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时间:2022-10-09 23:32:29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劳动合同集合6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劳动合同集合6篇

劳动合同 篇1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高层管理合同书)

  甲方(公司全称):

  乙方(证件姓名):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 动合同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 方: 性 别: 文化程度:出生日期: 年 月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身份证住址:邮政编码:现住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紧急情况联系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个月,自 年月日至 年月 日。

  其中试用期为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录用条件为:

  工作内容与地点

  第二条 按照本合同载明的条件,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职位)工作,以及签署本合同的双方不时协商确定的其它岗位(职位)。

  第三条 乙方的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按照甲方关于该岗位的岗位职责描述及相应的考核制度执行,该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组成。

  第四条 乙方从事甲方的工作岗位为高级管理者或重要技术岗位,除根据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履行职责外,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乙方在任职期间所采取或实施的一切重大经营策略、方针等,均须事先取得董事会及总裁/CEO的批准。

  (二)乙方在任职期间,发生的一切有关或可能影响甲方或其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均须在发生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报告董事会及总裁/CEO。

  (三)乙方在任职期间,任何以甲方名义进行借款,或以甲方资产对外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或以甲方名义对外提供保证担保,均须事先取得董事会的批准。

  (四)在本合同生效期间,除了处理向董事会及总裁/CEO书面报告并获董事会及总裁/CEO批准的事项外,乙方须将其全部工作时间、专注及技巧投入职责及职位,忠诚及尽职履行职责,行使董事会及总裁/CEO不时向其授予或赋予的与其所任职位相符的权力,遵从董事会及总裁/CEO的合理合法指示,并尽其所能尽力促进和维护甲方的利益。

  (五)如董事会及总裁/CEO合理要求乙方提供其经营业务的有关资料,而该等资料是或应该是受甲方所合理知道的,乙方须尽快提供该等资料(包括按照董事会及总裁/CEO要求,以书面方式提供),并须依照董事会及总裁/CEO的要求提供有关解释。

  (六)乙方须依照董事会及总裁/CEO的指示或指令在中国任何地方或其它国家或地区执行职责。

  第五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在一个工作周期内(周/月/季/年),乙方经过考核达不到岗位职责的要求或者完不成本职工作任务的,视为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但乙方作为甲方的高层管理人员、重要技术岗位,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须依照甲方董事会及总裁/CEO的指令,在甲方及其附属公司、合营公司、代表办事处、分支机构以及甲方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不时设立的其它机构和设施,履行经营和监督日常运作的管理工作。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的劳动工时制为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休息日为星期日,但因甲方生产经营所需,临时利用休息日工作的,甲方应当安排乙方调休。

  第八条 乙方享有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并享有病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年休假等有薪假期,有薪假期制度按政府有关规定及公司规章执行。

  劳动报酬及福利

  第九条 甲方的工资制度,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经营效益,在有条件的时候,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

  第十条 乙方劳动报酬为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年薪: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每年向乙方支付基本年薪为 元人民币,按月核发,甲方于每月 日发放给乙方月基本工资。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节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二)绩效年薪:在年度结束后第一季度内,根据甲方制定的《》、《》完成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结合公司当年实际经营状况核定绩效年薪,在次年第二个季度内一次性核发绩效年薪。任现职不满一年者绩效年薪按实际任职时间进行核定。

  (三)试用期的薪资按照基本年薪核算按月发放给乙方,不适用绩效年薪。

  (四)年薪制人员的绩效年薪,凡发生以下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严重违反公司政策、规章制度者;辞职或辞退者;以往工作中未发现问题,但对当前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计划完成工作任务者。

  (五)乙方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若因经营需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甲方要求乙方加班加点的,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若乙方申请加班的,须经甲方批准后才能进行加班,未经甲方批准的,不视作加班,加班加点时间控制和工资结算按国家法律规定及甲方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 聘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广州市有关规定及甲方的'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若因乙方未按时交齐办理社保的资料而造成延迟缴纳社会保险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广州市有关规定及甲方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广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保护与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甲方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七条 乙方有义务认真阅读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八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商业机密和所有生产经营信息,应当诚实及善意地以甲方的整体利益为前提行事,乙方应避免个人利益与甲方利益之间发生冲突。乙方违反下列规定的,视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甲方可以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一)乙方不得成为与甲方有或可能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如客户)的主要股东或拥有相应利益者;不得担任与甲方有竞争业务的企业的董事、合伙人。

  (二)乙方不得受雇于甲方的任何竞争对手,或担任竞争对手的承包商、顾问(无论是专职或兼职,无论是否获取报酬),或以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成为甲方竞争对手。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受雇于甲方的顾客或担任其业务承包商、顾问或以其他方式与其业务发生直接或间接的牵连。

