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企业借款合同

时间:2023-06-27 15:28:34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企业借款合同【热门】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借款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企业借款合同【热门】

企业借款合同1

  贷款人(甲方):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

  第二条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坐落于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镇)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房间的现(期)房物业,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一,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二章贷款的发放

  第五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_________号和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_________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

  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额_________元;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额_________元;

  (3)_________。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________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三章贷款的归还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_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乙方按季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季度第_________个月的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_________乙方按_________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_________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

  第十条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以

  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罚息。

  第十二条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三条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___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四条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

  第十五条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良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

  第十六条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的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任何一项或多项事情发生时,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2)乙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3)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4)乙方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5)根据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的约定,因担保人(物)发生变故致使担保人须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质)押物的;

  (6)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七条发生本合同项下

  第十六条第

  (6)项规定的情形时,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_________号担保合同同时到期,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提前处分担保物。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乙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之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甲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五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一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六章费用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及实际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续费、公证费、房产过户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二十三条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使甲方决定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追讨,并从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并自_________号和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借款人住所:_________贷款人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存款账号: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编号:________年(_________)

  字号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企业借款合同2

  甲方(出借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

  移动电话/座机:

  保证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

  移动电话/座机: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种类、用途

  1、借款种类:

  2、借款用途:

  3、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金额为(大写) 人民币 (小写) .

  第二条、借款与还款期限、方式

  (1)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还款日期为 年 月 日。

  (2)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如与借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为准(还款日期相应顺延)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项下借款利息自甲方实际提供借款的当天开始计算,借款利率双方约定为 ,利息结算方式为: ,本息还款方式为 .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借款使用情况,并对借款使用进行监督,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等信息情况,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

  2、在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按期向乙方提供借款。

  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息期限和利率向乙方收取应得利息,如乙方违约有权收取违约金,合同终止后乙方必须归还甲方所借资本金及应得利息。

  4、乙方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1)不按期偿还借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的;

  (2)不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甲方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督的;

  (4)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5)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6)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债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所借款项,收取甲方借款时应当出具收据。

  2、按期足额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如遇特殊情况,乙方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30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向甲方支付应付利息。

  4、乙方应如实告知甲方借款用途,不得隐瞒,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合法合规的使用借款,保证不使用借款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按本合同约定期限计收利息,乙方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法律后果需自负,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资料、信息,填妥有关借款凭证,并积极配合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6、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甲方借款债权实现的行为,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采取相关行为。乙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实施相关行为损害甲方债权的,甲方有权撤销相关行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活动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项,如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经济状况恶化的,均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落实还款措施。

  8、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乙方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应当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9、乙方不得转移财产或擅自赠与、处置财产,以逃避对甲方的债务。

  10、借款期间乙方发生住址、联系方式等事项,应当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

  11、若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担保,则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办妥担保登记等有关法律手续,且保证该担保在还款期限内持续有效,如若相关担保失去应有的担保信用能力,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应得利息。

  12、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减少,乙方应当在7日内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13、乙方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法律服务、登记、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期提供借款,如延期超过7天以上的,甲方需按借款金额3%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2至13款中的任一款,甲方均有权采取停止提供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足以使甲方的借款不受损失的`保全措施;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5至13款中的任一款,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

  3、乙方到期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及利息的,甲方有权限期清偿,乙方除应支付给甲方借款本金及利息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

  4、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履行还本付息义务,不得擅自提前还款,否则甲方有权继续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息期限计收应得利息,并按照借款金额10%收取违约金。

  5、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息期限计收应得利息,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

  6、因乙方违约致使甲方采取诉讼及非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申请费、执行费、律师费以及评估、公证、勘验、拍卖、调查、鉴定、差旅费以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 借款担保

  1、抵押担保:乙方提供_____ _ __ 为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担保,并自行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处理抵押物。乙方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消灭。如若乙方提供的担保不适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保证担保:乙方提供债务履行保证人为本合同项下债权担保,保证人对乙方债务履行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五年。保证人履行责任后,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乙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3、如有见证方,则见证人应如实提供见证,但不因此对本合同的执行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见证人应当积极协助非违约方行使相关权利,所需费用计入维权成本,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变更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担保人 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条 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保证人(签章)

  保证人(签章)

