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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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0-07 06:41:38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劳动合同锦集9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热门】劳动合同锦集9篇

劳动合同 篇1

  聘任方:_____大学(简称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根据___大学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等任务的需要,___大学聘任___为______职务,具体聘任单位为______,经双方平等协商,依法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聘期

  本岗位聘期为___年。聘任期满,视聘任双方需要,决定是否签订继续聘任合同。

  本次聘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乙方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

  (注:本条内容由学校授权聘任所在具体单位,结合所在单位聘任学科的具体情况,进一步明确、细化,务求做到明确、具体、可操作。)

  (一)乙方在聘期内该岗位上应完成的工作目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在聘期内应履行的工作任务:

  教学任务:

  科研任务:

  学科建设任务:

  人才培养任务:

  其他任务: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具体内容由甲方授权具体聘任单位落实)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岗位工作目标、任务,对乙方进行管理。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和奖惩。

  (二)甲方义务(具体内容由甲方授权具体聘任单位落实)

  1.依法维护乙方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2.为乙方提供完成岗位任务所必须的良好工作和生活条件。

  3.为乙方提供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目标及任务所需要的校内相关政策。

  4.乙方在聘期内做出重大成就的,甲方积极推荐申报有关奖励。

  (三)乙方权利

  1.乙方按照___大学的有关规定,享受按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及校内津贴等其他待遇;

  2.享受甲方为其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3.甲方如不能按规定履行其应尽义务时,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申诉。

  (四)乙方义务

  1.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聘期内保证全职在甲方所聘岗位上工作;

  3.全面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完成所聘岗位的工作目标及任务;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及管理;

  4.乙方在聘期内所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均属职务成果,其发表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及经费等,均须同时署乙方及甲方名(即必须同时署作者及作者单位,作者单位只能署甲方名)。

  第四条考核(具体内容由甲方授权具体聘任单位落实)

  (一)甲方每年按确定的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时,乙方须向受聘具体所在学院或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汇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学院或单位根据学术委员会意见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报学校备案。

  (二)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三)甲方在三年聘期结束后根据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对乙方进行评估(具体评估办法另定),决定是否续聘事宜。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乙方在聘期内如不能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予以解聘,终止本协议,并由甲方发布解聘文件。

  (二)乙方在聘期内因特殊原因提出辞聘的,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辞聘,并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聘任期间如发生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防范,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聘任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第六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三份,聘任方及受聘方各持一份,具体聘任学院或单位留存一份;本合同于受聘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外,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理,对合同有关条款的变更,应征得对方同意。

  (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应由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 。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部门为 ,

  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为 ,职务(或工种)为 。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四)甲方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单位工作的,应协商一致并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计时工资: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 执行,初始工资额为 元/月或 元/时;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

  (1)计件单价 ;

  (2)劳动定额 (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3.其他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 。

  4.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和政府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等情况,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或者以集体协商的形式,依法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共10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

  (三)乙方的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办法为:

  (四)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每月 日发放 (当月/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按国家、省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应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数额为 元/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照国家、省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七、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四)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共10页,当前第2页12345678910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按照第(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其中按第(7)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规定程序后,可以裁减人员,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项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终止的,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八条第(一)项第5点情形之一,合同期满的,甲方应当续延乙方合同期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乙方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共10页,当前第3页12345678910

  (三)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手续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作如下约定: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作如下约定: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甲方可与其约定竞业限制,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田林县八渡中心校

  乙方(劳动者):

  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20xx年9月1 日起至20xx年秋季学期结束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学校后勤工作岗位担任食堂工友。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具体工作任务为:负责学校食堂食品的蒸、洗、切、烧、煮、分等日常工作,每天三餐前后必须按学校规定做好食堂各种消毒卫生工作。

  三、工作要求及作息时间

  1、甲方实行工作累计每日不超过8小时工作制。节假日照常休息。

  2、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在节假日加班加点的,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3、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业务培训,根据工作环境、制度的需要,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劳动工作服1-2套。

  4、乙方在上班时间不能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有事必须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岗。

  四、劳动报酬

  乙方的劳动报酬由基础工作+绩效工作构成,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基础工资,每月30日为固定发薪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发基础工资的甲方需提前告知乙方,甲方最多不能拖欠基础工资超过3天时间。

  1、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每月一次性付乙方基础工资600元。

  2、根据乙方工作表现,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给乙方发放绩效工资。

  3、因节假日留守学生需要,每天加班费定为60元,每月和工资结算。

  五、乙方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及纪律奖惩等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执行。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

  2、 2、乙方因故辞职或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由于学校食堂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乙方需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申请,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当月工资和加班费。

