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证明

户籍的证明

时间:2025-12-04 20:56:25 户籍证明 我要投稿

户籍的证明(汇编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写过证明吧,证明是由机关、学校、团体等发的证明自己身份、经历或某事真实性的一种凭证。一起来参考证明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户籍的证明,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户籍的证明(汇编15篇)

户籍的证明1

xx_派出所:

  本人姓名:xx

  身份证号:xx

  因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本人前去办理。现本人委托前去办理相关手续,请接洽为盼。对被托人在办理户籍迁移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xx

  被委托人:xx

  委托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户籍的证明2

xx派出所:

  本人由于xxx原因,需要开具户籍证明,又因结婚登记地距户籍所在地较远,且婚期将至事务繁忙,无法抽身亲自办理。现委托xx(身份证号:xx)代本人前来贵处开具户籍证明,请予接洽。

  委托人:xx

  身份证号:xx

  xx年xx月xx日

户籍的证明3

  我辖区公民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出生年月: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籍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

  经调查核实在本地______________(有、无、未发现)参加国家禁止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____派出所(盖章)

  20___年___月___日

户籍的证明4

  委 托 书

  海口美兰派出所: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因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本人前去办理。现本人委托

  姓名 身份证号

  前去办理相关手续,请接洽为盼。对被托人在办理户籍迁移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 托 人: 被委托人: 委托日期:

户籍的`证明5

  子女落户

  办理“收养子女”户口需要收养人双方户籍证明

  1、收养人的申请;2、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及申报户口证明;3、收养人双方的户籍证明;4、收养人的《结婚证》及复印件。

  办理新生婴儿落户

  落集体户要单位证明

  1、《出生医学证明》;2、《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3、《居民户口簿》;4、《结婚证》及复印件;5、落集体户的需单位证明等。

  复员军人落户

  复员、退伍军人(含转业士官)落户办理程序

  去安置办开

  《入户介绍信》

  1、原系本市户口,从本市入伍的,凭市安置办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及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等,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2、异地入伍的复员干部、转业士官,凭市安置办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及复印件到落户地公安分局审核签章,然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对异地入伍的退伍兵,凭市安置办出具的《入户介绍信》,经市公安局审核签章后,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军队转业干部落户办理程序

  持“四证”到派出所办理

  1、持市军转办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或者房屋承租落户证明,由落户地公安分局审核签章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2、随调随迁家属与其同时安置的,凭市军转办的《入户介绍信》、户籍证明等,由落户地公安分局办理户口准迁和落户手续。

  刑释人员落户

  刑释人员落户办理程序到派出所申请落户口

  刑释人员,持释放证明、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到落户地派出所申请,经批准后,持《居民户口簿》、一张居民身份证标准照片办理落户。

  一、户籍证明办理:

  需到人才中心凭身份证领取户口卡

  本人带户口卡原件及人才中心开具的`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到洞井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 注:洞井派出所地址:汽车南站斜对面,惠之宇酒店左边的小巷子进去100米

  二、借用个人户口页的办理程序

  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后即时退还)到我中心二楼办事大厅办理。

  备注:开具户籍证明或借用个人户口页原则上都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如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来办理,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的,应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不能前来办理的原因和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后即时退还)前来办理。

户籍的证明6

  申方xx,女,汉族,生于19xx年09月04日

  籍贯:xxx

  公民身份证编号为:

  系我辖区凉水村民委员会非农业家庭户口

  现居住于瓦房村民小组

  备注:从20xx年06月15日起,第1次打印户口证明,用于:

  20xx年6月15日

户籍的证明7

  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死亡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因生病去世。于____年__月__日注销户口

  证明单位__________(户口专用章)

  ____年__月__日

户籍的证明8

  南京不动产登记部门10月7日发布关于开具购房证明的补充告示,其中对外地户籍居民在宁买房,提出了部分人员可不提供社保证明。其中包括取得硕士学位的人。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43号)的文件要求,自20xx年10月6日起进一步加大限购力度,现就开具购房证明的有关事项补充规定如下:

  一、在本市十一区范围内无住房的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20xx年10月6日起在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江宁和浦口八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住房的,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前,需开具购房证明。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开具购房证明时,除应提供《关于开具购房证明的告示》所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个人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资格的,不受此限;其他各类人才仍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三、开具购房证明的其他情形及申请材料、地点等事项,以我局9月26日发布的《关于开具购房证明的告示》为准。

