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

时间:2021-11-29 11:15:36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买卖合同范文锦集7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买卖合同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品】买卖合同范文锦集7篇

买卖合同 篇1

  合同纠纷答辩状

  鹿城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黄香珍,女,1962年12月7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330302621207362,住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龙泉巷10弄9幢201室,联系电话0577-88500367。

  被答辩人:林永畴,男,1959年1月26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住温州市瓯海区潘桥镇丁岙镇丁腰路11弄4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林永畴诉答辩人黄香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答辩人与被告陈意泽之间只存在店面租赁合同关系,因此不需要为被告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其次,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没有利害关系,不具有被告主体资格,请求法院驳回被答辩人林永畴对答辩人黄香珍的起诉。 (一)对事实部分答辩:首先,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证明原告提供的4号证据:收据中的黄香珍签名非黄香珍本人所签,该份证据无效,因此,可证明黄香珍并没有授权陈意泽去经营,黄香珍未参与到被答辩人林永畴及被告陈意泽之间的交易中。其次,黄香珍与陈意泽之间的租赁协议的第一款中:甲方自愿将温州鞋市场第456东号(计半间)的摊位转租给乙方即陈意泽经营。并且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实施细

  则》第十四条 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涂改、伪造。可证明,双方签的只能是店面租赁合同;并且根据收据签字非黄香珍本人所签以及租赁协议的第三款中相关规定,得知答辩人黄香珍只是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在经营、销售、管理等方面由租赁方陈意泽自主管理的,进一步证明了黄香珍与陈意泽之间是店面租赁合同,是财产租赁合同而不是经营权的转租,即出租人黄香珍将摊位使用、收益权交给承租人陈意泽使用收益,陈意泽支付租金给黄香珍,陈意泽以自己的名义生产经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民事法律关系,所以被告陈意泽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关债权、债务应由被告陈意泽自行承担,被告黄香珍不承担给付义务。 (二)对适用法律部分答辩:被答辩人林永畴在起诉状中所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一款“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以及《合同法》第60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来要求答辩人黄香珍承担连带支付鞋款513800元及其自20xx年12月10日起至支付之日的利息的责任。而此案中,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涂改、伪造。《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4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

  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而且根据合同法的意思自治原则,所以可知,答辩人黄香珍与陈意泽之间的租赁协议是有效的,他们属于租赁合同关系。 因此,答辩人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完全不接受,现提出依法处理本案的主张:答辩人与被告陈意泽之间只存在店面租赁合同关系,因此不需要为被告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其次,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没有利害关系,不具有被告主体资格,请求法院驳回被答辩人林永畴对答辩人黄香珍的起诉,望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

  证据和证据来源:

  1.租赁协议书,证明答辩人与陈意泽之间是店面租赁合同关系。

  2.被租赁的房屋照片,证明房屋的实际情况

  3.司法鉴定机关出具的鉴定书,用于证明被答辩人所提供的收据中的签字并非黄香珍所签。

  此致

  鹿城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黄香珍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附项:

  (l)本答辩状副本X份。

  (2)证物或书证XX(名称)X件。

  次承租人对租赁物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赔偿,法律未规定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不可能存在权利义务关系。

  4、房屋转租不是房屋租赁权的转让。租赁权转让是指承租人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人与出租人之间。而在房屋转租中,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人与出租人之间。而在房屋转租中,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仍然承担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转租与租赁权转让在法律性质上是不同的。

  第十四条 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涂改、伪造。

  对个体工商户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吊销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非法所得;

  (四)责令停止营业;

  (五)扣缴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以上处罚,可以并处。

  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合伙债务

  《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五十二条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民通意见》47.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48.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

  53.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第四十五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四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三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律师法》第十八条律师可以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违反规定将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个体工商户改变字号名称、经营者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方式、场所等项内容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新的经营者想要延用原执照上的字号名称,必须等原执照注销满一年后方可提起申请。想要盘店创业市民,一定要先到工商部门询问清楚,以免在交易中受骗。

  http://zjnews.zjol.com.cn/05zjnews/system/20xx/03/31/016477117.shtml

买卖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应封存样品,并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乙方向甲方订购产品,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与样品同品同种同类同质的产品。

  第二条 乙方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产品与样品相同,甲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仍然应当符合种物的通常标准。

  第三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第四条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交货期限、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4.运输方式: 。

  5.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第六条 买卖货款议定每件人民币元,共人民币

  交货同时应悉数付清。如乙方不为付清的,甲方可将货停止交付,并约定相当期间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时,甲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害亦得请求赔偿。

  第七条 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一日前通知甲方延展日期交货,倘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给对方造成损害,应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为一部分的交付,应于___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时可解除合同。因此致乙方受到损害时,乙方可请求赔偿。

