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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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13 06:58:07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优秀)借款合同范本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借款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秀)借款合同范本15篇

借款合同范本1

  本协议由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或“借款方”) ,与________银行(简称“银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此证:

  鉴于借款人已向银行要求基于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向借款人提供一笔本金为________美元($________的定期贷款);

  鉴于银行已准备基于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向借款人提供此项定期贷款;

  据此,以双方相互承诺为对价,就下述内容达成一致:

  第一条 定义

  基于本协议之目的,下列词语可定义为:

  “营业日”:指位于________银行开始正常银行业务的任何一天,以及________同业银行拆借市场进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诺”:指银行在本协议生效日即承担向借款人贷款的义务。

  “银行”:指位于________的信贷银行国际分部。

  “美元”及“$”符号: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及与本协议项下所有支付有关的现汇。

  “违约事件”:指依本协议第八条中所列举的所有事件。

  “担保人”:指________银行。

  “负债”: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负债是指依据________国通常接受的会计准则所包括的在债务被确认之日该人或借款人之资产负债表负债一侧所表明的确定负债的全部债务项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继或被担保的,或属借款人次要或偶发的债务(有别于在托收过程中文件背书)在内的债务及负债,无论是源于任何协议所引起的负债或是提供款项及预付款项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负债均属此范围。

  “分期付款日”:指根据4.1的规定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达18个月,24个月,30个月,36个月,42个月,48个月,54个月和60个月之日。

  “付息日”:是指每一个计息期的最后一日。

  “计息期”:指自协议生效日起________个月后止的一段期间,每一计息期自上一计息期最后一日始,到借款人所选择的三个月后或六个月后止,但是, (I)如果每一计息期的最后一日不是银行营业日者,则顺延到下一个营业日,或(II)假若一个计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开始或截止,则计息期将在该分期付款日结束。

  “利率”:指依2.4、2.6和2.7中的规定,或另有规定的利率。

  “贷款机构”:是指国际银行机构,或根据其意愿随时指定的分行、分理处、分支机构或支行;贷款将自此类机构发放,且未偿付及全部偿付款项亦由此类机构收取。

  “贷款”:指依本协议2.1款规定由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票据”:指由借款人开具以银行为指定付款人的依附录A基本内容的期票,其证明因银行依本协议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而产生的借款人对银行的负债。

  “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号、团体、政府、政府机构或除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个人、团体或其他名义的实体。

  第二条 贷款

  2.1 承诺

  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并基于借款人作出的陈述与保证,银行同意通过其贷款机构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为________美元($________)的贷款。

  2.2 释放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依协议第六条规定,银行应向借款人在________指定的账号汇入协议约定的数额款项。如借款人未能完成第六条中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则银行无义务提供此项贷款。

  2.3 还款、支付利息及计息期的确定

  借款人同意依照协议规定的利息率,在付款日,分________期偿还贷款本金。借款人应就其选择3个月或6个月利息期的结果,在利息期偿付之前5个营业日(第一个利息期除外),通知银行。如果银行未收到上述通知,则下一利息期的长度与上个相同;假若一个计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开始或截止,则计息期将在该分期付款日结束。

  2.4 利率的确定

  依照协议规定每一计息期的利息应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此利率加该计息期偿付前两日,时间11: 00 a.m.,________ 同业银行拆借市场的利率。

  2.5 票据

  借款人偿还本金的义务应由借款人的期票证明,其基本格式应参照附录A,并符合本条(2.5)的规定。票据应(I)以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期票出具日期; (II)依银行指令支付与贷款本金相等的款项; (III)分为相等的________期,每一期在分期付款日到期; (IV)依规定利率偿付到期未付的本金部分的利息,依每一计息期在付息日偿付。

  2.6 替代基础

  在利率是依2.4款规定确定时, (I)银行应确定利率已定而本金尚未偿付的那一期利息期的美元无法在________同业银行市场上拆借到,或(II)在某一确定利息期,其原先规定的利息,即从________同业银行拆借的利息无法正确反映银行的费用时,银行应在该计息期生效第一天之前至少一个营业日,以电传、电报或电话方式,将银行作出的决定通知借款人。在此通知后的30天内,银行和借款人应通过友好会谈确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基础(简称为“替代基础”) 。如果在此通知后的30天内,银行和借款人商定了替代利率,该利率应具有追溯力且自该利息期的第一天起生效。如果在此通知后的30天内,银行和借款人未能就替代利率达成一致,银行应以书面形式向借款人出具一份银行为获得该利息期内贷款所要负担利息的文件,应当明确的是银行的利息率应与1.5%的相同,上述利息若确实影响了银行筹集该利息期贷款的费用,则新利率自该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就有效。银行应向借款人提供其获得贷款的途径及为获得此贷款而支付费用的证明。在收到银行有关利息率或为获得贷款而支付的利息的通知后,借款人有权依据4.7款的规定,将贷款和本票中尚未支付的本金的全部(不是部分),加上自此预付日起计算的利息,一次性地先行偿付给银行。

  2.7 过期未付本金的.利息率

  在借款人未能偿还根据贷款合同和本票的规定应偿还的款项时,借款人应根据要求向本票持有人支付利息,利息从应付款日起计算,到实际付款日止。每一年的利率以下列中较高的为准:(I)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偿付本息的利息期的上一期利息率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个百分点(1%) ,或(II)在借款人未能偿付之日的________同业银行拆借市场上的上午11: 00,主要银行所出具的贷款利率报价的基础上再加2.5个百分点(2.5%) 。银行应以正确的书面方式或电传通知借款人确定的利息。在不损害本条规定的银行的权利以及准据法允许的前提下,借款人同意补偿银行因为借款人不及时偿还贷款或本材料规定的本金或利息、或其他费用所产生的损失,如银行为遵守出贷承诺、获得贷款款项而产生的损失。为此,银行应出具一份标明损失和费用的证书。

