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设备买卖合同

时间:2024-03-01 18:45:04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设备买卖合同15篇【实用】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设备买卖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设备买卖合同15篇【实用】

设备买卖合同1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

  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标总价格(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友情链接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即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合同总金额______%的余款即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文件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内容)。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开发区监察审计部门,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设备买卖合同2

  甲方(买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鉴于卖方拥有生产、销售设备及相关资料的专有权,买方为需要有意向卖方购买上述设备及相关资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恪守履行。

  第1条合同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用于项目的设备。

  1.1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配件

  数量。

  1.2卖方的所有供货及服务必须使安装后的设备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1.3卖方为买方设计制造并提供设备所需的其他辅助设备及材料。

  1.4卖方向买方提供所供设备的以下服务:设计、培训、安装、测试验收、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

  第2条合同价格

  2.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2.2合同总价包括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制造、包装、税费、关税、商检费以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全部费用。

  2.3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2.3.1设备和材料费用:人民币(大写)(¥元)。

  2.3.2辅助设备费用:人民币(大写)(¥元)。

  2.3.3设计和技术资料费用及培训费用:人民币(大写)(¥元)。

  2.3.4技术服务费用:人民币(大写)(¥元)。

  2.4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

  2.5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第3条付款

  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方通过银行支付给卖方。

  3.1合同总价的%,计人民币(大写)(¥元),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日内支付给卖方:

  3.1.1卖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份。

  3.1.2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份。

  3.1.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份。

  3.1.4即期汇票一式份。

  3.1.5商业发票一式份。

  上述单据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提交。

  3.2合同总价的%,计人民币(大写)(¥元),在卖方按本合同约定交货时,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日内,将每批交货总价的%支付给卖方:

  3.2.1全套清洁无瑕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份,副本份;

  3.2.2商业发票一式份;

  3.2.3即期汇票一式份;

  3.2.4详细装箱单一式份;

  3.2.5质量合格证一式份。

  3.3合同总价的%,计人民币(大写)(¥元),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日内支付给卖方:

  3.3.1商业发票一式份;

  3.3.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规定签署的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份;

  3.3.3即期汇票一式份。

  3.4合同总价的%,计人民币(大写)(¥元),在按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日内支付给卖方:

  3.4.1商品发票一式份;

  3.4.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规定签署的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份;

  3.4.3即期汇票一式份。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卖方负担。

  第4条逾期付款

  如果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付款,则卖方有权延期交货;如果超过合同规定支付时间日买方仍不付款,则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应按货物总金额的%计算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付给卖方;如果买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付款给卖方,则买方也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拖欠款金额每日‰计算,直至该款付清为止。超过合同付款期日买方仍不付款,由此造成卖方的损失,应由买方向卖方作出补偿。

  第5条设备交付

  5.1交付时间: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个月内分批将设备交付完毕。交货日期以设备始发航空部门/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为本合同计算迟延交货违约金的根据。

  5.2交付地点:所有合同设备由卖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机场(车站、港口)。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在卖方将货物交付后转移至买方。

  5.3卖方应于交货日日之前,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将合同设备的如下内容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向卖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

  5.3.1合同号。

  5.3.2机组号。

  5.3.3设备备妥发运日。

  5.3.4设备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3.5设备总毛重。

  5.3.6设备总体积。

  5.3.7总包装件数。

  5.3.8交运车站/港口/机场名称、车号/船号/飞机号和运单号。

  5.3.9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5.3.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他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5.4逾期交付

  如果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货,则买方有权延期付款;如果超过合同规定支付时间日买方仍不交货,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按货物总金额的%计算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付给买方;如果卖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货给买方,则卖方也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拖欠交货部分金额每日‰计算,直至交货为止。超过合同交货期日卖方仍不交货,由此造成买方的损失,应由卖方向买方作出补偿。

  第6条资料交付

  6.1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个月内,将与合同设备有关的图纸、资料、技术文件等技术资料以空运/邮寄等方式交付给买方。

  6.2技术资料采用空运方式的,机场在技术资料空运提单上所:加盖的日期戳为技术资料实际交付的日期。买方应在日内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一份寄送卖方。技术资料采用邮寄方式的,买方所在地所属邮局的落地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买方在收到资料日内将收到单据复印件寄送给卖方。

  6.3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24小时(或48小时)内,卖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份、副本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份航空邮寄给买方。

  第7条包装

  7.1卖方所交付的所有货物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

  7.2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7.3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或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7.3.1合同号;

  7.3.2目的站/码头;

  7.3.3收货人;

  7.3.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7.3.5箱号/件号;

  7.3.6毛重/净重(公斤);

  7.3.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7.4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支架或包装垫木。

