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

时间:2021-06-20 20:06:23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买卖合同模板集锦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买卖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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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 篇1

  一、订立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

  订立合同前应对对方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近期的经营业绩、商业信誉进行必要的考察,如当事人自己进行了解有困难,可以向对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查询,并且可以通过对方同行业或相关企业进行了解。

  二、对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对其代理权进行了解。

  对于对方业务员或经营管理人员代表其单位订立的合同,应注意了解对方的授权情况,包括授权范围、授权期限、所开立介绍信的真实性,对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如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等,应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权。

  三、注意提高具体业务人员及领导人的素质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许多漏洞的出现是由于经办人员对业务不熟悉,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所致,因此应注意提高业务人员及领导人员的业务能力及素质,熟悉本行业的业务情况切实反映和保护自己的利益。掌握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法律是否对该交易行为有禁止或限制性规定。对专业性较强的合同可以让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提供帮助。

  四、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

  我国《合同法》虽然允许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因为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责任,也为避免被人利用进行欺诈,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同时订立合同时应尽量参照合同范本,并结合具体情况订立。内容应尽量详尽、明确。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布有标准的合同范本可以进行参照。若有条件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进行鉴证。一方面可以对内容进行把关,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合同的`严肃性和可信度。

  五、对恶意履行的防范。

  对合同进行恶意履行的情况非常复杂,但在订立合同时如能进行积极的事前防范将极大的减少合同风险。如,对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有所怀疑,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另外在合同履行中出现问题,应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保留相关证据。积极行使诉权通过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权利,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蒙受损失。

  六、对用支票进行支付应按规定程序检查以免被套走标的物。

  防止虚开支票的欺诈有两个方法较有效,一种是款到交货,根据支票转账所需时间,要求买方款到卖方账面后才交货,但这种方法一般很难使买方接受除非货物较为紧俏。另一种方法是直接到出票人开户银行去持票入账,马上就能知道支票能否兑现,如能兑现可以即行转账,如被拒付可以立即停止发货,从而避免损失。

买卖合同 篇2

  出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的 平方米的土地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干预乙方对该土地的使用权。实际方位以面向凤小公路为准,左致建住房滴水外 40公分,右致小公路,前致地堪脚,后致地堪头。

  第二条:归属问题

  该土地转让成立后,甲方必须将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益移交给乙方,其中包括:

  1,

  2,

  3, 永久使用权; 在该土地范围内建筑房屋; 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后的赔偿款(限于政策因素,甲方应无条件协

  助乙方获取该权益);

  4, 继承、再次转让及与它人置换的权利。

  第三条:转让费及付款方式

  1、该土地转让费共计180000元(大写:拾捌万元)人民币。乙方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先付 80000元(大写:捌万元)人民币。

  2、其余款项在20xx 年 12 月30日前交清。

  第四条、双方权益、义务

  1、甲方一次性收取人民币180000元转让费后,不再收取任何费用。甲方应确保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为其所有,如果甲方再向第三方转让土地所有

  人并索要该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产生转让费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2、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为家庭单位所有,转让成立后甲方任何家庭成员不再享有该土地权益的所有权、使用权、继承权。甲方子女应该在本合同书签字并接受本合同条款。

  3、甲方有义务在本办事处内协助乙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时的配套设施,如水、电供应等,费用无需甲方支付。

  4、若甲方出售本土地外的土地,甲方有责任协调好道路问题,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以保证乙方道路通畅。道路要保持现有的宽度,保证大车能同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甲方家庭成员签字: 乙方签字:

  公证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日

买卖合同 篇3

  一,本协议是无锡市房产管理局依据国家和本省,本市有关政策法规,制定的存量房买卖协议示范文本。无锡市区范围内存量房买卖应当采用本协议文本。

  二,存量房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买卖双方签订本协议之前,应当阅读并了解本协议内容,对本协议中固定内容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无锡市房产管理局咨询。

  三,协议所称存量房专指已经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

  四,本协议中的固定内容不得修改,下划线处和附件空白处的文字输入,【】的内容选择,应当由协议双方自行约定。

  五,协议双方就存量房买卖事宜协商一致后,应当依托无锡市存量房交易网上管理系统,在线拟订,修改,校对协议电子文本具体内容,确认无误后由网上签约受理点提交网上备案并即时打印协议文本,经买卖双方签章生效。

