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合同

合资经营合同

时间:2023-01-25 13:25:07 经营合同 我要投稿

合资经营合同汇编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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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经营合同汇编15篇

合资经营合同1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订立:

  (1)_______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成立及存在的法人(以下简称甲方);(2)_______有限公司,一所在香港法律下成立及存在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缘由:

  根据一份由甲方及乙方(以一统称〔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关于建议合作促进和发展广东省及中国其他地区的食品工业的意向书,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并通过友好协商,签订此合同,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及其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及条例,成立一合资经营企业,名为(西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促进发展中国的食品工业及引进先进技术设备与科学管理方法以实现上述目的。

  第一条合营双方的名称,注册所在国/所在地区与法定地址(略)。

  第二条合营双方法定代表的姓名、职业及国籍(略)。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法定地址、宗旨、经营范围

  3.1 公司的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3.2 公司的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3.3 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3.4 公司为一有限责任公司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的法人,公司的所有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法令及条例,公司的所有合法权益及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及保护。

  3.5 公司成立的宗旨在于充分利用中国的丰富食品资源及物料以发展食品工业,采用乙方在此方面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及引进先进的科技和设备,以香港和国际市场为目标,产品以出口外销为主,提高广东食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充分利用乙方在香港和世界各地的销售网点,已成功地实现以上的目的并为双方的利益取得理想的经济利润。公司的经营范围于初期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a)充分利用中国地域食品原料丰富资源的优势和____________公司先进的工商管理技术的优势对食品工业的产量与品质的提高而进行技术改造,及引进国外高级物料、良种。

  (b)通过公司引进香港及外国先进食品加工技术设备,以及对肉类、蔬菜、水果、酱料、调味、添加剂、饮料和冰淇淋等方面进行生产加工,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并配套包装、冷藏、运输等方面的营运设施。

  (c)设立包装容器工厂,除供应本公司需要外并在国内外市场进行销售。

  (d)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在香港和海外设立产品销售中心及网点。

  (e)随着公司的发展在广东省设立信息资料、科技咨询和技术培训中心,以促进食品工业的发展,以利于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取得成功。

  (f)与广东省的其他经济实体进行补偿贸易及其他类似的商业安排。

  (g)在董事会(如以下之定义)认为结合上述的一项或多项业务与其有附带关系或适合于经营的需要时,可以独立经营或以投资于其他合营企业或经济实体的方式,从事食品工业内的其他有关业务。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合营双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出资额的缴付期限以及出资额欠缴与转让的规定

  4.1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4.2 甲方的出资额为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__,数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乙方的出资额为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__,数额为______万元。但乙方的出资应以____________缴付,按缴付当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公布的外汇买卖牌价的中间价换算人民币计算。

  第五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5.1 双方应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来进行利润的分配和亏损的分担。惟双方对公司的责任只限于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额。

  5.2 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和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有关法律和条例缴纳所得税后,其年度利润应按以下的原则分配:

  (a)依照董事会决定的比例,预先提取储备基金、公司发展基金以及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b)任何一年的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数额不得多于公司百分之五的税后利润。

  第六条合资双方的责任

  6.1 甲方及乙方应尽力促进公司的业务活动。

  6.2 在不影响____________的原则下,双方同意各自主要负责以下各项:

  甲方:

  (a)负责办理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和申请公司的营业执照;

  (b)负责申请公司按规定享受的减免税收待遇;

  (c)负责申请设立公司的外汇存款账户及人民币存款账户;

  (d)负责为日常及办公使用的进口用品、设备及器具办理报关手续及领取进口许可证,并为出口物品领取出口许可证;

  (e)负责为公司申请有关的办事处;

  (f)负责推荐称职的中国职员;

  (g)负责申请乙方出入人员的出入境通行证件;

  (h)负责提供国内食品及市场趋势有关的信息资料;

  (i)负责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食品工业中的其他机构建立并保持固定的联系;

  (j)负责促进并协助公司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销售;

  (k)负责由公司指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

  (a)负责公司生产的产品在香港和国际市场销售;

  (b)负责提供香港和世界各地区的食品及食品有关的市场信息资料;

  (c)负责提供市场现有的现代食品科技和市场的信息资料;

  (d)负责在香港和其他国家及地区办理有关业务的注册登记手续;

  (e)负责介绍国外食品专家学者到公司所属企业及广东省其他食品企业传授食品生产技术;

  (f)负责公司业务的运转、公司骨干职员的业务培训和引进健全的管理经验;

  (g)负责与外国食品工业中的其他机构建立并保持固定的联系;

  (h)负责由公司指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董事会的组成、职责、权限

  7.1 双方于公司成立后组织成立董事会(〔董事会〕)。董事会人数为______名,其中甲方______名,乙方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担任。董事的任期为______年,若双方同意可以连任。若某董事因故需要更换时,由委派方另行安排接替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7.2 董事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的双方董事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

  第八条部经理与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和聘用办法

  8.1 公司成立一管理事务处以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事务处设一位总经理及一位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管理方针和决议。在董事会休会期间,总经理应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公司,对内任免下属人员,并行使董事会所授予的其他职权。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于处理重要问题时与副总经理协商。

  8.2 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用,总经理由乙方担任,副总经理由甲方担任。

  第九条场地使用权

  9.1 公司应向负责土地的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经营场地的使用权并以其名义签署场地使用合同。

  第十条保密协议

  10.1 甲方及乙方承诺于未获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透露或容许泄露任何因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获得的有关公司业务的机密资料给未经授权可接受该资料或文件的任何人士或经济组织。

  10.2 甲方及乙方同意公司应实行一个制度以安全保管上述第______段所提及的机密资料及文件,同时公司得尽其所能地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使此等资料及文件被公司职员及工作人员泄露的风险减至最低限度,但由双方明确地准许透露的`除外。

  10.3 如甲方或乙方获知任何有关侵犯公司专利权、商标、版权、其他知识产权或类似的事件时,首先发觉的一方应将其所有的有关消息通知另一方,然后双方协商(如有必要)应采取的行动。

  10.4 在甲方或乙方认为必要和恰当时,公司应采取行动和步骤以保证公司的知识产权利益。

  第十一条经营计划

  公司应按其业务范围制订其经营计划,此等计划于获得董事会批准后应予实行,并呈交有关部门备案。公司有权决定是否于国内或向国外采购主要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配件、交通工具及办事处用品,于购买条件相同的情形下,公司应首先考虑中国的产品。公司有权自行将产品在中国市场内销售或委托有关机构代销。此等产品的售价应由公司按竞争情况来决定。由公司确定产品售价应报有关部门备案。双方认识到出口对外汇收支平衡的重要性,在保持外汇平衡的原则下,双方同意将重点放在产品出口活动上。双方进一步同意于公司成立后按公司与乙方同意条款及条件委托乙方或乙方的联营公司为公司出口产品的国外总经销人。那些出售给经销人用作国外销售的产品的售价应由公司与经销人协商,并且考虑到该种产品于国际市场上的通行价格来决定。于这种情形下决定的出口价格应呈交董事会审批,然后呈交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外汇管理

  12.1 公司的一切外汇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对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汇管理施行细则],以及其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办理。

  12.2 公司凭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的营业执照在中国银行广东分行或其他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银行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存款账户。

  12.3 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都必须汇入外存款账户,一切外汇支出均需从外汇存款账户中支付。

  12.4 公司应保持外汇收支平衡,公司于外汇收支上所产生的不平衡应由甲方以其外汇收益弥补。

  12.5 为使公司能保持其外汇收支平衡,公司应获准以其人民币利润在中国购买制成品或原材料,而此等原材料或其制成品或最终商品于经过生产环节处理或加工后可出口至国外以换取外币。

  12.6 乙方从公司得到的人民币利润可按中国外汇管理总局公布的兑换率兑成外币,并于缴付所有需缴税项后通过中国银行按外汇管理条例汇往国外。

  12.7 公司在国外或港澳地区的银行开立外汇存款账户,应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局批准,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局报告外汇收支情况和提供银行对账单。

  12.8 公司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可按[中国银行办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贷款暂行办法]向中国银行申请外汇贷款和人民币贷款,公司也可从国外或港澳地区的银行借入外汇作为资金,但必须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局备案。

  12.9 公司的外籍职工和港澳职工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益,依法缴税后,除去在中国境内使用的花费,其剩余部分可以向中国银行申请全部汇出。

  第十三条财务、会计及税务(略)

  第十四条劳动管理、工资、福利及劳动保险(略)

  第十五条保险(略)

  第十六条公司的合营期限,公司的解散与清算程序公司的合营期限为______(______)年,自公司的营业执照发出之日起计。合营期满前一年,如双方愿意延长合营期限,双方各自授权代表签署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书,并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呈报审批机关审批,经批准延长合营期限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违反合同的责任

  17.1 合营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义务,违约一方得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17.2 在合营期限内,双方都无权单方面宣布撤销或终止本合同。

  第十八条解决合营双争议的办法及程序

  18.1 双方如在解释或履行本合同和公司章程中发生争议,应由董事会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8.2 假如董事会在收到其中一方的书面要求调解的______(______)天内才能解决该争议,可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该仲裁的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九条合同文本

  19.1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自存中文和英文文本各一份。

  19.2 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必须双方书面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任何上述修改或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和公司章程经中国审批机关批准后即生效。

  第二十一条合同适用的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由其引起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资经营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签订。

  甲方在_________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合法拥有百分之_____的股权,该合营企业是________于_____________批准成立。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__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已获得合营企业他方的同意和合营企业董事会的决议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_股权及合营企业董事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________股权,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_________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款

  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人民币_________元将其在合营企业拥有的___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_________的.股权。

  第二条保证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1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_____%.乙方应将其余的_____%转让价款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乙方承认原合营企业的章程和合同,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规定承担甲方在合营企业应享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其在合营企业中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包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之公司的债权债务)。

  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负担合营企业的任何责任,也不享有合营企业的任何收益,包括转让前、转让时乃至转让后的收益。

