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

时间:2023-08-08 12:46:00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个人借款合同锦集[1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个人借款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个人借款合同锦集[15篇]

个人借款合同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个人借款合同2

  甲方(借款人):xxx(写明借款人的基本情况)

  乙方(贷款人):xxx(同上)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xxx元,于x年xx月xx日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约定具体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公民之间也可以无息借款)

  三、借款期限(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自x年xx月xx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x(签字、盖章)

  乙方:xxx(签字、盖章)

  x年xx月xx日

  借据

  今借到xxx(姓名)人民币伍千元整,x年xx月xx日前归还,月息按银行——(某种)存款计算。

  借款人:xxx(签字、盖章)

  x年xx月xx日

个人借款合同3

  编号:甲方(出借人):

  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丙方(保证人):

  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

  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 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

  本借款限用于乙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

  挪作他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大写:元整)。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年,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

  日(以乙方实际收款日计算起算日期,到期日相应顺延);

  如甲方续借/展期,经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办理续借/展期手续,本合同自动

  延续。本合同截止日期凭续借/展期凭证上所标明的日期为准。

  第四条 计息方式(在

  □ 方式一:月息,利息共计:人民币¥

  (大写:元整); □内打)

  □ 方式二:按中央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第五条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行: 账 号: 户 名:

  第六条 甲方回款账户信息(在

  □ 不指定回款账号。乙方还款时甲方另行指定;

  □ 指定回款账户:

  开户行: 账 号: 户 名:

  第七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乙方一切可以用来还款的所有资金;

  2、还款方式:乙方到期偿还全部借款;

  3、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担保措施。

  第八条 是否公证(在□内打)

  □ 公证 □内打)

  本合同双方同意向 公证处申请对本合同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当乙方有逾期或其他违约事件发生,甲方有权向该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并凭本合同的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强制执行,并自愿放弃抗辩权。乙方自愿接受强制执行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及其它费用。

  □ 不公证

  第九条 权利与义务

  1、在乙方落实甲方要求的全部担保措施、且甲方取得相应权利证明后,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借款;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本息;

  4、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对资金的使用计划、各项活动等情况;5、乙方不能依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十条 连带保证

  1、丙方自愿以其名下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经销代理权或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等)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其他相关费用,以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等);

  3、保证期限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或做相关的陈述,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及所做相关陈述的合法性、真实性,丙方需服从甲方的借后管理和风险监控。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事项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无论是否存在其他担保方式,丙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连带责任;

  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未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或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致使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丙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7.保证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内容,保证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如保证人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已经过合法授权;

  8、保证人向出借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保证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违约使用金额20%(百分之二十)的比例收取违约金;

  2、乙方利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按借款本息总额20%(百分之二十)的比例收取违约金;

  3、乙方如逾期不归还借款又不办理续借/展期手续的,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借款本息总额每日2(千分之二)的比例收取违约金;

  4、借款到期后五日内乙方不履行还款义务并支付相应利息、且未向甲方申请甲方申请续借/展期并办理续借/展期手续的,甲方有权按照法律规定或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合同/协议约定处理抵押物或采取其他担保措施;

  5、甲、乙双方约定按月结算利息,每月5日前支付上月利息,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的,甲方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向乙方追索本息。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并根据延期天数,按未支付借款部分每日2(千分之二)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违约金的天数不得超过20天。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签订及履行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组成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条款或补充协议;

  2、甲、乙双方签订的、或第三方为乙方提供相关担保而与甲方签订的与本借款合同相关的其

  他合同/协议或文件、凭证,均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

  3、本条前两款所述合同/协议,均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任何一方欲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应当及时返还已占用的全部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 第十五条 补充条款

个人借款合同4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xxxxxx,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xxx年xxx月xxx日起至xxx年xxx月xxx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xxxxxxx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

  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xxxx%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xx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签字、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出借人):(签字、盖章):20xx年xx月xx日。

