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经营合同3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酒店经营合同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酒店经营合同 篇1
一、承包项目:
甲方将 给乙方承包,全权委托乙方经营管理。
二、承包原则:
1、本协议本着利益共享,风险由乙方自己承担的原则,以承包的形式确定甲、乙双方的权、责、利的关系。
2、承包期间,甲方提供给乙方所有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等,乙方全权负责经营管理和经营活动。
3、承包期间酒店场所和原有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变。
4、乙方在承包期间投入的装修、购买设备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因管理不善或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亏损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承包期限:
本协议的承包期限为 年,即从 20xxX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止。
四、承包人员:
五、承包方式:
1、甲乙双方净利润分配:经乙方承包经营后,超出原来净利润部分的,甲方享有超出净利润的10%,另外90%归乙方支配。
2、乙方的利润报表每季度结算一次,送给甲方备案监督,利润分配一年结算。
3、承包期间,甲方单位内部活动需要安排在本酒店的,乙方无条件先安排甲方单位,其余时间有乙方自主安排经营活动。
4、税务费、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员工工资、行政人员工资和其它社会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承包权责:
1、乙方(承包人)受权后,有权针对酒店经营管理、财务、人事等方面提出治理方案,正确掌握酒店发展的经营决策,并按季度向甲方提交酒店实际财务会计报表,供甲方核实。
2、乙方对员工和各级管理人员有人事任免权,有权自主调动和使用,有权进行奖惩、辞退违纪员工。
3、酒店安全生产、人身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由乙方负全责。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关心职工生活,督促好职工福利工作。
4、其他经营方面的`权利等。
七、争议解决:
合同签定后,如有单方面违约,全部责任将有违约方承担。任何一方如需要变更本合同或其他特殊要求,应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约补充合同,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法律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法院提起申诉。
八、附则 :
1、本协议期满后,如甲方仍须将承包时,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良好的情况下,甲方应优先考虑由乙方续约。
2、本协议期满后,甲、乙任何一方如需续约或终止协议,应于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3、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乙方拟出酒店整改的可行性报告,符合同后。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业务代表: 业务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酒店经营合同 篇2
本合同双方为:
1、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酒店业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市路号。
2、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根据 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
鉴于:
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 定 义
经双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 时,有以下之定义。
1.1 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1.2 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市___路___号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
“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1.3 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 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1.4 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f.f.e--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 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1.5 营业设备或简称o.e--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 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法规定处理。
1.6 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公司集团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国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7 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9 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写字楼公寓收入、 食物或饮料销售、洗衣、电话、电报和电传的收入,服务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 设备使用费及租赁费等等。也包括商场营业收入或商场出租收入及业主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除7.1(d)或(e)条外,其他 按7.3条处理]和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 产生的差额。
1.10 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1.11 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酒店营业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和粮款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 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b)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饮料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c)依据当地经验,经董事会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因酒店营业有关雇用之独立公共会计师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请的法律顾问费用。
(e)第8.2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f)第7.1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营业设备,购入和更换之开支,包括1.5所列开支条。
(h)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i)第5.3.3条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酒店应承担的份额。
(j)因酒店消耗而发生的热力、水、电、煤气、电话和任何其它公用设施费用支出。
(k)付于推销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费用及开支和预定费用。