  第四条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_____%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甲、乙双方须签署变更或解除协议,方可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第七条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合同生效的条件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经原审批机构批准方予以生效。双方应于_________天内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合营企业执_______份,其余由有关政府部门留存。

  2.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的授权代表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资经营合同3

  _____与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共同投资举办生产及销售_____钻头的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营双方

  本合同的当事人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

  电报:_____邮政信箱:_____

  法定代表:

  姓名:_____职务:_____国籍:_____

  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

  电传:_____邮电信箱:_____

  法定代表:

  姓名:_____职务:_____国籍:_____

  第二条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决定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_____钻头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2.1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

  英文名称为:_____

  2.2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

  2.3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2.4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三条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3.1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采用_____先进制造技术,技术诀窃,以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制造与销售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_____钻头。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使合营公司产品的质量和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均具有竞争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使投资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3.2生产经营范围:合营公司生产和销售各种类型和尺寸的_____钻头及乙方在合营期间所发展并已投产的所有其他型号的_____钻头。

  合营公司还从事以下与生产及销售业务有关的活动;

  (1)对销售的产品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

  (2)研究与发展_____钻头新产品,以便更好地为用户服务。

  3.3生产规模:合营公司投产后第_____年,全面生产时,应具有生产_____只各种规模型号_____钻头的生产能力。

  第四条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4.1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均为_____美元,甲乙双方各投资_____美元,均为总注册资本的_____%。

  4.2合营公司正式投产后,甲乙双方以头_____年的部分利润作为再投资,用于发展新工艺,提高产量或增加流动资金。

  4.3甲乙双方将按本合同附件四“作价协议”中1.1及1.2条所列内容作为出资。出资的实物部分,按作价协议规定进行作价。出资的实物所有权归合营公司所有,免于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权等。

  4.4合营公司每年应按中国地方政府规定缴付土地使用费。

  4.5甲乙双方的现金分两期交付。在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各自认缴现金出资额的_____%,其余_____%在六个月内交齐。出资的现金应存入中国银行_____分行合营公司的帐户内,并取得凭证。实物出资部分按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四作价协议中的规定交付合营公司,合营双方缴付出资额后,经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营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4.6合营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回抽其注册资本。

  4.7合营一方需转让为其所有的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方同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请原审批机构批准;合营一方转让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时,条件不得比向合营另一方转让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转让无效。

  第五条合营各方的责任

  5.1甲方有责任完成下述各项事宜:

  5.1.1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5.1.2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各项可能的减免税申请手续。

  5.1.3协助合营公司向有关银行办理开户及获取贷款的手续。

  5.1.4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5.1.5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及工程设施的土建设计、施工。

  5.1.6按本合同附件四“出资协议”1.1条所列项目在规定期间内提供现金、机械设备等。

  5.1.7协助办理乙方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器具的进口报关手续。

  5.1.8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及通讯设施。

  5.1.9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气和其他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

  5.1.10协助合营公司招聘中国国内的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5.1.11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5.1.12协助解决合营公司职工的食宿、医疗、交通等。

  5.1.13协助乙方办理乙方所得外汇汇出手续。

  5.1.14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项。

  5.2乙方有责任完成下述各项事项:

  5.2.1按本合同附件四“出资协议”1.2条所列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具、原材料等。

  5.2.2协助合营公司向国外银行获取贷款。

  5.2.3提供必要的设备安装、调试及试生产技术人员。

  5.2.4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工人和管理人员。

  5.2.5保证按合同规定返销合营公司产品,并采用多种方式与甲方密切配合,使合营公司达到外汇收支平衡。

  5.2.6协助合营公司在国际市场上购置设备、原材料。

  5.2.7协助中方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和必要的手续。

  5.2.8协助解决中方人员在国外的住宿及交通等。

  5.2.9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六条技术转让

  6.1甲乙双方同意,将由甲方代表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合营公司经营所需的先进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及生产管理技术和各种测试方法、材料配方、产品的质量标准、质量保证等。

  6.2乙方对转让技术提供如下保证:

  6.2.1向合营公司转让的全部技术是实用的、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符合合营公司要求的,按照转让技术生产的产品质量能达到乙方同类产品的质量标准,产量能达到规定的生产能力。

  6.2.2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均应按时提供给合营公司。

  6.2.3在合营公司整个合同的有效期间,乙方保证将其改进和发展的并已用于生产的所有新技术及时地、完整地提供给合营公司。

  6.2.4按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对合营公司技术人员的工人进行技术培训,使他们能及时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6.2.5提供合营公司认为必要的技术支持。

  6.2.6乙方将帮助中方试验、评价热稳定性_____产品。

  第七条产品销售

  7.1乙方负责包销合营公司年产量_____产品,但最多为_____只,其余产品将由合营公司销售到国内市场及按本合同附件五“产品销售协议”原则所确定的国际市场。

  7.2如果乙方未能按7.1条的规定完成包销数量,则应按未完成包销产品的只数占应完成包销产品的总只数的比例,将分得的利润或等值的进口原材料,补偿给合营公司,超过_____年销售数量时,可将超额完成的只数作为下年度包销数不足的补偿。

  7.3经董事会一致通过,报中国审批机构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7.4合营公司产品使用乙方的产品商标,并注明中国制造。

  第八条董事会

  8.1合营公司的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8.2董事会由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及董事长任期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甲乙方在任何时候均可经书面通知撤换由其委派的董事会成员。

  8.3董事会是合营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一切重大事宜,下列重大事宜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8.3.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8.3.2合营公司的解散;或合营公司合营期的延长;

  8.3.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8.3.4合营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8.3.5合营任一方出资额的转让;

  8.3.6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任免;

  8.3.7聘请在中国注册的审计师;

  8.3.8决定在中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事宜;

  8.3.9其他合营双方均认为属重大事宜,需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其他事宜可由多数通过作出决议。

  8.4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经书面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其职权。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会议按如下规定进行:

  8.5.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或由其书面授权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

  8.5.2会议一般应在合营公司法定地址所在地召开,特别情况由董事会决定会议召开地点;

  8.5.3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8.5.4董事会会议应在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时方可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出具书面委托,授权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及表决,全体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合法成员构成会议的法定人数,每人持一票表决权;

  8.5.5董事会会议应作好书面记录,决议部分应使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会议记录经与会成员签字后,连同会议期间收到的委托书,一并归档;

  8.5.6会议休会期间,根据董事书面表决所作出的决议与董事会会议决定具有同等效力。

  8.6董事除在公司另任职外,合营公司不支付董事会成员薪金。董事或董事书面委托的代表在董事会会议期间发生的与董事会议有关的旅行、交通、住宿补贴及会议本身费用,按董事会核准的数额,由全营公司支付。

  第九条管理机构

  9.1合营公司设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一人,首届总经理由_____方推荐,首届副总经理由_____方推荐,经董事会任命,任期_____年。下届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确定任命。

  9.2总经理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主持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9.3合营公司可设立若干部门,各部门负责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

  9.4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经董事会会议决定,可随时撤换。

  第十条原材料及设备的采购

  10.1合营公司所需的生产用设备、原材料、运输工具等,在质量、价格及交货期等条件相同情况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

  10.2在合营公司需要时可委托乙方在国外或委托甲方在国内购买设备,受委托方可提取_____的手续费。在选购过程中,受委托方的对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派人参与选购工作。

  10.3合营公司委托乙方代购的国外原材料、价格应与乙方卖给其子公司的优惠价相同。

  第十一条公司的筹建

  11.1合营公司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筹建组。筹建组由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并由甲方推荐组长一人,乙方推荐副组成一人,组长、副组长均由董事会任命。

  11.2筹建组在筹建期间负责处理以下事项:

  11.2.1经甲、乙方代表批准后,签订购置设备、材料、器具等的合同,并履行之(包括交货的验收,安装调试等)。

  11.2.2甲乙双方各项实物出资的验收,及引进技术资料的检验、验收。

  11.2.3组织设备、附属工程的安装调试。

  11.2.4编制筹建期间的建设及用款计划,负责筹建期间的财务支付。

  11.2.5负责技术资料的整理、转译。

  11.2.6负责合营公司的一切文件,资料等的接收、整理、归档等。

  11.3筹建期间一切重要文件往来,须经正副组长双方签署后生效和执行。

  11.4筹建组在设备调试试车工作完成并办理完毕手续后,报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二条劳动管理

  12.1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生活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规定,经董事会研究确定,并在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工会组织集体签订或和职工个别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加以具体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2.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聘请及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等,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三条税务、财务、审计

  13.1合营公司按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种税金,包括地方税收,但只与乙方有关的利润的汇出税、技术转让的提成费及入门费的预提所得税由乙方支付。

  13.2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3.3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的有关规定和董事会的讨论决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

  13.4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报当地财政部门及税务机关备案。

  13.5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从公历每年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营公司的一切自制的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均用中文书写,以人民币作为记帐本位币。合营公司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帐,月终、季终及年终分别采用中英文编制报表。同时,合营公司按乙方要求的方法提供给乙方一份所需的会计资料,此资料不作为合营公司结算依据。

  13.6合营公司财务审计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和全年帐目,出具查帐报告。如果任何一方认为需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另一方应予同意,但所需一切费用由该聘请方负担。

  合营公司一切会计档案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保存。合营公司解散后,所有帐本,文件由原中方合营者保存。

  13.7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内,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财务决算包括负债表、损益计算表、纳税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十四条合营期限

  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年。

  在合营期满前一年,如经营一方书面要求延长合营期限,经另一方同意,董事会一致通过,于期满前六个月,将申请报告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办理变更登记注册手续,可以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五条解散与清算

  15.1合营公司在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宣布解散时,应进行清算。清算时,由公司董事会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及清算委员会人选,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核。

  清算委员会委员甲乙方各占_____,清算委员会委员应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请董事会通过执行。

  15.2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实物、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财产以帐面值为依据,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及财产目录。

  15.3合营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甲乙方的出资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15.4整个清算过程应在公司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十六条保险

