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合同

金融借款合同

时间:2023-07-09 13:02:43 金融合同 我要投稿

[精]金融借款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金融借款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金融借款合同

金融借款合同1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出借人(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甲方因本人需要,向乙方申请人民币贷款,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上述贷款。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同意出借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整 ),借款于本协议生效后按本协议

  第二条约定的方式支付。

  第二条 本合同双方同意选择第(____)项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借款的方式:

  1、银行转帐方式收款:乙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给付款项的,甲、乙双方应保留银行划款记录,甲方收到款项后,应为乙方出具本人签署的收条或收据;

  2、现金方式收款:乙方通过现金方式给付款项的,乙方应保留银行取款凭证,甲方收到款项后,应为乙方出具本人签署的收条和收据。

  第三条 本次借款月利率为 % 。

  第四条 借款期限为 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 甲方保证该贷款的用途符合法律规定,因所借款项用于法律所限制或禁止的用途导致的`任何责任均由甲方独立承担。

  第六条 甲方在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偿还本金,按月支付利息。

  第七条 本协议履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或甲方的39;继承人、法定监护人应在收到乙方发出通知后____日内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和实际发生的利息:

  1、甲方提供虚假或非法的证明、信息或资料;

  2、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八条 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第九条 如甲方未按约还款和支付利息,则需支付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十条 因本次协议有关事项办理公证、登记、转让、

  第三方协助、税收或律师见证时,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协议所登记的地址为当事人接收通知、传真、及其他文件的地址,一方当事人和有关司法机关以E的方式向另一方发出相关的法律文件,不论对方是否收悉,发出文件____日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执四份。

  甲方: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借款合同2

  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

  负责人:某某;职务:行长。

  住所地: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路61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登封市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

  住所地:登封市卢店镇朝阳路中段东侧。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某,男,身份证号某某,住登封市嵩阳办百花巷1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女,身份证号某某,住登封市嵩阳办百花巷1号。

  上诉请求

  1、请求判令撤销(20xx)登民一初字第21xx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

  2、请求将第二项改判为被上诉人登封市某有限公司给付上诉人借款本息3022083.78元及20xx年7月27日起至实际还款日之间的利息和罚息;

  3、请求改判被上诉人登封市某有限公司给付上诉人违约金30000元;

  4、请求将第四项改判为被上诉人李某某、李某某对上述2、3项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本案上诉费由三被上诉人共同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诉被上诉人登封市某有限公司、李某某、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于20xx年10月21日作出(20xx)登民一初字第21xx号民事判决书,原判决存在如下三处判决错误:1、原判决第二项未支持20xx年7月27日起至实际还款日之间的'罚息;2、原判决未支持原审原告违约金请求;3、原判决第四项认定原审被告李某某、李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范围错误。具体理由如下:

  一、合同解除不导致合同所有条款无效

  二、合同解除权可与其他权利一并行使

  三、原判决第四项适用法律错误

  综上所述,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20xx)登民一初字第21xx号民事判决书存在三处判决错误,请求贵院依法予以改判。

此致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

  20xx年11月5日

金融借款合同3

  贷款人、抵押权人(甲方):,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借款人(乙方):,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抵押人(丙方):,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甲、乙、丙三方经过协商,在丙方提供房产抵押的条件下,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具体以借据为准。

  二、借款用途:用于资金周转。

  三、借款利率:月利率2%。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个月,即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具体以借据为准。

  五、还款方式:按月结息,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

  六、违约金:乙方如未能按时归还利息或本金,即按应按借款本金数的`3‰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担保方式:丙方自愿以坐座在《XX省房地产权证》编号:

  (粤地权证穗字第号)作为借款抵押物。借款期限届满,若乙方不能还清借款本息,逾期超过XX日的,甲方有权依法处分上述抵押物。

  八、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方执一份,抵押登记机关、公证机关各存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金融借款合同4

  贷款方:

  身份证件号码:

  地址:

  电话: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借款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贷款方借款。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目的,友好协商,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_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美元)。

  贷款方在签订本书面合同之前,已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美元贷款。借款方在此确认已经收到贷款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供的__________美元贷款。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约定的贷款仅用于借款方__________业务,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条 利率及还款期

  1、如果借款方在合同约定的还期限内还清借款,贷款方则不收取借款利息。

  2、借款方应按照以下还款期向贷款方偿还借款: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偿还借款__________美元;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偿还借款__________美元;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偿还借款__________美元。

