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

时间:2022-10-08 11:03:13 技术转让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技术转让合同模板集锦9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技术转让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技术转让合同模板集锦9篇

技术转让合同 篇1

  一、技术转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技术转让合同,指一方当事人将技术成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给另一方,另一方支付约定的价款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合同标的物是一个相对完整的技术方案。不同于在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供的一定的技术意见、技术知识。

  2.合同标的物是现有的技术方案。不同于开发合同中技术成果在合同订立时尚不存在或尚未形成。

  3.合同标的物必须是已经权利化的技术成果。所谓权利化,包括取得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实施权及技术秘密成果权等权利。

  技术转让合同由下列四种具体合同构成:(1)专利权转让合同;(2)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4)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二、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

  (一)专利权转让合同中当事人的义务

  让与人的主要义务:(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专利权移交给受让人。当然,专利权中的人身权并不因专利权的转让而转让。(2)保证自己是转让专利权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专利权的真实、有效。(3)按合同约定交付与转让的`专利权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向受让人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4)保密义务。

  受让人的主要义务:向让与人支付合同约定的价款;按合同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中当事人的义务

  让与人的主要义务为:(1)将合同约定的专利申请权移交受让人,并提供申请专利和实施发明创造所需要的技术情报和资料。(2)保证作为申请权标的的发明创造为让与人自己或自己与他人合作通过创造性劳动合法获得,或者通过委托开发合同获得,即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3)按合同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法律 教育 网

  受让人的主要义务为:(1)向让与人支付合同约定的价款。(2)按合同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当事人的义务

  让与人的主要义务:(1)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即是自己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机关审查后授予了专利权的技术,或者是让与人通过合法的转让合同获得。(2)提供的专利技术完整、无误,能够达到约定的目的,并许可受让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技术。(3)交付与实施该项专利技术有关的资料,并按约定提供技术指导。

  受让人的主要义务:(1)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技术,并不得违反许可合同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2)支付合同约定的价款。

  (四)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当事人的义务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让与人的主要义务:(1)让与人应是该技术秘密成果的合法拥有者,保证在订立合同时该项技术秘密未被他人申请获得专利。(2)按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3)保证此项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4)承担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受让人的主要义务:(1)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技术。(2)按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3)承担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技术转让合同 篇2

  根据《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规定,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则是其中一种。

  一、申请范围

  (一)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二)其他合同的标的中明显含有技术转让内容,其技术交易部分能独立成立并且合同当事人单独订立合同的,可以就其单独订立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

  (三)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的合同,可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以技术转让为内容的技术承包合同,可根据承包项目的性质和具体技术内容确定合同的类型,并予以认定登记。

  (四)当事人就植物新品种权转让和实施许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转让与许可订立的合同,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

  二、申请材料

  (一)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合同的书面文本。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以要求当事人一并出具与该合同有关的证明文件。

  (二)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职能机构或课题组订立的技术转让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的,应当在申请认定登记时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书面授权证明。

  (三)其标的涉及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当事人应当提交相应的知识产权权利证书复印件。

  (四)其标的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可以提示当事人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的复印件。

  三、申请要求

  (一)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转让合同应当是依法已经生效的合同。当事人为法人的,应当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有其本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有该组织负责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组织的印章。印章不齐备或者印章与书写名称不一致的,不予登记。

  (二)其技术标的或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限制性要求。

  (三)合同标的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投产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领取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技术,当事人应当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或生产许可证后,持合同文本及有关批准文件申请认定登记。

  四、认定条件

  (一)一般条件

  1、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2、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

  3、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二)如果合同标的为技术秘密的,该项技术秘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不为公众所知悉;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3、具有实用性;

  4、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技术秘密可以含有公知技术成份或者部分公知技术的组合。但其全部或者实质性部分已经公开,即可以直接从公共信息渠道中直接得到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三)不认定登记为技术转让合同的情形

  1、合同下列主要条款不明确的,不予登记:

  (1)合同主体不明确的;

  (2)合同标的不明确,不能使登记人员了解其技术内容的;

  (3)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等约定不明确的。

  2、约定担保条款(定金、抵押、保证等)并以此为合同成立条件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时当事人担保义务尚未履行的,不予登记。

  3、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合同名称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要求当事人补正后重新申请认定登记而拒不补正的,不予登记。

  4、合同条款含有下列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等不合理限制条款的,不予登记:

  (1)一方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的;

  (2)一方强制性要求另一方在合同标的基础上研究开发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独占回授的:

  (3)一方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渠道吸收竞争技术的:

  (4)一方限制另一方根据市场需求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的。

  5、合同标的为进入公有领域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等(如专利权或有关知识产权已经终止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秘密转让未约定使用权、转让权归属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以上合同标的符合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条件的,可由当事人补正后,按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重新申请认定登记。

  6、合同标的仅为高新技术产品交易,不包含技术转让成份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随高新技术产品提供用户的有关产品性能和使用方法等商业性说明材料,也不属于技术成果文件。

技术转让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

  技术受让方:______ (公章) (甲方)

  技术转让方:______ (公章) (乙方)

  中 介 方:______ (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______ (公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有效期限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一、所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______

  二、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______

  三、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______

  四、技术指导的内容:______

  五、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______

  七、使用费及支付方法:______

  一次总付:______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 % 时间:______

  其他方式:______

  八、中介方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______

  九、违约责任:______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

  十二、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______

  技术承让方(公章)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技术转让方(公章)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中介(公章)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鉴证单位意见:

  (公章) 负责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证单位意见:(公章)

  负责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技术转让合同 篇4

  合同目录

  第一章 定义

  第二章 合同范围

  第三章 合同价格

  第四章 支付条件

  第五章 技术资料和软件的交付

  第六章 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

  第七章 合同产品的验收

  第八章 保证和索赔

  第九章 侵权和保密

  第十章 税费

  第十一章 履约保函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十五章 法定地址

  签字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字地点:______

  合同号:______

  根据世界银行第___号贷款项下第___号招标,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引进方")为一方,德国___公司(以下简称"让与人")为另一方;

  鉴于让与人拥有设计、制造、装配、安装、测试、检验、调试、运行、维修、管理及销售铁路___产品的专有技术;

  鉴于让与人有权并同意向引进方转让上述铁路___产品的专有技术;

  鉴于引进方希望利用让与人的专有技术设计、制造、维修、销售和出品铁路___产品的专有制造技术;

  鉴于让与人同意向引进方提供并且引进方同意从让与人获得根据此合同及以方所签的另一合同规定的设备、工具和必要备件以用于铁路___产品的制造;

  鉴于让与人同意向引进方提供并且引进方同意从让与人获得根据此合同及双方所签另一合同规定的一定数量的部件和零件以用于组装和制造、铁路___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

  1.1"引进方"是指中国_________公司。

  1.2"让与人是指德国____公司。

  1.3"合同"是引进方和让与人签署的如合同所述的协议,它包括所有附件,附录以及其所指的所有有关文件。

  1.4"合同价格"是指引进方支付给根据合同全部完满成其合同义务的让与人的金额。

  1.5"合同产品"是指由合同工厂根据让与人提供的专有技术生产的满足本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型号、规格、性能的所有产品。

  1.6"合同工厂"是指引进方使用让与人提供的技术制造合同产品的地点,即时另北京__工厂。

  1.7"技术资料和软件"是指让与人按照合同附件三的规定提供给引进的所有文件,它包括下列内容:

  a、 所有技术指标、图纸、设计、所有技术文件以及有关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计算、装配、安装、测试、检验、调试、运行、维修和验收的技术文件和软件。

  b、 所有技术指标、图纸、设计、所有技术文件以及有关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计算、装配、安装、测试、检验、调试、运行、维修和验收的技术文件和软件。

  c、 所有技术指标、图纸、设计、所有技术文件以及有关合同部件的测试、检验、调试、组装和维修的技术文件和软件。

  1.8"技术服务"是指让与根据合同附件六和附近件七中的规定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技术监督、技术培训和其它服务。