  2.8 计算,终局决定

  所有偿付的利息以360天为一年,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银行对每一期利息率的确定都对各当事方有约束力。

  2.9 收入的利用

  (a)贷款收入应用作________(确定用途)。

  (b) 银行提示借款人,借款人确认其了解根据________的政策,国际贷款只能资助国以外的非________籍企业。借款人确认贷款收入将只被用于资助________国以外的业务。

  第三条 信用证

  信用证

  为支持并担保借款人履行本合同及本票项下的义务,担保人应按照附录2(保函)的格式向银行出具一份备用信用证。该保函的金额应为________,且有效期应到偿付贷款日后一个月的第一天为止。

  第四条 付款

  4.1 付款

  根据合同和本票的规定,借款人对应向银行偿付的贷款不得抵消、反拆并不可自由兑换,付款应向________的贷款机构支付,不迟于当地时间上午10: 00。一旦应付款日为非营业日,则自动顺延到该日后的第一个营业日。在计算利息和金额时应包括这一日和下一个营业日。

  4.2 以美元付款的义务

  根据本合同和本票规定,应由借款人偿付的本金和利息应以美元支付,而无论于何种法律、规则或制度,也无论是现有的或根据任何管辖权将可能会影响此项义务的履行。此义务也可通过偿付或诉讼方式予以保护。此项以美元付款的义务应是通过诉讼可以强制执行的,并且不受其他裁决的影响。

  4.3 借款人部分提前付款的权利

  在任一利息支付日,借款人有权在提前30天以书信或电传通知(不可撤销的通知)银行后,将本金和利息,部分地或全部地提前偿还。每一部分的预先偿还额应不少于________美元,且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部分不得再借用。

  4.4 补偿

  借款人应对基于下列原因而使银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包括利润损失)进行补偿。(银行的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银行在利息低于合同的规定而为组织贷款所付出的成本、费用和损失)(a)贷款未在该日签字; (b)在利息偿付日以外进行的偿还和提前偿还。银行应将这些成本、费用和损失制成证书,发送给借款人。这一证书,如果没有明显的计算或转交上的错误即应有约束力。

  4.5 税务

  (a)所有票据面额、贷款本金和利息,以及与本协议和借款人开具票据有关的应付款项的支付应是不附带任何费用且是完税的,由________国或任何部门、机构、政治分支及征税权力机关或某一组织的成员所强制、划拨、征收或募集的(就本协议、贷款、票据、协议登记、鉴证或其他法律手续的履行、协议生效以及本金、利息、费用或有关的其他款项支付而引起的)现在或将来的所有所得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费、费用、强制贷款及预提费用不得减少全部应付款项,上述税费(以下总称“税务”)亦包括罚息和罚款;

  如果任何税务被强制征收,则借款人须向银行支付必需的额外费用以保证银行得到在票据中说明而不含税务的净等额款项。所有税务应由借款人在罚款日期之前支付。在依适用法律支付税务之后45天之内,借款人应将完税原始单据转交银行,如无法转交单据,则应向银行提交包含满意的形式或内容的支付证据。

  (b)借款人将保护银行或票据持有人免受侵害并向该方依其要求偿还已实际支付的任何税款。

  4.6 增加费用

  在本协议期间,任何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变化,或负责解释或管理的政府部门作出的解释或管理的变化,或财政或金融机构的指令的变化(无论是否有法律效力)将引起对于银行支付贷款本金或利息、票据金额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其他款项税基的变化;或强制、修改或承担任何储备金、特别储蓄金或对资产、基于账户或扩大信贷的储蓄类似要求;或强加给银行或________同业银行市场任何其他对本协议、贷款或票据产生影响的条件,或可能导致银行贷款或维持贷款的费用增加,或减少银行应收取款项的结果,在这类情形下,借款人应向银行依其要求支付此类附加款项以补偿银行增加的费用或减少的收入。由银行出具的确定其补偿必要额度的证明应先行送交借款人,除非有计算或传递方面明显的错误,否则该证明将最终作为确认文件并确定补偿金额。

借款合同范本2

  甲方(贷款方):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

  乙方为购买甲方所开发项目_______的房屋_______号楼_______单元_______楼_______号,因资金不足,特向甲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平等协商,根据平等自愿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借款用途

  乙方向甲方所借款项仅限于购买_______的房屋_______号楼_______单元_______楼_______号之用,所借款项全部直接用于支付该房屋首付款,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提供现金用于他途。

  二、 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

  三、 借款期限及方式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乙方保证在借款期限到期之日前全部偿清该笔借款。乙方在借款期限内有明显违反甲乙双方签订的购买上述房屋相关合同条款等行为或出现丧失还款信誉和能力及其他可能影响甲方收回借款的情况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要求乙方提前还款。

  四、 保证条款

  (一) 乙方所购上述房屋之全款发票由甲方保管,直至乙方还清所有借款时归还。

  (二) 乙方购买上述房屋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甲方代收代缴,发票契证等由甲方保管,直至乙方还清所有借款时归还。

  (三) 乙方未还清所有借款之前,甲方有权拒绝将其所购上述房屋交付乙方,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 借款利息

  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到期前偿清全部借款的,不必向甲方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到期后乙方逾期未还款的,按逾期尚欠款项的日息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利息,同时计算复利。