  3、借款方应根据贷款方合理要求的时间、场所和方式还款。

  第四条 管理费用

  1、借款方同意在借款期内,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用,管理费用的金额为借款方砂__________业务销售总额__________%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首个季度管理费用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正式开始计算。

  3、如果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提前还清借款__________美元,借款方支付管理费用的义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后终止。

  第五条 浮动抵押

  1、借款方以其现有的和将来拥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向贷款方提供抵押。

  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贷款方依本合同对抵押物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贷款方行使抵押权的'任何限制。

  3、抵押物的相关有效证明和资料由当事人确认封存后,由借款方交与贷款方保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浮动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金、利息、管理费、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5、借款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的审批、备案和登记等事宜,所产生的费用由借款方承担。

  6、借款方应当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抵押物,如抵押物的价值比本合同签订时的评估价减少__________%以上的,借款方应当在三日内通知贷款方。贷款方有权要求借款方继续提供相应担保或者提前还款。

  7、贷款方在借款方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可以行使抵押权:

  (1)借款方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2)经营情况严重恶化、减少注册资本;

  (3)借款方分立、合并;

  (4)借款方涉及重大纠纷诉讼,涉案标的30万元人民币以上;

  (5)借款方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6)借款方住所或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

  (7)其他因借款方原因可能导致贷款方拥有抵押权无法实现的情形。

  借款方发生或很可能发生以上情形之一的,贷款方书面通知借款方之日为浮动抵押财产确定之日。若借款方不签收通知回执的,贷款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四条所示方法通知,视为乙方已经收到。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借款方在此陈述并保证以下事项属实,否则承担欺诈的法律责任:

  1、借款方是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该抵押财产不存在权属方面的争议。

  2、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不存在瑕疵。

  3、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依法可以设定抵押,设立本合同的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4、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

  5、借款方在此保证在合同存续期间,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不从事以下行为:

  (1)对公司的利润进行分红;

  (2)在一个财务季度内购买价值合计25,000美元以上的生产设备;

  (3)对抵押财产再次设立抵押、质押或者出租、赠予抵押财产。

  第七条 监督检查

  贷款方和保证人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账册和记账凭证,查核物资库存,生产情况以及其它与借款人的清偿能力有关的信息,必须给予方便。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收取12%/年的利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0.05%每天加收罚息。

  第九条 法律适用

  本借款合同的效力、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释均适用有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对本合同的效力、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释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与解释

  1、本合同一式五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三份送有关部门审批、登记或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借贷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

  年 月 日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金融借款合同5

  借款合同可以分为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和民间借款合同。二者有重要区别:

  1、贷款人不同。前者贷款人是法定的金融机构,后者贷款人是公民。

  2、利息不同。前者是商业行为,是有偿贷款,要收取利息以求盈利,如果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确定。当然,在执行国家计划或者政策而签订的合同一般是没有利息的。后者由当事人约定,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应推定为无息。但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3、合同成立的方式不同。前者是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时成立。后者是实践合同,贷款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合同成立。

  4、合同管理不同。前者受国家严格监管。后者较少受到国家监管,不违法即可。但是,有偿借款不应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目前我国只允许两类贷款人进行贷款,金融机构和自然人。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以及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资金融机构。

  《贷款通则》第2条规定:“本通则所称借款人,系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第61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是指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一方,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作为借款合同的一种,具有如下特征:

  1、有偿性

  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意在获取相应的营业利润,因此,借款人在获得金融机构所提供的贷款的同时,不仅负担按期返还本金的义务,还要按照约定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利息支付义务系借款人使用金融机构贷款的对价,所以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在这一点上,该合同与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有所不同,后者为无偿合同,当事人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2、要式性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双方就该合同的存在产生争议的,视为合同关系不成立。如果双方没有争议或者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在要式性上,该合同也与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不同,对于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不采用书面形式。

  3、诺成性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时,合同关系即可成立,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时起生效。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不需以贷款人贷款的交付作为要件,所以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则有所不同,该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的效力系指生效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主要体现为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的合同义务

  1)按期、足额提供借款。贷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提供借款,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贷款人还应当按照合同 约定的数额足额提供借款,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借款人有权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由于贷款人未足额提供借款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该项义务系贷款人的主合同义务。

  2)保密义务。作为贷款人一方的金融机构,对于其在合同订立和履行阶段所掌握的借款人的各项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不得泄密或进行不正当使用。该项义务系贷款人的附随义务。

