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时间:2021-05-28 13:20:26

【必备】劳动合同范文合集九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必备】劳动合同范文合集九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乙方(劳动者)名 称:地址:家 庭 住址:身份 证 号 码:

  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 2年月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4、试用期,自日止,期限为个月)。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生产(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在部门承担工作任务(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双方可另签订岗位协议)。

  2、因工作需要并与乙方协商后,甲方可变更乙方工作岗位。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 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 小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补休。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 劳动报酬

  1、甲方按《湖南省工资支付规定》和有关政策以货币形式每月日支付乙方工资元。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3、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等假期期间,甲方按国家政策规定或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4、甲方可执行依据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工资增长指导线经企业与工会(职代会)集体协商确定的工资分配办法,并向本单位劳动者公布。

  六、 劳动纪律

  1、甲方应将依法制订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用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八、 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至三十二条的规定。

  2、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九、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依照法律、政策和本合同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2、其他违约责任:

  十、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依照国家规定处理。本合同未约事项,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双各执一份。约定事项违背国家规定或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

  乙方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xx省劳动合同条例》,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义务

  (一)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按时足额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按时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

  (四)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依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六)依法支持乙方参加合法的社会活动;

  (七)保证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休假待遇;

  (八)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按国家规定支付丧葬费、抚恤费等;

  (九)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乙方义务

  (一)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甲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教育和工作安排;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完成甲方规定的生产(工作)数量、质量指标(要求);

  (四)自愿委托甲方代为扣缴国家规定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五)在本合同期内,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本合同期限、工时制度、工作内容、工资给付

  (一)本合同期限选用____:A(固定期限);B(无固定期限);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A: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

  B: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下列条件出现时终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

  C: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日终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

  (二)本合同期内工时制度采用____:A(定时工作制);B(不定时工作制);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A.乙方每天为甲方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适当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但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B.不定时工作制(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办法执行)。

  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办法执行)。

  (三)工作内容: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从事____________工作。

  (四)工资给付:

  1.甲方以法定货币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乙方工资。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可根据其生产经营效益状况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乙方工资。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资;停工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每月按____________标准发给生活费。

  3.加班工资:

  (1)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须按乙方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工资;

  (2)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须按乙方日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甲方安排乙方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须按乙方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四、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和续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后四项甲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织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劳动教养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8.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需裁减人员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存在上款第2、3、4项情况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他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款第1项约定支付工资的或经有关部门鉴定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一条第(四)款义务的;

  4.甲方强迫乙方集资、入股或者缴纳风险抵押性财物的;

  5.甲方拒绝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6.甲方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报酬的。

  (五)除上款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与甲方协商。

  (六)经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

  五、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补偿

  (一)甲方因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第6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下同)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二)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第7、8项、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四)款的2、3项解除合同的以及甲方被撤销或者解散与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5项解除合同的,甲方除应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再发给乙方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如乙方属患重病或绝症的,甲方还须分别按照乙方应享受的医疗补助费的50%或100%增发医疗补助费。 以上各款所称月工资,是指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甲方月平均工资的,按甲方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六、医疗期及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给予医疗期。

  (二)乙方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甲方发给乙方工资70%的病假工资;超过180天的,发给乙方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因故意自伤、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而致伤致病的,在医疗期间,甲方可停发乙方的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医疗费由乙方自理。

  七、违约责任及其它约定事项

  在本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补)偿责任。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须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外,还应给乙方加发相当于补足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除全额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外,还须加发该经济补偿金数额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四)乙方属甲方出资培训、招聘的,尚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服务期而解除本合同的,应按有关规定或约定赔偿甲方为其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

  (五)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本合同内容与国家规定不一致或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提示:合同双方应在了解本合同内容后,再决定是否签名。一经签订,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甲方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_(盖章)

  鉴证机关_______________(盖章)

  鉴证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3

  第一、订立劳动合同应该诚实守信

  《劳动合同法》增加了诚实信用原则,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在面试交流、员工入职声明及规章制度里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与此相应,劳动者也负有义务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保证简历的真实性等。

  针对有些用人单位在招聘中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要求劳动者提供财物担保,或者以培训费等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费用的情况,《劳动合同法》设专条对这些行为进行禁止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遵循书面签订劳动合同原则

  《劳动合同法》改变了《劳动法》以劳动合同为劳动关系建立标志的做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起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同时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而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则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则实行同工同酬。