  借据

  今借到人民币元(本金),借款期限自起到日止。

  借款人:

  证明人:

  20xx年xx月xx日

  收据

  20xx年xx月xx日

个人借款合同5

  甲方(借款人):____身份证号码:____

  乙方(出借人):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丙方(保证人):____身份证号码: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二)本合同借款用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高于国家利率,如国家利率调整则在新规定上增加____%。

  (四)本合同期限____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六)本合同借款担保方式为个人无限连带保证(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一份,合同文本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借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同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它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账号:____电话:____

  乙方(签字):____账号:____电话:____

  丙方(签字):____账号:____电话: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6

  贷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方为进行公司经营,向贷款方申请借款,贷款方也已审查批准,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 公司经营。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贰拾万元整(:200000.00)。

  第三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 无息提供。

  第四条:借款日期: 20xx年04月19日, 20xx年06月之前还款。

  第五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还借款 。

  2、还款方式: 现金 。

  第六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款;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

  2、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二、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_______%,按_______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___个月,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抵押品。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处置抵押物。

  3、若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月息,拖欠日最长不得超过_______天,_______天后若还未支付,则拖欠的利息将于下月转为借款本金,将于次月重新计算利息。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_______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_______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8

  借 款 人(全称):____________

  贷 款 人(全称):____________

  担 保 人(全称):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条 借款

  1.1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人民币

  1.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1.4借款利率:____________按以下1.4.1方式确定:____________

  1.4.1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

  1.5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等与借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先决条件

  未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____________

  2.1担保人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2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2.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物权、保险持续有效。

  2.4借款人、担保人、担保物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条 划款方式

  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将上述借款金额以现金方式交付于借款人。

  第四条 还款

  4.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以下______方式还本付息:____________

  4.1.1按 (月/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的 _______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结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4.1.2实施利随本清,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4.2 贷款人与借款人任意一方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的,须在下一个还款日到来之前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后制定新的还款计划。

  第五条 提前还款

  5.1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在还款时对提前还款部分按照实际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 (大写)支付补偿金。

  第六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6.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6.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6.3按贷款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6.4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6.5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七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7.1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及担保物情况。

  7.2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7.3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担保权的费用时,均由借款人进行支付。

  7.4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

  7.5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担保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公开披露。

  7.6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担 保

  第八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

  担保的共性条款

  8.1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连带责任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1.1担保范围包括:____________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8.1.2担保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授权。

  8.1.3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两个以上担保人的(含借款人自身提供物的担保),各担保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承担连带共同担保责任,贷款人有权选择任一或者各个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8.1.4本合同项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其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当贷款人放弃借款人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8.1.5担保人、担保物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担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的`,担保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8.1.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与担保人协议以担保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担保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保证人支付的款项或者处分担保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____________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

  (2)担保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3)担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担保期间,担保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8)其他严重危害贷款人权利的情形。

  8.2适用于本合同项下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2.1担保人同意以 提供担保。上述担保物详见(清单名称及编号) ,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2上述担保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 ,其最终价值以实际处理担保物所得价款为准。

  8.2.3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合物、混合物、分离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者权利。

  8.2.4担保物为共有的,担保人已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8.2.5担保物保险

  (1)担保人应按贷款人要求对担保物办理足额保险,并指定贷款人为该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

  (2)担保期间,担保人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履行保险合同(含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下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担保人未按时足额缴付保险费或者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的,贷款人有权代缴保险费或者代办保险(续保)手续。相关费用由贷款人直接从担保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3)担保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单方或者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请求权或者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4)担保期间,担保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担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及贷款人,并负责索赔事宜。因怠于通知或者索赔,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2.6担保期间,担保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恢复担保物的价值或者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8.2.7担保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对担保物作出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许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处分担保物的,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8.2.8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等,贷款人有权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8.2.9贷款人转让部分债权的,有权不转让相应的担保物权。贷款人转让担保物权的,担保人应当协助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8.2.10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借款人和其他担保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贷款人有权就其他担保人提供的担保物先于借款人提供的担保物物使担保物权。