  2、借款人的合同义务

  1)依约提供担保。借款人应依据金融机构的要求提供担保,该项义务常发生在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生效之前。

  2)如实申报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该项如实申报义务也常发生在借款合同的主要义务生效之前。

  3)容忍义务。在贷款人按照约定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时,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该项义务基于约定产生,未作约定的,借款人有权拒绝贷款人对借款使用状况进行检查、监督的请求。

  4)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5)按期支付利息。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作为有偿合同,借款人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双方当事人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据前述方法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在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利息数额的确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6)按期返还借款。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双方当事人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据前述方法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但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依照新确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借款人有权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金融借款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

  1、借款合同因期限届满双方履行合同而终止。借款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未约定对合同继续展期的,则合同终止,借款人应依约定将借款及利息返还给贷款人,借款合同因此而消灭。

  2、借款合同因解除而终止。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解除合同。借款合同因贷款人的解除而终止。此外,合同终止的其他原因也适用于借款合同。

金融借款合同6

  贷款方:

  身份证件号码:

  地址:

  电话: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风险提示:

  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借款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贷款方借款。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目的,友好协商,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_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美元)。

  风险提示:

  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

  贷款方在签订本书面合同之前,已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美元贷款。借款方在此确认已经收到贷款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供的__________美元贷款。

  第二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约定的贷款仅用于借款方__________业务,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条利率及还款期

  1、如果借款方在合同约定的还期限内还清借款,贷款方则不收取借款利息。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2、借款方应按照以下还款期向贷款方偿还借款: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偿还借款__________美元;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偿还借款__________美元;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偿还借款__________美元。

  3、借款方应根据贷款方合理要求的时间、场所和方式还款。

  第四条管理费用

  1、借款方同意在借款期内,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用,管理费用的金额为借款方砂__________业务销售总额__________%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首个季度管理费用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正式开始计算。

  3、如果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提前还清借款__________美元,借款方支付管理费用的’义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后终止。

  第五条浮动抵押

  1、借款方以其现有的和将来拥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向贷款方提供抵押。

  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贷款方依本合同对抵押物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贷款方行使抵押权的任何限制。

  3、抵押物的相关有效证明和资料由当事人确认封存后,由借款方交与贷款方保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浮动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金、利息、管理费、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5、借款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的审批、备案和登记等事宜,所产生的费用由借款方承担。

  6、借款方应当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抵押物,如抵押物的价值比本合同签订时的评估价减少__________%以上的,借款方应当在三日内通知贷款方。贷款方有权要求借款方继续提供相应担保或者提前还款。

  7、贷款方在借款方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可以行使抵押权:

  (1)借款方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2)经营情况严重恶化、减少注册资本;

  (3)借款方分立、合并;

  (4)借款方涉及重大纠纷诉讼,涉案标的30万元人民币以上;

  (5)借款方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6)借款方住所或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

  (7)其他因借款方原因可能导致贷款方拥有抵押权无法实现的情形。

  借款方发生或很可能发生以上情形之一的,贷款方书面通知借款方之日为浮动抵押财产确定之日。若借款方不签收通知回执的,贷款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四条所示方法通知,视为乙方已经收到。

  第六条陈述与保证

  借款方在此陈述并保证以下事项属实,否则承担欺诈的法律责任:

  1、借款方是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该抵押财产不存在权属方面的争议。

  2、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不存在瑕疵。

  3、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依法可以设定抵押,设立本合同的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4、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

  5、借款方在此保证在合同存续期间,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不从事以下行为:

  (1)对公司的利润进行分红;

  (2)在一个财务季度内购买价值合计25,000美元以上的生产设备;

  (3)对抵押财产再次设立抵押、质押或者出租、赠予抵押财产。

  第七条监督检查

  贷款方和保证人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账册和记账凭证,查核物资库存,生产情况以及其它与借款人的清偿能力有关的信息,必须给予方便。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收取12%/年的利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0.05%每天加收罚息。

  风险提示:

  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第九条法律适用

  本借款合同的效力、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释均适用有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争议解决

  对本合同的效力、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释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提示:

  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次日开始计算。到期有催讨的,从催讨次日重新计算,但须保存催讨的证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与解释

  1、本合同一式五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三份送有关部门审批、登记或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风险提示:

  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2、本合同自借贷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

  年月日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金融借款合同7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注册号: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借人)_________出借人民币_________,期限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节假日、休息日后的