  1.9"中外运"是指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它是引进方指定的在目的港接收技术资料和软件、合同设备及部件的代理:

  a、 中国天津新港:

  中外运塘沽分公司

  地址:中国天津塘沽新港路44号

  电传:,传真:

  b、 中国北京空运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亮马桥路安家楼

  电传:

  1.10 "p.r.c"是指中华人民共各国。

  1.11"f.r.g"是指联邦德国。

  1.12"世界银行"是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和国际开发协会。

  第二章 合同范围

  2.1 让与人同意向引进方转让并且,引时方同意从让与人获得设计、制造、装配、安装、测试、检验、调试、运行、维修及管理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合同产吕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标准详见合同附件二。

  2.2 让与人同意给予引进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以及出口合同产品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和不可转让的。

  2.3 让与人同意向引进方提供与合同产品有关的技术资料和软件,其具体内容、数量和交付时间详见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

  2.4让与人同意派遣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其具体内容、和要求说见合同附件九。

  2.5让与人同意在让与人的工厂和合同工厂对引进方的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保证使引进方技术人员掌握转让的技术培训的内容和要求详见合同附件十。

  2.6让与人同意根据引进方的要求在本合同有效期之扣的十年内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引进方提供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零部件、原材料及辅助设备。双方届时将另签合同。

  2.7让与人同意根据引进方的要求在本合同有次期之后的十年内最优惠的价格向引进方提供让与人自己生产或改造的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设备和软件,并协助引进方得到第三方生产或改进的制造合同产品所需和设备和软件。

  2.8让与人同意,如果合同产品达到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技术和质量要求,引进方有权在合同工厂生产的合同产品上标明"由___(让与人名称)许可在中国制造"的字样,至于是否在合同产品上标明上述字样,则由引进方自行决定。

  第三章 合同价格

  3.1基于本合同第二章规定的内容和范围,以及让与人按本合同的规定应完成的义务,本合同总价格为___德国马克。分项价格如下:

  3.1.1专有技术费用为___德国马克。专有技术分项价格为:

  a、 技术转上费:___德国马克;

  b、 技术资料费:___德国马克(cip北京机场)

  c、 人员培训费:___德国马克;

  d、 技术服务费:___德国马克。

  3.2 以上合同总价是对于让与人在本合同下应尽的包括按cip条款将技术资和软件运达北京机场之全部责任的固定价格。

  第四章 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的所有费用将使用世界银行第___号贷款以德国马克通过不可撤消的、允许分批交付的、以让与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支付

  4.2让与人应在合同生效后三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其中国银行总行向让与人推荐并经引进方认可的让与人所在国的一个银行开出不可撤消的食用证,该信用证的金额应等同于合同总价。该信用证将允许按本合同第43条规定的支付条件进行支付。

  4.3专有技术费用的支付

  4.3.1按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总价中专有技术费用的10%,即___马克将在让与人提交下述单据并符合合同规定后支付:

  a. 让与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的影印件一份,或让与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无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信的影印件一份;

  b. 让与人银行开出的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不可撤消的银行保函的正要一份,副本一份。该银行保函的格式说见合同附件12;

  c. 全额形式发票四份;

  d. 向开证行开出的即期汇票两份;

  e. 商业发票四份。

  以上单据不得早于合同生效三十天之前提交。

  4.3.2按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总价中专有技术费用的25%,即___马克,将在让与人按合同附件6的规定音乐会了第一批技术资料/软件、并提交下述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后支付:

  a. 商业发票五份;

  b. 向开证行开出的即期汇票两份;

  c. 交付第一批技术资料或软件的空运单副本五份;

  d. 第一批技术粢或软件的装箱单五份;

  e. 引进方出据的证明让与人已交付第一批技术资和软件的确认函副本两份,。

  4.3.3 按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总价中专有技术费用的50%,即___马克,将在让与人按附件6的规定交付了最后一批技术资料软件、并提交下述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后支付:

  a、 商业发票四份;

  b、 向开证行开出的即期汇票两份;

  c、 交付最后一批技术资料或软件的空运单副本五份;

  d、 最后一批技术资料或软件的装箱单五份;

  e、 引进方出据的证明让与人已交付全部技术资料和软件的确认函副本两份。

  4.3.4 按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总价中专有技术费用的15%,即___马克,装在合同产品样机验收完成、让与人提交下述单据且符合合同规定后支付:

  a、 商业发票四份;

  b、 向开证行开出的即期汇票两份;

  c、 双方签字的合同产品验收保格证书副本两份。

  4.4引进方有权从履约保函或正在议付的付款中扣除让与人根据合同规定应交付的罚款/或补偿费。

  4.5在中国境内产生的银行费用由引进方承担,在中国境外产生的银行费用由让与人承担。除了因引进方的延误支付而产生的利息之外,义付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利息费用均由让与人承担。

  第五章 技术资料和软件的交付

  5.1让与人应按本合附件56中规定的内容、数量和时间将技术资和软件运至北京机场。技术资料和软件的风险将在技术资和软件运达北京机场之后由让与人转移给引进方。

  5.2北京机场盖章的日期将作为技术资料和软件的实际交付日期。

  5.3在每批技术资料/软件交运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让与人应通过电伟或传真将合同号、空运单号、提单日期、资料号、邮包号、重量、航班和预计到达时间通知引进方和合同工厂。与此同时,让与人应向引进方和合同工厂各邮寄两套空运单和技术资/软件的详细清单。

  5.4如果技术资料/软件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丢失、损坏或缺少,让与人将在收到引进方的书面通知后45天内免费补发或更换。

  5.5技术资/软件应包装在坚固的箱子内以适于长途运输,且能防潮、防雨。

  5.6每箱技术资料/包装的外包装上应以不退钯的油漆用英文注明以下内容:

  a、 合同号:___

  b、 收货人: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国际招标公司

  c、 收货人代码:___

  d、 到货机场:北京机场

  e、 唛头标记:___

  f、 毛/净重量(公斤):___

  g、 箱号/件号:___

  h、 外形尺寸(长x宽x高):___

  5.7在每箱技术资料/软件中,应备有两份详细的装箱单。

  5.8技术资和软件可分批交付,但不得转运。

  5.9技术资和软件应由属于世界银行成员国的国家或瑞士的班机承运。

  5.10让与人负责在合格的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投保费用由让与人负担。引进方为保险的受益人,投保金额为合同总价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

  5.11本合同下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软件和技术服务应来源于现行世界银行采购掼中所列的合格的国家和地区。

  第六章 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

  6.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让与人将派遣其熟练的、健康的、俣格的技术人员到引进方的合同工厂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让与人技术人员的专业任务、服务内容、来华人数和在华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___。

  6.2引进方将为让与人技术人员的出入境签证、在华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帮助。让与人技术人员在华的待遇详见合同附见___。

  6.3让与人的技术人员在华进行技术服务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以及合同工厂的规章制度。

  6.4引进方将派遣其技术人员到让与人的有关工厂进行技术培训。培训人数、专业、内容、时间及培训要求详见合同附件___。

  6.5让与人将为引进方培训人员的出入境签证提供帮助并提供技术培训必需的设施。培训人员在让与人国家的待遇详见本合同附件___。

  6.6引进方的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应遵守让与人国家的法律以及让与人工厂的规章制度。

  第七章 合同设备的验收

  7.1为了检验让与人根据合同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软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让与人应自费派遣其代表到合同具体程序和标准详见合同附见___。