  7.5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各一份。

  7.6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7.6.1合同号:

  7.6.2收货人;

  7.6.3目的地;

  7.6.4唛头标记;

  7.6.5毛重/净重(公斤);

  7.6.6箱号/件号;

  7.6.7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号、名称和页数。

  7.7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卖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买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卖方____日内到达现场调查。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买方协助卖方尽快处理,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第8条验收

  8.1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到达现场,与买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卖方责任后,由卖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买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买方应在开箱检查前日通知卖方开箱检验日期,卖方应派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买方应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卖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买方未通知卖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买方承担。

  8.2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卖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卖方委托买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非卖方原因或由于买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买方自负。

  8.3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中国商品检验局进行商检。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8.4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卖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或卖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在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卖方责任,则买方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为成立。卖方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个月。

  第9条风险负担

  9.1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交付之前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由买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9.2因买方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9.3卖方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方承担。

  9.4卖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货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9.5因货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方可以拒绝接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买方拒绝接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9.6货物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卖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10条不可抗力

  10.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0.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0.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0.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11条合同的解除

  11.1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1.1.1一方进入倒闭阶段;

  11.1.2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他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11.1.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11.1.4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11.1.5按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11.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11.3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11.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11.5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12条声明及保证

  12.1买方:

  12.1.1买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2.1.2买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12.1.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12.1.4买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2.2卖方:

  12.2.1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2.2.2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12.2.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买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13条通知

  13.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13.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13.3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14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在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日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5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表示同意,均属无效。

  第16条争议的处理

  16.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6.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7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18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19条合同的效力

  19.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9.2有效期为年,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9.3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设备买卖合同3

  需方:签订时间:20140409 供方: 签订地点:北京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供方保证所供应产品符合双方约定或相关国家标准,以高标准为先;供

  方所供标的物必须满足需方的质量要求及使用要求。2、产品应附有生产厂家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并按实行质量三包。保质期为 1年。3、供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性能。

  三、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条由需方组织验收,提出异议期限为30 天。

  四、本合同所定标的物因验收不合格或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负责无条件更换或修复,发生的

  一切费用全部由供方承担。

  五、交货地点:□公司厂区物资供应部 / □ 上海市(□火车站/□汽车站),由需方自行负责提取,

  或甲方指定地点。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供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交货地点,由供方决定运输方式,交货前的所有的运输

  费用以及运输风险由供方承担。(可以快递)

  七、标的物所有权自需方收到标的物并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字时转移;标的物风险随所有权一并

  转移。

  八、付款方式:产品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约定时间内通过银行转账或者商业汇票的方法付清

  费用,供方应向需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

  九、合同生效: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使用传真方式签订的,生效期以首先签字盖章的一方

  收到对方签字盖章的'传真合同为准。

  十、合同有效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十一、 价格变动因素:双方遵照合同约定执行的,概不考虑物价变动因素。如供方有迟延交付货物

  或其他违约行为的,价格上涨的执行原价,价格下降的执行下降后的价格。如需方有迟延付款或其他违约行为的,价格上涨的执行上涨后的价格,价格下降的执行原价。(此条仅作参考选用) 十二、 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本合同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连续履

  行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本合同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应赔偿守约方合同价金的3 倍作为违约金。

  十三、 争议解决办法:双方平等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的,向合同签订地(需方)所在人民法院

  起诉。

  十四、 本合同一式2 份,需方执 1 份,供方执 1 份。盖章生效。

  甲方:

  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20xx年 4 月 09 日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20xx年 4月

  日

设备买卖合同4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包括显示器生产设备、注塑生产设备、供电设备、运输设备及其它设备,具体详见,设备原值_______元,经双方约定价格为_______元。

  第二条付款方式在本合同生效后七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其余价款在_____年度以后按季度支付,其中________年度内每季度支付______元,_______年度以后每季度支付_______元。

  第三条设备交付时间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________后_______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乙方将为正常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设备而形成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

  第五条陈述保证承诺甲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甲方具有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甲方受让乙方的设备,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同意受让决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设备买卖合同5

  受让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

  转让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明细表),设备原值______元,经双方约定价格为_____元。

  第二条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万元,其余价款在年度以后按季度支付,其中年度内每季度支付_____元,年度以后每季度支付_____元。

  第三条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_____万后_____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陈述保证承诺:

  甲方:

  1、甲方具有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甲方对乙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3、甲方保证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协议规定的甲方义务。

  乙方:

  1、乙方具有转让设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资产状况(包括设备的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

  3、乙方为设备而引起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交接验收:

  甲、乙双方应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交接清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六条费用负担:

  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人民币万元后,未依期交付资产,按未依期部分的资产价值每天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在天内不交付资产,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已收乙方款项,并按转让价款总额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2、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未能按约定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_____万元,按每天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逾期天,视乙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本协议转让价款总额%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乙方逾期支付余下转让金,按逾期支付转让金价款每日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并有权依法行使抵押权。

  第八条不可抗力:

  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2、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该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3、主张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响的合同义务。

  第九条通知:

  因本合同而致缔约双方相互之间所必须之信息传递等事宜,均须以书面方式知会对方。

  第十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博兴县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一式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买卖合同6

  购货方:

  供货方:

  一、 甲方因施工需要购买乙方建材设备(包括搅拌机、自动钢筋弯曲机、钢筋调直机、液压钢筋调直切断机、钢筋切割机)。经甲乙双方协商,按照“诚实信用,平等自愿,质量第一”的原则,共同制定以下合同: 一、 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及数量

  1、 甲方购买乙方全套机械设备总金额:20xx000元 二、付款时间及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给乙方先付订金80万元,待乙方将货物全部运送到甲方场地后,待乙方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再给乙方付全款。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乙方从收到甲方订金之日起,并按时将全部设备运输到施工场地,并承担装卸运输等费用,五十天内完成全部安装任务,7天内完成调试,以上共计57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为正式交货日期。

  四、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甲方要安排人员对乙方运输到场的所有设备逐一进行核实验收,对产品型号、规格、质量等,如发现质量有问题,乙方要负责调换,不得推诿,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安装。由此产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乙方调试后的7天内甲方要验收完毕,双方出示验收合格证书。

  五、验收时间:

  (1)、验收时间:从乙方调试运行后的7天内;

  六、安全要求:

  乙方全面负责设备运输及安装调试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施工,责任到人。期间,如发生人员伤亡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经济赔偿,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人员培训:

  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实际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等培训,以便使甲方人员掌握全部使用技术,能独立正常地使用、维修和保养设备。

  八、保养方式:

  自设备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壹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要求维修通知后三天派人到设备现场维修,设备维修所用的材料成本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7天,视为交货不能,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付现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要负责包换或维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后支付实际费用,如乙方不能修理或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3、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将根据情况扣减相应的保质金,每延迟一天,甲方要扣减乙方1%的保质金,乙方超过三十天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内未能将设备维修在正常使用状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设备未按照合同约定,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违约金,超过7天,仍未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收款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5、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履行或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取得有关方面的证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6、甲方要确保乙方正常施工安装,无故给乙方造成不能够正常安装,从而影响乙方安装进度,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变更。所补充和变更的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合同有效期为1年。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买卖合同7

  卖方:(乙方)

  买方:(甲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窗帘买卖及安装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一、增加项目总价:  

  合同增加项目为坐垫60张;窗帘6个;台裙1张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X元整(小写XXX元 )。(不含税收,如需开发票另加6%税收)注:该单价、总价,如未作特别说明,均已包含了材料费、制作费、安装费、运输费。

  二、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安装完工之日即结算增加工程款人民币大写XXX元整(小写XXX元 ) ,以下两种方式由甲方自愿选择:

  (1)当面交付现金;

  (2)通过银行转帐。

  三、 交货方式、期限

  1.乙方自行送货安装。

  2.交货工期为X日 。

  3.交货、安装地点:XXX

  四、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订购的窗帘型号、制作比例应向甲方偿总价值X%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售,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偿付迟交部分总价值X%的`违约金。

  3.甲方拒收乙方按合同交售的窗帘、坐垫、台布、应赔偿乙方的运输费用,并向乙方偿付甲方拒收部分总价的双倍费用。

  4. 甲方逾期付款,每延误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值X%的违约金。

  五、因甲方窗体问题或因甲方要求变更延误安装时间视为合同延期。

  六、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七、本合同于20xx年____月____日签订,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 其他约定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双方另定补充协议,将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20xx年____月____日20xx年____月____日

设备买卖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同标的要求:

  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设备。

  2、产地:详见附件。

  3、质量标准:

  ⑴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⑵其他:

  4、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设备为原厂行货,符合原厂行货的技术标准。

  5、其他要求: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项目的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 ¥

  2、支付方式:

  ⑴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____________

  ①甲方在货到并安装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②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第二期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第三期付款:。

  ③其他:

  ⑵付款信息

  乙方单位名称:惠州市*康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负责开具相关发票。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和包装:

  1、交货时间: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交货时间

  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

  ⑵于_年_月_日内。

  ⑶其他方式:以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确认日期为准

  2、交货地点: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卸货。

  甲方指定地点:____________

  接货人:电话:

  3、乙方负责包装货物,包装标准:

  原厂包装标准并适于运输需要;

  其他:

  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货物锈损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设备的运输费、包装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设备的安装与验收:

  1、甲方在全部设备签收后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合规定,应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在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

  2、甲乙双方应于到货后在双方有关人员监督下对设备进行验收。如果5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没有验收,则视为该批设备验收合格。

  3、甲方在开箱清点时,如发现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损坏或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应及时补足,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验收标准: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5、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

  6、其他:

  第五条保修服务与培训: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设备为全新、无损坏的设备,符合本合同、要求适合合同目的的设备。

  2、乙方对销售给甲方的.设备在送货之日起个月内,负责提供设备的发货、安装、调试和维护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工作,并提供从验收通过之日起的设备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到场的时间在小时内(从接听用户报障电话起)。在保修期间若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损坏,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3、保修期满后,双方可就有关设备的服务另行签订服务协议。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支持热线:

  5、培训条款:

  6、其他: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乙方保证在日内按合同交货地点交货。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供产品总价值的%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违约期计算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时间。

  2、乙方所叫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如因乙方安装不善或不能提供合同规定的维护和保养服务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设备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准时支付货款,应自款项的最后支付日的七天后的次日起,没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的利息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6、按本合同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一次性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七条不可抗力:

  1、合同签订后,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火灾、旱灾、地震、战争和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可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这一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受事故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对方,并在十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交或传达另一方审阅确认。

  3、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响连续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所涉及的各款项均以方式结算,本合同所涉及付款日期均以日期为准。

  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件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

  4、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除服务条款外有效期至合同执行完毕。

  5、本合同共有附件1份及相关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

  补充协议

设备买卖合同9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

  为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实现各自经济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招投标文件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______________

  二、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1、合同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_____%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_____%货款设备正常运行_____天,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额_____%的货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2、友情链接:______________

  3、在每期合同款项支付前天,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

  收货人名称: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

  4、货运方式:汽运

  5、乙方将合同设备运至__________工业城并经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设备交货日期。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提货,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合同设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之甲方。

  6、乙方应在合同设备发运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及时将乙方所托运合同设备提取完毕。

  7、甲方提取合同设备时,应检查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情况。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设备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设备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8、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设备,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运保费由甲方承担。

  五、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1、验收时间: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后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天内安排初步验收。设备于合同生效后天内通过双方的合格验收并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2、验收地点:______________

  3、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

  六、现场服务

  1.供方现场人员应遵守需方厂规、制度,如有违规,乙方负责。

  2.供方现场人员食宿自理。

  3.需方如需邀请供方开展非质量问题处理的技术服务,供应应予协助。

  七、人员培训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有关的工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培训,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术,以便使甲方人员正常地使用、维修保养设备。

  八、保修方式

  1、自设备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保修服务,保修服务期限为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

  2、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3、保修期后,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设备的维修、更换,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另行约定。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5%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3、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逾期交货超过天,视为交货不能,乙方应双倍返回甲方已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违约金。

  4、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乙方超过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内将设备维修至正常使用的状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保修期后,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5、设备未按照合同之约定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天仍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十一、合同变更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终止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十四、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设备买卖合同10

  买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就购买_________项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及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总额:人民币大写:

  二、合同价格

  设备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

  总价中包括设备金额、包装、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相关材料费、调试费、软件费、检验费及培训所需费用及税金。

  本合同总金额不得做任何变更与调整。

  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四、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设备安装、调试运转正常,乙方为甲方培训结束、甲方无疑问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0%货款。

  五、交货、包装与验收

  1.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的地点。

  2.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

  3.乙方将货物一次运至交货地点。并于到货前24小时将到货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5.设备由乙方负责送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车。

  6.设备到达现场,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并签字确认。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不符,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甲方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损坏做出记录,乙方应认可并负责解决。

  7.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及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最终验收在此之后进行。如设备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应退货,退还甲方所有金额。

  8.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

  六、产品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材料及零部件均为全新未用过的,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规定。以确保产品质量。设备须经技术检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才能出厂。

  2.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

  3.设备投入正常运行后,乙方应定期回访使用方。

  4。乙方应在附件中明确售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范围、方式、收费标准等,并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七、责任与义务

  1.在设备安装调试时,如乙方提出,甲方应为乙方人员的`饮食提供方便,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货,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3%金额计¥_________元计算。

  2.甲方延期付款时应向乙方支付该此延付款数额的延期违约金,每日按该此延期付款额的0。3%金额计算,支付款办理期为10个工作日。

  3.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民法典》的有关违约责任规定。

  九、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给与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

  1.甲乙双方若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和平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2.本合同履约地为_________,若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向_________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3.如果有附件,附件也是本合同不可缺少之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免责条款

  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商定,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买卖合同12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事宜,达成以下设备购销合同范本,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1、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设备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含税价)。

