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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作协议

时间:2023-02-20 14:55:31 合作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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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作协议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务派遣合作协议,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务派遣合作协议

劳务派遣合作协议1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用工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派遣公司):____________

  用工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派遣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联系人:联系电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劳务派遣合作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派遣岗位和人数

  1、甲方因工作需要,接收乙方派遣名员工到甲方岗位工作。乙方根据甲方通知在约定的时间内增减人员,新增或减少人员适用本协议。

  2、乙方应确保满足甲方的用工需求,派遣的员工具有完成甲方生产、工作任务的能力。

  第二条派遣期限

  派遣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到期协议自行终止。遇有上岗协议未到期仍在甲方工作的派遣员工,本协议自动延长至上岗协议期满。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用书面形式提前10天向乙方提供用工需求计划。用工计划应包含:用工人数、用工条件、用工期限、用工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条件、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用工录用条件必须详细清晰,可操作。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候选人在进行面试,派遣至甲方的派遣员工在乙方办理完上岗手续后即与甲方进行交接,由甲方负责安排上岗。

  2、甲方应与经培训考试合格的派遣员工签订《上岗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

  3、甲方应按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对派遣员工进行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和工作岗位所必须的技能培训教育,并组织员工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员工方可上岗操作。

  4、甲方应为派遣员工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按甲方规定提供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5、甲方应明确劳务派遣员工适应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范围、程度,告知派遣员工,实施管理和考核。

  6、甲方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派遣员工,有权退回乙方;对消极怠工或完不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派遣员工应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的,有权将其退回乙方。

  7、甲方按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安排派遣员工的工作时间,执行国家劳动标准。

  8、甲方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二)点承担派遣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办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手续。

  9、甲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应具备详尽的书面材料和考核记录,并提前3日通知乙方。

  甲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10、甲方于每月25日前将派遣员工的考核情况、人员异动情况书面报给乙方,以便乙方按时发放派遣员工工资,办理社会保险增减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用工需求计划,确保甲方用工需求,并负责办理劳动用工相关手续,提供甲方所需的派遣员工有关信息资料。

  2、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派往甲方工作的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劳动合同的变更、续签、解除和终止。

  3、乙方应协助、指导派遣员工与甲方签订上岗协议。

  4、乙方应根据甲方用工需求计划和劳务派遣岗位,对其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5、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增加和减少劳务派遣用工的工作,尽快为派遣员工办理有关手续,避免影响甲方生产(工作)。

  6、乙方对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有权提出改进意见。

  7、乙方在收到甲方付给派遣员工的劳务报酬后,应于3日内将工资发放到位,不得克扣和拖欠派遣员工工资;派遣员工劳务报酬按劳动合同(上岗协议)的约定和甲方考核发放。

  8、乙方负责为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等手续,按有关政策规定代收代缴保险费用,不得挪作他用。乙方每年提供一份由社保局盖章认可的甲方派遣员工参保花名册给甲方备案审查,甲方有权随时到社保局抽查乙方为派遣员工的参保情况。

  9、乙方对其派往甲方工作的派遣员工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管理和走访服务,协助甲方做好派遣员工的管理教育、业绩考评工作,并不断改进各项服务。

  10、乙方指派专人负责派往甲方员工的管理,在协议期内,派遣员工发生变动(包括但不限于因不符合上岗要求被退回或派遣员工自动离岗等),乙方应尽快为甲方补齐符合要求的派遣员工,并协助办理派遣员工的离岗手续。

  10、乙方负责派遣员工劳动人事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11、乙方负责与甲方签订安全代管协议,委托甲方对其员工的劳

  动安全进行管理。

  第四条各项费用及结算支付方式

  (一)劳动报酬

  1、试用期劳务报酬。派遣员工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试用期待遇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执行。

  2、试用期满劳务报酬标准按甲方薪酬制度执行,应同工同酬,不低于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按月考核结算。

  (二)社会保险费

  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费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办理,具体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按长沙市社保局规定确定。

