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乱占耕地简报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简报,简报的写作必须注意做到简短、明快,用尽可能少的文字说清楚必须说明的问题。那么一般简报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乱占耕地简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乱占耕地简报1
20xx年以来,滑石乡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管理,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根据滑石乡人民政府关于《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及相关规定,就整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自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滑石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充分发挥基层政府“一根针”作用,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整治工作,为粮食安全稳定贡献滑石力量。
近期,滑石乡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区农房办、区综合执法局及乡直有关站所开展了新一轮 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省级下发“月卫片”疑似违法图斑及日常巡查发现的违章建筑进行现场核实及整改销号。一是对历史遗留造成的耕地破坏进行复垦整改;二是对巡查发现占用耕地违章建筑立即进行依法拆除。
粮食安全大于天,滑石乡作为碧江主要产粮区,将始终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切实打通耕地保护“最后一公里”。
对处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提出“十个一律”要求。
一是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复耕种条件。
二是强占多占耕地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一律按照非法占地依法处罚。
三是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一律实行“双惩处”,既追究转让方责任,又追究受让方责任。
四是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记,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依法处理。
五是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一律实行“双追究”,既追究违法审批者的责任,又依法追究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
六是“八不准”之外的其他乱占耕地建房,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七是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坚决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八是乱占耕地建房涉嫌犯罪,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是不听制止顶风违法,一律从严处罚和问责。
十是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监管执法不力,一律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乱占耕地简报2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近日,城西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集中整治行动。
严格排查摸清底数。城西镇第一时间组织各村23名作业员深入现场摸排实际情况,共发现耕地建房19处。
逐门入户积极动员。城西镇组织执法人员逐户上门宣传动员,与群众讲清利弊关系,鼓励自行拆除。同时为严格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对违建所有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告知自行整改期限。
精心组织集中拆除。 城西镇出动拆违人员39名、拆违钩机4台,将19处涉及耕地建房全部拆除。拆违面积1600余平方米,顺利完成耕地建房整治工作。
下一步,城西镇将集中力量,开展建筑垃圾外运、覆土复耕等工作,加大管控力度,杜绝农地非农用现象的发生。
乱占耕地简报3
为从源头上制止和防止乱占耕地等问题,近日,章化镇政府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宣传、排查、治理等工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思想引导,助力乡村振兴 。通过条幅、广播、宣传车、微信群等方式多元宣传,营造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浓厚氛围。一方面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同时也认识到耕地是乡村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应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把新增乱占耕地消化在萌芽状态。对拆除整治后的项目,按照农业部门的`标准恢复农地功能。
上下联动,凝聚攻坚合力。该镇积极践行“田长”分包责任制,在乡镇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保护长效机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田长制”管理体系,扛牢网格管理责任,推动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责任下沉。并结合群众信访举报、巡查车日常巡查等信息确保清查摸底不留死角。
整改问题,不留余地。全方位地毯式排查,摸底排查违建情况,各行政村实行动态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职责和任务,期限内必须整改到位。区委书记、包村干部对分包行政村的排查情况实行每周一碰头、一总结,每月一例会、一简报,做到事事有通报,件件有反馈,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
乱占耕地简报4
为有效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落实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南溪区全面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宣传动员工作。
近期,南溪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采取门户网公示、微信推送、张贴海报、发放传单等方式,全域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宣传工作。
目前,已印发了农村乱占耕地“八不准”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海报60张、“八不准”宣传单1000余份,横幅12条。各镇(街道)相继召开了宣传动员会,陆续开展入户宣传,把农村乱占耕地“八不准”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的宣传资料送到农户手中,确保宣传效果。
乱占耕地简报5
10月18日上午,为加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相关政策宣传力度,花江镇规划站联合镇综合执法队利用赶集日在老政府门口开展集中宣传,并发放宣传手册,同时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讲解,提高群众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相关规定的认知度、知晓率。
同时借助在镇中心超市、加油站、银行和酒店电子显示屏和在公路沿线悬挂标语,切实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这项工作的认可和支持!
