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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简报

时间:2022-03-17 15:50:28 简报 我要投稿

3.15消费者权益日简报(通用6篇)

  组织市消费维权律师团成员、市消费维权专家团成员、市消费维权志愿者、“3·15消费维权宣传流动车”进城镇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景区,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维权意识淡漠的特点,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咨询活动。下面的是小编分享的与3.15消费者权益日简报有关的文章,欢迎继续访问应届毕业生公文网!

3.15消费者权益日简报(通用6篇)

  3.15消费者权益日简报 篇1

  为纪念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泛宣传“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营造安全和谐、健康文明的消费环境,维护社会和谐,推动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创新发展,纳雍县从2月底起,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精心培育志愿者,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化。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召集各个行业和社会各界热衷于消费维权事业的人员,组成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化。

  召开年主题座谈会。各乡(镇、街道)和各市场监管分局邀请有关行政单位、机关团体负责人、民主党派、义务监督员、企业、个体户代表、村(社区)、学校负责人,围绕年主题进行座谈,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开展送法下乡系列活动。各市场监管分局要结合春耕备耕,联合相关单位深入到农村,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将打假消费维权图版送到各乡(镇、街道)、集贸市场巡回展览。

  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营造安全和谐消费环境。开展“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整治旅游市场、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合同格式条款的行政指导力度,规范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行为,解决目前一些垄断性行业和具有优势地位的`行业、企业在市场交易和服务过程中滥用格式条款,侵害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

  3.15消费者权益日简报 篇2

  记者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消费者协会制定的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日前出炉,市民可参与多项活动。

  今年3·15期间,市场监管部门除了适时发布《天津市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分析报告》,强化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倡导企业重诺守信、诚实经营,督导第三方交易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外,还将会同市教委组织召开学校食品安全业务培训会,学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食堂人员素质和意识;组织区局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进景区、进社区、进超市、进商场宣传活动,提升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关注度;开放天津计量博物馆,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让计量走近你我身边”公众开放日活动,依托天津计量院官方的网站、微信平台向市民普及消费维权知识;面向公众开展“开放实验室,走进食检院”等活动;国家金银饰品质检中心(天津)分场点开展质检免费咨询服务活动。此外,监管部门还将开展消防产品监管执法活动、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活动、药品质量提升活动、餐饮服务“名厨亮灶”示范建设现场观摩活动、消费维权服务站食品安全培训等二十类活动,涉及百姓生活消费的方方面面,内容格外丰富。

  3.15消费者权益日简报 篇3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日前,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今年我市“3·15”系列活动安排以及的投诉热点。

  按照活动日程安排,各县(市)区消协将分别在主要商圈及人口密集区举行宣传咨询活动,宣传新《消法》知识和消费维权技巧,并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及咨询。活动将一直持续至3月18日。

  3月14日上午,我市将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会暨年主题启动仪式。晚8时,将举办电视直播晚会,发布度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并启动“美丽省会·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年主题,除了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之外,我市还将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组织市消费维权律师团成员、市消费维权专家团成员、市消费维权志愿者、“3·15消费维权宣传流动车”进城镇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景区,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维权意识淡漠的特点,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咨询活动。

  此外,3月13日至16日,12315指挥中心的每天工作时间也将延长至早上8时至24时,全力保障群众消费维权渠道畅通。

  3.15消费者权益日简报 篇4

  3月15日上午,由霞浦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霞浦县监督管理局主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在霞浦文化广场举行。

  此次活动以对“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进行宣传,让消费者了解自己的“新权益、新责任”。

  同时引导广大企业按照新的法律规定调整工作,提高员工的素质,以更好更快更有力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

  参与此次活动的有县移动、联通、电信、保险、银行等单位。

  3.15消费者权益日简报 篇5

  今(7)日上午,由眉山市青神县工商质监局、青神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组织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纪念活动在县中岩广场举行。该县工商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农牧局、县烟草专卖局等11个部门、6家企业共计200余人参加了活动。青神县政府副县长田波同志为活动开幕致辞。

  据悉,青神是今年全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轮回演出的第一站,此次活动主题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活动现场,各部门向广大群众发放了消费维权资料1000余份,展示2016年度消费维权成果和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10余种,提供消费维权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参会企业对本企业的商品及服务向消费者进行了展示,并提供咨询服务。

  现场还准备了精彩的文艺演出,优美的舞蹈、幽默的小品、主题鲜明的快板,将消费维权知识烙进广大消费者心中。消费维权有奖知识抢答环节更是将活动推向了高潮。

  本次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受到广大群众的点赞,认为形式新颖、接地气,不知不觉中增强了辨假识假能力,强化了合法维权意识。

  3.15消费者权益日简报 篇6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今年的消费主题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纪念宣传活动。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主题,结合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有声势的纪念活动和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关注网络消费热点问题,推动网络经济诚信建设;要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发布网络消费预警,提高电商企业依法履责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网络市场消费信心,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要加强对网络交易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督促网络经营行业和经营者加强自律;要创新投诉受理方式,通过搭建和畅通电话、微信、互联网等渠道,方便消费者投诉与咨询,提升网络消费领域的维权效能;要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通过设置咨询台,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申诉和举报,大力开展纪念宣传、咨询服务和消费维权活动。

  通知指出,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持续深化网络消费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要针对新兴网络消费领域环境改善,进一步创新网络消费监督和维权机制,加大网络消费教育,倡导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理念,不断提升消费维权的工作效能,切实保护好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研究建立多元化消费维权和监督模式,督促网络经营行业和经营者加强自律,拓展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搭建消费者可直接参与的监督平台,不断提高全社会参与消费维权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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