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烟花爆竹检查简报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简报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简报是具有汇报性、交流性和指导性特点的简短、灵活、快捷的书面形式。那要怎么写好简报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烟花爆竹检查简报,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烟花爆竹检查简报1
为严格落实我市烟花爆竹燃放经营管理规定,强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结合省应急厅信息平台举报信息,2月21日,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联合市应急局危化科,会同义安区应急局、公安局、东联镇政府等部门对群众举报和关注的区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突击检查专项行动。
检查组一行对东联镇4家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进行了细致排查,查处烟花爆竹违规经营户2家。在了解实际情况后,当场责令经营户立即停止违规经营行为,在规定时限完成剩余烟花爆竹下架清退,严格按照规定悬挂许可证,做好烟花爆竹专柜经营等工作,为保障安全、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行为创造了良好氛围。同时,要求另2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合法经营,严格控制店内烟花爆竹存放量,坚决杜绝超量储存、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检查组要求,辖区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和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群众身边安全隐患整治力度,为群众安全保驾护航。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有效震慑和打击了非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市场秩序,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市场安全打下了良好基础。
烟花爆竹检查简报2
《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者昨日了解到,市公安局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危爆物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主动联合安监、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全面开展各类商品市场、商店、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收缴取缔一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在执法上,着重整治以下行为:在禁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域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输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的。
与此同时,充分发挥韶关公安检查站和治安卡点作用,在主要交通要道,部署开展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查控行动,全面查处一批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坚决堵截烟花爆竹非法入城源头关。
为此,市公安局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韶关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以文明、环保的方式庆贺节日。
烟花爆竹检查简报3
我市相关部门通过全面清理、突击巡查等方式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事故发生,1月27日上午,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军埠镇政府到军埠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军埠镇百货商店、纸烛店、文具店等经营性场所,检查商户是否存在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无工商执照等情况,对店铺及仓库、存储室等地方逐一排查,并向商家铺户宣传我市禁炮有关规定,详细讲解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要求各经营单位依法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减少火灾、伤人等事故和扰民问题的发生,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节日氛围。
春节临近,为了防止非法生产、非法销售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死灰复燃,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1月27日下午,南溪镇镇长杨钊柳、分管领导陈树文带队开展节前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行动,南溪镇派出所、市监所、执法队、钟堂村干部等单位参加此次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镇区沿街商铺是否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检查经营性场所“四加一”落实情况;并发放全市禁炮宣传单,教育商铺业主不能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切实增强了商铺人员的安全意识,下一步南溪镇将继续加强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我市禁炮有关规定的宣传力度,确保辖区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烟花爆竹检查简报4
为扎实做好春节期间商铺存储、销售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严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重点区域禁燃禁放管控措施。近日,拉布派出所深入辖区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全力确保春节期间辖区安全稳定。
期间,对辖区烟酒店、杂货店、小卖部进行了检查。重点对烟花爆竹销售点是否存在非法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等情况,并向个体户宣传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普及了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此次安全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秩序,增强了群众安全意识,也为春节期间辖区的'安全稳定夯实了基础。
烟花爆竹检查简报5
12月29日起,峄城区榴园镇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中,该镇安监所、派出所等抽调精干力量,对辖区村庄内的小卖部、超市及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范围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户情况,严格检查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重点检查烟花爆竹企业四防等设施完好情况及有无超员、超量、超范围经营等情况。同时,提高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力度,让广大经营户了解烟花爆竹事故教训及相关案例,提高经营户的安全意识。
截至目前,已检查小卖部等53家,发现非法经营、安全设施不规范情况8起,并对非法经营情况给予坚决取缔。
烟花爆竹检查简报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扎实开展爆炸危险物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10月8日,兴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子科滩派出所深入辖区开展烟花爆竹行业安全检查工作。
检查中,检查民警牢固树立“爆炸危险物品无小事理念”,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烟花爆竹经营情况、存储情况、销售情况等进行逐一检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决防止非法、超标、伪劣烟花爆竹销售,进一步排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隐患安全排除,坚决防止发生烟花爆竹事故。
此次检查共出动警力3人,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场所6家,零时封存烟花类27箱,鞭炮类15箱,散装鞭炮286串。
烟花爆竹检查简报7
年关将近,烟花爆竹已进入销售旺季。为规范全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行为,严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1月20日至24日,双峰县走马街镇党委委员林伯文组织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执法人员到各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安全许可情况及烟花爆竹堆放、灭火器配备、专柜设置等安全实施设备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加大对假冒伪劣、过期、“三无”等烟花爆竹产品的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向经营者、消费者和周边群众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了有关易燃品的危险和隐患。要求店主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场所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工作人员还向店主列举了一些真实的实例强调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告诫店主一定要销售合格烟花爆竹,引导群众购买合格产品。
通过督查,及时排除了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了各经营店主的安全意识,为确保群众欢乐过节提供了安全保障。
烟花爆竹检查简报8
为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领域安全治理,近日,宁远县鲤溪镇应急办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全力确保烟花爆竹领域安全。
检查中,工作人员向经营者、消费者和周边群众普及了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和相关政策,着重检查了各销售点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下店上宅”或“前店后宅”情况、是否与居民住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与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并还对灭火器配备、专柜设置等安全实施设备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点12家,暂未发现“两关闭”和“三严禁”等严重违法行为,对个别销售点存在安全警示标志不规范、货品存放不符合要求、货物摆放不规范等问题,镇执法人员当场出具“整改通知书”,责令销售点负责人限期整改,镇执法大队还将对整改质量进行跟踪问效。下一步,鲤溪镇将继续加大力度规范烟花爆竹行业行为,提高经营门店安全防范意识,全力以赴确保我镇烟花爆竹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可控。
