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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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0-16 05:36:01 合作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合作合同范文集锦9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合作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合作合同范文集锦9篇

合作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有效配置社会资源,进一步开拓国内市场,甲方在公司xx分公司(在本协议中可简称分公司)。现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就甲方分公司合作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甲方聘任乙方 为分公司总经理并授予总公司副总经理职位(同时在总公司网站对外公示,以增加乙方的公信度),

  1.2乙方作为分公司负责人只限在区内从事甲方营业执照所允许的经营活动,从事该地区以外的经营活动须经甲方授权并报甲方备案。在区内甲方不再与第三方合作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甲方在分公司辖区内或通过该分公司直接进行的经营活动,全权由乙方负责管理,甲方应保障给予乙方合法利益。甲方积极向当地建委报备案,必须具有相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职称的人员,保障分公司的正常运营。

  1.3乙方进入分公司后,其带进的工程项目可由乙方以分公司名义自行安排施工,也可委托甲方安排施工。

  第二条 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十年,即从领取分公司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满十年。分公司单独建账,设立独立银行账户,进行税务登记,独立核算。

  第三条 合作基本薪酬约定

  3.1本合同约定乙方的薪酬按以下两种方式获得:

  (1)按乙方承揽的业务当年实收金额比例逐年递增的方式获得:

  1)、合同签约当年,按承揽的业务当年实收金额的20%支付酬金,每月30日前支付一次。每年12月30日前足额结清当年款项。

  2)、合同签约次年,按承揽的业务当年实收金额的30%支付酬金,每月30日前支付一次。每年12月30日前足额结清当年款项。

  3)、合同签约第三年,按承揽的业务当年实收金额的40%支付酬金,每月30日前支付一次。每年12月30日前足额结清当年款项。

  4)、合同签约第四年,按承揽的业务当年实收金额的50%支付酬金,每月30日前支付一次。每年12月30日前足额结清当年款项。

  5)、合同签约第五年,按承揽的业务当年实收金额的60%支付酬金,每月30日前支付一次。每年12月30日前足额结清当年款项。

  6)、合同签约第六年,按承揽的业务当年实收金额的70%支付酬金,每月30日前支付一次。每年12月30日前足额结清当年款项。

  7)、合同签约第七年起至合作期满,均按承揽的业务当年实收金额的70%支付酬金,每月30日前支付一次。每年12月30日前足额结清当年款项。

  8)、合同签订起第一年至第四年,乙方承揽业务每年实收金额超过伍佰万元(含伍佰万元)以上,甲方给予乙方当年实收金额5%的奖励。

  (2)按乙方负责分公司管理工作付出获得管理报酬,除乙方承揽业务收入外,

  按分公司年当收入产值的 % 给付乙方管理报酬,每年支付两次,分别为:6月30日前支付一次,12月30日前支付一次。或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固定报酬

  . 元/月。

  (3)乙方配合非乙方自有业务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据实支付。

  合同签约次年起的计时周期起始日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四条 分公司的经营与管理

  4.1按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甲方负责办理分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及相关手续,并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税款及其他费用。

  4.2甲方负责提供办公及外派人员住房、生活设施及房租、水电气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甲方在分公司所添置的各项设备、资产、家具等财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4.3合同签订后七个日历天内甲方须履行注册分公司的有关工作职责。

  4.4乙方负责以甲方名义承揽工程、承接工程所签订的合同均应在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供一份正本原件报甲方存档备案(甲方当面签收、甲方短信回复、甲方QQ回复、甲方邮件回复、甲方传真回复、甲方信函回复或乙方寄出快递均视为甲方已存档备案)。未提交甲方备案的合同甲方均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5合作期间分公司承揽工程的投标文件制作由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派驻分公司人员负责制作审核,制作费用按分公司所在地同行标准收取相应的工本费。

