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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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9-21 09:59:16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劳动合同合集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劳动合同合集九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通讯地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佛山市顺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任务完成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 。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部门为 ,职务(工种或岗位)为 。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四)甲方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单位工作的,应协商一致并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天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时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间。

  (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计时工资: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 元/月或 元/时;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2.计件工资:

  (1)计件单价 ;

  (2)劳动定额 ;

  3.其他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 。

  (二)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 。

  (三)乙方的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办法为:。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当月/上月)工资。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

  五、社会保险

  合同期内,甲方应按国家、省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手续,缴纳应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七、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终止的,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合同期满的,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续延乙方合同期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甲方在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手续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甲乙双方可就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依法签订专门的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 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

  2.。

  3.。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五)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聘任乙方担任工程师,双方就以下问题达成一致协议:

  一、甲方仅在申请企业资质时使用乙方的工程师证(编号:),除此而外不参加与其他任何招投标活动及承接工程项目。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负责乙方的工程师证保管,乙方需要时甲方配合给回乙方,但保证十天内返回甲方,甲方如有遗失乙方证件应该负责补回且承担由此造成所有相关费用及损失。

  三、乙方必须保证其身份证、和工程师证等证件的真实无误,如证件原因造成企业申请不到资质,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20000元。甲方需要用到乙方身份证及毕业证原件时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随时配合甲方核对原件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追回前所付费用。(乙方保证其证书及其他专业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曾未在北京市内挂靠过)

  四、合同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如双方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可优先考虑聘用乙方,但需重新办理聘用手续。如双方未达到一致意向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迁出手续。

  五、工资支付方式甲方付给乙方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整)年待遇,再无其他费用补助。乙方实行不坐班工作制。甲方收到乙方证件时付清全款(大写人民币),如因乙方原因无法申请资质,乙方退回甲方全部费用,并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六、如甲方因建委核查资质需要本人配合,甲方支付差旅费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如因乙方原因不能配合核查,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九、甲方对资料信息有保密义务,不得将有关的证件资料转给第三方,除双方协商同意外。

  十、甲乙双方地址、通信电话若有变动时,应须及时(不超过一周)通知对方。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3

  (适用于返聘离退休人员)

  甲方(用工方) 乙方(劳务方)

  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住址:住所(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劳务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务者在用人单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劳务合同终止。根据粤劳仲函(20xx)1号文规定,乙方同意终止双方劳务合同,乙方确认签订本合同前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纠纷,同意返聘为甲方提供劳务,就双方劳务关系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合同期限

  ㈠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一年□ 二年□ 三年 ,从 年 月 日起计算。如合同到期后如未续签,本劳务合同继续有效,但视为不定期劳务合同,甲乙双方可随时解除劳务关系。 ㈡试用期限□ 有□ 无

  双方同意试用期为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㈠乙方的职务为 ,从事的工作内容为 。 ㈡乙方的工作地为 。 ㈢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质量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特别规定,乙方要服从甲方工作指派。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给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同意甲方劳务定额为每天八小时工作量,因乙方工作性质特殊,乙方在完成定额工作量的基础上自行安排休息时间,工作量不足八小时可以调整抵扣休息日工作时间。

  四、劳务报酬

  ㈠甲乙双方确定,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中山市最低工资。每月的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与加班费的总额为 元。(月薪工资)

  ㈡甲方工资支付周期为1个月,定每月 30 日前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㈢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2.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五、福利待遇

  ㈠乙方在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的情况下,享有甲方按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

  ㈡保险待遇:乙方属于离退休人员,甲方无需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及缴纳社保; ㈢其它待遇:甲乙双方约定,甲方给乙方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卡,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发生意外的补偿;因乙方个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㈣ 乙方上下班和途中安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㈠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并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㈡甲方有权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㈢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㈣ 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七、劳务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应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八、劳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㈠劳务合同解除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A.乙方由于身体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

  B.甲方感觉乙方不能正常、安全提供劳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C.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

  D.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㈡劳务合同终止

  1. 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㈢甲方依据本协议第㈠㈡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的,无需支付乙方违约金或经济补偿金。

  九、因履行本劳务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如双方因履行本劳务合同发生争议,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如争议事项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劳务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同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甲方公布公示的规章制度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期内乙方个人原因解除本合同需提前30天交书面申请,做好工作交接后甲方不扣乙方任何工资,未提前30日的扣除一个月底薪作为补偿。

  本合同共壹页(A4纸正反两面),双方签字后,甲方将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ズ贤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 务 合 同 送 达 确 认 书

  本人于年 月 日收到以上与 签订的本《劳务合同书》,现予确认。

  确认人: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4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中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若违反法的规定将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因解除的原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合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不仅仅就解除劳动合同本身达成一致,还应当对一方或者双方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协商一致,比如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保守商业秘密和补偿一定的培训费用,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条件,只有双方对这些附加条件也达成一致的前提下,才是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当然,如果双方对解除劳动合同均未提出任何条件,也就不存在就条件达成一致的问题。

