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时间:2022-09-16 18:19:41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房屋买卖合同范文汇总九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买卖合同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房屋买卖合同范文汇总九篇

房屋买卖合同 篇1

  买房可以说的上是个技术活,从看房到签合同每个环节都不能有一丝的大意及疏忽。在签合同之前,首先你要货比N家、综合考虑楼盘品质、户型、配套等各方面的因素。而在经过这一番“战斗”后,当你决定买房时,签合同又是不能忽略的重要环节。那么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签合同时哪些是事情是不能忽略的呢?

  签合同注意事项一:开发商五证

  买房签合同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签合同注意事项二:是否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

  签合同注意事项三:查验开发商预售证及有关证明文件

  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签合同注意事项四: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签合同注意事项五: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

  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签合同注意事项六: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签合同注意事项七: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签合同注意事项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签合同注意事项九: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这里指的违约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签合同时哪些是事情是不能忽略的呢?

  1、签合同时.预售合同上的房号楼栋一定要是预售范围内的;

  2、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依据国家规定的质量问题判断标准,确定是否出现质量问题,并约定维修期限、条件等。

房屋买卖合同 篇2

  卖房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房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在征得共有人(配偶)同意下,自愿将坐落在 的房屋有偿作价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 双方约定上述房屋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方式:乙方已于 年 月 日转账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剩余房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由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后,当日转账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税费承担:乙方需承担公证等手续办理过程中双方应缴纳的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 第五条 甲方保证签订本《房屋买卖合同》之日前,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没有附着户口、租约、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甲方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日后如果房价上涨或涉及拆迁,均不得向乙方要求补偿;乙方保证签订本《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如果房价下跌,不得向甲方要求补偿。

  第六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 天内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

  第七条 双方约定水、电、有线电视等费用,以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为结算日。水、电度数分别为:水 、电(住宅) 、电(商铺) 。

  第八条 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水、电、有线电视更名或过户手续以及《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等手续,能提供的材料需积极提供。

  第九条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需以该房屋转让总价款为基数,自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完结日止,按日万分之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 乙方:

  附属设施、电器设备、装饰装修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并完成交接。自乙方完成验收并接收该房屋之日起,该房屋内的用水用电安全、房屋质量等一切风险责任均转移给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3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并委托中介方办理过户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 区 路 号小区 号楼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 结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该房地产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购买。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

  (大写: 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全额购房款以 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中介方办理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应予以积极协助。

  三、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房产另行出售给第三人。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四、该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能如期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或者甲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违约,并导致最终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在得到确认后,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的购房款。对已办理完的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应全部承担。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

  (二)乙方不能如期付款,或者乙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违约,并导致最终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在得到确认后,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的.购房款项。但对已办理完的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应全部承担。并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

  六、在合同期限内,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合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自动终止。

  七、若对其它事项有异议的可协议补充在以下约定条款中,若约定条款与前条款有异议,以约定条款为主,约定条款具有优先效力。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每份共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4

  房改房在交易与商品房是不一样的,那么,房改房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怎么认定?在什么情况下房改房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影响房改房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因素有哪些?

  房改房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

  房改房在交易方面确实与商品房有所区别。一般来说,职工个人取得房改房产权时支付的价款都不是房屋的市场价,而是标准价或者成本价。职工以标准价取得的产权只有部分产权,与出售单位构成共有关系,以成本价取得的产权是完全产权,房屋归职工个人所有。但在两种产权类型下,房屋所占土地一般还都是划拨土地,即实际上职工个人在从单位购房时并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

  1999年出台的《河南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河南省大部分地区都放开了已售公房的交易市场。该《办法》第八条规定,以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和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可以上市交易。第十条规定,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时,房屋产权人应到房地产交易市场办理上市确认和交易手续。办理手续时应持身份证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提供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上市交易的书面意见,居民个人拥有部分产权的住房,还应当提供原产权单位同意上市交易且在同等条件下保留或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该《办法》还规定,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房改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购买房改房首先要验证原产权人是否有产权证,房改房的产权证是否可靠,是否被用于抵押、典当等,这可以通过房管部门查验便一目了然。假如有人以种种借口解释拿不出产权证正本而只能给复印件,那就要提高警惕了,以防上当受骗。在查验产权证时,还要注意产权证上的.名字,房主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个人?若不是同一个人,则必须搞清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这种关系是否可靠?特别是,产权证的产权分配比例必须明确,如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存在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的问题,此外,有的房改房系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购买时必须了解清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其次,按规定,房改房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原产权单位拥有优先购买权。因此,房改房上市交易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的同意方可进行转卖。同时还要明确是否与原产权单位确认利益分配办法。如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存在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的问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军产、院产、校产的公房一般与本单位的办公场所在一个大院里,这些单位一般被列为特殊单位,有些可能不宜有外人入住,这种公房在单位没有同意之前,不可能取得上市资格。购房者应对此进行必要的查询,明辨真假。

房屋买卖合同 篇5

  卖房人:_____ 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_____ ___

  买房人: _____ 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_____ ___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双方通过110得知,未登记领取权属证书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经过协商特签订此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愿将座落于 的房屋(平米)连带在的.车库( 平米)卖于乙方,空口无凭,立字据为证。

  第二条 该房屋带车库的房价款共计人民币整( 元)。

  第三条 甲方将房屋和车库按实际面积交付乙方。乙方一次性付清该房屋带车库的房价款。甲乙双方都不得因后来房价的变动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

