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通知

专家评审会议通知

时间:2020-10-28 09:27:27 会议通知 我要投稿

专家评审会议通知

  评审,指评议和审查;审议。为确定主题事项达到规定目标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活动。

专家评审会议通知

  专家评审会议通知范本一:

  中国森林风景资源评价委员会各位委员,黑龙江、江苏、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内蒙古森工、四川省(区、市)林业厅(局、集团公司)森林公园主管处室:

  根据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行政审批的相关规定,我站决定召开20xx年度拟设立国家级森林公园专家评审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会议评审时间为20xx年12月15日,8:30开始(京外委员请于14日报到)。会议地点为国林宾馆4层多功能厅(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7区24楼,电话:010—64298800)。

  二、会议内容。对20xx年受理并完成实地考察的11处拟设国家级森林公园森林风景资源质量进行评审,形成报国家林业局领导审定的意见。评审顺序初定如下:

  15日8:30—12:00 黑龙江双子山、江苏黄海海滨、河南云梦山、湖北白竹园寺、湖南北罗宵、湖南靖州

  15月13:30—17:00 湖南嘉禾、湖南沅陵、重庆毓青山、四川鸡冠山、内蒙古森工绰尔火山峡谷

  三、参会人员。中国森林风景资源评价委员会委员,相关的省级林业部门森林公园主管处室人员,拟设立国家级森林公园申报单位的负责人和所在地的.党政主管领导。

  四、会议程序。(一)播放申报的影像资源;(二)实地考察专家介绍考察情况;(三)森林公园所在地的党政领导介绍情况;(四)专家现场提问并评价打分;(五)公布当日评审结果。

  地方党政领导介绍请采用PPT,内容包括森林公园主要景观资源特色、森林公园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当地支持森林公园建设发展所采取的具体措施、下一步工作打算,时间10分钟以内。

  五、会议材料。

  (一)电子材料。包括:1、对实地考察组意见研究落实情况的说明;2、依照考察意见修改的照片集电子版;3、依照考察意见修改的视频电子版;4、依照考察意见修改的可研报告电子版。

  上述电子材料,请于12月11日前发送至:

  (二)纸质材料。包括:1、依照考察意见修改的照片集,30份;2、依照考察意见修改的可研报告,2份;3、因名称或面积等事项变更的申请人补充报告,2份;4、因名称或面积等事项变更的省级林业部门补充审查意见,2份。

  上述纸质材料,请于12月14日下午报送会务组。

  (三)逾期未报或材料不要求的申报单位,取消本次评审资格。

  六、其它事项。

  (一)报名。中国森林风景资源评价委员会委员直接向我站报名,申报单位及相关省级林业部门参会人员由各省林业部门森林公园主管处室统一汇总,于12月11日前向我站报名。

  (二)住宿。中国森林风景资源评价委员会委员的住宿由会议负责;申报单位及省级林业部门主管人员的住宿请自行安排,需协助入住国林宾馆的请与我站联系。

  联系人:周素芹 电话:

  邮箱: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

  20xx年12月8日

  专家评审会议通知范本二:

  按照自治区科技厅 “关于组织20xx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2009年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的通知”(内科发新字〔20xx〕13号)相关要求,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第二批申请认定及复审的30家企业进行了初审和专项审计。经研究,决定于20xx年10月23日对通过初审和专项审计的26家(新认定15家,复审11家)企业进行专家评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10月23日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山丹街2号内蒙古科技大厦(见附件);先到企业,请按顺序到510会议室等候。

  二、评审会议日程

  参评企业按会议日程要求(见附件),严格掌握自评情况说明和答疑的时间,每家企业自评情况说明时间为10分钟,答疑时间为15分钟。

  三、评审材料要求

  目前网络申报材料已全部退回,请相关企业按照初审时提出的修改要求、专项审计报告的客观结果,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包括网络申报材料和书面申报材料),并按照如下要求于专家评审会时提供材料:

  1. 修改后的初审材料(一式8份);

  2. 附有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初审材料(一式2份)。

  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应按照专项审计报告的客观结果、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自治区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包括网络申报材料和书面申报材料)。评审会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网络申报材料,5个工作日之内将正式申报材料一式2份提交至内蒙古自治区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同时提交电子版光盘。

  正式申报材料中的附件证明材料应为原件,编制要求见附件2。

  四、联系方式

  1. 内蒙古自治区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山丹街2号内蒙古科技大厦6楼,邮编:01002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网络申报联系方式:

  2.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高新处

  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大道1号1503、1504房间,邮编:01001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1. 20xx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专家评审会议日程

  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正式申报材料编制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xx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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