  担保的个性条款

  8.3保证

  8.3.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8.3.2一次性还款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每期还款日起二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本合同债务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8.3.3保证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的,贷款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8.3.4本合同项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保证担保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先于借款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承担保证责任。

  8.4抵押

  8.4.1抵押人应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价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已设定抵押、已出租等情况。

  8.4.2抵押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或者其他权利证书由贷款人持有。

  8..4.3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义务。贷款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8.5动产质押

  8.5.1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质物及贷款人要求的相关资料交由贷款人保管。需要办理登记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相关权利登记证明材料由贷款人持有。

  8.5.2质权存续期间,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费由出质人承担。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灭失,造成出质人损失的,贷款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5.3借款人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的,贷款人应及时返还质物。出质人应及时接收质物;出质人不接收的,贷款人有权提存质物及相关单证,费用由出质人承担;出质人因未及时接收质物所造成的损失,由出质人自行承担。

  8.6权利质押

  8.6.1需要交付权利凭证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相关的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出质人交付的权利凭证。需要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手续,相关权利登记证明材料由贷款人持有。

  8.6.2出质的权利不存在被申请撤销、启动无效宣告程序、异议、查封、冻结、监管、诉讼、仲裁、挂失、止付以及其他影响质权实现的情形。

  8.6.3出质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缴纳与出质权利相关的各项费用,履行各项法定义务,以保证出质权利在质权存续期间持续有效。

  8.6.4以汇票、本票、支票、仓单、提单、债券以及其他须背书转让的权利凭证出质的,应当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8.6.5用于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本合同项下债权到期的,贷款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变现,所提价款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8.6.6用于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后于本合同项下债权到期的,出质人同意贷款人提前兑现或者提货,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债务。

  8.6.7借款人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但保的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质权人应当及时返还权利凭证。出质人应及时接收权利凭证。出质人不接收的,质权人有权提存该权利凭证,费有由出质人承担。

  违 约 责 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在借款人、担保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因贷款人原因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贷款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 (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9.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 (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在此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9.4对应付未付利息,货款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应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违约使用罚息)和借款逾期后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罚息和违约使用罚息)。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内按合同约定借款执行利率计算复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逾期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

  9.5借款人、任一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贷款人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有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采取其他资金产保全措施。

  9.6担保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向贷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所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百分之 (大写)计算;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同时给予全额赔偿。

  (1)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未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款及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已经设立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等情况;

  (3)未按合同约定办理登记、变更登记、保险手续,未移交质物、权利凭证;

  (4)未按贷款人要求恢复担保物价值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5)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分担保物;

  (6)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的行为。

  其 他

  第十条 费用承担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登记、评估、鉴定、见证、运输、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担保人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1.2在诉讼或者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2.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贷款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12.2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____________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担保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

  12.3本合同所称担保物包括抵押物、质物和出质权利。

  12.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借款人 份,贷款人 份,担保人各 份,效力相同。

  第十四条 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和担保人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签章) :____________贷款人(签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9

  借款人:(甲方)

  贷款人:(乙方)

  鉴证人:(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因甲方经营上需要,原向乙方的借款到期延续,为共同遵守执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续借金额

  甲方本次向乙方续借金额人民币(大写)为 。前期借款利率到20xx年3月底前按期一次性支付完成。

  二、续借期限

  本次约定续借款期限为一年,即从20xx年3月13日至20xx年3月12日。

  三、续借款利率与计息和结息

  1)本协议项下续借款的年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结算,半年结息1次。

  2)本协议项下续借款按实际使用期结息,也可提前归还。

  四、还款方式

  甲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还款日前准备好足额资金,届时甲方应用货币资金一次性付清乙方本、息,如有其他意向需经协商,以另行签订协议为准。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协议,如有某一方违约,应通过双方上级主管公司上海浦东星火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协调,协调不成可直接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方一份。