  书面劳动合同是一份有力的合同证据,它能在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提供原初的事实材料,也是劳动者维权的直接依据。法律强制订立书面合同,对用人单位的违反行为设定了双倍支付工资的责任,使得订立书面合同具有了义务性质,加大用人单位的违法责任,降低了援引法律介入劳动合同的诉讼成本。劳动者应该谨慎注意签订书面合同的时间,以及合同到期后续订的时间,维护自己的权利。

  第三、试用期的期限及权利义务明确

  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作为劳资双方相互间再次选择的考察期。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对用人单位解除权的限制,除劳动者有不符合录用条件、处于医疗期内、不能胜任工作、违纪违法等情形可以解除合同以外,即使用人单位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经济性裁员时,只要在试用期内,也仍然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试用期的期限,法律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是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是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该约定不成立,约定的期限即为劳动合同的期限。

  为防止用人单位借试用期之名侵害劳动者利益,法律还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约定违约金的适用情形有限制

  用人单位提供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也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并且该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此外,《劳动合同法》新增了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制度。如果有一方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以及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此时整个合同或者该合同的违法部分无效。为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尊重其付出的劳动,实现公平正义,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用人单位仍然需要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近似岗位的劳动报酬,当向劳动者支付薪金。

  第一次签劳动合同的毕业生,一定要认真对待劳动合同。仔细研究、阅读,在一些比较敏感的问题上多注意,不要急于找工作就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 篇4

  一、 订立合同各方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家庭住址 :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甲方根据本企业经营需要和对乙方基本条件的考察,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订立合同。

  二、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固定期限为x年。

  三、 工 作 内 容:

  1. 负责制定公司年、月产品销售计划,搞好市场调查,建立健全客户资料档案,保证公司市场营销目标的实现。

  2. 负责公司各类产品的销售、 回款,协调处理好销售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处理好销售部门与客户的关系。

  3. 协助建立销售业绩考核管理体制,调动销售人员的推销工作积极性,不断开拓新市场,收集市场信息,为公司决策当好参谋。

  4. 掌握公司产品市场行情,为公司产品定价提供准确的市场依据。

  5.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由于乙方工作岗位的特征, 享有相近岗位的工作条件, 即交通、通讯、餐补等均按公司规定执行。劳动保护方面, 夏季(7月1号—8月31号)发放规定的降温费,或采取其他降温措施。

  五、劳 动 报 酬

  1.本企业工资支付水平,不低于本地区同行业同岗位平均工资水平。每月发放一次, 每月10日为工资发放日。

  2.乙方岗位实行计时工资制, 平均每月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月,绩效工资 元/月。

  3.本企业实行按出勤日补助中餐及车费、通信费的补助制度。

  4.本企业按国家法律规定, 职工在甲方工作三年以上的为乙方提取社会保险费,上交社会保险机构。

  5.待遇标准与解释,依据甲方所制定的《公司待遇与奖罚制度》。

  六、劳 动 纪 律

  1.实行8小时工作制, 即工作8小时计为一个工作日。

  2.有事必先请假, 获准后才可离开岗位, 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3.工作时间, 不准擅离岗位, 不准会客、聊天, 不准在电脑上上网、进行娱乐活动。

  4.不准擅自将外人带进公司办公室, 确有自己的客人需要见面的, 未经允许不得在办公室会客。

  5.乙方应自觉维护本公司声誉和对外形象, 爱护公司的设备和设施。要自觉的保守企业秘密, 不准将公司的财务报表、产品技术资料、图纸和磁盘记录资料提供他人查阅和复制。并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6.由于乙方无视约定的劳动纪律, 给本公司带来较坏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甲方除按法律制度追究乙方责任外, 不受本合同期约束, 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七、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

  (一)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工作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企业规章制度造成损失和有害影响的;

  3. 严重失职的, 营私舞弊或勾结社会上的人员, 对本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 在合同期做出有损甲方专利、技术、经营利益,并为其他企业服务的。

  (二)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必须有下列情况之一:

  1.在工作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劳动合同终止, 必须有下列情况之一:

  1.劳动合同期已满, 双方不再续订的;

  2.乙方患慢性疾病或者非因工伤, 医疗期满后, 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 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1.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2. 拒不承诺乙方根据甲方有关负责人安排加班后的补休的;

  3.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支付乙方工资(含生活补助)的;

  4. 解除劳动合同后, 未按法律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1.经甲方培训后成为企业管理技术骨干, 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与甲方解除合同的;