  保证人(签章)

  见证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企业借款合同3

  甲方(资金借入方):身份证号码:住 所:

  乙方(资金借出方):

  住 所:

  甲方因需要资金用于经营生产,特向乙方借款。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属于生产经营性借款,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合法、正当的目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借款用途进行监督、检查,但乙方对甲方借款的用途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元(如果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甲方借款期限为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____月甲方收到款时应出具收条,但甲方不出具收条不影响甲方实际借款的事实;同时,乙方可以不再出具支付款项的凭据。

  第四条 甲方借款利率为月利率%(本利率以人民银行期借款基准利率_____%的四倍之内)。利息从合同约定的借款之日起计算。在合同履行中,合同确定的利率不变。

  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完后的两日内,乙方的借款现金直接支付给甲方本人或者通过银行划入甲方的银行卡内。

  如果资金不直接支付给甲方本人或者甲方的银行卡内,则甲方在此授权乙方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完后的两日内,将现金直接支付给甲方指定的收款人或者将借款存入收款人的帐户内,收款人银行帐号:,开户银行: 。

  第六条 甲方自愿按到期一次还本、每30天付息一次的方式归还借款本息。

  借款时间每满30天,第31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利息 元。甲方将利息存入乙方帐户或支付现金给乙方。

  借款到期当天,甲方应一次性将借款本金和剩余利息存入乙方帐户或支付现金给乙方。甲方

  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确认后才得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时,乙方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本息。

  第七条 甲方自愿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提供抵押担保。甲方以自己拥有产权的资产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物清单附后。

  抵押担保范围为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含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律师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八条 甲方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及抵押登记证明交贷款人保管。如果抵押物没有登记或不能登记,乙方有权单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有权取消对甲方的借款。

  抵押物到有权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甲方应负责办理,承担所有登记费用,乙方予以协助。

  第九条 抵押期间,甲方承担如下责任:

  1、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2、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甲方的其他财产承担责任,甲方应在二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3、抵押物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变卖、重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等。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经乙方同意转让的,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收入,应提前足额归还贷款。

  4、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宣布提前收回借款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依法提前处分抵押物。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到期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及利息的,甲方对逾期借款按每日千分之 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影响借款安全的事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提前收回借款或处置抵押物:

  1、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中的条款;

  2、甲方有一次或一次以上没有按时支付借款利息;

  3、甲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5、甲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甲方履行偿还借款本息的义务;

  6、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甲方或抵押物发生变故,致使甲方需提前履行义务或乙方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7、甲方的抵押物发生了不利于乙方债权的变化,且甲方未能按乙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的`。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

  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面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三条、乙方无需甲方的同意,可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他人;但甲方未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及责任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 三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抵押登记一份。 第十六条、双方办理抵押物登记时,如果需要签订登记部门提供的格式合同,则格式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如果登记部门提供的格式合同与本合同条款内容、理解和解释有冲突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甲 方: 乙 方(盖章):

  签 字: 授权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附件

  抵 押 物 清 单

  甲方(资金借入方签章)

  乙方(资金借出方签章)

企业借款合同4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现金共计人民币xx元整(大写:xxxx元整)。本合同借款期限为xx年,自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xxxx。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xxxxxx。乙方有权随时对资金去向向甲方索取书面说明。

  第三条利率与利息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借款年利率为税后%,即借款总额%,合计人民币xxxxxx元整(大写:xxxx元整)。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划出资金之日起计息,利息在所借款项到账后当场以现金或现金划账方式支付,不得拖欠;如未能及时支付利息,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当场解除合同,并向甲方索取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还款方式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xx种还款方式:

  (1)甲方分期偿还借款: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一次性偿还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前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还款金额)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xxxxxxxx

  开户名:xxxxxxxx

  账号:xxxxxxxx

  3.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所收取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后有效,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全部借款,并可向甲方索取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xx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借款的担保方式为xx,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xx的担保合同。

  第七条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公司,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3.甲方保证:本借款合同不因法人代表或公司股东变更而失效,无任何欺诈行为,并为不可撤销、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具有永久法律效力。所借资金到期后,若不履行承诺,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还款,愿接受下列处治:乙方凭本借款合同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我公司追索,我方无条件放弃一切抗辩和反诉权。乙方可凭此借款合同依法冻结我公司的银行帐户;借款合同转为我方欠乙方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款项并按该借款总额加收每天1%的滞纳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我公司承担。

