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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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0-28 11:40:09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劳动合同模板锦集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劳动合同模板锦集5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实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九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二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其标准分别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元。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四十五条中明确。

  第十三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四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五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期间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元。

  第十七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三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七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七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八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九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一条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二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四十四条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五条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第四十七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

  乙方:(签名)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签章)

  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项。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固定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终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3个月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以每月_________元支付乙方工资,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

  第九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 。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十六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第7、8、项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第十八条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第二十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八、其他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 ___ 乙方(签字)___ ___

  _________年_ ___月__ __日 _________年_ ___月__ __日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终止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甲、乙双方同意,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终止劳动关系。

  三、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同补偿金为_____个月工资(按当事人上年度月年均工资计算)合计:_____(小写:_____元)。

  四、本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市社保局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4

  用人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人姓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基本情况

  甲方单位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企业地址: 。

  乙方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联系电话 ,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 。 乙方自身的身体状况:是否患有下列疾病(如有请在“□”内打“√” ):□高血压 □心脏病 □癫痫 □贫血病 □痴呆症 □其他传染性疾病;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疾病: 。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1)本合同为 年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标志。

  第二条 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 个月为试用期。

  三、工作岗位和工时制度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四条 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第________条工时制度执行。(1)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 小时。(2)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四、劳动报酬

  第五条 劳动报酬按有关规定双方协商后执行。

  五、甲方责任

  第六条 甲方必须按国家的劳动法进行用工,不得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手段强迫工作劳动。

  第七条 甲方必须按时发放工资,按有关规定制作工资表,乙方签字领取,并作为领取工资的凭据。

  第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劳动条件,符合质量要求的劳动工具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第九条 甲方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等相关制度以指导乙方开展工作。

  第十条 甲方负责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包括三级教育、岗前教育、班前教育和定期教育等)、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等的教育。

  第十一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教育乙方。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根据规章制度作出相应处理生产工人劳动合同范本生产工人劳动合同范本。

  第十二条 甲方应根据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相应证件(如“平安卡”、职业资格证、暂住证等)。

  第十三条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或标准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四条 履行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六、乙方责任

  第十五条 服从甲方以及各监管部门的管理,遵守公司安全、质量、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环境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 服从甲方日常工作的管理及安排,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并达到相关质量及文明施工的要求。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质量安全管理的要求进行工作,可拒绝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标准指挥的作业。

  第十八条 乙方应爱护甲方的财物,合理使用作业所需的材料,按要求做好甲方提供工具的保管以及施工现场成品的保护。

  第十九条 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培训教育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第二十条 自觉遵守有关的治安管理条例的要求,不与现场管理人员和其他作业人员发生争执、打骂。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如实提供自已的身体状况(尤其患病情况)、年龄、婚育状况等基本情况

  供甲方用工或岗位调动时考虑。

  第二十二条 乙方按甲方要求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时,不得携带禁止进入施工现场的亲属和无关人员进入。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自觉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品,当发现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使用要求时应立即向甲方提出更换申请。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自我感觉不适时(如身体患病等情况),应主动报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五条 符合《劳动法》所列的法定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第二十七条 乙方合同期未满而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以下经济损失:

  第二十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 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八、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 未按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 违约金:一方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 元;

  2. 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的范围包括: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三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5

  在劳动合同中,都有关于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从目前的状况看来,多数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都是两年或三年。当然,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延长或缩短。那么实践中究竟该如何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在《劳动合同法》下,劳动合同期限选择是否科学、合理,对于企业影响很大。比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的出现,企业无法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则可以提前30天解除劳动合同。再如,如果企业与所有员工都选择一年一签劳动合同,那么连续两次签订劳动合同后,再次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就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因此,三种劳动合同期限,即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应该合法设置,经济设置。

  根据岗位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不同的岗位,应签订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具体来说,企业应根据有利于生产经营的原则,结合岗位的特点以及劳动者的年龄、性别、身体状况、专业技术等因素,合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1)对于保密性强、技术复杂、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可以选择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中长期的劳动合同期限,以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带来的损失。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选择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①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②以项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③因季节原因临时用工的劳动合同;④其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工作性质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选择签订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同时约定相应的试用期。

  (1)中高级管理人员和中高级技术人员是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而且他们的经验也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在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连续签订2次中长期合同(如五年),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基层人员中大多数是刚毕业不久或工作不久的员工,他们需要熟悉企业的情况并积累工作经验。对于这部分人员,可以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第一种是技术人员。由于技术人员需要考察的时间周期较长,可以采取第一次签订长期合同(如3-5年),约定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这段时间便于对他们工作能力进行考察,也利于岗位轮换,熟悉不同岗位的工作内容,同时避免由于工作的变换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的风险。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则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合适的可以续签5年的劳动合同,再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第二种是管理人员。由于管理人员需要考察的时间周期较短,可以采取第一次签订短期合同,约定不超过2个月的试用期,这段时间可以了解他们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则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合适的可以考虑续签5年的劳动合同,再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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