乱占耕地简报6
20xx年6月17日下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召开了全市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暨信访工作视频推进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杰同志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由执法队副队长张国庆同志主持,土地、卫片、信访工作负责人分别通报了情况。参加此次会议的有: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全体人员,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管副局长、相关科室、执法队等人员,共计一百余人。
根据培训议程安排,土地中队负责人檀庆宏同志重点就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遏制新增违法图斑核查审核情况进行了通报,同时针对问题,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对已经判定为违法的图斑,必须依法依规查处到位,该立案的立案、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复耕的复耕,查处情况在每月止新增月报时一并上报,省厅将持续跟踪;二是对判定不合理的图斑,要坚决纠正、从新判定。下一步省市要组织督导核查,对拒不改正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三是对审核不通过的图斑,要尽快补充完善相关佐证材料和照片,按时全部提报完成;四是全市要对违法宗数多、面积大的县(市、区)进行排名,并分析原因、查明情况,对问题严重或查处整改不力的,由市级启动约谈和问责。对该约谈不约谈、该问责不问责的,省级将直接启动约谈问责。同时,卫片、信访负责人分别通报情况,提出明确要求。
刘杰副局长对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提出了要求,强调要进一步做好核查工作,坚决遏制新增问题,一是结合这一次核查工作,各县市区要对照核实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二是问题要查处到位,对违法图斑要逐宗挂账,逐宗排进度、排工期。真正的将责任落实到头上,把责任压实到位;三是核实图斑的问题,坚决打击弄虚作假。对卫片、信访工作分别进行部署,提出要求。
乱占耕地简报7
近日,云雾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拆除作业组到鸟王村中寨开展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对占用基本农田的3处违法用地进行取缔,依法强制拆除已建房屋地基,对违法行为进行有效制止。
在进场实施强拆前,相关负责人对该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一是要全面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依法依规对相关违法用地、违章建筑进行秉公执法;二是要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设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势发现一宗严打一宗,坚决守好耕地保护红线。同时,还叮嘱相关执法人员要注意人身安全,做到强拆、安全两不误。
行动中,执法人员拉起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对破坏农田、开挖地基准备建房违章建筑实施依法强拆,并现场悬挂标语、开展保护耕地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待各种防范措施到位后,大型机械开始进行拆除作业。
据悉,当天强拆的3处违法用地、违章建筑,是近日云雾镇执法人员开展巡查时发现的,在鸟王村长寿寨河对面,位于高速公路桥西北侧的连片耕地上,陈某、陈某武、陈某禄3户群众在未取得任何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利用周末组织人力开挖地基桩坑、置钢筋笼、浇铸地桩,是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6月7日,执法人员多方奔走做群众工作,向违建户主现场下达依法拆除通知,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作业,6月8日,3户群众不听制止,仍然进行违法破坏耕地的'施工行为。为了打击违法建设,遏制乱搭乱建行为,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权威性,贯彻落实国家保护耕地相关文件精神,云雾镇人民政府于6月10日依法对这些违章建筑实施强拆。
当天行动,8个联合执法组分别同步实施,出动执法力量50余人,车辆8台,共拆除乱占耕地违章建筑面积合计560余平方米。
通过此次拆违行动,彰显了云雾镇对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和坚决打击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的决心,给继续抱有侥幸心理进行违规建房的群众敲醒了警钟,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依规的意识。
一直以来,云雾镇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和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坚决贯彻“八不准”和“六个严禁”的有关要求。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大部分的违法建筑已依法拆除,乱占耕地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下一步,云雾镇将严格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建立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与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巡查力度,严防、严控农村乱占耕地违法行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
乱占耕地简报8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县城规划区控违拆违工作,有效打击土地非法买卖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根据《xxx土地管理法》、《xxx城乡规划法》、《xxx行政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县城规划区控违拆违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的县城规划区范围为第四轮县城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涉及三街五镇一乡,总面积约188平方公里,县城核心规划区总面积约80平方公里。
二、本通告所指违法建设,是指在城乡规划区内从事的下列建设行为:一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都要依法予以处置。二是占压城市道路红线、园林绿线、水域蓝线、历史文化紫线、市政基础设施黄线等五线,严重影响市容观瞻且不宜美化亮化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三是商品房开发竣工验收后出现的违法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遗留的到期时售楼房等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尤其对顶风抢建、暴力抗法抢建构成事实的,新开挖破坏耕地的,重点路段造成极大社会影响的,严重影响规划的违法建设要予以重点打击。
