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办理程序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并且双方直接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签订,对子女、财产问题作出适当处理,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通过即可颁发。下面给大家分享协议离婚的办理程序,欢迎阅读!
协议离婚的材料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件〉,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具体为: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 本人的结婚证;
(三)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四十八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四十九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四)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五)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第五十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填写。
第五十一条 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打印或者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
第五十二条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五)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协议离婚的办理程序
协议离婚登记分为四步完成,分别是初审、受理、审理、登记(发证)四个步骤。
(一)初审
a.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所提交的相关证件和申请材料;
b.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告知双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c.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为真实、自愿离婚以及双方关于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分配、内容的真实性和自愿性。
(二)受理
a.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经初审认为双方当事人基本符合登记的,要求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并在监誓人即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字;
b.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监誓人面前亲自签署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共计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三)审理
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效证件、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离婚协议书等是否真实、完整、有效符合相关规定。
(四)登记/发证
a.经审查核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且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b.见证离婚双方当事人分别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的“领证签名或按手印”一栏处签名不会写字的按手印;
c.分别在双方当事人的证上加印条型印章,并注“双方离婚,证件失效,某某婚姻登记处”的字样。结婚登记证注销后分别退还双方当事人;
d.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发放离婚证,并宣布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自领取离婚证之日起已经解除。
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程序与需要的手续都比较简单,只要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财产以及子女分配问题无异议,签订离婚协议书,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通过即可离婚。协议离婚不像那么麻烦,所花时间也很短,一切商定后,当天即可拿到离婚证。
协议离婚办理中财产公证步骤
协议离婚办理中财产公证步骤如下:
1.准备材料:双方需准备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
2.提出申请:双方共同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财产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
3.公证受理:公证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就离婚协议及财产约定内容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
4.签署协议:在公证员面前,双方在财产分割协议上签字确认。
5.出具公证书: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机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协议离婚的办理程序】相关文章:
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后办理离婚的程序精选06-09
2016年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06-20
关于协议离婚的主管机构和程序08-19
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书范本05-11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03-31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全文10-04
最新关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09-04
最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09-30
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10-13
离婚对女方有利的离婚协议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