  第八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甲方应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借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收取办法为:

  3.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4.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每日1%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每日1%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评估及公证事宜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需要进行评估的,可由双方共同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且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

  2、本合同内容的需在乙方所在地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企业借款合同5

  一、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

  什么是借款合同?199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合同法》没有对借贷双方的主体作出限制。在司法实践中,公民个人间的借款合同以及以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企业间借款合同一直被作为无效合同来认定。

  企业间借款合同在司法实践中被认定为无效合同的法律依据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9月23日给四川省人民法院的《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的批复》。该批复明确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而这里所指的“有关金融法规”,系指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6月28日发布的《贷款通则》。《贷款通则》第二条明确规定:“本通则所称贷款人系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 第二十一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是,由于《贷款通则》的发布者是中国人民银行,其在法律性质上属于部门规章,而不是行政法规。因此,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司法实践中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的根本原因是因其贷款主体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部门规章的规定。

  那么《合同法》对合同无效的情形又是如何规定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具备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适用上述第五十二条第

  (六)款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必须是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被直接适用的依据,即《贷款通则》在性质上属于行政规章,而不属于行政法规。

  综上所述,作者认为,从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并不能推定企业间借款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作为实践中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的直接依据《贷款通则》在性质上属于部门规章,建议在立法上对此作出调整。

  二、企业间借款合同的诉讼风险

  尽管在法律界对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存在争议,但是目前的司法审判实践仍依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处理。因此,如果企业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依据双方的借款合同提起诉讼,则比较其他类型的借款合同,在诉讼过程中存在特定的诉讼风险。

  从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及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来看,一般在这类诉讼中除本金可以得到保护外,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在诉讼中亦存在因合同违法而被法院制裁的可能性,即法院可能会发出制裁决定以收缴借款合同中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及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之日期间内的利息。

  三、企业间借贷的合法途径

  作者认为,在现行的司法实践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企业间的借贷可以选择委托贷款的方式。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企业借款合同6

  合同编号:XXX

  借款方:XXX(简称甲方)

  贷款方:XXX(简称乙方)

  根据XXX号文件批准的XXX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短期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XXX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金额:外汇贷款(大写)XXX。

  第二条、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XXX。

  第三条、借款期限:本期贷款从XXX年____月____日起至XXX年____月____日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本期贷款年利率为XXX%,乙方按季计收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借款使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订货卡片对外采购合同作为付款依据。甲方授权乙方凭有关进口部门的付款确认通知,主动从贷款帐户中支付款项。以外币计算的保险费,国外银行手续费等,甲方委托乙方从贷款帐户中扣收,并将“支款通知”联寄交甲方。

  第六条、借款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附后。

  第七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XXX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2‰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向甲方支付2‰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

  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XXX份,经借贷双方和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盖章):XXX

  借款方(盖章):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

  XXX年____月____日

  XXX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XXX

  签订地点:XXX

企业借款合同7

  贷款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地址):

  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地址):

  借款人、贷款人经平等协商,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借款条件

  第一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款项的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2.1 本合同项下借款币种为 ,金额为 (大

  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 利率、利息和费用

  3.1 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年利率为

  3.2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 (月/季/半年)结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

  3.3 本合同项下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挪用借款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

  第四条 提款

  借款人可根据实际用款需求提取借款,每次提款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款。

  第五条 还款

  5.1借款人按照下列 种方式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

  (1) 借款到期一次性偿还。

  (2) 按照下列还款计划分期偿还(内容较多时,可另附页):

  5.2 每期还款日为实际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期对应日;无对应日的,还款日为该期最后一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5.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按提前还款金额的 %向贷款人支付补偿金。

  第六条 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担保,其担保方式为以下第 种:

  (1)抵押。

  (2)质押。

  (3)保证

  (4)其他。

  本借款合同对应的担保合同号为 。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解决方式为 :

  (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会有效之仲裁规则,在 (仲裁地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 在贷款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贷款人、 各执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借款合同条款