三、各乡镇(街道)为控违拆违管理责任主体,以属地管理为原则,负责日常巡查防控和投诉快速处置机制的建立实施。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熟悉管辖范围情况的优势,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建设,并向县城乡规划执法监察队通报情况。
四、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阻碍查处违法建设的行为,对查处违法建设时所发生的干预执法、阻挠执法、暴力抗法事件,要从快、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同时按照属地原则,当地派出所要安排足够警力到现场维持秩序。
五、实行部门联动,对已发生的违法建筑由县控违拆违领导小组函告相关部门,依法综合治理。县环保、消防、卫生、文化、工商、烟草、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等管理部门不得对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经营活动办理相关证照;县供电、供水、通讯等公用事业单位不予办理开户手续;县建设、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对参与违法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要严肃处理;交警部门要严厉打击为违法建设行为提供服务的车辆,特别是“三无”车辆一律予以查扣。
六、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含条管单位)干部职工应带头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鼓励群众举报投诉违法建设,发现涉嫌违法的建设行为,有权向县控违拆违办公室举报;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治。
乱占耕地简报9
10月12日,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一行来我区督导检查。
督导组先后深入秋江街道、涓桥镇,听取镇街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就该项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督导组对我区现阶段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并对秋江街道采取小喇叭流动广播、印发1万份手册的有效宣传手段表示赞许。同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全面摸排。充分调动基层党委和政府的力量,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对20xx年以来所有占用耕地房屋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好自下而上的`全面摸排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对本次市勘测院下发的全区6490个图斑,要重点核实,一个不漏;
三是强化协调。对摸排工作中的镇村人员、有关技术单位及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三方力量要做好协调工作,倒排工期,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摸排工作。
乱占耕地简报10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牢耕地保护红线,普定县自然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科学研判、精准施策,通过摸清底数、遏制增量、减少存量、宣传引导等措施,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耕地保护氛围,有效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初步形成耕地保护良好态势。
领导重视,工作推进有“力”
局党组高度重视,在“学”上下功夫,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各级耕地保护相关文件精神,以学促干。在“干”上铆足劲,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抽调精兵强将,与县农业农村局抽调人员组建县工作专班,具体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同时县乡两级及相关部门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抓细抓实。在“督”上严要求,适时召开推进会、调度会,强化调度督导,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实地调研指导,结合实际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宝贵意见,助力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开展至今,组织学习20余次,召开推进会6次、调度会7次,深入调研指导约200人次。
广泛宣传,氛围营造有“道”
县乡两级多部门联合,创新宣传方式,采取印刷宣传标语、印制宣传漫画、发布新闻媒体、发送宣传短信,广播流动宣传、入户入企讲解政策等方式广泛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扩大宣传阵地。截至目前,设立宣传高炮4个,发送宣传短信20xx余条,累计印刷耕地保护相关固定宣传标语340余条,张贴“八不准”宣传漫画2800余份,印制《自然资源宣传册》13万册,将“十个一律”“八不准”印发宣传至户。通过广泛宣传,耕地保护法律氛围浓厚,群众、企业法律意识显著提升。
集中力量,摸清存量有“数”
按照工作要求,普定县印发存量摸排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培训会,进一步开展深度摸排,与13个乡镇(街道)签订存量摸排《目标责任书》,并组建30余人存量数据审核工作组,从软件安装、学习到数据填报,仅用2个多月,全县共摸排出20xx年至20xx年存量信息70855条,全面掌握全县存量数据底数,为下一步新增问题处置打下坚实基础。
疏堵结合,遏制新增有“策”
整合乡级力量,探索健全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在节约集约用地的.基础上对有刚性需要和符合条件的用地申请,快审快批,并做好批后监管。对不符合条件的做好政策解释或另行选址服务,疏通违法用地源头。20xx年,共审批农村宅基地952宗,批准面积96802平方米,20xx年至今,共审批农村宅基地656宗,批准面积108.89亩。强化执法,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田长制”制度,制定网格化巡查、田长巡田等巡查工作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签订耕地保护田长制目标责任书,堵住违法用地滋生空间。20xx年7月3日至今,巡查发现违法建设行为200余起,发现初期就及时督促完成整改。
聚焦问题,整改成效有“绩”
一是按照“80%为底线,清零为目标”的原则,初步建立“1234”工作机制,即:图斑下发后第1周组织开展外业核查完毕,第2周将合法图斑举证销号由易到难优先整改1批问题图斑,第3周将问题图斑整改率提高到60%,第4周(1个月)将整改率提高到底线80%以上。二是内业外业相结合,形成“共性问题‘一类问题一个整改措施’,个性问题‘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措施’,特殊问题深入实地现场分析研判,采取提供资料举证、拆除复垦、部分拆除复垦等举措分类整改”模式推动问题图斑整改。三是实时畅通信息,本着“边整改、边验收、边上报”的原则,闭环推动问题整改,直至问题销号。将开展已整改问题“回头看”贯穿工作全过程,巩固整改成效。今年以来,在全县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整改,1-8月,整改率达86.67%,卫片整改工作多次在全省、全市评估通报中名列前茅。