  四、凡当事人以虚假材料和不正当手段骗取购房证明的,一经查实,注销其购房证明并记入个人或单位征信系统。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局

  20xx年10月6日

  附件:

  关于开具购房证明的告示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局9月26日发布)

  我市从20xx年9月26日起实施主城区住房限购政策。根据限购政策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凭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证明》(以下简称“购房证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开具购房证明的情形

  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前,应开具购房证明:

  1、在南京市十一区范围内已拥有2套以下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20xx年9月25日后在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江宁和浦口八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

  2、在南京市十一区范围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20xx年9月25日后在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江宁和浦口八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

  对于在20xx年9月26日之前已经完成认购手续,交付定金、签订认购协议,并上传到网上房地产的商品住房,购房人可正常办理后续签约及合同备案登记手续,不需开具购房证明;对于在20xx年9月26日之前购房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与卖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合同信息已上传至存量房网签系统的,买卖双方可继续正常办理交易登记手续,不需开具购房证明。商品房认购协议或存量房买卖合同的上传时间,以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

  根据房地产交易管理相关要求,对于免网签的存量房交易且购房人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共有人之间份额交易除外),在20xx年9月25日之后申请登记的',需开具购房证明;对于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购房人在20xx年9月26日之前取得房改部门审批确认的《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确认书》的,不需开具购房证明。

  二、开具购房证明的地点

  1、在中山路、大光路、中央门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购房人到所在大厅档案查询窗口申请开具购房证明;

  2、在华侨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购房人到华侨路52号不动产档案馆查询窗口申请开具购房证明;

  3、在江宁、浦口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购房人到所在大厅档案查询窗口申请开具购房证明。

  三、开具购房证明的申请材料

  1、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原件,申请时填写);

  2、单身的,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核对原件)、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并出具《单身情况具结书》;

  3、已婚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以及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核对原件)、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未成年子女可不提供);户口簿不能反映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关系的,还需提供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现役军人不能提供户口簿的,需提供军官证(士官证)与居民身份证为同一人的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以及由军官证(士官证)颁证机构出具确认服役地点的书面证明原件,服役地点在南京市的视为本市户籍居民,服役地点在非南京市的视为非本市户籍居民;

  5、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等材料上记载的身份证件编号与现身份证件不一致的(居民身份证号由15位变为18位的除外),需提供原身份证件与现身份证件为同一人的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6、购房人委托办理开具购房证明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单身情况具结书》应由本人现场出具。

  四、其他事项

  1、购房证明的有效期为90天。购房证明如过期,需交回原购房证明原件后,重新申请开具;购房证明如遗失,需申请补开。

  2、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本市户籍的,无论其他家庭成员是否为本市户籍,均视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户籍的证明9

__________单位:

  兹证明______系我所(村,或单位)农业户口,其本人________年__月__日生人,性别,年龄,家庭成员状况,(家庭成员状况可以选择性陈述)。经济状况(按本证明的诉求目的进行简述。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户籍的'证明10

  xxx,性别:xxx,身份证号:xxx 。受委托人:xxx

  姓名:xxx,性别:xxx,身份号码:xxxx 。

  委托人因在外地,不便前往办理户籍证明手续,特全权委托xxxx为我的`合法代理人,代为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户籍证明手续。

  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签订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户籍的证明11

兹有我村委会居民xxx,性别,xx年xx月xx日出生。于xx年xx月xx日,于xx学校毕业,现与其父母上一起生活(或独立生活),至今沿未结婚。

  特此证明

  XX市XX县XX村民委员会(盖章)

  XXXX年X月X日

户籍的证明12

xxx单位:

  兹证明xxx是我所(村,或单位)农业户口,其本人xxxx年xx月xx日生人,性别:x,年龄:x,家庭成员状况:xxx,(家庭成员状况可以选择性陈述)。经济状况(按本证明的诉求目的进行简述)。

  特此证明

xxx单位(章)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户籍的'证明13

兹有省县镇(乡)村:

  (居委会),姓名,性别,民族,出生于年因,现同意将户口迁入本村,请有关部门给予办理。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户籍的证明14

  ______,男(女),系____省____市____镇____村村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__________(户口专用章)

  20____年11月10日

户籍的证明15

xxx派出所:

  本人由于xx原因,需要开具户籍证明,又因结婚登记地距户籍所在地较远,且婚期将至事务繁忙,无法抽身亲自办理。现委托xxx(身份证号:)代本人前来贵处开具户籍证明,请予接洽。

  委托人:xxxx身份证号: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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