  第一条 借款发放和支付

  1.1 借款人提取借款必须满足下列前提条件,否则贷款人没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任何款项,贷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1) 除信用贷款外,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提供相应担保,相关担保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且担保未发生不利于贷款人的变化;

  (2)在每次提款时,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陈述和保证仍然真实、准确、完整,且未发生本合同项下或借款人与贷款人签署的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1.2 借款人提取借款,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提款通知书。提款通知一经提交,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第二条 还款

  2.1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2.2 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应于提前还款日同时付清至提前还款日止,依据本合同约定到期应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项。

  第三条 担保

  3.1 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应为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3.2 本合同项下担保物发生受损、贬值、产权纠纷、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处理抵押物,或保证担保的保证人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发生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第四条 陈述和保证

  借款人向贷款人做出以下陈述和保证,并维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有效:

  4.1 依法具备借款人主体资格,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4.2 签订本合同已获得所有必需的授权或批准,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本公司章程、股东出资协议、联营协议、合伙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应承担的其他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无抵触。

  4.3 在最近一年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

  4.4 提供给贷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4.5 未向贷款人隐瞒其所涉及的诉讼、仲裁或索赔事件。

  第五条 借款人承诺

  5.1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所借款项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5.2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5.3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按照贷款人要求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资料和反映借款人偿债能力的其他资料,积极协助并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和监督。

  5.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及时通知贷款人:

  (1) 变更名称、公章、公司章程、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通讯地址等事项;

  (2) 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申请(被申请)破产;

  (3) 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税务、工商等有权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采取处罚措施;

  (4) 股东、董事和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股东和出资人涉嫌重大案件或经济纠纷。

  5.5 不以降低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损害贷款人的权益。

  5.6承担因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贷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已付和应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等。

  5.7 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顺序优先于借款人对其股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主要出资人或关键管理人员的债务,并且与借款人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至少处于平等地位。

  第六条 贷款人承诺

  6.1 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6.2 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其财务和生产经营方面的非公开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违约

  7.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1)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或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或违背在本合同项下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的;

  (2) 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的`;

  (3) 借款人任何其他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能清偿,或者不履行或违反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4)借款人生产经营、对外投资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5) 借款人或其股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依法采取处罚措施,或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政策被媒体曝光,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6) 可能导致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受到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7.2 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停止依据本合同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

  (3) 宣布本合同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其他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偿还款项;

  (4)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5)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7.3 借款到期(含被宣布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约偿还的,贷款人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对借款人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7.4 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或其他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通过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第八条 权利和义务转让

  贷款人有权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贷款人的转让行为无须征得借款人同意。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生效、变更

  9.1 本合同自双方有效签署之日起生效(以最后签署日期为准),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9.2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条 其他

  10.1 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权利。

  10.2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借贷双方已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应借款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作出解释和说明。借款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条款(包括第一部分《借款条件》和第二部分《借款合同条款》),借贷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对合同内容无异议。

  贷款人(盖章):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借款合同8

  甲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需要,向甲方短期借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为( )。

  第二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乙方用于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年日止。借款到期后,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延期。

  第四条:借款利率和计算、结息及罚息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

  2、借款利息自借款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计算。乙方指定接受款项的账户为: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日计算,贷款到期后利随本清,日利率=月利率∕30.

  3、罚息:若乙方未按约定期限还款,从逾期之日起照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到清偿本息为止。逾期借款罚息利率为本条第一款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50%。对乙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在借款期限内按约定的借款利息计收复利,借款逾期后按本条本款第一项约定利率计收复利。

  第五条:借款的给付

  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后日内一次性向乙方给付借款,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 。

  第六条:还款原则

  1、 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任何还款,均按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偿还。

  2、乙方必须在本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或甲方同意宽限的`期限)清偿全部借款本息。

  第七条 借款的担保

  1、抵押登记手续的办理:如乙方未能在20xx年5月14日前还清全部借款本息,乙方承诺无条件在20xx年5月 日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确保甲方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的他项权利。

  2、乙方抵押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息、罚息、违约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相关费用。

  3、乙方确认并保证用于此次借款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楚,没有为其他第三人设定他项权利或其他形式的权利瑕疵。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的用款计划、财务会计报表等文件资料。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财务资料