  7.2在全同产品的验收试验中,如果合同产品达到合同附件___所规定的所有技术要求,让与人和引进方受权代表应签署四份验收证明,双方各执两份。

  7.3如果合同产品在验收试验中达不到合同附件___中规定的技术指标,双方将进行友好协商并共同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排除缺陷。第二次验收试验将在排除缺陷后进行。

  7.4如果由于让与人的原因造成第一资历验收试验失败,让与人将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并再次派技术人员参加到二次验收试验,费用由让与人承担,同时让与人应承担第二次验收试验,费用由让与人承担,同时让与人应承担第二次验收试验的有关直接费用,包括材料费。如果是由于引进方的责任造成第一次验收失败,引进方将采取措施排除故障,费用处理,并承担第二次验收试验的有关直接费用。

  7.5在第二次验收试验时,如果是由于让与人的责任导致合同产品的技术指标仍未达到合同附件___的要求,排除故障,再次派技术人员参加第三次验收试验,并承担第三次验收试验的有关费用,包括材料费。如果由于引进方的责任造成第二次试验失败,引进方将采取措施排除故障,费用处理,并承担第三次验收试验的有关费用。

  7.6如果由于让与人的责任造成在上述三次验收试验中合同产品的技术指标仍未达到合同附件___的要求,合同条款第87款将被引用。如果由于引进方的责任造成在上述三次验收试验中合同产品的技术指标仍未达到要求,双方将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执行合同的协议。

  第八章 保证和索赔

  8.1 让与人将保证按合同要求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软件是让与人实际使用的和最新的并被证实了的技术资料和软件,并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及是垧引进方免费提供改进、修改和开发的新的技术资料和软件。

  8.2让与人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和软件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按合同附件___的规定及时交付。

  8.3如引进方发现让与人交付的技术资料和软件不符合本合同第___款的规定,让与人应在接到引进方的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免费半有关的技术资料和软件邮寄给引进方。

  8.4 如让与人没有按本合同附件__及__款中规定的时间交付技术资料和软件,让与人应按下述比例向引进方交付技术资料和软件的迟交罚款:

  每迟交一星期,按专有技术部分合同总价应付金额的05%交付迟交罚款,但上述罚款的'总额应不超过专有部分合同总价的5%。

  上述罚款的支付应作为预定违约金并且是对引进方因上述迟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的赔偿。

  8.5让与人按第84款向引进方交付迟交罚款后,并不能免除让与人继续交付迟交部分的技术资料和软件的义务。

  8.6如技术资和软件的迟交超过六个月,引进方将有权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让与人必须将引进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额加上年利率为12%的利息,一起退还给引进方。

  8.7在合同产品的验收中,如果由于让与人的责任造成合同产品的技术指标达不到验收标准,则按以下方式处理:

  如果由于让与人的责任造成合同产品在验收时不能达到合同附件__所规定的技术指标,以至于引进方不能把合同产品投入成批生产,引进方有权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让与人应将引进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额加上年利率为12%的利息,一并退还给引进方,同时根据双方的协定,赔偿引进方的直接损失。如果由于让与人的责任造成合同产品在验收时有些技术指标达不到附件__的规定,但引进方还能反司同产品投入生产,让与人应根据上述技术偏差的严重程度按合同总价的5%-10%赔偿引进方的直接损失。

  第九章 侵权和保密

  9.1让与人保证对根据本合同向引进方提供的一切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和软件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并有权向引进方转让该专有技术和合同设备。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让与人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9.2 合同双方应在十年内对相互提供的具有技术和商务性质的技术决窍、技术文件、以及有关合同工厂的水文、地理和生产等方面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如果上述技术诀窍、技术文件或资料的所有方还是由第三方公开的,则另一方不再承担对上述技术诀窍、技术文件或资料的保密义务。

  9.3引进方有权在本合同的有效期之后使用让与人提供的专有技术、技术资料和软件设计、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

  第十章 税费

  10.1中国xx根据现行乘法对引进方征收的与招待本合同有关的一切剩就由引进方承担。

  10.2 中国xx根据现行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联邦德国政府关于避免双得征税和防止漏税的协议》对让与人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应由让与人承担。

  10.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应由让与人承担。

  第十一章 履约保函

  11.1合同双方签字后三十天以内,让与人应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该保函应由北京中国银行根据外国某一银行向北京中国银行提交的反担保开具。该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将持续到合同产品验收和合同设备保证期结束以后。

  11.2上与人应按合同附件__的格式提交履约保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让与人承担。

  11.3如果让与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某项义务,引进方将有权对该保函行使追索权。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如果让与人和引进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洪水、水灾、台风、地震或其它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的执行,则履行合同的期限将推延一段相当于该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通过电传或电报将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通知对方,并于十四天之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邮具的证明文件交另一方确认。

  12.3如果不可抗力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习快解决继续履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

  13.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如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提交促裁解决。

  13.2仲裁将在期德哥尔摩进行,由斯德哥乐摩托车商会仲裁委员会按其程序和规定进行仲裁。

  13.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3.4仲裁费用期间,除了合同中拉交仲裁的部分这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一九九__年__月__日在北京签字。双方将在必要时向各自政府申请批准合同,合同生效日期将以下列事项最后一个发生的日期为准:

  a、 最后得到政府批准一方的批准日期;

  b、 世界银行对合同的批准;

  c、 引进方收到履久保函。

  双方将尽最大努力使合同获得批准,并用传真或电伟通知对方并以书面确认。

  14.2如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经过六个月仍不能生效,则双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4.3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年有效,有效期满后合同将自动失效。

  14.4合同有效期满将不影响双方未了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将继续付给债权人未付的债款。

  14.5本合同以英文书写,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4.6本合同由条款第一章至第十五章及附件__至__组成。合同正文及附件者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7有关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补充和分包将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以后生效,同时将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8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通讯应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收面形式一式两份用挂号航寄。

  14.9尽管本合同本章141款的规定,如果不是由于让与人的责任而使合同__在签字后三个月内仍在终止本合同的情况下,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赔偿支付和双方已产生的费用。

  第十五章 法定地址

  15.1 引进方:

  名称: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本郊二里沟进口大楼

  电传:22075 cntic cn

  传真:(01)8316696

  15.2让与人:

  名称:____公司

  地址:____

  电传:____

  传真:____

  15.3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引进方(签字) 让与人(签字)

技术转让合同 篇5

  甲方(受让方):

  乙方(转让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本合同由乙方将 (以下简称该技术)转让给甲方,并协助甲方解决小试、中试及临床申报上的问题。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技术转让方式及所有权约定;

  1.乙方同意将该技术所有权一次性转让给甲方。

  2.转让后该技术的所有权、生产权归甲方独家所有。

  3.该技术任何形式的技术改进、申报权归甲方独家所有。

  第二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品及协作事项如下:

  1. 该技术 。

  2. 该技术 。

  3. 该技术 。

  4. 不低于 g的该技术 ,并对所有技术材料负有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技术切实可行,能达到乙方提供的各步收率和质量,终产物符合 要求。

  5. 其他协作事项:

  第三条 技术转让期限及交接方式:

  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日内向甲方移交所有相关小试、中试及制剂完整工艺资料等技术资料;

  2.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各步中间体、终产物的检测方法和标准;

  3.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提供产品主要杂质的结构确认资料和少量样品;

  4.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提供不低于

  g的.中间体以及最终产物成品样品。

  5.提供的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为纸质文件和电子版资料各一套。

  6.技术转让交接方式:本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履行完毕后,所有该技术转让相关技术料由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到甲方所在地当面交给甲方,甲方收到的向乙方出具收条。

  第四条 技术转让费用及付款方式:

  1. 技术转让费用总额为 (¥ 万元)。

  2. 技术转让费用由甲方 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①在签订合同 个工作日内支付技术转让费用总额的,即 。

