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汽车买卖合同

时间:2022-06-20 22:50:56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范文汇总7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汽车买卖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范文汇总7篇

汽车买卖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以下称为甲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以下称为乙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

  1.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_________

  2.生产国别或生产地:_________

  3.生产厂名称:_________

  4.首选颜色:_________次选颜色:_________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1.车辆单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台。车辆总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运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出库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4.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见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a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b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四条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车方式:_________

  (1)实行送货上门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_____(接收地点),交付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代运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付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3)实行自行提货的,卖方应在交付日_________日之前,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将提货时间通知甲方,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交车地点:_________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

  (1)100公里_________

  (2)_________公里

  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风险负担

  1.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乙方负担。

  2.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3.因乙方的原因致使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乙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

  4.车辆由乙方交承运人运输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甲方承担。

  5.乙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车辆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第七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八条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乙方有权退车。

  4.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5.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

  6.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可免除本条上述第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

  7.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8.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9.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声明及保证

  1.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买卖车辆本身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对其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6)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7)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车辆不是国家禁止的车、拼装车或明令淘汰的汽车产品,也不是违反交通安全、环保等法规要求的汽车产品。

  第十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双方特别约定:_________

  第十四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或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a、申请仲裁。b、依法起诉。

  2.双方选择仲裁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1)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2)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

  (3)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3.双方选择诉讼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1)车辆交接地人民法院

  (2)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3)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4)_________人民法院

  第十五条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缔结本合同时,甲方有义务解答乙方对于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4.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车辆交接书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乙双方在_________对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为:_________乙方经过验收,认为符合双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约定(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同意接受。

  2.乙方已付清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甲方已开具发票给乙方。发票号为_________:。

  3.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发票_________

  (2)合格证_________

  (3)说明书_________

  (4)保修卡_________

  (3)海关证_________

  (6)商检证_________

  (7)其他:_________

  4.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反之打"×"。

  5.里程表显示数:_________公里

  6.其他交接事项:_________

  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二、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受托人(甲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委托事项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拍牌

  (2)代办按揭

  (3)代办保险

  (4)代办上牌

  (5)代办装潢

  (6)代办其他项目:

  2.委托报酬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支付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拍牌。费用概算如下:代办费:_________元。

  (2)代办按揭。费用概算如下:代办费_________元。

  4.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_________:

  (2)保险期限:一年_________二年□三年□

  (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概算:_________元。

  (4)车辆损失险,费用概算:_________元。

  (5)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概算:_________

  (6)以上保险费用概算合计:_________元。

  (7)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当书面专门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5.代办上牌。

  费用概算如下:养路费:_________元,车船税:_________元,购置税:_________元,注册费: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合计约_________元。代办费:_________元。

  6.代办装潢。装潢项目及费用概算如下:代办费:_________元。

  7.代办其他项目。费用概算如下:代办费:_________元。

  8.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支出凭证向乙方结帐。

  9.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

  (2)甲方暂先垫付。

  10.上牌服务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11.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当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

  (2)养路费凭证

  (3)机动车保险单

  (4)行驶证

  (5)车船税凭证

  (6)车辆牌照号码:

  12.违约责任

  (1)甲方在代办服务过程中造成车辆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先向保险公司索赔,赔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复或赔偿。除甲方原因外,代办保险中双方特别约定内容未能及时全面落实的,应当免除甲方的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的,应承担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机构停电、设备及电脑故障或临时改变办公时间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将完成委托的上牌车辆交付乙方,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天,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按约完成的,则交车期得以顺延。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汽车买卖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汽车品牌 型号

  生产厂商 产地

  发动机号 合格证号

  车架号 海关单号

  商检单号 配置(标准配置/选用配置)

  车身颜色 内饰颜色

  单价(人民币)

  数量

  总价(人民币)

  备注

  第二条 定金条款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_______%(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元。

  2、分期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3、汽车消费贷款方式:首付款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办理贷款手续的,甲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预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预付款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_________  时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质量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为:_________ 公里。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2) (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将汽车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条 售后服务的约定