  2、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不得挪用。

  3、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4、乙方不得抽逃资金或转移资产,以逃避对甲方债务的偿还。

  5、在未还清甲方的借款本息之前,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6、本合同项下借款未清偿之前,乙方如发生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合资、停业、歇业、解散等足以影响甲方借款债权实现的行为,乙方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等情形,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不利影响,均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

  7、乙方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评估、登记、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一项义务,甲方有权行使以下权利:

  1、要求乙方立即偿还本合同项下全部未清偿债务的本金、利息、费用。

  2、按贷款本金的2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3、乙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承担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所载明的罚息。

  4、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采取司法手段处置乙方抵押财产。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冷水江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借款合同9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

  住址: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抵押共有人:

  身份证号:

  住址: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乙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

  住址: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自愿签定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 今借到乙方 现金(人民币)¥: 万元整。 (大写)人民币 月利率 %,用于资金周转。

  第二条

  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到期一次性还清本金。利息按季支付。前 个月利息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

  甲方 及抵押共有人 自愿将坐落于 的房产 (房屋所有权证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作抵押担保。甲方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评估、公证、登记等相关手续,费有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抵押担保范围: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清偿借款所需费用等。

  第五条

  抵押期间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抵押房地产转让、变卖、抵偿债务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若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1、甲方不得用此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甲方承诺能自行解决在抵押房产被执行后的居住的问题。

  3、甲方保证所抵押房产并非其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不得以此为由抗辩乙方对该抵押房产的'执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收回全部借款,且加收合同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按借款总额的10%收取(违约金按月计算,超过一天按一个月计算);乙方因实现债权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2、借款方如逾期不全额归还借款,乙方有权追回借款,并加收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借款总额的10%收取;逾期时间的利息甲方须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借款利率的四倍支付给乙方(利息按月计算,超过一天按一个月计算);乙方因实现债权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例:执行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3、甲方承诺:若不按合同规定金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权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八条

  其它

  1、合同中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取书面形式通知一方,并达成书在面协议。

  2、合同中末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公证部门,房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抵押人)

  乙方(抵押权人)

  年 月 日

企业借款合同10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

  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建筑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规定___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用于____。

  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合同范本《建筑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借款合同1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企业借给个人)

  借款合同(企业借给个人)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为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并提供________作为保证人,甲方有相应的自有资金,同意出借。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千分之______(月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高利率,则按新利率的_______%作同时调整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还款分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者:借款期满一次性还本付息完毕)

  第六条

  保证条款

  1。除丙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外,乙方用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处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消灭。抵押登记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助办理,费用承担为: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同期银行规定的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2。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约定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份,每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借款合同12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大。然而,普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无法及时、有效地从金融机构获取贷款的现实状况,进一步加剧了企业间借款活动的发生。由于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较为模糊,司法实践中对企业间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态度不一,企业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只有肯定企业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而签订的借款合同的.效力,才能更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司题的解释(一)》第四条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然而,我国现行法律及行政法规中并没有关于禁止企业间借款行为的明确规定。只是在1996年8月1日起施行的《贷款通则》第七十三条中规定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收入进行罚款并予以取缔。其他关于企业间借贷合同无效的规定则多散见于199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司题的解答》、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司题的批复》及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企业借贷司题的答复》、《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文件中。当时,之所以禁止非金融企业间的借贷行为,理由是企业间借款合同与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相悖,“企业间的借贷活动,不仅不能繁荣我国的市场经济,相反会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干扰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贯彻执行,削弱国家对投资规模的监控,造成经济秩序的紊乱。”①但是该理由所依据的《银行管理暂行条例》早已于20xx年被依法废止。

  现行法律规范不仅没有关于企业间借贷行为的禁止性规定.还在部分法律及司法解释中间接对企业间为生产经营需要所进行的借款行为给予了保护。

企业借款合同13

  我国立法对于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效力是予以否定的,但司法实践中对于企业间借贷纠纷的处理方式却不一致。企业间的借款行为比较常见,并发挥着较为重要的融资功能。完全否认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既不利于企业的融资和发展,也不利于部分企业资金的的充分利用,不符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有条件的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完善企业间借款的法律规则,既有其现实意义,也有其理论价值。