  ②甲方完成小试及验证,连续三个批次合格后,支付 ,即 。

  ③甲方完成连续三个批次中试验证,并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后,支付,即。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第五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国家政策变化;

  2.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

  第六条 合同达成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技术转让或泄漏给第三方。

  第七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技术资料和工艺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由乙方转让给甲方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 赔偿甲方损失。

  第八条 除国家政策和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否则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

  第九条 双方确定: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被SFDA退审,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应该支付合同规定的所用款项。

  第十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李剑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国家政策改变

  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

  1.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2.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技术转让合同 篇6

  受让方(甲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

  地址:

  电话:

  法 定 代 表 人:

  职务:

  转让方(乙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

  地址:

  电话:

  法 定 代 表 人:

  职务:

  第一章合同内容

  第一条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____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他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三条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四条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五条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六条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第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五。

  第八条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定义

  第九条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第十条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第十一条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他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第十二条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制定的标准。

  第十三条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第二条、三条、四条、六条、七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十四条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十五条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第64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时日。

  第三章价格

  第十六条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第十七条入门费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这是指本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第十八条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________%。甲方向乙方购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第十九条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12月31日有效的,乙方在________国________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________%。

  第二十条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________%。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______国________银行和______国________银行办理。

  如果乙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银行办理。

  所有发生在甲方国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甲方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1. 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

  (a)由乙方出具的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时,保证偿还金额________美元。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________国政府当局出具的许可证影印件一份。若乙方认为不需要出口许可证,则乙方应提出有关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信一份。

  2.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一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3.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写:___

  _____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规定的________已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 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一份。

  注:如果验收试验延迟并是甲方的责任,将不迟于合同生效之日支付。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1. 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_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2. 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汇总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确的措施。

  3.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的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4. 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________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

  第二十四条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技术资料交付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

  第二十六条乙方应在________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________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

  第二十七条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1. 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批交货。

  2. 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第二十八条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1.第二阶段开始日期后的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期交货。

  2.第二阶段开始后的____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第二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件。

  第二十九条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______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a)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五式二份。

  第三十条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或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后,应尽快不迟于____个月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第三十一条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用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和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a)合同号

  (b)运输标记

  (c)收货人

  (d)技术资料目的地

  (e)重量(公斤)

  (f)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第六章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

  第三十二条为了适应甲方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他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三、附件四。

  第三十三条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第三十四条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第三十五条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

  第七章质量验收试验

  第三十六条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考核的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具体办法见本合同附件七。

  第三十七条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通过鉴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

  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二份。

  第三十八条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

  第三十九条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则乙方派人参加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十条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十一条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第五十三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

  第八章“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

  第四十二条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他国家:

  1. 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

  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

  2. 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

  第四十三条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甲方国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为维修甲方国出口的主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

  第四十四条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____国________制造”。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________公司单独签订。

  第四十五条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标准。在必要的时候,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应建议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____个月内再次进行试验。若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甲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第九章保证

  第四十六条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与乙方拥有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进、发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

  第四十七条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有关定义如下:

  1. “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

  2. “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乙方按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

  3. “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

  第四十八条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第四十六、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____天内免费将所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料寄给甲方。

  第四十九条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罚款:迟交____至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迟交____至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迟交超过____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

  第五十条若发生第四十九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

  第五十一条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第四十九条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行计算。

  第五十二条乙方支付给甲方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按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1. 若考核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必须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____%的利息。

  2. 如果根据第四十一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第五十四条乙方唯自己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证和专有技术的合法者,并能够合法地向甲方转让上述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无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五十五条与合同有关的完

  整的____国专利清单列入附件二,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专利影印本一式二份。但不给予____国专利许可证或不应包括此许可证。

技术转让合同 篇7

  合同号:_________

  合同目录

  第一条 定义

  第二条 合同范围

  第三条 合同价格

  第四条 支付条件

  第五条 技术资料的交付

  第六条 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

  第七条 考核和验收

  第八条 保证和索赔

  第九条 侵权和保密

  第十条 税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四条 法定地址

  附件

  附件一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略)

  附件二技术资料的内容,数量和交付计划(略)

  附件三合同产品的考核程序和验收标准(略)

  附件四出让方技术服务的内容和要求(略)

  附件五受让方人员培训的内容和要求(略)

  附件六出让方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格式(略)

  附件七受让方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格式(略)

  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销售_________产品的专有技术;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向受让方转让上述专有技术;

  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有技术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_________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受让方”——是指中国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出让方”——是指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等资料。

  1.5“合同工厂”——是指受让方使用出让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即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厂。

  1.6“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和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技术服务”——是指出让方根据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受让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商业性生产”——是指本合同工厂生产第_________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

  1.9“合同生效日期”——是指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注:可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增减上述定义)

  第二条合同范围

  2.1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转让,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和专有技术。合同产品的型号、名称、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2出让方承认受让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使用、销售和出口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

  2.3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有关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某具体内容、数量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4出让方负责派遣技术人员来华讲解技术资料,并对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考核等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技术服务的内容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2.5出让方负责接受和安排受让方人员在出让方工厂的技术培训,出让方应尽最大的努力满足受让方的要求,使受让方人员能够掌握上述专有技术,受让方人员培训的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2.6根据受让方的需要,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标准件等,具体的供货内容届时双方将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7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合同产品可以采用双方的联合商标或标明“根据出让方许可制造”的字样。

  2.8受让方生产的合同产品经考核合格后,出让方同意按本合同等8、9条的规定返乐部分合同产品。

  第三条合同价格

  3.1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合同内容和范围,受让方向出让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美元)。其分项价格如下:

  a.技术转让费_________美元;

  b.设计费_________美元;

  c.技术资料费_________美元;

  d.人员培训费_________美元。

  3.2上述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其技术资料价格为在_________机场交付前的一切费用。(注:此处的机场应为受让方合同工厂附近的国际机场)

  选择方案一:适用于按提成计价的合同

  (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合同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合同货币为美元。

  (2)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合格证书之日开始,按日历年分年度计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提成费结算日。

  (3)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_________%,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4)在提成费结算日后十天内受让方将以书面形式向出让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

  (5)本合同的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费用将按实际的工作日计算,其日工资标准和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6)出让方如需查核受让方的账目时,应在接到受让方按照第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十天内通知受让方,具体的查账程序、内容和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选择方案二:适用于固定与提成相结合的计价合同

  (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合同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入门费和提成费两种方式计算价格,合同货币为美元。

  (2)本合同的入门费为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美元),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合格证书之日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提成费结算日,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_________%,具体的计算办法与选择方案一的第3.4条相同。

  (4)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费用的计算办法与选择方案一的第3.5条相同。

  (5)查账的程序,内容和方法与选择方案一中的第3.6条相同。

  第四条支付条件

  4.1本合同中规定的一切费用将以美元用电汇(t/t)或信汇(m/t)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_________银行支付。所有在中国境内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受让方负担,所有在中国境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出让方负担。

  4.2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下述办法由受让方支付给出让方:

  (1)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美元),在受让方收到出让方提成的.下列单据之日起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后支付给出让方;

  a.出让方政府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件一份,或者当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b.出让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美元)以受让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六;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四份;

  d.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受让方在支付上述款项的同时,应向出让方提交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美元)以出让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详见本合同附件七。

  (2)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美元),出让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技术资料后,受让方收到出让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经审核无误,在三十天内由受让方支付给出让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c.交付技术资料的空运单一式四份。

  (3)合同总价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美元),在受让方收到下述单据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后,由受让方支付给出让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c.由双方签字说明合同工厂性能保证期已开始的证明文件一式二份。

  (4)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美元),在受让方收到出让方提交的下列单据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后,由受让方支付给出让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c.由双方签字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二份。