  4.6合作期间具体业务管理细则及收费标准见附件1。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5.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刻为乙方办理入职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聘书、总公司网站工公示等,甲方有义务立刻派员提供注册分公司所需的证件、经营许可及相关授权。甲方统筹、指导分公司设立工作,分公司设立工商登记、印章刻制、税务登记、账户开设等有关支出的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5.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刻筹备设立分公司办公地点及相关配套设施,在分公司成立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工商手续及其他行政审批、许可、备案事宜,全权授权乙方进行运营,并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支持。

  5.3在乙方同意及不影响分公司的正常运作下,甲方有权检查分公司的账目往来和业务合同执行情况及了解分公司的各项情况。

  5.4在乙方同意及不影响分公司的正常运作下,甲方有权每年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分公司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

  5.5乙方负责的所有以甲方名义承揽的工程,甲方应随时无偿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承揽所需的完备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即相关的印章证照)。

  5.6甲方在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有权对乙方运营分公司进行监督和指导,甲方有权向分公司派遣工作人员,但所有人员必须服从乙方管理。甲方自负委派到分公司所有人员的报酬等费用。

  5.7 双方合作期间,除本合同已有的约定外,甲方须确保自身主体资格合法存续、运营正常、资质不降级,确保不发生一切不利于乙方的事宜。

  5.8在乙方负责分公司所辖区域内或与乙方相关的工程上,甲方不得向其他各分公司开具介绍文件,如产生冲突的,以乙方分公司为承办人。

  5.9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并承担延误责任。

  5.10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合理答复。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6.1乙方依法享有的权利有:甲方授予乙方为分公司注册法定代表人,同时成为甲方公司董事,占股比例1%,只占股不参与总公司分红;同时乙方为分公司股东,股权比例49%,乙方在分公司的话语权为51%,乙方按本合同相关约定的获得薪酬。乙方完全自主以分公司的名义或甲方名义(若承揽工程需要时)开展工程业务经营,经营所得一切利润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及附件1内容执行。

  6.2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合理合法的规章制度,照章纳税,不能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非法或违法活动。

  6.3自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之日起,乙方每半年须向甲方提供一份经营报告,年终提交一份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报告。

  6.4乙方须配合甲方建立健全生产、财务管理、工资、社会保险等制度,乙方全权管理甲方派驻的财会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政府的财税和甲方的其他各项合理管理制度,乙方每季度向甲方申报公司财务报表,甲方定期审核分公司各项业务往来。乙方有权就有利甲方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6.5乙方有人事聘用权,但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同员工签订劳务合同。乙方合作分公司期间所聘用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报甲方备案,甲方接报后应及时予以任命。

  6.6乙方自行承揽施工的项目,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对过程中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责任事故等,负全部责任,一旦工程发生任何民事、经济纠纷,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6.7乙方在合作经营期间,需要甲方派工程技术人员协助工程施工工作时,所派到工程处工作人员的工资由工程当事人按相应等级的工资发放。

  6.8乙方负责承揽工程应得的工程款项(包含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等),建设方或工程发包方须汇往甲方账户时,甲方须在款项到帐后三日内将汇入款项全部转往乙方指定账户。

  6.9乙方负责承揽的工程需甲方开具发票的,甲方应在收到税款后二日内按照乙方要求开具发票,税款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甲方不得多收。

  6.10乙方在本合同合作期间,若工程取得有关部门评定的质量、安全优良奖的或无根本违约行为的,乙方享有合作合同期满续签的优先权。

  第七条 保密义务

  本协议签订后,未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外公布或向任何其他人泄露就本协议获取的属于甲乙方任何一方具有商业竞争价值的资料(无论是书面或口头形式的泄露)。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直至该信息已经公开或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监管部门要求披露之日为止。

  第八条 本协议的解除

  1、甲方有权在下列情况下提出解除本合同:

  (1)合作期内,乙方出现严重的质量、安全事故,影响甲方信誉,造成资质降级的。

  (2)乙方因健康状况严重恶化(以省级鉴定机构鉴定为准)、被追究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责任而导致不适合担任分公司负责人职务。

  (3)甲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乙方无正当理由多次拒不接受甲方监督,双方在半年内协商无果。