  2.乙方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对甲方生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3.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纪律, 对企业工作秩序造成混乱, 损害甲方经济利益的(可以计算损失的部分)。甲方违反劳动合同, 除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外, 接受政府执法部门的处罚;乙方违反劳动合同, 要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为录用乙方支付的费用;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 由于乙方过错, 对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并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合同。乙方应保守甲方有关生产、经营的技术资料。乙方离开本企业,三年内不得在与本企业业务相似的企业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 劳动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 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 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 乙 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5

  一、正确区分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法》在这里对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规定了2种情况: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告终止,这主要是针对有固定期限的终止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言:二是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终止劳动合同即告终止,这种情况既适用于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作为期限的终止劳动合同,也同时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属于约定终止。

  2、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时,也就是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是因发生一定的法律事实,导致有效的劳动合同在期限届满之前终止。法律为保护当事人正当权益,容许依法或依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分别规定了在一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便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对于用人单位有过错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不需向用人单位告知。这个问题,在以前的文章中,曾经介绍过。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和赔偿问题

  劳动法并没有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在实践活动中,采用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即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违约金。但是,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些地方性法规规定了违约金限制,如北京地区便禁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 在本案中,用人单位约定三万元的违约金过高,小王可以要求减免。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辞职权。

  为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劳动自由权,《劳动合同法》规定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只有特殊情况才能约定违约金,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了培训协议的或者那些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约定了竞业限制协议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类似小王的情况,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小王约定违约金的,即便是双方在劳动合同中载有违约金条款的也是无效 然而,对于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不仅限于支付违约金,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而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还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第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第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第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

  所以,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应当履行相关义务,以免由于行使权利不当而惹祸上身。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不辞而别、擅自离职等行为,都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典型。其实,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只要履行相关的义务,也是可以充分保障自己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

  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履行相关义务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劳动者也应当履行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性和实体性义务。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履行下列义务和权利:

  第一,应当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除由于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一般来说,劳动者行使辞职权,应根据规定履行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对于用人单位存在过错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建议劳动者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以免因行使解除权不当而出现争议。

  第二,应当履行工作交接的义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与用人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并通过交接单等书面形式将交接情况作出记录。

  第三,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注意履行保守用人单位秘密的义务。 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是一个劳动者的无条件义务,由于泄密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不仅可以依法追究劳动者的法律责任,而且还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追究受密单位的法律责任。对于有竞业限制约定的,劳动者还应当按照协议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

  第四,劳动者还应当向用人单位索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据,也是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和再就业等相关手续所需的重要文件,所以,劳动者应当妥善保管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第五,劳动者应当配合用人单位办理档案转移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但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劳动者也应当履行告知和配合等义务,以免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失。

  第六,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的内容履行相关义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是合同的一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双方应当履行。另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这是与劳动法不同的规定。

  四、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履行了相关义务的,除与用人单位有竞业禁止、培训协议及其他民事协议的情况下,一般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为保障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于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一,对于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第二,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还需按相当于不足部分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标准加付赔偿金给劳动者;

  第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以及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给予用人单位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向用人单位索取经济补偿,对于自己人身受到伤害的,可以通过相关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结合本案,小王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违约金的数额。此案如果是发生在20xx年1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关于违约金的要求就很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劳动合同法》问答 劳动合同解除后,单位该如何处理员工档案和户口?

  为保障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及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同时,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就是说,不管劳动者是因何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当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对于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不应当扣押劳动者的档案或户口。

劳动合同 篇6

  一、如何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对当事人双方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由于劳动合同期限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因此,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用统一的'目标来约束当事人的意志。要坚持兼顾当事人双方利益的原则。在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下,要兼顾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因为订立劳动合同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事情,关系到双方的利益。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时,不能只强调企业的生产工作需要,也应当兼顾劳动者个人利益,尊重劳动者个人意愿。

  二、劳动合同期满怎么办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均未涉及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性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如何操作?期限届满当日办理终止手续,期满日前办理终止手续,还是期满日后办理终止手续?没有具体规定,法律留有空白。

  鉴于劳动合同到期,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续订劳动合同还是终止劳动合同、是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选择问题,故,应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留给双方一定期限予以考虑、权衡,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对此,应借鉴《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是续订劳动合同还只终止劳动合同。由劳动者在书面通知上明确意见即可。这样,一方面既保证了劳动合同届满后劳动关系的状态,或者因劳动合同终止而中断,或者仅劳动合同续订而连续;另一方面,可以真正实现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