  4.3根据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选择方案一:适用于按提成计价的合同

  (1)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提成费,受让方在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开始支付。

  (2)受让方在提成费结算日后十天之内,应将上一日历年度内合同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净销售额通知出让方,受让方在收到出让方出具的下列单据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后由受让方将提成费支付给出让方:

  a.该期提成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本合同的技术服务费和人员培训费的支付办法详见合同附件_________。

  (4)按本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要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选择方案二:适用于固定与提成相结合的计价合同

  (1)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入门费的支付办法与第4.2条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数可根据具体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单据与第4.2条相同。

  (2)提成费的支付方式与选择方案一中的第4.2条规定相同。

  (3)本合同的技术服务费和人员培训费的支付办法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4)支付罚款和赔偿的方法和第4.3条相同。

  第五条技术资料的交付

  5.1出让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内容,数量和时间在_________机场交付技术资料。技术资料运抵_________机场后,其风险即由出让方转移到受让方。

  5.2交货机场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5.3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二十四小时内,出让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日期、资料的项号、件数、重量、班机号和预计到达日期用电传或电报通知受让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各一式二份航空邮寄给受让方。

  5.4如技术资料在空运中发生丢失、损坏、短缺、出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让方。

  5.5交付的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5.6每件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a.合同号:_________

  b.收货人:_________

  c.目的机场:_________

  d.标记:_________

  e.重量(公斤):_________

  f.箱号或件号:_________

  g.收货人代号:_________

  5.7包装箱内应附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并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页数。

  第六条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

  6.1出让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派遣技术熟练的、身体健康的、称职的人员到受让方的合同工厂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的人数、专业、任务和内容,在华时间等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6.2受让方应为出让方的技术服务人员提供人出境签证和在华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出让方技术人员在华的待遇条件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6.3出让方的技术服务人员在华服务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工厂的规章制度。

  6.4受让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派遣技术人员或操作工人到出让方有关的工厂进行培训,培训人员的数量、专业、内容、时间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6.5出让方应为受让方的培训人员提供入出境签证和培训的条件,培训人员在出让方的待遇条件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6.6受让方培训人员在出让方接受培训期间应遵守出让方国家的法律和当地工厂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考核和验收

  7.1为了验证出让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出让方应派遣代表与受让方的技术人员一起在合同工厂共同对合同产品进行考核和验收,具体的考核程序和验收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7.2经过双方共同考核证明合同产品符合附件三规定的验收标准时,双方授权代表应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7.3如果合同产品经考核后证明其技术性能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后再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第7.2条规定双方签署考核合格证书。

  7.4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出让方的责任时,出让方再次派遣技术人员参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费用将由出让方负担,如系受让方的责任,则由受让方负担。

  7.5经过第二次考核合同产品仍不能达到验收标准时,如果是出让方的责任,出让方必须赔偿受让方遭受的有关损失,同时,出让方还应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参加第三次合同产品的考核。如系受让方的责任,一切费用将由受让方负担。

  7.6经过上述三次考核,合同产品仍然达不到验收标准时,如系出让方的责任,受让方则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按第八条的规定,出让方还应赔偿受让方的有关损失,如系受让方的责任,则由双方协商合同将如何进一步执行的问题。(注:考核验收的次数可视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八条保证和索赔

  8.1出让方保证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出让方实际使用的和最新的技术资料,并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及时向受让方提供其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

  8.2出让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及时交付。

  8.3出让方对合同工厂提供的性能保证期为_________个月,性能保证期的起算和终止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8.4如出让方交付的技术资料不符合第8.2条的规定时,出让方必须在收到受让方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免费将有关的技术资料航寄给受让方。

  8.5如出让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时间交付技术资料时,出让方应按下列比例向受让方支付技术资料的迟交罚款:

  第1至4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第5至8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超过8周者,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以上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_________%,不足一周时,罚款按一周计算。

  8.6受让方按照第8.5条的规定对出让方罚款后并不解除出让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8.7出让方迟交技术资料超过六个月时,受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出让方必须将受让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额,并加上年息为_________%的利息,一起退还给受让方。

  8.8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由于出让方的责任,合同产品经第_________次考核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1)如果由于合同产品不合格导致受让方不能投产,只能终止合同时,出让方应按第8.7条的规定退还受让方已付给出让方的全部金额,并加计年息_________%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产品的部分性能尚未达到验收指标,但受让方仍可以投产使用时,出让方应按以下规定赔偿受让方的损失;

  a.合同产品的_________性能指标降低_________%,赔偿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b.合同产品的_________性能指标降低_________%,赔偿合同入门费总价的_________%;

  c.合同产品的_________性能指标降低_________%,赔偿金为降低提成率_________%;(注:迟交罚款和性能赔偿可以根据具体合同的情况,拟增加或减少一部分条款)

  8.9合同产品经考核合格后,出让方同意逐年返销部分合同产品,返销的型号和数量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第九条侵权和保密

  9.1出让方保证是本合同规定提供的一切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出让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9.2受让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出让方提供给受让方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让方或第三方公布,受让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9.3出让方应对受让方提供的合同工厂的水文、地质、生产等情况保密,其保密时间应按受让方的要求执行。

  9.4本合同终止后,受让方仍有权使用出让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有权设计、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

  第十条税费

  10.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受让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负担。

  10.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出让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出让方征收的予提税将由受让方从本合同第四条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让方向中国税务当局缴纳,然后将税务当局出具的完税凭证正本一份提交出让方,出让方应缴纳的其他税费由其自己去中国税务当局办理纳税手续。

  10.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

  选择方案一:适用于已与我国签订了避免双重税收协定的国家中的企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_________国政府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该协定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出让方和受让方均应遵守该协定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_________税法和_________税法的规定对出让方征收的_________税和_________税将按避免双重税协定第_________条和第_________条办理。

  选择方案二:适用于已得到我国税务当局批准享受减免税待遇的项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税法的规定,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让方负有_________税和_________税的纳税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当局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决定对出让方负担的_________税和_________税实行减税(或者免税)处理,具体的处理办法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1.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11.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2.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12.2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外经挤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注:此条有两种选择:a.仲裁地点若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就按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b.仲裁地点选在被诉国,则按被诉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12.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4仲裁中的适用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注:在斯德哥尔摩仲裁时,瑞典法为适用法律;在被诉国仲裁时,被诉国的法律为适用法。)

  12.5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者按仲裁的裁决执行。

  12.6在仲裁过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北京签字,然后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九十天内获得批准,并用电传通知对方,然后用信件确认。

  13.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后仍不能生效时,双方均有权取消此合同。

  13.3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13.4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

  13.5本合同用英文书就,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13.6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条和附件1至7组成,合同正文与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在本合同的执行中,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航空挂号信件邮寄,一式两份。

  第十四条法定地址

  14.1受让方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14.2出让方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受让方(签字):_________出让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技术转让合同 篇8

  项目名称:_________

  转让单位(甲方):_________

  受让单位(乙方):_________

  为了保障技术商品合理转让,有偿付诸应用,促使新产品早日试制并投放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甲乙双方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_________技术转让给乙方,乙方使用该项技术生产_________产品。

  二、甲方转让技术应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经济效益。

  1.该项技术的参数,所生产产品的数量、质量指标,最低或正常的生产能力,单项规格、公差等_________。

  2.经济效益_________。

  三、国内外运用该项技术的情况和经济效益

  _________。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将_________技术的资料和设备、配件等(可用表格列出)交付乙方。

  2.甲方负责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派出技术人员_________名到乙方单位,指导乙方安装设备和产品试制工作,并派员参与产品的鉴定工作。

  3.甲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如有后续改进,应及时转让给乙方(双方协商互不相告技术后续改进内容者除外)。