  2、合作期间除承揽工程需要外,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如工程处、项目部等),但情况紧急的除外,乙方应在事后及时向甲方书面说明分支机构的设立情况。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撤销乙方分公司职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建设方或发包人所拨付的工程预付款乙方不得挪作与分公司及承揽工程等无关的用途,如乙方挪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协议履行中若甲方的自身主体资格被取消而无法合法续存、运营、资质被降级等,致使乙方工作无法继续开展运营,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履行中若乙方作出有损甲方商誉和形象之行为造成甲方资质降级或利用甲方的经营许可从事违法活动造成甲方资质降级,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协议履行中若甲方的自身主体资格被取消而无法合法续存、运营、资质被降级等,致使乙方工作无法继续开展运营,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乙方对外承担责任或产生债务的,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因追偿而产生的所有费用亦作为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非乙方对外承担责任或产生的债务,由甲方承担;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全额追偿,因追偿而产生的所有费用亦作为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分公司合作期间,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怠于履行协助、配合、支付义务的,乙方可请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实际损失,乙方也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同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之过程中,因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2、双方在合同期间内形成的各自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合同期满而消失。

  3、本协议自双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即刻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合作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房屋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坐落于吉林市高新区绿景馨苑小区院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此建筑房屋系甲方物业管理便民服务配套建筑,归属权属由甲方所有。

  二、 房屋租赁情况

  1、租赁用途由乙方选定,经甲方同意,在协议书中写明。乙方租赁用途为“ ”,若乙方擅自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租赁用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给予赔偿乙方任何损失。

  2、租赁期间乙方应依法进行经营,若从事非法经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租赁期限

  1、房屋租赁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日至年 月日,共计12个月。

  2、此合同期限虽为一年(壹年),若乙方续租,甲方同意后三年内,本合同约定租金不变,续租期限不变(为壹年)。

  3、租赁期限满,或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返还房屋,并不得拆除己附合于房屋的装饰,装修物。属于乙方的附属物,由乙方自行拆除。

  4、甲、乙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间,无论任何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或解除,甲方对乙方的装修,装饰方面,任何价值的.损失以及经营方面,现期、预期利益损失,均不给予赔偿和补偿。

  四、租金

  1、租金: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

  2、租金支付方式:甲乙双方于鉴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交付,甲方开具收据与乙方。

  3、押金: 元(大写),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若有利余甲方返

  还乙方剩余部分押金。

  五、其他费用承担:

  租赁期间:水费、电费、供热费、房屋租赁费等,由乙方承担。

  六、房屋维护及维修

  1、租赁期间内,甲乙双方应在共同保障房屋及其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状态,因自然属性和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附属物,设备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七、转租

  1、租赁期间,若乙方转租,需先征行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次承租人应受本合同条款约束。

  2、若私自转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2、行政部门要求重新规划,房屋建筑的,应解除。

  3、因不可抗力,合同无法履行的,就解除。

  以上合同解除之后,双方责任按本合同第三条款,3、4项规定履行。

  九、违约责任

  1、

  2、

  3、

  十、合同争议解除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到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 承租人:

  年 月日

合作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建立合作关系关系,基于甲方的微信公众号:进行微信公众平台第三方产品开发宣传合作。

  一、总则

  1、乙方受甲方委托,提供针对客户名称在XX地区进行微信公众平台的第三方开发接入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2、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对对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乙方按照委托内容所约定时间安排要求为甲方提供营销方案,并负责执行。

  二、委托内容

  1、微信公众号开通。

  2、微信公众号第三方营销系统平台接入。

  3、微信托管代运营。

  三、甲方义务

  1、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2、甲方必须保证微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因此引起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微信公众平台账号以及密码等各种必要的资料和授权。

  4、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费用,如因乙方过错未能如期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5、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将微信相关信息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

  四、乙方义务

  1、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

  2、按合同相关约定,为甲方提供微信营销(托管)服务。

  3、在合作期间,如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微信企业信息。

  5、在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项目,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6、乙方针对甲方约定的服务达标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也应即时通过互联网查看效果确认,如甲方未能即时确认,则该服务的合同生效日以乙方发出通知的第三日为准。