  六、 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偿还借款的,自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到期日之第二天起至乙方还清所有借款之日止,乙方除应按第五天规定的日息向甲方支付利息外,还应承担逾期未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七、 本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贷款人):______

  _乙方(借款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借款合同范本3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__ )

  二、借款期限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总计20__年__月__日。

  三、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四、甲方将借款本金打入乙方在开立的帐户中,帐户号:___________

  五、甲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有的(汽车登记证号)抵押给乙方。抵押权利价值。

  六、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代理人保管,甲方及其代理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检查。

  抵押期间,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因恢复抵押物原状或设定新增的.抵押物所花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未能按乙方要求采取以上措施的,甲方应在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抵押期间,经乙方同意,甲方可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或其他担保人清偿。

  七、借款到期日甲方应一次性偿付甲方相应的本金和利息。如甲方不按本协议的约定偿付相应金额,乙方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款项用于清偿本协议项下甲方的全部债务,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所得款项超过乙方债权部分,归甲方所有;所得款项不足弥补本协议项下甲方的全部债务的,乙方继续对甲方及其他担保人行使追索权。

  八、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__份,双方各执一份,__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附表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抵押情况声明》

  甲方(印章):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__年__月__日

  乙方(印章):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__年__月__日

借款合同范本4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

  (大写)

  二、借款用途:

  借款人因___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

  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范本5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邮编: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邮编: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上述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 9000万 元(大写:九千万元整,已交付)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 ,自 年 __月 日至 年 __月 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__ .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__ .

  第三条 利率与利息

  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为__ .

  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息,以如下第 种方式结息。

  (1)由甲方于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2)按年结息,结息日为__ .

  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的本息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 号:

  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四条 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五条 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 款。

  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 的担保合同。

  第六条 甲方保证

  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七条 甲方义务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 ,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者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或者作为本合同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担保。

  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 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汇总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 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 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公证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

  甲方盖章: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

  乙方盖章:

  日期:

借款合同范本6

  申请贷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承包_________国(地区)_________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建设银行总行_________号文件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对内发放贷款.双方除遵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中央级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外,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二、乙方凭甲方提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提供的贷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做为本合同的附件(略)。

  四、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年息百分之_________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百分之五十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五、乙方提供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

  六、甲方应按期归还贷款。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应由甲方的担保单位负责从_________(单位)_________资金中清偿。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三方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甲方的担保单位(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借款合同范本7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借款协议。

  第一条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元整、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为___年、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 借款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期限届满、甲方保证返还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民间借款合同第五条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__日内将借款交付甲方。

  第六条 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未按时将款交付甲方或者甲方未按时还款、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借款合同范本8

  贷 款 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借 款 人(乙方):______________

  担 保 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因需要资金用于 将其拥有 合法产权的上述房产做抵押向甲方申请借款、乙方保证到期还款。甲方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为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经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贰拾 万元整( 元),借款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乙方暂定为1个月。

  第二条:甲方一次性给付乙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元)、乙方到期归还甲方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元)。利率__ %每月、利息金额 元。

  第三条:乙方承诺于借款期限到期后立即将所借款项人民币__( 元)一次性归还甲方。如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乙方同意自逾期之日开始、每天按借款总额百分之 (即 元整)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本协议项下的借款甲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的形式划给乙方、甲方将钱款划拨到乙方账户或有乙方签字收条的情况下、就认定本协议已经事实生效、以银行小票或签字收条为据。(收条可打在本协议的反面空白处)

  甲方银行账户:

  乙方银行账户:

  第五条:乙方承诺、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开始、逾期____日之内仍不偿还借款时、同意将本协议所涉房产(房产证号是 转让给甲方所有、并且同意甲方对乙方所拥有的上述房产进行买卖处置或者用此房产向银行、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或者个人做借款融资等事项、以抵偿其所借款项。如发生上述情形、双方均同意以下内容:

  1、在乙方借款未全部还清甲方前、甲方拥有的.是乙方所提供的抵押物的未来收益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经营、转租、转让以及未来能获得的各种收益。

  2、抵押期间,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改变本协议中所规定抵押物现有状态、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以转让, 交换, 赠与, 出租,再抵押等方式处分抵押物。擅自处分抵押物的, 其行为无效。

  3,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或者乙方在借款合同到期后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依照规定对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4,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分配顺序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及有关的税额;清偿乙方所欠甲方借款金额及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 多余部份退还乙方、如有不足则向乙方追索。

  5, 乙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乙方在归还向甲方所借款项的基础上、还应向甲方支付所借款项总金额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份予以赔偿。

  6, 在乙方还清甲方借款之日起本借款合同自动撤消、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还款以银行小票(银行对账单)或双方签字确认为准。

  第六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七条:合同纠纷的处理、如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执法机关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每份三页、缺一不可、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担保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范本9

  甲方(贷方):

  乙方(借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己的现金 万元借给乙方使用。

  一、借款金额(元)大写:

  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借款利息每元月息 分 厘(每万元每月 元利息)。借款利息按季结算,足一年不结算,利息并入本金合计,按本金结算利息,借款利率不变。

  四、借款到期,还款优先还息。由乙方一次性将本息一次性偿还甲方,如到期不能偿还,可提前壹个月与甲方协商,得到甲方同意后延续借款日期,否则,即视为违约。

  五、到期未履约,利息加本金总额从到期日始,利息按(第三条)利率另附加为季递增利息(即每元季息)叁厘计算。即原利率每三个月再加叁厘计算。

  六、 愿将各自房产作抵押担保,房价为 万元,并附房产手续各 份。

  七、 附身份证复印件,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八、在抵押期内,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出售、转移、转让、赠予、联营、再抵押、入股或其它任何方式处理处分。