  4.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应对第三方保密,不得扩散或转让(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另行转让者除外)。

  五、乙方的义务

  1.双方协商议定,技术转让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办法支付:

  (1)乙方向甲方交付技术转让费共_________元,一次总算支付。

  (2)乙方向甲方支付技术转让费,按甲方转让技术实施后新增销售额或利润的_________%提成。

  (3)双方按商定的其它办法计算和支付技术转让费用。(如双方商定有预交定金条款,应专条规定定金的金额和交付时间。)

  2.在设备安装和产品试制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乙方应为甲方派出的技术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

  3.乙方对甲方转让的_________技术不得向第三方扩散和转让(双方商定同意乙方转让者除外)。乙方对甲方转让的技术如有后续改进,应告之甲方改进内容(双方协商互不相告者除外)。(如双方商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入门费,则应在合同中立专条规定入门费的.金额,交付时间等。)

  六、转让技术的验收标准与验收方式

  1.验收标准_________。

  2.验收方式_________。

  七、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及质量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设备和配件,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技术转让费___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迟延交付技术资料、设备及配件,致使乙方接受甲方转让的_________技术已成为不必要时,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及规格派出技术员,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3.甲方如擅自将向乙方转让的技术又扩散,转让给第三方,应按技术转让费的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如有纰漏,应及时更正和完善;如仍达不到合同规定的经济技术指标,应按技术转让费的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八、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向甲方支付技术转让费,应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擅自将甲方转让的技术扩散或转让给第三方,应按技术转让费的____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3.乙方如果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将甲方转让的技术付诸生产,除应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外,不得干预甲方另将技术转让给第三方。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经有关部门证实后,不以违约论,但必须及时告知对方有关情况。

  十、其它

  1.本合同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期为_________年零_________个月。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间不得随意更改或废除合同。

  2.在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属于同一系统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解决,不属同一系统的,或经主管部门调解不成的,任一方当事人可以提请合同仲裁机关仲裁或法院审理。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付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5.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技术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技术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术转让合同 篇9

  总公司和厂为一方(以下简称甲方)

  以公司为另一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于年月日在北京签订××××××技术转让及合作生产合同,合同条件如下

  第一章定义

  1.“合同产品”系指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立式弯板机。

  2.“考核产品”:系指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并按附件5规定进行考核验收的由甲方制造的第一台合同产品。

  第二章合同内容及范围

  1.由乙方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和维修使用的技术,合同产品的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1。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全部有关技术和技术资料(以下简称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2及附件3。

  3.乙方授与甲方在中国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前四台合同产品只在中国国内销售。在此以后甲方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销往下列国家:,如合同产品按政府间经济贸易协议规定销往其他国家或由中国承包商在中国购买,随承包工程出口,则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4.在合同期间,如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以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部件及原材料,双方将通过协商另签合同。

  第一台及其后诸台合同产品的分工详见附件1。

  5.乙方负责图纸及资料的转化并在乙方工厂及其有关协作工厂培训甲方人员。乙方应尽最大努力使甲方人员掌握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3)。

  6.乙方有义务派遣技术人员到甲方工厂进行技术服务(详见本合同附件4)。

  7.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所需的专用工具、夹具及设备和检测合同产品所需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2)。

  8.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其合同产品上标注甲乙双方联合商标或“按

  公司许可证制造”字样。

  第三章价格

  1.鉴于乙方按本合同第二章1、2、3、4、5、6、7、8所尽的义务,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英镑的入门费(大写英镑)。

  2.合同期内,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他规格产品的全部资料,则甲方应为每一规格的资料向乙方支付英镑(大写英镑)。乙方应向中方交付所得税。

  3.甲方应就每台出售的合同产品向乙方支付提成费,前五年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8%,后五年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6%。乙方应向中方交付所得税。

  净销售价:销售价扣除运费、税费、包装费、储存费、保险费、安装费,并减去向乙方购买零部件的费用(包括运费、关税等)。

  第四章支付条件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本合同费用均以英镑信汇(m/t)支付。(如需电汇,电汇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英国银行支付。所有在中国发生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2.本合同第三章1所规定的入门费按下述办法和比例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1)入门费的10%(百分之壹拾),计英镑(大写英镑)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单据之日起,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①英国政府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同样的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②金额为入门费总数的形式发票一式四份。

  ③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④由英国银行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英镑(大写英镑)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6)。

  (2)入门费20%(面分之贰拾)计英镑(大写英镑)于乙方发出本合同附件3第3.2.1条所规定的临时资料3个月后,并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单据之日起,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①四份商业发票

  ②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两份资料空运提单及附件2及附件3第3.2.1条规定的临时资料交付已毕的证书的影印件。

  (3)入门费40%(百分之肆拾)计英镑(大写英镑)于甲方收到附件3第3、6条所规定的资料起,如乙方提供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则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①四份商业发票

  ②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两份资料空运提单及附件3、6条规定的资料交付已毕的证书的影印件。

  (4)入门费15%(百分之壹拾伍)计英镑(大写英镑)于附件3第3.8.2条规定的甲方培训人员按本合同附件3接受培训完毕之后,从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之日起,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①四份商业发票

  ②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两份由甲、乙双方签署的关于附件3第3.8.2条规定的甲方培训人员已按本合同之规定接受培训完毕的证书的影印件。

  (5)入门费15%(百分之壹拾伍)计:英镑(大写英镑)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之日起,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①四份商业发票

  ②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两份由甲乙双方签署的第一台合同产品在甲方工厂考核检验后的质量性能试验合格证书的影印件。

  如果不是因为乙方的失误,即使届时没能

  签署第一台合同产品的质量性能试验合格证书,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第一台合同产品的硬件后,不晚于24个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款。

  3.执行了本合同第7章第2条的内容并在甲方售出合同产品之后,甲方应按下列条款开始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1)甲方应从每年的12月31日起,15天之内,通知乙方过去的一年里的总销售量。

  (2)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之日起30天之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①四份相应的该期内提成费金额的计算资料

  ②四份商业发票

  ③两份即期汇票

  第五章文件交付

  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交付时间及本合同附件2和附件3所规定的内容将资料交付到北京机场。

  2.北京机场空运单的印戳日期为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应将盖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各一份分别寄给乙方和北京中国银行。

  3.每批资料发运后24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各日期、资料名称、件数、重量、班机号和预计抵达北京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详细清单一式两份寄给甲方。

  4.如果技术资料短缺或空运中丢失,损坏,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45天内,再次免费补寄给甲方。

  5.交付资料应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坚固包装。

  6.每包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用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公司

  (3)目的地;

  (4)唛头;

  (5)重量(公斤);

  (6)箱号/件号;

  (7)收货人代号;

  (8)离岸港口。

  7.包装箱内应有详细的`技术资料清单一式两份,标有技术资料的内容、名称及数量。

  第六章技术资料的修改及改进

  1.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不适合甲方的实际生产条件(如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等),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在培训和技术服务期间予以确认。

  2.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任一方对合同产品所作的任何改进与发展,都应免费提供给对方。

  第七章考核和验收

  1.为了验证乙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合同产品考核试验应有乙方技术人员参加,双方人员在甲方工厂共同进行。考核方法见合同附件5。

  2.经考核,如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附件5规定,即通过验收,双方联合签署合同产品的考核证书一式四份,每方各持两份。

  3.经考核,如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合格后,按本章第2条规定,双方签署考核证书。

  4.如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系乙方的责任,则参加第二次考核的乙方技术人员的费用及更换和修复缺陷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系甲方责任,上述费用由甲方承担。

  5.如经过第二次考核仍不能验收合格且又系乙方责任,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三次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6.经过三次考核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8章第6条处理。如系甲方责任,则双方应在考核证书上签字,但乙方仍有义务帮助甲方考核成功。

