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报告

思想政治教育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时间:2020-11-15 13:03:21 开题报告 我要投稿

思想政治教育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本

  开题报告是指开题者对科研课题的一种文字说明材料,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思想政治教育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本,欢迎阅读参考。

思想政治教育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本

  论文(设计)名称:浅析我国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一、 研究或设计的目的和意义:

  1、选题目的:

  非婚生子女是一个纯粹的相对法律概念,所谓的非婚生子女就是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未婚男女所生的子女、有配偶者与第三人自愿发生性行为所生子女、无效婚姻、被撤销婚姻所生子女以及妇女被强暴后所生的子女以及妻子未经丈夫同意采取异质人工授精方式生育的子女等。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的转变,同居、试婚、特别是婚外情现象屡有发生,由此导致的私生子成为社会一个严重的问题,非婚生子女一般是不道德行为的产物,他们的身份一般是不公开的,这样使得他们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全面有效地法律保护。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权思想、平等思想、血统思想的发展,使得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得到了提高,法律权益得到了一定的保护,但是我国婚姻法及其他法律对非婚生子女法律地位的规定比较笼统,缺乏系统的、详尽的法律规定,这使得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在现实中缺乏保障。故我希望通过对我国保护非婚生子女权益的法律进行探索研究,使得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而有效地法律保护。

  2、选题意义:

  在以往,非婚生子女在社会和法律上几乎没有丝毫地位和权利,这使得非婚生子女一直生活在歧视和不公正的环境中。现今社会人们的看法虽然有所改变,立法上也注意了对非婚生子女的保护,但是其社会地位和合法权利仍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歧视也依然存在。我国法律对于非婚生子女的规定分散于宪法、婚姻法、未成年保护法,且过于泛化没有针对性。而对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保护不足,容易导致该社会群体的心态失衡,诱发违法犯罪,不利益社会稳定,不利于当下和谐社会的建设,不利于我国的社会稳定和发展。

  本人认为应该健全现行法律,统一立法,建立切实可行的与非婚生子女法律权益保护的各项相关制度,这样能使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进而提高其社会地位,消除社会歧视。

  二、 研究或设计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1、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对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的研究尚处比较落后于世界的状况,各执其见。但是,目前我国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我国在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立法不足,相关制度缺失是最重要的问题所在。另外,我国从立法上没有专门的统一立法来规定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护问题,分散于宪法、婚姻法、继承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当中。

  2、国外研究现状:

  早在20世纪初,部分国家的立法就已经确认了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护,其显著特征就是确立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地位平等。现今多数国家基本上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从立法上不断修正对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的不足,在德国和美国甚至取消了非婚生子女保护的法律概念,没有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法律概念的差别,也就没有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待遇差别。但是仍然有少数国家依旧保留对非婚生子女的歧视条款,无法认同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相同的法律地位,非婚生子女权益的保护力度有待加强。

  3、发展趋势:

  非婚生子女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由受虐待到受保护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为了保护非婚生子女的合法的权益,现在很多的国家已取消非婚生女子的称谓,将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统称为子女,让所有的子女在名分上完全平等。此举彰显了非婚生子女立法的发展趋势。随着我们这个社会和法律的健全、完善,非婚生子女的权益将会实现最大化,我们整个社会和法律将会更加健全、完善,直至成熟。

  三、主要研究或设计内容,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和思路:

  主要设计内容:

  摘要

  一、我国非婚生子女法律概念的界定

  二、目前我国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的现状及缺陷分析

  (一)我国关于非婚生子女地位和权力的保护

  1.我国非婚生子女法律地位的不平等

  2.我国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

  3.非婚生子女监护权的问题

  4.我国非婚生子女的户口申报问题

  (二)我国非婚生子女认领制度和准证制度的缺失

  1.国外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制度

  2.准证制度

  3.我国非婚生子女认领制度的缺失

  三、完善我国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的建议

  (一)对非婚生子女法律地位的立法保护

  1、取消“非婚生子女”这一歧视性称谓

  2、加强非婚生子女的监护权保护

  3.明确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加强非婚生子女的监护权保护

  4.改革现有的'户籍制度

  (二)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建立我国的准证制度和认领制度

  1.子女最大利益原则

  2.子女平等原则

  3.尊重血缘真实性,兼顾当事人主观真实意愿的原则

  (三)加强传统文化教育和大力宣扬法治教育

  结语

  基本思路:

  本文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先对非婚生子女的概念和范围进行阐述,然后介绍我国非婚生子女及对其法律保护的现状、各方面存在的缺陷,继而指出我国在非婚生子女权益保护上的法律与制度缺失所在,结合并借鉴国外立法中对于非婚生子女权益法律保护的可取之处提出个人对于我国对于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完善的看法和意见。

  创新之处:

  本文将以法律保护为基础,加强社会保护为切入点,就如何对非婚生子女尤其是未成年非婚生子女的保护提出几点制度上的创新之处。

  四、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所必须具备的工作条件及解决的办法:

  1、完成论文的条件

  (1)查阅对论文撰写有帮助的相关图书资料,包括法学家的专著、期刊、网络文献等。

  (2)关注此论题在实践中最新的发展情况,跟进各法学家提出的新主张、新看法。

  (3)并在指导老师悉心的帮助下完成论文的撰写。

  2、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通过大量地查阅相关文献来获得所需要的资料,而且能对违宪审查的历史、现状有更全面的了解。

  (2)比较分析法:通过比较和分析几种不同的违宪审查模式的利弊和其在现实中的实践情况,适当借鉴其中成功的做法。

  3、解决办法

  (1)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的资源,借阅数本有关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的书籍,进行研读,在撰写论文时予以适当的参考。

  (2)拓宽收集资料的渠道,在互联网上搜索相关的文章,比如知网,了解更多时下的争议焦点,各大法学家的主要观点等。

  (3)认真记录对于论文的撰写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观点、论述,并经常进行思考。

  (4)与指导老师保持联系,遇到困惑的时候及时与老师进行沟通,并虚心听取老师的意见和建议,不足之处积极改进。

  五、工作的主要阶段、进度与时间安排:

  (一)20XX.11.10--20XX.11.30 确定论文题目

  (二)20XX.12.1--20XX.12.14 收集文献资料及列举提纲

  (三)20XX.12.15—20XX.02.10提交开题报告

  (四)20XX.02.11—20XX.03.2提交论文初稿

  (五)20XX.03.3—20XX.05.01 修改论文

  (六)20XX.05.2—20XX.05.20 准备论文答辩

  六、阅读的主要参考文献及资料名称:

  [1] 杨大文,婚姻家庭法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126

  [2] 齐爱民,婚姻家庭法学[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148

  [3] 国家是司法考试命题研究会.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最新必读法律法规汇编[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422-433

  [4] 江平,《民法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第1版,第786页

  [5] 江平,《民法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第1版,第783页

  [6] 王泽,《民法概论》[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648页

  [7] 陈明明,《冷费婚生子女的法律保护》[J].法制与社会,2010年3月(上)

  [8] 王洪,《论子女最佳利益原则》[J].现代法学,2003年6月

  [9] 耿志强,《非婚生子女保护现状、原因及对策》[J].洛阳理工学院院报,2009年4月

  [10] 赵军,确立我国非婚生子女认领制度的立法研究[J].行政与法.200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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