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管理毕业论文

旅游中多头管理的弊病及对策分析

时间:2021-05-30 16:55:37 旅游管理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旅游中多头管理的弊病及对策分析

  旅游区多头管理产生的原因主要为行政区划、土地归属和行业管理。文章指出由此带来的主要弊病,并提出引入股份制管理机制的解决对策。欢迎大家借鉴!

  摘要:所谓多头管理,就是职责不明确、架构不清楚的代名词。也就是说,同一个人或同一个部门,有两个人以上可以指挥或管理,导致下级人员无所适从,不知听哪一个的好。这种情况会导致管理混乱,责任不清,出了问题后,因为有几个人可以管理,所以推卸责任会变得更容易。

  关键词:旅游区;多头管理;弊病;对策

  旅游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经济活动,涉及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由于管理存在于组织之中,组织形态与组织层次之间的差异形成了管理的交叉,而具体到旅游这一关联性和依赖性极强的产业上,其交叉就更为严重,于是形成了目前多头管理相当普遍的现象。

  一、旅游区多头管理产生的主要原因

  虽然多头管理的现象在国内旅游区内普遍存在,但究其形成原因却不尽相同。

  (一)行政区划

  我国地理行政区划方法沿袭已久,多以山脉、河流等自然地貌轮廓线作为分界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呈持续快速发展态势,旅游景区(点)不断增加,其中相当一部分旅游区在开发过程中由于行政区划问题引起争端。如许多行政区划以山脊线、河流中线划分界线,而旅游区往往以这些山体或河流为主景区,一个山头或一段河流在行政区划上分属不同的省、市、县甚至乡,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当地经济,相继进行旅游业的开发,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即会引发“地盘争夺战”。

  (二)土地归属

  主要指一些特殊用地在区划中属于不同的单位或部门。如以自然资源为主的旅游区中往往以林木、水体、山石为主体,而在我国林木茂密处土地多归属各地林场;水体多归属水利局等等;而林场、水库又可能跨乡、跨市或跨省。20世纪90年代以来,林场及水库为补充资金等方面的不足纷纷利用自身优势发展旅游业,这样也就引发了行业与行业之间的矛盾。

  (三)行业管理

  旅游资源是一个相当广义的概念,根据《国家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标准(GB/T18972-2003)》,将旅游资源分为8主类,31亚类,155基本类型,就其管理来讲可能会涉及到旅游、文物、宗教、建设、林业、农业、水利、土地等部门,随着旅游区内旅游内容的丰富性和多样化,一个综合性的旅游区往往会涉及到多个部门的管理,由于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机的结合与协调,在景区的规划及建设过程中,就形成了各自为政的`局面。

  二、旅游区多头管理的弊病

  (一)同一景区不能进行统一规划

  同一自然景区由于权属于两个、三个或更多个单位,而被人为地分割成若干块,由于不同单位进行开发规划的时间不同,规划时的技术设计单位也不同,导致总体思路、设计风格也不尽相同,加之设计时各自考虑委托单位的利益(主要是经济效益),因此往往造成相同(或类似)景点的重复设置,并导致道路、宾馆、餐饮点、停车场、旅游纪念品市场等相关配套设施的重复建设,不但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严重的还会使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如白洋淀自然风景区分属保定、沧州二市五个县管辖,对白洋淀的旅游开发均针对本县域内的景区,从而造成景区与景区间的相互协调性差、功能分区具有重复性、全淀不能形成一条完整的水上旅游线路等,旅游管理混乱,不同县域各自为政,整个旅游区缺乏统一性、协调性和完整性。

  (二)同质资源不能联动开发,难以形成规模

  “规模”是进行旅游资源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没有规模就产生不了规模效益。但是,许多地域相近、资源禀赋相似的旅游区由于不同的投资主体开发商经营而被人为分割成多处单体旅游区,难以形成规模,很难在中远程市场产生影响。如河北省邢台县的西部山区,位于太行山中段,目前沿太行山一线开发了近十处旅游区,面积多在20平方公里-30平方公里,客源以周边县市为主。这些旅游区中有几个已经经营了多年,却始终没有太大的进展,究其原因,是旅游区规模太小,旅游投入不足,设施建设和市场营销均跟不上,对远地市场难以形成吸引力,对近地市场来说又存在恶性竞争和客源市场老化等现象。因此,如果不对这些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邢台县的旅游将难有大的发展。

  (三)多重售票,损害游客利益,影响旅游区的形象

  “游憩、经济、社会、生态”是郭康先生总结出的旅游业四大效益,之所以把游憩效益放在第一位,就是因为旅游是为游客服务的,只有满足了游客的游憩需求,才能谈得上其他效益,否则其他效益也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但是,由于行政区划等问题,某些旅游区在山下进门时买了票,快到山顶时又要买票;而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最反感的就是多次售票和出售套票等行为,这自然会使游客的旅游感受大打折扣,使得多数游客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即旅游业四大效益中的第一效益不能实现,其他效益也就无从谈起了。

  (四)只开发,不保护,不利于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旅游业的主体和根本,一个旅游区若忽视了对旅游资源的保护,那么,其生命力就会面临严重挑战。但是,某些跨行政区域的旅游区却对保护问题感到鞭长莫及。如有河北省“省会屋脊”之称的驼梁旅游区的驼峰景区即分属两省四县管辖,其中大部分区域属河北省平山县,并由平山县开发,但其他几县老百姓却在各自的地域开展餐饮服务,从事三产,这本也无可厚非,但由于驼峰景区地处海拔1900米高的山体顶部,分布着大面积的亚高山草甸,生态结构极为脆弱,而当地群众在房屋施工中使用了大量的草皮,且未采取任何恢复措施,致使驼顶部分区域土地裸露,长期下去,定会导致土地沙化,常此以往,以亚高山草甸为特色风光的驼梁旅游区将不复存在,将何以吸引游客?

  (五)延误旅游资源的开发

  以自然资源为主的旅游区多处于深山之中,开发旅游之前多属贫困地区,旅游业的发展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优化了产业结构,对当地群众的脱贫致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尽快开发现有资源,对当地经济的发展具有相当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土地归属不同,往往延误了资源的开发。如河北省的北武当20世纪80年代末即被定为河北省重点风景名胜区,在20世纪末,沙河市和武安市的两村村民这争夺山顶庙宇土地所属权发生争斗,最后经省有关部门决定,山上庙宇交由省文物部门代管,致使旅游开发推迟了好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