  (三)派遣管理服务费

  根据每月派遣员工在岗人数由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__________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管理费,税金由甲方支付。

  (四)费用结算支付方式

  1、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派遣管理服务费等由乙方开具合法劳务发票,在每月约定的时间向甲方财务结算收取。

  2、所有费用通过银行结转,乙方通过银行发放派遣员工劳务报酬,月度劳务报酬发放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月度考核情况,另行以函件明确。

  第五条劳动管理、违约责任及其它

  1、由于甲方提供的用工条件不符合法律规定导致辞退试用期内派遣员工发生歧义,无法退回乙方,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未按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安排派遣员工工作,超时或强迫派遣员工作而发生劳动纠纷,或产生相关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在乙方所派遣的员工上岗之前发放有关本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等资料,并举办相关的入职培训,乙方所派遣的员工在完全知悉并承诺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后,方可签订《上岗协议》并上岗。

  4、甲方没有按约定的时间报给乙方派遣员工考核后的劳务报酬表、派遣员工增减异动表,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费用,导致延迟发放派遣员工工资,不能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停保手续,所产生的责任、后果由甲方承担。

  5、乙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发放派遣员工劳务报酬,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派遣员工办理参投社会保险手续,乙方无故不及时为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由此引发的劳动纠纷和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7、派遣员工终(中)止上岗协议,应按甲方规定办理离岗手续。甲方提供给派遣员工使用的工具和其他物件,用后要求归还的应归还,若有损失,甲方可直接在该派遣员工工资中扣除损失部分。

  8、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与派遣员工解除上岗协议,并通知乙方:

  (1)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试岗期间经考核不能胜任甲方工作岗位的;

  (5)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9、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派遣员工可以通知甲方解除上岗协议: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六条其他约定

  1、派遣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或死亡),医疗费和医疗期按国家和甲方的规定执行,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遣员工和乙方后,将该派遣员工退回乙方,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另派员工上岗。

  2、派遣员工发生工伤(或工亡)事故,工伤指标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工伤申报、认定及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销费用,报销后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支付方式按照国家及地方《工伤保险管理条例》执行。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应申报工伤而未申报或者申报的程序、内容等不符合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导致工伤申报不成功,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3、派遣员工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生育、婚丧、医疗、工伤等各种假期的权力,享受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待遇。

  4、除了甲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或者派遣员工自愿辞职的情况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外,甲方退回乙方派遣员工,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支付派遣员工经济补偿金;由于甲方原因停工的,应支付派遣员工最低生活保证金。

  5、乙方派遣员工转编为甲方合同制员工时,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元/人服务费。

  第七条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应保守对方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泄漏;乙方应确保派遣员工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防范派遣员工泄密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如遇法规政策变化需调整,双方可根据法规政策变化协商解决。如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协议。

  第九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长沙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合作协议2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劳务派遣接收单位):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建立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务派遣合作关系,就甲方派遣劳务人员到乙方单位工作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作协议。

  一、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协议期限为 年。

  双方应本着对对方负责的态度,诚信恪守。

  二、劳务派遣合作方式及性质

  甲方根据乙方生产经营需要提出的要求,以灵活就业的方式派遣其劳务人员到乙方单位工作,被派遣劳务人员与甲方属劳动关系。

  乙方根据本合作协议与甲方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为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安排工作任务(或工程量),被派遣劳务人员与乙方属工作关系。

  三、劳务人员的条件和招聘办法

  1、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身体健康,品德端正,热爱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心,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并经乙方试用、考核合格的人员。

  2、对已在乙方单位工作,乙方认可继续留用,劳务人员本人也同意的,并与甲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即可确定为甲方派遣的劳务人员,由甲乙双方在《人员新增花名册》上签章确认。

  3、需要新招聘的劳务人员。若乙方需要甲方负责组织招聘,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正式提出。乙方负责拟订招工简章(加盖单位公章),以甲方名义招聘。乙方对应聘者负责资格审查和面试,经确定录用后,乙方支付给甲方招工所需的成本费用,并由甲方负责组织劳务人员填写《录用登记表》。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派遣手续。