  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17.1本合同生效后,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17.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17.3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应视为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取赔偿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8.1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四条的有关规定按期如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一的罚款给对方。逾期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违约方除应缴付投资额的百分之三的罚款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17.3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18.2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各自分别承担自己应负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费用。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无法预见并且对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对方。并在十五天内,用航空挂号函件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并由有关政府部门出具上述不可抗力事故发生的证明,按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21.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仲裁院,根据该会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1.2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21.3仲裁费用除仲裁委员会另有规定以外,由败诉方负担。

  21.4仲裁决议将采用中、英文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文本和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合同的中英文正本各签署一式四份,甲乙方各保存两份。

  第二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23.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附件,下述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附件一、技术转让协议

  附件二、产品销售协议

  附件三、会计程序

  上述附件的条款如有与主合同不符之处,以主合同为准。附件一技术转让协议

  目录1)总则

  2)技术转让内容

  3)定义

  4)价格

  5)支付和支付条件

  6)技术资料的交付

  7)技术资料的转译

  8)发展技术的提供

  9)验收

  10)保证及违约索赔

  11)制造和销售

  12)商标

  13)保密

  14)不可抗力

  15)税收

  16)适用法律

  17)仲裁

  18)生效

  19)文字

  20)合同附件

  21)签字

合资经营合同4

  第一条总则

  中国_______公司与_______国_______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共同投资兴办合资经营企业,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合资双方

  中国_______公司(简称甲方),以中国_______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国籍_______。

  _______国_______公司(简称乙方),在_______国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国籍_______。

  第三条成立合资公司

  3.1.甲、乙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有关法律,意在中国境内成立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合资公司)。

  3.2.合资公司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资公司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的规定。

  3.4.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系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按注册资本的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条合资公司宗旨

  合资公司以公正、合法、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采用先进而适用的科学的管理方法予以管理企业。以质优、价廉、交货及时、售后服务完善等在国际及国内市场中显示其竞争能力,为投资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五条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

  合资公司生产、经营一产品,对销售产品予以维修服务并研究开发新产品。合资公司的生产规模为_______。随着生产经营的扩大,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产品品种发展到_______种。

  第六条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6.1.注册资本为_______美元。实际投资为_______美元。

  甲方投资额为_______美元,占总额_______%;

  乙方投资额为_______美元,占总额_______%。

  6.2.甲、乙方按双方商定的现金及实物投资;

  甲方:现金_______美元;

  机器设备购入价格_______美元(附件在本书内简略)。

  厂房建造估算价格_______美元(厂房设计、进度、质量控制附件,在本书内简略)。

  乙方:现金_______美元;

  工业产权_______美元;

  转让产品的制造工艺、专利费_______美元(附件在本书内简略)。

  6.3.上述的实际投资金额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全部投资需在合资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后的_______个月内完成。除注册资本外若需合资公司增补资金,经董事会决定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国外银行贷款。

  6.4.甲、乙方按美元投入,在中国境内所需人民币支付的开销费需折合美元汇率,应以支付日的前1日17时,中国银行公布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为准。

  乙方年终所获净利润的人民币部分金额应按年终审计师核准后7个工作日17时中国银行公布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为准。

  6.5.甲、乙方任一方若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呈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双方的责任

  7.1.甲方负责

  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手续,组织合资公司所需厂房和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及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协助合资公司招聘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才、技术人员、工人及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手续;

  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7.2.乙方负责

  为合资公司在国际市场中选购先进适用的机械设备并提供有关信息,以质择优,保质保量地引进所需设备;

  引进机械的合同条款待董事会审阅后由主管部门予以办理;

  指派验收引进设备、安装、调试的技术人员,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监督技术转让方按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能持久地稳定地生产合资的产品;

  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技术转让

  8.1.甲、乙方同意由合资公司_______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为达到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宗旨。引进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检验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商标及包装等。

  8.2.按合同规定乙方和技术转让方应保证产品质量和数量。为此,引进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应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亦是同类技术中属先进的

  ,设备的选型及性能应是优良的以满足技术转让的要求。

  8.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工艺流程和设备进厂时间及技术服务,应开列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8.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技术资料是技术转让的组成部分,应保证如期提供。

  8.5.在技术转让协议期内,乙方及转让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技术情报和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资公司,不另收费。

  8.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协助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掌握其转让的技术。

  8.7.若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行为,甲方可提出索赔以弥补损失。

  8.8.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提成费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8.9条款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技术转让提成费的有效期。

  8.9.合资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______(大写_______)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资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开发该技术。自引进该项技术于正式投产后持续_______(大写_______)年后,以合资公司的名义有权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项技术,原技术转让方无权予以干涉或指控。

  第九条产品销售

  9.1.合资公司的产品可在中国境内、外市场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__%。

  9.2.产品可由下列渠道向境外销售:

  由合资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占_______%;

  由合资公司与_______外贸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和寄售占_______%。

  9.3.为了扩大产品销售及保持产品信誉,可在中国境外设立“产品服务中心”,承办售后服务事宜。

  9.4.合资公司的产品在技术转让期限同所使用的商标为_______。

  第十条董事会

  10.1.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成立之日。董事会由__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决定。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10.2.董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主持会议。经3/4董事提议,董事长或召开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10.3.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各一名,总经理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由甲乙方推荐并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年。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若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经董事会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条职工管理

  11.1.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及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11.2.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遵照《外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制订劳动合同予以实施。劳动合同签订后由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1.3.合资公司职工有权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十二条财务、税务、审计

  12.1.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等须用中英文书就。

  12.2.合资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12.3.合资公司职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2.4.合资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予以决定。

  12.5.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审计师予以审计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若乙方需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予以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但一切费用自理。

  12.6.每一营业年度的前3个月,由总经理编制上一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十三条筹备工作

  13.1.合资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董事会下设立筹建组,筹建组由_______人组成,甲方_______人,乙方_______人。筹建组组长一人,由_______方推荐,副组长一人,由_______方推荐。筹建组长和副组长由董事会任命。

  13.2.筹建组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的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策及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13.3.筹建组负责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性能考核,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尽量优先在中国购买,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应邀请甲方派

  人参加。

  13.4.筹建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董事会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13.5.筹建组在工程完成并办理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予以撤销。

  第十四条合营期限

  14.1.合资公司的合营期限为_______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即合资公司领得营业执照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一致通过,于合资期满6个月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延长合资期限。

  14.2.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5.1.甲、乙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的第六条的规定依期按数投资时,从逾期第30个银行日算起,每逾期1天,违约方应缴付投资额的_______%的违约罚款给予守约的一方。若逾期90天仍未提交投资额,除累计应缴付投资额的_______%的违约罚款外,守约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15.2.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责任。若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15.3.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应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十六条合同修改、终止和解除

  16.1.本合同及附件予以修改时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方能生效。

  16.2.合资公司由于某种原因出现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可提前终止合资期限或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保险

  合资公司的各项工程的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具体事宜由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用电报通知对方。于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部门出具。根据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条仲裁

  19.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产生分歧应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9.2.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分歧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

  20.1.根据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附件(合资企业章程)均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0.2.本合同及附件均须经投资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20.3.甲、乙双方除签发的通知、电报、电传外,凡涉及双方的权利、义务时应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第二条所列地址为法定的甲、乙方的通讯地址,若法定地址有所变更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第二十一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签订、效力、解释和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二条文本

  22.1.本合同以中、英文书就,中、英文具有同等效力,中、英文本如有不符,以_______文为准。

  22.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系为醒目而用,不影响对本合同所列内容的解释。

  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 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公司 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司

  签字:_______ 签字:_______

  见证人:_______ 见证人:_______

  日期:_______ 日期:______

合资经营合同5

  第一章总则

  中国____公司和××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省××市××区××街××号;法定代表:姓名__职务__国籍__。

  ××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国__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法定代表:姓名__职务__国籍__。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省__市__路__号__。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对合营企业超过认缴部分的债务,无论系分别债务或连带债务,均不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____产品;

  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研究和发展产品。(注:要根据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____外币。)

  第十条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____元,作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甲方____元,占____%;乙方____元,占____%。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投资:

  甲方:现金____元

  机械设备____元

  厂房____元

  土地使用费___元

  工业产权____元

  其它____元共____元。

  乙方:现金____元

  机械设备____元

  工业产权____元

  其它____元共____元。

  (注: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应低于25%,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为出资时,甲、乙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对以上所列的各项目,除现金和土地使用费外,其价格应由甲、乙双方按下述方法进行评议商定:(注:可以采用帐面净值法或重估价值法等)

  第十二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甲、乙任何一方,若未能按期如数向本合营企业缴付其出资额,则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或合营企业)按下述之方法进行赔偿(或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按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

  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按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中国港口;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人员和工人及其他人员。

  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

  则应负责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协助合营企业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办理进入外国合营者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签证;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营公司与乙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注:要在合同中具体写明。)

  第十六条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注:在乙方负责向合营公司转让技术的合营合同才有此条款。)

  1.乙方保证为合营公司提供的__(注:要写明产品名称)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公司经营目的的要求的,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营公司,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合营公司,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使合营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营公司的直接损失。

  第十八条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__%。

  提成支付期限以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_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注: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协议须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章产品的销售

  第二十条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内销部分占__%。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一般情况下,外销量至少应能满足合资公司外汇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营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

  由合营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的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

  由合营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_%。

  第二十二条合营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__。

  第九章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名,乙方委派__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甲乙两方协商确立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甲乙双方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注: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列举主要内容),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明确规定)。

  第二十八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合营公司设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方推荐;副总经理人,由甲方推荐人,乙方推荐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年。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议决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先在中

  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时,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合营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外。筹建处由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人,乙方__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__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__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生产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筹建处在工程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的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注:也可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

  第四十六条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每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合营企业的全部利润,在缴纳所得税、提取第四十四条所列基金后,应按合营各方出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分配。(若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补,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另外,对分配形式应加以规定。)

  第十五章合营期限、解散与清算

  第四十八条本合营企业在下述情况下解散:

  1.合营期满;