  甲方: 乙方:鉴证方:

  签字: 签字:签字:

  年月日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10

  出借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附身份证复印件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二、借款用途: 。

  三、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借款利息:月利率为 2% ,借款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

  五、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借款一次性(现金或银行转账)交付给乙方,乙方出具收到条。

  六、乙方承诺: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七、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期限还款,按照月利率 2% 继续计算利息直至本息还清之日止,并赔偿因甲方向乙方追讨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保全费、鉴定费、邮寄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八、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讼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保证人:

  签订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11

  借款人:(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贷款人:(下简称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_____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借款利息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不超过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_________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12

  合同编号:

  借 款 人(全称):

  贷 款 人(全称): 担 保 人(全称):(1)

  (2)

  (3)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条 借款

  1.1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1.2借款用途:

  1.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

  1.4借款利率: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

  1.4.1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下)

  浮 %,执行年利率 % 。借款期限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其准利率调整,借款执行利率不随之调整。

  1.4.2浮动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下)

  浮%,执行年利率 %。借款发放后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自调整生效日起以调整后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浮动比例重新确定合同的借款执行利率。按以下第 种方式浮动:

  (1)自中国人民银行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

  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

  (2)利率调整以 (大写)个月为一个周期。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

  利率调整,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下一个周期首月的借款对应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无借款对应日的,基准利率调整后的下一个周期首月的最后一日视为借款对应日。

  1.5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浮动利率调整按本合同第1.4.2约定

  的利率浮动规则执行)等与借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2.1担保人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2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2.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

  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物权、保险持续有效。

  2.4借款人、担保人、担保物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条 划款方式

  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将上述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账号/

  银行卡号为。

  第四条 还款

  4.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以下第

  4.1.1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归还借款本息。

  4.1.2按/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日。

  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结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4.1.3分期还款的,按□季/□每个月还款,还款日为每季末月或期末月的 (20日/借款对应日)。如无借款对应日,以所在季末月或期末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借款人与贷款人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还款,计算公式如下:

  (1)等额本息还款法

  借款期数借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 每期还款额=借款期数(1+期利率)-1

  (2)等本递减还款法

  每期还款额=借款本金?(借款本金-累计已归还本金额)?期利率 借款期数

  (3)其他还款方式:

  4.2借款人应于每期还款日前在第三条所述借款人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借款本

  息的款项,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借款本息。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贷款人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要求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经贷款人同意。

  4.3 贷款人与借款人任意一方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的,须在下一个还款日到来之前五

  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后制定新的还款计划。

  5.1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在还款时对提前还款部分按照实际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 (大写)支付补偿金。

  第六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6.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6.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6.3按贷款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6.4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6.5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七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7.1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及担保物情况。

  7.2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7.3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担保权的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7.4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

  7.5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担保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公开披露。

  7.6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担 保

  第八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 担保的共性条款

  8.1适用于本合同项下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1.1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8.1.2担保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授权。

  8.1.3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两个以上担保人的(含借款人自身提供物的担保),各担保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承担连带共同担保责任,贷款人有权选择任一或者各个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8.1.4本合同项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其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当贷款人放弃借款人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8.1.5担保人、担保物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担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的,担保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8.1.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与担保人协议以担保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担保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保证人支付的款项或者处分担保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

  (2)担保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3)担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担保期间,担保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8)其他严重危害贷款人权利的情形。

  8.2适用于本合同项下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2.1担保人同意以提供担保。上述担保物详见(清单名称及编号) ,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2上述担保物暂作价人民币其最终价值以实际处理担保物所得价款为准。

  8.2.3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合物、混合物、分离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者权利。

  8.2.4担保物为共有的,担保人已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8.2.5担保物保险

  (1)担保人应按贷款人要求对担保物办理足额保险,并指定贷款人为该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