  (四)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提供或销售与甲方类似产品或服务。不得销售竞争对手的产品及服务或以任何方式支援或促销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

  (五)乙方及其亲友与甲方业务往来时,应事先告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其亲友进行往来业务。乙方应回避参与决定公司是否与其亲友进行业务往来。

  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同时与甲方签订关于保密额协议;

劳动合同 篇2

  有关数字显示,全国因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上升突出,20xx年比20xx年增加了52%,这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劳动合同引起的争议如此多,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劳动关系不对等,从而造成大多数劳动合同名存实亡、流于形式,一切由“甲方”说了算。调查结果表明,仅有不到25%的人敢在劳动合同上与老板较真。

  劳动纠纷案件何其多?据了解,全国法院一年审理的劳动纠纷案件达7万多件,比《劳动法》实施第一年的1995年增长了1.7倍,而因劳动合同引起的争议则是“祸首”。

  劳动争议案件的大幅度上升,除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外,主要原因是: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缺乏保障,如长期拖欠或无故克扣职工工资、不及时支付职工医药费和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劳动合同管理不规范等。

  在履行合同中,作为聘用主体的甲方通常有能力和条件制约作为受聘主体的乙方,而乙方则通常没有条件和能力制约甲方。“甲方”有多少行为与法相悖在国有、集体企业以及由此而来的企业中,劳动争议相对较少。而在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中,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劳动争议的大幅上升,已成为一种社会隐患。

  就企业在劳动关系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建筑、餐饮、商业销售类企业用工劳动合同签约率低。在这些企业中,一般职工不签劳动合同,口头合同盛行。有些企业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业主与职工的'地位极不平等。劳动合同文本多为企业自留,不给职工。在产生劳动纠纷时,职工往往处于不利境地。

  工资过低,不按时发放工资。不少企业抓住员工怕失去工作的心理,给的工资极低。工人的付出与实际报酬远远不成比例。

  参加社会保险的面不广。这个问题主要集中于规模不大、效益不佳和领导法律及道德素质低的企业,在这些企业没有专门的部门或个人负责员工保险和福利管理,不少国有集体企业只在意所谓“正式工”的保险福利,对聘用的员工则能拖便拖、能糊弄便糊弄。

  格式合同单方合同较为普遍。企业事先按国家有关法律和劳动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事先打印好一个聘用合同,只等“乙方”在上面签字或盖章,不容分说。企业利用谋职者迫切求职的心态,只约定劳动者有哪些义务,而对于劳动者的权利往往表述不清、要领模糊。一些危险性行业的用人单位为逃避该承担的责任,常常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员工工伤自理,一些私营企业还规定女职工不准怀孕等。

  从劳动争议案件看,“乙方”作为劳动关系中的弱势方,劳动权益比较容易受到侵犯:工资无保证,超时劳动无报酬,合同条款模糊,社会保险无人管,劳动安全无保障等。为何不敢和老板较真

  劳动合同是甲方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各自权利的依据。在劳动关系上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然而却有很多人不敢与老板谈论和商讨双方的劳动合同。

  就业形势严峻和就业压力太大的现状是个中首要原因。其次,受制于个人能力、年龄和身体状况等也是不敢对格式合同提意见的重要原因。再者,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常常把举证责任归于原告——职工,采取“谁主张谁举证、谁先主张谁先举证”,也让职工不敢也不能理直气壮地与老板“较量”。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企业与职工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明显不平等,企业是主动处罚的强者,而职工是被动受罚的弱者。职工的出勤、劳动违纪等行为均是由企业单方面记录在案,并由企业单方面认定、存档。职工无记录权(即使私自记录也属无效),即不可能持有自己出勤、劳动、遵章守纪等行为直接的书面证明。一旦企业领导人有意打击报复、随意处罚职工,职工则由于自身无权、被动、弱势等特定条件限制,要举证证明自己的清白是非常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我国法律规定,企业主和劳动者应当是平等的,但实际上很难有实质上的平等。尤其是在目前劳动力市场严重供大于求的情况下,许多人为了保住饭碗,忍辱负重,助长了某些“甲方”的老大作风。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主要法律途径,是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组成仲裁庭开庭审理劳动争议。

  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后,仲裁裁决失效,人民法院将依诉讼程序审理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自收到判决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起诉,超过期限判决生效。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二审,程序同一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裁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起。

劳动合同 篇3

  编号:

  劳 动 合 同

  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甲方(用人单位) 全 称

  住 所

  联 系 电 话

  法 定 代 表 人: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出 生 年 月

  户 籍 所 在 地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

  现 住 址

  联系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 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