  (二)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过失性辞退形式。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及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 预告辞退的许可性条件:预告辞退是指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预告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提前终止权利义务关系。"预告"是指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也可以发向劳动者支付与预告期间相等的补偿费的形式,取代预告通知。预告辞退限于劳动者无过错,单一主客观条件变化,劳订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劳动法》规定预告辞退的法定许可性条件为下列情况之一:(1)劳动者患病或以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定历史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达成变更协议的。

  (四)经济性裁员的条件经济性裁员指用人单位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此作为改善经营状况的手段,是无过错辞退的一种特殊形式。用人单位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可以裁员:(1)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经依法申请和法院准许开始整顿后,因出现剩余劳动力,需要把裁员作为预防的一种整顿措施。

  (2)用人单位近营状况恶化,发生严重亏损、开工不足、产品严重积压之类的严重困难,需通过裁员来摆脱困境。

  另外,进行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以上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又规定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1、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劳动者有上述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有标准

  即使您是打零工,只要找到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为了自身利益,就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为一旦下列情况发生,导致合同解除,您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情况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结果:用人单位发给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如果工作时间不满1年,按1年计算。

  情况二:不能胜任工作,经过一定的培训或调整到其他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结果:按上述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但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情况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结果:除了按上述标准发放经济补偿金,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如果办理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了退休、退职待遇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情况四:劳动合同订立时,“约好”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又不能就变更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所有制性质:

  文化程度:

  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城镇(农民)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 元;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的定级工资为 元。乙方月工资为 元。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应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又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

  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九、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 %。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编码:

  乙方(签名):

  鉴证人员(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年月日

  鉴证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双方互惠共赢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生产部门经理,全面负责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甲方保证乙方一线生产操作人员能够满足生产所需。

  3、甲方保证乙方主要原材料的及时供应。且甲方对主要材料供应商必须进行供方的评定,合格方可采购。每批货物必须有随货质量保证书或乙方认可方可使用。

  4、甲方负责生产场地和设备设施以及工位器具维修维护及更新。

  5、甲方负责每月15日发放上月底薪,6个月发放一次提成工资。

  6、甲方负责给乙方报销合理的差旅费及销售费用。

  7、乙方负责新产品和新客户的开发,必要时(大客户的开发)由甲方协助。大客商每次可赊5%货款,每月用产品1000组可累计赊欠5万元,每月用产品20xx组,可累计赊欠10万元,特殊客户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如其他原因一个月未进货,次月须还款10%,第十二个月以前必须还清欠款。

  8、货款的回收工作由乙方负责,结算时客户将货款直接打到甲方的指定帐户上。该货款不得经乙方中转。乙方在发展客户时,必须事先考察客户的信誉度、经营情况等并由甲方同意;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发展客户,造成货款的无法回收,由乙方负责。

  9、乙方将所需主要原材料及时上报给甲方进行购买。为了有利甲方以最佳时机购买,乙方必须提前一周上报甲方,甲方必须在一周之内提供给乙方投入生产。

  10、生产所需的辅料及配件的购买,乙方可填写采购审批单,写明采购原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价位,提交给甲方;甲方负责采购,乙方对采购原材料认可后,可投入生产。

  11、乙方负责对所有原辅材料进行进厂检验,合格方可使用,不合格进行评审后处理。

  12、乙方负责科学有效地组织生产并保证所生产产品的质量。并根据用户的反馈进行质量的持续改进。

  13、乙方生产可保持一定量的库存,当市场变化乙方认为需要增加库存时与甲方进行沟通并征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亦可根据市场研判直接通知乙方增加库存量。

  14、乙方销售产品的价格最低按每套极板购买价+25元(加工费)+20元(利润)/一只价位出售或以天能价格12AH48V低30元/一组价格出售(铅酸电池),销售价格必须经甲方认可。

  15、乙方薪金构成:底薪加提成(税后)。底薪设定为:壹万元人民币/每月,提成工资为甲方销售额的1%(提成部分按货款回收情况每月核算回款率,每6个月结算一次),每一合同年度第二次结算提成时须拿出提成的20%留置到甲方企业作为下一步经营运作的风险基金。合同到期,甲方按照货款回收情况为乙方结算该基金。

  16、甲方年销售额4000万元以内,乙方提成该销售额的1%;年销售额超过4000万元部分,乙方提成该销售额的2%。甲方目前生产量每月7000组,为了产供销良性循环,以本协议履行之日起前一个月的销售量为基数,每月销售量最低按此基数的50-200%增长。第六个月达到每月基础销量4000组。货款回收率须达到90%以上。乙方享有甲方正式员工享有的福利和待遇。乙方如完不成甲方本协议所约定的销量,乙方的基本工资按照完成量的百分比发放,甲乙方以下所有中层及后勤人员随乙方拿基本工资的90%)。如有科技项目获得国家无偿支持,按照公司政策分配。

  17、乙方需保证产品质量,总返货率在质保期内不得超过总发货数量的3%,如超过,按照聘用技术人员合同细则执行。

  18、乙方在经营管理期间如有技术和生产变动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19、甲方为乙方提供临时住房一套,水、电、煤气费用由乙方承担;交通工具由甲方提供。

