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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森林防火简报

时间:2020-12-06 15:49:14 简报 我要投稿

2016清明节森林防火简报

  清明节到了,清明节是一年中最需要森林防火的日子,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清明节防火工作简报,欢迎大家参考!

2016清明节森林防火简报

  篇一:

  清明节,是传统上坟祭祀的重大节日,也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期,为了防止全县清明节期间不因人民群众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祭祀而引发森林火灾,县森林防火工作站提前装备,周密安排,全面落实好清明节期间各项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清明前夕,县森林防火工作站制定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应急处置方案》,成立3个应急扑火分队和4个重点林区蹲守组以及包片小分队。在清明前1天至后1天,由各包片领导带队,深入22个乡镇、7个林场、治沙站和杨桥畔苗圃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和宣传工作,并督促各乡镇(场、圃、站)夯实各项防火工作。并在各乡镇主要路口、人口集散地、学校门口和重点林区入口张贴《陕西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禁止在林区焚烧秸秆地边草的通知〉》,广泛宣传,未雨绸缪,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各项准备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形成了森林防火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清明节当天,县森林防火工作站自筹资金购买鲜花,在五台森林公园、永平加油站路口、瓦窑沙、海则滩乡万亩常青园4处蹲守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同时登记发放森林消防桶,从源头上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联系电视台记者及时宣传报道,积极引导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移风易俗,倡导鼓励通过敬献鲜花、栽植苗木等文明环保的祭祀方式来表达对先人的怀念之情。各乡镇(场、圃、站)有关干部职工、村两委及护林员坚守岗位,通过站山头、守坟地,把路口,巡林地等有效措施,严格火源管制,切实做到了防患于未然。

  清明节期间,全县无因上坟祭祀引发大的森林火灾,无扑救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了一个和谐、稳定、平安的清明节。

  篇二:

  一是加强领导。为了确保清明期间防火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乡成立了护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乡护林防火工作负责人亲自抓落实,每天安排护林人员进驻所包村值班巡逻,落实各项防火措施,筑牢护林防火的第一道防线,确保责任明确、人员到位,不留死角。

  二是落实责任。清明节期间要全乡值班机关干部坚守工作岗位,克服麻痹思想,严把林地、山头、坟头、路口,不断进行巡逻检查,杜绝一切火种进山进林,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上坟烧香烧纸等火种、火源,要有针对性地采取强制措施,严格加以管制,专人看护,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把护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三是强化宣传。在清明节期间,我乡积极开展以提倡文明祭扫为主题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倡导鼓励通过鲜花、音像等文明环保的形式低碳祭扫,把护林防火工作作为群众的一项自觉行动,长期坚持落实好,使护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篇三:

  针对清明期间集中上坟祭祖,极易发生森林火灾的实际,遂宁市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3月30日,召开了全市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总结了春节森林防火工作,及时对清明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清明和五一节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3月25日在船山区组织开展了贴近实战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演练,部分区县、乡镇领导共300多人观摩了演练全过程,增强了指挥员的组织能力和一线消防队员的处置能力。

  加强宣传教育。在媒体以公益广告、游动字幕、天气预报等形式,生动形象地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倡导文明、生态祭祖;气象部门以手机短信、简报的形式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各乡镇、村社、街道在重点路口悬挂防火横幅,张贴警示标语,设置防火碑(牌),安排宣传车在各村和重点林区进行巡回宣传,利用早、中、晚三个时段在村村通广播中播放森林防火知识,增强了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加强野外火源管控。严格实行野外用火审批,对痴、呆、傻等低智人群逐一落实监管责任;对坟头、林地交界等易引发火灾地段的杂草进行了集中清理,在坟区集中设置祭祀烧纸区、鞭炮燃放点,配备灭火工具;在重点林区设置瞭望哨,安排防火队员随时处于临战状态;在进山入林口、森林公园门口设火源收缴点,建立进山入林登记联系制度,对进山上坟祭祖的人员,发给割除坟前杂草的镰刀,详细登记姓名、手机号、车牌号等。各村值班人员和护林员加强山林巡查,增加巡查次数,对重点林区重点设防、死看死守,及时排除森林火灾隐患,确保责任不脱节、防控无漏缺。

  加强防火督查。市、县(区)分别派出防火督查组对乡镇森林防火工作密集开展督查,重点督查带班领导及护林人员在岗、防火制度健全、防火责任落实、防火物资储备以及重点林区看管等情况,促进防火责任在基层的落实。

  加强值班处置。在3月25日至4月15日期间,各级防火机构、森林公安、乡镇和街道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指挥信息畅通。遂宁市防火办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因责任人脱岗、漏岗或对火情瞒报、迟报而引发较大森林火灾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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