烟花爆竹检查简报9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监管,聚焦防控风险,彻底消除安全隐患,11月14日,全市公安机关烟花爆竹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市公安机关烟花爆竹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方案》,自即日起至20xx年2月21日(农历二月初二),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烟花爆竹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明确拿出最高标准、最强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当前已经进入烟花爆竹产销旺季,非法制贩、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进入高峰期。会议明确,全市公安机关要时刻保持危机意识,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全市公安民辅警要切实站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认清烟花爆竹非法制贩活动的现实危害性和公共安全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最高的'标准、最强的措施,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会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全警动员,全力以赴,以此次专项行为抓手,强化清查收缴、运输环节监管、严打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措施,聚焦防控风险,彻底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烟花爆竹爆炸案事件。同时,围绕既定目标任务,强化责任压实,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对因烟花爆竹检查整治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导致辖区发生爆炸事故、案件的,市公安局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民警的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所在单位评先树优资格。
当天,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立新,市局治安、督察、网安、情指、户政、法制、交警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根据《全市公安机关烟花爆竹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部署要求,11月为“全市公安机关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宣传月”,各县、市(区)公安局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宣传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活动带来的重大安全隐患,曝光烟花爆竹事故案例,提醒市民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抵制身边的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引导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将根据《德州市公安机关群众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烟花爆竹检查简报10
为进一步加强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严防辖区发生治安灾害事故,11月30日,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南屏派出所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对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
检查中,民警结合“一标三实”工作,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重点对存储仓库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要求、台账记录、仓库值班巡查、出入库登记、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及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等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对库区禁火情况、防静电情况、防爆墙设置方面进行了认真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
同时,民警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对各负责人提出要求,一要加强日常安全巡查,严格落实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自主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二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从而有效规避风险、防备不懈。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加强了辖区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的安全规范管理,有效堵塞了安全漏洞,确保辖区平安和谐稳定。
烟花爆竹检查简报11
近日,晋江深沪派出所联合深沪镇安办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清查整治行动,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其间,检查组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商家是否有销售来源不明的烟花爆竹、是否超量存放、是否通过正规渠道进货、是否专柜经营、是否擅自变更地址、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消防设备是否配备齐全、批发单位是否落实出入库登记制度等。同时,积极发动各村干部、热心群众,一旦发现有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告知派出所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
此次行动共检查烟花爆竹从业单位3家,排查小超市、小卖部32家,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发放整改通知书3份。
烟花爆竹检查简报12
自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以来,唐王街道把禁放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立足本职,积极作为,加强烟花爆竹管理。
日前,已进入全时段禁燃禁放阶段,唐王街道加大检查防控力度,派出所、城管执法中队、城管科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检查工作制度,包村干部、村干部24小时值班值守,加大驻村检查力度,如发现违规燃放行为,将严肃处理。
据统计,截至目前,我街道派出所共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危险物质事件两起,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及三日的行政处罚;收缴违规销售烟花爆竹价值两万余元。
烟花爆竹检查简报13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炮竹经营市场秩序,强化烟花爆竹行业监管,加强对宋旗镇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安全生产工作。20xx年10月27日,宋旗镇安监站联合区安监局到宋旗镇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新申报的零售点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此次共检查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共计4家。其中已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1家不符合检查标准,限其限期整改,限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责令停业;并逐一对3家新申报的.零售店(点)的选址布局、外部距离、面积、建筑物结构、消防和电气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重点对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周围100米内是否有学校、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易燃易爆等建筑物、选址周边是否有大于或等于1千伏的线路等情况进行了仔细排查,2家选址符合审查标准、1家因经营点建筑面积及建筑物不符合标准而未通过申请。
下一步,宋旗镇安监站将收集新申报办理烟花炮竹经营许可证选址符合要求的经营户的相关资料上报安监局,区安监局还将对验收合格的经营户开展专题培训和考核,全力确保宋旗镇辖区内烟花爆竹行业经营安全。
烟花爆竹检查简报14
20xx年春节期间,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近日,黄堽派出所与黄堽镇政府工作人员联合督导检查辖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对辖区内卖烟花爆竹商户进行安全知识宣传。
活动过程中,黄堽派出所与村委会积极进行对接,广泛发动群众组成宣传队,通过社区、村微信群、积极主动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确保辖区内不发生违规燃放行为。
民警深入村庄、街道、以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安全常识、接受群众咨询等多形式对辖区居民和过往群众进行宣传,确保辖区居民知晓禁放政策和有关法律责任,倡导广大群众不买卖、不燃放烟花爆竹,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建平安和谐辖区环境。
下一步,黄堽派出所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禁放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和谐。
烟花爆竹检查简报15
2月1日-2日,区安监局按照集中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迅速行动,对辖区内所有可能进行烟花爆竹销售的.场所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专项大检查。
检查中,区安监局根据“暗查暗访”和“四不两直”相关规定,对6家大小超市进行突击检查。经查,2家超市(世纪华联超市和江之南生活超市)正在经营销售少量的烟花爆竹。该局当即要求2家超市立即整改,将少量烟花爆竹搬离经营场所,除合法自用外,不得违规销售。其他4家超市(九杏生活超市一店及二店、珍舟日杂、云海超市)经查,未发现销售经营烟花爆竹,安监局要求4家超市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处罚一起。
结合这次检查,区安监局还向6家超市着重宣传了《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时告知被查对象,下一步该局还将不定期开展突击暗访和“回头看”,全面杜绝区内非法经营零售烟花爆竹现象,确保集中区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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