  九、房产产权若有共有人,共有人应签字,若随后说有共有人为无效。

  十、待本息超过房价,乙方不能履行约定,该房产权即归甲方所有,乙方若继续居住,房租金每月伍仟元,超出房价部分款项继续履行本借贷协议。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方:

  担保方: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续签注意以下情况:

  第一,保留原借款合同;

  第二,续签的`合同注明是第一次借款合同后,重新达成的补充合同;

  第三,注明还款期限,以及利息的约定;

  第四,双方签字确认合同效力,并签署日期。

借款合同范本10

  证照名称: 编号:

  住所: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如有):

  电话: ,传真: ,邮编: 借款人: (以下简称“债务人”)

  贷款人: (以下简称“债权人”) 证照名称: 编号:

  住所: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定义与解释:

  (1)担保方式,本合同的担保方式可以是抵押、质押、保证或者其他方式的担保,也可以是数种担保方式。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以及其他方式的担保人均称担保人。

  (2)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办案费、拍卖费、印花税、契税、公证费、保险费、抵(质)押登记/备案/撤销费等。

  第二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元(小写¥200万元 )。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20__年9月29日(含)起,至20__年12月29日止(借款期限以一个自然月为计算单位,不满1个月的,按1个债权人根据债务人的申请,同意向其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双方经友好协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合同。

  月计算,此点注意应与第五条第2协调);若债权人提前收贷,则视为借款到期日相应提前。如果上述约定与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借款收条等能够反映实际借款期限之文件的记载不一致,则以该借款收条等文件为准,该借款收条等文件属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 。未经债权人书面同意,债务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不得用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不得用于任何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禁止准入的项目或未经依法批准的项目。债务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债权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债务人就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每日按照挪用数额的千分之五的标准向债权人支付罚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第五条 利率与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按照如下约定执行:

  (1)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即一年期利率6.56%)上浮400%,确定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月利率2.1866%(日利率=月利率/30天)。

  (2)本合同签订后,借款发放之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相应的贷款基准利率,则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按借款发放当日适用的贷款基准利率及本条第1款第(1)项约定的浮动比例确定。

  (3)本合同项下借款发放后,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相应的贷款基准利率,则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于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适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当日进行调整,在新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照本条第1款第(1)项约定的浮动比例确定。

  (4)针对本条第1款第(2)、(3)项,债权人、债务人双方均同意自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适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当日(含)开始即按上述约定确定的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计息。依照上述约定调整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时,双方无须另行签订协议,任何一方均无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也无须通知担保人或征得其同意。

  2、计息方式: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息的计收方式为按月结息,每月的20日为结息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2)起息日为借款发放日(以到账为准),付息日为每月20日(含)前。

  (3)计息公式为:利息额=本金余额×月数×月利率+本金余额×零头天数

  ×日利率。日利率计算基数为一个月30天,换算公式:日利率=月利率/30。

  (4)债务人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应以到达债权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准。否则,视为债务人未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六条 借款发放与偿还

  1、借款发放

  (1)债务人将其下列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本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收款账户:开户行: ,账户名: ;账户号: 。

  (2)债务人不可撤销的授权债权人直接将本合同项下借款划至上述收款账户。债权人应在本合同生效且债务人办妥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手续及借款手续(债务人或担保人提供抵/质押担保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直接将本合同项下借款划至该账户。债权人直接将本合同项下借款划至该账户后即履行完毕借款发放义务。由于债务人自身原因或者第三方的原因,而非债权人的原因,造成债务人未能取得该借款,债权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根据实际情况,双方也可协商使用其他方式放款)。

  (3)债权人、债务人在借款发放完毕后应另行签署放款确认材料。

  2、借款偿还

  (1)债权人将其下列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人的放款账户和债务人还款时的还款账户:开户行: ,账户名: ;账户号: 。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的偿还方式为:

  1到期一次偿还本金。 ○

  2双方约定的其它还款方式: ○

  还款时债务人应将款项划至上述还款账户。债权人、债务人在还款后应另行签署还款确认材料。

  (3)债权人发放借款一个月内,债务人如提前还款应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提前还款的,债务人应按一个月利息额支付利息。

  (4)债权人发放借款一个月后,如债务人提前部分或全部归还借款本金,应提前十五个工作日通知债权人,并征得债权人同意。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的,债权人对提前归还的借款本金根据实际使用期限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但提前还款当月实际使用期限不足10日的,则按10日计收当月利息。

  (5)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在债务人同时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决定偿还本金或偿还利息的顺序;如双方另行协商采用分期还款情形下,且本合同项下存在多笔到期借款的,债权人有权决定某笔还款的清偿顺序;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存在多笔已到期借款合同的,债权人有权决定每笔还款所履行的合同顺序。

  3、本合同签订后,若发生以下情形的,债权人有权拒绝放款:

  (1)债务人成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被宣告失踪、死亡的;或者债务人发生分立、合并、重组、破产、解散、撤销等情形的`;

  (2)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或通过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虚假的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的;

  (3)债务人从事或涉嫌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4)债务人发生重大纠纷或涉诉案件,可能影响偿还借款本息的;

  (5)债务人财务状况或经营状况恶化或丧失商业信誉,可能影响偿还借款本息的;

  (6)借款人未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债权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

  (7)未办理完毕债权人所要求的担保手续;

  (8)债务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9)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有证据证明的债务人其他可能影响偿还借款本息的情形。

  第七条 逾期违约金

  1、债务人未按期偿还本金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即借款逾期的,债权人有权对逾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计收逾期违约金,即债务人应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日千分之五向债权人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债务人清偿完毕逾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之日止。

