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报告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时间:2023-03-26 05:26:14 开题报告 我要投稿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题目:论行政法的信赖保护原则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一、论文的选题目的和意义:

  2008年4月22日,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容管理局)向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发出一份紧急《通知》,即“接上级通知,从即日起,全市停止各类户外商业广告设置的审批,包括到期续批。虽经审批,但目前处于施工阶段的应立即暂停施工。属重大活动的公益宣传由市里统一安排。”《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如发现违规现象坚决查处,并进行全市通告”。几天后,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也发布了类似的通知。这份突然的紧急《通知》,使上海的户外广告业顿时陷入一片混乱之中。不但户外广告公司无法继续生存下去,还可能致使该行业从业人员集体失业。

  全上海有近4000家户外广告公司,整个行业产值估计在60亿元,涉及从业者十几万人。业内人士认为,不少靠借贷经营的小公司可能会在此次事件中因资金链断裂而面临倒闭的危险。4月25日,由上海市广告协会户外广告委员会牵头,近30位上海户外广告行业代表聚集在上海美术设计公司商讨对策,对紧急《通知》的内容表示了强烈不满。商讨会后,行业协会汇总各会员单位意见,拟订了一份“请愿书”,于4月28日提交给市容管理局和市政府法制办。“请愿书”认为,停止审批违反了信赖保护原则,有悖于《行政许可法》,请求审批部门收回成命。

  上海市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审批,是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来履行。紧急《通知》停止了户外广告的审批,与上述三个文件的规定不相一致。此外,《通知》没有预留给行政相对人足够的准备时间,违反了行政行为做出的必要条件。很多广告公司表示如果政府是根据奥运会、世博会场馆需要,在部分区域内实施特殊管理政策,行业内一定会配合。但是,政府部门突然来了个“一刀切”的紧急通知,停止了所有户外广告的审批,政府规定朝令夕改,令业界无所适从。

  我国2004年实施的《行政许可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行政信赖保护的原则和制度,但是这一原则的贯彻还存在一系列问题,因此探讨该原则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文以上海市紧急叫停户外广告为例,以事件反映出的信赖保护问题展开探讨,着重讨论案例中反映出的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维护、政府决策的朝令夕改以及政府决策的科学性等问题,探讨合理的解决思路,针对我国行政法中信赖保护制度的不足,对其完善提出可行的操作办法。

  二、主要内容:

  摘 要:2008年4月22日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向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发出一份“紧急通知”,要求停止各类商业广告设置的审批,包括到期续批。文章结合这一叫停户外广告引发业界强烈反弹事件,着重论述了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及其具体运用,本文从《行政许可法》确定的信赖保护原则展开探讨,发现我国行政法中信赖保护制度的不足,并针对其如何完善提出看法。 关键词:信赖保护原则 不足与完善

  正文:

  前言:

  2008年4月22日,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容管理局)向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发出一份紧急《通知》,即“接上级通知,从即日起,全市停止各类户外商业广告设置的审批,包括到期续批。虽经审批,但目前处于施工阶段的应立即暂停施工。属重大活动的公益宣传由市里统一安排。”《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如发现违规现象坚决查处,并进行全市通告”。几天后,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也发布了类似的通知。这份突然的紧急《通知》,使上海的户外广告业顿时陷入一片混乱之中。不但户外广告公司无法继续生存下去,还可能致使该行业从业人员集体失业。

  上海市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审批,是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来履行。紧急《通知》停止了户外广告的审批,与上述三个文件的规定不相一致。此外,《通知》没有预留给行政相对人足够的准备时间,违反了行政行为做出的必要条件。很多广告公司表示如果政府是根据奥运会、世博会场馆需要,在部分区域内实施特殊管理政策,行业内一定会配合。但是,政府部门突然来了个“一刀切”的紧急通知,停止了所有户外广告的审批,政府规定朝令夕改,令业界无所适从。

  一、 信赖保护原则的含义

  1、 所谓信赖保护原则,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

  处分已产生信赖利益,并且这种信赖利益因其具有正当性而应当得到保护时,行政机关不得撤销这种信赖利益,或者如果撤销必须补偿其信赖损失。

  2、 具体而言,行政法中的信赖保护原则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 前提:主体之间的相互信任和忠诚。行政主体应本着诚实信用的

  精神,以诚实信用的方法作出行政行为。这是现代行政法对行政主体的首要要求,也是现代国家在人民之中公信力提高的必然要求。

  第二, 对象:人对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信赖,这也是现代行政法信赖保护的范围。

  第三, 基础:相对人要有值得保护的信赖。所谓值得保护的信赖,对行政相对人来说,是指其对行政主体已产生了正当的信赖利益。

  第四, 实现方式:以适当的方式给予保护。这是信赖保护原则的最终实现,也是其最直接的体现。

  二、 我国行政法上信赖保护原则的立法现状

  1、 我国行政立法对信赖保护原则的关注始于最高人民法院在1999年通过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59条……