  六,本协议文本固定内容和网上签约操作事项由无锡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协议编号: )

  协议各方当事人:

  出卖方: 证件类别: 证件号:

  (共有人信息见附件)

  法定代表(负责)人/监护人: 证件类别:证件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证件类别:证件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买受方:证件类别: 证件号:

  (共有人信息见附件)

  法定代表(负责)人/监护人:证件类别:证件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该房屋买卖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所有权证号: 土地使用证号:

  【2】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

  【3】坐落: 区

  【4】建筑面积:

  【5】房屋用途:

  【6】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条:房屋价款

  该房屋(包括本协议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的成交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价为人民币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三条:房屋价款的支付方式

  房屋价款具体支付方式约定为下列第 款。(选一项)

  一次性付款:

  买受方于 年 月 日前,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房屋价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分期付款:

  买受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币$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买受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币$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买受方于 时,支付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剩余房屋价款人民币$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贷款付款:

  买受方于 年 月 日前,首付人民币$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买受方于 年 月 日前,办理完相关贷款手续,人民币$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买受方于 时,支付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剩余房屋价款人民币$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其他方式:

  第四条:房屋交付

  出卖方应当在 前,将房产交付给买受方。房屋移交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买受人。

  第五条:按下列第 款办理登记手续(选一项),选择第【1】项的第六条不生效。

  【1】买,卖双方应当共同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2】买卖双方在签订协议后 日内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3】买卖双方在签订协议后 日内由买受方单方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第六条: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1,预告登记自 内有效(约定的预告登记有效期最长不超过自预告登记之日起一年)。

  2,双方共同申请预告登记的,则在有效期内出卖方同意买受方单方办理该房屋预告登记转为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单方申请预告登记的,在预告登记有效期内买卖双方共同办理该房屋预告登记转为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因故终止存量房买卖协议时,预告登记的申请人应在 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注销手续。

  第七条:关于房产份额的约定

  买受方约定共有人之间的房产份额。具体为:

  第八条:关于车库(车位)归属的约定

  第九条: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约定

  该房屋国有土地取得方式为

  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以后,买,卖双方应当按规定共同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该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如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或土地增值税等税费的,可按下列第 项方式处理:(选一项)

  出卖方承担。

  第十条:关于买卖税费,佣金的约定

  1,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按下列第 项方式处理:(选一项) 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缴纳。

  【出卖方/买受方】自愿承担本应双方缴纳的税费。

  2,房屋买卖代理佣金,按下列第 项方式处理:(选一项)

  买,卖双方未曾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本房屋买卖事宜,无须承担房屋买卖代理佣金。

  买,卖双方各自按与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支付佣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出卖方应保证上述房产的权属清楚,若发生与出卖方该房产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纠纷,概由出卖方承担,由此给买受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出卖方负责赔偿。

  若出卖方不能按协议规定期限交付房产或买受方不能按协议规定期限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则由违约一方按日向对方支付 违约金。

  买卖双方签订协议后,若买受方悔约,应书面告知出卖方,出卖方应在 日内将买受方的已付购房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买受方,但买受方应同时支付违约金 给出卖方。若出卖方悔约,应书面告知买受方,并在 日内将已付购房款返还给买受方,同时支付违约金 给买受方。

  出卖方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和户口迁移等手续时,应当积极给予协助。由于出卖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 。

  其他:

  第十二条:买,卖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款方式解决:(仅选一项)

  【1】提交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买卖双方在本协议附件二内协商约定补充协议。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选择,输入部分的文字与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5份以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书面文本由出卖方 份,买受方 份,房屋登记机构1份,契税征收机关1份,地方税务部门1份,

  份,电子文档存入无锡市存量房交易协议备案系统数据库备查。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无锡市存量房交易协议备案系统备案打印并经双方签订后生效。

  附件一:房屋附属物品及装饰情况

  附件二:补充协议

  共有人信息栏:

  出卖方共有人: 证件类型:证件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

  买受方共有人:证件类型: 证件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

  证件类型:证件号:

  其他:

  出卖方(签章):

  共有人(签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章):