  2、债务人若未按期支付利息,债权人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债务人提前归还借款,并且,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债权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计收逾期违约金,即债务人应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的利息金额日千分之五向债权人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债务人清偿完毕逾期的借款利息之日止。(此条应与第五条协调)

  第八条 借款展期

  若债务人认为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应当至少在借款到期日前十五个工作日向债权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债权人同意的由双方签订展期协议,债权人不同意展期的不得展期,债务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还款。

  第九条 借款提前到期

  下列情况之一项或几项发生时,债权人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债务人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借款本息(即债权人提前收贷),并有权处分抵/质押财产和/或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债务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1)债务人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借款本金或利息发生逾期;

  (2)债务人以本合同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3)债务人未如实向债权人提交与本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 危及债权人借款安全的;

  (4)担保人将抵/质押财产拆除、出售、转让、交换、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臵抵/质押财产,足以危及债权人借款安全,且债务人未按债权人的要求另行提供有效足额担保的;

  (5)抵/质押财产发生毁损、灭失、价值明显减少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未能获得补救,且债务人未按债权人的要求另行提供有效足额担保的;

  (6)担保人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其他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未能获得补救,且债务人未按债权人的要求另行提供有效足额担保的;

  (7)债务人因涉及诉讼、仲裁,严重影响其履行债务能力,或被司法机关宣布对其财产予以没收或采取强制措施,影响其履行对债权人的债务清偿能力的;或担保人因发生上述情况而影响其履行对债权人担保责任的能力,且债务人未按债权人的要求另行提供有效足额担保的;

  (8)本合同项下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或承诺,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

  (9)债务人的任何其它借款、担保、赔偿或其他偿债责任到期不能履行,债务人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的能力已受到影响,或担保人因发生上述情况而影响其履行对债权人担保责任的能力,且债务人未按债权人的要求另行提供有效足额担保的;

  (10)债务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11)债务人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约定或违反向债权人作出的任何承诺,债权人认为危及借款安全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担保方式

  债务人及/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下列担保:

  第十一条 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

  1、债务人保证其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要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债务人保证签署本合同所需要的内部决议、授权手续已经完成,并保证完成全部审批、核准手续(如债务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

  3、债务人保证签订本合同,系其自身真实意思的表示。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未违背债务人公司章程或任何对债务人有约束力的其它合同、法律法规或相关文件的规定。

  4、债务人保证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不得以本合同项下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5、债务人应按债权人要求如实提供担保及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的情况。

  6、债务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债权人,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或提供债权人认可的还款方案及担保前不应采取行动:

  (1)债务人发生经济收入状况恶化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况发生;

  (2)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重要资产;

  (3)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股权转让、产权转让、减资等;(债务人为非自然人的。)

  (4)债务人或其关联方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债务人或其关联方为非自然人的。)

  (5)债务人或其关联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司法程序,或发生其他事件,可能影响按期支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或担保权利的实现;

  (6)债务人、其关联方或担保人拟申请破产;

  (7)债务人或其关联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行政措施,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强制措施,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影响或者价值减少或有减少可能;

  (8)债务人或其关联方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经济状况、财务

  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9)债务人或其关联方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10)债务人、其关联方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债务人为非自然人的。)

  (11)债务人或其关联方、债务人或其关联方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债务人或其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主要管理人员失踪、涉及违法违规或违反所适用的交易所规则或有异常变动;(债务人为非自然人的。)

  (12)债务人或其关联方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债务人或其关联方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或经济状况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13)在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前,债务人成为或可能成为担保人的股东或《公司法》所定义的“实际控制人”;

  (14)债务人或其关联方因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政策或行业标准等造成责任事故或被媒体曝光;

  (15)债务人的关联方与债务人之间的控制或被控制关系发生变化;

  (16)发生影响债务人或其关联方偿债能力的其他重大不利事项。

  7、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债务人应按债权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债权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合并、分立、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行政措施,或主要资产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强制措施;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影响;担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违规或违反所适用的交易所规则;担保人为个人的,担保人失踪、死亡(宣告死亡);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未设立或无效;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8、债务人保证不以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9、债务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归还借款本息。

  10、债务人支付的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债务:(1)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的费用;(2)损害赔偿金;(3)违约金;(4)利息;(5)本金。债权人有权单方变更上述顺序。

  11、债务人郑重承诺,债务人将对在与债权人借贷交易过程中所知晓的所有与借贷交易有关的商业信息严格保守秘密,未经债权人许可,绝不将该等信息以任何方式公布、披露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上述保密信息。

  否则,债务人愿承担法律责任和合同违约责任。保守秘密的上述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在业务洽谈中债务人所获知的债权人信息;双方在借贷交易进展、签署、执行过程中形成的交易结构、交易模式、交易文件等相关商业信息及债务人获得的其他与上述商业信息相关的信息。

  12、债务人保证其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第十二条 债权人的权利及义务

  1、在债务人完全履行了本合同为其设定的相应义务、满足发放借款条件的前提下,债权人应如期按约定向债务人发放借款。

  2、债权人应对债务人提供的资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债权人有权调查了解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和经济状况,有权查询债务人在各个合法征信机构的征信资料,并有权向合法的征信机构提供债权人的信用信息,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人行使上述权利时,债务人应给予协助、配合。

  第十三条 名誉担保

  债务人承诺以自身名誉向债权人担保,即如债务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等相应义务,由此而造成债权人的损失概由债务人承担,否则,债权人有权依法通过非诉或诉讼程序追索所有应付款项,并在全国或地区的各种媒体上披露债务人的上述不良信誉及未能履约的详细信息。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债权人、债务人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守约方受到的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在违约金(如有)之外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直到守约方的损失得到全部弥补。