  2.合营期满之前,出现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或事件,经董事会决议,本合营企业也可解散;

  a.合营遭受重大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b.任何一方违反经营合同规定,使本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c.合营企业达不到经营目的,投资无法回收;

  d.不可抗力,等。

  第四十九条合营企业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组织清算委员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03条到108条规定进行。

  第五十条合营公司的期限为__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六章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一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章保险

  第五十二条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三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五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合同,他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章违约责任

  第五十六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

  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收取违约方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五十七条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八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九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适用法律

  第六十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一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或者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

  仲裁在被诉人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在(被诉人国名),由(被诉人国家的仲裁组织名称)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在订立合同时,上述三种方式仅能选一。)

  第六十二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三章文字

  第六十三条本合同用中文和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四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六条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收件地址。

  第六十七条本合同于一九__年__月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签字。

  中国__公司代表__国__公司代表

  (签字)(签字)

合资经营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更有效管理网吧,更好经营上网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个人独资企业执照(注册号:469033000011748)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琼T网(20____)033号)以投资方式与乙方合作,时间为长期使用。

  二、投资的模式为:甲方出个人独资企业执照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议价为壹拾柒万元人民币(170000)与乙方投资合作,乙方负责全部投资资金。

  三、经营期间的收入款,先支付期间的所有开支(如房租、税收、关系、水电等费用)剩余的部分归乙方所得,直至抵完乙方的全部投资款,然后再支付甲方证件(170000)款。

  四、付完以上投资和证件款后,所得的收入甲乙双方按4:6分成(即甲方40%,乙方60%)。

  五、网吧所使用的'全部财物(如电脑、桌椅、证件等)属共同共有。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执行。如有一方违约将赔偿另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资经营合同7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__________国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共同投资,联合经营__________公司。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1.1合营各方为: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___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___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_街__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

  __________国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_国__________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国__________地;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如合营为多方者,可称丙,丁....方)

  1.2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外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合营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有关当局批准后,可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1.3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的规定。

  第二章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

  2.1营业范围:

  合营公司将承担下列各类项目的工程承包或咨询服务:

  煤矿,冶金,石油,交通运输,水力发电,火力发电,核电站,水利,通讯,及上述各类项目的附属项目等。

  2.2服务内容:

  合营公司在其营业范围内,将为客户提供下列各类服务:

  2.2.1工矿企业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发展规划设计。

  2.2.2初步可行性分析

  2.2.3可行性研究

  2.2.4项目评价

  2.2.5选择土建施工部门

  2.2.6土建工程的施工监督

  2.2.7培训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2.2.8技术转让

  2.2.9董事会批准的其它服务项目

  (注: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

  2.3合营公司将根据上述服务范围,类别及公司营业计划,寻求承担中国国内或国外项目。

  第三章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

  3.1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_%

  3.2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__________元,专有技术使用费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_____元。机械设备__________元。专有技术使用费_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元。

  3.3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后__________天内,分期缴足投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按14.3条办理。

  3.4.1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4.2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需经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完了以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

  4.2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公司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

  5.1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合营期限为__________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如合营各方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应在合营公司期满前6个月,向有关机构提出延长合营期限

  的申请,每次延长以_____年为限。

  5.3合营公司期限届满或提前解散时,董事会应指定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可包括或由全体董事组成,并按照中国的有关财务会制度订立公司清算计划。妥善进行清算,合营公司的全部财产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履行赔偿义务支付清算费用后,所余全部财产均应依双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义务

  6.1甲方责任:

  6.1.1按照3.3条的规定,按时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1.2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6.1.3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为合营公司提供国内外工程项目。

  6.1.4协助合营公司在当地招收有经验的和合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工人。

  6.1.5协助合营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6.1.6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2乙方责任

  6.2.1按照3.3条的规定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2.2按照11.1条及附件的规定,提供适用及先进的技术.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许可证(详见附件)。

  6.2.3按照合同规定.向合营公司提供有经验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协助合营公司聘请国外有关高级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

  6.2.4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6.2.5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寻找国外有关工程项目。

  6.2.6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3免责范围:

  合营各方除按合同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外,对于因合营公司的行为引起或与合营公司行为有关的任何间接或直接发生的损失或损害,双方均不向对方负责。

  第七章董事会

  7.1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______名;乙方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__________名.由__________方委派。

  7.2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后,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可以随时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董事,但必须书面通知合营的另一方。

  7.3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召开均按合营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8.1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__名。由甲方推荐________名,乙方推荐__________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__________年。

  8.2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8.3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9.1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务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一种外国文字书写)。

  9.3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_____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______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章劳动管理

  10.1合营公司职工的雇佣,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董事会与合营公司工会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甲乙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技术和服务的提供

  11.1合营双方长期合作的一个重要目的,是由双方向合营公司提供先进和适用的技术和优质服务,推动合营公司业务,使其在国内获得卓越显著的经济效益,在国际市场上获得较强的竞争能力,技术和服务的提供将与公司从事的项目相结合,并支持项目的实施,公司还将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培训计划,使其公司有关职员能成功地运用这些先进技术.技术和服务的提供方式,具体内容,费用标准等详见附件_____。

  11.2合营公司与合营双方

  签订的有关技术或服务协议,其期限为__________年,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仍有权使用这些技术。

  第十二章纳税

  12.1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规定交纳各种税金。

  12.2合营公司的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交纳各种税金。

  第十三章保险

  13.1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由公司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14.1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而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4.3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营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响的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作为违约处理。

  15.1.1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已经采取了所有能够实施的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他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和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合法公证机关出具证明。

  15.2一旦事件影响已克服或处理结束.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合营他方。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16.1合同发生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或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机构仲裁应遵守该机构的仲裁程序。

  16.2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裁定。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17.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同,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他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前两款所述变更情况,按中国法律或行政规定,应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营合同,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18.2.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迟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出现。

  18.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合同;

  18.3.2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在合营合同解除时,双方有义务完成合营公司正在进行的项目。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__________批准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地签字。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甲方见证人:(签字)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国___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见证人:(签字)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

合资经营合同8

  第一条总则

  1.1.abc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_(以下简称甲方);

  def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__国法律成立的,其总公司设在____(以下简称乙方)。

  1.2.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个合资公司。双方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合资企业名称和地址

  2.1.合资公司的中文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合资公司的英文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公司)总公司和注册的地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销售其产品和提供服务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3.2.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国际商业贸易实务惯例,使公司的效率、产量、价格、及交货时间方面应具有竞争能力。

  3.3.公司生产的_____产品并提供服务,面向中国国内市场和指定范围的国际市场及有关的公司和企业销售并履行公司确定的有关业务。

  3.4.设立服务公司,经营公司所需的多项生活服务业务。

  第四条注册资本与资金

  4.1.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对公司的责任以双方确认的投资额为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大写: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资50%计_____(大写:_____美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4.2.上述的资金应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全部投资在公司成立(获得营业执照签发日)____年内完成。第一次投资(甲乙方各投资____美元)在合资公司成立后1个月内完成,其余部份投资的时间,根据实际的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4.3.公司不发行股票。双方在各自交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一个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证书,由公司据此发出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投资证明书,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公司的名称;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资双方的名称和投资数额,投入资本的年、月、日,发给投资证书的年、月、日。投资证明书是非流通性的证据。双方确认的注册资本总额在合同期内不得减少。

  4.4.资金。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决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贷款办法,通过中国银行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国银行申请贷款。

  4.5.双方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细节由公司的董事会确定。

  第五条董事会及组织机构

  5.1.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由六(6)名成员组成,甲、乙方各占三(3)名。董事人选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董事任期四(4)年,经各方继续委任可以连任。

  5.2.董事会决策一切问题需经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决通过。董事未能出席董事会可出具其签署正式的委任书与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当处理有关双方权益的事项时,董事会应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决定。

  5.3.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须在开会前二十(20)天发出通知书。必要时,经一方全体董事要求,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协商后,可召开特别会议。会议记录采用中文和英文书写,记录归档保存。董事长不在时,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责。会议一般应在中国境内召开。在尚未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下,经全体董事签字的决议书与董事会会议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5.4.需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公司期限的延长、终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结业工作;

  公司的发展规则和贷款计划;

  公司的工作计划,生产经营方案;

  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与年度会计报表;

  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公司发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免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名的各部门的负责人的任免;

  公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公司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职工工资、奖励、福利等实施办法;

  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其他有关双方权益的重大问题。

  (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根据本合同和董事会的决议,主持公

  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总经理不在时,则由副总经理代行其职责。各部门的设立、组织、职责和人事安排,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所决定的原则来制定,并由董事会批准。

  (3)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加其他的经济组织与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若正、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或严重地失职,董事会有权随时予以辞退。

  第六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6.1.甲方和乙方,应尽力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办法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目标并在现行法律和允许的营业范围内双方选派有资格、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公司勤勉地进行营业。

  6.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协助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协助公司申请获得可能范围内的税收减免待遇;

  协助公司收集有关中国市场需求,产品竞争能力和销售机会的发展趋势等方面的信息;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申请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入境签证和提供在中国境内的公务旅行方便;

  协助公司安排工作人员的办公、住宿、膳食、交通、医疗等事项;

  协助公司聘请中国籍职员、工程师、技术人员、工人和翻译人员;

  协助公司向中国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的银行申请开立外币和人民币帐户;

  协助公司联系在中国境内的物资运输、进出口报关等手续;

  甲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公司的请求对其他需办的事情应予以协助。

  6.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指导和协助公司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为获取最大限度的经营效益,为争取其产品的优质并承担其技术责任;

  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关制造工艺、设备保养、安全、物资储存等工作细则及规定;

  经和甲方协商后,协助公司制定培训计划,在乙方所属工厂及双方都能接受的地点,培训中方人员,使中方人员在培训计划规定的时间内,能够掌握有关技术工艺和专门技能;