  五、服务费用及付款条件

  服务费用:元(人民币)/月

  注意事项:

  1、以上费用为不开票价,开票加收6%推广服务费名目税费;

  2、服务标准为3个月起签;

  3、此套餐服务不包含活动礼品及宣传物料制作;

  4、自签约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服务费用;

  支付账户:

  开户名:

  税务登记号:

  开户银行:

  帐号:

  六、保证条款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证实无法向甲方提供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与乙方中止合同。

  2、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提出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3、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以合同额赔偿损失。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等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双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中止。

  4、合同时间终止时,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要求,应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退款。

  七、保密义务

  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并各附带三份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

合作合同 篇4

  甲方:深圳市嘉普通太阳能有限公司

  乙方:

  承包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详细住址:

  联系电话: 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作为投标方参与投标,乙方作为具体实施单位,共同合作实施 项目内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以甲方名义投标,甲方负责本项目的系统设计、标书制作等,并提供所需要的各项资质、人员资格证书;乙方负责本项目的业务跟进、洽谈、运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中标后,甲方负责与本项目发包方(业主方)(业主方)签订合同并提供项目 所需的主要设备(太阳能集热器、水箱、空气源热泵、锅炉等)及相应的技术支持;乙方负责包工、包料(主要设备以外的其它所有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完成甲方与本项目发包方(业主方)(业主方)签订的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工程项目及服务内容,以及竣工验收、售后服务、收款等。

  3、甲方负责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工程变更签证等进行必要的监管、检查与管理。

  第三条 工期

  按照本项目合同执行,以发包方(业主方)(业主方)或监理方发出的指令为准。

  第四条 工程内容

  本项目合同书、招投标文件、图纸、工程会议纪要、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工程变更签证等有关文件规定及本项目发包方(业主方)(业主方)或监理方要求的全部内容。

  第五条 经营指标

  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与本项目发包方(业主方)(业主方)签订的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工程项目并办理好竣工验收手续,同时做好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工作;乙方享有收取本项目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款项(含增补)的权利。

  2、乙方按照本项目(结算总造价-甲方提供设备总造价)的向甲方上缴综合管理费。当工程款支付至工程项目总价款的95%(不含本数)之前,甲方在本项目发包方(业主方)支付的每笔工程款中扣除 %作为乙方上缴综合管理费;在工程结算完毕,工程款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5%以上(含本数)时,扣完全部综合管理费。

  3、甲方向发包方(业主方)(业主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税率17%),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发票;如乙方无法提供17%增值税发票,则须向甲方补交相应税款,由甲方在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是甲方已收到发包方(业主方)就乙方已完成的分包工程支付的工程款;

  2、甲方在收到发包方(业主方)支付的前述工程款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分包工程款;

  3、如果发生发包方(业主方)迟延支付全部或部分工程款的情形,则甲方有权相应推迟向乙方付款直至收到发包方(业主方)支付的款项。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以最优惠价提供工程所需的主要设备(太阳能集热器、水箱、空气源热泵、锅炉等)及免费技术支持(前期设计、项目运作建议等)。

  2、甲方全面监督本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材料情况和本工程资金运作情况,监督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

  3、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的企业内部文件及相关资料,及时协助乙方办理工程所需的一切手续。

  4、为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甲方财务部负责与本工程发包方(业主方)财务部门密切配合,协助做好工程备料款、进度款、结算款的管理;在发包方(业主方)支付每笔工程款及保修期满发包方(业主方)返还保修金后及时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中标后,乙方必须向甲方购买主要设备(太阳能集热器、水箱、空气源热泵、锅炉等)。

  2、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要求,全面积极履行甲方与本项目发包方(业主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承包方的全部工作及责任并确保达到施工合同全部要求。