  除本合同中相应条款的特别约定外,在债务人出现其他相应违约事件时,债权人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债务人按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债权人支付违约金,直到还清本息为止;

  (2)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3)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其他合同;

  (4)宣布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提前到期,亦有权宣布债务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借款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

  (5)有权要求债务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有权依法行使担保物权;

  (6)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等债权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五条 本合同的独立性

  1、本合同不因债务人、债权人或担保人之间存在的其他合同的无效、解除、撤销或终止而当然解除或终止。

  2、本合同不因各方的上级单位的指令,或各方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合同、文件、合同而免除;

  3、本合同不因各方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破产、解散、撤销、死亡、丧失行为能力等事项或变更企业有关登记事项而免除,本合同所列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继人继续承担和履行。

  第十六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双方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以诉讼方式解决,诉讼由债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余条款。

  第十七条 通知

  1、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以及向对方提出的要求,应均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首部列明联系方式送达对方。

  2、如任何一方的名称、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在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否则他方按照原定方式履行了通知义务的,即已有效送达。

  3、任何通知或要求只要按照上述方式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送达:

  (1)如系信函,则为挂号信发出后五个工作日;

  (2)如系传真,则为传真发出之日;

  (3)如系专人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八条 合同完整性

  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被依法裁定或判决无效,本合同其余条款的效力不应受任何影响。

  2、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照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等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个工作日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该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合同的原因,然后由双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

  第二十条 本合同的公证与执行

  债务人、债权人双方已经详读、完全理解,并一致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自愿接受法律文书全部条款之约束。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已经对强制执行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明白了解,经慎重考虑决定,本合同签订后自愿向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办理其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确认本合同所确定的债权债务、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对本合同所设定的债务、义务无疑义,保证遵守项下一切债务、义务,并承诺若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设定的义务或履行不适当,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具体问题由债务人在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手续时与债权人(或其代理人)所签承诺性文件约定。双方关于强制执行的约定优先适用于本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如本合同相关条款与本条约定及上述承诺性文件相冲突的,以本条约定及上述承诺性文件为准。

  第二十一条 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不能确定或不能完全确定借款的具体起止时间、利率、用途等,或其约定与实际起止时间、利率、用途不符的,则由放款凭证、借款收条等能够反映实际起止时间、利率、用途的文件确定该时间及利率、用途等,该等文件属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发生借款展期等情形时,债权人可将针对借款展期等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书提交给北京市方圆公证处,提交后本合同强制执行公证效力自动及于该等文件。

  第二十二条 未尽事宜

  有关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同意可以用补充协议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任何附件、补充协议,都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债权人可将该等文件提交北京市方圆公证处,提交后本合同强制执行公证效力自动及于该等文件。

  第二十三条 附则

  1、债务人、债权人均为自然人的,本合同自债务人(或其代理人)、债权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加盖名章/按指印之时成立,自债权人提供借款之时生效。债务人、债权人一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本合同自自然人一方(或其代理人)签字/加盖名章/按指印,以及对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加盖名章/按指印并加盖公章之时生效但在债务人及担保人未按债权人的要求订立担保合同及办妥担保合同约定的手续之前,债权人并无义务发放借款。

  2、本合同至债务人清偿或担保人代为清偿全部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其他有关债务时,自行终止。

  3、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债权人给予债务人、担保人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本合同中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损害、影响或限制债权人依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应视为债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债务人、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如债权人需向第三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债权,不必取得债务人同意,债务人在收到债权人有关债权转让的通知后,依本合同的约定向转让后的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

  4、本合同项下债务人如为二人或二人以上时,全体债务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

  5、因债务人违约致使债权人采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债务人应承担债权人为此支付的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6、因本合同而发生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办案费、拍卖费、变卖费、印花税、契税、公证费、保险费、抵(质)押登记/备案/撤销费、评估费、审批费等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7、本合同一式 份, 各执一份,北京市方圆公证处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于20__年1月1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签订。

  债务人: (公章或签字/名章/指印):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名章/指印):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范本11

  借款人: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方)

  贷款人:_________(以下简称贷方)

  借方根据_________号文件,_________(项目)所需资金向贷方提出申请,经贷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外汇_________美元(大写)

  配套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第二条 借款用途

  外汇贷款用于_________。

  配套人民币贷款用于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利率

  外汇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配套人民币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贷方按季收取利息,如借方未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复息计收。在合同履行期中,如遇到利率调整或计息办法变更,按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借款期限

  外汇贷款为自第一笔用汇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配套人民币贷款为自第一笔用款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 借款使用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借方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应对外签订定货合同。定货合同副本和用汇计划送交贷方,经贷方审查同意后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用汇,借方应事先征得贷方同意并及时调整用汇计划,以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第六条 借款偿还

  借方偿还本息所用货币与所借币种必须相同,并保证在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归还。还款计划如下:

  1.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后第_________个月开始偿还,共分_________次还清,每次_________美元。

  2.配套人民币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归还_________元;_________。

  如因特殊原因,借方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应在到期前两周内向贷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方同意修改原还款期限,重订利率。

  第七条 还款担保

  借方请_________为借款保证人,并由保证人按贷方的要求出具担保书。一旦借方未按期归还本息,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借方未按规定用途用款的,须向贷方支付未用或超用部分_________%的.违约金。

  2.贷方因本身责任未按用款规定提供贷款的,应按延期天数向借方支付未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3.借方未按规定使用贷款,贷方有权停止和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挪用贷款,借方除在限期内纠正外,对贷款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付_________%的罚息。