  协助公司收集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技术、工艺、经济信息及法律资料。

  第七条筹建工作

  7.1.董事会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内委派筹建小组(以下简称筹建组)。筹建组工作计划由董事会决定,筹建组由四(4)名组员组成,由各方提两名组员,包括一名组长及一名副组长。董事会应指派由双方提名的组员,并从提名组员中选出组长和副组长,但董事会有权随时解任任何组员。任一方提名的组员被解任时,该方应提名一位接任人选,该名参与筹建组的接任人选需经董事会批准。

  7.2.新厂房的建筑,筹建小组按第6.2.款规定负责联系建筑设计的批准,监督设备及材料采购,制订建筑工程时间表,提供技术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进度,妥善保管其报告、图纸、档案及其他资料。筹建小组在日常工作方面积极合作,并在新厂房建筑期间至少每星期开会一次,商讨建筑工程进度和质量,此会议应做记录并由组长和副组长签署。

  7.3.至少有三(3)名筹建小组组员(包括组长)予以建议时,总经理方可代表公司与承建企业签订建筑合同和其他有关合同。每份建筑合同规定的工程应在中国有关单位允许承建该工程范围之内。一切工作应按照合同内载明的时间表执行。全部建筑及有关成本费不得超出该合同内载明的数额。

  第八条利润分配及税务

  8.1.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应尽快把公司的纯利按照甲方和乙方对公司注册资本投资的数额比例分配给各方。为了达到本款8.1.的目的,“纯利润”表示从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项费用后余下的数额:

  (1)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从公司所得毛利润中扣除所得税后的数额;

  (2)按照中国有关的法律条例规定及由董事会设立的储备基金的数额;

  (3)按照董事会设立为发展和扩充公司的再投资所需基金数额;

  (4)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款规定或由董事会设立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的专项资金数额。

  8.2.按照“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款优惠待遇的精神,公司应缴的最高所得税率为百分之十五(15%)。对于技术比较先进,规模较大的企业,给予减税20%至50%或免税1年至3年的优惠。公司在甲方的协助下按照中国法律及条例申请获得减免税待遇。

  8.3.公司的中国、华侨、港澳及外籍人员应按照中国税法及条例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公司的权利和劳动工资

  9.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公司有权利:

  (1)可以独立经营自己的企业,可以雇用外籍人员担任技术和管理工作;

  (2)雇用中国职工,由企业自行招聘,按择优原则考核录用,劳资双方签订合同。经采用的职工,可试用3个月至6个月;企业因生产、技术条例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经过培训不能适应要求而在本企业内又无法改调其他工种的职工,可予以解雇;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职工,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减薪、直至开除的处分;

  9.2.视公司经营的需要,自行确定采用计件或计时、计日、计月工资制;

  9.3.雇用的外籍职工、华侨职工、港澳职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入,可按外汇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中国银行或其他银行汇出;公司在缴纳公司所得税后的合法利润,可按外汇管理的规定,通过中国银行或其他银行汇出;

  9.4.公司因故中途停业,经向有关部门申报理由,办理清债手续,其资产可转让,资金可汇出。

  第十条会计与审计

  10.1.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外合资企业财会统一条例建立会计制度。

  10.2.公司应在财务年度内,每季终结十(10)天内编制季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财务报表应包括该会计期间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并以中英文编制。由公司主管财务的职员签署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3.公司应在财务年度终结后三十(30)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包含截止该财务年度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财务报表应以中英文编制并由董事会委托的经中国这边政府注册的一家会计事务所予以审计并证明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4.甲方和乙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一(1)个月内自费派审计师审查公司的经营帐目及记录。

  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和合资期限

  11.1.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司收到批准书后的1个月内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主管审批部门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生效日以前双方所签署的一切意向书与其他文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公司的合资期限为十(10)年。若公司业务有发展,注册资本需增多,则合资期限可延长。延长期限届时将另行商定。

  11.3.当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双方同意终止合同之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的期限可继续作每次为期五(5)年的延长。

  11.4.若因任何原因或任何一方造成终止合同,均需报原合同批准之机构批准。

  第十二条转让

  12.1.公司的任何一方未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及中国主管审批部门的批准,不得向第三者转让、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转让股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公司的一方希望转让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时,公司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2)为优先给受让方,在转让方提出书面转让要求后三十(30)天内作出答复,否则转让方有权向第三者转让;

  (3)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时,第三者的资格和信誉必须获得他方的书面认可,转让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转让方应将其受让方关于转让的相应部份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两份副本,提交给公司他方;

  (4)公司营业,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碍或组织机构受到影响;在批准转让后,公司应在三十(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终止和清算

  13.1.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任一方可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至少应在合同终止前的六十(60)天内发出:

  (1)在一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产、清盘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为此,终止合同通知书应说明违约的事项及违约方在通知书期间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这些违约事项;

  (3)在双方严格遵守条文后,仍然违反政府现行的法律、法令或条例,使公司无法继续营业。

  13.2.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终止后,公司对其资产、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算。在清算时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按合同规定执行。

  13.3.当公司期满或合同终止,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则并确定清算委员会成员。清算委员会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律师担任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3.4.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并经有关当局批准,清算委员会可将公司以“营业中的公司”出售并签售购协议书。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13.5.若没有买主愿意购买“营业中的公司”,则公司的业务予以终止,清算委员会可以按分项售卖公司的资产。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次之。

  13.6.违约一方,必须对申请结束营业的一方因其违约事项所蒙受的财务损失担负责任。

  第十四条土地使用

  14.1.遵照关于申请办理《土地使用》的规定,甲方需代表公司向政府有关部门填交新厂房的用地申请书,取得规划部门的.批准,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14.2.按照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公司作为技术密集的先进的项目可申请免缴土地使用费。公司亦应申请获得有关土地使用费方面的优惠待遇。

  第十五条保险

  15.在合同期内,公司总经理与第一副总经理拟根据不同阶段不同业务共同提出公司投保的项目。在价格、服务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向中国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六条适用的法律

  16.1公司的建立、经营、管理、税务、进出口物资、劳动管理、土地使用、人员出入境及其他活动应遵守经颁布的广东省经济特区内的有关法律、规章及条例。在此法律、规章及条例中尚无规定时,合资公司应遵守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公司亦应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6.2.公司的财产、权利和乙方的投资、利润分成,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得的数额及乙方的一切合法权益,应受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广东省经济特区的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的保护。

  第十七条争执的解决和仲裁

  17.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7.2.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可选择第三方进行调解。

  17.3.若调解于三十(30)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执应由仲裁作最终裁决。仲裁小组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甲方指派一名,乙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员由甲、乙方指派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两名仲裁员,意见分歧,则第三名仲裁员应由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组主席,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

  17.4.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定。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8.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仅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传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8.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任何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电传把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随后于十四(14)天内用航空挂号信经政府有关当局或部门确认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超过九十(90)天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仍继续执行协议或提前终止协议。

  第十九条合同文字和语言

  19.1.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条款与合同主件的相应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合同主件为准。

  19.2.本合同修订须经双方讨论通过,形成正式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的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9.3.本合同内书写的标题,仅为醒目所列,不影响条款的意义和解释。

  19.4.本合同及附件用中文、英文书写,而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5.公司全部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19.6.双方同意以汉语和英语为工作语言。

  第二十条文本

  本合同的中文本、英文原本一式肆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执两份。

  第二十一条其他

  21.1.本合同生效日起,双方以前签订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即告作废。

  21.2.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文件的任何条款除对适用法律有违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强行的条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强制执行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应予以执行,不得受到影响或削弱。

  21.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之代表于首页写明的日期签订,特此证明。

  第二十二条通知

  22.1.公司双方的任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包括电传、电报、信件等),按下列地址发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_______信箱: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电报: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

  22.2.本公司生效期间,双方有权随时更改各自地址,但更改时应提前一(1)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建立中外合资企业须遵照中国有关法律,按主管部门及审批部门批准的双方签订的契约予以办理商业登记手续。合资企业是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合资双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关于合资期限、经营自主权、税务优惠等必须在契约中明确规定

合资经营合同9

  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中美合资经营企业,现聘用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工作部门

  职位(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试用期 乙方被录用后,须经过______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须付给乙方半个月以上的平均实得工资,作为辞退补偿金。试用期满时,若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即正式生效,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职工。

  第三条 工作安排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安排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四条 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 生产、工作条件 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第六条 工作时间 乙方每周工作不超过六天,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不含吃饭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甲方应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倒休或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费。

  第七条 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按本公司规定的工资形式和考核办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所得,以现金人民币向乙方支付工资、奖金,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各种补贴及福利费用。

  第八条 劳动保险待遇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为乙方支付医疗费用、病假工资、伤残抚恤费、退休养老金及其它劳保福利费用。

  乙方享受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共七天国家法定有薪假日。乙方家属在外地的,乙方实行计划生育的,分别按国家规定享受探亲假待遇和计划生育假待遇。乙方符合公司休假条件的,享受年休假待遇。

  第九条 劳动保护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甲方安国家规定在女职工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对其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

  第十条 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职工守则》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 奖惩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工作态度,劳动表现,贡献大小,按照本公司奖惩条例给予乙方物质和精神奖励。乙方如违反《职工守则》和甲方的其它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处分。乙方如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将予开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

  第十三条 本公司《职工守则》(略)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经理(或其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资经营合同10

  第一条 总则 中国_________公司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共同投资兴办合资经营企业,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合资双方 甲方:中国_________公司,在中国_________登记注册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在_________国登记注册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第三条 合资公司名称和地址

  1.甲、乙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有关法律,同意在中国境内成立合资经营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2.合资公司中文名称:_________,合资公司英文名称:_________

  3.合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4.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的规定。

  5.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系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按注册资本的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条 合资公司宗旨 合资公司以公正、合法、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采用先进而适用的科学的管理方法管理企业。在国际及国内市场中显示其竞争能力,为投资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五条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 合资公司生产、经营_________产品,对销售产品予以维修服务并研究开发新产品。合资公司的生产规模为_________。随着生产经营的扩大,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_,产品品种发展到_________种。

  第六条 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1.注册资本为_________美元。实际投资为_________美元。甲方投资额为_________美元,占总额_________%;乙方投资额为_________美元,占总额_________%。