  1、车辆售出后,其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可供选择的、由生产厂商认定的.维修保养网点,由乙方自行选择。

  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汽车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4、如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___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_______  %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3、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当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面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 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 ____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证照名称: 证照名称: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一

  车辆交接书

  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_____时,甲、乙双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______________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 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经过验收,认为符合双方 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___  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约定(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同意接受。

  2. 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发票□  (2)合格证□ (3)说明书□ (4)保修卡□ (5)海关证□

  (6)商检证□ (7)进口车关单□ (8)进口车商检单□ (9)其他:________________

  3. 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

  外观_______,发动机运转_______,其它_______

  4. 里程表显示数:_____________公里

  5. 其他交接事项: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附件二

  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

  受托人(甲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事项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拍牌□(2)代办按揭□(3)代办保险□(4)代办上牌□(5)代办装潢□(6)代办其他项目:

  二 、委托报酬

  为甲方顺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应事先支付__________元,大写_ __________ 。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清剩余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上牌,代办费:___________元。

  2、代办按揭,代办费:___________元。

  3、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险期限:一年□ 二年 □ 三年□

  (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_________________元。

  (4)车辆损失险,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元。

  (5)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元。

  (6)以上保险费用合计:__________________元。

  (7)双方特别约定:

  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当书面专门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

  养路费____________ 元,车船税_________ 元,购置税___________元,注册费:_________  元,其他____________元,合计约_____________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_________________,费用______________元。

  6. 办其他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费用_______________元。

  7. 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支出凭证向乙方结帐。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 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_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 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当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2)养路费凭证(3)机动车保险单(4)行驶证(5)车船税凭证(6)车辆牌照号码:

  七 、违约责任

  1.甲方在代办服务过程中造成车辆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先向保险公司索赔,赔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复或赔偿。除甲方原因外,代办保险中双方特别约定内容未能及时全面落实的,应当免除甲方的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的,应承担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机构停电、设备及电脑故障或临时改变办公时间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将完成委托的上牌车辆交付乙方,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天,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按约完成的,则交车期得以顺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汽车买卖合同 篇3

  出卖人:

  买受人:

  一、 汽车金额: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出卖人(签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4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活跃,汽车交易大量增加,因汽车交易引发纠纷的案件也由此增多。有些当事人因为未办理汽车登记过户手续而主张合同无效,有些因为未到汽车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而主张无效。在审判实践中,由于受传统审判观念影响,法官在审理此类纠纷中,对同一类型的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些法院认定无效,有些法院则认定有效。因此,对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应如何适用法律,需要进一步的探讨。

  一、买卖合同的法律依据、特征

  对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如何适用法律进行探讨,必须掌握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及它的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买卖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1、买卖合同是有名合同;2、买卖合同是卖方转移财产所有权,买方支付价款的合同;3、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4、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5、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6、买卖合同是要因合同;7、买卖合同为要式或不要式合同。

  二、审理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能否以《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作为认定汽车买卖合同无效的依据

  《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旧机动车流通涉及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各个方面,属特殊商品流通,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行。”该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进行旧机动车交易,销车方须向机动车交易中心出具单位介绍信或证明(属于个人卖车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原始购车发票、成交发票、

  购置附加费凭证、车船使用税‘税讫’标志、养路费交纳凭证等。购车方须出具单位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凭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或有旧机动车经营权企业的交易凭证予以验证,车管部门凭此办理转籍过户手续。”据此,在审判实践中,有些法院以汽车交易的双方未按照上述第三条规定到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汽车交易,因而认定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有些法院则以汽车交易的双方未按上述第三十二条规定办理车辆转籍过户手续而认定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

  如案例一:

  原告李春桂于20xx年11月20日与被告冯彬达成汽车口头买卖协议,由冯彬将其向王忠群处购买的琼C02034号小型拦板汽车出卖给李春桂,价款16500元。协议达成后,冯彬将该车及该车的有关证件交给李春桂,李春桂于次日向冯彬支付完购车款。双方对养路费的缴纳未进行约定,也未办理该车的转籍过户手续。尔后李春桂将该车开往文昌,被文昌市交通规费征稽所以该车从20xx年2月至今拖欠养路费为由扣押,并作出罚款的处罚。李春桂交纳6000元罚款和40元停车费后将该车领回,并找冯彬协商退车未果,双方因此引起纠纷。李春桂以冯彬隐瞒该车欠大额路租实情,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为由,要求将该车退回冯彬,冯彬退还购车款16500元及赔偿经济损失6050元为由,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冯彬辩称,该车来源合法,证件齐全,口头协议后,李春桂已支付购车款和接受车辆及该车证件,买卖合同已成立,李春桂以其隐瞒该车欠大额路租实情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法院驳回李春桂的诉讼请求。

  原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买卖琼C02034号拦板小货车,虽然该车来源合法,证件齐全,但是双方未按国家关于旧汽车交易的有关规定,进行交易,纳税及办理有关过户手续,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该车的买卖是无效的。原告李春桂要求退车退款的理由成立,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

  八条第五项、第六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原告李春桂与被告冯彬的'汽车买卖无效;二、原告应在判决书生效后十天内将琼C02034号小型拦板货车退还给被告,同时被告也应退还原告购车款16500元;三、原告用车受罚6000元及停车费40元,由原告自负。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

  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李春桂与上诉人冯彬口头达成的汽车买卖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虽然双方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但目前法律、行政法规并未规定车辆管理部门的登记是机动车买卖行为生效的必然条件,车辆登记只是一种管理手段。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同时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本案双方签订的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合同,该车从交付给李春桂之日起所有权已转移给李春桂。原审判决认定合同无效错误,应予撤销。据此,二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琼海市人民法院(20xx)琼海民一初字第16号民事判决;二、上诉人李春桂与冯彬的汽车买卖合同有效;三、冯彬应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6040元给李春桂。

  案例二:

  原告朱海林与被告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协商小货车的买卖事宜,由朱海林将其自己的一辆栏板跃进NJ1026D小型载货汽车,车辆行驶证号为琼D30594,出卖给潘世海。双方约定,车价为8000元。同日,潘世海向朱海林写下欠条一张,其欠条载明:“欠购车款捌仟元(¥8000)定于20xx年9月20日前付清。如果不按时付可按车价款壹倍处罚。欠款人:潘世海20xx年8月26日”。潘世海写下欠条交朱海林后,朱海林便同意潘世海把车开走,至同年9月20日潘世海未按欠条时间向朱海林支付购车款8000元,朱海林也没有将该车的相关证件交付给潘世海,双方因此引起纠

  纷。朱海林于20xx年3月17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潘世海支付其拖欠的购车款16000元,并承担车旅费100元。潘世海辩称,其本人已于20xx年10月12日将4000元支付给朱海林,按双方的约定,朱海林应办理好产权转让登记手续,而朱海林没有办理,因此,双方的口头协议没有生效,要求朱海林退回定金4000元,并请证人张桂铭出庭作证。一审中,潘世海提出反诉,要求朱海林双倍返还定金8000元,并要求朱海林支付为该车修理所付出的费用2420元。原审法院通知其缴交反诉费,但在法定期间内,潘世海未向原审法院缴交反诉费,原审法院裁定,按潘世海自动撤回反诉处理。一审中,朱海林对证人的证言予以否认。二审另查明,朱海林于20xx年3月间购买该车,总价款为35200元。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贸易部、机械工业部、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该车使用年限为8年。按使用8年计算,该车每天折旧费为12.05元。