  第八章保证及索赔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在合同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有关合同产品的任何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

  2.乙方保证(根据附件2)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及时交付。

  3.如果乙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本章第2条的规定,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45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资料或正确、清晰的技术资料寄给甲方。

  4.如乙方因第12章第1条以外的原因未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期内交付附件2所指的技术资料,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在一周之内仍未能交付资料,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罚金,每拖延一周支付第三章第1条价格的0.25%违约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第三章第1条价格的5%。

  5.乙方向甲方支付第8章第4条规定的违约罚金不能免除乙方向甲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责任。

  6.按第7章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若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甲方提出终止合同时,乙方必须将甲方已经支付的钱部金额,并加以年利×%(百分之)的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②若产品不合格只有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甲方仍可投产的,乙方应按以下规定赔款:(略)。

  第九章侵权和保密

  1.乙方保证它是本合同规定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向甲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甲方同意对乙方提供的技术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术内容之部分或全部被乙方或第三方公布,而且甲方获得了已公布的证据,则甲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3.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

  使用乙方提供的技术,即甲方有权继续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第十章税收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2.中国、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上述所得税将由甲方从本合同规定的支付中予以扣除,并代乙方向税务当局缴纳,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税务当局出具的税收单据一份。

  3.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税费,由甲方支付。

  第十一章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2.钟裁地点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按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和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用电传或电报通知双方,并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3.如不可抗力事故的延续时间超过12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年月日签订。合同签字后,各方应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如从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合同未能生效,则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均无约束力。

  2.从合同生效日算起,本合同有效期为10年。

  3.本合同的任何终止,不影响双方发生的债权和债务,债务人应继续偿付未了债务,直至偿清债权人的全部债务为止。

  4.本合同用中、英文写成,一式四份,每种文字双方各执两份。

  5.本合同附件1至附件7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有同等效力。

  6.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及补充,需由双方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此文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7.为执行合同而发生的双方间的通讯均用英文进行。正式通知以挂号信航寄,一式四份。

  第十四章法定地址

  甲方:公司

  地址:

  电传:

  电话:

  乙方:公司

  地址:

  电传:

  电话: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附件1

  合同产品的技术规范和合作生产的分工

  1.1甲、乙双方同意合作生产的第一台合同产品是乙方设计的3000吨3.6米立式弯板机。

  1.1.13000吨立式弯板机的技术规范:

  立式弯板机可以进行下列在机器工作能力范围以内的工作:

  冷弯、热弯、钢板矫直、折边及锥形件弯制。

  弯板机的能力包括下列特别的弯曲要求:

  厚度:(mm)756060130

  外径(mm)1250612012202260

  板高(mm)3600220022002300

  屈服强度kg/平方毫米35605025

  (板材提升到机器中心高度)

  还将提供一台微型计算机,配有软件,可用软件按照特殊的弯曲要求选择出最佳压杆位置。另外,计算机可用来表示机器的性能图。

  还提供一台完善的曲率计,以测量外半径在250-1250(mm)范围以内的弯曲板材的曲度。该曲度计在测量外半径大于1250(mm)的工件时,工作精度便减低了。

  1.1.2全套弯板机及其配套件包括下列之部件:

  (1)顶接、铰接梁、铰销、提升汽缸及托架;

  (2)底台;

  (3)后梁及冲头,密封件,衬垫及止挡装置;

  (4)活动梁及全套夹紧冲头装置、压杆及机械调整装置、平衡梁及曲率计罩;

  (5)工作辊及辅助辊;

  (6)液压递进马达、齿轮箱及固定底板;

  (7)全套液压装置,包括泵、电机、阀、油槽、压力计及试验接头;

  (8)全套电气元件,包括电机起动器,控制线路、控制屏及限位开关;

  (9)曲度测量及显示装置--曲率计;

  (10)微型计算机及软件;

  (11)辅助设备包括旋臂吊车及托架(不包括提升滑轮)、滑辊、地面板;

  1.2工作分工(供货分工)

  1.2.1第一台合同产品

  (1)顶梁及铰接梁、配有铰销及底台,全加工后经无损探伤检查,乙方将提供检验合格证书;

  (2)后梁及活动梁,焊后进行应力消除,但不进行加工(后梁汽缸锻件进行粗,并加工),两件都经无损探伤检查,乙方将提供检验合格证书;

  (3)已装好的液压站包括曲槽、泵、阀及管道,包括装好的

  电机;

  (4)用来递送板材的液压马达及齿轮箱;

  (5)主冲头、夹紧冲关、回程冲头及液压马达的密封元件;

  (6)主电气控制屏,配有马达起动器、防过载装置、保险丝、控制继电器及计时器;

  (7)装配好所有元件的活动控制台及控制屏,包括电缆;

  (8)所有特殊电气限位开关,如中国没有的梁平行开关及铰接梁的接近开关;

  (9)一套曲率测量及显示装置,分配一个备用头;

  (10)一台微型计算机,配有16k的储存分机和两台软件程序(16k意为16000字符);

  (11)足够的液压直管,符合所需尺寸及压力额,以连接整台设备;

  (12)连接所有的管道的高压液压接头;

  (13)两套未加工的活动梁导轨;

  甲方将提供完成合同产品所需的其他部件。如甲方想买的部件多于本附件所列之项目,则乙方同意增加项目并增加费。

  1.2.2从第二台及以后的合同产品(包括其他尺寸及型号的立式弯板机),乙方将提供下列部件

  (1)已装好的液压站,包括油槽、泵、阀及管道、电机;

  (2)用于板材传递的液压马达及齿轮箱;

  (3)上冲头、夹紧冲头、回程冲头及液压马达的密封元件;

  (4)主电气控制屏、配有全部的电机起动器,防过载装置、保险丝、控制继电器及计时器;

  (5)辅助电气元件如按钮及特殊限制开关;

  (6)全套曲率测量及显示装置,另配一个备用头;

  (7)一台微型计算机,配有16k的储存分机及两台软件程序;

  (8)用于整台设备中的足够液压直管,符合所需尺寸及压力额;

  (9)连接管道所需的高压液压接头;

  甲方将提供完成合同产品所需的其他部件,如甲方有意增加上述供货项目或欲进行分包,双方可共同协商。

  附件2

  合同产品技术资料的内容及交付2.1乙方要提供的专有技术和工艺的全部技术资料:

  (1)立式弯板机总图、部件图、零件图包括标准弯板辊和两根辅助辊的图纸。图上注明公差、材料规范和技术要求。

  液压原理图和现有的管路图。另有一份液压元件明细表及生产厂样本。

  电气原理图和现有的电气安装图,并提供一份电气元件明细表及生产厂的样本,以代替电气屏图纸。

  为了协助甲方制备液压管路和电气安装图,用于甲方工厂制造,乙方将提供机器的照片,有可能时安排甲方工程师观看实际的机器。

  (2)辅助设备的总图和零件图,如吊车、地面板、滑座、折板辅具及其他设备的现有图纸。

  (3)基础平面图。表明机器的外部轮廓以及作用于基础的负荷力。图上对电缆及液压管道作出要求,但未详细表明土建工程。

  (4)曲率计总图、零件图。

  (5)图纸清单、零件清单。

  (6)外购件清单和制造厂技术说明。如铰接梁和提升缸、钢板吊爪。

  (7)标准件清单,如螺栓、螺母。

  (8)规定材料的有关英国、din标准副本。

  (9)表面光洁度和焊缝等适用的国家标准或工厂标准。

  (10)机械设计计算。因为液压设备是外购的,其设计资料只限于包括泵和阀门的大修、维护说明、提供进行电气设备调整的详细说明,包括电气、液压原理图中符号的含义。

  (11)主要部件的加工、焊接、热处理工艺、制造工艺包括下列15个主要部件,铸造及锻造工艺不包括在内。(11)