  2.甲、乙方按双方商定的现金及实物投资: 甲方:现金_________美元;机械设备购入价格_________美元(附件略);厂房建造估算价格_________美元(厂房设计、进度、质量控制附件略)。 乙方:现金_________美元;工业产权_________美元;转让产品的制造工艺、专利费_________美元(附件略)

  3.上述的实际投资金额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全部投资需在合资公司获得营业执照的_________个月内完成。除注册资本外若需合资公司增补资金,经董事会决定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国外银行贷款。

  4.甲、乙方按美元投入,在中国境内以人民币支付的费用需折合为美元,汇率应以支付日的前____日17时,中国XX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为准。 乙方年终所获净利润的人民币部分金额应按年终审计师核准后7个工作日17时中国XX公布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为准。

  5.甲、乙方任一方若向

  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呈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手续,组织合资公司所需厂房和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及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3.协助合资公司招聘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及所需的其他人员;

  4.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手续;

  5.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义务

  1.为合资公司在国际市场中选购先进适用的机械设备并提供有关信息,以质择优,保质保量地引进所需设备;

  2.引进机械的合同条款待董事会审阅后由主管部门予以办理;

  3.指派验收引进设备、安装、调试的技术人员,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4.监督技术转让方按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能持久地稳定地生产合格的产品;

  5.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技术转让

  1.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资公司与_________方或

  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达到本合同

  第四条所规定的宗旨。引进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检验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商标及包装等。

  2.按合同规定乙方和技术转让方应保证产品质量和数量。为此,引进先进适合的生产技术应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亦是同类技术中属先进的,设备的选型及性能应是优良的,以满足技术转让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工艺流程和设备进厂时间及技术服务,应开列清单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技术资料是技术转让的组成部分,应保证如期提供。

  5.在技术转让协议期内,乙方及转让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技术情报和资料应及时提供予合资公司,不另收费。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协助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掌握其转让的技术。

  7.若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行为,甲方可提出索赔以弥补损失。

  8.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__%,提成费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

  第八条第9款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技术转让提成费的有效期。

  9.合资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资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开发该技术,自引进该项技术至正式投产持续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年后,以合资公司的名义有权向任何

  第三方转让该项技术,原技术转让方无权予以干涉或指控。

  第九条 产品销售

  1.合资公司的产品可在中国境内、外市场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____%。

  2.产品可由下列渠道向境外销售: 由合资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占_________% 由合资公司与_________外贸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和寄售占_________%。

  3.为了扩大产品销售及保持产品信誉,可在中国境外设立产品服务中心承办售后服务事宜。

  4.合资公司的产品在技术转让期限内所使用的商标为_________。

  第十条 董事会

  1.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决定。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2.董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主持会议。经34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3.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各一名,总经理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推荐,并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年,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若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条 职工管理

  1.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及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2.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订劳动合同予以实施,劳动合同签订后由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3.合资公司职工有权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十二条 财务、税务、审计

  1.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3____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薄等须用中英文书就。

  2.合资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3.合资公司职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4.合资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予以决定。

  5.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予以审计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若乙方需聘请其他国家审计师对年度财务予以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但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6.每一营业年度的前3个月,由总经理编制上________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十三条 筹备工作

  1.合资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董事会下设立筹建组,筹建组由_________人组成,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人,筹建组组长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荐,副组长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荐,筹建组长和副组长由董事会任命。

  2.筹建组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的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策及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3.筹建组负责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性能考核,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量优先在中国购买,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4.筹建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董事会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5.筹建组在工程完成并办理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予以撤销。

  第十四条 合资期限

  1.合资公司的合资期限为________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即合资公司领得营业执照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一致通过,于合资期满6个月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延长合资期限。

  2.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

  第六条的规定依期按数投资时,从过期第30个银行日算起,每过期1天,违约方应缴付投资额的_________%的违约罚款给予守约的一方,若逾期90天仍未投资,除累计应缴付投资额的_________%的违约罚款外,守约方有权按本合同

  第十六条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责任,若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3.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应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十六条 合同修改、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及附件予以修改时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方能生效。

  2.合资公司由于某种原因出现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可提前终止合资期限或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 保险 合资公司的各项工程的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具体事宜由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即将事故情况用电报通知对方,于15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部门出具。根据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条 仲裁

  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分歧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

  1.根据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附件(合资企业章程等)均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及附件均须经投资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3.甲、乙双方除签发的通知、电报、电传外,凡涉及双方的权利、义务时应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

  第二条所列地址为法定的甲、乙方的通讯地址。若法定地址有所变更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第二十一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签订、效力、解释和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二条 文本

  1.本合同以中、英文书就,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中、英文本如有不符以_________文为准。

  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系为醒目而用,不影响对本合同所列内容的解释。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资经营合同11

  序言

  目 录

  第一章 合营公司的组成

  第二章 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三章 投资总额,投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第五章 合营期限及终止合同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七章 董事会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 劳动管理

  第十一章 设备、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购

  第十二章 纳 税

  第十三章 保 险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_________国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营公司的组成

  1·1 本合同的合营各方为:

  _________ 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地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地,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_________ 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地,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1·2 合营公司的名称和法定地址:

  合营公司的名称:_________有限公司。

  外文名称:___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

  合营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办事处,或分支机构。

  1·3 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建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第二章 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2·1 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_________产品;_________(主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2·2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2·2·1 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_________。

  2·2·2 随着生产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至_________。

  2·2·3 合营企业产品的销售由_________公司为总代理。具体的销售办法另签协议。

  第三章 投资金额,投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3·1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人民币)元(或双方协商的另一种货币)。

  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 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

  合营各方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3·2 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_________元、厂房_________元、土地使用费_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____元、机械设备_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_元、专有技术使用费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3·3 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得到营业执照后_________天内。分期缴足出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_________。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均按_________条办理。

  3·4·1 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4·2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公司另一方同意,公司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另一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 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

  4·2 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 合营期限及终止合同

  5·1 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期限为_________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 经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公司合营期限。应在公司期满前六个月,向原申批机构提出延长申请。

  每次延长以_________年为限。

  5·3 在合营期满时,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将用_________币购买外国投资者的股份,购买价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6·1 合营企业在正式开业前,应各负其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6·1·1 甲方责任:

  (1)办理为建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部门的申请。注册登记手续;

  (2)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3)组织合营厂房的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工作;

  (4)按_________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等(详见附件),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厂所需的其它人员。

  6·1·2 乙方责任:

  (1)按第_________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详见附件一)。

  (2)为使合营公司得到_________产品的设计,生产,安装和维修的全部技术,为保证全部技术转让。乙方将提供:产品设计,制造技术和方法,生产和质量的`管理方法,工厂的设计和改造及工厂的组织方法和安装维修方法等。

  (3)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事宜,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6·2 在合营企业正式开业后各方将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如:原材料供应,产品的销售,信息交换等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

  第七章 董事会

  7·1 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名,乙方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委派。

  7·2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需要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时,必须事先通知合营公司和合营另一方。

  7·3 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开会时间均按合营章程规定执行。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8·1 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_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____名,由甲方推荐_________名,乙方推荐_________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_________年。

  8·2 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

  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8·3 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9·1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年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信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另一种外文书写)

  9·3 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_________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_________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章 劳动管理

  10·1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合营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 甲乙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 设备、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购

  11·1 合营公司为生产和经营需要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原则上由合营企业自行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对需要在国外采购的产品,一般应选择具有国际先进性和适用性的产品,其价格不得超出国际市场的合理价格。

  11·2 在采购上述设备和材料前,甲乙双方应充分酝酿协商并可派员实地考察,必要时可公开招标采购。

  第十二章 纳 税

  12·1 合营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金。

  12·2 合营公司的职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章 保 险

  13·1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合营公司成立后,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14·1 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 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_________(详见附件_________)。

  14·3 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15·1 合营各方因地震,台风,严重的水灾和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阻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当作违约处理。

  15·1 1不可抗力必须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时,已及时采取各种合理措施。

  15·1·3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及处理情况,以及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有关机构出具证明。

  15·2 在事件影响已经克服或处理结束后,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16·1 发生合同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或经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和调解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应遵守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6·2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裁决裁定。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17·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17·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 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营合同,但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署书面协议,经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合营另一方解除合同:

  18·2·1 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 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 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延迟履行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 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已经出现。

  18·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 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3·2 _________。

  18·4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按照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_________批准,方能生效。

  19·3 本合同于2018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_________地签字。

  19·4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2018年____月____日 2018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资经营合同12

  第一章

  中国有限公司(下称甲方)和国有限公司(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大连市共同投资兴办合资企业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职务:

  国籍:

  乙方:有限公司

  注册地:

  法代表人:

  职务:

  国籍: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合营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名称:大连有限公司

  1总则合同各方

  外文名称:Dalian Co., Ltd.

