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借款的合同

时间:2022-05-26 09:09:27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借款的合同(14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借款的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借款的合同(14篇)

借款的合同1

  出借方: 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

  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百分之六。

  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伍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出借方将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财务部门。

  2、还款时间与金额:

  借款方还款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

  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30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10%违约金。

  第五条 还款资金来源:

  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 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 出借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的合同2

  借款的合同条例

  (一九八五年二月二十八日国务院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信贷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借款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信贷计划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借款方)同银行、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贷款方)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城乡个人同银行、信用合作社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契约),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借贷当事人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按照国家政策、依据国家计划和有关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银行、信用合作社签订借款合同和发放贷款。

  第四条 借款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二章 借款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第五条 借款方借款必须提出申请,经贷款方审查认可后,即可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借款申请书、有关借款的凭证、协议书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也是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

  借款合同必须由当事人双方的法定代表或者凭法定代表授权证明的经办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六条 借款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金额;

  四、借款利率;

  五、借款期限;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七、保证条款;

  八、违约责任;

  九、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第七条 借款方申请借款应具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并有适销适用的物资和财产作贷款的保证。借款方无力偿还贷款时,贷款方有权要求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

  借款方不完全具备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借款条件,但有特殊情况需要借款时,可以提出申请,但需有符合法定条件的`保证人,经贷款方同意,并报经贷款方上级批准后,方可借款。

  第八条 按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需要保证人的,或者经当事人一方提出或双方协商需要保证人的,保证人必须具有足够代偿借款的财产。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人连带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

  第九条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必须按期还本付息。

  第十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三章 借款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一条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允许变更或解除借款合同:

  一、订立借款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原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

  二、工程项目经原批准机关决定撤销、停建或缓建的;

  三、借款方经国家批准决定关闭、停产、合并、分立或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借款合同的;

  四、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致使借款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在借款合同履行中,确因决策不当,继续履行将造成损失浪费的。

  第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变更或解除借款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借款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借款合同以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应按原借款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借款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第四章 违约责任和违法处理

  第十五条 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停止发放新贷款。

  第十六条 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偿还贷款的,应按银行规定减收利息。

  第十七条 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本条例第十六条罚息的计算相同。

  第十八条 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三条第二款,应追究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借款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借款合同格式,由银行、信用合作社制定。

  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一九八五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借款的合同3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__ 字第________号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

  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 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 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 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借款的合同4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借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贷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省(市) 市 县(区)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发放____(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____年____字第____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

  第二条 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帐户和存款帐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 甲方在提用借款前,应向乙方提交提款计划,并按提款计划提款。乙方应在甲方办理提款手续后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约定的金额放出。

  第四条 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五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提交具体还款计划,按还款计划还款。

  第六条 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______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委托人要求调整利率,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并毋需通知甲方,从调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取得委托人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本合同在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应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约定的日期和约定的金额将贷款放出,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二项的情况除外。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____%的利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三、甲方擅自提前归还借款,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关提前还款通知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提前归还借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贷款,应给甲方支付提前收回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二项、第六项的情况时除外。

  四、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还款通知时,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催收贷款,并可对逾期贷款加收____%的利息。

  五、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解除合同,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保证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危及贷款安全时,乙方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贷款。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帐户中扣收。

  七、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担保合同的,和担保合同同时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省(市) 市 县(区)

  注:

  1、如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2、如本合同毋需担保,划去第七条。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合同是金融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在向委托人指定的借款对象发放委托贷款时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

  二、如果借款人是贷款人的开户单位,签订合同时划去第二条。

  三、第三条中的提款计划和第五条中的还款计划,分别指分期借款计划和分期还款计划。

  四、第七条中的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和抵押合同。

  五、第三条日期前的空格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具体期限。

  六、第十条违约责任中违约金的比例和支付方式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

  七、合同当事人认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而本合同条款未涉及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第十一条中约定。

  八、第十四条是对合同签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约定。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签字和除单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无效。如果订合同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则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借款的合同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大写)、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金额