  3、乙方负责与本项目发包方(业主方)协商洽谈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补充合同、补充协议、各类工程技术经济签证、各类增减工程及设计变更签证。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财务规定,所有工程款必须汇入甲方银行帐号,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工程款汇往其他帐号的,乙方需按工程总造价的5%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乙方应积极依据合同向本项目发包方(业主方)追收工程备料款、进度款和其他应收款项,该类款项转至甲方指定帐号后,甲方在扣除 %综合管理费和相关税金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它材料供应商。

  5、乙方自行承担本项目前期设计、招投标阶段、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的全部项目经营费用。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保障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并自行承担工人工资报酬,负责工人的的社会保险。如果发生工伤、人身损害事件 ,则相应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已承担上述责任的,则甲方有

  权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或向乙方进行追偿。

  6、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税务部门、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守甲方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后果由乙方自负。

  7、本工程垫资部分资金由乙方自行解决,并确保不得因乙方资金运作而影响工程正常有序进行,不得因乙方资金运作而影响工程工期。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乙方坚决履行和承担建设方所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切保修责任。

  9、乙方需要甲方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外出洽谈业务、处理工程有关事宜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如需甲方法人代表或高层管理人员参加会议的,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安排。甲方有权委派公司工程管理人员检查乙方所承接项目现场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资金运转管理等工作,甲方委派的`现场管理人员一切工资及差旅费用由甲方负责(需外出本市的差旅费等费用除外)。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按要求定期向甲方汇报工程情况。

  10、乙方须派专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施工期间常驻项目地,负责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施工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将本工程项目再行分包或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未为其雇用人员办理工伤等社会保险或未购买人身意外商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及有关费用的,属于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据此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有关损失。

  3、因乙方原因使甲方遭受行政处罚、资质降级处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书,并由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4、乙方未按照发包方(业主方)要求竣工验收的,每迟延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

  5、乙方因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损失。

  6、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购买主要设备(太阳能集热器、水箱、空气源热泵、锅炉等)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30%违约金。

  第十条 其他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法律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一《工程施工安全达标责任书》、附件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责任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法律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保修期满结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深圳市嘉普通太阳能有限公司 乙方: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合作合同 篇5

  甲方:广西荣裕盛昌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完善企业管理制度,规范监理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针对广西南宁“龙域香醍半岛”工程,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与乙方合作监理项目从工程实际开工之日算起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开工之日以甲方签证为准)。

  二、甲方的责、权、利:

  1、甲方对项目建设中的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监理负有重要责任,应自觉维护乙方的市场信誉,按时缴纳管理费,负责监理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应承担的其他费用。

  2、若乙方派出的总监代表和其他工作人员因工作责任心、业务水平、协调能力等与甲方合理、合法要求完成工作产生矛盾突出时,随意向施工单位和甲方索要钱物要求和行为等,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3、甲方应尊重乙方派出工地的总监代表和其他工作人员。乙方协助甲方约束监理组人员不得索取和接受施工单位或材料供应商的钱物,一经发现,甲方应从严处理相关人员。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该项目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旁站方案以及各类监理报表及资料样表,甲、乙双方认真按有关部门规定贯彻实施和完善资料。

  5、甲方协调处理施工单位及监理部内部的关系,确保项目规范正常运作。

  6、甲方负责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安全、成本控制及合同管理等工作。乙方配合和指导本工程的监理、检查、验收等工作,但乙方在质量和安全方面,有权对违反强制性条例或验收项目的主控项目不合格项提出整改要求和报告。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由于甲方在监理过程中不听从总监和其他工作人员书面劝阻或分清事由确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违章发生罚款,损失由甲方承担。由于甲方原因监理项目受到政府部门书面责令停工整顿,除应承担项目整改费用外,还应赔偿乙方市场信誉损失费壹万元整(10000元/次),视情节轻重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乙方的责、权、利:

  1、甲方在对合作项目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时,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办理手续所需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介绍信等资料。

  2、负责与甲方签订监理合同及实施监理过程中签署盖章各种监理文件。

  3、乙方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国家注册监理证书。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将派出检查人员检查该监理项目的工作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控制状况,并将检查结果和意见反馈给甲方。

