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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

时间:2023-01-12 10:17:14 简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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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简报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简报不是一种刊物。因为有些简报可装订成一本,像一般“刊物”,更多的是只有一两张纸,几个版面,像一份报纸。一般简报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排查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欢迎大家分享。

排查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

排查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1

  为推动全镇域内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维护全镇群众的生产生活正常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不断改善射桥镇的`空气质量,连日来,平舆县射桥镇抓住重点场所,通过宣传引导、排查整治,加强监管,全力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前录制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录音,全镇14个村(居)委通过村务大喇叭每天早、中、晚循环播放、宣传车流动宣传、张贴宣传明白纸,微信群朋友圈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镇的安全意识,确保全镇群众家喻户晓,共同举报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多途径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排查整治。加强督导检查,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对闲置院落、废弃厂房、出租屋和沿街经营等重点区域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不放过每个院落、不放过每间房屋、不放过每处经营门头、不放过每间废弃厂房。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人物的重点管控,对集贸市场等聚集区域以及往年烟花爆竹零售点逐一进行排查。

  大力度打击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等违法行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各个环节安全监管,严惩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安全检查横到边、纵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妥善处理收缴的非法制贩和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制品,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排查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2

  岁末年终,正是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旺季。新湖街道近期全面落实有关烟花爆竹摸排宣传工作,切实做到将安全隐患发现在早、遏止在先。

  新湖街道网格员深入辖区三边地带及城中村,紧盯辖区废旧房屋、山林、废弃厂房等,检查是否存在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设施;地毯式摸排辖区各类零售店等,加强社会面流动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巡查上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移交有关执法部门。截至1月4日,网格员累计摸排“三小”场所600余家,仓库工棚、废弃厂房等40余处。

  同时,网格员坚持巡检和宣传相结合,向各“三小”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普及有关烟花爆竹管理的法律条规,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同时向店铺管理主体发放居家安全提示卡等宣传资料,对安全用电用气、防火防爆等进行宣传,强化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

排查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3

  进入冬季以来,保定市雾霾等污染天气屡有出现,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负面影响,防污治霾关系每个人的生活,更需要齐心协力、全民参与。

  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是有效改善市区空气质量的措施之一。

  自20xx年x月x日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在市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来,保定市公安局超常举措,协调联动,始终把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抓。

  结合河北省北方地区和保定市秋冬季节雾霾等重污染天气多发的特点,自今年9月份以来,市公安局联合市区各分局先后组织了吉日禁炮、排雷净空等13次统一行动,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2起、行政拘留12人、行政处罚20人,及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57起。

  结合正在开展的“秋收10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市公安局与市区各分局把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作为工作重点,采取了多种举措,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条幅、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通过入户走访、发放明白卡、面对面座谈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以文明安全的方式举行庆典活动,通过在市区烟花爆竹固定销售点落实实名购买流向登记制度的手段控制烟花爆竹销往市区,通过典型案例的曝光警示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确保非法燃放行为逐步减少。

  做好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除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的努力外,离不开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根据规定要求,除春节期间(即农历腊月二十三0时至正月十六24时),市区二环路以内的所有区域(不含二环路和保定市殡仪馆周边300米范围内)均为禁放区域。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市区禁限放规定,文明举办婚庆、丧葬、庆典活动,为改善保定市环境贡献一份力量,感谢广大市民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互相监督,及时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线索。

  举报电话:110。

排查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4

  20xx年进入尾声,即将迎来20xx年。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管理,防止涉及烟花爆竹的人身伤害和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确保辖区人民度过一个祥和的元旦佳节,介休市公安局义棠派出所在辖区开展节前烟花爆竹专项安全检查和禁燃禁放宣传工作。

  检查中,派出所民辅警以各超市、杂货店为重点,坚持“管控+打击+宣传”并举,深入推进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在检查期间,民警将检查工作和宣传工作紧密结合,广泛宣传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此次安全检查共检查小超市等店面35家,张贴禁燃通告60余份,未发现买卖烟花爆竹情况。现场劝阻燃放烟花爆竹6人,没收烟花20余支。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类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营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排查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5