  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年 个月(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分期提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年月日金额年月日金额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借款的合同6

  编号: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应借款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以及_______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___________

  1.2 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其中备付利息:(大写:_______)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__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

  2.2 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 提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计划提款

  金额

  年

  季

  月

  3.3 ________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4 _______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5 _______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6 _______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______________

  利息每___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__________ .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__________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3条款所述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4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对该未提或超计划提款部分,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______‰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 _________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 ________借款应于结算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5 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6 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还款来源为________及其它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 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_____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日后______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期序

  金额

  序数

  年

  季

  月

  币种

  第1期

  第2期

  第3期

  第4期

  第5期

  第6期

  第7期

  第8期

  第9期

  第10期

  第11期

  第12期

  第13期

  第14期

借款的合同7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乙方(出借人):

  联系地址:

  丙方(连带保证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乙方因_________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经协商,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款,则与甲方无关。

  二、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小写)¥元。

  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帐 号: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 年 月 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

  借款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帐 号:

  五、借款违约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千分之五加收违约金。

  前款约定的损失赔偿比例,系各方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在主张该违约金时,甲方无须对其损失另行举证,同时双方均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调整请求权。

  六、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乙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事项

  本合同自叁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叁份各持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书面方式向本合同各方预留地址发送,如有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书面通知以发送之日起三日届满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连带保证人:

  签订约日期:月 日

  签订地址:

借款的合同8

  编号: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公司地址:营业执照号注册号:

  丙方(担保人):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支付凭证为准。

  2、乙方应根据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按照约定向丙方支付担保服务费。

  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乙方服从丙方的贷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7、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人民币______保证金。

  的违约金。

  6、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交付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保证金。在乙方按时付清本息后,丙方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和滞纳金,且在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和滞纳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8、若丙方违反上述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合同签订地:

借款的合同9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签订:

  (1)A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A公司合法持有C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C公司”)35%的股份;

  2.A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拟受让B公司持有的D信托投资公司(下简称“D公司”)73%的股权;

  3.B公司同意A公司将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权质押给B公司,作为A公司支付受让D公司73%股权价款的担保。

  故此,A公司与B公司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出质人:指A公司;

  质权人:指B公司;

  质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

  股权转让协议:指A公司和B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转受让D公司73%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价款:指依据股权转让协议A公司受让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股份应支付给B公司的全部价款。

  第二条 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A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履行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转让价款。

  3.如果按上述第2.2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转让价款,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转让价款和行使质权的开支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

  第三条 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受让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一个月内,至少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上发布三次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第四条 加速到期

  一旦出质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让义务,则视同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受让义务,其所余的全部受让义务立即届至履行期,质权人有权就全部未能受让的股权行使质权。

  第五条 陈述和保证

  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1.出质人是质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份质押给质权人;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5.质权人应获得因处置质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出质人有提供或协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之义务。

  6.如在本协议期间,质押股份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出质人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如果前述情况导致质押股份价值减少,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恢复质押股份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7.一旦质权人要求,出质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状况资料提供给质权人并允许质权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8.出质人将促使其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并授权其合法代表签署本协议使之有效,从而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并可按其条款执行。

  9.出质人将在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及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简称“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该省工商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从该省工商

借款的合同10

  第一条贷与人_________将第三条所载的动产,无偿贷与借用人_________使用,借用人约定_________使用后,返还其物。

  第二条借贷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三条借用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用人应在其住所或_________________使用借用物,不得搬移他处。

  第五条借用人如就借用物增加工作物的,应事先将设计书及费用估计提示贷与人,征得其同意。

  第六条借用人返还借用物时,可否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及应否回复原状,取决于贷与人。如贷与人不允许借用人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时,应偿还其费用,但以其现存的.增加价额为限。

  第七条空口无凭,受立此约,双方各执一份。

  贷与人(签字):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用人(签字):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的合同11

  债权人(下称甲方):

  姓名(名称):

  住所地:

  电话:

  债务人(下称乙方):

  姓名(名称):

  住所地: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乙方申请,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最高额授信借款是指甲方授予乙方在一定期限内最高借款额的借款业务。在授信期限及额度内,乙方在满足甲方条件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资金需求情况,随用随借,随借随还。

  第二条 授信内容

  1、甲方向乙方授信的最高借款额度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2、授信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借款利率:本合同项下发生的单笔借款利率为本合同授信期限相对应的甲方确定的期限档次利率,以《借据》为准。

  4、利息支付:本合同项下单笔借款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的,借款到期,利随本清;期限在一个月以上(不含)的,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20日,付息日自每月

  21日至当月底。

  5、本合同项下单笔借款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金额、利率、费率,以甲乙双方签署的单笔借款业务《借据》为准。

  第三条 最高额授信借款额度的使用

  1、乙方需要使用本合同项下借款额度时,须逐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有权根据自身资金情况、甲方的借款用途等因素进行审核。甲方审核同意的,双方另行签订单笔借款业务《借据》。

  2、在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限和最高借款额度内,乙方按以下第 项方式使用借款额度:

  2.1、以 个月为周期,以 万元为单笔借款额度循环使用,最后一次循环借款的到期日不超过本合同项下授信期限的到期日;

  2.2、按需使用,随用随借,随借随还,单笔借款的到期日不超过本合同项下授信期限的'到期日。

  3、授信期限届满,尚未使用的信用额度自动取消,乙方不能再申请使用。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l、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申请使用最高额授信借款额度。

  2、向甲方按 (月/季/年)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告及所有开户行名称、账号、存借款余额等相关资料、信息或个人财产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监督。

  3、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严格按照单笔《借据》约定的期限和利率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4、发生以下事项时,应于事项发生前书面通知甲方并落实甲方认可的债务清偿或补救措施:

  (1)隶属关系变更、高层人事变动、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组织结构调整等。

  (2)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困难或发生诉讼、仲裁事件。

  (3)变更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事项。

  (4)对甲方债权实现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项。

  5、实施下列行为,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落实甲方认可的债务清偿措施:

  (1)实施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减少注册资金,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项下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甲方债权实现的行为。

  (2)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偿债能力的。

  6、不与任何第三方签署有损于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合同。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及时受理并审核乙方使用借款的申请。

  2、有权要求乙方按期提供会计报告等文件、资料和信息,或个人财产情况,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借款的使用等情况。

  3、乙方未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可以就乙方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4、对乙方提供的有关其财债务、财产、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约定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最高额授信借款额度、期限的调整及违约责任

  1、如发生以下事件即构成乙方违约:

  (1)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借款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按时足额还款及其他义务;

  (3)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4)与乙方经营相关的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乙方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困难(包括但不限于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申请破产)或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6)乙方卷入重大或即将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影响其偿债能力;,乙方、抵押人与他方签订有损债权人权益的合同;

  (7)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质押物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借款本息,而债务人未按债权人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的;

  (8)乙方丧失商业信誉;

  (9) 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不按本合同或单项业务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10)乙方主要负责人涉嫌刑事犯罪,或乙方财产被查封或扣押;

  (11)乙方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及其他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

  (12)乙方没有充分履行本合同或与甲方签订的其他有关合同或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没有完全遵守其中任意规定;

  (13)乙方未履行合同第八条中所规定的义务;

  (14)乙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事件。

  2、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调整、减少或终止本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间,并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责任;

  (2)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等);

  (3)要求乙方提供或追加担保;

  (4)采取维护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八条 担保

  本合同项下所产生债权的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九条:合同变更及通知等

  本合同所约定的双方的权利,只能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或变更。债权人迟延或未能行使本合同项下以及准许债务人迟延付款均不构成债权人放弃或改变其权利,同时也不影响、减损或限制损害债权人行使权利。