  3、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相关损失。

  七、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均可向田林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田林县八渡中心校

  单位负责人(签章):

  20xx年9月 日

  乙方(签章):

  20xx年 9月 日

劳动合同 篇4

  一、怎样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根据这一规定,如果劳动合同属于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

  二、无效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后果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而,无效的劳动合同不受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对于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其法律后果是: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考用人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的,按照本单位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2、无效劳动合同是由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造成的。法律上的过错,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在主观上有违法错误,包括故意违法和过失违法。过错可能是一方的,也可能是双方的,它是由当事人的主观原因造成的后果,因此,对于无效的劳动合同,在确认其无效的同时,如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 篇5

  甲方:(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单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 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期限为_____天。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岗位工作,工作地点_________。因工作需要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及要求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工作特点,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在被甲方聘用之前,应保证其与以前工作过的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就被甲方聘用征得原单位的同意,并办理完所有工作的交接手续,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第四条、劳动报酬 甲方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实行______(计件或计时)工资制度,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__________元。工资的调整依据国家规定和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

  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______日,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条、保险福利 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但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相应的手续(如转移社会保险档案等等),否则因为乙方原因不能办理社保的后果自负。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任何一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都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经双方协商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终止合同条件双方协商或按法律相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 O日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不予续签的,到期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第九条、专项协议 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时,双方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专项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和违约责任。

  甲方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就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签订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以及违约责任。

  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

  第十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遇有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也可按有关规定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乙方:(签字)

  (盖章)年月日(签章)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合国劳动法合同》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试用期(培训期、见习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熟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四条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第五条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乙方实际能力和甲方需要重新安排、调整乙方工作。

  三、 工作时间

  第六条 甲方实行全年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他工作和休息时间根据生产、销售实际情况统一调整工作和休息时间。

  四、 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时间及其他待遇

  第七条 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基本工资不低于同年余杭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 乙方熟练期的工资发放形式和发放时间按下列第 条确定:

  (一) 乙方从事记件类各岗位工作的,其报酬分配按记件工资加奖金计发,当月工资次月月底发放;

  (二) 乙方从事行政管理、后勤、销售、特殊工种等月薪制工作的,月基本工资不低于同年余杭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当月工资于次月月底发放。

  第九条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合同期间,甲方视乙方的工作业绩和技术熟练程度,调整乙方的基本工资。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乙方缴纳部分,可由甲方在其基本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十二条 乙方患有职业病,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执行。 五、 劳动纪律、奖惩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都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 甲方对乙方奖惩按本企业职工奖励条例执行。

  六、 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

  第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 本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 乙方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

  第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一)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提供录用相关的证书、身份证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为虚假的;

  (三)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四)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二)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的;

  (三) 乙方因参军、升学等正当理由,并出具相关证明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 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乙方不能胜任本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指迁移、兼并、分立、合资、转资、转产、进行改造及本合同所约定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第十九条 除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未归还办公用品、宿舍钥匙等甲方物品工具、未向甲方缴纳应缴费用及未按甲方要求办理完毕离职手续等,不得依据前条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包括合同期满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第二十条 乙方从事管理、销售、设计、研发、采购或质检等岗位,接触、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解除本合必须提前六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脱密措施。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 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应该按照甲方制定的工作程序进行,否则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的;

  (二) 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 乙方退休、退职的;

  (四) 乙方违反《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被甲方开除、除名的;

  (五)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六) 甲方自行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

  七、保密守密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承诺不将在工作中、生产职责范围内接触的甲方的秘密(销售价格,销售策略,供应商信息及价格,经销商信息财务数据等均为甲方机密),以及相关资料、信息载体(包括涉及甲方秘密数据、图表、表格、文件、说明书 、磁盘、光盘、录像录音带、照片底片、电子邮件、信件等信息)带离或私自摘抄、记录、复制据为所有,也不让无关人员接触到和了解、获取甲方秘密。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调离岗位或与甲方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及其他协议时,无条件书面移交上述资料及属甲方的物品(含资料复制品),并经甲方确认签字生效。

  第二十六条 乙方在调离岗位或与甲方终止、解除劳动合及其他协议后三年内仍履行上述义务,不泄露、不利用甲方的秘密及相关资料、信息载体在生产同类产品的其他企业参与开发、生产、销售与本企业相同相似的产品项目。