  顶梁后梁冲头衬板

  铰接梁活动梁辊轴承套

  铰接销弯板辊齿轮

  底台主缸焊接托架

  柱主冲头压杆

  (12)如有的话,提供特殊工具:模具、工卡具图纸。

  (13)检查标准如图所示(略)。

  (14)装配和试车工艺。

  (15)立式弯板机操作工艺,即操作说明书(手册),包括机器所能进行的各种工作。

  (16)维护手册。

  (17)备件清单。

  2.2甲方翻译、修整或制备的所有图纸必经乙方认可,为了使这种工作尽量准确无误,图纸应用中英两种文字说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两份蓝图存档和备查。

  2.3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用英文、数据单位为公制。

  2.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图纸资料为每种三份蓝图,一份二底图。制造厂技术样本每种二份。

  2.5所有甲方为制造合同产品而提出的,乙方所没有的技术资料,将由甲方在××××在乙方帮助下进行制造,并经乙方认可。

  2.6乙方将向甲方提供样本、资料、电影胶片及录像带以帮助甲方销售合同产品。

  附件3

  图纸、资料的转化及乙方对甲方人员的培训

  3.1资料转换,甲方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生产培训由乙方按合同第2章第5条安排。培训在乙方制造厂进行,可能时在乙方分包厂进行。

  3.2合同产品资料转换。

  3.2.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将3千吨3米机的活动梁和可调压杆的临时图纸和资料寄给甲方。研究图纸资料后甲方将至少在派工程师去乙方之前的6周内通知乙方需要增加哪些内容的一般意见。然后甲方派工程师(去乙方)在乙方工程师的指导下进行检查和转换工作。乙

  方工程师将努力回答甲方人员指出的有关技术问题,协助甲方人员掌握合同产品的全部原理,乙有对乙方人员投入这项工作的费用详见合同第3章。

  3.2.2所有图纸要的技术要求,如附件2所述,那些乙方得不到全部资料的零件(如外购件),除外。乙方实际上不制备的而甲方实际上需要的图纸由甲方制备。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工程师将得到所有的资料以使他们制备想要的图纸。

  3.3乙方将指定有资格有经验的人员对甲方人员进行指导,讲授和培训,并努力回答甲方人员提出的有关合同产品的所有问题。

  3.4乙方将向甲方人员提供学习生产操作的机会,协助他们系统地掌握合同产品的制造、装配、检验、质量控制和操作,这种学习掌握程度取决于乙方是否建造相类似的机器。除非类似的机器正在建造,甲方人员将不能看到建造的全部情况,只能看到提供给第一台合同产品的零件的制造。

  3.5乙方将免费向甲方人员提供所有必要的资料、图纸、参考书、制图仪器、工作服等以及转换图纸资料和培训所需要的办公室。

  3.6甲方将派人去乙方协助乙方工程师进行图纸资料的转换工作。乙方将协助获得签证和工作、居住许可证。乙方向甲方人员免费提供工作日的当地交通(如必要的话)、工作午餐和医疗,甲方人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负担。

  3.7甲方将按合同第2章第5条派遣培训生。乙方将协助获得签证和工作、居住许可证。乙方向甲方人员免费提供工作日当地交通(如必要的话),包括去各分包厂的旅行,工作午餐和医疗。甲方人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负担。

  3.8甲方派到乙方的人员如下:

  3.8.1技术人员

  这组人员负责转换附件2的图纸、资料,包括:

  一名总设计师;

  两名机械设计师;

  一名液压设计师;

  一名电气工程师;

  一名工艺员;

  一名翻译。

  另外,技术人员中需有一人懂得英文。

  期限为4个月

  3.8.2技术和制造培训人员

  这组人员去乙方接受下列技术培训:合同产品的加工、焊接、零件检验、装配、试车、试验、最后检验、操作和维护。

  本组人员的数目和专业取决于乙方当时正在制造哪些产品(见本附件3.4条),并由技术人员小组建议(见本附件3.8.1条)。甲方派遣的本组人数不多于11人(包括两名翻译),亦可分批派遣,全部期限大约为4个月。

  3.9如果签订合同后乙方很快开始制造类似合同产品的机器,本附件第3.8.1条及第3.8.2条两组人员的派遣时间和组成可能改变以获得最好效果。如果两个组人员要同时派出,全部人数需要甲、乙双方商定。

  3.10在×国期间,甲方人员将遵守×国法律和乙方工厂的规章制度,乙方将尽可能地保证甲方人员的安全。

  3.11乙方将协助甲方人员把笔记和资料运回中国。

  3.12乙方将接待3名用户代表,教给合同产品的维护和使用,时间最长2周,包括讲课,有可能参观现有的机器。

  3.13甲方人员生病或事故时,乙方将保证甲方人员得到及时、适当的免费治疗。

  附件4

  乙方人员在中国的技术服务

  4.1乙方将向甲方工厂同时派遣2名优秀专家,在装配和考核检验时提供技术协助,为期8周。

  4.2本附件第4.1规定的乙方人员之费用由甲方负担,包括在本合同第3章第1条中以及以下条款中。.

  4.3乙方专家在甲方工厂中的责任。

  4.3.1在装配、检验、试验中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回答甲方工程师和工人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

  4.3.2解决图纸和技术资料中的问题。

  4.3.3在总装配前协助甲方验收乙方提供的材料和零件。

  4.4从北京到中方工厂的征返火车票由甲方提供。

  4.5乙方人员在中国每周工作6天,每天8小时。

  4.6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4.6.1协助乙方人员获得签证以及在中国访问和工作的任何其他必要的文件,并努力保证他们在华期间的安全。

  4.6.2在甲方工厂时,甲方免费提供住宿、工作午餐(如有要求提供西餐)、工作服、办公室、任何必要的工具及往返甲方工厂的当地交通。

  4.6.3对乙方人员提供英语翻译。

  4.7乙方人员在华期间将遵守中国法律和甲方工厂的规章制度。

  4.8在乙方人员生病或发生事故时,甲方将提供及时、适当的免费医疗。

  附件5

  合同产品的验收

  5.1甲方制造的合同产品的质量应和乙方制造的类似产品质量相同。为此目的,甲方为第一台合同产品制造的零部件必须按乙方制订的质量标准,通过双方商定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由甲方进行。甲方应保存检验记录备查。

  5.2合同产品的检验。

  5.2.1和甲方合作生产第一台合同产品为验收产品。

  5.2.2验收在甲方工厂进行,有乙方一名或两名工程师参加。

  5.2.3双方技术人员按乙方制订的技术规格对验收产品进行负

  荷试验。如产品通过检验验收,双方签署质量合格证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附件6

  国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保证函(格式)

  受益人:中国公司

  日期:

  根据公司(以下称乙方)和中国公司(以下称甲方)年月日签订的

  技术转让和合作生产合同第章:

  1.我们应向乙方要求,开具号以甲方为受益人的额度为(英镑)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

  2.如果甲方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而乙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2向甲方交付资料,我们将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5天内向甲方退还上述甲方已付的款项。

  3.本保证函从开出之日起生效,至支付合同4.2.3的入门费之后失效,但最晚不超过开保证函后12个月。

  附件7

  中国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保证函(格式)

  受益人:国公司

  日期:

  根据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和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年月

  日签订的立式弯板机技术转让和合作生产合同第章:

  1.我们应向甲方要求,开具号以乙方为受益人的额度为(英镑)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

  2.如果乙方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甲方未能按合同条款向乙方付款,我们将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15天内向乙方支付甲方应付的款项。

  3.本保证函从开出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支付了最后一笔款项之后失效,但最晚不超过保函后3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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