  4.借方未按期归还贷款,贷方有权从借方的其它帐户中扣收,并对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第九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贷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借方向贷方提供不真实的情况、报表和资料的;

  2.借方由于各种原因无力偿还贷款本息,资产总额又不足以抵偿负债总额的;

  3.借方的保证人已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代偿能力的。

  第十条 贷方有权按合同规定检查、监督借方使用贷款情况。借方应向贷方提供有关报表和各项资料。

  第十一条 借方所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凭证、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有关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议定的其它条款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贷方双方及保证方各执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交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借款合同范本12

  甲方: (贷款人)

  乙方: (借款人)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 元,借款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价款利率为月 %,乙方在每月 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结。

  二、乙方同意用 的土地使用权做该笔借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使用权人为: .双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登记费用由 方承担。

  三、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如有政府征用等情况,甲方有权对补偿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偿还全部价款。

  四、出现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约归还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乙方担保抵押财产: 甲方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还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时支付利息前,该抵押具有不可撤销性。乙方自愿放弃抗辩权、诉讼权、仲裁权,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强制执行,这是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承诺。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无权变卖、转移、转赠、转卖、抵押资产。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内,乙方抵押财产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损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八、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借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

  九、乙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甲方赔偿,并赔偿甲方主合同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办理抵押财产的登记手续,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主管部门备案 份。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关于土地抵押的借款合同

  债权人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条 本合同抵押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万元。

  第三条 本合同抵押借款期间 ,自_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四条 本合同抵押借款利息,依国家银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计算,并于每月一日计提利息。

  第五条 本合同抵押借款的土地应提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六条 本合同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土地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合同书均由甲方收执。

  第七条 本合同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涂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届满不清偿,甲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

  第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日下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合同书人

  甲方:______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乙方:______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________年__月__日

借款合同范本13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为周转需要向乙方借款,乙方有相应的自有资金并同意出借。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计(大写) _____元整;上述款项用于_____经营周转。

  第二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_____(月息)。

  第三条 借款和还款方式

  1、借款期限 天,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2、还款方式如下:借款期满一次性还本完毕。借款期间乙方可提前还款。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收回借款。

  2、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向乙方归还借款的,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本合同争议由_____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 其他

  1、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份。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签订。

  甲 方(签字):__________

  乙 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合同范本14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丙方(居间人): 鉴于:

  1、甲方拥有资金可以出借;

  2、乙方有借款需求;

  3、丙方作为居间人,为双方提供相关信息、报告交易机会、促成双方交易。

  4、本借款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市 区共同签署并履行。

  二、付款方式

  利率每日计收罚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罚息应于每月的第 1 个日历日前支付,否则,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的罚息利率按月计收复利。

  4.1.3、前述应付未付金额是指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但却未支付的利息和本金。

  4.1.4、乙方如逾期未还本金而继续使用,则自约定最后还款日起,应每日按罚息率支付罚息。

  4.2、清偿顺序与居间费用

  4.2.1、若乙方偿还金额不足,偿还顺序按照先后顺序为罚息、逾期违约金、应还利息、应还本金。甲方有权利改变上述顺序。

  4.2.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2.3条款之约定,未按时足额向丙方支付居间费用,则乙方除应正常履约外,还应向丙方支付 万元的惩罚性违约金。

  4.3、根本违约

  4.3.1、如果乙方擅自改变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借款用途或严重违反还款义务(逾期达到15天及以上),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须在甲方提出终止本协议要求的三日内一次性支付余下的所有本金、利息、罚息和逾期违约金。

  4.3.2、乙方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乙方需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余下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构成犯罪的,甲方有权向相关国家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4.3.3、甲方保留将乙方违约失信的相关信息在媒体披露的权利。因乙方未还款而带来的调查及诉讼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五、通知与送达

  5.1、本项下地址为各方约定之送达地址,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在变化发生之日起2日内书面通知另外两方。因未接到通知而向原地址送达的,视为已经送达。

  甲方地址: 邮编:

  收件人:

  乙方地址:邮编:

  收件人:

  丙方地址: 邮编:

  收件人:

  5.2、本协议履行期间各方所有的通知、文书、信函等均以EMS为送达方式,且自EMS发出之日后的第三日为送达之日。

  六、债权债务的转移

  6.1、甲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本协议下其对乙方债权的`转让,甲方转让对乙方的债权应书面通知乙方。在甲方的债权转让后,乙方需对债权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下其对甲方的还款义务,不得以未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6.2、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人。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7.2、乙方如要求本合同项下借款展期,应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查同意,双方签订展期协议并按约定缴纳利息和展期费用。甲方不同意展期的,乙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八、声明与保证

  8.1、甲方声明与保证

  甲方保证其所用于出借的资金来源合法,且甲方是该资金的合法支配权人,如第三方对资金归属、支配权、合法性等问题主张异议,给乙方或居间人、担保人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8.2、乙方声明与保证

  8.2.1、乙方保证其所借用的资金,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使用,安全经营,按时向甲方偿还利息及本金。本协议如涉及两人以上借款,任一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对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甲方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

  2.1、由甲方通过 方式将出借款项汇入到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乙方专用账号中。

  8.4、丙方声明与保证

  丙方声明为双方提供的服务仅为促成双方交易的居间服务,除向乙方收取服务费外,不具有任何形式的资金占用及使用情况。本协议项下的借款责任由甲乙双方承担,丙方不承担任何担保、保证、连带还款责任。