  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有天数计算。

  第二条:借款利率为月息___‰,从出资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

  第三条:乙方借款用途为经营周转。乙方承诺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第四条: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当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体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以支付凭证为准。

  第五条:乙方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息,每月____日为乙方的付息终结日。在每月____日至____日(含____日)期间借款的借款人需将

  第一个月利息直接交给出借人;____日之后借款的借款人应在次月的____日之前(含____日)支付的

  第一个利息。本金分期归还或到期后一次性归还,具体归还办法见还款计划书。

  第六条:根据乙方之请求,丙方愿对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____日内如乙方未能足额将借款本金偿还甲方时,丙方保证将应付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偿付给甲方。

  第七条:因乙方不履行还款义务,丙方为乙方代为偿还借款后,甲方即将本合同项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内的所有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即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权利。

  第八条:本合同如须办理公证,乙方承担公证费用。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资金。

  3、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转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违法行为。

  2、乙方应根据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按照约定向丙方支付担保服务费。

  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乙方服从丙方的贷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7、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人民币______保证金。

  第十一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丙方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享有原债权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并对借款风险进行监控。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每月____日(含____日)之前支付利息,由丙方于____日内代为偿付(节假日顺延),同时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丙方向甲方垫款的,乙方应自丙方垫款之日起,向丙方支付垫款金额40%的违约金。若丙方垫付之后,乙方仍未偿还垫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丙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发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在借款期间,若借款人预留在公司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借款人取得联系,而借款人明知还款义务和期限却不主动和公司联系,也不按期还款,最终导致XX公司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公司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5、在借款期间,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而导致公司采取相关措施的,除支付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外(包括律师费),乙方还应向公司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6、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交付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保证金。在乙方按时付清本息后,丙方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和滞纳金,且在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和滞纳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8、若丙方违反上述

  第七条约定,则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即每超过____日赔偿甲方人民100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提前偿还借款的,除按照实际用款期间支付利息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39;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住所地所在法院管辖。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声明条款

  1、甲方、乙方已详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乙方要求,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2、甲方、乙方、丙方有权签署本合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借款合同8

  合同编号房字第号 借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贷款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经________批准,开发_______,面积_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____万元,因资金不足,经向乙方申请,同意给予贷款。 现经双方商定,根据《____镇土地开发和商品房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特签订借款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大写)_________万元,用作开发________的周转金。附用款计划。

  二、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借款利率定为月息____‰,每季结算一次。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息,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时,计算复利。

  四、逾期贷款,加计利息30%,挪用贷款加罚利息100%.

  五、甲方以____和其它资金作为还款来源,在贷款到期前还清贷款本息。附还款计划。

  六、甲方用___人为借款的保证。全部贷款到期,贷款方发出逾期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贷款方可以直接从借款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中扣收。

  七、甲方应用自有财产或开发产品作为贷款的抵押。借款企业无力偿还本息时,乙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作为贷款保证的财产或开发产品。

  八、甲方出现《贷款办法》中第十七条所述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从借款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中扣收部分或全部贷款。

  九、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影响甲方用款时,按照《贷款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付给甲方违约金。

  十、其他事项,按照《贷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担保单位签章后生效,贷款全部还清后失效。本合同正本签章方各执一份,副本报各自主管上级一份。

  十二、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国家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 负责人:(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行 (公章) 负责人:(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借款合同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XX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还款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款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乙方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甲乙双方根据《中国XX个人____________贷款管理办法》,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用途

  (一)消费人或使用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指定的商户或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到本合同规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即(或)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 放款条件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生效后,乙方将借款划入到本合同规定账户。

  第五条 贷款支用

  (一)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贷款支用。

  (二)贷款支用方式:甲方同意乙方将贷款划入下述账户:

  1.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2.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3.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借款利率

  (一)双方约定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实行________年一定,每年年初按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相应档次

金融借款合同10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复[xx]90号文件,促进双方经营顺利开展,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签订如下约期存款合同:

  一、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乙方通过转帐方式向甲方存入单笔不低于人民币______万元的约期存款;

  二、甲方在存款到帐当日,按照乙方存入款项的金额开具约期存款定单交付乙方。

  三、约期款项存入期限为______个月,自存单记载日当日开始计息。

  四、双方约定存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合同履行期间,在无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该利率不得变更。

  五、甲方按季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特殊情况征得乙方同意也可到期支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由甲方直接转入乙方在甲方开立的结算帐户。