(l)为维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状况而产生之修葺、保养及更换费用,除第6. 1条和第6.2条属业主责任范围的费用外,均列入营业支出。
(m)一般情况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n)为酒店营业任何直接税项、关税、牌照费的缴付,但不包括第1.12条注明的费用。
1.12 独立费用--下列项目应解释为“独立费用”,不应包括在“营业支出” 之内。
(a)酒店装饰、固定附属装置和设备的折旧。
(b)本酒店的资本和房地产税项。
(c)本酒店土地使用费。
(d)开业前支出的摊销。
(e)第6.1条重置储备金的开支。
(f)由业主委任的审计师、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费和任何特别费用。
(g)奖励性管理费。
(h)本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
1.13 开房率--应解释为酒店实际出租了的客房数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数(不包括从香港地区及外国聘请来的人员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不可抗力--下述情况均构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战争、侵略、反叛、革命及内战。
(b)政府以统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条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发生而被影响及不可合理预测或抗拒的事故。
(d)劳工纠纷。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严重地影响管理公司经营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条 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2.1 工程地址财产所有权
将建酒店之工地图列于本合同的附录(一)。
2.2 酒店规模
酒店将拥有下列:
套房间及有关配套设备,在中国政策许可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
中西餐厅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礼堂
歌舞厅
运动/健康设备
商店
2.3 建筑进行程序
为进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备及装饰,酒店业主将对自行聘请及保留所有
有关及需要的建筑师、承包商、室内设计师及其它专家和顾问的费用负责。酒店业主应于六十天内给与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设计、建筑及配备总时间计划,而由管 理公司提出意见。
2.4 酒店验收
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在酒店建筑设备安装及完成时之接收程序,酒店业 主答应在一段合理时间内执行所有必要措施弥补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议。
第3条 酒店开业前事项
3.1 酒店开业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
在“酒店”开业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团受业主之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设立开业前之预算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后执行。
确立酒店之总体组织和计划开业前之各项活动。
为酒店设立管理控制和会计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规,挑选和招募来自各阶层之酒店员工,需 要时,履行培训计划。
协助组织和成立酒店内之各不同部门。
承担分析各项应保项目,和协商保险计划,在中国保险公司投保。
采购开业所需的物品。
制订并执行酒店之市场营销策略。
承担广告和公共关系计划(确定宣传媒介,拟定宣传材料,传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团的广告和公开宣传等)。
承担业务推广和订房运作。
组织开业典礼。
酒店业主应以本身费用开支使管理公司有适合之办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 之责任。
管理公司应联同酒店业主采取必要措施,获得因酒店供应、管理和经营而需 要之牌照和准许证。
3.2 酒店开业前之预算
(a)开业前预算表应如以下第3.5条之规定由管理公司于不迟于开业前六个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
(b)预算应包含所有开业前活动之成本和支出。
(c)其应再包含:
开业前酒店总经理、营业经理和按人员编制在开业前委派给酒店的所需 人员的工资。
招募和培训酒店委任员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时在本集团内其它酒店之培训 费用。
开业前广告和业务推广之成本。
开幕典礼之成本。
一切关于所有需要之经营和行政成本,包括领取所有需要之执照和准许 证成本、律师和顾问费用。
酒店部分开业时,部分经营所需之资金。
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表之资金于8.1条所述的银行帐户, 和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算表之资金于第8.1条所述的银行帐 户,和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九个月。
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六个月。
酒店经营合同 篇3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经营管理由甲方开发的×××国际商务中心(暂定名)商务酒店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国际商务中心建成后,由乙方负责其商务酒店的经营和管理。商务酒店管理范围:五楼以下(含五楼)全部建筑,共 间客房,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国际商务中心开业后 年。
三、双方责、权、利:
1.甲方应确保上述商务酒店 间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经营、管理。
2.鉴于乙方承担了甲方业主的回报责任,故甲方同意将西湖国际商务中心二楼约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西餐、咖啡厅及三楼全部约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配套用房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转让手续在综合验收结束后 天内办理完毕;并不受本条第 项的限制。
3.为提高酒店经营的.抗风险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经营期内,由乙方经营管理×××国际商务中心地下一、二层约 平方米配套物业(包括车库、娱乐、健身设施等),收益归乙方所有,用于弥补因异常情况可能发生的酒店经营亏损。
4.乙方应保证在经营期间内向酒店业主支付不低于××%的年回报额,并确保由非银行金融机构对上述回报进行担保,乙方受让的二楼、三楼物业应作为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抵押物。
四、酒店经营期满,乙方将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业的经营、收益权。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纠纷,则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未果,则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七、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项下的面积以房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面积的差异不影响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盖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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