  九、其他

  9.1、上述各方签署本协议后,本协议于文首所载日期成立;本协议自甲方将本协议第一条所规定的借款本金数额支付到协议第一条规定的乙方账户之日起生效,本日期与签署日期不同的,以本日期为借款期限起始日期。乙方将本协议下全部本金、利息、罚息、逾期违约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全部偿还完毕之日,本协议自动失效。

  9.2、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作出。附件所示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附件包括:

  附件1:甲方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手印)

  附件2:乙方三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3:丙方三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3、本协议的传真件、复印件、扫描件等有效复本的效力与本协议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上述各方均确认,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和履行以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为前提。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条或多条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则该条将被视为无效,但该无效条款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9.5、如果各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须提交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9.6、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保留壹份,乙方保留壹份,丙方保留两份。

  乙方声明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一种方式:网上银行汇款

  第二种方式:银行柜台转账

  2.2、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将根据借款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借款本金数额足额支付到本协议

  第一条规定的乙方专用账号中。

  2.3、乙方收到甲方的借款后,由乙方通过 方式将居间费用汇入到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丙方专用账号中。

  第一种方式:网上银行汇款

  第二种方式:银行柜台转账

  三、本息偿还方式

  3.1、乙方须在还款日前一日(不得迟于12:00)或之前将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存入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甲方专用账户中。

  3.2、如果还款日遇到法定假日或公休日,还款日期不进行顺延。如果还款日为每月30日,则遇到天数不足30天的月份,还款日为应还款当月的最后一日。

  3.3、若乙方提前还款,乙方需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在乙方和甲方商定的日期当日或之前(非还款日及节假日),由乙方一次性将借款本金和利息存入本协议

  第一条规定的甲方专用账号中。

  四、违约规定

  4.1、违约定义

  4.1.1、本协议所称违约是指:若乙方晚于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支付利息日和最后返还本金日还款,或者未足额支付利息和本金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逾期违约金、罚息。

  4.1.2、罚息和逾期违约金计算方法如下;

  4.1.2.1、逾期违约金:当月发生逾期的,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5%计算,不低于100元,每月单独计算。

  4.1.2.2、罚息:逾期每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0.2%收取罚息,从逾期之日起按照罚息

  甲方(出借人)签字:

  乙方(借款人)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丙方(居间人)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借款合同范本15

  出借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借款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借款人配偶: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保证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保证人之配偶: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借款人于__年__月__日向出借人申请借款事宜,借款人之配偶、保证人及其配偶对借款人对出借人之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双方就本借款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借款

  1、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__ 元(大写: 元整),用途为__。

  2、借款人收款账号为:__

  3、借款人如使用微信或支付宝账户收款的,收款账户为:__

  4、如借款人收款账户为其他人的,则出借人向本协议指定账户或借款人另行指定账户支付出借款项的,视为出借人已经向借款人履行完毕出借义务。

  5、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出借人将出借款项支付给借款人。

  6、本借款期限为__年,自收到出借人支付借款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利息

  1、借款期内,借款人按年息__%向出借人支付利息,利息按月支付,借款人在每月__日前支付本月利息。

  2、借款期届满或视为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还未偿还完毕本息的,双方在本协议中直接确认确认将未偿还的本息总金额计算为新的借款本金,利息按新的借款本金作为计算基数,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3、出借人利息收款账户为:__

  4、如出借人另行指定收款账户的,以出借人书面指定为准。

  5、借款期届满或视为借款期届满后,借款利息为期款期内利息上浮50%。

  第三条还款

  1、借款期限届满或视为借款期限届满的,借款人应立即还款,先息后本。

  2、借款人每月还款,超出当月利息的,剩余部分视为借款人归还的下月利息,以此类推;除非借款人在借款期内偿还的借款期内所有利息偿还完毕的,剩余部分才视为归还的本金。

  3、借款人未按期还款的,借款人之配偶、保证人及其配偶有义务在履行期满后日内偿还,包括借款人应按月支付利息而未支付的情形。

  第四条担保

  1、借款人及其配偶对借款人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保证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之配偶对保证人的连带保证责任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2、借款人提供以下财产提供担保,并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办理抵押登记:

  3、担保及保证的范围为:借款本金(含本协议第二条第2款约定的新的`借款本金)、利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律师费、差旅费、复印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诉讼费、保全费等。

  4、保证人的保证期限为自借款人还款期限届满后三年。

  5、保证人提供以下财产提供担保,并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办理抵押登记:

  6、就抵押物、担保物拍卖变卖后的价款清偿顺序为利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律师费、差旅费、复印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债权人垫付的诉讼费及保全费、借款本金(含本协议第二条第2款约定的新的借款本金)。

  第五条提前收回借款

  1、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的,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1)借款人或其配偶、保证人或其配偶,被发现在本借款前有不诚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借款人与配偶离婚的,含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以一方立案起诉时即已视为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3)借款人或其配偶有涉诉(被告)、执行(被执行人),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含10万);

  (4)保证人或其配偶有涉诉(被告)、执行(被执行人),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含20万元);

  (5)借款人或其配偶的投资可能出现较大可能亏损,亏损金额可能在50万元以上的(含50万元);

  (6)其他可能影响出借人债权安全的情形的。

  2、出借人提前收回借款的,向借款人发函后日内,借款人及其配偶、保证人及其配偶有义务偿还借款本息及合理费用。

  3、出借人提前收回借款的,向借款人发函要求偿还借款本息之日,即视为借款期届满。

  第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通知

  本协议项下的文书、法院传票、判决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至以下收件地址,任何人签收的,均视为已经送达。

  出借人:

  借款人及其配偶:

  保证人及其配偶:

  第八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五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各方签字后生效。

  出借人:

  借款人及其配偶:

  保证人及其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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