  劳动者要注意和用人单位协商劳动合同期限,期满之后可以续订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后有任何法律问题的话,都可以来电咨询来说365网站的律师,律师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劳动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质: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城镇(农民)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劳动报酬。

  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 元;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的定级工资为 元。

  乙方月工资为 元。

  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应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又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

  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九、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 %。

  甲方(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编码:

  乙方(签名):

  鉴证人员(盖章):

劳动合同 篇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本公司打扫清洁、乙方自愿接受甲方聘用为临时工。并服从甲方安排,保证完成本岗位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除法定日)

  1.上午 7:30---9:30

  2.下午 14:00---16:00

  三、工作范围及职责

  1.工作范围:清理垃圾、清扫办公室、办公桌、员工宿舍、楼梯、厕所卫生等;

  2.工作职责:负责公司区域的卫生清洁、保洁工作,整理杂物以及公司交办的相关事情。

  四、工资待遇

  1.甲方按非全日制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包干工资为 元。

  2.甲方按本区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工伤医疗保险。

  3.甲方的办公废品由乙方免费承包。

  五、工资结算方式

  甲方按乙方每月上班小时统计结算工资,于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事宜

  1.乙方须遵守甲方公司规章制度,接受甲方领导,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2.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期间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操作规范。

  3.乙方每个工作日结束后,须向甲方考勤管理员提供考勤情况,作为结算工资的依据。

  4.除上班期间以外,乙方的一切行为由乙方本人自行承担。

  5.清洁工具由甲方负责购置。

  5.乙方有下列情形者,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A.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B.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聘用期限

  自20xx年8月1日至20xx 年8月1日止,共1年。

  八、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9

  甲 方:兴山县天宁矿业集团耿家河煤炭有限公司

  乙 方:

  姓名:

  电话:

  家庭联系人姓名:

  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结合矿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

  乙方在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同时签订相应安全生产责任书,乙方一旦签字,即成为本矿安全生产责任人。

  一、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当事人任选其一)

  1、自 20xx 年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可以另附文本)

  二、生产岗位及任务内容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生产和工作需要,从事(以下岗位中打√)采煤工、掘进工、运输工、其他工种( ),并完成甲方按照相应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技术等责任制要求而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和生产岗位。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告知危险危害因素

  我矿是井工开采煤矿,主要生产、工作场所在地下,而且又有老空区的影响,危险因素众多,主要自然灾害有老空水、顶板水、底板透水;煤层具有自然发火特性,可形成内因火灾;井下充满木支架等易燃物,可造成外因火灾;煤层本身含有瓦斯,揭穿空区,可能有瓦斯库,易引发瓦斯爆炸、燃烧、窒息;煤尘具有爆炸性,可造成瓦斯煤尘爆炸、燃烧;煤岩尘中含有二氧化硅,有煤肺、矽肺病威胁;煤层伪顶、直接顶具有随采随落、易于断裂的特点,易造成冒顶事故;除这五大自然灾害,还有机电机械、运输车辆、空气环境、工作环境、照明环境、行走环境、火药放炮及其他一些危险因素,这些因素都可能对人员生命安全造成伤亡、职业病等不同程度的伤害。

  (二)甲方保障乙方劳动安全,防止职业病危害

  1、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条件。

  2、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3、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提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从事特种作业劳动者应当进行专门培训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4、甲方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安全生产方面享有的基本权利

  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注:采煤工(师傅)保额40万,医疗限额10万;运输工保额20万,医疗限额10万);

  2、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3、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

  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

  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职工有权要求矿方提供:

  1、安全的生产系统;

  2、符合标准的生产设备、设施;

  3、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

  4、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①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②接受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

  ③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报告;

  ④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四、劳动报酬与保险福利待遇

  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根据单位经济效益和乙方完成任务、出勤天数、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方面的考核情况,按时足额以货币形式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保险福利待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月收入不得低于劳动部门发布的当年月收入的最低限。

  甲方依法为乙方购买养老、工伤、医疗保险,(45岁以下缴纳养老、工伤、医疗保险,45岁以上只缴纳工伤保险)。45岁以下职工每月缴纳社保个人部分由乙方自付,余下部分由矿方缴纳。乙方月出勤必须达到24个工日,没有达到24个工日,每天扣30元,(除工伤以外)。新来职工试用期三个月后办理社保卡,社保卡由乙方自己管理。