  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止。

  其中订立第(一)、(二)项合同的,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自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为 。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甲方按工作标准经考核、考评确认乙方不胜任本岗位(工种)工作,可以调换乙方的岗位(工种)工作。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乙方的岗位(工种)工作。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 甲方应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八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报告制度。乙方在生产(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乙方有权拒绝执行,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第九条 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第 种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十一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依法享受法定节假

  日以及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带薪年假等休假权利。

  第十二条 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 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和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按本劳动合同约定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月。

  第十四条 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或转帐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加班时间、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即:

  (一)工作日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者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六条 甲方建立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视生产经营状况和乙方的工作业绩,适当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规定代扣代缴。

  第十八条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职工节育手术期间的待遇,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发生变化,劳动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本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 篇4

  又到一年毕业季,新一批职场新人即将走入职场。在终于得到一份工作意向后,该如何正确地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对签订劳动合同又了解多少?在求职应聘过程中,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等基本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责任意识、风险防范意识以及职场诚信意识,是顺利迈入职场的第一步。

  通过面试后,单位要求缴纳费用、参加专项培训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入职,我能答应吗?

  小李是计算机专业应届毕业生,经过两轮的面试后,小李收到了某科技公司发出的《通过公司面试的通知》。通知中载明,小李通过了科技公司的咨询顾问岗位面试,为确保小李掌握该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胜任入职后的工作需求,该公司将对小李进行相关培训,公司与小李各负担培训费用的50%。考虑到该行业的发展前景,小李向科技公司缴纳了培训费2万元。然而,5个月的培训后,科技公司并未与小李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向小李提供工作岗位。已经错过求职时机的小李只得将科技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科技公司返还培训费2万元。法院经过审理发现,科技公司在5个月的培训期内并未对小李进行正规、系统的课程培训,亦未对小李进行相应考核,故判决科技公司应向小李返还2万元培训费。

  【法官释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本案中,科技公司在招录员工的过程中,以对小李进行入职专项培训为由,向小李收取高额培训费用的行为有违法律规定,小李有权拒绝。

  此外,科技公司虽向小李发出《通过公司面试的通知》,但该通知仅代表小李通过面试,并不意味着公司将必然与小李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小李并不能据此认定,该份工作已经“十拿九稳”。因此,在求职过程中,当遭遇用人单位提出交纳“保证金”“制服费”“培训费”等要求,或遭遇用人单位提出代存、代管“从业资质证”“资格证”等要求时,求职者可依法予以拒绝。同时,从谨慎、负责的角度,求职者亦应以此为警醒,对该用人单位是否正规、所招聘职位是否存在等情况重新进行考量,以避免落入有心人设下的“招聘陷阱”。

  “三方协议”是劳动合同吗?单位说签了“三方协议”就不需签订劳动合同,是真的吗?

  小赵是某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入职某商贸公司。已经工作半年的小赵在和同学聊天时发现,只有自己还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针对小赵的疑问,商贸公司解释为:公司、小赵及小赵的毕业学校,彼此之间签订有“三方协议”,该协议已经确定了小赵的劳动关系,因此无需另行签订劳动合同。咨询相关人士后,在与商贸公司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小赵以商贸公司未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商贸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法官释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本案中,商贸公司将“三方协议”视同于劳动合同,并以此为由未予小赵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有违法律规定。“三方协议”即《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通常由教育部门、相关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由学校下发、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管一份作为报到、转接户口关系的依据;是明确毕业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在应届毕业生就业过程中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

  而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经与毕业生平等协商后签订的,对工作岗位、工作待遇等劳动法上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约定的书面文件。因此,“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在签约主体、约定内容等方面具有明显区别,“三方协议”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单位建议采用“工资+报销”的形式发放工资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我是占便宜了吗?

  小王毕业入职某教育培训公司任软件开发工程师一职,口头约定月工资1万元。该教育培训公司以“合理避税”为由,建议将工资分两部分发放:即银行转账发放“工资”4000元,现金形式发放“报销”6000元。小王认为该种工资发放方式可以有效规避个人所得税,便欣然答应。然而,在双方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小王与该教育培训公司发生纠纷。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就小王的月工资标准各执一词。面对银行明细中的“工资”4000元,小李百口莫辩。

  【法官释法】本案中,以“工资+报销”的形式来规避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义务并不合法,该约定既有违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法律法规,又会给劳动者个人带来极大的潜在风险。

  具体而言:一是如遇税务部门发现并追究上述行为,则个人和用人单位均需要补缴相应税款,接受相应处罚,同时个人诚信方面也会留下不良记录。二是“工资+报销”的形式会导致工资组成不明,当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极易造成工资标准的举证困难。面对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较低工资标准、银行明细中显示的固定“工资”数额,个人通常很难举证证明“报销”部分潜在工资收入的存在,进而面临败诉的风险。

  “五险”是哪五险?单位表示在试用期结束后,以最低工资标准为我办理社保,单位的做法合法吗?