  八、 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或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 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约定的保密、守密责任,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由甲方出资安排乙方培训而合同期限约定服务期未满,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甲方已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直接培训费、培训场租费和受训人员有受训期间的差旅食宿费及培训期间的工资)等等;如乙方在试用期内离职,则培训费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三十一条 乙方因第十六条第(二)款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除由甲方予以解除本合同外,并按甲方损失的2倍支付甲方赔偿金,情节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都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期限届满终止执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

  九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在签订此《劳动合同》后,视为乙方已知悉甲方的相关制度(考勤制度、员工守则、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

  2。 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3。 未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负担;

  4。 一切违反厂规厂纪的行为,均按厂规厂纪处罚。

  十、 其他

  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 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 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两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两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性别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

  户口所在地___省(市)____区(县)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年__月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

  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元。

  甲乙两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两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两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两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两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两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8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企业地址: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本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有关劳动合同法律、法定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一、 合同市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第 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

  1、有固定期限:从月

  2、无固定期限:从月

  3、以完成一定的任务为期限:从

  (二)试用期约定,采用下列第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个月,从日止。

  在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向乙方说明理由后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违反诚实守信原则,在应聘的时候,乙方未告知自己的与工作相关的信息,包括自己

  的教育信息身体状况,工作经历,联系方式与家庭地址和户口信息等;

  2、乙方的技术及能力不能符合甲方或用工单位招聘时对岗位职责的描述;

  3、乙方的用工手续不完备给甲方的录用办理带来影响的:如未履行完毕与上家单位的竟业限制约定,未办理自由职业者缴纳退出手续:未在指定时间提交甲方需要的必备资料等:

  4、乙方不能达到用工单位对所担任的岗位的要求:(详见员工手册及岗位说明)

  5、乙方不能通过甲方进行的背景调查或者在履历中有弄虚作假的行为:

  6、乙方在试用期内因身体状况发生变化,无法提供正常工作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行为:

  8、在试用期满未通过实际用工单位的“转正考核”

  (三)在试用期,乙方如离职必须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并做好工作交接,以便甲方和用工单位安排员工接替乙方的工作。

  二、工作地点、内容:

  (一)甲方招聘用乙方从事 工作。

  (二)甲方根据经营需要,以及乙方的实际能力(专业,工作,体力)可适当临时性调整,所谓临时性调整是不对本合同相应条款修改的调整。乙方根据甲方安排的工作安排的工作内

  容和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任务并接受甲方的考核。如果甲方欲乙方做出非临时性的调整,将乙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修该本合同条款中的全部或部门予以实施。

  (三)甲方可以根据工作安排需要,临时性的进行短期岗位互换学习,所谓短期岗位互换学习是甲方企业发展需要,员工成长需要的基础上建立的企业管理机制,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6个月

  (四)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甲方可以根据工作安排需要,临时性的调整乙方工作地点,原则上不能超过6个月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五)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三、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每周不超过小时。每周休息时间不得少于1日。

  2、不定时工时制, 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前提下,乙方自行安排休息时间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在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的,以入职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合同为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终止时间依次顺延,并在到岗位时变更合同期限。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资计发形式

  A. 计时工资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元,津贴资),效益部分随用工单位效益情况及薪资计发标准进行调整:其中试用期工资为 元。

  B. 其他工资形式: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出勤率计算乙方的应的工资后,代扣国家法定规定的社会保险,公积金个人应缴纳部分和个人所得税后,于每月日与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三)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乙方的工资是在同时满足出勤纪律,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基础上上获得而定劳动报酬 。

  (四)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乙方可以解决劳动关系,但是必须是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但下面两种情况不包含在内:

  A、由于银行工资系统发生故障或乙方提供的银行工资卡发生故障,导致乙方未及时按时领取报酬的;

  B、由于乙方提前解除本劳动合同,乙方未按规定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物品及财务的归还)

  C、由于乙方未书面通知甲方,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如旷工,迟到等违反劳动纪律造

  成的经济处罚。

  (五)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实行先申请,后审批,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书面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六)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情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

  (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

  五、社会保障: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甲乙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但需乙方积极配合,且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缴纳:乙方保证其将及时向甲方递交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外劳力综合保险的有限凭证,如因乙方延时递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待遇。

  (四)乙方患有职业病,因公负伤的,甲方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执行。

  (五)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六、劳动防护、职业保护: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 作业,可能产生 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 次。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证明等均属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之责任乙方同时保证个人信息有变化时及时通知甲方,如未及时通知造成的后果并及对拒绝甲方EMS送达的材料等信件而造成的乙方承担责任。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可同;乙方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法律、行政规定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的其他的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乙方人生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因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的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追究刑事案件责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的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裁减人员二十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工人数的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因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只职工意见而,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满期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 篇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第三条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条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十一条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第十五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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