  (2)担保期间,担保人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履行保险合同(含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下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担保人未按时足额缴付保险费或者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的,贷款人有权代缴保险费或者代办保险(续保)手续。相关费用由贷款人直接从担保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3)担保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单方或者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请求权或者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4)担保期间,担保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担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及贷款人,并负责索赔事宜。因怠于通知或者索赔,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个人借款合同13

  借款人:________

  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

  经借款人与贷款人友好协商,就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署的编号为___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有关贷款利率及罚息利率相关条款,达成如下变更协议:

  1、自__年__月_日起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浮动比例由(上浮/下调)________%调整(上浮/下调)________%。该利率自__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依据利率调整日当日的基准利率及上述调整后的上浮/下调幅度,在合同约定的每个利率调整日调整一次。

  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为在本补充协议生效后所执行贷款利率的水平上上浮%。贷款利率按照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调整的.,罚息利率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时进行相应调整。

  3、合同项下借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在本补充协议生效后所执行贷款利率的水平上上浮_________%。贷款利率按照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调整的,罚息利率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时进行相应调整。合同中借款逾期是指借款人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前足额偿还任意一期借款本息的行为。

  4、合同所称基准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如果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公布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基准利率是指银行同业公认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如无此银行同业公认的贷款利率,则基准利率是指贷款人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本补充协议所指的基准利率按补充协议生效当日的基准利率确定;合同项下贷款利率或罚息利率依本补充协议

  第一条约定调整时,基准利率按利率调整日当日的基准利率确定。

  5、合同项下贷款的利率调整日为每年的1月1日。

  6、如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新利率政策,对于贷款利率商业银行在一定幅度内可自行决定适用标准的,贷款人有权在该规定幅度内选择某一利率标准适用于本合同,借款人同意遵守该标准,按该标准履行义务。即在签订本补充协议后,如遇人民银行调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后出现贷款人能够执行的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最低下浮比例低于本补充协议约定的下浮比例,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书面同意,有权随时按人民银行新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政策和贷款人的相关业务规定调整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浮动比例。

  利率风险特别提示:在签订本补充协议前,借款人已充分了解以后可能面临人民银行上调贷款基准利率或调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导致借款人利息负担加重的风险。

  本补充协议经借款人签字、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协议未涉及内容仍按原合同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签字):________

  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个人名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14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 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证人) 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各方经过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充分协商,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具体约定

  (一)借款额度和期限:人民币(大写)万元,借款期限。借款日期和金额以借据为准。

  (二)借款用途:主要用于短期流动资金,甲方应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做违法活动。

  (三)借款利率:____月。

  (四)还款方式: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本,利息在借款时付清。

  二、保证条款

  (一)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丙方做为保证人对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日内,保证人代甲方偿还乙方到期资金的.本金和新增利息;

  2、本合同项下资金的罚息;

  3、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4、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责任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保全费、公告费、差旅费等)。

  5、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6、保证人在借款合同生效期内,不得出售自己的土地、房产、汽车等固定资产;不得变更、出售、减少自己的股权。特殊情况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7、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三、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1、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2、甲方违反借款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3、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4、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或保证人擅自处分合同项下的固定资产和股权;

  5、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6、甲方或保证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借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1、甲方逾期还款,除应付利息外,延期____日按借款额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3、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四、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____市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

  五、其他

  (一)本合同附件借据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15

  借款人: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贷款人: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_______

  联系电话: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经过协商,约定乙方向甲方出借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 )。

  借款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事,甲方不得随意变更资金使用用途。

  第三条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为_______%/年。

  2.本合同借款自资金借出之日起计息,按(季/月)结息,结息日为满1季度的当天。

  第四条还款方式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

  (1)甲方分期偿还借款: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偿还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以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还款金额)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_______

  开户名:_______

  账号:_______

  3.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五条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六条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借款的担保方式为,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担保合同[s1],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条甲方保证

  1.甲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八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发生任何影响其经济能力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民事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时,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证明文件。

  4.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借款期间,甲方变更其住所、电话等信息时,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____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签字):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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