  六、约期存款乙方在到期时一次性支取,特殊情况经提前通知甲方也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按照同业往来利率支付存款利息。

  七、乙方利用约期存款定单为本单位及乙方客户进行质押、提供担保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办理核押等相关手续。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而发出通知、征得同意、达成补充协议等,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者业务专用章。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存款支取后自动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人民银行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借款合同11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工,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中心支行诉被告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答辩人的起诉状副本已收阅。现作如下答辩:

  一、被答辩人和被告_________等私下擅自将答辩人_________的家庭共同财产进行抵押,因未告知也未取得答辩人李某甲的同意,故该抵押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相关法律规定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而该抵押有效的前提,必须是其他共同共有人的书面委托或亲笔签字。被答辩人和被告______在未告知答辩人______的情况下,私下擅自将答辩人______的家庭共同财产进行抵押,也未取得答辩人______甲的同意,故被答辩人和被告______将答辩人______的.家庭共同财产进行抵押的行为及合同无效。

  二、被答辩人提交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无限责任担保承诺书》上的签名和捺印均不是答辩人李某甲本人所为,答辩人亦未提供相关的书面委托,被答辩人对此均不知情。法院可对签名进行笔迹鉴定或调取银行的监控录像予以证实。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金融借款合同12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企业的经营扩展的需求,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但是因市场经济变化、参与借款合同签订的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借款纠纷案件日渐呈上升趋势。本文就借款纠纷产生的原因及防范措施具体展开论述,希望对金融机构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风险防范

  一、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的特点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是指办理货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一方,向借款人贷款,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因其主体的特殊性,相比于其他借款合同,具有明显的特点,以自然人借款合同为例,具体差异如下:

  (1)有偿性:根据《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按贷款合同签定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可见,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并非无偿无息。而自然人借款合同与此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可见,只要当事人双方没有对利息进行明确约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即为无偿合同。

  (2)要式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37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7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金融机构贷款合同属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自然人借款合同没有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可以合同形式进行约定,采用口头形式等。

  (3)诺成性: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如无特别约定,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生效。因此,金融机构贷款合同为诺成性合同。根据《合同法》第210条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可见,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系实践合同,以实际提供借款为生效要件。

  二、借款纠纷产生原因

  (一)市场变化原因

  作为企业的借款人,向金融机构融资巨额款项目的是为扩大经营,但是因为市场经济变幻莫测,投入和产生未成正向比例,从而导致债务不能偿还。

  (二)金融机构方面原因

  1.对借款人偿债能力审查不严

  实践中,每个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都要在程序上对借款人的资质、资产状况等进行审查。但有的金融机构只是流于形式、表面程序上的审查,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实际偿债能力并未进行实体评估、考察。再加上人情关系等因素影响,致使金融机构将巨额款项发放给已经存在经营风险的企业,为日后贷款无法收回留下伏笔。

  2.对《借款合同》的签订未能引起足够重视

  每个金融机构都有自己预先制定的合同范本,对于重要款项和需要协商的条文都以空白预留。签订合同时,由于信贷员的疏忽大意,合同有的是只有借款人的名称,而无其具体通信地址或联系方式;有的没有具体填写借款日期,甚至有的连借款利率都没有明确标注;还有的是同一借款行为,却签订了不同的《借款合同》版本。这些事件的发生,均是因为金融机构自己本身对《借款合同》签订这一法律行为及其产生的法律后果未引起足够重视。

  3.对保证人的保证能力审查不严

  金融机构要求保证人参与到借款的法律事实中,旨在确保日后债权的实现。但是,有的担保人已经经营不善,或是存在大量未到期债务,或已被提起诉讼,而这些直接影响担保能力的情况,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并未予以详细调查。

  4.发放贷款后,未进行有效跟踪监督

  一些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后,对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担保人的经营状况、偿债能力等忽略不计,注意与关注力集中于贷款期限或利息收取。因此,对于缺乏诚信观念的借款人,恣意使用贷款,或挪作它用,或用于挥霍,这些行为直接导致贷款无法追回,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

  (三)借款人的原因

  1.法律意识淡薄

  在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纠纷中,由其是大额贷款,其借款人一般为企业。作为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高管等法律意识淡薄,从自身利益出发,想方设法采取各种措施进行拖债、逃债,如不收受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企业资金往来不通过企业账户等等。这些行为最终造成金融机构贷款难以收回的局面。