  四、派遣劳务人员的数量、派遣期及工作岗位。

  甲方派遣到乙方工作的劳务人员的数量为 人。

  派遣期限原则上定为贰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对派遣劳务人员的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在乙方工作已满半年以上的,若乙方认为可继续留用的,不再实行试用期。

  派遣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主要是:

  五、费用支付

  (一)乙方支付的费用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费用为劳务派遣的劳务费,劳务费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1、劳务人员的实发工资、按规定标准由乙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代扣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单位应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费。

  3、支付给甲方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4、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应该由用工单位支付的其它费用。

  (二)费用标准

  1、劳务人员的工资

  乙方原则上应遵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按劳务人员所在岗位及其相关的考核办法发给。由于派遣到乙方劳务人员的食宿等日常管理由乙方负责,增加了乙方的用工成本,乙方可按劳务人员应发工资金额的5.5%收取管理费,但扣除管理费后发到劳务人员的应发工资不得低于省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单位缴费比例。

  按云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由甲方按月缴纳,并负责办理各项手续。对乙方提出有关的特殊情况及人员的参保问题,经双方协商意见一致后,由甲方尽力给予办理。

  3、乙方支付甲方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劳务派遣服务费为每人每月 元, ( 元/年度)。

  用于劳务人员的一次性费用(如劳动合同书及其鉴证费、社会保险手册工本费等)以及服务费应缴纳的所得税、营业税、其他税费全部由甲方承担,不再向乙方另行收取。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劳务费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一次,具体支付时间,一般在工资发放日前5个工作日必须支付,也可按照乙方的提议,经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按以下要求办理:

  1、劳务人员实发工资

  在一般情况下,甲方通过银行直接把工资发到个人银行卡上;若委托乙方发放,由甲方出具委托书提交乙方;若以现金发放,由甲方派专人到乙方人力资源部门发放。

  2、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乙方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参保人员花名册,花名册信息应符合甲方参保险种要求的各种信息。甲方根据双方约定劳务人员参保的险种,按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出单位和个人应缴费数,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乙方按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经审核后,及时将款项(包括单位缴费数与代扣个人缴费数)打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社会保险费用必须在当月月底前支付次月的社会保险费用。

  3、劳务派遣服务费

  是甲方服务成本费用支出,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支付(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应按规定发给劳务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处理工伤事故需支出的费用等)。原则上与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同时支付。

  4、双方费用的结算划转

  乙方每月汇出劳务费后,应填写《劳务费支付汇总表》提交甲方,甲方每月将工资发放金额与社会保险缴纳金额提交给乙方。甲乙双方应定期核对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差额部分双方应及时确认或调整。

  六、甲方的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登记,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协议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乙方工作。对于乙方要求停止派遣的劳务人员,甲方负责处理解除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

  (三)按时发放劳务人员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绝不挪用,保证资金的安全,乙方可随时查询。

  (四)按时下达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通知。

  (五)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如劳务人员工作发生变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甲方负责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社会保险的转移与变更,失业保险的申领手续。

  (六)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效期内,甲方负责办理工伤事故申报、劳动鉴定以及工伤理赔事宜。

  (七)对劳务人员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积极协助乙方按《劳动合同》的规定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八)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到乙方单位,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跟踪服务,采取多种形式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给予配合。对乙方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及时与乙方沟通、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七、乙方的责任

  (一)应按照《实施劳务派遣操作程序》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

  乙方每月应提前5个工作日及时准确提供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费支付汇总表》、《工资发放明细表》及《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名册》,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给甲方。

  (二)劳务人员发生增减变动时,乙方应在每月l 0日以前填写《人员增加花名册》和《人员减少花名册》并加盖公章后报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调整、处理有关事宜。

  便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和购买社会保险的及时性,乙方在报人员增减时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每月10日以前(含10日)提交《人员新增花名册》的,劳务人员按本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10日以后提交《人员新增花名册》的,劳务人员按次月1日签订劳务合同。