  4、监督乙方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监理合同示范本以及现行监理规范规定的施工阶段具体监理工作,对甲方现场监理人员的服务质量及不合格的监理人员,乙方可建议甲方作出整改或更换人员。

  5、认真负责积极引导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安全,控制好工程质量。及时书面通报政府有关部门对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和措施。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向甲方及施工单位提出合理的建设性书面意见或有关部门整改意见,若甲方存有疑义应向乙方做出具体的解释并做好记录。甲方在监理工作执行过程中实际造成的`各种不良后果,应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

  6、乙方应尽其所能协助甲方协调、理顺与甲方合作项目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并化解矛盾。如有公关费用发生,属甲方责任的,则由甲方承担,属乙方责任的,则由乙方承担。

  7 、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监理服务费费。

  8、乙方负责编制、整理、收集本工程的监理公司的内业资料

  9、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办理本工程的开、竣工及验收等所有相关手续,提供本工程必须的所有监理人员的上岗证、职称证、资格证等资料。乙方须派一位专业监理工程师长驻现场,主要是签字和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配合和指导甲方现场监理工作。

  10、如因乙方未能提供合格的监理资料、不配合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或乙方自身管理等方面的原因造成本工程停工或不能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监理责任。

  11、因乙方服务不周、内部管理不善致使公司歇业停业,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停工,每次除赔偿甲方壹万元整(10000元/次)外,还可视情节轻重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情节严重甲方可向乙方索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最高不超过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除税后的管理费。

  四、监理管理费及支付方式:本项目监理费按每月壹万零伍佰元整(¥10500元)包干使用,凡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分项监理费均包含在包干价内,除按工期按月支付监理管理费用外不再增加其他公司监理服务费用。如现场派出常驻人员,甲方应另附人员成本(人员工资、保险、培训和其他福利):总代:5000元每月,专业监理工程师3500每月,资料员2500元每月。

  甲方支付给乙方管理费按每季度转帐支付一次,乙方需提供正式的监理发票。

  五、双方应面向市场及时通报监理工作和工地控制方面的信息,任何一方延误信息的通报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甲、乙双方若有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或其他文本协议,仅作为办理该项目施工许可证等手续资料之用,不能作为监理方(乙方)计算监理报酬或索取其他费用的依据,同时,其他条款与本协议书相矛盾处,以本协议为准。

  七、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广西荣裕盛昌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合作合同 篇6

  一、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培养包装乙方并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象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

  二、合同期限

  为期十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培训、社会实践活动、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造势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培养、包装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和网络视频)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培训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派出人员保护及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手机、QQ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四、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培训同时进行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歌曲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业等情况下发生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乙方的受赠、继承、买卖有价证券、个人投资等。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手机、QQ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取得联系。

  7、乙方有权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的领域内享有权力、承担义务,对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权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

  9、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乙方在向新闻媒体以及任何个人、机构公布自身的隐私、立场、观点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0、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演艺事业的经纪人。

  11、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12、乙方如果因为不可抗力退出演艺事业,复出后应继续聘请甲方担任经纪人,除非甲方拒绝或因个人问题不能继续胜任。

  五、酬金、税费: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应有甲方代为收取并支付相关个人所得税。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劳之情况时,乙方同样在收取酬金后两周内主动支付甲方。待甲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乙方收取税后酬劳的30%,剩余70%由甲方支配,该70%包括培养包装乙方演艺整体技能及团队制作费和甲方经纪人代理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3、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5、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是发展到只能用终止合同的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合同及违反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

  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艺、宣传等运作活动;

  2)将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

  3)罚款,罚款金额按照签约以来历年累计收入总额的300%计算,并继续履行合同;

  4)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100万元整。

  八、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效力溯及至年月 日。

  甲 方:(签字)于永召 乙 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合作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办某某艺术馆(以下简称艺术馆)一事经过友好协商, 达成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甲方现金出资人民币柒万元,并以合作公司注册股东和法人代表的名义参与经营管理。 乙方以五万资金(折抵为艺术馆半年的租赁费)为入股资金,并以合作公司股东参与经营。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艺术馆的经营开资,包括租赁、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用品、开支办公费用、员工的工资及购进经营的货品等。