  小何毕业后入职某销售公司,约定月工资5000元。该销售公司规定,试用期内公司无需缴纳社保。试用期结束后,如小何达到公司录用条件,则公司开始为小何缴纳“五险”,缴费基数参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那么销售公司的规定合法吗?小何可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官释法】依据《社会保险法》之规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有关规定共同缴纳;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无需负担。因此,人们常说的“五险”,也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本案中,该销售公司的`规定存在两处违法:一是试用期转正后才开始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办社会保险登记。因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关系期间内,因此,用人单位不应以员工处于试用期为由拒绝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二是约定缴费基数参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按照相关政策法规,用人单位应以职工的工资收入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因此,约定固定缴费基数的行为并不合法。在实践中,因用人单位承担了大部分的社会保险缴费义务,因此常常会出现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社保的情况,也有部分用人单位在“缴费基数”方面暗做文章。在此情况下,个人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协商或向社保部门反映情况以及时进行社保稽核。

  对于试用期的长短、待遇,法律有无明确规定?单位与我签订了一年期的试用期劳动合同,合同有效吗?

  小苏是某高校园林专业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入职某园林公司从事园林设计工作。公司负责人表示,园林设计工作十分看重个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及创造力,因此公司需要通过一定的观察期来确定小苏是否适合该份工作。如果通过考察,则公司会安排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考虑到专业确实对口,小苏即答应上述要求,与园林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试用期劳动合同,工资按同岗位正式员工的80%计算。一年后,小苏要求公司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但遭拒绝。后小苏依法向园林公司主张权益,要求园林公司按照转正后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差额;小苏的主张得到了法律支持。

  【法官释法】试用期,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选择的考察期。就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就试用期待遇问题,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本案中,园林公司与小李签订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有两处不符合法律规定:其一是合同仅约定试用期,其二是1年的试用期时间过长。因此,该份试用期劳动合同并不具有“试用期合同”的性质,1年的合同期应视为是双方的劳动合同期限,小李据此要求园林公司向其补足工资差额并无不当。

  实践中,由于试用期期间用人成本较为低廉等因素,不乏一些用人单位恶意约定长时间试用期、重复约定试用期,或直接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已达到使用“廉价劳动力”的目的。因此,求职者在面对“试用期”要求时,应牢记:劳动合同法中试用期长短有上限,工资多少有下限。

劳动合同 篇5

  委托单位:合肥江淮混凝土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庐江县涌泉深井工程队 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甲方需要水井壹口,委托乙方承建本次物探找水,钻钆成井工程,经双方有好商定,签定以下条款:

  二、工程内容

  1、钻机井壹口,单井深度220米,单井日出水量(24小时)120吨,(不包水质)

  2、乙方包工包料;(井内一切材料,不包括井内水泵)。

  3、成井管径0至80米为Φ165毫米,80至以下为Φ114毫米焊接钢管。

  三、计费方法

  1、物探单井费 元,累计 元整。

  2、钻井费每米380元,总造价按实际深度均价计费。

  四、甲方责任

  1、保证三通一平,并承担起所发生的费用。

  2、在施工过程中,派专人协助一切有关事宜。

  3、给乙方人员解决食宿方便,单伙食费由乙方自理。

  五、乙方责任

  1、按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水井质量。

  2、工程结束后,向甲方提交成井报告一份。

  3、安全问题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六、付款方式

  1、物探人员设备进场,甲方应付清物探费。

  2、乙方人员设备进场,甲方应预付给乙方工程备料款叁万元整。(单井)

  3、余款待工程结束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总工程款。

  4、若日出水量达不到合同要求,余款拒付。

  七、双方违约

  1、从合同签订日起,双方应共同遵守,若单方违约,应赔偿对方违约金贰万整。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从签订日起到工程结束工程款付清即终止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地址 身份证

  代表人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为 。试用期内不合格和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因本店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二、经双方协商乙方在合同期内从事工作。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变换乙方的工作内容,如双方就工作变换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本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乙方因工负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工作时间为上午 到晚上 。每月休息天。

  五、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构成为基础工资销售提成店铺营业额完成一万提成为营业额的完成两万提成为完成万提成为依此类推。

  六、劳动纪律 1、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员工如毁损或遗失本店财物的依市场价格予以补偿。盘点少货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丢失货品的`吊牌价的6折赔偿给甲方未知原因的由当天班次的所有营业员共同赔偿按吊牌价的6折赔偿给甲方。

  七、合同解除 1、员工无法完成本店的工作或对本店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的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需要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填写离职申请且不可在与本店产生竞争的区域从事相同工作。 3、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本专卖店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须全部清点移交本专卖店指定人员。

  八、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读懂并接受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签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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