  房屋协议签订生效后双方不得反悔,如有反悔将10倍房款赔偿,自此,乙方拥有房屋所有权,政府的一切房屋补偿归乙方所有。

  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需各种证件。(所需任何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房屋买卖合同 篇6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朗乡镇翠花大街翠花15号楼五单元四楼东厅(建筑面积76,06平方米)房地产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即人民币小写:1XX0元整)。

  三、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无任何担保、抵押。

  四、甲方出售的房屋以买房收据为证,如换取房照等事项由乙方负责,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

  五、甲方应在20xx年6月3日前将房产交付乙方,6月3日以前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从乙方接收日起,房屋在发生其它事项甲方概不负责。

  六、交付房产时,并将屋内家具、一套沙发、一张床、书柜、房内灯具、抽油烟机、楼道内吊式仓房(此仓房归乙方所有,如有产权纠纷,由甲方负责)等交与乙方。(含在总价值内)。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房屋买卖合同 篇7

  1.提问一:违约金是否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2.提问二: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中约定了违约金,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守约方就可主张全额的违约金?

  3.提问三:既然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数额,就应该按照约定执行?

  一、违约金是否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在中介提供的很多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格式条款中,中介通常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很多人以为违约金最多只能约定为20%。其实纯属误读。我国的《担保法》中规定了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也许对违约金的误读从此而来。但定金和违约金并不是一回事。违约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二、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中约定了违约金,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守约方就可主张全额的违约金?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三、既然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数额,就应该按照约定执行?

  违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因为我们国家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具体说,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则认为违约金约定过高,需要适当调低;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则守约方除可主张违约金外,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还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即参照实际损失调高违约金。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上家如迟延迁出户口,每逾期一天,需按日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当双方发生争议时,下家无法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真有那么多,法院最终将违约金调整为每日100元。 以上为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的内容,房屋买卖双方要结合上述法律规定,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的`约定违约金,才能充分保障己方的利益。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和继续履行的关系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这一条对普通违约金与继续履行能否并用没有明示,民法通则等法律也无明确规定。 关于违约金与继续履行的关系,我们认为在坚持违约金的赔偿性的同时,应探究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决定是否可以同时要求实际履行。这个问题属于合同解释问题。

  (1)对于迟延履行违约金,包括没开始履行和中断履行或者部分履行。从当事人的意思看,是预定迟延履行造成的损失补偿,没有免除实际履行的意思;从法律看,第114条第3款也明确了没有免除的含义,所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

  (2)对于就不履行约定的违约金,当事人的意思就是就整个不履行合同造成的实际损失预定的赔偿金,守约一方只能在要求支付违约金和要求继续履行之间作出选择:要么要求支付违约金,免除对方继续履行的责任;要么,要求继续履行,不得要求支付违约金,除非出现合同法第110条规定的不得强制实际履行的情形。[1]此时不履行约定的违约金和继续履行就不可并用。当然,当选择了继续履行而不得要求支付违约金时,可能造成了其他的如质量瑕疵的损失,那么,这时并不是适用已约定的违约金,而可以要求其他的补救措施或损害赔偿的问题。

  (3)不排除就履行不符合约定而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合同法提供了要求更换、重作、维修、退货、减少价值或者报酬等法定的补救措施,并且根据合同法第112条,并没有免除继续履行的责任,补救措施与继续履行可以并用,没有必要就此约定违约金。如果约定了这种情形下的违约金,那么,应该坚持合同自由原则,尊重当事人的选择。但这只是对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补偿,并未免除违约方履行合同的义务。若守约方在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依法应当予以支持。若违约方拒不履行合同,根据守约方的请求,应当依法判令违约方增加对违约金的承担数额。但有三种情形例外:

  守约方在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的同时,又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的,若判令增加违约金数额,就不应支持其提出的继续履行请求;

  根据合同法第110条规定,不能强制履行的,在判令违约金的同时,不能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

  合同中在约定违约金时,并未指明其具体性质是不履行违约金还是不完全履行违约金,判令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后,若对守约方来说已经等于或高于合同履行所带来的利益,此时也不应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在处理这些问题时,最重要的是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违约责任不具有惩罚性,二是公序良俗下的契约自由。如果认为违约金及其他违约责任具有惩罚性的话,那么,就可以说合同法允许私设处罚权,这样的话,违背民法或者说私法的最基本原则。美国合同法重述第二版规定:“合同中可预定任何一方应付的违约金,但其金额就预测的损害赔偿或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而言应该合理。如果预定违约金的金额无理过大,则该条款不予执行,因为按照公共政策,这种预定违约金为罚金。”“如果合同的预定违约金是合同双方努力公平、合理确定的违约情况下所产生的预期损失,则法律并不对其持否定态度。”

  相关条款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房屋买卖合同 篇8

  卖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买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层,共_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必须)

  (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总金额为(币)______亿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

  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币)______亿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七条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出卖方对买受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天后,即视为买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出卖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买受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买受方据实赔偿。

  2、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出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出卖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买受方使用,买受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出卖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个月内按_____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__个月,则视为出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买受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_种约定,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出卖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出卖方的过失造成买受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赔偿买受方损失。

  第十条出卖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zhí shuì由出卖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买受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买方(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9

  买主姓名:住址:

  卖主姓名:住址:

  兹将下记产权卖给承买人,价款如数收讫,此后任凭买主契税登记,双方共同办理更换房产证手续。日后如有产权纠纷由卖主负完全责任。特立契约为证。

  计开:(房屋座落地点,构造,面积、间数)

  卖价:

  产权范围:

  此契约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一份,中人一份·

  买主:签名盖章

  卖主:签名盖章

  中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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