  五、工作时间及休息时间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保障乙方的法定休息时间和节假日。甲方根据安全生产需要,确需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征得工会和乙方同意,之后甲方应及时安排乙方补休,或按规定向乙方付加班加点工资。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作息制度,如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等,因病、因事请假,应获准许并办理相应手续。

  六、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保守国家秘密和甲方商业机密,爱护甲方财物,尽职尽责,积极工作。如有违犯,应接受甲方按规定给予的相应处罚。甲方应对乙方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法纪教育、安全卫生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乙方必须积极参加,自觉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甲方对乙方模范遵守劳动纪律等良好行为,应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

  七、劳动合同的续延,变更和解除

  (一)劳动合同的续延。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在甲乙双方完全同意条件下,可以续延劳动合同。续延的劳动合同,应送当地劳动部门的仲裁机构鉴证。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在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情况下,因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或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所签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时,对方依法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一方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对方依法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依法可以解除。

  4、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甲方依法制订的规定制度,属于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对方则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可以追究对方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5、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依法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并送当地劳动部门的仲裁机构、社会保险机构、就业管理机构备案。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如有违反,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反本合同所应负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酌情赔偿。

  九、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内容)

  1、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甲方原则上给乙方安排住房,以利于职工得到充分的休息,在此特别申明,乘车必须乘坐有客运资质车辆,凡是骑乘摩托车、搭乘摩托车及非法营运车辆造成的伤害,其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处理,矿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因本人违章而造成的伤害,根据情节给予500元处罚,违章造成的伤害发生的医药费按工伤管理相关条款执行。

  3、在矿住宿的职工应节约用水、用电。水费按每年100元收费,用电按每度0.5元收费;不打牌(夜晚不超过10:30分)、酗酒,酒后下井的,当班工日不计并罚款200元;

  4、职工在井下打架斗殴的不论对错与否先对双方罚款各500元,再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5、运输工在运输过程中必须认真检查矿车连接状况,杜绝跑车事故,如因马虎大意造成跑车的,矿方将给予惩处,按损失的50%处罚;

  6、扒乘机车和绞车导致发生受伤事故的,由本人承担医药费,不享受工伤待遇,矿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工伤管理

  作为井工企业,作业场所存在危险,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发生伤害事故,为确保双方权益,作以下规定:

  (一)工伤的认定:1、发生事故后,当班值班矿长必须提出书面事故经过、受伤地点、现场证明人以及当班的工作安排情况,2、根据以上情况,由企业法人、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在一起分析确认其工伤性质,因不可抗拒的外在因素造成工伤事故还是本人违章造成的伤害,3、确定其受伤性质后,确定人、当班工人签字确认;乙方不服者可申请劳动部门仲裁解决。

  (二)关于医药费问题:1、在未突破保险限额的,由保险公司全额承担,2、超过保险限额的部分,因不可抗拒的外在因素造成工伤事故的医药费差额部分由公司承担,因本人违章造成的医药费5万元以内由乙方自己承担、5万元以上的公司承担40%,违章人员承担医药费60%.

  (三)关于住院期间生活费问题:职工受伤住院期间,公司给予一定的生活费,其标准是:昭君、古夫住院生活费按30元/天,宜昌按40元/天;

  (四)关于住院期间亲属护理费用标准(含护理人员生活费):昭君、古夫住院生活费按60元/天,宜昌按70元/天;

  (五)因伤致残的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其赔付金额按本地区标准赔付,一方是主要责任者,甲方承担40%,乙方承担60%,伤残等级由劳动监察部门鉴定为准。

  (六)职工发生死亡事故,由劳动部门确定事故性质,属因工死亡,由政府出面组织处理的,其赔付金额按现行国家标准在本地区的赔付标准足额赔付;因工死亡由双方协商解决的,其赔付金额按现行国家标准在本地区的赔付标准上上浮5%赔付。因病或其它原因造成的非因工死亡的,公

  司不承担责任和赔付,公司可视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人道主义救助。

  (七)一般外伤由乙方自行在新农合医保中开支,不愿意者可申请公司,由公司上报劳动部门报销医药费后按实报数给付,差额部分由乙方自己承担。

  十一、权利保障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应平等享受权利,履行义务。一方权利受到侵犯,则有权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发生劳动争议时,甲乙双方均有权依法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自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其它规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所称之“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是指国家各级立法机关、政府、行政职能管理部门制订的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合同所称之“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是指甲方在不违反和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合法程序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其他约定是由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的本合同。

  3、本合同必须自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送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仲裁机构鉴证。

  4、本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式二份,甲方存入职工个人档案一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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