  2.借款人自身经营问题

  许多借款企业在借款资金使用上没有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和使用管理,资金投入与生产能力、经营规模不成正比,致使投入资金打了水漂、亏损严重,根本无力偿还借款。还有的企业频频更换高管,新的决策层对上任前的债务重视不够,以各种借口搪塞还款,致使银行收款受阻。还有的企业相互联系、彼此交好,在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时,互为担保,最终成为多家银行追诉的还款义务人。

  三、风险防范

  针对上述借款纠纷产生的原因,笔者建议在借款合同实践操作中,从以下几个环节进行风险防范,避免纠纷产生的同时,保证金融秩序的有效进行。

  1.核实借款人、担保人资信状况、还款能力

  对贷款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时,聘请专业机构对借款人、担保人进行尽职调查,核实其资信状况、还款能力。由专业机构进行调查,一方面确实能够对借款人及担保人的真实资信能力予以还原,另一方面如果因采信专业机构的调查报告予以发放贷款,而借款人却因资信、还款能力而出现无法偿还借款的情形,金融机构可因专业调查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实而追究其违约责任。这样,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就起到了转移风险的作用。

  2.对信贷部门人员进行法律专业培训,树立签署合同的法律意识

  目前,关于金融机构贷业务的规定有《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法》、《贷款通则》、《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不同的'贷款种类,贷款发放的要求不同,每一位信贷工作人员都应当熟练掌握这些贷款基本要求及法律的相关规定。

  另外,签订合同时,即便使用已经事先拟定好的格式合同,信贷工作人员也应当对合同的每项条款予以认真审核。以下《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更应认真填写、严格审查,确保无误:

  (1)借款人名称、地址、通信方式:该项关系到借款合同的一方主体,贷款发放后监管、催款的联系沟通及纠纷产生时诉讼文书的送达。

  (2)借款种类:借款种类直接决定法律适用和政策规定,签订合同时应对该项作出明确约定。

  (3)借款币种:币种决定贷方发放的贷款是人民币还是外币,应作出明确约定。

  (4)借款用途:用途是贷方是否发放贷款的审核内容之一,根据现行的金融政策,贷款应当专款专用,是否依据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直接决定借款人是否违约及利率的适用。

  (5)、借款数额:即贷款发放的具体数额,合同中应当具体约定贷款的总金额及具体发放方式。分批支付贷款时,应当写明每次支付的数额及时间。

  (6)借款利率:期内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的计算都应当予以明确约定。

  (7)借款期限:期限决定着还款日期及罚息的起算,也决定着借款人违约责任的承担。

  (8)还款方式:双方对还方式有约定的,应当在合同中具体明确规定。

  (9)合同签署日期:因金融机构借款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生效,合同签署日期即为合同生效日,双方的权利义务于此时产生。

  3.完善制度,成立相关部门

  建立严格的贷款使用监管制度,成立监管小组,由专门人员定期对贷款资金的使用、借款方及担保人的经营状况进行调查。当发现借款人、保证人等具有不利于还贷的重大不利事项发生时,即按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以行使债权追索权,将金融机构的损失降低最低。

  4.借助司法,依法收贷

  现实中不乏借款人违约事实发生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碍于情面,不愿诉诸法律,以使双方撕破脸面,而一味无效协商。有的银行还采取对借款人采用“借新还旧”的方法,变相延长还贷期限(现该方式是否合法,理论界已有争议)。为了避免损失的扩大,使贷款有效回收,金融机构应尽早向法院起诉,借助司法手段,确认债权,依靠司法力量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金融借款合同13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经抵押人抵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利率、期限

  金额(大写)用途

  种类利率

  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结息,欠息按______‰计收复利,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借款和还款

  1.分期借款、还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人在借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借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计划办理借款手续。实际放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借据为准,还款日和还款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分期借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

  年月日金 额年月日金额

  4.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无效,抵押人仍以抵押物予以担保。如因借款人或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的,抵押人应在抵押担保范围内赔偿贷款人的全部损失。

  第三条 抵押内容

  抵押人自愿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财产(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担保内容如下:

  1.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借款人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

  3.抵押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__万元,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抵押人负责在本合同生效前依法向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所登记的抵押物的存续时间应与抵押担保期限一致。如登记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登记机关的规定。在抵押担保期间,抵押物登记期限届满的',由抵押人负责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有关费用。

