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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摊的经济管理

时间:2021-02-07 14:39:02 经济管理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路边摊的经济管理

  路边摊的经济管理

  关键词:路边摊 经济管理 公共秩序 生存保障

  一、相关背景

  1、路边摊问题背景

  路边摊是指在法律许可外,无营业执照,不在固定的构筑物内现买现卖的经营者。

  它是自古就存在的社会现象,从“贩夫贩妇”发展到今天的“流动商贩”,其历史沿革已深刻说明了其今仍应存在的合理性。

  时下,在解决城市就业,缓解社会矛盾方面,路边摊起到了正面作用。

  但是,部分路边摊不仅影响了市容市貌,还影响城市的未来经济走向。

  外资投入与城市环境关系较大,环境良好的城市往往外资投入系数较高,所以路边摊产生的负面影响也是城市规划中的顽疾。

  2、城市经济管理切入点

  城市经济管理理念的提出,最早可以追朔到1978年,当时它被两位研究者从经纪人的众多业务中发掘出来。

  1998年,麦基尔提出了城市经营比较明确的概念。

  他认为城市经济管理应该建立在两个简单但又是基础的目标之上,首先是规划,即规划如何供应和维护一个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其次是城市地方政府的合理定位,即地方政府的职责应该是从组织上和财政上确保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供给和维护。

  就我国而言,我国认为城市经济管理是城市政府对城市经济活动的决策、计划、组织、调节和监督;是国民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济形式

  路边摊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个体,从产生之日起,就包含这极强的两重性,即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同时,路边摊不仅成为城市经济的组成部分,更是城市经济个体细分的主流部分。

  矛盾升级

  摊主与城管之间的矛盾不仅是一个行政执法问题,在媒体和市民的关注下,已然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随着城市经济管理理论的推广以及我国政府关于政府职能的转变,近年来,服务型政府更是成为社会认可的新型职能变革,因此,这是一个代表性问题。

  互动性

  城市经济管理理论强调互动性,我们不能单纯站在城管的角度,被动地想解决措施。

  而应该站在城管和摊主双重角度去探索城市的经济管理之道。

  摊主,也应领悟经营之道。

  只有实现两者之间的“互动”,城市路边摊的经济管理方能实现。

  二、“角色”分析

  1、摊主

  路边摊在市民生活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他们往往拥有价格优势或是特色优势,而且因为其便利的'居民生活而受到消费者的欢迎。

  其它路边摊的竞争

  路边摊内部之间存在利益的争夺,售卖相同商品往往成为矛盾焦点。

  生存空间缩小

  现在全国范围内都在加快城市经济建设发展,城市管理者将路边摊这种现象作为城市不发达的标志,在规划城市时也缺少对路边摊的关注和积极回应。

  话语权缺失

  摊主们在自身权利遭受侵犯的时候,实现话语权的途径很少;路边摊群体经营较分散,凝聚力较小同时;城市中缺乏对应路边摊的必要的利益表达、协商和回应机制。

  生活状况不佳

  大部分摊主都是外来务工人员或者经济较困难的人,他们受到年龄、知识、技能、体力、资金、资源等因素的限制,无法进入正规行业就业,无奈下只能靠经营路边摊来获取生活来源。

  人身权财产权受侵犯

  摊主是为了谋生而摆摊,其存在是基本人权原则的体现。

  然而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合理把握行政规制,经常做出侵犯摊主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为。

  2、城管

  在当今贫富分化、利益多元、市场调节的社会背景下,城管队员每天接受着摊贩们的不解和咒骂。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由于面对下岗工人等弱势群体,城管往往处在矛盾的聚焦点而被敌视,遭受严重的暴力抗法甚至人身威胁。

  另一方面,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城管也存在执法违规现象,如收费、罚款不合理、没收物品、暴力执法等现象,引起民众普遍反感以及对流动商贩的普遍同情。

  纵观社会现状,城管管理所遭遇的困境主要有以下几点:

  三、解决措施

  经济管理应双向管理,在城管进行管理的同时,摊主也应对自身进行科学的管理。

  摊主的生存之道

  “V”型发展模式

  路边摊在发展初期,零星分布,摊主为了追求自身利益,在市场竞争的驱动下,形成单个经济体,群聚的形式比较少。

  一方面,是为了避免同类商品的竞争;另一方面,也是消费者对于商品的需求有限。

  在发展中期,也就是现在,路边摊会有群聚现象,但仅局限在种类,就是像市场一样的摆在一起,多种多样的商品,与其说是一种群聚效应,更多是在消费者指向下,摊主选择的一种方式,这些摊主并不自发地聚在一起,而是选择客流量大的地方,从而导致这种群聚。

  未来,路边摊发展的趋势是全方位、立体式群聚效应。

  除了不同种类的商品,同种商品也应群聚,群聚虽然带来竞争,但是其规模效应和对消费者的吸引力也是巨大的。

  地点上的选择也不应只是“逐人而动”,而应让人“逐摊而来”。

  一旦其群聚立体化,消费者自然为了有更多的选择,自发地来到聚集点。

  从社会角度来看,如果聚集效果、规模达到预期,城市规划的负面影响也会降到最低,相应部门的管理也会相对容易。

  “阶段式”货源选择

  路边摊贩在选择商品时,经常只是反复地卖一种商品或一类商品。

  当然从自身个体规模来说,相同类别的商品会更吸引消费者。

  但是随着时间、空间的转变,摊主必须转变观念,实行“阶段式”货源。

  “阶段式”不仅只商品的种类,更指商品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效应程度上。

  不只是前进,更是一种螺旋式的上升。

  “良心”经营

  部分摊主欺骗顾客,甚至出现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这是一个社会较关注的问题,也是市民消费路边摊最担心的问题。