  2、 国务院2004年3月颁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将“诚实守信”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基本要求予以规定……

  3、 真正在行政立法中明确信赖保护原则的是2003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该法从以下两个方面确立了行政许可信赖保护原则。

  第一, 合法行政许可行为的信赖保护。 《行政许可法》第8条……

  第二, 违法行政许可行为的信赖保护。 《行政许可法》第69条……

  4、 分析:

  三、 案例反映出的信赖保护原则在立法以及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方面:

  1、信赖保护原则的适用范围较窄。

  2、缺乏对信赖保护原则程序性的规定。

  3、补偿或赔偿的制度不完善。

  4、缺乏对公共利益的明确界定标准。

  (二)适用方面:

  1、停批行为侵犯相对人的信赖利益。

  2、行政文件朝令夕改造成政府失信。

  3、政府补偿难以弥补相对人实际损失。

  四、 对案例的思考以及对策的提出

  1、 确立信赖保护原则的在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地位。

  2、 完善行政补偿制度。

  明确补偿标准;规定补偿程序

  3、 建立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参与机制。

  4、 明确界定公共利益,完善公益与私益的衡量

  虽然公共利益是一个难以界定的问题。我的看法是……

  五、 结语

  信赖保护原则是行政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其贯彻实施有利于促使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树立诚信意识,严格依法行政,打造责任政府、诚信政府;有利于建立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间的信任关系,使公民对法律与执法形成稳定的预期和对法律的信仰。

  为此,一方面我国应尽快完善相关立法,将信赖保护原则确立为行政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彰显其重要地位,推动我国的行政法治建设;另一方面,行政机关在实践中,应遵循信赖保护原则,防止专断管理,避免行政行为的随意性,妥善处理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关系。

  六、研究现状分析:

  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是德国行政法院基于维护法律的安定性和保护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的考虑而在行政法中逐步确立起来的一项基本原则,最初起源于德国行政法院判例,在德国,它不仅是行政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而且已发展成为宪法上的一项重要原则。信赖保护原则,经德国行政法学界的阐释,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的效仿与发展,逐渐发展成为行政法的一般原则。行政法信赖保护原则是形式法治走向实质法治的产物,通过保护相对人的信赖利益,实现公权与私权的理性平衡,促进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的稳定形成。 在我国,《行政许可法》出台以前,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研究很少,行政机关动辄撤销行政许可、全面停业整顿等行政行为严重损害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制定的法规、政策朝令夕改、出尔反尔、反复无常也使政府失去了信用,带来的只是国家经济资源的浪费,行政成本的提高,公民合法权益的损害和相对人与行政主体的严重对峙。

  本文以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叫停户外商业广告为例,讨论案例中反映出的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维护、政府决策的朝令夕改以及政府决策的科学性等问题,结合信赖保护原则基本理论,探讨出合理的解决思路,针对我国行政法中信赖保护制度的不足,对信赖保护原则在行政法领域的完善做出自己的一些思考。

  七、参考文献:

  1. 罗传贤:《行政程序法基础理论》,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3年版,第65页。

  2. 城仲模:《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则》,台湾三民书局1997年版第241页

  3. 魏月霞:《浅析行政许可信赖利益的法律保护 》,《法制与社会》,2008年5月(中)

  4. 徐显明,范进学:《程序公平:司法公正的逻辑起点》,法制日报,1999年10月7日

  5. 熊文钊:《现代行政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56页

  6. 袁沐祥:《试论行政信赖保护原则》,《法制与社会》,2010年1月(上)

  7. 余政:《论我国信赖保护原则的立法完善》,《决策与信息》,2012年第3期

  8. 刘建:《上海市叫停户外广告引发业界强烈反弹》,法制日报, 2008年5月6日

  9. 高轩:《论我国户外广告行政立法的缺陷及其完善》,时代法学,2008年6月第5期

  八、进度安排(以周为单位)

  一周(11月21日——11月27日):与指导老师沟通,基本确定论文题目;

  第二周——第三周(11月28日——12月11日):搜集相关资料,理清思路,及时与导师沟通论文想法及结构安排,完成开题报告初稿。

  第四周(12月12日——12月18日):在导师的指导下,修改开题报告,完善论文思路。

  第五周(12月19日——12月25日):完成开题报告,并参加开题答辩。

  第六周——第七周(12月26日——1月8日):根据开题报告答辩意见,开始准备论文初稿的写作。

  第八周——第十四周(1月9日——2月27日):及时与指导老师沟通联系,完成毕业论文初稿,交于指导老师评阅指导。

  第十五周(2月28日一3月6日):完成论文的中期自查。

  第十六周——第十八周(3月7日一3月27日):根据导师评阅意见,对论文进一步修改完善,准备定稿。

  第十九周(3月28日一4月3日):完善毕业论文的内容和格式等等,完成定稿,并按要求装订,准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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