  公司的法定地址:大连高新技术园区路号

  第四条公司为中国法人,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并受其保护。

  第五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权人承担责任。合营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合营各方按其出资额在公司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第六条公司的宗旨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不断增强本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年经营规模:年产值万元。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万美元,注册资本为万美元,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部分由投资各方在境内外贷款解决。

  第十条出资方式

  甲方:以相当于万美元的人民币现金出资(按出资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中价计算),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以万美元现汇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首期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并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余额由投资各方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年内分期缴清。第十二条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由公司发给合营各方出资证明书。

  第十三条在公司经营期间内,合营各方都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2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十四条合营各方认为必要时,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并报送原审批机关批准,公司可增加注册资本。

  第十五条合营任何一方如果向第三方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合营任何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自接到转让通知之日起的30天内享有优先购买权,并享有不低于向第三方转让的优惠条件。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转让均属无效。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六条甲方应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1、办理为设立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提供出资;

  3、协助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4、协助公司招聘当地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5、协助外籍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6、负责办理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十七条乙方应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1、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提供出资。

  2、按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责代理销售公司产品;

  3、办理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第十八条公司批准证书签发之日,为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九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方委派。

  第二十条董事任期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3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以下事项,只有经过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方可作出决议:1、对公司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根据本合同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终止或解散公司;

  3、增加合营注册资本、资产抵押、合营任何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4、公司与其它经济组织的合并;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第二十四条不在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任职的董事的薪金由委派方承担。与举行董事会有关的全部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一人,由甲方推荐。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任期四年。

  第二十六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七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九章产品销售

  第二十八条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外市场上销售,%在中国市场上销售。

  第二十九条合营初期乙方将参照国际市场价格,负责代理公司%产品的外销任务。

  第十章税务、财务、审计

  第三十条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一条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最低不得少于15%。

  第三十二条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记、单据、报表、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三条公司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实施当年会计报告和账本的审查、稽核。该审计报告应提交总经理和董事会。

  经事先通知总经理后,合营各方都可自费聘请中外注册的会计师、审计师对公司的账目、账单、记录进行审计。

  第三十四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第十一章外汇平衡

  第三十五条公司应按下列优先次序使用外汇:

  1、进口必需的原材料和设备;

  2、乙方的利润分成。

  第三十六条合营各方应共同努力采取以下措施实现公司的外汇收支平衡。

  1、努力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消耗,以开拓国际市场,增强出口创汇能力。

  2、经中国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公司在向中国境内兴办的外商投资企业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以外汇计价和结算。

  第十二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七条公司在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三十八条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照甲、乙双方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十九条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四十条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度年度利润分配。

  第十三章劳动管理

  第四十一条公司将按照中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的有关规定,由董事会研究制定职工的招聘、辞退、工资、社会保险、生活福利、职业安全卫生、劳动纪律及奖惩方案。

  第四十二条公司将与代表职工权益的公司工会谈判,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在适当情况下,公司也可与其职工个别订立雇佣合同。

  第四十三条合营各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生活福利、差旅费标准等事项,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合资期限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期限为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如果公司各方同意延长该期限,公司应在合营期满前至少六个月,向原审批机关报送由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书。

  第十五章终止和清算

  第四十五条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终止:

  1、合营期限届满且未办理延期;

  2、由于本合同第十七章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其后果造成公司不能正常经营达12个月者。

  3、合营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构成本合同第十六章所指的违约,且自收到合营他方书面通知后90天内不能予以有效补救,致使公司不能继续经营者;

  4、公司连续五年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

  5、公司不能达到其主要经营目标又无发展前途;

  在本条第2、4、5、款情况下,应经董事会一致决议,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提前终止合作并解除合同。

  在本条第3款情况下,守约方除向违约方索赔外,有权报审批机关批准提前终止合作并解除合同。

  第四十六条公司终止后,董事会应立即制定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

  第四十七条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对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一份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按照公司账面价值即资产的账面价值减除负债的账面价值作为基本原则提出财产作价报告,制定清算方案并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在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和应诉。

  第四十八条清算后的财产根据合营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其债权、债务按双方出资比例承担。

  第四十九条公司终止后,合营各方均有权继续使用公司开发的专利、专有技术和有关技术资料。

  第十六章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如果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缴付出资额,从逾期第一个月,违约方须按应缴出资额3%向守约方缴付违约金。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9%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四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终止合同。如果合营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五十一条由于合营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该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合营他方未采取措施以致该损失扩大者,该方即无权就其所受到的扩大的实际损失向违约方要求赔偿。如果属合营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应由违约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七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二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合营一方立即电报通知合营他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合营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保险

  第五十三条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的保险公司规定,由于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九章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四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合营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合营任何一方已经根据本条款向合营他方作出争议存在的书面通知后,协商仍不能解决,应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

  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适用法律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一章文字

  第五十七条本合同用中文书写,并以此文字为准。

  第二十二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五十八条本合同及附属文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审批部门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九条合营各方发送通知的办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营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合营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条本合同于二OO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授权代表)在大连签字。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法定代表人:XXX

  签字:

  签字:二20xx年月日

合资经营合同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签订本合作经营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二条 合作各方

  甲方:×××× 注册国家:×××××××××国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 注册地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三条 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条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举办合作经营企业,企业名称为××××。

  第四条 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经济实体。

  第五条 公司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必须遵守政府法律、法令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保护。

  第六条 甲乙双方对合作经营公司的债务、风险、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 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

  第七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目的:以发展中国的国民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润为目的。其宗旨为,通过双方密切合作,使海涂开发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满足国内外市场对对虾、鳗鱼等水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双方在经济上获得实惠。

  第八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国内外市场急需的对虾、鳗鱼等水产产品,争取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第九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规模:年产对虾××吨,成鳗××吨,以及其它水产品。

  第五章 合作条件及其构成

  第十条 甲方提供土地××亩使用;乙方出资金额××美元。

  第十一条 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资金,构成合作条件。

  第十二条 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现金或实物、设备。

  第十三条 乙方投资的实物或设备,应经甲方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 由合作企业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经审查批准后,三个月内应由甲方派员实地考察并委托中国银行按其规定向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

  第十五条 乙方收到甲方银行信用证后,×个月内应将所购全部设备、实物运至××港。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商定的期限,如数划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资金。否则由违约方负担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向政府授权机关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2.向有关部门办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关手续;

  3.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合作公司的用房,公用设施、订购可在国内生产的机器、设备、工具等;

  4.协助采购国内供应的原材料、包装材料、其它消耗品等,办理燃料、水、电增加供应电话、电传、电报挂号等申请手续;

  5.办理职工的招聘手续,推荐合作公司所需的管理技术人员,经考核后由董事会根据需要择优录用;

  6.办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员的邀请、居住手续,对其办公、交通、生活等方面进行安排;

  7.协助办理产品出口的有关运输、报关等事项;

  8.负责办理由乙方发运至××港或××港的全部设备运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项之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该由甲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八条 乙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提供对生产、办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2.提供合作公司所需的进口生产设备、检测仪器清单和技术资料,并确认在国内订货的机器设备、工具清单和要求;

  3.提供产品的出口加工标准、操作规程等技术指导和先进的企业管理方法;

  4.提供与合作公司产品有关的国外技术情报及市场信息;

  5.对技术人员和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6.负责采购需由国外供应的原材料、易损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从甲方委托中国银行向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之日起,乙方应将双方研究确定的先进可靠的设备、检测仪器按商定的日期运到××港。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正常投产;

  8.努力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不断扩大外销市场,保证合作公司的外汇平衡和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

  9.上述各条以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须由乙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义务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时,须负责赔偿损失。

  第七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十条 本公司为法人式的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名,任期均为×年。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董事长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给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业。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举行×次例会,一般应在×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开,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举行。根据需要,董事长在征得副董事长同意后,也可临时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长应在三周前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日期、地点、议题通知董事会各成员。

  第二十四条 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发言权和表决权,但一名代表不能同时担任两名或以上的名额(董事会会议应有包括出具委托书的董事代表在内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举行)。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研究讨论问题。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的终止、解散;

  3.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作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其它事项,可根据合作企业的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以中文书写一式四份,经正、副董事长签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执二份。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聘请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并决定任期年限。正、副总经理要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七条 合作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聘用办法均由董事会任命,任期×年。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1.执行甲乙双方所订合同、章程及董事会决议;

  2.提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招聘工作人员,并报董事会备案;

  3.制订本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对各职能部门布置、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会提出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

  5.对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购、成品销售及专项协作合同和流动资金的借贷作出决定;

  6.审定职能部门制定的内外销产品价格,并对价格作适当幅度的调整作出决定;

  7.代表企业接待重要的业务联系单位人员、谈判和签署文件;

  8.主持企业行政会议,对行政会议的讨论事项及决议负责执行;

  9.解决各职能部门向总经理请示的其他重大问题;

  10.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企业或指派代理人出席涉及企业的审批或仲裁、调解会议;

  11.对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处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决定;

  12.其它由总经理负责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 副总经理职责、权限:

  1.协助总经理负责本企业的经营管理;

  2.总经理外出时,代替总经理行使职权;

  3.代表企业进行业务谈判;

  4.处理其它工作矛盾和有关问题;

  5.其它应由副总经理负责处理的问题。

  第九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在筹建期间,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负责筹建工作。筹建处人员的组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筹建期间的各项费用分年摊入生产成本。

  第十章 劳动管理、工会

  第三十一条 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劳动工资、劳动纪律、劳保福利等事项。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办理外,根据董事会决议实行。

  第三十二条 合作企业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作企业积极支持本企业的工会工作。

  第十一章 生产与销售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在每年底以前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制定下一年度生产进度及进口、出口计划,并报主管部门。

  计划执行中在保证合作公司一定的经济效益和外汇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据国内外市场情况予以合理的调整。

  第三十四条 进口原材料采购对象,参考乙方情报,研究其质量、规格、价格后,由正、副总经理商定,在国内能提供满足需要的原材料情况下,应优先在国内购买。其支付办法,货币按照国内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生产的对虾,鳗鱼等水产品,通过中国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后,根据年度出口计划数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参加广交会对外成交出口销售产品。

  第三十六条 合作公司原则上规定,凡符合出口标准的产品全部出口,确保公司外汇收支平衡并积极创汇。

  第三十七条 本公司产品内销部分由甲方负责,外销部分由乙方负责,一切内外经销事项均以公司名义出面。

  第三十八条 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数量应考虑合作公司的外汇收支平衡和成本核算。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加以及时调整。

  第三十九条 内销产品按政府规定的物价政策执行,具体价格由总经理决定,报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外销产品价格根据国际市场随行就市或根据广交会成交价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第十二章 财务、会计、审计

  第四十条 合作公司的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经董事会通过制定的会计制度,付诸实行。

  第四十一条 公司各类报表于次月十日前向合作双方报告,年终报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托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核。各类报表均报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 公司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用中文书写,会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其它货币属于合作投资的均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换算。属于贸易往来的按贸易汇价结算,外汇往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办理。

  第四十三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四十四条 合作公司在中国银行××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

  第十三章 税收、利润和亏损

  第四十五条 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条例规定交纳各种税金,并参照《关于中外合作经营项目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免税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收的申请。