  监护人/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买受方(签章):

  共有人(签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章):

  监护人/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买卖合同 篇4

  一、 转让标的: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x x市x路x号的兴国商行,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 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一) 兴国商行全部生财器具,存货作价为人民币x x万元。生财器具及存货另列清册交分别标明价格。

  (二) 上列生财器具,存货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清册所记载价格,增减给付现金。

  (三) 甲方应收未收款约计x万元(详移交清册),悉数由乙方承受,不另计价。惟乙方应承受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详移交清册)。

  三、 付款办法:于签订本契约的同时,乙方交付甲方x万元;其余款于点交完讫之日一次付清。

  四、 点交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x x x x年x月x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商行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 特约事项:

  (一) 本件点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概由乙方承受教育,并由乙方将营业承受承担债务的情况通知各债权人。点交前所积欠一切税捐、水电费用、房租、员工薪资亦同。

  (二) 商号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并应协同乙方办理商号变更登记手续,不得借故推辞。

  (三) 商号现承租坐落x x市x路x号的租赁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x年,与乙方另行换立租约,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 违约处罚: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契约。如系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若系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七、 甲乙双方应各觅保证人,对甲乙双方的违约对他方应负赔偿责任,愿各负连带赔偿之责,并均抛弃先诉抗辩权。

  八、 本契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甲方:赵钱                乙方:孙李

  保证人:                 保证人:

                      x x x x年x月x日

  附一:

  营业转让通知书

  存证信函第号

  敬启者:缘赵钱君前所经营的兴国商行对台端计尚积欠货款人民币5000元整。因本人业与赵钱君达成营业转让协议,并于本年十二月十五日起正式接管该商行,是本人除对上述货款债务予以承受,同意依约履行外,并祈台端一本初衷续予关照,不吝赐教,实所至盼。

 附二:

  营业转让的声明敬告启事

  一、 兹据当事人孙先生来所委称:

  (一) 本人业于x x x x年十二月一日,让受赵先生所经营兴国商行的全部营业,并办妥变更登记在案。本人除愿履行原商行对外所负的一切义务;惟对嗣后赵君在外一切行为或转让事的业务则概与本商行无涉,凡有与其发生纠葛现象,本商行亦概不负责。

  (二) 前揭营业转让情况,唯恐各界未察。特请x x 律师事务所x x律师代理周知各界,并祈各友新知续予鼎力支持,不胜感激。”等语前来

  二、 合代启事如上。

  声明人:兴国商行

  负责人:孙李

  营业所:

                  x x 律师事务x x律师

买卖合同 篇5

  一、本合同由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

  二、合同当事人自行达销售易或委托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达销售易的存量房(二手房)买卖使用本合同。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商定后确定;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划√以示选定划×以示删除。

  四、存量房买卖是一项民事法律行为,涉及标的额较大、专业性 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双方当事人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交买卖存量房的有关登记资料(查阅证明)。

  (二)买卖的存量房巳出租,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殉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书面材料),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到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房产分局)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三)买卖的存量房已抵押,出卖人应当先办理他项权利注销手续或出具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四)存量房安全条款是本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存量房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买方对存量房安全有异议的,产权人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检测机构进行鉴定。

  (五)房屋权属登记有共有人的,共有人应签字盖章。产权人在出售在量房之前,应与共有人(如配偶等)协商一致;出售后共有人再提出异议的,由原产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六)已投入使用的存量房买卖,除存量房交接和权利转移外, 原有户口等是否及时迁出会影响买受人的权益,当事人可在附件四中约定。

  (七)存量房交接走出卖人按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存量房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接受的过程;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2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选择交付的方式。

  (八)买受人应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若需贷款的,应先到银行或住房公积金核心咨询贷款事宜。

  五、通过经纪机构代理销售的存量房,当事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应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

  六、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账户如下:

  承办单位商行账号 工行账号

  产权监理处分核心xxxxxxxxxxxxxxxxxxxxxx

  瑶海分核心 xxxxxxxxxxxxxxxxxxxxxx

  庐阳分核心 xxxxxxxxxxxxxxxxxxxxxx

  蜀山分核心 xxxxxxxxxxxxxxxxxxxxxx

  包河分核心xxxxxxxxx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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