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毕业论文

中共农村经济政策选择变迁的历史分析

时间:2022-10-06 08:37:53 经济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中共农村经济政策选择变迁的历史分析

  关于中共农村经济政策选择的历史一直在变迁,以下是一篇关于“中共农村经济政策选择变迁的历史分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共农村经济政策选择变迁的历史分析

  [摘 要]1921 年至今,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经济变迁过程中的政策取舍尽管充满曲折、出现过某些悲剧性事件,但基本遵循了以政府为主导的强制性路径方式。 在政策的重要转折关头,党和政府采取了某一时期社会发展的核心目标“倒逼”农村经济政策择取的策略,以使农村经济服从核心目标;而农村经济政策一旦选定,又会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在政策的推行上持续深化发展下去。 农村经济政策的择取,显然受制于中国工业化或自我重塑过程中的资源转移和矛盾转嫁,具有中国经济现代化特色特征。

  [关键词]农村经济政策;倒逼;深化;

  1921 年至今, 中国共产党一直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它们“始终是一个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全局的根本问题。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是这样,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也是这样。 ”[1](P144)当然,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经济政策的实际取舍过程中则基本是围绕某一阶段的中心任务展开,并为其服务。 这一选择虽然充满了曲折、出现过大的波动,但顺应了中国的国情,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 对党在过去农村经济政策的选择变迁历程做一个总结,是极有必要和重要的。 通过回顾,可以察看其得失,为今后的发展提供借鉴。 本文尝试就中国共产党对农村经济发展政策的变迁加以考察,揭示其制度选择的路径及其经验,为今后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提供理论和经验借鉴。

  一、新中国建立之前党对农村经济政策的取舍

  1921 年 7 月到新中国建立期间,中国共产党在经济政策的选择上不是一开始就定位在农村,而是以城市为核心展开革命活动。 在中国共产党刚成立时,“共产党人希望通过领导新生的无产阶级, 使其势力在中国的大都市中凸显出来。 ”[2](P230)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党的工作基本没有涉足农村地区,重心在城市,目标还是在经典理论的指导下, 力图通过城市工人的联合反动来获取全国革命的胜利。 事实上, 通过城市反动获取政权的模式进行了多次实践,并且在 1924 年之后也跟中国反动派建立了首次联合, 但受到国内工人力量薄弱和反动派背叛革命的影响,最终在 1927 年陷入了首次合作破裂和革命受挫的困境之中。 在此背景下,中国共产党才在国民政府“斩尽杀绝”政策的“倒逼”下被动转入了地下和农村。 从此,农村经济政策开始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工作重心。“解放区(包括了苏区、边区和解放区三个时期)的经济政策,基本内容是农村经济政策,是解放农村封建主义问题的政策;解放区的生产,中心是农业生产;农民是解放区发展经济的主力军。 ”[3](P393)此时,受军阀割据等因素影响,农村地区已经破败不堪,农民生活艰难,稍有资财者又迁移城乡,农村经济陷入到难以持续的困境之中。 “农民或以田亩荒芜,或以农产落价,致收入减少,而其日用必需,未能尽减,仍须求之于市。 乡间富户,或以匪患迁徙城市;或以农产衰败,不再投资田亩,乡间储蓄,遂逐渐向城市推移。 ”[4](P37)农村经济的困窘和农民“耕者有其田”的愿望却为刚刚转入农村地区的中国共产党提供了成长、 壮大的契机。为此,中共尚未在农村立足,就在 1927 年汉口会议上确立了土地革命的方针。 伴随各革命根据地的建立, 土地革命运动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1928 年 12 月毛泽东主持制定了 《 井冈山土地法》, 明确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没收的土地以“(1)分配农民个别耕种;(2)分配农民共同耕种;(3)由苏维埃政府组织模范农场耕种”,但禁止土地买卖。[4](P37)次年 4 月,毛泽东又在前期土地改革的基础上主持制定了《兴国土地法》,把早期“‘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土地’”。[5] (P361-362)之后,又对土地革命中出现的问题及农村的社会各阶层关系进行多次调整,从而使土改活动顺利推进。 显然,在这一时期,“我们的经济政策的原则,是进行一切可能的和必须的经济方面的建设,集中经济力量供给战争,同时极力改良民众的生活。 ”[5](P365)由于有了这些政策的保障,使陷入困境的农村地区经济, 即使一直处在不断的战火和混乱之中,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如 1933 年, 处在反动派“围剿” 之中的中央革命根据地的粮食生产比前一年增长了 15%, 而闽浙赣根据地则增长了20%。[6](P130-131)

  随着国内外局势的迅速变化,中国共产党对农村经济的政策则不断地深化、调整、完善下来,更加适合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和革命斗争需要,起到了团结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降低了农村内部的摩擦、冲突。 具体而言,抗战爆发前后,中国共产党为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以抗击日本侵入者,很快改变和调整了原有的农村经济政策,以减租减息替代没收地主土地的做法;同时,针对封闭的经济区域、敌伪的困扰和各种“经济战”、“货币战”等因素影响,中共适时制定了奖励生产、公私兼顾等制度,特别是在战争困难时期,各根据地还展开了一场“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为内涵的“大生产运动”。 在这些政策的激励下,农民的积极性得以全面提升,大量荒地得到了开垦,农业生产获得了巨大提高,如陕甘宁边区的谷物产量由 1937 年的 1,2600,00 担增加到了 1944 年的 1,7500,00 担,增长了 40%;棉花则由零上升到 1944 年的 300 万斤。[7](P747)随着抗战胜利,中国共产党又根据国内革命形势的变化,适时地调整了农村经济政策。 1946 年 5 月 4 日发出了《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把减租减息的政策调整为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农民。 1947年 9 月 13 日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彻底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的土地制度, 实行 “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 之后,针对土改中存在的乱打乱杀等现象,中国共产党对土改等农村经济政策进行了修补。 截至 1949 年 6 月,在解放区中已有 2/3 的人口完成了土改。 而更为主要的是,中国共产党凭借农村经济政策,获得了广大农民的支持,为革命的最终成功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