  第四十六条 所得税甲乙双方分别缴纳。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乙方按国务院关于华侨投资优惠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会确定提留的储备资金、职工福利资金、奖励资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纳税后,余下的净利润甲乙双方对等分成。

  第四十八条 乙方所得的净利润汇往国外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 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可用储备基金弥补,或按对等比例承担亏损责任。

  第十四章 合同的审批、生效、延长和终止

  第五十条 本公司合作期限定为××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经营的有关规定申请批准。然后,合作公司持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同时,乙方还要以自己的'名义到工商行政机关登记。公司合作期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本公司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条 合作期满前六个月,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申请并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后延长合作期。

  第五十二条 在合作期内,出现下列情况可提前终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业:

  1.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时;

  4.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它解散因素已经出现时。

  经双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挽回时,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批准后,提前终止合作企业。

  属于本条第二款情况解散合作企业时,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一方,应对合作企业由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 此合作期未满,公司解散时,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偿还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支付职工一定的安置费,余下部分双方对等分配,对于剩余财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视同利润,应依法交纳所得税后对等分成。

  第五十四条 合作期满本合同自动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资产不附任何条件归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算。

  第五十五条 公司解散或终止时,各项帐册及文件应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 保险

  第五十七条 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支公司办理。

  第十七章 商标

  第五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产对虾采用“××”牌商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后使用。

  第十八章 适用法律

  第五十九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散、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条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提交仲裁机关解决。

  第六十一条 仲裁地点设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第六十二条 仲裁决定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三条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四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内容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 其它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向上级审批机关报批,获得批准后,即及时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六十八条 对在合同执行中,任何一方有违约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向中国法院起诉,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第六十九条 公司发生不可抗力及其它严重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公司总经理应尽快将发生的情况以电报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显示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确认。

  第七十条 公司地址:××××

  第七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及发往函电按下列报发对方:

  甲方:××××

  法定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地址:××××

  电话:××

  专用电讯:××

  电挂:××

  第七十二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主管及审批机关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章 附件

  附件一

  根据合同第十八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在性、价比同等的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购买×方提供的设备,同时要符合下列条件:

  1.×方提供的生产设备必须是整套、全新、具有目前国际先进水平的。如果因提供的技术和设备陈旧、落后,造成的损失应由×方负责赔偿;

  2.上述设备应有×年保用期,在保用期内发生设备质量问题影响生产或达不到生产效率,由×方负责调换和维修;

  3.×方必须提供设备需带两年的备品配件和全套技术资料;

  4.×方负责派遣技术人员来公司指导安装、试车并达到正常生产的要求;

  5.在收到×方通过中国银行开出的信用证×个月内,×方必须将全部设备发运到××港;

  6.安装和试车应争取在一个月内完成;

  7.设备发运时,×方必须附带不少于试车生产的原材料;

  8.×方派遣到××的技术人员工资,往返费用和在××的住宿交通由合作公司负责,以总额不超过××元为限。

  附件二

  根据合同第三十一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公司职工的平均工资暂定每人每月人民币××元。视以后公司发展结合国内情况,由董事会决定对本公司职工逐年适当增加工资。

  2.公司职工的工资水平,根据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视其生产效益和实际表现,由公司总经理平衡。

  3.董事会聘用的公司高级职员工资,由董事会协商。

  4.生产过程中,可以承包给班组或个人的项目应予承包,由公司与其签订承包合同。根据生产发展情况,应每年调整一次承包合同。

  附件三

  根据合同第三十八条,双方达到如下协议:

  1.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公司自销价为国际市场实际销售价,并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上下浮动。

  2.出口产品每三个月交货付款,其交付款办法另订协议规定。

  附件四

  自本公司营业执照批发之日起,乙方必须在两个月内将××美元一次性汇给中国银行××分行。

合资经营合同14

  甲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3、督促合伙组织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合理使用资金,对合伙组织的年度经营成本和利润进行预测,并形成预测报告,供合伙人会议决策参考;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的岗位职责;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对相关资料(如人事资料、文件、凭证、账薄、报表)进行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或存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7、管理合伙组织现金流动及与银行的存兑资金往来,及时核对,保证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12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资经营合同15

  有限公司地址:(以下简称甲方)和公司地址:(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合资兴办代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公司名称

  第1条中文名称:

  第2条英文名称:

  经营范围

  第3条经营有关船用设备(以下简称船用设备):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系代理

  等船舶专用设备项目,为取得优惠价格及售后服务及时方便的条件以加强竞争。

  经营代理工业设备(以下简称非船用设备):

  本公司的业务范围除船用设备外,还代理非船用设备。

  注册资本

  第4条公司注册资本的总金额为u.s.d(大写)美元,实收资本为u.s.d(大写)美元。

  股权分配

  第5条甲方拥有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乙方拥有的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

  董事会

  第6条董事会由四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总经理由乙方委派。

  第7条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必要时经一方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会议,召开临时会议必须在20天前通知。董事会议拟选择代理厂家中,经营代理业务成交额高的地点举行,以总结经验,增加代理项目并检查执行协议书的情况。每次董事会议应有记录并形成纪要。董事会议纪要作为公司档案存查。

  第8条董事会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代表参加。董事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办法来处理。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的章程规定。总经理的职权由“聘请总经理任职书”中规定,详见附件。

  第9条董事会成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金津贴。在会议期间或受公司委托在国外考察,联系业务期间,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办公等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10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委派方推荐,董事会聘请任命。任期5年,可以连任,薪俸由董事会决定。若总经理经理不能胜任或不愿意继续任职或委派方调离时,其职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会另外推荐,并由董事会批准任命。

  第11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别的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与公司的营业进行竞争。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和严重失职,董事会随时有权辞退他们。公司的.董事长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担任同样的职务,而其任职的公司不能与该公司竞争。

  甲乙方的责任

  第12条乙方负责开辟代理的渠道,但须经筛选确认,凡取得代理业务需承担义务时,需经双方确认。

  凡取得设备代理权,因项目订单售后服务条件有别,取得相应优惠价格有差异,力争做到有订货有优惠(低于国际市场价格)。

  无代理权也可接订单,双方按用户要求广辟货源,共同努力多接订单。

  第13条甲方应介绍推荐设备的适合项目于国内订货单位,可采用公司与用户直接签署订货合同。甲方将公司代理船用设备名称样本及售后服务的措施等送至研究所,由设计者推荐给造船厂或船主在造新船中采用。甲方协助公司办理凡有代理业务需前往中国的签证及有关事宜。

  会计与审计

  第14条公司的财政会计年度系为日历年度。第1会计年度将于年月日终结。会计采用借贷记帐法,船用产品项目和非船用产品项目分别记帐核算。经营所用的货币,以港币为记帐单位。财政年度终结收入(毛利)扣除营业成本税金福利等后为纯利润,纯利润的分配按双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所占毛利总额的百分比予以分别计算纯利润的分配额。

  (2)甲乙双方对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的纯利润各占50%。

  (3)甲方主要负责船用产品项目,而乙方则主要负责非船用产品项目,凡各自负责项目的纯利超过港币时,予以提取超额部分总金额%的款额授予超额项目的一方,余额部份按第14条(2)办法予以分配。

  (4)公司会计制度格式编制会计报表,月报在各日历月结束后30天,季报应在日历季后45天,年度决算应在日历年结束后60天编报。决算明细表,以反映经营的全部情况。

  (5)公司所得利润总金额的50%作为无形贸易费开支,一切开支按发票报销。年终结算时总开支超过总收入的50%须由总经理书面报告。

  第15条在收到一个会计年度的年终报告后60天内,甲乙双方各派一人组成审

  计小组,对上1个年度的报告(包括资金表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开展审计工作,写出审计报告,报董事会批准。

  第16条双方派出的年度审计人员的工资由各方承担,但膳食交通办公费用由公司开支。开支费用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第17条总经理在收到审计小组对财务开支提出的异议通知后,最迟不得超过20天内予以解决。

  第18条公司文件会计帐目和财务情况表用中英文为工作文字。

  生效期限与终止

  第19条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20条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第21条公司经营期限为5年,以签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合资期满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长其协议期限,具体事宜由董事会决定。

  第22条本协议的修订应得到董事会一致通过。若有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23条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宣布退出或终止,而终止协议必须取得董事会一致通过。

  第24条协议期满,双方认可不再延长,可自然终止。

  第25条由于一方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出自愿终止。

  清算

  第26条公司协议期满终止时,由董事会担任“清算委员会”任务,直到清算结束,宣布公司解散。

  第27条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资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资产予以拍卖后,其金额仍不足部分按双方投资比例分担亏损。

  筹建工作

  第28条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甲乙方应于第30个日历日17时前将投资的50%资金金额汇入银行的公司帐户,而余下的总金额之50%应于90个日历日17时前汇入上述银行的公司帐户。

  第29条本合同签署后,甲乙方提出委派董事会成员,并召开第一次董事会。

  第30条董事会成立后,按协议推荐董事长总经理,安排工作日程表并聘请工作人员。

  适用的法律及仲裁

  第31条本协议的签订生效解释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的仲裁,均以法律为准。

  第32条合资的双方由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执,应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30天内仍未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可经甲方与乙方的任一方推荐第三方进行调解。

  第33条若调解于30天内仍无法解决时,其争执由仲裁作最终裁决。

  第34条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或按照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支付。

  不可抗力

  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其义务,凡属下述情况,将不视为该方不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35条任一方出现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战争自然灾害)或几个相结合的事件引起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36条在第35条所述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对方对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各种因素应采取合理的步骤与措施予以及时解决。

  第37条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早通知公司的另一方,通过友好协商,继续执行本协议。

  协议文字和工作语言

  第38条本协议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9条双方同意以汉语英语作为工作语言。

  通知

  第40条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电报电传应按下列地址发出并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

  电传/电报:电传/电报:

  电话:电话:

  文本

  第41条本合同英文及中文本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公司存档备查一份。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签字: 签字: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见证人: 见证人:

  签字:签字: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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