  第九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验收方法 第十一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与样品不相同时,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样品。2.乙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是否是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 甲方所交付产品,如与样品不相同时,乙方可请求更换或解除买卖合同。因此致乙方受到损害者,可以请求赔偿。货价如有升降变动的,各方不得主张增减,或借故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其它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年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卖 方: 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 方: 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卖方):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按下表所列要求购买甲方商品:

  第二条质量要求:甲方所出售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由甲乙双方选择一种标准,在括号内打√)。

  第三条验收方法:乙方足额付给甲方货款,甲方按第一条表格所列要求交付商品。

  第四条违约责任:甲方不能按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总货值的_________%偿付乙方违约金。收付定金的,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双倍偿还乙方定金;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先自行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项处理。

  (1)申请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小商品买卖合同范文三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买方订购以下产品 型号配置:

  二、质量

  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格和性能要求。

  三、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卖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由卖方送至内蒙古额济纳旗买方工地,卖方派去现场的只是系统调试工作人员,买方必须配合人员卸货搬运至指定教室,当场交货。

  四、验收

  货物到达后,由卖方完成对的货物安装调试,由买方对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进

  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由买方验收合格并运走后,卖方不承担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的责任。

  五、货款支付

  买方首交订货款(即人民币:60000元)。货到指定地点后买方查验后付货款(即人民币:70000元),安装完毕,买方验收合格后,买方2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余额货款(即人民币:123650元)。

  六、售后服务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按_3_年内免费保修,具体实施办法见产品保修卡;如是硬件本身的故障,免费上门服务;如是操作系统崩溃或受病毒、木马攻击及人为损坏方面的问题,需上门服务,卖方收取一定的服务费;送修免费。

  七、违约责任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如拒收货物对卖方造成损失,卖方有权追索。买方逾期付款,买方每日偿付卖方欠款总额30‰的月利率滞纳金;卖方交货当时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买方有权拒收;卖方不履行售后服务的有关义务,对买方造成损失,买方有权追索。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受理。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 卖方与买方各执一份。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购买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买方:___________(签章) 卖方: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甘肃酒泉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 账号:62220xx7

  开户名:倪敬良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买卖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方将高薪北区即双吉九站路两侧,杨树卖给乙方。本着公平公正、双方认可具体协商如下:

  1、按照甲方实际指认林带地点为准,双方确认后并做有标记。

  2、价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所指认林带总作价54万元(约5500棵左右)乙方先向甲方交( )树木采伐接近三分之一时,将余额( )一次性交齐。

  3、甲方负责办理采伐手续,手续真实有效。符合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如有不合法行为出现一切后果责任由甲方承担包括刑事责任。

  4、甲方配合乙方采伐作业,采伐期间如有各项争议由甲方出面调节,产生任何费用均有甲方负责。包括耽误乙方采伐误工等。

  5、采伐期间甲方保证乙方道路畅通如有树倒地里及砸路边小树、阻拦车辆等,都有甲方协商处理。

  6、采伐作业运输都由乙方负责,出现一切伤亡事故都由乙方承担,甲方没有任何责任。

  此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

  有一方违约各付地方违约金5万元。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5

  卖方: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 ”号船舶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船舶概况:

  船名:

  建造国/年月:中国 年 月 日

  总长: 船宽: 船深:

  满载吃水: 船旗/船籍港:

  参考载货量: 总吨/净吨:

  货舱/舱口: 散货船

  主机/功率/台数:

  付机/台数:

  二、船舶价格

  本船出售总价为:人民币制 ( )

  三、付款方式:

  1、买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卖方人民币( )作为定金,否则合同自动失效。在买方支付定金合同生效后,如卖方变故无法按约定时间出售该船舶,则卖方违约,卖方应双倍返还买方定金。考虑到卖方船舶上是否存在银行抵押,双方商定,为维护双方权益,卖方同意解除银行抵押,保证船舶正常交接予买方。

  2、在双方交船签订(船舶实体交接证明)当日内,买方支付船价款计人民币 ( ),以银行汇票或电汇方式至卖方指定帐户,卖方即可办理船舶交接。买方可以放船离港,余下10%船款卖方要在七个工作日办理好船舶注销手续后交付买方,买方付清10%余款,如卖方没有按时办理好一切手续,如造成损失由卖方负责。卖方保证在船舶交付时,所有船舶债务结清,没有任何形式的抵押及海事纠纷,否则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卖方需向买方双倍返还金。

  3、卖方应于船舶交接后、《船舶国籍》、《船舶营运证》的注销手续及相关过户手续。并将海事的注销证明复印和营运证注销的原件交予买方。若卖方未能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办理好各证的注销手续,则属卖方违约。卖方须返还买方所支付的全部购船款及相应的利息(利息按买方支付金额的月息2%计算,不足月按天数计算)以及买方为收买该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的损失,其中包括买方接船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买方派上船员工资、路费等。同时卖方尚需向买方支付相当于船舶总价的30%违约金。