  乙方保证所出售的机器设备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二、设备的交货

  交货日期:甲方支付设备款后乙方当场交付设备。

  三、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经甲方初步检合格后,甲方应一次性立即支付设备款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保证按时交付机器设备,如逾期交付则承担设备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责任。

  2.合同签订后,甲方必须按约定支付设备价款,如违反约定,则向乙方承担设备价款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解决。

  六、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设备买卖合同11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机器设备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一、甲方愿将油脂机器设备生产线,扎花设备生产线,地下、地上、管道和电缆,架空设备及全厂的整个金属和金属制品,以现有现状一次性卖给乙方。(不包括甲方不卖的)。

  二、油厂的机器设备的'价款为(大写)捌拾柒万元(¥:元)。价款由乙方三次付清,乙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交付给甲方定金两万元,剩余设备价款乙方应在所拆卸设备生产线前付甲方叁十万元,设备在拆卸中10天后再付30万元。剩余的价款在乙方拆完设备前五天付清。

  三、在机器设备的拆装卸和运输乙方负责。如在拆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发生施工人员伤病事宜,由乙方全部负责。

  四、在机器设备拆卸过程中,对设备的厂房拆除,要以便利施工、减少损失为原则,确实需要拆除部分厂房的,乙方可以拆墙打洞,但不负责修复。

  五、甲方因不良情况影响乙方施工时,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甲方在乙方施工期间,在生活照明和居住方面,甲方尽量提供便利。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设备买卖合同12

  甲方:

  乙方:

  基于:

  1、乙方拥有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设备及设施的处置权。

  2、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购置汽车维修设备及设施,该事项已经甲方董事会通过。为此,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设备、设施购买协议:

  一、甲方购买乙方所拥有的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设备及设施(清单见附件)。

  二、价格确定:

  以____年____月____日资产评估报告书为依据,对照甲方核实的设备、设施名称和数量,确定甲方向乙方所购买的'维修设备及设施价格为 元(_____元正)。

  三、交接时间: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四、乙方承诺其对该二手设备拥有无争议的所有权,并保证任何第三人不会对该本协议涉及的标的物享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抵押权、到期债权等)。

  五、乙方应当确保设备、设施的质量,如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当负责维修、排除,如不能解决,甲方有权退货。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或纠纷,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设备买卖合同13

  签订地点:

  供方:

  因工程施工需要,需方向供方购买数控钢筋加工设备(以下简称本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该设备签订购销合同如下:

  一、 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及金额

  1. 本合同总价包含随机配件及工具费、包装费、资料费、装车费、由供方工厂至交货地点的运输费和整机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等。该工程为安装调试合格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交付使用,交钥匙工程。

  二、 包装

  1. 供方应按有关规定所要求的方法包装货物,使货物便于装卸、运输,以防货物在运往交货地点期间受损变坏。

  2. 包装标记和包件内外随包文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

  三、 交货期

  1. 款到帐后10天内交付。

  2. 因需方原因造成安装调试延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四、 交货地点:

  五、 运输

  1. 供方负责将所供设备运输至需方指定的安装地点,运费由供方负责。

  2. 设备在需方指定的安装地点的卸车费用由需方承担。

  3. 供方应随货提供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书等。

  六、 验收

  1. 需方将根据需要不定期对设备生产的质量和进度实施监督、检查,供方应为需方的'检查人员提供工作方便。

  2. 设备由供方负责安装、调试、试验。关键性试验需有需方相关人员参加。

  3. 设备经调试正常运行、各项试验满足供需双方确认的技术标准(参见合同附件),视为最终验收合格。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后,由供、需双方签署验收合格单,标志该设备已经验收合格。

  4. 需方的验收不免除供方按合同应承担的保修或其他责任。

  七、 结算方式

  1. 合同签订付总货款的30%做为定金,货到付总货款的65%后卸车,调试完后付95%一年保修期后一次性付清。

  八、 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

  1. 本合同约定设备按供需双方通过的各项设备技术标准(合同附件)设计制造;供方在制造过程中严格进行质量控制。

  2. 质量保证:设备整机质量保证期为最终验收合格或视为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保修范围不包括由于正常磨损而损坏的零件和由于人为的不正确操作损坏的零件)。在质保期内,凡由于设备设计、制造或材质的原因造成故障,供方负责修理或更换零件,费用由供方负担,更换下的零部件由供方统一处理;如经供方两次修理或更换零部件后仍不能彻底排除故障,致使需方无法正常使用的,需方有权退货且不承担任何责任。超过质保期后,供方对设备实行终身服务并合理收费。

  九、 技术服务及技术资料

  1. 供方必须对需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安装、调试、操作、维护保养、故障处理等内容。