  乙方若需解除某劳务人员劳动合同的,必须做通本人的思想工作,在协商一致后,劳务人员同意解除的情况下,应提前30天以上通知甲方,并将补偿金汇到甲方账户后,由甲方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三)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并负责岗前培训、岗前体检、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

  对劳务人员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内部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和要求、安全注意事项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责任。

  (四)按国家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并定期或不定期对派遣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负责现场处理、人员救护、善后事宜等工作,并按《申报办理劳务人员工伤事故的具体要求》给予办理。

  (六)按本协议规定,每月将劳务费的三项费用按时足额打入甲方账户,不得拖欠。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划款,影响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险缴费,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劳动合同的处理

  (一)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前,乙方可进行审阅。乙方也可以与劳务派遣人员就工作岗位上的有关具体问题签订书面约定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字生效后,应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以书面通知甲方,即

  行停止劳务派遣: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条件的;

  2、不能胜任工作或连续2次考核都不合格的;

  3、不服从乙方工作安排,并教育无效的;

  4、严重违反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乙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5、工作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6、请事假15天、擅自离岗10天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三)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非劳动者过失的其他情况等,确需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乙方提出解除劳务人员派遣的,应当在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前提下,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并按《劳动台同法》的有关规定,乙方应支付给劳务人员经济补偿金。

  (四)对劳务人员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按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进行索赔,并从本人工资中扣除(一般不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作协议的各项条款。在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如有违犯本条款之规定,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违约金。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双方应及时通过协商、解决。

  (二)本协议期满前30同,甲乙双方应就本协议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协议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则视本协议顺延相同期限,执行有效。

  (三)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十、其他

  1、劳务派遣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又涉及甲方、乙方和劳务人员三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因此甲乙双方应在遵守《劳动合同法》的提前下,按照省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具体要求,共同认真细致、团结协调做好此项工作,为使每个环节达到规范操作,甲方特拟定了《实簏劳务派遣操作程序》,乙方应熟悉了解并按此操作。

  2、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协议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作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劳务派遣合作协议3

  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甲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劳务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劳务人员

  1、乙方根据甲方之需要,提供从事相关工作的劳动人员,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劳务人员,劳动及从事关系隶属乙方并已和乙方签订正式书面劳动合同。

  2、乙方输出的劳务人员在被甲方使用期间,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接受甲方的安排,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并依据甲方的规章制度予以奖惩。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使用乙方输出的人员时,有选择人选的权力,所有使用的劳务人员只有经过甲方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面试后才能确定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人员流失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需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场所、设备、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以保证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健康,同时对劳务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包括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3、甲方使用乙方输出的劳务人员时,安排加班的,应按法律规定结算加班费。

  4、甲方每个工作日应向劳务人员提供与甲方其它员工同等待遇。

  5、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的规章制度对劳务人员给予奖惩,所有奖惩通知除告知当事人外,还应抄送一份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积极维护用工单位和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并参与劳务人员的管理。

  2、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各项费用的缴纳,因未及时缴纳引发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3、乙方输出的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所有规章制度,执行安全卫生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4、乙方输出的人员在甲方工作时发生工伤或者职业病的由乙方负责申报、办理工伤医疗费及其他费用的领取手续,并负责转交给工伤者。同时告知甲方应承担的费用标准;

  5、对甲方依法解除、终止派遣人员劳务关系的,乙方应及时予以退回该派遣人员;

  6、乙方输出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与甲方发生劳动争议或出现事故的,甲方应在48小时内通知乙方,由甲方按国家,当地劳动部门的政策规定,工伤险规定和其他相应规定处理(如需要,乙方应协助甲方共同处理);如乙方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在甲方缴纳的工伤保险涵盖之外的一切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7、乙方应将本协议内容告知被派遣人员。

  第五条劳务报酬

  劳务人员工资:甲方负责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的工资待遇,加班费依法令标准另计,工资按照当地的政策变化而相应进行变更,乙方派往甲方人员的工资依到职日期进行计算,若离职时薪资不够各项扣款者,由乙方负责进行追讨。