  摊主欺骗消费者无疑是为了自己的利润,但是这样的利润只是短期的,从长远来看,将是自掘坟墓。

  用自己的良心去平衡自己消费的商品,这远不是诚信经营,而是一种出于人性本善的本性进行的经营。

  倡导良心经营,用心去判断、去衡量,我们相信,这样获得不仅仅是可观的收入,更获得了全社会的认可和关注。

  非正式化品牌效应

  从调研结果来看,相当一部分人有固定光顾的路边摊,但不是很多人。

  这就说明,路边摊存在回头客或潜在回头客,因而,摊主必须争取现有的回头客和潜在的回头客。

  摊主应该通过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态度来吸引更多的人消费,并形成一定的习惯,产生非正式化品牌效应。

  所谓非正式化品牌效应,指不同于品牌产生的品牌效应,但是结果类似。

  流动性售后服务

  路边摊的摆摊地点大都不固定,流动性较强,这样,如日用品、服装、鞋帽等就没有售后保证,当然,当今社会路边摊实行售后是一个不切合实际的想法,但是,随着路边摊发展越来越科学,售后服务将成为它取胜固定经营场所的优势。

  摊主可能改变摆摊地点,但必须承诺顾客售后服务,例如生活用品出现使用问题等,即使流动,也必须实行流动性售后服务。

  连锁经营

  连锁经营是未来路边摊发展的一种展望,也是摊主追求自身发展的一个目标。

  在消费市场存在的一个地点首先进行摊点设置,在规模和销售稳定的前提下,再次进行选址、摆摊,可以通过雇佣人员进行分区域摆摊,在无固定场所经营费用等条件下,摊主可以通过降价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从而实现规模效益。

  但是,这种连锁经营必须在商品、消费者、地点三者和谐统一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连锁摆摊。

  目前,从经营者的素质来看,比较困难,但是随着摆摊人的更替,一批思路先进的人,能够把握住商机,必将实现这种连锁经营。

  城管的管理:

  联动机制,齐抓共管

  就当前路边摊的形式来看,单是城管的管理是不够的,必须加强联动机制,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城管、卫生局等联合执法,全面迅速有效的进行对路边摊的管理,引导路边摊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同时,联合执法必须公正严明,同时要有效协调好联合执法部门的利益关系,这样才能使路边摊规范化乃至合法化发展。

  动态管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

  一是巩固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划定权责范围,全面落实责任体系。

  同时,强化路面管理,实行全方位、全天候、错时无缝隙管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使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二是落实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处罚标准与考评机制,激发城管执法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进行动态巡逻,有效遏制违章现象。

  三是明确城市管理工作当中摊主的权利义务,对摊主的管理以软控制为主。

  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

  目前全国行政执法部门对于路边摊管理,基本为疏堵结合,但是对于路边摊这种特殊的经济体,必须以疏为主,应当结合居民小区的分布情况,由社区物业管理部协调有关部门选好场所兴建市场,或利用空闲场地规划、建设一批简易市场,同时采取降低市场管理费用、减免税收等政策,就近引导流动摊贩进入基地合法经营。

  这样,既可以还路于民,又能促进进城农民及下岗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就业。

  加大宣传力度,群众共同参与

  政府应加大管理宣传力度,将自己的行政执法理念公之于众,由群众监督和管理。

  同时应建立举报机制,发动群众监督路边摊,这样既能培养群众的政治参与度,又可以使城管快速地了解路边摊违法现象以及管理现状,是一种有效的反馈。

  转变执法观念,优化政府职能

  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政府必须真正实行服务与管理并重,打造服务型政府。

  对路边摊的管理,不应只是管理,而应考虑市民和摊主,站在服务的角度去解决与摊主的矛盾。

  打造服务型政府,创新执法观念,让包括摊主在内的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制定特殊政策,善待摊主

  摊贩大多是因为就业困难而进行路边摊经营,但是城市承载量有限,路边摊产生的负面影响过大,但禁止摆摊后,大量失业人员威胁社会安定,因而要采取一些特殊政策来“善待”路边摊。

  完善现阶段社会保障体系,充分保障摊主这一类特殊群体的基本权利。

  具体来说,建立失业人员培训体系,由政府出资对失业人员进行再就业培训,使失业人员掌握一技之长,拥有谋生的本领。

  组建摊贩联盟,实现摊贩的自我管理

  摊贩联盟不仅是实现摊贩自我管理的重要形式和载体,作为自治组织,它也是摊贩治理结构中的重要参与方,代表摊贩们利益与其他参与者进行谈判、沟通、合作。

  摊贩组织起来,有利于摆脱个人被边缘化的境地,加强自己维权和参与治理的能力。

  转变思路,加强新市容建设

  “新市容”即 “市民”作为城市的基本组成元素以及服务对象,他们的生存现状、社会权利、精神风貌等同样应该被包含在城市形象中去。

  因而,居民生活得好不好、基本生活是否得到保证、应当被纳入城市市容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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