  2. 如因设备出现故障影响现场正常施工,供方须在48小时内调派维修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维修调试等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经双方技术部门鉴定)承担。

  3. 每台设备供方需提供设备说明书、设备出产合格证明书。

  十、 违约责任

  1. 由于供方制造质量的原因造成本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达不到技术设计要求,致使本设备无法投入使用,需方有权选择拒收本设备。如在工厂内因工期或制造质量原因造成需方拒收本设备,供方应赔需方两倍合同定金并且供方应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其他经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约定

  1. 供方保证需方使用供方提供的货物不涉及到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否则产生的任何风险均由供方承担(供方的此项义务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有效),供方还需承担违约责任。

  2.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

  需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设备买卖合同14

  方括号“[]”内的数字或文字(有的空着)为合同双方谈判时协商确定。

  关于付款比例,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作相应调整。或采用其他付款方式,但相关条款要作相应调整。

  第九十三条中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在其相应的合同中选择其一。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字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双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需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方)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定义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界定。

  “需方”是指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供方”是指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规定的部分。

  “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和各种文字说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规定。

  “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临时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一规定的保证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最终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台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

  “电厂”是指_____电厂。

  “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直至最终验收证书签发相关的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服务。

  “现场”是指位于_____,由需方为建设电厂所选定的地方。

  “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根据附件二足够3年运行用。

  “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进行的试运行。

  “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个完整机组。

  “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开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设备的工程项目已被正式列入(国家)开工计划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定设备将用于___________项目。

  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型号):

  数量:套

  第二条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条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条供方详细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条供方供应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条本合同包括为保证所供应的设备安全可靠、高效正常运行与维护所必需的专用工具与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其中也包括技术配合和现场技术服务)及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图纸、资料、说明书等等)

  第二章供货范围

  第七条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二。

  第八条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一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需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第三章合同价格

  第九条供方按本合同供应的一套合同设备总价格为万元(大写:)。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价格为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价格为万元。该价格还包括供方所应纳的税、技术资料(含邮递费用)和技术配合、技术服务费、从制造厂到始发站/码头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第十条按合同供货范围(分部套及技术服务费)的分项价格见附件六。

  第十一条本价格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若因需方原因推迟交货期,其价格变动按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四章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条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第十三条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票汇。

  第十四条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供方在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万元)作为预付款。(1)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0%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合同开始日期起1个月内,且供方在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预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超过2个月,则合同交货期开始顺延,顺延时间为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减去2个月;顺延时间每超过6个月,则合同价增加%,顺延时间不到六个月则合同价不变。(注:第十四条1和第十四条2付款之和为合同总价款的10%)

  货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交给指定的运输相关部门,在办理好全部运输手续后,应将全套的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在天内验明上述文件无误后,支付该批货物货款的80%。

  每套合同设备经小时试运行通过并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8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80%。

  剩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在供方提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应在一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条付款时间以需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条计算迟交款违约金的依据。

  第五章交货

  第十六条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具体分部套交货时间详见附件四。

  第十七条交货地点:凡供方制造的部套为供方厂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凡供方分包给其他单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须返供方厂的部套外),其交货地点为分包单位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没有铁路专用线/码头,则供方的交货地点为附近的铁路货运站(车上)/码头(船上)。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规定向需方提供预计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天前及[ ]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第二十一条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条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货物始发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条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第二十条需方可委托供方负责代办设备运输,运杂费、保险费等均由需方承担。供方需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

  第二十一条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火车车辆/船发出[ ]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急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他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第二十二条发货计划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第二十三条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经双方确认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在[]个月内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交,运到指定目的车站/码间,并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条供方应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作电厂设计所需的厂家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规定提供全部安装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每套合同设备[]套。应分别列出上述图纸技术文件的清单及符合附件三规定的交付进度。

  第二十五条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供方应在[ ]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条技术资料以交邮印截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第九十六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天内[对急用者应在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 ]天内[对急用者应在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供方应提前[]天通知需方交运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上述需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由需方负担仓储费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该批设备的款项。

  第二十九条到货站(整车)/码间(整船):

  (零担)/(散货):

  第三十条收货单位:

  第六章包装与标记

  第三十一条供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gb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79)机电联字第1029号文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和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第三十二条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第三十三条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2吨或超过2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位置,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

  第三十四条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第三十五条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的话)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2份。

  第三十六条附件二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台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第三十七条备品备件及工具应分别包装并按第三十二条注明上述内容。

  第三十八条各种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第三十九条栅格式箱子及/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四十条所有带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他方式妥善防护。

  第四十一条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第四十二条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这些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第四十三条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码头;

  (4)毛重;

  (5)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两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