  一、企业间借款合同属于私法的调整范围

  企业的自主经营权是指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经营方式选择权、生产经营决策权、资金支配使用权等内容。由于资金是企业经营发展最重要的要素,因此资金支配使用权对于企业来说非常重要的。企业间借贷行为是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的必然行为,是其经营权的充分体现,是企业处分自由资金的意思表示,为私法上的`权利行使问题,属于私法的调整范围,国家公权力不应过多干预。

  二、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有效体现了合同自由的原则

  合同法未对借款合同的双方主体资格进行限制,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均予以认可。企业作为具有独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民商事主体,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志,自由地决定将企业自由资金出借给其他企业,并可以与另一方协商确定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只要该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就应该认定为有效合同。企业间借款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赋予其相应的法律效力是尊重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

  三、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有效符合公平和效率原则。

  公平是以利益的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以调整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公平原则强调,在市场经济中以市场交易原则作为行为准则,公平合理地对待所有市场主体。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为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就应当逐步消除对企业间借款与正规金融活动的差别对待,并赋予企业间借款与自然人间借贷相同的法律效力。 效率意味着市场主体运行合法高效,交易成本降低,社会财富总量增加。企业间借款是非自然人之间按照双方约定转让闲置资金的行为,是资产信用原则的体现,如果法律可以为其设置良好的交易规则,则可以有效地提高资金的利用率,减少借贷双方的交易费用,加快交易速度,促进市场有序竞争。

  因此,企业间借款合同与一般借款合同在法理上并无不同,根据私法自治及合同自由原则,企业间基于自己真实意思形成的借款合同,在不违反国家金融管制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应该认定为合法有效。

企业借款合同14

  甲方(出借方):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民法等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为充分利用资金资源,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借款合同。

  一、借款用途:乙方所借款项用于日常经营周转所需,不得用于非乙方营业范围之外的目的,不得将借款转借他人。

  二、借款金额:人民币。甲方不得预收利息,如甲方要求先付利息,借款本金按减掉先付利息后的`金额计算。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每月 计算,按月计息。借款非一次到位的,按到期时间分笔计息。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乙方银行账上时间为准。

  甲方如以现金方式支付借款,甲方应将现金全额缴存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后该笔借款方可生效。借款时间以现金缴款单上银行印戳或电子银行回单时间为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每笔借款开出借据,借据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所持借据应于乙方归还借款后交回甲方。

  五、还款方式:借款到期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还款,还款前甲方应提前告知与甲方姓名相符的收款账号。按月付息,合同期满本息全部结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部分,加收10%的罚息。

  2、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或甲方经营业务有重大调整,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如乙方终止营业、破产清算,甲方优先于其他债权人获得还款。

  七、借款如需展期,要求展期一方应在到期前30日内向对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甲方同意后签署补充协议办理展期手续。

  八、其他:

  除因本合同规定事项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甲方第一笔借款到账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出借人、借款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借方):

  身份证号:

  代表人:

  开户银行及帐号:

  乙方(借款方):

  地址:

  代表人: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企业借款合同15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简称贷款方)

  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简称保证方)

  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保证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借款单位为满足一产需要向贷款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双方依据《工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为了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方按照借款方的借款申请书确定的借款金额和借款用途,贷给借款方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用于____。

  二、此项借款,期限____个月。由借款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一次或分次支用,每次支用应填制借据。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一次(或分次)还清全部本金。如不能按分次还款期归还的,作逾期贷款处理。

  三、贷款利息按月息____‰的利率计收(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执行);由借款方根据贷款方结息通知按期偿还,不能按期偿还的,作逾期贷款处理。

  四、逾期贷款按逾期金额的___%加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息___%。

  五、贷款到期时,借款方以__资金偿付或由贷款方在借款方__帐户中扣还。

  六、借款方保证按期向贷款方提送贷款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有关资料。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生产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七、借款方保证按季(年)从___中提取___%补充自有流动资金。借款方如不按本规定执行,贷款方有权对应补未补自有资金部分占用的贷款加息___。

  八、借款方违反《工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的'贷款,追回本合同已支用的贷款。

  九、保证单位保证借款方及时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如无力偿还,由保证单位在接到贷款方的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十、借款申请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失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借款合同条例》和《工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其它。

  借款单位(公章)

  贷款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保证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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