  原审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所进行的交易是旧小货车,根据国务院贸易部发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旧机动车流通涉及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各个方面,属特殊商品流通,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的规定,原告所卖的旧货车,必须要在经过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方可进行交易,否则应视为交易无效。因此,原告擅自将自己的旧小货车卖给被告,其行为违反了《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故应视为买卖无效。对无效买卖所得的财产,应互相返还。因此,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购车款16000元和车旅费10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对于被告在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给原告的这一事实,由于被告向法庭提供在场证人张桂铭出庭作证,虽然原告否认,但根据双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度,被告有证人出庭作证,因此,被告主张的可信度大于原告否认的可信度。对被告的这一主张,本院应予认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和参照贸易部发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原告朱海林与被告潘世海的旧车买卖无效;二、被告潘世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

  日内返还琼D30594号小货车给原告朱海林;原告朱海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返还4000元给被告潘世海;三、驳回原告朱海林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原告朱海林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朱海林与被上诉人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达成口头买卖汽车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该协议为有效协议。协议约定后,上诉人将车辆交付被上诉人使用,被上诉人未按约定支付车款,其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上诉人将该车交付被上诉人,没有将该车相关的证件交给被上诉人,致使被上诉人不能正常的进行营运,上诉人的行为也应视为违约行为,也应承担违约责任。鉴于本案中,双方没有约定上诉人的违约责任,因此,上诉人的违约责任应视为与被上诉人的违约责任相等。本案中,双方均未完全履行协议,上诉人请求被上诉人将该车退回,被上诉人表示同意,故双方约定的口头协议可予以解除。由于被上诉人未按协议约定,将车款支付上诉人,也不及时将车退回上诉人,致使该车由被上诉人占用长达一年,因此,被上诉人应支付该车的折旧费给上诉人,其折旧费按每天12.05元计算,上诉人主张支付时间从20xx年8月27日至20xx年4月23日,共计239天,计2880元。上诉人上诉请求被上诉人赔偿用车款没有证据,不予认定。其上诉请求被上诉人赔偿精神损失费20xx元,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事实根据。原审判决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正确,应予维持。被上诉人主张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给上诉人,证据不足,不予认定。被上诉人在答辩中,要求上诉人双倍退还定金8000元,并要求补偿购买维修汽车配件费用2420元,由于一审中提出反诉请求,未按规定时间交纳反诉费,一审已裁定按其自动撤回反诉处理,被上诉人现主张没有理由。原审判决根据国务院贸易部颁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定双方的旧车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属适用法律错误。因为《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是属于部门的规章,并不是行政法规。目前,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未规定旧机动车交易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故不能以此作为判决合同无效的依据,应予纠正。原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已支付4000元购车款,并判决由上诉人返还,其认定事实证据不足,应予以撤销。依照《中华人

汽车买卖合同 篇5

  买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 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 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__元。

  (2) 余款____________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 余款_______元,可分十次支付,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止,每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__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前条第

  (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____日支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若无法履行

  第二条第

  (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 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 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汽车买卖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第二条定金

  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元,大写                          。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2、分期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年月日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第四条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法规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年月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应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置等与本合同所定配置有出入的,以及甲方没有提供上述第五条第五款必要文件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方选择。

  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7、其它条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或因甲方原因导致交付未能实现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2、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3、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4、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5、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

  7、保修期中,乙方所购车辆出现质量故障,甲方在日内未能修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应赔偿乙方因延误使用该车辆造成的损失元。

  8、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9、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 10 日内提供证明。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允许延期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八条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他约定: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证照名称:

  证照名称:

  证照号码: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汽车买卖合同 篇7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住址: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住址: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旧机动车交易管理规定》。《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之原则,就车辆转让交易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一辆车转让给乙方。

  该车基本情况:

  厂牌型号:车身颜色:发动机号:

  车牌号码:首次落籍时间:车架号:

  二、甲方将下列手续随车证件一起交给乙方。【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置附加费、养路费、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

  三、车辆过户由双方负责办理。过户费用由甲方负责,且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

  四、甲方保证此车无盗抢,及任何经济问题。

  五、此协议书签字生效之日起,以前此车涉及的交通违章事故,所欠费用及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并即日结清。以后此车所有事务由乙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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