  第四十四条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退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供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需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供方7天内到达现场调查。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需方协助供方尽快处理,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条需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个月]内返供方。

  第七章技术服务与联络

  第四十六条供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和图纸进行安装、分部调试、启动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第四十七条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以邮寄方式向需方提交执行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第四十八条在合同生效后[ ]个月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第四十九条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

  第五十条如遇有重大问题需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没有非常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第五十一条各次会议及其他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

  第五十二条供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需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给与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条需方有权将供方的设备设计、安装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关合同设备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给需方和有关各方,需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

  第五十四条为合同设备安装工程而雇佣的其他合同商,对盖有“密件”印章的图纸文件,需方应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条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参加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事前通过供方征得需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

  第五十六条对于供方主要部件的订货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应对其分包商的一切有关供货范围、设备及技术接口等问题负责。

  第五十七条对于需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供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五十八条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个月内提交需方予以确认。需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供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需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需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天内供方没有答复,将按第九十七条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第五十九条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七。

  第八章质量监造与检验

  第六十条供方应在本合同签字日起[ ]个月内,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需方有权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厂代表,在电力工业相关部门驻厂总代表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确认。需方监造检验的标准应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应标准。供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六十二条需方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项目见附件五。

  第六十三条供方应为需方驻厂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下列方便:

  根据本合同设备每一个月度生产进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检验计划;

  提前[ ]天将设备的监造项目和检验时间通知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或需方驻厂代表);

  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驻厂代表有权查(借)阅供方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或称不一致性报告)及附件五规定的有关文件。对于检验记录,如需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供方应提供方便。

  向需方驻厂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条需方的监造检验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需方厂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第六十五条需方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需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签字,供方须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十六条不论需方人员是否参加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需方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第六十七条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供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对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设备,还应有全套需方代表签字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第六十八条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范和质量。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供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需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第六十九条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第七十条供方对上述索赔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天内提出复议,否则索赔即告成立。如有异议,双方需进行协商,如果供方认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个月]内,自费派代表赴检验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

  第七十一条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中国商品检验局进行商检。请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二条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尽快修理、换货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三条供方修理或换货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进度为原则,但不迟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个月,对于关键部件重新供应的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七十四条需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工程设备储放场之日起的个月。

  第七十五条本章以上条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第九章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第七十六条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双方应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建成投产。

  第七十七条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进行。

  第七十八条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并应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个月。在此期间,如合同设备都能安全稳定运行,即可由双方选择适当时间进行性能验收试验,这项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第七十九条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下连续稳定运行小时完毕后,应在个月内进行。当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行稳定,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指标,则考核认为合格。此后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第八十一条和第九十二条办理。

  第八十条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由供方免费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条件下,需方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一条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时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时,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验收试验结束后[]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第八十二条在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经双方确认:

  如属供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第十章执行;

  如属需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此后天内由需方代表签署并由供方代表会签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供方仍有义务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第八十三条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之日起[ ]个月内,如因非供方原因该合同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天内,应由需方签署并由供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小时后,如果非供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 ]个月,则此后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四条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两次,需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天内按照第九十条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第八十五条按第七十九条及第八十二条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设备性能和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到第一次大修(通常为一年)。

  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条及第八十九条1的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第八十六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供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供方提出请求时,需方应做好安排以便进行上述工作。供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机器人员的费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调换设备或由于供方设计图纸错误或供方技术服务人员的错误造成返工,供方应按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费用(所用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平计费):

  p=ah+m+cm

  式中:p总费用(元);

  a人工费(元/小时人);

  h人时(时人);

  m材料费(元);

  c台班数(如班);

  m每台设备的台班费(元/台班)。

  第十章保证与索赔

  第八十七条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供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第九章和第十章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十八条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的成套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供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是清晰、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合同设备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年可利用小时数要求大于[]小时;第二年及以后年可运行小时数要求大于[ ]时,年强迫停机率小于[ %],供方为“合同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应到需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为止。

  第八十九条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供方技术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和修理。如需换货,供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换货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供方责任之日起的[]个月内,对于那些在[ ]个月内不可能修理或调换的货物,可经需方特殊允许另行商定期限。供方可委托需方在现场进行损坏设备的修理,所有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及非供方技术人员的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供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第九十条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需方在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供方。条件是:在此期间供方应完成需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供方对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九十一条在保证期间,如发现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供方责任,则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如供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第七十条办理。否则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换货、赔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供方负担。

  第九十二条如由于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换货所延误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

  第九十三条由于供方责任,在第九章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供方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供方应承担违约金,其计算方法如下:

  锅炉:

  (1)如果锅炉效率在[ ]时低于保证值,每降低%绝对值,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如果按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额定条件下,锅炉出力低于保证值,每降低10t/h,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在[ ]工况下,空气预热器内漏风系数δa值在按图纸要求安装和经过认真调试后,并经供方驻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后,投产时要求≤[ ],运行一年后要求≤[],以上要求每升高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汽轮机:

  (1)如果汽轮机热耗高于保证值,每增高,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汽轮机在[铭牌工况]条件下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如果汽轮机在额定转速下,各轴承的振动值每高于保证值,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发电机:

  (1)发电机在额定氢压、额定功率、额定电压、额定功率因素,氢气冷却器入口冷却水温度为[]℃的条件下,且定、转子各部分的温度(或温升)不超过本合同附件一的规定值,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发电机的效率比保证值每降低%绝对值,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如果发电机在额定转速下,各轴承的振动值每高于保证值,供方向需方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上述任何一项的违约金比率超过以上条款指出的违约金比率的5倍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以更大的违约金比率来支付违约金,其具体违约金可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达不成协议,需方有权要求暂停全部或一部分性能考核试验。此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在需方同意的时间内尽快提供替换件。每套合同设备按照以上(1)至(3)项累积计算的最大违约金总额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10%。供方支付最后一笔违约金或者供方提供的满意替换件被需方接受之日,即为需方承认设备可以初步验收并出具初步验收证书之日。

  第九十四条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了双方共同确认的系供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则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第九十五条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计算,需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

  迟交5~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

  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

  不满1周按1周计算。

  由于铁路运输的责任而导致1个月以内的迟交,供方出具有关的设备入库单及车皮发运单,经需方代表确认后,需方可以考虑免于迟交违约金。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应保留与供方协商的权力,共同商定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赔偿金的数额,如协商不能达到协议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条如由于确属供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属严重影响施工的关键技术文件时,则每迟交1周,需方将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万元,迟交时间的计算以第二十六条规定为准。

  第九十七条如果由于供方服务的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双方一致承认的延误,每延误工期1周供方将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违约赔偿金,每套合同设备这部分赔偿金最多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且供方需支付由于供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需方的直接损失。

  第九十八条供方对于根据本合同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索赔责任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

  第九十九条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试验有重大影响的部套,迟交超过[个月]时,需方保留与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赔款额的权力。

  第一百条如果由于需方原因,迟付货款,需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 ];

  迟交5~8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 ];

  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付金额的[ ];

  不满1周按1周计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每套合同设备以上违约金款总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

  第十一章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第一百零一条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议。该项建议由一方以顺序编号的修改通知书向对方签发,修改通知书副本经对方签署人会签后退还给修改通知书签发一方。如果双方共同认为该项修改会对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有重大影响时,供方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第一百零二条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人作为修正,如果认为在[]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暂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权利。对于这种暂停,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

  第一百零三条根据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如果需方行使暂停权利后,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暂停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由预付给供方的暂停部分款项索回。

  第一百零四条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重大的变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范围,需方应考虑供方的设计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供方接到需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充分考虑需方意见,与需方一起尽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第一百零六条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需方应按供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七条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并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如果供方破产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按其给出的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执行经过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条若第一百零八条中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需方有权从供方手中将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供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需方,供方应给需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需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供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此外,双方应对供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评价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后果。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条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第一百一十一条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第一百一十二条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第十三章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一百一十三条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条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到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条仲裁地点为[ ]。

  第一百一十六条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条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裁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诉方承担。

  第一百一十八条在进行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第一百一十九条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取得审查单位(电力工业相关部门成套设备局)审查(加盖合同审查章);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之日并货款两清止。

  第一百二十条本合同一式正本份,副本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审查单位正本份,副本份。

  第一百二十一条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条供方须将本合同供货范围中主要设备分包商的名单提交需方予以确认,供方应从被需方确认的名单中选定最后分包商并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选定,供方不得擅自改变。供方应对分包商的过失、疏忽和/或其他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条合同双方应指定2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效后的2周内通知对方。

  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条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第一百二十七条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第一百二十八条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第一百二十九条本合同双方的地址如下: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供方

  名称:名称: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传:电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纳税人登记号: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字:签字:

  签字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审查单位:(盖章)合同审查单位:(盖章)

  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买卖合同15

  出卖方: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买受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标的物

  _________。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出卖方负责拆卸装车,装车费用由出卖方负责;买受方负责车辆运输,运费由买受方负责。

  第三条设备交付

  设备拆卸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出卖方概不对上述设备承担任何质量瑕疵等责任。

  第四条设备付款

  签订协议后,买受方预先交付定金2万元,余款装车完毕后一次性付清,装车付款后后续一切质量及其他问题均与出卖方无关。

  第五条合同争议

  本合同生效后,若买受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承担合同总价的20%的'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处理争议。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方:_________

  买受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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