下一步,普定县自然资源局将持续坚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坚决扛牢扛实耕地保护责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多方面持续发力,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问题,保耕地、促发展、惠民生,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乱占耕地简报11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严厉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近日,河北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专项办)决定公开通报11起乡镇和街道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监管不力和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01、井陉县小作镇弄虚作假问题。20xx年4月,井陉智晟商贸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违法占用井陉县小作镇赵西岭村5.08亩耕地(涉及永久基本农田4.31亩)建设原料库房。20xx年9月25日,省自然资源厅督导检查组现场核查发现,在车间钢架未拆除的情况下,小作镇上报省专项办整改到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02、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对翻修车间用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5月,河北佰烨芳晟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因车间房顶损坏进行翻修,20xx年6月被土地卫片监测发现,其翻修车间违法占用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后城河村耕地1.05亩。韩城镇对由于翻新翻建等形成的新增违法用地相关政策规定宣传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目前尚未消除违法状态。
03、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镇对新建库房用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7月,廉某某未经批准,违法占用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镇八道河村1.04亩耕地建设库房。八道河镇日常巡查不到位,未有效制止,监管不力,整改不到位。
04、大名县万堤镇弄虚作假问题。20xx年8月,大名县黄炉村种养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擅自占用大名县万堤镇前屯村4.73亩耕地建设粮食烘干和晾晒场,万堤镇在卫片系统填报为实地未变化。20xx年10月16日,省自然资源厅督导检查组现场核查发现,万堤镇卫片填报不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05、平乡县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对违法占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2月,崔某某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平乡县中华路街道东田村2.4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库房。20xx年,崔某某曾在同一宗地违法占地建库房,被原平乡县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依法拆除。对崔某某二次违法占地行为,中华路街道办事处日常巡查监管不到位,查处整改不及时,形成新的'违法占地。20xx年10月18日,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督导检查发现,该违法占地尚未消除违法状态。
06、蠡县蠡吾镇对新建库房用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10月,河北双丰饮品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违法占用蠡县蠡吾镇东北寺村2.74亩耕地建设库房。20xx年9月26日,省自然资源厅督导检查组现场核查发现,蠡吾镇对该违法用地行为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日常监管不力,执法不到位,违法状态仍在持续之中。
07、张北县公会镇对设施农业用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7月,金某违反设施农业用地相关政策规定,擅自占用张北县公会镇梁家村0.51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养牛场。公会镇日常巡查监管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形成违法事实。20xx年10月18日,省自然资源厅督导检查组经现场核查,目前已拆除复耕。
08、平泉市平北镇对设施农业用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4月,李某某擅自占用平泉市平北镇石洞子村耕地0.62亩(涉及永久基本农田0.48亩)建设养殖场,未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未上图入库,依据当时政策,也未对所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调整补划。平北镇对设施农业用地日常监管不到位,20xx年8月,被土地卫片监测发现后,未及时整改。
09、任丘市出岸镇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3月,张某未经批准,违法占用任丘市出岸镇西古贤村0.49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库房。出岸镇日常巡查监管不到位,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形成事实违法用地,目前该违法用地已拆除复耕。
10、大城县权村镇对新建库房用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4月,吴某某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大城县权村镇西窑头村2.12亩耕地建设库房。权村镇对该违法占地行为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日常监管不力,目前该违法用地已拆除复耕。
11、安平县西两洼乡对翻建车间用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12月,金扬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厂房因原车间损坏进行翻建,20xx年5月被土地卫片监测发现,其翻建车间违法占用安平县西两洼乡南两洼村集体土地6.79亩(其中耕地1.79亩)。西两洼乡对由于翻新翻建等形成的新增违法用地相关政策规定宣传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目前尚未消除违法状态。
乱占耕地简报12
自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怀集县明确目标任务、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坚持“早发现、严管控、狠打击”,对乱占耕地违法建筑依法依规进行拆除并复耕复绿,全力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大岗镇
11月15日,怀集县大岗镇联合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对石田村委会一处约96平方米的乱占耕地违法建筑进行依法依规拆除并复耕。
12月8日,怀集县大岗镇联合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白鹤村委会高屋自然村两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的房屋进行依法依规拆除并复耕复绿。
