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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食品安全工作的简报

时间:2022-07-25 14:20:46 简报 我要投稿

元旦食品安全工作的简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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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食品安全工作的简报范文

  元旦食品安全工作的简报1

  20xx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近日,呼和浩特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发通知,要求各旗县区和各有关监管部门做好节日市场食品质量监管工作。

  一是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针对节日热销食品等消费特点,加大重点食品、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种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和定点屠宰等全过程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特别是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市场的安全。

  二是要求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城乡结合部、小作坊、小餐馆及食品摊贩等薄弱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区域性食品安全隐患,应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检频次,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要求各旗县区、各监管部门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加强“两节”期间农村群体聚餐等活动的教育,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的发生。通知还要求各部门要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有关食品安全方面问题,要及时解决反馈,切实维护好、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元旦食品安全工作的简报2

  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白云区食安办近日印发了《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紧扣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四个环节,组织区公安、农林、城管、食药监、市场监管部门和各街镇,从即日起至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行动。

  根据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白云区一是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饼干、速冻食品、糖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等热销食品的抽检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农贸(肉菜)市场、超市的蔬菜、生鲜肉类的抽检,一旦发现检测不合格的'食品,依法从速处理,对同一批次的食品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并监督经营者按规定销毁。二是加强对市场、美食广场、超市、商业中心、旅游景区、城中村、农村地区、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的巡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对农药、兽药、渔药、化肥、饲料等经营使用的巡查执法,重点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违禁农药、兽药、渔药等以及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突出对小散种植养殖户使用违禁药物的查处。四是加大对广式腊味、食用油、糖果、蜜饯、炒货食品、膨化食品、年糕、速冻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节日热销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五是加大对节日期间消费量大和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熟食、烘烤食品、生鲜禽、肉制品、米面、油、蔬菜、水产品、乳制品、散装酒等重点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辖区群众食得放心。六是加强对花市、年夜饭、团圆饭、开年饭、婚宴等喜宴、农村宴席等重大活动和集体聚餐活动以及网络订餐等餐饮外卖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管,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

  元旦食品安全工作的简报3

  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2月12日,郑州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城乡农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市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推动郑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深入开展。

  此次行动,针对元旦、春节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加大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点、车站码头、宾馆饭店、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等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年夜饭”的食品安全监管和农村集体聚餐的服务指导,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品安全问题发生。

  (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基层三级网格管理人员严格按照片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商户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本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量、种类、生产经营模式;对发现的无证或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上报汇总并建立台账,严厉查处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特别要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市居民区、校园及公共场所周边为重点,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

  (二)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获证产品和企业发证后的监管,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加大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相对集中区域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食品加工点以及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运输、保管、存储等条件的非法行为。重点做好大型商超、食品批发市场、校园及其周边、城乡结合部、景区周边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含铝食品、熟食卤味、凉菜、海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过程和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农畜产品源头专项整治。农业畜牧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种植业产品中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使用剧毒农药的整治,从源头上杜绝农药残留超标蔬菜进入市场。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检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以农药、种子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引导养殖者开展健康养殖和标准化生产,严厉打击在畜禽、水产养殖和苗种繁育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深入开展“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生猪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饲料原料、畜牧业投入品打假相关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对列入重点监控对象的涉牧企业等的专项监督抽检。

  (四)加强餐消企业专项整治。卫生计生部门针对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要建立监管档案,做到建档率100%,同时对卫生条件、产品检验、包装标识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五)加强清真食品专项整治。民族宗教部门要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同时,要集中力量对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经营清真食品的综合性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清真饭店连锁店和加盟店等清真食品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和整顿,重点检查原材料进货渠道和台帐、肉食来源、清真资质和清真牌证真伪等,杜绝未取得清真牌证的饭店以清真名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六)加强流动摊贩管理。城管部门要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治理占道经营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xx〕53号),积极推动“四位一体”、“六个结合”、联合执法管理机制落到实处。严格执行疏导点统一管理标准,规范经营秩序,结合“三级三类”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经营者进社区、便利店、超市等场所规范经营,逐步取缔疏导点。取缔露天烧烤,实行退路进店。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要求,取缔主次干道流动商贩,依法查处突出店外经营。

  (七)加强食品、保健品包装及广告的监管力度。工商部门要对超市和食品、保健食品经销企业的广告等进行集中检查,发现严重违法的广告,迅速依法查处。

  (八)加强盐业市场监管。盐业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行为的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盐安全普查活动,严格食品加工用盐监管,严格中小型饭店、小作坊用盐的管理,加大对集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及周边销售网点的摸底排查。

  (九)加强对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工作的稽查和侦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大队采取线索稽查、联合查处、挂牌督办等有效措施,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深挖案源,根据“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做好“小案独立查处,大案协作移交”。公安部门针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深入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对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集体食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馆、食品摊贩、火锅店等重点领域,进行倒查源头、追踪线索,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具体工作方案,对元旦、春节期间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和工作责任进行明确,工作方案要突出重点,工作措施要有力,严厉打击影响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使节日食品市场得到全面净化,保障我市人民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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