  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

  本合同所有通知应当以专递信函或电话的方式以向另一方在本合同首页所述的地址、电话或之后以书面方式提供的地址、电话发送。如以专递信函方式发送,专递信函发送后的第5个工作日,不论债务人是否实际收到均视为已经送达。如以电话方式发送,视为立即送达。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及任何第三方向甲方出具的与本合同项下债权相关的承诺书、担保函等文书,以及乙方使用本合同项下借款额度时与甲方所签订的《借据》、清单、申请书、承诺书等文书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其他补充事项: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效力相同。

  乙方声明:甲方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关条款,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的合同12

  为了更好地融通各单位自主运用、暂时闲置的资金,保证资金安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 (甲方)与 (乙方)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将资金 作为委托借款基金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按甲方指定对象、内容代为发放。

  二、甲方将上述款项存入乙方(一次或分次存入均可)后,才能发放借款,未发放部分,甲方可以提取。

  三、乙方对甲方存入的资金,未发放部分比照专业银行单位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每季计付利息一次,直接存入甲方委托借款基金账户内,视同甲方委托借款基金。

  四、甲方一次批给、用款单位分次使用时,乙方即按批准发放金额一次由委托借款基金账户中支出,另行保管,甲方不得安排使用。

  五、根据甲方与用款单位协议规定的利率,乙方每季计收利息后,直接存入甲方委托借款基金账户内,视同甲方委托借款基金。

  六、乙方按每月末实际借款余额的 ‰向甲方(或用款单位)计收手续费。

  七、委托借款到期,由用款单位主动归还,并由乙方将收回的借款本息,直接存入甲方委托借款基金账户。到期不还,乙方有权主动从用款单位的结算账户中扣收,逾期加计罚息20%,归乙方收入。

  八、甲方提取委托借款基金,必须直接划入甲方在 银行 分理处开立的 账户内,不得转划他户和支取现金。

  九、乙方只承担甲方与用款单位所签协议中的有关条款的执行、监督、督促还款的.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直至委托存、放本息全部结清日止。

  甲方 公章 负责人章

  乙方 公章 负责人章

  委托人

  1.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

  2.付酬义务。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

  3.赔偿责任。

  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334条规定研究开发人的违约责任是指研究开发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委托开发合同,依本条规定委托开发合同研究开发人的违约责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研究开发人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研究开发人逾期两个月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研究开发人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并赔偿因此给委托人所造成的损失。

  2、研究开发人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的,委托人有权加以制止,并要求研究开发人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经委托人催告后,研究开发人逾期2个月仍未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研究开发人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并赔偿因此给委托人所造成的损失。[1]

  3、由于研究开发人的过错,造成研究开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由于研究开发人 的过错,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研究开发人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研究开发经费,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借款的合同13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联系地址:

  丙方(保证人):身份证号:联系地址:

  乙方因_______,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乙方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周转,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款,则与甲方无关。

  二、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元)。

  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

  账号: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合同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_______,利息按月结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八加收违约金。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八、逾期还款的处理:

  乙方如逾期还款,除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之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外,还应按如下方式赔偿甲方之损失:逾期还款期限在30日以内的部分,按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2‰)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超过30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点伍(2。5‰)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

  前款约定的损失赔偿比例,系各方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在主张该违约金时,甲方无须对其损失另行举证,同时双方均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调整请求权。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书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预留的地址发送,如有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书面通知以发送之日起三日届满视为送达。

  贷款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的合同14

  编号:___________

  借款单位(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月息:_______%

  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还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还款情况登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金额: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还本金额:__________________还息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结欠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员: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1.上列借款,保证按上述用途使用,不经贷款方批准,不挪作他用。如转移贷款用途,贷款方有权给予加收_______%罚息、提前收回借款等信用制裁。

  2.上列借款,保证按期归还。如按期归还确有困难,在到期3天前向贷款方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如不经批准延期或不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从逾期之日起,由贷款方按规定加收利息。

  3.上列借款,在逾期1个月后仍不归还,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人):(印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经办人:(印章)__________________

  信贷员:(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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