  第六条劳务人员管理

  甲方在下列情况可将劳务人员退还给乙方,无需提前通知乙方,不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劳务人员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劳务人员本人原因而被退还给乙方的

  3、有违法或有损劳务使用单位形象行为的。

  第七条合同变更、解除

  1、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前签署的任何合同、文件与本合同无抵触的,均按本合同执行。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国政府在本合同签订之后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合同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

  3、双方因工作等其它原因需修改或终止本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4、本合同改选过程中,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以纠正并赔偿损失,如违约方在一个月内仍不能纠正的,另一方面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甲方所在的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九条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到期终止,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合同。

  甲方签章: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劳务派遣合作协议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电话:

  乙方:福建省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金三桥大厦 电话:87677523

  甲乙双方同意遵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xx年。

  3、在本协议签定之前,派遣员工曾经与甲方发生的劳动关系及相关责任,由甲方按规定办理。乙方只承担与派遣员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法律责任。

  二、派遣员工的劳务报酬和支付办法

  1、甲方按国家和本省劳动工资有关规定制定派遣员工薪酬制度,并经职代会通过或征求工会意见后,在派遣员工上岗前将薪酬制度告知派遣员工。

  2、甲方可根据派遣员工岗位变动变更派遣员工的报酬。

  3、甲方可根据经营效益和派遣员工的技能增长情况增加派遣员工的报酬。

  4、甲方可按月向派遣员工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或通过乙方转付。

  5、甲方支付于乙方的派遣员工报酬不得低于当地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6、甲方于每月 日前按时将派遣员工的劳务报酬款转账给乙方,逢节假日或双休日顺延。乙方在收到甲方为乙方派遣员工支付的劳务报酬款项时,需在五日内(逢节假日或双休日顺延)将扣除《税法》规定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的款额完整打入由乙方办理的每个派遣员工的银行工资卡帐户中。

  三、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福利待遇

  1、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1)甲方应按社会保险规定标准,按派遣员工的基本工资 元月人×派遣员工数×甲方承担的各种社会保险比例[按基数 元×(养老保险 8%、失业保险2%、),按基数 元×(生育保险0.7%、工伤保险 .5%)]转交乙方各项保险办理参保手续。

  (2)乙方按上述基数从派遣员工每月报酬中按社会保险规定标准代扣个人应缴纳部分(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 %)。

  (3)上述两项合并后由乙方按月负责办理缴纳手续。各项保险的基数如遇政府政策性调整甲方应按相关规定做相应的调整。如需补交的按规定标准补交。

  (4)为了使派遣员工在外派甲方劳务时,偶发工伤事故的待遇能够落实,本协议一经签订,甲方需按约定的基数 即支付当月的工伤生育保险费 元人,并提供派遣员工的花名册清单(含身份证号码),由乙方在收到保险费用的次月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投保,逢节假日或双休日顺延。如果甲方未支付保险费用,自甲方接收派遣员工之日起至乙方办妥保险之日前发生工伤事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乙方收到保险费未按规定时间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投保,期间发生了工伤事故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约定基数足额缴纳保险费用,若乙方未能足额缴纳保险费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医疗保险

  按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 )医疗保险费用由甲方和派遣员工共同承担,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由乙方办理参保手续,派遣员工医疗待遇按医保机构规定执行。

  (2)甲方承担为派遣员工购买商业保险的意外伤害和因疾病住院险种的费用,派遣员工发生医疗后的费用,由乙方向商业保险公司办理申报理赔。超出商业保险理赔金额部分,由甲方参照当地政府医疗规定待遇标准执行。

  3、福利待遇

  (1)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享有与工作岗位内容相关的福利待遇。

  (2)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及其待遇,按甲方制定的规章执行。

  4、工伤事故处理

  派遣员工在甲方单位工作期间因工负伤,由甲方现场单位负责组织抢救,并及时通知乙方派员协助甲方处理善后工作。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向乙方提供工伤经过报告一份,乙方负责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在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工伤保险机构应支付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超过保险机构理赔范围依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由企业承担部分由甲方承担。如本协议到期终止,本协议的本条款仍有法律溯及力。甲方应对因工伤残人员、因工死亡家属履行至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待遇结束止。甲方与派遣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工伤人员的统计不进甲方的报表,由乙方单位统计上报。