  5.经借、贷双方商定,抵押物由__________________妥善保管、使用。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在三十天内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另行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转让、变卖、转移、租借、重复抵押或用于清偿其他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行使抵押权。

  6.抵押人应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保证其抵押行为的真实、合法及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如实说明抵押物的状况和存在的瑕疵。同时,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完毕期间,发生抵押物毁损、灭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责任。借款展期应同时取得抵押人的同意并重新办理抵押物登记和保险,期限与展期期限一致。

  7.对贷款人认为需要并能够办理财产保险的抵押物,在抵押担保合同签订前,抵押物由抵押人办理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单交由贷款人保存。保险金额应与抵押物的价值相等,并保证按时缴纳保险费。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抵押人应负责续保,直至所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为止;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抵押人应立即通知贷款人,保险理赔款应用于提前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金。在理赔款不足以归还相应贷款时,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弥补或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降低相应的贷款额或收回贷款。

  8.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评估等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9.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抵押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0.抵押人应予赔偿使贷款人因抵押权不能实现而遭受的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的赔偿金。

  第四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借款人有权了解农业发展银行有关信贷政策、利率政策、各项优惠政策和信贷管理制度、规定、办法等,配合贷款人共同管好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遵守人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有关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只能在农业发展银行开设基本存款账户和相应的专用账户。经开户行审查同意,对远离开户行的企业,也可以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辅助存款账户,但必须遵守农业发展银行的信贷管理规定。

  3.借款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贷款使用的具体用途及用款计划,并自觉接受贷款人的信贷监督。

  5.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时,应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贷款人。

  6.借款到期前,借款人应积极筹措还贷资金,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归还贷款本息;到期不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或采取其他措施追收。

  7.借款到期,借款人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按期归还的,须经抵押人同意,并提前10天(遇节假日顺延)向贷款人书面申请展期归还。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可办理展期手续。经贷款人审查不同意展期的,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归还贷款本息。

  8.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发放贷款,并根据借款人实际用款进度供应资金。

  2.贷款人有权对贷款实行跟踪检查,保证专款专用。

  3.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时由贷款人按照法定程序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4.当抵押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作为第一受益人,有权提前处理抵押财产,实现抵押权。

  5.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借款人违反上述约定义务的,贷款人可视不同情况,根据信贷管理有关规定,实行加罚息、停止贷款、提前收回贷款等信贷制裁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借款人拒不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信贷管理规定,保全信贷资产,追收贷款。

  2.贷款人违反约定义务的,借款人有权请求有关部门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期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遇节假日顺延)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签订展期还款协议。展期期限和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者。

  4.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5.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名称、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组成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展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品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 款 人

  借款人 公 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签 章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 款 人

  贷款人 公 章

  (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 签 章

  (或授权代理人)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

  (1) (2) (3)

  抵押人 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章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住 所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账 号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融借款合同14

  贷款人(银行):

  借款人:

  保证人:

  借款人为进行生产,向贷款人申请借款,保证人为此借款提供担保,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

  第三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为千分之 ,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 借款时间共 年零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归还时间 贷款金额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 ;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元 。

  2.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 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时的利率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 还款资金来源。

  2. 还款方式。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 借款人用自有的做抵押。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

  3.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人有义务接受贷款人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人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 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借款人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借款人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人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二、 贷款人的违约责任

  贷款人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人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银行帐户:

  保证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银行帐户:

  年 月 日

金融借款合同15

  答辩人李某甲,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x。

  被答辩人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中心支行诉被告xx有限公司、杨某甲、李某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答辩人的起诉状副本已收阅。现作如下答辩:

  一、被答辩人和被告杨某甲等私下擅自将答辩人李某甲的家庭共同财产进行抵押,因未告知也未取得答辩人李某甲的同意,故该抵押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而该抵押有效的前提,必须是其他共同共有人的书面委托或亲笔签字。被答辩人和被告杨某甲在未告知答辩人李某甲的情况下,私下擅自将答辩人李某甲的家庭共同财产进行抵押,也未取得答辩人李某甲的同意,故被答辩人和被告杨某甲将答辩人李某甲的家庭共同财产进行抵押的行为及合同无效。

  二、被答辩人提交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无限责任担保承诺书》上的'签名和捺印均不是答辩人李某甲本人所为,答辩人亦未提供相关的书面委托,被答辩人对此均不知情。法院可对签名进行笔迹鉴定或调取银行的监控录像予以证实。 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 xxxxx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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