  4、购船余款 )买方将在收到卖方《船舶所有权》、《船舶国籍》和《船舶营运证》注销的证明及原证书的复印件后,一次性支付卖方。

  四、船舶检验及证书

  卖方同意按船检证书中的航区的要求,保持证书的有效并在满足适航的状态下现状交接船。

  五、交船时间和地点:

  1、交船日期订为 年 月 日。

  六、交船条件

  1、卖方应保持船舶适航、设备良好的状态下交船。船上通讯和导航等设备的配备应满足船检的要求。签订本合同前,卖方需向买方提供一份详细的船舶现有全部物品清单,交船时卖方应按清单上全部物品应交付买方,该份清单应包括所有设备、图纸、说明书、有效船检证书及物料、备件、工具。船员私有物品除外。

  2、买方按本合同条款支付约定款项。

  七、文件、手续

  1、交船时,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船舶现有的全部图纸、技术文件和船级证书。包括在公司留存的技术资料也全部交付买方。

  2、卖方在船舶交接后,须向买方出具该船舶无债务、无抵押、无海事纠纷的公司证明。在船舶交接后,须向买方提供收到船款的《收款收据》。卖方开具的证明若与事实不符,卖方须返还买方所支付的全部购船款及相应的利息(利息按买方支付金额的月息2%计算,不足月按天数计算)以及买方为购买该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的损失,其中包括买方接船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买方派上船的船员工资、路费等。同时卖方尚需向买方支付相当于船舶总价的30%违约金。

  3、船舶交接时,由买卖各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船舶实体交接证明》。该证明双方各持一份。

  八、责任、风险划分

  以该船《船舶实体交接证明》签署之时为界,交船前发生的一切风险、海事责任、债务、债权由卖方承担,卖方办理的各种保险终止。交船后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债权、债务由买方承担。

  九、所有权声明

  “ ”轮,所有权归属人为 。

  十、合同的签署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包括传真签署)。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立补充协议。

  2、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不能解决,可提请海事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留给公司。

  4、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署于 。

  卖方(盖章): 买方(盖章):

  卖方代表: 买方代表: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6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需方(甲方)和供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标的物名称

  规 格

  计量单位 数 量 单 价 金 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以下称“合同总额”):

  大写: ¥:

  2、生产厂家及商标

  3、供货时间

  以甲方通知进场日为准。

  4、质量标准及验收

  乙方所供标的物的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具体质量标准为: 。

  5、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将所有标的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6、交付费用承担

  乙方负责承担将标的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所涉及的包装费、运费、装卸费及因履行交付义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合理误差及计算方法

  8、包装标准

  包装应能保证标的物质量完好。

  9、结算方式及期限

  9.1结算方式及时间:

  9.2乙方指定其员工 (须持乙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为从甲方领取本合同款项的唯一有权代理人,当该代理人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9.3甲方的每次付款,均以乙方提供的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为依据,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法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货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如未按时向乙方付款,逾期每日按 元/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十天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

  10.2 乙方未能按期交付货物的,逾期每日按 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3 乙方交付的产品如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立即给予更换,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解决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执行:

  第壹种: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甲方住所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

  第贰种: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关于管辖的约定不因合同无效、撤销及解除或本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而改变。

  14、其他条款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买卖合同 篇7

  甲方: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就 项目内、外墙涂料购销达成以下条款,作为双方履行购销合同之准则: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数量及金额

  注:1、颜色以甲方确定的样板为标准。

  2、供货数量以实际为准。

  二、供货方式 由乙方帮助组织送货到甲方指定库房,由甲方负责组织卸车及费用。

  三、供货期 当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发出书面订货单,乙方收到甲方的每次订货单之后7日内按订货单数量供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四、付款方式 当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提交要货计划,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的30%做为定金,乙方根据此计划安排生产、送货,货到工地、签收、方可卸货,甲方从签收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尾款。

  五、验收 甲方在验收时当场签收(盖章或签字),作为结算的依据。甲方指定的现场签收人为

  六、技术要求 甲方在施工之前,乙方对施工操作、注意事项进行指导,并提交有关施工技术、产品性能的详细资料。甲方必须按技术要求施工,如违背施工技术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如乙方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甲方如不接受合格的货物,则无权收回已支付货款;如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甲方可以拒绝收货并拒付货款。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以合同内容为依据,本着相互谅解,相互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向有关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提请诉讼、裁决。

  九、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从签署之日起立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在甲方未付清订单的所有货款前,该订单所列之货物的所有权为乙方所有。

  4、已调色的产品概不退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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