  2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区)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加强空气污染防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科学、有效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按照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确定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并提前对外进行公布;

  要严格审批各类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合理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销售比重;

  要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和污染物扩散条件,加强对空气质量状况的研判,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加强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巡查检查,严惩非法燃放行为。

  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的专项整治活动,对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

  通知还要求,各市(区)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科普和教育,让市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

  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积极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和空气质量良好的节日环境。

排查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6

  记者从沙坪坝区燃管办获悉,沙坪坝区今年将继续按照20xx年2月1日施行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力施行禁放烟花爆竹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沙坪坝区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在沙坪坝区行政区域内运输烟花爆竹,应当按照《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取得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的运输许可,未经许可不得运输。承运单位运输烟花爆竹必须携带许可证,严格按照核准载明的品种、数量、路线、有效期限等规定运输。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条例》规定。对违反《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沙坪坝区燃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突出禁放宣传广泛教育引导、隐患排查整改、源头管控、打非专项行动、重点时段管控,让广大市民知晓禁放区域范围。

  同时,加大对违反规定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的曝光力度。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

  尤其是在除夕夜、大年初一、元宵节等关键节点,将按照网格化管控要求,对重大危险源、重点单位,逐级“一对一”派驻力量,严格现场监管防控,确保禁放区域安全监管措施不留死角。

排查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7

  为进一步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和辖区内商户存放、销售烟花爆竹排查工作,减少城市环境污染,近日,孚玉镇大河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沿街个体商户、超市等场所是否经营烟花爆竹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

  社区工作人员在社区路口醒目位置处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发动社区平安志愿者在社区进行巡查和值守,并向居民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单。

  并做好了相关台账记录,同时还向商户与辖区居民宣传了有关易燃品的危险和隐患消除安全知识。

  经过广泛宣传,居民和零售店主对禁放工作表示支持和理解,一城居民张大爷表示,燃放烟花爆竹会污染空气,带来噪音,还有火灾隐患,大家会严格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

  通过此次烟花爆竹安全排查工作,有效减少了零售店的安全隐患,提高了辖区群众的禁燃禁放意识,进一步提高了本辖区内的`危害物品安全管理能力,有效增强了烟花经营人员的安全守法意识。

排查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8

  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将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

  按照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求,为倡导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桂林市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

  加强宣传和严格管控是禁限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次宣传活动从x月x日开始至x月x日结束,宣传方式主要是“一广五进”,即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集中进幼儿园、中小学校、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

  宣传活动期间由市环保局牵头向全市人民发出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在桂林生活网及桂林人论坛开展题为“春节期间你会燃放烟花爆竹吗?”的倡议书响应投票及个人承诺活动,并通过桂林电视台、桂林日报、桂林晚报等载体集中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倡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

  在社区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在宣传栏公告禁限放区范围及禁限放时段,在禁放区张贴悬挂标识标牌;

  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召开主题班会、征文比赛及签名活动,并在媒体宣传报道。

  严格管控方面推出“五项举措”,一是减少和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点,暂停四城区市区范围内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审批;

  二是对市区范围仍在有效期内的经营(零售)许可证,城区安监部门和工商部门要进行核验,进一步优化调整销售网点的布局;

  三是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和运输行为;

  四是加强对在禁放区内、禁放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的监管和处罚;

  五是加强监控,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预警程序,并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过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及严格管控措施,争取广大市民对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排查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9

  为引导群众文明、绿色、低碳过节,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和减少环境污染。近日,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等单位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执法排查及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巡查、暗访及群众举报等方式进行,重点对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集贸市场等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对经销过烟花爆竹的店铺和燃放过烟花爆竹的区域进行重点巡查,确保不留安全隐患,不出安全事故。同时,执法人员还向商户进行禁燃禁放政策宣传。

  县商务中心区派出所所长李伟:“我们将继续绷紧安全弦、拧紧安全阀,强化巡查监管,做到‘检查不漏不缺、风险严管严控’,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力争安全隐患不冒头,守好把牢烟花爆竹安全关,为即将到来的新春佳节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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