诗洞镇
11月16日,怀集县诗洞镇对丰安村委会双弄村一处违规建设楼房进行依法拆除,并进行复耕复绿,强力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
11月30日,怀集县诗洞镇联合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对安华村委会一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筑进行依法拆除并复耕复绿。
梁村镇
11月17日,梁村镇组织开展违法建筑拆除行动,对大连村朱屋组一处104.5平方米的`乱占耕地违法建筑依法依规进行拆除并复耕。
冷坑镇
12月2日,冷坑镇依法拆除和平村一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筑,复耕复绿面积共约600平方米。
桥头镇
12月8日,怀集县桥头镇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新兴村委会石根经济合作社两处违法建筑依法拆除并复耕复绿。
12月9日,桥头镇对新平村委会金丰经济合作社闲屋村一处占地面积246平方米的违法在建行墙和地基依法依规进行拆除并复耕复绿。
接下来,怀集县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日常巡查管控,严厉打击和制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依法依规保护土地资源,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乱占耕地简报13
化乐镇多措并举,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全镇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积极作为、全力攻坚,确保扎实高效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
一、科学谋划,全面部署
化乐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区委有关会议精神,全面部署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各村(社区)不同的情况,在巩固拓展“大棚房”“牲畜舍”等不规范专项清理整治成效的基础上,分类制定整治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明确逐级责任,做到分工负责、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整治工作切实取得实效。
二、深入排查,摸清底数
由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带队负责,深入各村(社)进行集中摸底排查,查明问题存量,逐件逐项查清违建时间、占地面积、性质用途,切实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并及时建立台账。
三、多措并举,突出成效
疏堵结合,强化监管。化乐镇党委政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与服务保障机制,组建镇专线、村(社区)二级监管队伍和国土、农服、村(社)协作联合服务工作组,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同服务保障并重。对日常巡查和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并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未批先建、批小建大、违规建设的.农户坚决予以停工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限期拆除、恢复原貌,严格分类别、按程序依法依规快速有效开展整治工作;对有符合政策的切实有建房需求的农户提供选址规划勘察便利化服务,有力促进顶层设计温度化落地在基层。进入20xx年以来,全镇完成24个图斑整改,劝阻违规乱占耕地建房9起,提供便民建房服务8件。
四、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在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过程中,镇村两级干部通过召开会议、推送微信公众号、村大喇叭等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宣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扩大传播范围和受众面,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有效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进一步明确违法责任,深刻认识乱占耕地建房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严控农村耕地“两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乱占耕地简报14
8月11日,金昌市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姜国文主持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永昌县局、金川分局以及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文件精神和8月6日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听取了永昌县局、金川分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就下一步开展整治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安排。
姜国文从六个方面做出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刻认识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金昌市的整治工作。二是要充分认识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复杂性和紧迫性。整治工作不能搞一刀切,一切从实际出发,不同的问题用不同的方法,要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三是要全面彻底查清存量。组织精干力量再次开展拉网式摸排,聚焦“耕地”、聚焦“违建”、聚焦“时间”。四是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五要认真研究落实整治措施。依法依规分类处置,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非法占地行为。六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努力扩大传播范围和受众面,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保障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乱占耕地简报15
10月6日下午,先锋镇组织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培训会,会议由党委副书记、镇长王荣春主持,副镇长马舜文,自然资源所全体人员,第三方技术人员,各村支书、主任、业务人员参会。会议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相关业务进行了培训指导。
会议要求,此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保护好耕地,保障群众合法合理建房需求。各村委会、各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处置,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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