  四、派遣员工的管理

  1、培训

  (1)派遣员工上岗前由甲方组织培训学习或委托乙方培训,合格后派遣员工正式上岗。培训内容包括与岗位相关的应知应会安全教育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2)甲方为提高派遣员工技能而出资选送培训的,由甲方与派遣员工签订培训与服务协议,同时将协议复印一份给乙方备案。

  2、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应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以及与岗位相关劳动防护用品。

  3、违反规章制度的责任

  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和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以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因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履行职责或因泄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派遣员工的民事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甲方可将此情况书面告知乙方,乙方配合甲方共同追究派遣员工的经济赔偿。

  4、退工

  (1)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后,变更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2)甲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辞退派遣员工,无需提前通知;因甲方原因需裁减辞退派遣员工的,甲方需在确保乙方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将退工单书面通知乙方,其退工单一式三份,说明理由和退工日期,并提供相应证据。其中,一份存根,一份交派遣员工,一份交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具的退工通知单后,应予以接收并负责办理解聘手续。

  (3)如甲方需派遣员工保守商业秘密,由甲方与派遣员工直接订立商业保密协议供派遣员工遵守履行。

  (4)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将其退回乙方。

  (5)因甲方单位规章不合法或单位规章中规定的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的理由不成立(由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认定),造成乙方向派遣员工承担的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五、费用的结算

  1、甲方按时(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当月派遣员工的'劳务报酬分解表及增减员表,并将各项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在收到各项费用和劳务报酬分解表后五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出具各项费用的正式票据。费用未到乙方账户,本协议约定的相关条款,如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无法缴交,发票无法开具,工资无法及时发放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 元人月

  六、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派遣员工的休息休假制度按甲方规定执行。

  (2)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并根据甲方实际情况,依法制定对派遣员工的管理规定与办法,书面告知派遣员工,同时提供乙方一份备案。

  (3)定期组织对派遣员工进行思想、生产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以适应甲方生产工作需要。

  (4)在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条款的范围内,对派遣员工有退工权,并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向乙方支付退工的补偿金或赔偿金。

  (5)派遣员工在甲方单位服务期间,发生的职务行为过失,造成第三人损害的,该过失行为是维护甲方企业利益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6)为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乙方委托甲方组建工会组织并同意派遣员工参加甲方的工会组织。

  2、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建立、解除与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

  (2)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派遣员工的合法聘用手续。

  (3)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并足额缴纳派遣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4)教育派遣员工遵纪守法、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严守甲方商业秘密,努力工作。

  (5)做好派遣员工有关劳动档案管理。

  (6)配合甲方做好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终止工作,并办理劳保用品的收缴工作。

  (7)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国家、省市劳动保障方面新的政策规定,协助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8)每月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派遣员工劳务报酬后,应按协议约定时间按时足额发放派遣员工当月劳务报酬。

  七、本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经甲、乙双方签章即生效。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如遇特殊情况,一方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征得对方同意。本协议适用、解除和终止以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的适用、终止或解除为前提。

  2、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违约责任和本协议争议处理

  1、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信守。

  2、由于一方原因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问题,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应根据对方经济损失情况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经济赔偿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3、甲、乙双方均按本协议履行各自的责任、权利、义务,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争议方书面告知对方争议内容,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2)依法向协议签约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面晤协商一致后拟就补充协议条款,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产生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条款规定订立,“事实清楚,条款明确,于法无悖,依约履行”,对双方都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十一、本协议共四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福州市(乙方住所地)签订,并履行。

  其他附约:

  1、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全文都具有保密责任和义务。

  2、甲方转入乙方的工资等各种费用转入如下账户:

  福建省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3500 890007052506 4

  建行福州市城北支行

  甲方: 乙方:福建省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办人: 承办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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