  20、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互相沟通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山东宏艺电源技术有限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21、合同期限 年, 起 止。

  甲方(签字):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劳动合同 篇7

  签订劳动合同被骗,有些人在找工作的时候因为不懂劳动合同法,陷入用人单位的合同陷阱,最后工作做了很多,但是工资却很少,该有的福利待遇也没有,想解除劳动合同,还得支付很高额的违约金,面度这样的现实,很多人都只好忍受,直到劳动合同到期,那么对于这样的劳动合同,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合同法原则中有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但是法律也规定了,现实中需要先适用具体条文,只有具体条文中没有规定的时候,才能够用原则进行适用。也就是说如果劳动合同法条文中中对被气派所签订的合同有规定,就必须适用劳动合同中的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也规定了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将上面的两个法条进行对比,会发现,劳动合同法在实践中偏向与保护劳动者的利益,直接规定了被欺骗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实践中,找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也是合同,也就是可以适用《合同法》,但是合同法在适用的时候是要求一方当事人提除撤销或者变更请求的,但是往往这种欺骗的劳动合同实际上是不被当事人发现的。所以等待当事人去提起撤销或者变更请求还是很难的。

  于是作为规定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便对劳动合同做出了特别的规定,直接这样的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这就保护了劳动者的利益。

  综上所述,被欺骗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实际上是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虽然劳动法这样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但是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还是需要仔细的看清劳动合同,不然最后还是麻烦自己。

劳动合同 篇8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读】:

  本条是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制度中最关系双方利益的行为, 目前,劳动合同方面发生的大量争议,大多是由于解除合同而引起的。有的企业片面强调其用人“自主权”,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不少劳动者误解“择业自由”,任意跳槽,甚至不辞而别,影响企业劳动力的正常流动。 因此,我国将劳动者的保护重点放在合同解除上。了解并切实执行有关劳动合同解除上的规定和制度,有助于理顺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正当权益。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订立以后,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合同双方或者单方的法律行为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可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情况。本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为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二、劳动合同协商解除的条件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后悔或者难以履行而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本法规定在特定条件和程序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用人单位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 篇9

  甲方(聘用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聘方):

  身份号: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就甲方聘请乙方为其财务总监之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聘用岗位

  根据甲方长期发展及公司运营需要,甲方特聘请乙方为其财务总监。

  二、薪资报酬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就该工作岗位实行固定薪酬+工作绩效+年终奖金报酬制度,在本合同聘用期间甲方依照 元/月(人民币)的薪资标准,定期向乙方支付薪资报酬,同时甲方将依据公司运营情况及乙方的工作实绩给予乙方工作绩效奖金和年终奖金等津贴;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用车便利;

  (三)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安排。

  三、工作时间

  (一) 甲方采取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二) 甲方由于工作经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加班加点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如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聘用期共计 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五、工作职责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依据本合同及甲方相关制度,乙方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项目成本及未来收益分析及预测;

  (二)组织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审计监察、存货控制等方面工作,加强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三)参与制订公司年度总预算和季度预算调整,汇总、审核下级部门上报的月度预算,召集并主持公司月度预算分析与平衡会议;

  (四)负责重要内审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五)掌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工作情况;

  (六)主持制订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预算管理、审计监察、库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

  (七)组织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保障公司合法经营,维护股东权益;

  (八)按规定审批从银行提现金的作业;

  (九)负责审核签署公司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报告、会计决算报表,会签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

  (十)参与公司投资行为、重要经营活动等方面的决策和方案制定工作,参与重大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研究、审查,参与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十一)做好财务系统各项行政事务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增强团队精神; (十二)组织做好财务系统文件、资料、记录的保管与定期归档工作; (十三)组织做好保密工作;

  (十四)代表公司与外界有关部门和机构联络并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十五)公司现金流使用的统一规划。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三)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1、根据公司日常业务的实际需要,为乙方安排财务相关工作,分配具体工作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甲方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二)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1、使乙方及时获取薪资报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规定的待遇;

  3、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4、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1、依法履行财务总监职务,按时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务;

  2、获取薪资报酬;

  3、对甲方财务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4、辞职(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

  (四)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所接触的各种文件、资料等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经营秘密,乙方有义务对其保密,不对外扩散;

  3、不得以个人名义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担任要职或兼职,或从事与甲方利益有冲突的业务;

  4、按时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5、积极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调动;

  6、爱护甲方的财产;

  7、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因合同其他因素的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依法变更聘用合同。变更后的合同或合同条款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甲方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

  1、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有刑罚收监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甲方管理当局决定确需裁减人员的;

  2、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薪资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宣告破产;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乙方死亡的;

  4、乙方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聘用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财务的各种档案,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财务总监职务。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法律责任;

  甲方克扣或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乙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附则

  (一)甲乙双方约定的专项协议、聘用合同变更协议及甲方规章制度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聘用合同的变更、续订或终止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聘方):

  法定代表人(签 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 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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