该转让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同意由其自己承担全部责任。若损失是由第三方引起的,甲方可协助乙方向责任方追偿,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协助应给予合理补偿。

  五 违约责任

  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无需承担责任(但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排除后出示有效证据证明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积极采取必要、有效措施,以减少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如因乙方服务质量发生争议,导致甲方客户拒付化妆费或其他应收费用,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有关约定加倍赔偿甲方的损失。如因单方无辜退单发生纠纷,双方同意按照《青岛市婚庆礼仪投诉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六 未尽事宜及附加条款

  6.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6.2本协议附加如下条款:

  化妆服务当日,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到场服务或乙方原因产生服务质量问题只甲方客户不能按照既定流程开始的,乙方同意按照服务费的双倍金额给予赔偿。

  6.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私自接除甲方外任何订单,如有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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