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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

时间:2021-07-12 09:40:06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终止劳动合同范文集锦6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终止劳动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的终止劳动合同范文集锦6篇

终止劳动合同 篇1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部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劳动部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作了以下具体规定: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3、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5、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6、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7、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8、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其中用人单位依据上述4、6、7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9、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因劳动者领取了失业救济金而拒付或者克扣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机构也不得以劳动者领取了经济补偿金为由,停发或减发失业救济金。

  10、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5至10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终止劳动合同 篇2

  第 号职工姓名:

  工作岗位:

  入职日期: 年 月 日

  工作年限: 年 月

  劳动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

  年 月 日

  劳动者签收:

  年 月 日

终止劳动合同 篇3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劳动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自治的产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劳动合同的条款进行约定。但是,不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这是为了充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在《劳动法》的实施过程中,一些用人单位随意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并据此终止劳动合同,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提前消灭,不能真正起到维护劳动者就业稳定权益的作用。同时,在劳动者退休、死亡或者用人单位破产等情形下,劳动合同如何处理,原有法律都没有作出规定。

  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

  一、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二、增加了劳动合同法定终止的情形,除劳动合同期满外,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还包括: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还补充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那么对于劳动者来讲是很不公平的。毕竟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如果劳动合同还不能尽可能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用人单位只会更加肆无忌惮的侵犯劳动者的权益。

终止劳动合同 篇4

  你与我单位订立了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从事 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下列第 条

  款规定解除或终止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单位(章): 劳动者(签名):

  送达时间:年 月 日 签收时间:年 月 日

  注:《证明书》一式四联,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款。

  附:《劳动合同法》条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

  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占企业职

  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

  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辞职、辞退、开除等)。

终止劳动合同 篇5

  同志,性别,年龄周岁,系我单位劳动合同制员工,现从事岗位工作,本单位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期限为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条及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于 年 月 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其中,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

  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单位:(章)

  员工签名:(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备案机关:(章)

  年 月

  说明:1、此证明一式六份。单位、个人、劳动仲裁、劳动保险机构、人事档案各一份。

  2、员工流动、待业和重新就业,应凭此证明办理转移、录用、登记待业和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3、办理此证明书,应带《劳动合同书》作为审查依据。

  

终止劳动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点:本公司或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点。

  三、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每日小时、每月按

  2、因生产经营需要,若该月未休息者,甲方按基本工资支付加班费或补息。

  四、劳动报酬

  甲方以货币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1.试用期为2个月,工资;试用期满,工资。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2、工伤养病期间按基本工资发放工资;致残、死亡等待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3、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规定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执行所在地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不愿买社会保险的员工须提供承诺书)

  六、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2、乙方服从甲方工作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七、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双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应在满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未经甲方批准私自离厂者则扣除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八、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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