  二、合作公司的办公地址:北方图书城一楼西侧电梯后。

  三、职务及分工:

  甲方法定代表人某某担任合作公司的执行董事及法人代表职务,拥有公司事务的决策权。主管决定艺术馆的经营方向,经营项目,人事任用调配等事项,并监管艺术馆的资金流动调配、财务结算。

  乙方担任艺术馆的董事兼任合作公司的总经理职务,主管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管理,以及市场的开发,并负责公司的日常事务,包括员工的招聘、培训、工作章程的制定等。

  四、利润分配的方式:

  合作公司的合作股东不提取劳动报酬。每月在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后,(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按照甲方占58.35%,乙方占41.65%的比例分红。

  五、经营资金的.增加:

  如果合作公司出现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的情况,各股东应该按照各自分红的比例增加出资。

  六、退股方式;

  每个合作股东的现金出资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合作公司应先行将公司盈利部分的85%(15%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红比例结算,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出资退回。如合作公司没有盈利则根据合作公司现有财产按照实际出资的比例退回该股东。

  七、合作公司的收益归甲乙双方所有,所产生的亏损或者对外民事责任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不以双方出资比例为限。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八、本协议签定于20xx年9月19日,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地址: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电话:

  地址:

合作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深圳 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很荣幸得到贵社的信任和支持,欢迎加入到 客户的行列,现就乙方介绍宾客至甲方消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特惠价格(人民币):

  房 型

  门市价格

  平日优惠价

  假日特惠价

  ( 间或以上)

  团房

  ( 间或以上)

  散房

  团房

  ( 间或以上)

  散房

  备注:1。节假日包括国家规定的节日(指春节,五·一,国庆,元旦假期等节假日)

  二,订房细则:

  1。乙方每一个团队入住数在 间以上方可给予团队特别优惠价;

  2。乙方每团入住数满 间可免费半间,满 间则免1间;

  3。订房需将详细资料通过双方盖章或业务负责人签字传真确认方可生效;双方公章及业务负责人签字式样附后。

  4。乙方应提前订房,收到乙方订房通知,甲方在30分钟内务必回复传真确认。

  5。甲方确认好的订房,不得因为任何原因临时取消,取消必须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但所带来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6。乙方将订好的房间必须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要收取房费的30%作为赔偿。

  7。甲方不得降低乙方所要求订房的标准,否则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8。甲方给乙方的酒店价格必须保证在同等条件下有竞争优势的价格,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协议或者追索超额房费。

  9。如因自然灾害,地震,水灾等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使团队不能入住,甲方免收乙方客房损失费。甲方对乙方入住客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10。甲方必须将酒店的真实情况告之乙方(如维修,周边环境改变等),否则所带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1。付款方式: (注:入住时还需适当交纳一定的杂项及房费押金)。

  12。甲方开户行 :

  甲 方 全 称:

  帐 号:

  三,提示条款:

  1。本协议中的合同价乙方不得对外泄露,若因违反本规定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利取消乙方的特种优惠待遇。

  2。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合约,乙方不得给第三方使用,若违约,甲方有权利提出终止合约。

  3。在高交会期间不执行此优惠价格,具体房价另议。提前15天书面告之乙方,否则视同以上优惠价格。

  4。合约自签订之日起至XX年 月 日,期满双方同意可续约。

  5。甲方提供的价格基本上不予变动,但甲方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本着与乙方协商的原则,在合约期满后,可能对以上的房价作出一些合理变动。

  6。由于人力不可抗的原因,致一方或双方不能履约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如遇合约未涉及具体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约经双方负责人签署盖章后方可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为据。

  代表签署: 公章 代表签署: 公章

  职 位: 职 位: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合作合同 篇9

  姓 名________________,性 别________________,年 龄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性 别________________,年 龄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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